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及注解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及注解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及注解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及注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UDC 668:576 .85.07

总则 (GB7918.1-87)

Standard methods of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for cosmetics

General rules

1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1.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包装量小的样品,取样量可酌减。

1.2 供检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启开,以防再污染。

1.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不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1.4 若只有一个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细菌、毒理、化学等,则宜先取出部分样品作细菌检验,再将剩余样品作其他分析。

1.5 在检验过程中,从开封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1.6 如检出烘大肠菌群或其他致病菌,自报告发出起该菌种及被检样品应保存一个月备查。

2 供检样品的制备

2.1 培养基和试剂

2.1.1 生理盐水

氯化钠 8.5g

蒸馏水 1000ml

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锥形瓶内,每瓶90ml,121℃(15 1b)20min高灭菌。

2.1.2 SCDLP液体培养基

成分:酪蛋白胨 17g

大豆蛋白胨 3g

氯化钠 5g

磷酸氢二钾 2.5g

葡萄糖 2.5g

卵磷脂 1g

吐温80 7g

蒸馏水 1000ml

制法:将上述成分混合后,加热溶解,凋pH为7.2~7.3分装,121℃(15 1b)20min 高压灭菌。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日本多胨代替。

2.1.3 灭菌液体石蜡。

2.1.4 灭菌吐温80。

2.2 仪器

2.2.1 天平。

2.2.2 灭菌锥形瓶:内含玻璃珠及90ml稀释液。

2.2.3 灭菌刻度吸管:10ml、5ml。

2.2.4 水浴箱。

2.2.5 灭菌研钵及灭菌研棒。

2.2.6 均质器。

2.3 不同类型样品的检样制备

2.3.1 液体样品

2.3.1.1 水溶性的液体样品,可量取10ml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如样品少于10ml。仍按10倍稀释法进行。如为5ml则加45ml灭菌生理盐水,混匀后,制成1:10稀释液。

2.3.1.2 油性液体。取样品10ml,先可加5ml灭菌液体石蜡混匀,再加10ml灭菌的吐温80,在40~44℃水浴中振荡混合10min,加入灭菌的生理盐水75ml(在40~44℃水浴中预温),在40~44℃水浴中乳化,制成1:10的悬液。

2.3.2 膏、霜、乳剂半固体状样品

2.3.2.1 亲水性的样品,称取10g,加到灭菌的带玻璃珠加有90ml灭菌生理盐水的锥形瓶中,充分振荡混匀,放32℃水浴静置15min。用其上清液作为1:10的稀释液。

2.3.2.2 疏水性的样品,称取10g,放到灭菌的研钵中,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研磨成粘稠状,再加10ml灭菌吐温80,研磨待溶解后,加70ml灭菌生理盐水,在40~44℃水浴中充分混合,制成1:10稀释液。

2.3.2.3 固体样品,称取10g,加到灭菌的生理盐水稀释瓶中,振荡混匀,使其分散混悬后,放30~32℃水浴中,15min后取出,充分振荡混合,再放到30~32℃水浴中静置15min,取上清液作为1:10的稀释液。

如有均质器,上述水溶性膏、霜、粉剂等,可称10g样品加9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1~2min;疏水性膏、霜及眉笔、口红等,称10g样品加90mlSCDLP液体培养基,或1g样品加1ml灭菌液体石蜡、1ml灭菌吐温80、7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3~5min。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归口。

本标准由“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起草小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淑玉。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注解:

(1)在化妆品中通常都加入防腐剂,,使化妆品能较长时间使用而不腐败变质,因此在进行化妆品卫生细菌学检验时,必须消除化妆品中的防腐剂,使长期处于濒死状态或半损伤状态的细菌被检出,从而得出正确的检验结果。SCDLP培养基中的卵磷脂和吐温80是中和防腐剂的。

消除防腐剂抑菌作用的方法,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稀释法:用稀释液和培养基将样品稀释到一定浓度,使其抑菌成分的浓度减少到无抑菌作用的程度,再进行检验。

按规定正常取样制成1:10的稀释液,可加大稀释液量如1:20或1:40,也可加大培养基的用量或减少供试液的用量。通常是将10ml供试液加到90ml增菌液中,如改为5ml供试液加到l00ml增菌液中,可以达到稀释抑菌成分浓度的作用,此方法对于加防腐剂量少的化妆品可适用,操作简便易行,无论加何种防腐剂均可用。

离心沉淀:将1:10供试液先用低速(500r/min)离心沉淀5min,使不溶物沉于管底,再吸出上清液用高速(>300Or/min)离心沉淀30min,使绝大部分的待检菌沉降于管底,取出用以培养检验,可排除大量抑菌成分的干扰。但此法只适用于完全溶解或绝大部分溶解的化妆品。操作时应严格按无菌操作。

薄膜过滤法:利用微孔滤膜将供试液过滤,过滤后用稀释液冲洗后再培养,本法手续较繁琐,适用范围仍受到一定限制。

中和法:在供试液或培养基中加入中和剂,以中和防腐剂的抑菌效果。防腐剂种类不同所用的中和剂亦不同。下表为一些防腐剂的常用中和剂。

表 1 常用防腐剂的中和剂

在标准检验方法中采用中和法来消除其防腐剂的抑菌作用。所用中和剂为吐温-80和卵磷酯。这是考虑到化妆品应用最多的防腐剂是尼泊金酯类,随着化妆品工业的迅猛发展,防腐剂使用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如何选用中和剂,有待进一步探讨。

