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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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的发展脉络及其主要思想理论

作为一种政治哲学和思想流派,自由主义在西方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如同许多政治观念一样,自由主义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理论、一种完整的思想体系最早出现在英国,确定在17世纪,确切地讲是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在这一时期,伴随着一批思想家,如霍布斯和洛克等关于天赋人权、契约论、自然法学说的提出,个人自由在历史上第一次被作为社会等价物优先于社会价值来讨论,并把对个人自由的维护作为出发点,寻求国家的起源,政治治理的基本原则以及相应的制度的安排,从而形成近代完整的自由主义体系内容。

对自有主义第一次做出系统哲学表述的是托马斯·霍布斯。他的学说对近代自由主义的最大贡献在于其个人主义内涵,标志着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哲学以及中世纪神学的决裂。在他看来,国家并非先验存在的,更不是道德实体,它只不过是每个人为保证各自的权利不被侵犯而组成的人造物,同时也是人们实现各自利益的工具。个人的权利是第一位的,国家和社会次之。但是,只要以人类社会整体存在的方式发展,就不得不以一种更高的权威来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这就是国家主权。然而,国家是由契约产生的,缔结契约的同时人们表达了服从的意愿。这种服从并不是一时冲动产生的,是通过权衡利弊之后才做出的决定。虽然这时的霍布斯还没能够提出自由的结论,个人的自由没有保留到社会状态中去,但为洛克的自由主义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自由主义的核心要素被提炼为一整套知识传统,并通过一个强有力的政治运动表达出来,是在英国内战期间以及光荣革命之后的执政时期,其最重要的代表是约翰·洛克。洛克对自由主义的贡献主要在于他的学说奠定了自由主义理论的两大基石:其一是个人自然权利的理论,其二是政府必须基于被统治者同意的理论。在英国政治传统中,洛克一直被认为是为光荣革命辩护的重要思想家,其理论对美国革命与立宪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洛克政治理论的出发点与霍布斯相似,即从自然状态出发构建合理的政治秩序。自然状态是一种无政府状态。洛克笔下的自然状态一方面可以被理解为历史上或现实中实际存在的状态。洛克曾举美国的印第安人作为这种状态的例证。但更为重要的是,自然状态是一种哲学家的理论构想。哲学家希望探讨政府的目的、形式等问题。为了回答这些问题,他们便提出一个理论预设:假如没有政府人们会处于何种状态,会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当代著名保守主义哲学家诺齐克在构建政治理论时,也是从讨论无政府状态下个人的权利以及个人生活的不便开始,从而进一步推导出最小政府的结论。

洛克的理论在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在英国政治传统中,洛克一直被认为是为光荣革命辩护的重要思想家。近年来,这一说法受到一些挑战。但至少有一点是不容质疑的,洛克的理论是对光荣革命后确立的立宪政体的最好阐释之一。洛克的理论对美国革命与立宪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几乎是学术界一致公认的。

十八世纪,自由主义的大本营在法国,当时的法国是欧洲思想最活跃、创造力最丰富的地方。这一时期在历史上又被称为启蒙时期,代表人物主要有:孟德斯鸠、卢梭、贡斯当和托克维尔。这些思想家所关注的问题涉及到今天自由主义讨论的核心问题。

孟德斯鸠对自由主义的贡献主要在于阐述了自由与权力的关系。他关于自由的论述集中表现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他强调:在社会生活中,个人的自由只能由法律来保障。法律既约束被统治者,也约束统治者。没有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在这个意义上,孟德斯鸠反对专制制度。同时,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制是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也是保障自由最好的制度形式。孟德斯鸠的这一分权思想在美国独立战争后建立的联邦政体中得到了证实。当时的另一位自由主义思想家是卢梭,他的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自由。卢梭的一句名言就是“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处不在枷锁之中”。在卢梭那里,自由被理解为自主。在这种自由观的基础上,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思想。这一思想遭到了后来很多人的批判,其中

最具代表性的是本雅明·贡斯当。贡斯当认为,卢梭学说中最致命的弱点,就是把自由原则与人民主权思想相联系,会导致像法国大革命后出现的群众暴政。为此,贡斯当区分了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古代人所谓的自由主要指公民的参与权,用现代术语来表述,即民主权;而现代人的自由是一种在法律保障下的生存空间,是个人不受社会与政治控制的权利。托克维尔是第一个对自由和民主有可能发生冲突进行理论论述的思想家,他把从贡斯当开始的关于自由主义对大众民主的恐惧发展成一套系统的理论。民主在托克维尔那里首先意味着多数的保证,这是他在观察了法国大革命之后得出的经验性结论。自由与民主两种概念的分歧乃至冲突是二十世纪自由主义者议论最多的议题。托克维尔的贡献也正在于此。

十八世纪,自由主义的另一个大本营是苏格兰,也就是史学界所说的苏格兰启蒙运动。代表人物主要有:大卫·休谟、亚当·斯密和亚当·佛格森。休谟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其《人性论》中,休谟哲学可以说是一种基于经验主义之上的温和的怀疑主义。在这种哲学的基础上,休谟提出了一套关于正义的理念。他所说的正义是一种人为的美德而不是一种自然的美德。正义的概念奠定了休谟关于政治行为的准则。与休谟相比,斯密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政治经济学中的国民财富问题,其中心在于探讨一种最能促进国民财富增长的制度框架。他理论的出发点是关于经济人的假设。也就是说他从人的利己本性出发,探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渊源。就国民财富增长的制度框架而言,斯密更强调应由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而国家充当的是守夜人的角色。“看不见的手”被后代学者称为斯密自由主义思想的核心。这一时期的另一位思想家佛格森的主要贡献在于他是近代以来第一个研究市民社会理论的思想家,他的思想集中于他的著作《论市民社会的历史》。

十九世纪,自由主义的大本营重新回到英国,这一时期,功利主义的观念占居统治地位。这与第一次工业革命后英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所带来人们观念上的变化分不开。主要代表人物是杰米尔·边沁和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主要著作有边沁的《政府片论》,密尔的《论自由》和《代议制政府》。边沁关于自由主义的论述是围绕其功利主义原则展开的。功利主义时期自由主义最耀眼的明星是约翰·密尔。他对功利主义的贡献在于,他把功利主义原则与自由主义原则成功地融为一体。可以说,密尔的学说标志着英国古典自由主义的终结。自由主义几乎所有的基本原则在密尔那里都得到阐述,他是近代自由主义发展史上最后一个全面阐述自由主义原则的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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