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信息表》填写说明及样式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信息表》填写说明及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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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信息表

奖惩

年12月被市发改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度考核例:2016年合格,2017年合格,2018年优秀写近三年考核 2016、2017、2018年度

主要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称谓姓名年龄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妻子***42 中共**市**局信息科科长

儿子*** 19群众

悉尼大学**学院**专业**级学生(前妻

所生,20**年*月已取得澳大利亚永久

居留权)

女儿***10群众**小学**级学生(现妻所生)

父亲*** 群众**市**县**镇山地村村民(已故)

母亲*** 75 群众**市**区**街道北京路63号居民

岳父*** 75 中共**省**市委办原主任(已退休)

岳母*** 75 群众**市五谷酒厂职工(已退休)

填表人:张**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信息表》填表说明

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换届时,提名候选人的年龄应按召开换届会议的时间计算。

3.“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4.“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6.“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7.“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8.“照片”栏打印彩色照片。

9.“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

10.“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11.“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

(4)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5)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6)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7)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见下表)。

(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见下表)。

(9)以上学历、学位中,涉及国民教育学历、学位,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涉及党校学历需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

12.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文化大革命”期间毕业留校待分配的,待分配时间应另段填写“留校待分配”。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党内职务以党

委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行政职务(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免或有关会议通过或选举的时间为准;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一并任免的,可按党内批准的时间合并填写。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

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县(市)前面均应冠以省(区、市)名,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受迫害或下放劳动等情况应单写一段。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注明。

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比较规范的简称。

13.“奖惩情况”栏,填写受过的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4.“年度考核结果”栏中填写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注明。

15.“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有关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

干部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要填写填表时的真实情况。

政府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及排版(最新)

。 公文格式排版 一、设置页面(“页面布局”—“页面设置”) (一)“页边距” 1.页边距:上3厘米、下2.5厘米、左2.6厘米、右2.5厘米。 2.纸张方向:纵向。 (二)“纸张” 纸张大小:A4。 确保“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二、设置标题 (一)“字体” 1.主标题:先设置字体为华文小标宋简体(或华文中宋、宋体),再设置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形,加粗;字号,二号。 2.副标题:字体,与主标题一致;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二)“段落” 1.对齐方式:居中。 2.左侧右侧缩进均为0字符。 3.特殊格式:无。 4.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行。 5.行距:固定值,28磅。 (三)内容要求 1.标题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应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多行标题排列时应当采用梯形或菱形布局,不应采用上下长短一样的长方形或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 2.正式公文标题应要素完整,一般格式为“发文机关+关于××(事由)的+文种”。 3.标题回行时应词意完整,不能将词组拆开;发文机关名称应在第一行居中排布;最后一行不能将“的”与文种单独排列成行。 4.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可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四)标题与正文间隔 空一行,字号为五号,行距为最小值12磅。 三、设置正文 (一)“字体” 1.一级标题:字体,黑体;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2.二级标题:字体,楷体_GB2312(或楷体);字形,不加粗;字号,