(2)化妆品供试液制备方法

将各包装的样本外表消毒后送入操作室,在开盖前将瓶内样品振摇混匀。消毒外盖,拧开外盖,再消毒内盖,并打开。不同剂型的采样方法:

液体化妆品:一般是透明或半透明液状,如化妆水、头油、花露水,冷烫液和部分洗发香波等,用吸管反复吸放数次后,吸取10m1。

乳剂:乳剂较为粘稠,如用吸管取样,因粘壁,误差较大,可用称量法。

膏霜类:用无菌药匙混匀后,取出称量。

粉类:用无菌药匙混匀后,取出一定量放灭菌称量纸上或容器内称量。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信息室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https://www.360docs.net/doc/70195548.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一、总则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及供检样品制备。 2.仪器和设备 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250mL。 2.5 玻璃珠。 2.6 琉璃棒。 2.7 刻度吸管,1mL、10mL。 2.8 研钵或均质器。 2.9 恒温水浴箱。 3.培养基和试剂 3.1 生理盐水 成分: 氯化钠 8.5g 蒸馏水加至 1000mL 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 mL,103.43kPa (121℃ 15 lb)20min高压灭菌。 3.2 SCDLP液体培养基 成分: 酪蛋白胨 17g 大豆蛋白胨 3g 氯化钠 5g 磷酸氢二钾 2.5g 葡萄糖 1g 吐温80 7g 蒸馏水 1000mL 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 kPa (121℃ 15 lb)20min高压灭菌。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 灭菌吐温80。 4.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可适当增加样品包装数量。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sop微生物检查操作规程

sop微生物检查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畴 适用于本厂质监科化验室对本厂生产的固体制剂及物料进行微生物限度的检查。 3 责任 化验员有责任按照本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判定,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4 定义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指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辅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种检查方法,包括染菌量及操纵菌的检查。 5 内容 5.1 总则: 5.1.1供试品应随机抽样。一样抽样量为检验用量(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 3倍量。 5.1.2 供试品在检查前不得开启,检查全过程均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防 再污染。 5.1.3 操纵菌的污染检查应做相应的已知菌对比试验,对比菌株为大肠杆菌 [CMCC(B)44102],每批试验已知菌加入量为50-100个。 5.1.4 染菌量的检查或操纵菌的检查均应做空白对比试验。 5.1.5 供试品稀释成稀释液后应在平均状态下取样,凡有抑菌成份或防腐剂的供 试品应做专门处理后进行检验。 5.1.6 供试品稀释后应在1小时内操作完毕。

第2页/共6页 5.1.7 除另有规定外,细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 25-28℃,操纵菌培养温度为36℃±1℃。 5.1.8细菌、霉菌检验结果的报告以1g、1ml或10cm2为单位;操纵菌检验报告 以每1g、每1ml或每10cm2为单位报告“检出”或“未检出”。 5.2仪器、用具 恒温培养箱、隔水式生化培养箱、电子天平,移液管(1ml、10ml)、试管、离心管、双碟、镊子、剪刀、不锈钢吸管筒、酒精灯、取样勺、称量纸、研钵一个、不锈钢双碟筒。 5.2.1用具的包扎 移液管:用纱布包住移液管,然后放入不锈钢灭菌筒内。 试管、双碟:试管在管口塞上纱布棉塞、双碟放入不锈钢双碟筒内。 无菌衣、裤、帽、口罩:用布口袋将洗净的衣裤、帽子、口罩配套后装入,扎紧袋口,再用牛皮纸包好。 5.2.2用具的灭菌 将包扎好的用具,在121±0.5 ℃蒸汽灭菌柜中灭菌30 分钟,物品取出时切勿赶忙置冷处,以免急速冷却灭菌物品内蒸汽凝造成负压,易致染菌,应置烘箱烘干。 5.3培养基、试剂 5.3.1营养琼脂培养基 称取本品36克,加1升蒸馏水,加热溶解后,按需要进行分装,经121℃15分钟灭菌备用。 5.3.2虎红培养基 称本品30克,加1升蒸馏水,加热溶解,分装,高压灭菌116℃20分钟。 5.3.3胆盐乳糖培养菌(BL) 称本品36克,加1升蒸馏水,加热溶解,分装,高压灭菌116℃20分钟。 5.3.4曙红亚甲蓝琼脂培养基(EMB) 称本品42克,加1升蒸馏水,加热溶解,分装,高压灭菌116℃20分钟。 5.3.5生理盐水 称取9 g 氯化钠,加水1000 ml 溶解,分装后于121℃±0.5℃湿热灭菌30分钟,供作稀释剂用。 5.3.6 75%酒精棉 量取无水乙醇75ml,加水稀释至100ml,摇匀,将脱脂棉与75%酒精混合即得。

微生物检验操作要求.doc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实验室操作要求 食品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有严格的无菌观念,许多试验要求在无菌条件下进行,主要原因:一是防止试验操作中人为污染样品,二是保证工作人员安全,防止检出的致病菌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个人污染。 一、无菌操作要求 1. 接种细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2. 进行接种食品样品时,必须穿专用的工作服、帽及拖鞋,应放在无菌室缓冲间,工作前经紫外线消毒后使用。 3. 接种食品样品时,应在进无菌室前用肥皂洗手,然后用75%酒精棉球将手擦干净。 4. 进行接种所用的吸管,平皿及培养基等必须经消毒灭菌,打开包装未使用完的器皿,不能放置后再使用,金属用具应高压灭菌或用95%酒精点燃烧灼三次后使用。 5. 从包装中取出吸管时,吸管尖部不能触及外露部位,使用吸管接种于试管或平皿时,吸管尖不得触及试管或平皿边。 6. 接种样品、转种细菌必须在酒精灯前操作,接种细菌或样品时,吸管从包装中取出后及打开试管塞都要通过火焰消毒。 7. 接种环和针在接种细菌前应经火焰烧灼全部金属丝,必要时还要烧到环和针与杆的连接处,接种结核菌和烈性菌的接种环应在沸水中煮沸5min,再经火焰烧灼。 8. 吸管吸取菌液或样品时,应用相应的橡皮头吸取,不得直接用口吸。 二、无菌间使用要求 1. 无菌间通向外面的窗户应为双层玻璃,并要密封,不得随意打开,并设有与无菌间大小相应的缓冲间及推拉门,另设有0.5-0.7m2的小窗,以备进入无菌间后传递物

