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最新范文-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

2019最新范文-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
2019最新范文-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

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

可携带的锂电池

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锂电池的笔

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手表等个人自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

池登机。

一般来讲,手机的锂电池额定能量多在3~10Wh;单反照相机锂

电池的能量多在10~20Wh;便携式摄像机的锂电池能量多在20-40Wh;笔记本电脑的锂电池能量为30-100Wh多不等。因此,手机、常用便携

式摄像机、单反照相机以及绝大多数手提电脑等电子设备中的锂电池

通常不会超过100Wh的限制。

限制携带的锂电池

经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携带含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锂电池

的电子设备登机。每位旅客携带此类备用电池不能超过两个,且不能

托运。

可能含有超过100Wh锂电池的设备如新闻媒体器材、影视摄制组

器材、演出道具、医疗器材、电动玩具、电动工具、工具箱等。

禁止携带的锂电池

禁止携带或托运超过160Wh的大型锂电池或电子设备。

备用锂电池的保护措施

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

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

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

锂电池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

若锂电池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锂电池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1、如果已知电池的标称电压(V)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瓦特小时的数值:

Wh=VxAh

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电池上。

2、如果电池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例如:锂电池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mAh,其额定瓦特小时数为:

760mAh/1000=0.76Ah

3.7V0.76Ah=2.9Wh

电池运输注意事项

电池运输注意事项. 各代理人、常货主: 随着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量的日益增长,给我司安全运行带来的隐患也日益增加。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并满足客户对含锂电池货物的运输需求,我司现根据国际航协《危险物品规则》的相关规定,重新梳理了锂电池货物运输流程及操作规范(在客机航班上禁止运输一次性锂电池),现予以下发,请各代理人、常货主遵照执行。 专业电池运输---宏福圣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Henter Zhang Mobile:86-137******** ************************************************** Awice Logistics Co.,Ltd. 宏福圣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Tel: 86-755-25906625 Fax:86-755-82112600 E-mail:Henter.zhang@https://www.360docs.net/doc/7111292887.html, MSN :Henter.zhang@https://www.360docs.net/doc/7111292887.html, Skype:henter.zhang QQ:1220828246 Website:https://www.360docs.net/doc/7111292887.html, 锂电池作为非限制物品(普通货物)的航空运输 一、定义 锂电池是指电化学体系中含有锂(包括金属锂、锂合金和锂离子、锂聚合物)的电池。锂电池大致可分为两类: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锂金属电池通常是不可充电的,且内含金属态的锂。锂离子电池不含有金属态的锂,并且是可以充电的。 二、锂电池作为航空货物运输可以按第9 类危险品和非限制性物品进行运输。 1、条件限制

符合以下条件的锂电池可作为非限制性普通货物进行航空运输:1)对锂含量的限制 (1) 对于锂离子或锂聚合物原电池,瓦特时功率不得超过20Wh,对于金属锂或锂离子电池组,瓦特时功率不得超过100Wh。注:原电池亦称做电池芯。 (2) 对于与设备在一起包装的锂离子或锂聚合物原电池,瓦特时功率不得超过20Wh,对于与设备在一起包装的锂离子或锂聚合物电池组,瓦特时功率不得超过100Wh。 (3) 对于安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或锂聚合物原电池,瓦特时功率不得超过20Wh,对于安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或锂聚合物电池组,瓦特时功率不得超过100Wh。 备注:额定瓦特时(Wh)应在电池上标明。对于在2009年1月1日前生产的电池,如果没有在外部标明,那么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还可以继续按原单位:毫安时(mah)进行收运。 (4) 对于锂金属电池,锂含量不得超过1g;对于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组,锂总含量不超过2g。 (5) 对于与设备在一起包装的锂金属电池,锂含量不得超过1g;对于与设备在一起包装的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组,锂总含量不超过2g。 (6) 对于安装在设备中的锂金属电池,锂含量不得超过1g; 对于安装在设备中的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组,锂总含量不超过2g。 2) 测试条件 每个型号的锂电池及电池组,经测试证明其符合《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38.3款(以下简称UN38.3测试)的所有要求; 注:《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38.3款所规

锂电池运输安全说明

锂电池的航空运输安全常识 为了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航空运输安全,民航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要求民航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安全运输管理工作,对于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的,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11-2012版)以下规定执行: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旅客和机组成员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 可携带的锂电池 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锂电池的

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手表等个人自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机。 一般来讲,手机的锂电池额定能量多在3~10Wh;单反照相机锂电池的能量多在10~20Wh;便携式摄像机的锂电池能量多在20-40Wh;笔记本电脑的锂电池能量为30-100Wh多不等。因此,手机、常用便携式摄像机、单反照相机以及绝大多数手提电脑等电子设备中的锂电池通常不会超过100Wh的限制。 限制携带的锂电池 经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携带含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登机。每位旅客携带此类备用电池不能超过两个,且不能托运。 可能含有超过100Wh锂电池的设备如新闻媒体器材、影视摄制组器材、演出道具、医疗器材、电动玩具、电动工具、工具箱等。 禁止携带的锂电池 禁止携带或托运超过160Wh的大型锂电池或电子设备。 备用锂电池的保护措施 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