三号。 3.三级标题、四级标题和五级标题:字体,仿宋_GB2312(或仿宋);字形,加粗;字号,三号。 4.其余正文(包括附件、落款、附注):字体,仿宋_GB2312(或仿宋);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5.正文各级各类字体设定完后,应再次选定全文,设置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二)“段落” 1.对齐方式:两端对齐。 2.左侧右侧缩进均为0字符。 3.特殊格式:首行缩进,2字符。 4.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行。 5.行距:固定值,30磅。 (三)内容要求 1.主送机关(俗称“抬头”)居正文第一行单独成行,顶格不缩进。 2.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四级标题、五级标题依次采用“一、”、“(一)”、“1.”、“(1)”、“①”排序标注。 3.公文中引用文件时,应按规范将文件名称和发文字号写全,一般格式为“《关于××××的××》(××××〔××××〕××号)”,特别注意发文字号中必须使用六角括号“〔××××〕”。 4.附件在正文末下空1行,靠左缩进2字符排布;标准格式为“附件:1.××××”;附件名称不用书名号,结尾不加标点符号;单个附件不标注序号;多个附件用阿拉伯数字“1.”标注序号,并按顺序回行排列;回行时,序号与序号对齐,名称内容与内容对齐。 5.发文机关署名(俗称“落款”)在正文末(或附件末)下空1-3行(不盖章时空1行,盖章时空3行),靠右空2字符排布。 6.成文日期(俗称“落款日期”)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靠右排布,以发文机关署名为准居中;标准格式为“××××年××月××日”,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不编虚位。 7.用印时,公章应端正盖住发文机关署名,印章上部约三分之二压在空白处,印章上沿距正文最后一行文字空1行,印章下沿骑“年”盖“月”。 8.附注(上行文、平行文中用于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在成文日期下一行靠左缩进2字符排布;标准格式为“(联系人:×××;联系电话:××××)”。 9.正文中所有标点符号应在中文输入法模式下输入。数字、英文中使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版(含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 9704—2012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5.1 幅面尺寸 5.2 版面 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 5.2.2 字体和字号 5.2.3 行数和字数 5.2.4 文字的颜色 6 印制装订要求 6.1 制版要求 6.2 印刷要求 6.3 装订要求 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7.2 版头 7.2.1 份号 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 7.2.3 紧急程度 7.2.4 发文机关标志 7.2.5 发文字号

7.2.6 签发人 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 7.3 主体 7.3.1 标题 7.3.2 主送机关 7.3.3 正文 7.3.4 附件说明 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 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 GB/T 9704—2012 7.3.5.5 特殊情况说明 7.3.6 附注 7.3.7 附件 7.4 版记 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 7.4.2 抄送机关 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7.5 页码 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 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 10 公文的特定格式 10.1 信函格式 10.2 命令(令)格式 10.3 纪要格式 11 式样

GB/T 9704—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 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 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 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 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 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本标准中公文用语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庆、杨雯、郭道锋、孙维、马慧、张书杰、徐成华、范一乔、李玲。 本标准代替了GB/T 9704—1999。 GB/T 9704—199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704—1988。

政府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及排版(最新)

政府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及排版(最新) 政府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及排版(最新)一、设置页面(“页面布局”—“页面设置”) (一)“页边距” 1.页边距:上3厘米、下2.5厘米、左2.6厘米、右2.5厘米。 2.纸张方向:纵向。 (二)“纸张” 纸张大小:A4。 确保“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二、设置标题 (一)“字体” 1.主标题:先设置字体为华文小标宋简体(或华文中宋、宋体),再设置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形,加粗;字号,二号。 2.副标题:字体,与主标题一致;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二)“段落” 1.对齐方式:居中。 2.左侧右侧缩进均为0字符。 3.特殊格式:无。 4.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行。 5.行距:固定值,28磅。 (三)内容要求 1.标题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应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多行标题排列时应当采用梯形或菱形布局,不应采用上下长短一样的长方形或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2.正式公文标题应要素完整,一般格式为“发文机关+关于××(事由)的+文种”。 3.标题回行时应词意完整,不能将词组拆开;发文机关名称应在第一行居中排布;最后一行不能将“的”与文种单独排列成行。 4.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可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四)标题与正文间隔 空一行,字号为五号,行距为最小值12磅。 三、设置正文 (一)“字体” 1.一级标题:字体,黑体;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2.二级标题:字体,楷体_GB2312(或楷体);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3.三级标题、四级标题和五级标题:字体,仿宋_GB2312(或仿宋);字形,加粗;字号,三号。4.其余正文(包括附件、落款、附注):字体,仿宋_GB2312(或仿宋);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5.正文各级各类字体设定完后,应再次选定全文,设置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二)“段落” 1.对齐方式:两端对齐。 2.左侧右侧缩进均为0字符。 3.特殊格式:首行缩进,2字符。 4.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行。 5.行距:固定值,30磅。 (三)内容要求 1.主送机关(俗称“抬头”)居正文第一行单独成行,顶格不缩进。