品。 2. 无菌间内应保持清洁,工作后用2%-3%煤酚皂溶液消毒,擦拭工作台面,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3. 无菌间使用前后应将门关紧,打开紫外灯,如采用室内悬吊紫外灯消毒时,需30W紫外灯,距离在1.0m处,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使用紫外灯,应注意不得直接在紫外线下操作,以免引起损伤,灯管每隔两周需用酒精棉球轻轻擦拭,除去上面灰尘和油垢,以减少紫外线穿透的影响。 4. 处理和接种食品标本时,进入无菌间操作,不得随意出入,如需要传递物品,可通过小窗传递。 5. 在无菌间内如需要安装空调时,则应有过滤装置 三、消毒灭菌要求 微生物检测用的玻璃器皿、金属用具及培养基、被污染和接种的培养物等,必须经灭菌后方能使用。 (一)干热和湿热高压蒸气锅灭菌方法 1.灭菌前准备 (1)所有需要灭菌的物品首先应清洗晾干,玻璃器皿如吸管、平皿用纸包装严密,如用金属筒应将上面通气孔打开。 (2)装培养基的三角瓶塞,用纸包好,试管盖好盖,注射器须将管芯抽出,用纱布包好。 2.装放 (1)干热灭菌器:装放物品不可过挤,且不能接触箱的四壁。 (2)大型高压蒸气锅:放置灭菌物品分别包扎好,直接放入消毒筒内,物品之间不能过挤。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 79181~5——87

一、总则 General Principle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 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刻度吸管。 2.8 研钵。 2.9 均质器。 2.10 恒温水浴箱。 2.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 3.1 生理盐水 成分:氯化钠8.5g 蒸馏水加至1000 mL 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3.2 SCDLP液体培养基 成分:酪蛋白胨17g 大豆蛋白胨3g 氯化钠5g 磷酸氢二钾 2.5g 葡萄糖 2.5g 卵磷脂1g 吐温80 7g 蒸馏水1000mL 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5 供检样品的制备 5.1 液体样品 5.1.1 水溶性的液体样品,量取10mL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混匀后,制成1:10检液。 5.1.2 油性液体样品,取样品10mL,先加5mL灭菌液体石蜡混匀,再加10mL灭菌的吐温80,在40℃~44℃水浴中振荡混合10min,加入灭菌的生理盐水75mL(在40℃~44℃水浴中预温),在40℃~44℃水浴中乳化,制成1:10的悬液。 5.2 膏、霜、乳剂半固体状样品 5.2.1 亲水性的样品,称取10g,加到装有玻璃珠及90mL灭菌生理盐水的三角瓶中,充分振荡混匀,静置15min。取其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5.2.2 疏水性样品,称取10g,放到灭菌的研钵中,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研磨成粘稠状,再加入10mL灭菌吐温80,研磨待溶解后,加70mL灭菌生理盐水,在40℃~44℃水浴中充分混合,制成1:10检液。 5.3 固体样品,称取10g,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充分振荡混匀,使其分散混悬,静置后,取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如有均质器,上述水溶性膏、霜、粉剂等,可称10g样品加入9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1min~2min;疏水性膏、霜及眉笔、口红等,称10g样品,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10mL灭菌吐温80,7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3min~5min。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一、总则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及供检样品制备。 2.仪器和设备 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250mL。 2.5 玻璃珠。 2.6 琉璃棒。 2.7 刻度吸管,1mL、10mL。 2.8 研钵或均质器。 2.9 恒温水浴箱。 3.培养基和试剂 3.1 生理盐水 成分: 氯化钠8.5g 蒸馏水加至1000mL 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 mL,103.43kPa (121℃15 lb)20min高压灭菌。 3.2 SCDLP液体培养基 成分: 酪蛋白胨17g 大豆蛋白胨3g 氯化钠5g 磷酸氢二钾 2.5g 葡萄糖1g 吐温80 7g 蒸馏水1000mL 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 kPa (121℃15 lb)20min高压灭菌。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 灭菌吐温80。 4.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可适当增加样品包装数量。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个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细菌、毒理、化学等,则宜先取出部分样品做细菌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4.6 如检出粪大肠菌群或其它致病菌,自报告发出之日起该菌种及被检样品应保存一个月。 5.供检样品的制备 5.1 液体样品 5.1.1 水溶性的液体样品,可量取10mL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如样品少于10mL,仍按10倍稀释法进行。如为5mL则加到45mL灭菌生理盐水中,混匀后制成1:10检液。 5.1.2 油性液体样品,取样品10mL,先加5mL灭菌液体石蜡混匀,再加10mL灭菌的吐温80,在40℃~44℃水浴中充分混合,制成1:10检液。 5.3 固体样品 称取10g,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充分振荡混匀,使其分散混悬,静置后,取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如有均质器,上述水溶性膏、霜、粉剂等,可称10g样品加入9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1min~2min;疏水性膏、霜及眉笔、口红等,称10g样品,加入10mL灭菌液体石蜡,10mL吐温80,7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3min~5min。 二、菌落总数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菌落总数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菌落总数的测定。 2.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菌落总数(Aerobic bacterial count)是指化妆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如培养基成分、培养温度、培养时间、pH值、需氧性质等),1g(1mL)检样中所含菌落的总数。所得结果只包括一群本方法规定的条件下生长的嗜中温的需氧性菌落总数。 测定菌落总数便于判明样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是对样品进行卫生总评价的综合依据。 3.仪器和设备 3.1 三角瓶,250mL。 3.2 量筒,200mL。 3.3 pH计或精密pH试纸。 3.4 高压灭菌器。 3.5 试管:15×150mm。 3.6 灭菌平皿:直径9cm。

微生物限度检测方法验证操作规程(2015年版)

微生物限度检测方法验证操作规程 1 目的 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测。 2 依据 《中国药典》2015版。 3 范围 所有需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测的产品。 4 责任 4.1验证小组负责检验方法验证/确认方案的起草、验证/确认方案的实施。 4.2验证委员会负责验证/确认方案的审批,验证/确认结论的审核。 5 程序 5.1 由验证小组提出验证申请,验证方案编制完成后,填写《确认和验证方案审批表》,经验证小组会签,报验证委员会审核,由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批准后,验证方案编制人对验证小组其余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可按验证方案试验。 5.2 试验完成后及时编制验证报告,并填写《验证报告审批表》,经验证小组会签,报验证委员会审核,由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批准后,验证报告结论才可实施。 6 内容 6.1 概述 通过验证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测定及控制菌的检查。根据样品特性制订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按制定的方案进行试验,根据验证结果判断是否符合验证标准。若符合,按验证的方法和条件进行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若不符合,重新建立制订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再进行验证,直至验证结果符合设立的验证标准。 6.2 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方法的验证 6.2.1 验证用菌株

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 104]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 003] 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 501] 黑曲霉[CMCC(F)98 003] 白色念珠菌[CMCC(F)98 001] 6.2.2 验证用菌液制备 6.2.2.1接种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与枯草芽孢杆菌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于30~35℃培养18~24小时。取上述培养物各1ml,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pH 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备用。 6.2.2.2 接种白色念珠菌至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中,于20~25℃培养2~3天。取上述培养物1ml,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pH 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备用。 6.2.2.3接种黑曲霉至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于20~25℃培养5~7天,加入含0.05%(ml/ml)聚山梨脂80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pH 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将孢子洗脱。然后,用适宜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内,用含0.05%(ml/ml)聚山梨脂80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制成适宜浓度的孢子悬液,备用。 6.2.3 供试液的制备 6.2.3.1 水溶性供试试品 取供试品,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溶解或稀释制成1:10供试液。若需要,调节供试液pH值至6~8。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水溶性液体制剂也可用混合的供试品原液作为供试液。 6.2.3.2 水不溶性非油脂类供试品 取供试品,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溶解或稀释制成1:10供试液。分散力较差的供试品,可在稀释液中加入表面活性剂如0.1﹪的聚山梨酯80,使供试品分散均匀。若需要,调节供试液pH值至6~8。必要时,用一稀释液将

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

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 1.0目的 建立微生物检验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检验操作规范化。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相关的微生物检验活动的全过程。 3.0职责 3.1 微生物检验员负责微生物检验的全过程; 3.2 QC主管负责监督检查本规程的有效实施。 4.0作业内容 4.1无菌操作要求 4.1.1 接种细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4.1.2专用的工作服、帽及拖鞋,应放在无菌室缓冲间,工作前经紫外线消毒后使用。 4.1.3 接种样品时,应在进无菌室前用肥皂洗手,然后用75%酒精棉球将手擦干净。 4.1.4 进行接种所用的吸管,平皿及培养基等必须经消毒灭菌,打开包装未使用完的器皿,不能放置后再使用,金属用具应高压灭菌或用95%酒精点燃烧灼三次后使用。 4.1.5 从包装中取出吸管时,吸管尖部不能触及外露部位,使用吸管接种于试管或平皿时,吸管尖不得触及试管或平皿边。 4.1.6 接种样品、转种细菌必须在酒精灯旁操作,接种细菌或样品时,吸管从包装中取出后及打开试管塞(即硅氟胶塞)都要通过火焰消毒。

4.1.7 接种环和针在接种细菌前应经火焰烧灼全部金属丝,必要时还要烧到环和针与杆的连接处。 4.1.8 吸管吸取菌液或样品时,应用相应的橡皮头吸取,不得直接用口吸。4.2无菌间使用要求 4.2.1 无菌间内应保持清洁,工作后用消毒溶液消毒,擦拭工作台面,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4.2.2无菌间使用前后应将门关紧,打开紫外灯,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使用紫外灯,应注意不得直接在紫外线下操作,以免引起损伤,灯管每隔两周需用酒精棉球轻轻擦拭,除去上面灰尘和油垢,以减少紫外线穿透的影响。 4.2.3处理和接种样品时,进入无菌间操作,不得随意出入,如需要传递物品,可通过小窗传递。 4.3消毒灭菌要求 4.3.1灭菌前准备 (1)所有需要灭菌的物品首先应清洗晾干,玻璃器皿用纸包装严密,如用金属筒应将上面通气孔打开。 (2)装培养基的三角瓶,内容物不应超过总体积的2/3(例如500mL的三角瓶最好装300~350mL培养基,以防再次加热融化时爆沸)。 (3)无菌室内使用的毛巾、脱脂棉球用纸包裹,进行湿热灭菌。 4.3.2装放 (1)干热灭菌器:装放物品不可过挤,且不能接触箱的四壁。 (2)大型高压蒸气锅:放置灭菌物品分别包扎好,直接放入消毒筒内,物品之间不能过挤。