各种凭证样式及填写.doc

一、通用记账凭证样式 通用记账凭证简介及填写 通用记账凭证是用以记录各种经济业务的凭证。采用通用记账凭证的经济单位,不再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分别填制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所以涉及到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记账凭证是由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付款后填制的,涉及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是由有关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栏内。借、贷方金额合计数应相等。制单人应在填制凭证完毕后签名盖章,并在凭证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 张数。 二.收款凭证的格式

收款凭证的介绍及其填制方法 收款凭证是用来记录货币资金收款业务的凭证,它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款后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在收款凭证左上方所填列的借方科目,应是“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在凭证内所反映的贷方科目,应填列与“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科目。金额栏填列经济业务实际发生的数额,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并在出纳及制单处签名或盖章。 凭证左上角“借方科目”处,按照业务内容选填“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凭证上方的“年、月、日”处,填写财会部门受理经济业务事项制证的日期;凭证右上角的“字第号”处,填写“银收”或“收”字和已填制凭证的顺序编号:“摘要”栏填写能反映经济业务性质和特征的简要说明:“贷方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栏填写与银行

存款或现金收入相对应的一级科目及其二级科目:“金额”栏填写与同一行科目对应的发生额:“合计栏”填写各发生额的合计数;凭证右边“附件张”处需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凭证下边分别由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记账”栏则应在已经登记账簿后划“√”符号,表示已经入账,以免发生漏记或重记错误。在最下面的财务主管,记账,出纳等处,需要相关人员签字或其签章 三.转账凭证的格式 转账凭证的介绍及其填制 转账凭证是根据转账业务(即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的各项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的,用于填列转账业务会计分录的记账凭证。转账凭证是登记有关明细账与总分类账的依据。

转账凭证的格式

1.转账凭证的格式 2.转账凭证的介绍及其填制 转账凭证是根据转账业务(即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的各项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的,用于填列转账业务会计分录的记账凭证。转账凭证是登记有关明细账与总分类账的依据。 转账凭证是用以记录与货币资金收付无关的转账业务的凭证,它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转账原始凭证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凭证内,借方科目在先,贷方科目在后,将各会计科目所记应借应贷的金额填列在“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内。借、贷方金额合计数应该相等。制单人应在填制凭证后签名盖章,并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在会计中,转账凭证用以编制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而涉及“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应当编制现金凭证或者银行凭证(也可以是收款凭证或者付款凭证)。 上图中的单据和凭证号以及摘要都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填写的。这张凭证反应的是购买B材料的经济业务。 转账凭证是根据转账业务(即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的各项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的,用于填列转账业务会计分录的记账凭证。转账凭证是登记有关明细账与总分类账的依据。

转账凭证的填制方法 转账凭证是用以记录与货币资金收付无关的转账业务的凭证,它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转账原始凭证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凭证内,借方科目在先,贷方科目在后,将各会计科目所记应借应贷的金额填列在“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内。借、贷方金额合计数应该相等。制单人应在填制凭证后签名盖章,并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在会计中,转帐凭证用以编制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而涉及“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应当编制现金凭证或者银行凭证(也可以是收款凭证或者付款凭证)。

政府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及排版(最新)