微生物检验操作步骤

微生物检验操作步骤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样品制备: 取样品 10 g/ml加入至 90 ml灭菌生理盐水中,混匀,制成 1 ︰ 10 的稀释液; 菌落总数:(结果报告:XXX cfu /g(ml)) 取上述 1 ︰ 10 的稀释液 1 ml加入至 9 ml灭菌生理盐水中,充分混匀, 制成 1 ︰100 的稀释液; 取上述两个稀释级的稀释液分别加入2块平皿中,每块平皿中加 20 ml,然后往平皿中倒入约45℃的卵磷脂吐温80琼脂培养基,待培养基凝固,倒置放于36+/-1 ℃培养箱中培养 48 h,点计菌落数。 霉菌和酵母菌: 操作同菌落总数,加入的培养基为虎红培养基,待培养基凝固,倒置放于℃培养箱中培养 72 h,分别点计霉菌和酵母菌数。 粪大肠菌群:(结果报告(未)检出/ ) 取上述 1 ︰ 10 的稀释液 10 ml加入至 10 ml 双倍乳糖胆盐培养基中,摇匀,置 44 ℃培养箱中培养 48 h; 如果培养物产酸产气(现象为培养基呈黄色,小倒管内有气泡),则应取培养物分别接种至伊红美蓝琼脂平板于 37 ℃培养 18-24 h和蛋白胨水培养基中于 44 ℃培养 24 h。 在上述平板上,粪大肠菌群呈深紫黑色、圆形突起的菌落,并有金属 光泽。 挑取分离的单个菌落,进行革兰氏染色和镜检,在显微镜下应观察到 红色短杆状的菌。挑取菌落时,应使灭菌的接种环冷却后再行操作。

上述蛋白胨水培养基的培养物还需做靛基质试验,阳性现象为培养物表层出现玫瑰红色。 铜绿假单胞菌:(结果报告(未)检出/ ) 取上述 1 ︰ 10 的稀释液 10 ml加入至 90 ml SCDLP 培养基中,摇匀,置 37 ℃培养箱中培养 18-24 h; 挑取上述培养物,接种至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琼脂平板于 37 ℃培养 18-24 h;在该平板上,铜绿假单胞菌应为灰白色色、圆形湿润的菌落,周围培养基溶有水溶性色的色素; 挑取分离的单个菌落,染色镜检,在显微镜下应观察到红色杆状的菌。 如果平板上只分离到1个可疑菌落,不够做生化试验,则应挑取该菌落于SCDLP增菌培养。 取分离的菌落分别做氧化酶试验、绿脓菌素试验、硝酸盐还原产气试验、明胶液化试验和 42℃生长试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 增菌培养同铜绿假单胞菌项下, 挑取上述增菌液的培养物,接种至 B-P 平板于 37 ℃培养 24-48 h;在该平板上,金黄色葡萄球菌应为灰黑色、圆形的菌落,菌落周围有混浊带和透明环 挑取分离的单个菌落,染色镜检,在显微镜下应观察到紫色球状的菌。 取分离的菌落分别接种至甘露醇发酵培养基和肉汤培养基中,于 37 ℃培养24 h;取上述肉汤培养物,做血浆凝固酶试验。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培训考试试卷A

微生物室上岗人员操作技术基础测试卷A(化妆品) 说明:1.本试卷命题范围为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标准汇编·操作规程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本测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20分,时间为120分钟 3.本测试在人员入职后进行,以检验人员对工作的掌握程度。 姓名:测试时间:年月日 阅卷:成绩: 一、填空题(44*1) 1.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项目包括:、、 、、。 液体供检样品前处理时,水溶性样品用溶解,油溶性样品用溶解。 4.在测定霉菌和酵母菌时,虎红培养基中含有,以抑制其他细菌的生长。 5. 化妆品粪大肠菌群检测时,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粪大肠菌群应符合的条件:、、 、。 6.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氏染色镜检结果为:革兰氏,排列成 状,芽孢,荚膜,致病性葡萄球菌。 7.在电压220V时,普通30W直管型紫外线灯,在室温为20~25℃的使用情况下,紫外线辐射强度(垂直1m处)应≥ 8.卵磷脂吐温80培养基灭菌条件为℃高压灭菌分钟. 9.金黄色葡萄球菌在 Baird-Parker 平板上, 菌落直径为 ,颜色呈 ,边缘为色 ,周围为一带 ,在其外层有一 .圈。一般认为阳性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菌株有致病力. 10.检测粪大肠菌群时,所用的双料乳糖胆盐培养基中,溴甲酚紫的作用是 培养基原理是:蛋白胨提供源和源;糖是大肠菌群可发酵的糖类;磷酸氢二钾是;琼脂是培养基凝固剂; 伊红和美蓝是剂和剂,可抑制革兰氏阳性菌,在酸性条件下产生沉淀,形成色菌落或具黑色中心的外围的菌落。 12.高压灭菌锅必须每个月进行一次灭菌效果评价,用菌进行评价检验,而平时也要用进行检测。 13. 10-1 和10-2两个稀释度每ml的菌落数分别是260,28,则菌落总数报告值为