政府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及排版(最新) 一、设置页面(“页面布局”—页“面设置”) (一)“页边距” 1.页边距:上3 厘米、下2.5 厘米、左2.6 厘米、右2.5 厘米。2.纸张方向:纵向。 (二)“纸张” 纸张大小:A4。 确保“每面排22 行,每行排28 个字,并撑满版心”。 二、设置标题 (一)“字体” 1.主标题:先设置字体为华文小标宋简体(或华文中宋、宋体),再设置字体为Times New Roma n;字形,加粗;字号,二号。 2.副标题:字体,与主标题一致;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二)“段落” 1.对齐方式:居中。 2.左侧右侧缩进均为0 字符。 3.特殊格式:无。 4.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 行。 5.行距:固定值,28 磅。 (三)内容要求1.标题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应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多行标题排列时应当采用梯形或菱形布局,不应采用上下长短一样的长方形或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 2 ?正式公文标题应要素完整,一般格式为发文机关+关于XX(事由)的+文种” 3.标题回行时应词意完整,不能将词组拆开;发文机关名称应在第一行居中排布;最后一行不能将“的”与文种单独排列成行。 4 ?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可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四)标题与正文间隔空一行,字号为五号,行距为最小值12 磅。 三、设置正文 (一)“字体” 1?一级标题:字体,黑体;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2 ?二级标题:字体,楷体_GB2312 (或楷体);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3.三级标题、四级标题和五级标题:字体,仿宋_GB2312 (或仿宋);字形,加粗;字号, 三号。 4 ?其余正文(包括附件、落款、附注):字体,仿宋_GB2312 (或仿宋);字形,不加粗; 字号,三号。 5 ?正文各级各类字体设定完后,应再次选定全文,设置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二)“段落” 1 ?对齐方式:两端对齐。 2 .左侧右侧缩进均为0字符。 3 ?特殊格式:首行缩进,2字符。 4 ?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行。 5 .行距:固定值,30磅。 (三)内容要求

最新国家标准公文格式

最新国家标准公文格式 ?| ?更新:2014-06-05 11:26 ?最新国家标准公文格式 标题(2号小标宋体) 发文对象:(标题下一行顶格,3号仿宋)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一、X X X(黑体)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一)X X X(楷体)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1.X X X仿宋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1)X X X仿宋 X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附件:1.X X X(正文下一行右空两字) 2.X X X 单位名称(附件下两行居成文日期中) 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用阿拉伯数字) (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说明)1.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3.附件: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 4.发文机关署名: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5.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6.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 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前言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从内容到表现形式都体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有效发挥公文的法定效力,反映政府机关工作质量和治理水平,公文格式的统一和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国务院于2000年8月24日印发了《关于发布的通知》(国发[2000]23号)。《办法》第三章对公文格式作了详细规范。《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公文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办法》第十二条还对公文的用纸作了规定:公文(gong1wen2)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这里提到的“国家标准”是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12月正式批准发布的GB/T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99新国标”),(xin1guo2biao1___)此标准已于2000年1月l日开始实施。这是(rikaishishishi_zheshi)继1988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遵国务院办

公厅指示发布GB/T9704-1988《国家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__yixiajian)称“88原国标”)国家标准试行以来,对该标准进行的第一次修订。 99新国标相对88原国标,在公文用纸纸型、幅面尺寸、公文用纸技术指标、装订要求、公文诸要素的字体字号、排布规则等方面作了大幅度调整,既体现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又符合我国公文格式要求的实际,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公文格式上所遵从的统一规范。 99新国标正是为解决长期以来在公文格式的规范方面存在只有原则指导,而无详细要求的实际问题,通过标准的形式将公文格式中的每个细节要素根据科学实用的原则予以确定的。这样可使从事公文处理的工作者在制作公文时有正确定量的科学依据,据此制作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格的行政机关公文。 一、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幅面及版面尺寸

记账凭证封面格式记账凭证封面打印模板

记账凭证封面格式记账凭证封面打印模板当前的财务软件都是以账务处理系统为核心,而记账凭证模块是进行账务处理的基础,为账务处理提供基本的数据。下面就为大家解开记账凭证封面格式,希望能帮到你。 会计凭证封面 单位名称本月册数编号 第册 共册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全宗号凭证种类凭证起讫号码凭证张数备注 自至 目录号 案卷号

保管期限 会计主管装订年月日装订 1、记账凭证单号----封面内页第一张记账凭证号码 (如:内页第一张记账凭证号码21号---50号); 则填写:记账凭证单号----自第 21 号至第 50 号; 2、原始凭证,汇总凭证张数---(封面内页第一张记账凭证号码20号---“记账凭证右边---附原始凭证张数5”如:5张)---从20号的“5张”---至50号每一张的原始凭证张数合计填列如共计原始凭证张数300张; 操作:原始凭证,汇总凭证张数---共 300 张; 3、会计凭证总页数---全部页数320张---记账凭证20张,原始凭证,汇总凭证张数300张; 操作:会计凭证总页数---共 320 页。

每一个会计人员,必须要学会建帐,那么,在学习会计实务的过程中,建账有哪些基本程序呢? 我们所说的建帐就是新建单位或是原单位在年度开始时,会计人员应该根据核算的工作需要设立帐簿,也就是说根据企业业务的具体情况在帐本上设置会计科目。建帐的主要程序有: 一、依据会计各种帐簿的格式的要求,以及预备各种帐页,把活页的帐页用专用的帐夹装订成册。 二、在帐簿的启用表上,认真的填写单位的名称、帐簿的名称、册数、编号、以及起止页数、启用日期以及记帐人员与会计主管人员的姓名,同时还要加盖企业的公章以及财务人员的人名章。记帐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必须要在帐簿上注明交接的日期以及接办人员或是监督人员的名称,同时还要与交接双方签名或是盖章,这么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明确经济责任。 三是要在会计科目表的顺序与名称当中进行建立总帐帐户,并结合总帐帐户的明细核算要求建立二级或是三级帐户,原单位在建立各级帐户时,可以把上年的帐户余额进行全面的结转。

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

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 作者:朱传春 新公文格式要素部分要素 版头 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 发人 主体 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 章、附注、附件、 版记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其他页码等 公文格式要素要素简述 份号份数序号,是将同一公文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地顺序编号. 涉密公文才需标注份号. 一般用位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密级和保密 期限 需标注密级(秘密、机密、绝密)和保密期限,一般用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地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如“绝密★年”)“绝密”是最重要地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地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地损害;(年上限,核心涉密人员管理) “机密”是重要地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地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地损害;(年上限,重要涉密人员管理) “秘密”是一般地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地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年上限,一般涉密人员管理) 紧急程度 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一般用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 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地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发文机关标志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联合行文:)同时标注发文机关名称,若加“文件”二字,则居右编排;)单独标注注办机关名称. 发文字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地发文字号.如“沪府发〔〕号”. 有版头地标注在发文机关标志下,没有版头地标注在公文标题下; 上行文需要在发文字号同一行标注“签发人”,此时,发文字号左空一字编排,签发人有空一字编排. 签发人 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 上行文标注签发人主要为了方便上级机关了解下级机关由谁对上报公文事项负责. 联合行文多个签发人时,第一个为主办机关签发人,一行两个,回行时与上一行对齐. 标题 完整地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此三要素中“文种”必不可省略. 公文地标题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规章包括:规则、制度、章程、条例、办法、细则、规定、公约、守则等.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版(含式样)

党政机关公 文格式 GB/T 9704 —2012 目次 、F、-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5.1 幅面尺寸 5.2 版面 5.2.1页边与版心尺寸 5.2.2字体和字号 5.2.3行数和字数 5.2.4文字的颜色 6 印制装订要求 6.1 制版要求 6.2 印刷要求 6.3 装订要求 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7.2 版头 7.2.1份号 7.2.2密级和保密期限 7.2.3紧急程度 7.2.4发文机关标志

7.2.5发文字号

7.2.6 签发人 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 7.3 主体 7.3.1 标题 7.3.2 主送机关 7.3.3 正文 7.3.4 附件说明 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 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 GB/T 9704—2012 7.3.5.5 特殊情况说明 7.3.6 附注 7.3.7 附件 7.4 版记 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 7.4.2 抄送机关 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7.5 页码 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 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 10 公文的特定格式 10.1 信函格式 10.2 命令(令)格式 10.3 纪要格式 11 式样