2015年版微生物限度检验操作规程完整

**文件 目的建立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规操作,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围成品、辅料、包装袋及纯化水的检验。 责任品管部微生物限度检验人员 容 概述:本检验操作规程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和《通则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进行检查。 微生物计数法 一、计数方法 1、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2、计数方法本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 3、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定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4、菌种及菌液的制备 4.1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袋),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藏。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见表1。 4.2菌液制备按表1规定培养各试验菌株。取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入3-5ml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将孢子洗脱。采用适宜的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中,用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黑曲霉孢

子悬液。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使用。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使用。 4.3阴性对照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 4.4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按照表1规定,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菌液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置规定的条件下培养。每一试验菌株平行制备2管或2个平皿。同时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替代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被检固体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的比值应在0.5-2围,且菌落形态大小应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被检液体培养基管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试验菌应生长良好。 5、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5.1供试品制备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用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制备时若需加温应加热均匀且温度不得超过45℃。供试液从制备到加入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1小时。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及注解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及注解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及注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UDC 668:576 .85.07 (GB7918.2-87) Standard methods of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for cosmetics Standard plate count 细菌总数系指1g或1ml化妆品中所含的活菌,数量。测定细菌总数可用来判明化妆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以及生产单位所用的原料、工具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者的卫生状况,是对化妆品进行卫生学评价的综合依据。 本标准采用标准平板计数法。 1 方法提要 化妆品中污染的细菌种类不同,每种细菌都有它一定的生理物质性,培养时对营养要求,培养温度、培养时间、pH值、需氧性质等均有所不同。在实际工作中,不可能做到满足所有菌的要求,因此所测定的结果,只包括在本方法所使用的条件下(在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上,于37℃培养48h)生长的一群嗜中温的需氯及兼性厌氧的细菌总数。 2 培养基和试剂 2.1 生理盐水:见GB 7918-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 2.2 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培养基 成分:蛋白胨 20g

牛肉膏 3g 氯化钠 5g 琼脂 15g 卵磷脂 1g 吐温80 7g 蒸馏水 1000ml 制法:先将卵磷脂加到少量蒸馏水中,加热溶解,加入吐温80将其他成分(除琼脂外)加到其余蒸馏水中,溶解。加入已溶解的卵磷脂、吐温80,混匀,调pH值为7.1~7.2,加入琼脂,121℃(15 1b)20min高压灭菌,储存于冷暗处备用。 3 仪器 3.1 锥形烧瓶。 3.2 量筒。 3.3 pH计或精密pH试纸。 3.4 高压消毒锅。 3.5 试管。 3.6 灭菌平皿:直径9cm。 3.7 灭菌刻度吸管:10ml、2ml、1ml。 3.8 酒精灯。 3.9 恒温培养箱。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总则(GB7918.1—87)? 1?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1.1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包装量小的样品,取样量可酌减。 1.2供检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启开,以防再污染。 1.3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1.4若只有一个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细菌、毒理、化学等,则宜先取出部分样品作细菌检验,再将剩余样品作其他分析。 1.5在检验过程中,从开封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1.6如检出粪大肠菌群或其他致病菌,自报告发出起该菌种及被检样品应保存一个月奋查。 2?供检样品的制备 2.1培养基和试剂 :氯化钠?8.5g,蒸馏水?1000m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锥形瓶内,每瓶90ml,121℃(151b)20min高压灭菌。,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2.5g,葡萄糖?2.5g,卵磷脂?1g,吐温80?。7g,蒸馏水?1000ml,制法:将上述成分混合后,加热溶解,调pH为7.2?.3分装,121℃(151b)20min高压灭菌。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法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日本多胨代替。 2.2.仪器: 2.3不同类型样品的检样制备。 : 。 n。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归口。 本标准由“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起草小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淑玉。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

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 1.目的 为规范微生物检验员的工作流程及检验方法,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及生产环境的卫生条件符和前提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本规程。 2.职责 微生物检验员负责按本规程进行微生物检验及记录的填写整理。 3.商业无菌检测 3.1抽样方法 以《成品留样管理规定》商业无菌检测留样。 3.2检测范围 公司生产各品类产品(发酵核桃乳除外)。 3.3检测方法 GB4789.26-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 3.3.1操作 样品准备:每个批次取3听样品,在包装容器表面用防水油性记号笔标注样品编号,观察并记录时否有泄露、包装是否有小孔,锈蚀,压痕、膨胀及其它异常情况。 称重:准备好的样品每个批次取2听称重,精确到1g,并记录。 保温:准备好的样品每个批次取剩下的1听置于2℃~5℃冰箱保存作为对照,称重后样品于36±1℃的恒温箱中保温10天,每日观察,保温期间如有胖听、泄漏及时剔除并开罐检查。

保温结束后,再次称重并记录,比较保温前后有无变化。如变轻,表明样品发生泄漏,并记录。将所有包装物置于室温直至开启检查。 开启:如有膨胀的样品,将样品先置于2℃~5℃冰箱冷藏数小时后开启。 如有膨胀样品用冷水和洗涤剂清洗待检样品光滑面,水冲洗后用无菌纱布擦干。以含4%碘的乙醇溶液浸泡消毒光滑面15min后用无菌纱布擦干,用酒精灯将表面残余的碘乙醇溶液全部燃烧完。 在百级洁净实验室内将保温后样品摇匀,用无菌镊子开启,开罐时不得伤及卷边结构,在开启下一个样品前应将镊子在火焰下灼烧灭菌。 留样:开启后用灭菌移液器无菌取出至少30ml至灭菌容器中,做好标记了,保存2-5℃冰箱中,有需要可用于进一步实验,待该批样品得出检验结论后可弃去。 感官检查:开启后,将样品内容物倒入透明玻璃瓶中,观察其组织形态,色泽和气味有无腐败变质迹象并记录。 pH测定:被测液温度应调到20±2℃,与对照样品比较是否有显著差异,pH 相差0.5及以上为显著差异。 涂片:用无菌接种环挑取样液涂于载玻片上,待干后用酒精灯火焰固定,然后向载玻片上滴一滴结晶紫,覆盖固定的料液1min,用蒸馏水小流沿载玻片一端冲洗,待冲洗后水不为紫色为止,自然干燥。 镜检:至少观察5个视野,记录菌体形态特征及每个视野的菌数,与同批冷藏对照样比较,判断是否有明显微生物增殖现象,菌数有百倍或百倍以上增长判为明显增殖。 3.3.2判定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中国药典四部通则样本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微生物限度的检查方法和操作要求;适用于检品 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控制菌的检查。 二、 引用标准:《中国药典》( 通则1105-1106) 三、 目录1.微生物限度标准 2.设备.仪器及用具 3?消毒液、稀释剂.试液及培养基 4. 检查总则(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 物计数法,通则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 5. 微生物计数法检查 6. 控制菌检查法 7. 实验技术 &附件 1. 微生物限度标准 非无菌药用原料及辅料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未做统一规定。 L1成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1).” 一”为不得检出。 (2).目测霉变者以不合格论。 (3).”无”为标准依据或无相应规定。 1.2工艺用水微生物限度标准 1.3内包装材料微生物限度标准 说明:1?”一”为每100 cm2中不得检出。2.目测霉变者以不合格论。3.”无”为标准依据或无相应规定。 2.设施、仪器及用具

2.1、设施: 2丄1?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及相关设施: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直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2.12其它设备:高压蒸汽灭菌器;细菌培养箱(30?35?);霉菌培养箱(25-280 ;电炉(或其它适宜的加热装置);恒温水浴;电热干燥箱(250~300匕);电冰箱。生化试剂储存箱。 2.2仪器及器mi 2.2.1.菌落计数器;显微镜(1500X);电子天平或药物天平(感量O.lg); pH系列比色计。 222?玻璃器皿:锥形瓶(250?300ml,内装玻璃珠若干).研钵(玻璃或陶瓷制,f 10?12cm)、培养皿(f 9cm).量筒(100ml).试管(18x 180mm)及塞、吸管(lml分度0.01, 10ml分度0.1)、载玻片、盖玻片、玻璃消毒缸(带盖)。 2.2.3新购的玻璃器皿的清洁:先用流水冲洗,浸泡于1%?2%盐酸(工业用)液中约2?6小时,除去游离碱质,再用流水冲洗。用于化学分析的玻璃仪器,需用重洛酸钾清洁液浸泡数分钟后,再用流水冲洗,最后以纯化水涮洗2?3次,晾干备用。 2.3用过的玻璃器皿: 231未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器皿:可随时洗涤。用清水冲洗(或浸泡),除容量仪器外, 可用毛刷和肥皂粉,内外刷洗,再用清水涮洗干净,晾干备 用。容量仪器宜用清洁液浸泡或涮洗,再用流水冲洗,最后以纯化水涮洗 2~3 次。

2015年版微生物限度检验操作规程

2015 版微生物限度检验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规范操作,保证结果的准确性。范围成品、辅料、内包装袋及纯化水的检验。 内容概述:本检验操作规程依据中国药典2015 年版四部《通则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和《通则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进行检查。 微生物计数法 一、计数方法 1.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2、计数方法本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 3、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检查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 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定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4、菌种及菌液的制备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 袋),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藏。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见表 1。 菌液制备按表 1 规定培养各试验菌株。取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用无菌氯化钠- 蛋白胨缓冲液或%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入3-5ml含%(ml/ml )聚山梨酯80的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无菌氯化钠溶液,将孢子洗脱。采用适宜的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中,用含%(ml/ml )聚山梨酯80的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黑曲霉抱子悬液。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 C,可在24小时内使用。黑曲霉抱子悬液可保存在2-8 C,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 表 1 试验菌液的制备和使用 阴性对照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培养基适用 性检查按照表1规定,接种不大于100cfu 的菌液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置规定的条件下培养。每一试验菌株平行制备 2 管或 2 个平皿。同时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替代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被检固体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的比值应在范围内,且菌落形态大小应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被检 液体培养基管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试验菌应生长良好。 5、计数方法适用性检查

版药典表面微生物检测操作规程

1.目的:建立表面微生物测试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测试人员操作规范化、标准化。 2.范围:适用于洁净室(区)表面、设备以及与产品接触表面的微生物量的测试。 3.责任:表面微生物检测员。 4.内容: 4.1基本概念: 4.1.1菌落:细菌培养后,由一个或几个细菌繁殖而形成的一细菌集落,简称CFU.通常用个数表示。 4.1.2表面微生物: 4.1.3表面微生物菌落数: 规定面积的洁净室(区)表面、设备以及与产品接触表面,用接触平皿法或擦拭法检测的微生物的菌落数目,以个/皿表示。 4.2测试原理: 本测试方法利用接触平皿法或擦拭法收集洁净室(区)表面、设备以及与产品接触表面的微生物,经若干时间,在适宜的方法和条件下让其繁殖到可见的菌落数,以平板培养皿中的菌落数来评定洁净室(区)表面、设备以及与产品接触表面的微生物数,并以此来评定洁净区的洁净度。 4.3测试方法: 4.3.1使用的仪器设备和培养基: 高压消毒锅: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恒温培养箱:必须定期对培养箱的温度计进行检定。 培养皿:一般采用φ90mm×15mm玻璃培养皿。使用前将培养皿置于160℃干热灭菌120min。 接触碟:一般采用φ55mm无菌接触碟。 培养基: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 将培养基加热熔化,冷却至约45℃在无菌操作条件下将培养基注入培养皿,每皿约15ml。待琼脂培养基凝固后,将培养基平皿放入32℃恒温培养箱中培养