GB/T 9704 —2012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 主要作如下修订: 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 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 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 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 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本标准中公文用语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用语一致。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庆、杨雯、郭道锋、孙维、马慧、张书杰、徐成华、范一乔、李玲。 本标准代替了GB/T 9704—1999。 GB/T 9704—199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704—1988。 --——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

很多公务员朋友尤其是新进公务员在公文写作时,会遇到格式拿不准的情况,这时候可以先直接对照国家标准最后的式样。今天分享《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给大家,图文并茂,很有用,请惠存~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8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 3102(所有部分)量和单位 GB/T 15834 标点符号用法 GB/T 1583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字 word 标示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在本标准中,一字指一个汉字宽度的距离。 3. 2 行 line

标示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在本标准中,一行指一个汉字的高度加3号汉字高度的7/8的距离。 4. 范围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 g/m2~80 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5. 1 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 mm. 5.2 版面 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 5.2.2 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5.2.3 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5.2.4 文字的颜色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6. 印制装订要求 6.1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 mm. 6.2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2mm.黑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6.3 装订要求 公文应当左侧装订,不掉页,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 mm,裁切后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骑马订或平订的公文应当:

记账凭证的填写

一、什么是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归类、整理,并确定会计分录而编制。的凭证,是直接凭以登账的依据。记账凭证记载的是会计信息,从原始凭证到记账凭证是经济信息转换成会计信息的过程,是一种质的飞跃。记账凭证要根据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按规定的会计科目和复式记账方法,编成会计分录,以确保账簿记录的准确性。这是由于原始凭证只表明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不能反映其归类的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不能凭以直接入账,而且原始凭证多种多样,其格式、大小也不尽一致。为了做到分类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必须按会计核算方法的要求,将其归类、整理为能据以人账的形式,指明应记入的账户名称以及应借、应贷的金额。 二、记账凭证的种类 1、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记账凭证按其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与货币资金有关,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1)收款凭证收款凭证是用以反映货币资金收入业务的记账凭证,根据货币资金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而成。实际工作中,出纳人员应根据会计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核批准的收款凭证,作为记录货币资金的收入依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凭证收款(尤其是收人现金)时,要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戳记,以避免差错。收款凭证一般按现金和银行存款分别编制。 (2)付款凭证付款凭证是用以反映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记账凭证,根据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而成。实际工作中,出纳人员应根据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核批准的付款凭证,作为记录货币资金支出并付出货币资金的依据。出纳人员根据付款凭证付款时,要在凭证上加盖“付讫”戳记,以免重付。 (3)转账凭证转账凭证是用以反映与货币资金收付无关的转账业务的凭证,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或记账编制凭证填制而成。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分别用以记录货币资金收入事项、货币资金支出事项和转账业务(与货币资金收支无关的业务),为便于识别,各种记账凭证一般印制成不同颜色。会计实务中,某些经济业务既是货币资金收入业务,又是货币资金支出业务,如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划转业务。为了避免记账重复,对于这类业务一般编制付款凭证,不编制收款凭证。即:将现金存人银行时,编制现金付款凭证;从银行存款提取现金时,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2、复式和单式记账凭证 (1)复式记账凭证是把一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集中填列在一张凭证上的记账凭证,即一张凭证上登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会计科目,既有“借方”,又有“贷方”。如前面介绍的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和通用凭证都是复式记账凭证。其优点是集中反映账户的对应关系,了解经济业务的全貌,减少凭证数量,节约纸张。其缺点是不便于汇总计算每一会计科目的发生额。 (2)单式记账凭证是把一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分别按每个会计科目填制凭证的记账凭证,即把同类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分别记人两张或两张以上的记账凭证中,每