72小时若培养基平皿上确无菌落生长即可供采样用,制备好的培养基平皿应在2-8℃的坏境中存放。 4.3.2采样点选择: 洁净区微生物测试点选择表面微生物监测的采样点数目及其布局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设置: 空调系统验证的结果 房间的用途 与产品的距离 人流物流方向 如何布点:对于同一洁净区,每个相同的取样物体在其不同的地方采2个样。如墙面2个采样点,地面2个采样点,洁净区主要设备2个采样点。 注:表面微生物监测的取样点数应依下列因素确定: 1.洁净区(室)的大小; 2.设备、管路等的复杂程度; 3.生产活动的重要性; 4.易受污染的部位等。 应考虑包含以下部位:每扇门、每个门把手、地板(至少两点)、墙壁(不易被清洁/消毒的部位,至少两点)、公用介质的管路(不易被清洁/消毒部位)、生产设备的关键性部位(如灌装针、易与人员接触的塑料帘膜、胶塞筒、传输带)等。根据洁净区内设施、设备等表面对产品和洁净室环境的影响程度,通常将表面分为三类:关键表面(与产品、容器及密封件直接接触或暴露于产品、容器及密封件的表面)一般表面(如设备的外表面、墙壁等)和地板,并且分别设定不同的微生物限度要求。 表面微生物的每点取样面积宜控制在25cm2左右。为避免干扰,宜在生产活动结束后取样。 4.3.3采样方法: 洁净区表面微生物测试方法。 4.3.3.1接触平皿法: 取样:表面微生物监测用于表面菌监测,接触平皿法广泛应用。取样时,打开碟盖,无菌培养基表面与设备直接接触,均匀按压接触碟底板,确保全部琼脂表面 取样后,需要立即用75%酒精擦拭被取样表面,以除去残留琼脂。 收好的营养琼脂接触碟在32℃培养72小时。 4.3.3.2棉签擦拭法:

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样本

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

1. 目的 建立微生物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保证检验操作规范化。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相关的微生物检验活动的全过程。 3. 职责 3.1 微生物检验员负责微生物检验的全过程; 3.2 QC主管负责监督检查本规程的有效实施。 4. 操作规程 4.1 微生物检验玻璃器皿吸管的洗涤 4.1.1 一般的玻璃器皿( 例如培养皿、试管、三角瓶等) , 可用毛刷及洗涤剂洗去灰尘、油垢, 然后用自来水、蒸馏水充分冲洗, 直至玻璃器皿内壁均匀分布一层薄的水膜, 即器壁既不挂水珠也无条纹, 即洗涤达到标准。 4.1.2 玻璃器皿内有污迹不能洗净时, 可浸泡于洗液中, 待器皿中有机物氧化分解后, 取出用自来水、蒸馏水冲洗干净, 备用。 4.1.3 新购的玻璃器皿先用2%盐酸浸泡, 再用用自来水、蒸馏水充分冲洗。 4.2 器皿的包扎 4.2.1 试管: 塞上胶塞, 然后用牛皮纸或报纸把试管头包扎起来。做发酵试验时, 将试管头塞上专用的耐高温PVC试管帽。 4.2.2 三角瓶、抽滤瓶: 将三角瓶( 抽滤瓶) 口塞上胶塞, 然后用牛皮纸把塞头部包起来。

4.2.3 吸管: 将耐高温的移液枪头装盒, 用用牛皮纸或报纸包裹。 4.2.4 平皿: 10个为一组, 用牛皮纸包裹。 4.3消毒和灭菌: 4.3.1 化学灭菌: 此法适用于微生物操作过程中不能加热、紫外线的地方。如人手等。 ( 1) 用75%的乙醇溶液或0.1%新洁尔灭擦拭或浸泡。 ( 2) 一般用1~2%的甲醛液浸泡软管和用具。 ( 3) 一般成品漂白粉的有效成分是25~32% 。使用时配成有效成份的2%溶液洒在地面或容器内, ( 对金属有腐蚀作用) 放置10~15min后冲洗即可。 ( 4) 氯灭菌剂的能力以有效氯表示, 将氯水配制成50~100PPm 的有效氯溶液, 可用于浸泡, 冲洗和表面杀菌。但氯对金属有腐蚀作用。 4.3.2 物理灭菌: 4.3.2.1 干热灭菌: 适用于干燥的玻璃器皿( 吸管、平皿等) 、金属器具( 镊子等) 、固体试液、液状石蜡等。灭菌条件一般选用在160℃干热空气灭菌2h。 ( 1) 器具用牛皮纸或灭菌袋包( 装) 扎, 放入金属容器内。 ( 2) 器具在干燥箱加热前放入, 每个器具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隙, 使热 空气能畅通。 ( 3) 关闭箱门接通电源, 打开通气孔, 使箱内湿空气能逸出, 至箱内温度达到100℃时关闭。 ( 4) 加热至160℃, 保持2小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