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式样范文)-(10613)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 9704 —2012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5.1 幅面尺寸 5.2 版面 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 5.2.2 字体和字号 5.2.3 行数和字数 5.2.4 文字的颜色 6 印制装订要求 6.1 制版要求 6.2 印刷要求 6.3 装订要求 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7.2 版头 7.2.1 份号 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 7.2.3 紧急程度 7.2.4 发文机关标志 7.2.5 发文字号 ––1 ––

5.3 签发人 5.4 版头中的分隔线 5.2.5 主体 6.4 标题 6.5 主送机关 6.6 正文 6.7 附件说明 6.8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7.3 加盖印章的公文 7.4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7.5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7.6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 GB/T 9704—2012 7.7 特殊情况说明 6.9 附注 6.10 附件 5.2.6 版记 7.2.6 版记中的分隔线 7.2.7 抄送机关 7.2.8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5.2.7 页码 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 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 10 公文的特定格式 10.1 信函格式 10.2 命令(令)格式 10.3 纪要格式 11 式样 ––2 ––

GB/T 9704 —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 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 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 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 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 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 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 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 样。 本标准中公文用语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 书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庆、杨雯、郭道锋、孙维、马慧、张书杰、徐成华、范一 乔、李玲。 本标准代替了GB/T 9704—1999。 GB/T 9704—199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704—1988。 ––3 ––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及模板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及模板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及模板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刷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标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48-1997印制、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字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行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的纸张定量为60g/m2~80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折度≥15次,不透明度 ≥85%,ph值为7.5~9.5. 5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 210mm×297mm,尺寸允许偏差见gb/t148. 5.2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6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颜色均为黑色. 7排版规格与印刷装订要求 7.1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 7.2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印制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7.4装订要求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学习资料

B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5.1 幅面尺寸 5.2 版面 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 5.2.2 字体和字号 5.2.3 行数和字数 5.2.4 文字的颜色 6 印制装订要求 6.1 制版要求 6.2 印刷要求 6.3 装订要求 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7.2 版头 7.2.1 份号 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 7.2.3 紧急程度 7.2.4 发文机关标志 7.2.5 发文字号 7.2.6 签发人 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 7.3 主体 7.3.1 标题 7.3.2 主送机关 7.3.3 正文 7.3.4 附件说明 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 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 GB/T 9704—2012

7.3.5.5 特殊情况说明 7.3.6 附注 7.3.7 附件 7.4 版记 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 7.4.2 抄送机关 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7.5 页码 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 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 10 公文的特定格式 10.1 信函格式 10.2 命令(令)格式 10.3 纪要格式 11 式样 GB/T 9704—2012 — 2 —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 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 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 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 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 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本标准中公文用语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庆、杨雯、郭道锋、孙维、马慧、张书杰、徐成华、范一乔、李玲。 本标准代替了GB/T 9704—1999。 GB/T 9704—199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704—1988。 GB/T 9704—2012 — 3 —

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含式样

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含 式样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 9704—2012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5.1 幅面尺寸 5.2 版面 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 5.2.2 字体和字号 5.2.3 行数和字数 5.2.4 文字的颜色 6 印制装订要求 6.1 制版要求 6.2 印刷要求 6.3 装订要求 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7.2 版头 7.2.1 份号 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 7.2.3 紧急程度 7.2.4 发文机关标志 7.2.5 发文字号

7.2.6 签发人 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 7.3 主体 7.3.1 标题 7.3.2 主送机关 7.3.3 正文 7.3.4 附件说明 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 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 GB/T 9704—2012 7.3.5.5 特殊情况说明 7.3.6 附注 7.3.7 附件 7.4 版记 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 7.4.2 抄送机关 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7.5 页码 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 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 10 公文的特定格式 10.1 信函格式 10.2 命令(令)格式 10.3 纪要格式 11 式样

GB/T 9704—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 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 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 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 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 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本标准中公文用语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庆、杨雯、郭道锋、孙维、马慧、张书杰、徐成华、范一乔、李玲。 本标准代替了GB/T 9704—1999。 GB/T 9704—199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704—1988。 GB/T 970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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