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最新版) 可携带的锂电池 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锂电池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手表等个人自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机。 一般来讲,手机的锂电池额定能量多在3~10Wh;单反照相机锂电池的能量多在10~20Wh;便携式摄像机的锂电池能量多在20-40Wh;笔记本电脑的锂电池能量为30-100Wh多不等。因此,手机、常用便携式摄像机、单反照相机以及绝大多数手提电脑等电子设备中的锂电池通常不会超过100Wh的限制。 限制携带的锂电池 经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携带含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登机。每位旅客携带此类备用电池不能超过两个,且不能托运。

可能含有超过100Wh锂电池的设备如新闻媒体器材、影视摄制组器材、演出道具、医疗器材、电动玩具、电动工具、工具箱等。 禁止携带的锂电池 禁止携带或托运超过160Wh的大型锂电池或电子设备。 备用锂电池的保护措施 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 锂电池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 若锂电池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锂电池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1、如果已知电池的标称电压(V)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瓦特小时的数值: Wh=VxAh 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电池上。 2、如果电池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

关于旅客行李中锂电池运输的旅客须知

关于旅客行李中锂电池运输的旅客须知 尊敬的旅客: 您好! 为了您的乘机方便和旅行安全,根据相关规定,请认真阅读 本须知: 一、哪些锂电池无需经过深航同意就可以作为行李运输? 旅客为个人自用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设备 (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 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 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便携式电 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并且仅能在手提行 李中携带。 二、哪些锂电池需经深航同意后运输? 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锂电池,经深航同意后可以装在 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经深航同意的100- 160Wh的备 用锂电池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两个。 旅客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应遵守 以下规定:(1)提供专业危险品测试机构出具的UN38.3测试报 告;(2)电池两级必须能防止短路,而且电池须牢固安装在代步 工具上;(3)必须经深航同意。 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应遵守以下规定:(1)提供专业危险品测试机构出具的UN38.3测试报告;(2)每一已安装或备用电池不得超过以下限制:锂金属电池,锂含量不超过8克;锂离子电池,不得超过160Wh;(3)必须经深航同意。 三、如何申请锂电池运输? 如果旅客携带100- 160Wh锂电池,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 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 子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请到深航值机柜台填写《旅客锂电 池运输申请单》,经深航同意后方可运输。如果您携带以上锂电 池,请务必向深航申报,以免无法通过安全检查,造成误机。 四、如何做好防短路措施? 备用锂电池可采取以下防短路措施: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 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 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中。如未进行防短路保护,可在机场值机柜

锂电池安全管理制度

锂电池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锂电池组装及存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公司锂电池安全管理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装及存储锂电池的车间及仓库。 三、职责 1、安全科职责 人力资源部安全科负责制定、修改公司级锂电池安全管理规程并监督该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将锂电池组装及存储部位作为巡查工作重点,着重检查现场安全防护及消防设施配备和运行情况以及现场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发现“三违”问题及时制止,现场安全及防护措施存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2、生产部门 锂电池组装及存储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SOP)并根据部门情况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确保所有员工接受培训,将锂电池的生产、运输、存储作为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 四、锂电池火灾危险性 1、锂电池火灾特性 锂电池能够自燃,随后会因为过热而发生爆炸。产生过热的原因包括电短路,快速放电,过度充电,制造缺陷,设计不良或机械损坏等等。过热会导致”热失控”过程的产生,也就是电池内部的放热反应会导致电池内部温度和压力以很快速率上升,从而将能量浪费掉。一旦某个电池单元进入热失控状态,它会产生足够的热量,

使得相邻的电池单元也进入热失控状态。随着每个电池单元轮流破裂并释放其内含物,就会产生一种反复燃烧的火焰。这就造成电池中的可燃性电解液发生泄漏,如果使用一次性锂电池,则还会释放可燃烧的锂金属。于是就会产生一个巨大的问题,这些火灾不能像“正常”火灾一样对待,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防控规划,合理存储和建立灭火系统等。 2、事故原因 ●存储运输时,电池机械损伤引发热失控; ●电池组装过程中,收到挤压或刺破损坏; ●锂电池因工艺或其他问题造成内部短路,造成迅速升温、过热自燃或爆炸; ●锂电池对环境温度和湿度比较敏感,发生自燃; ●锂电池与金属物品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接触导致火灾事故。 五、管理要求 1、生产安全要求 生产车间必须按照公司生产要求制定标准生产操作规程(SOP)用于指导电池的组装、运输和接收、存储和日常使用以及其他涉及到锂电池的过程。车间所有人员应接受培训并确保员工能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运输要求 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机械损伤是锂电池发生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场生产人员转运锂电池或者组装好的成品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搬运者应使用合格的搬运工具(叉车、推车等),电池运输时应轻取轻放避免锂电池受到机械损伤; ●进行物料搬运时,无论使用何种搬运工具,都应考虑负荷、叠层、方向性等问题,应妥善处理,以防物料掉落或损伤;

《安全管理》之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

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 可携带的锂电池 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锂电池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手表等个人自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机。 一般来讲,手机的锂电池额定能量多在3~10Wh;单反照相机锂电池的能量多在10~20Wh;便携式摄像机的锂电池能量多在20-40Wh;笔记本电脑的锂电池能量为30-100Wh多不等。因此,手机、常用便携式摄像机、单反照相机以及绝大多数手提电脑等电子设备中的锂电池通常不会超过100Wh的限制。 限制携带的锂电池 经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携带含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登机。每位旅客携带此类备用电池不能超过两个,且不能托运。 可能含有超过100Wh锂电池的设备如新闻媒体器材、影视摄制组器材、演出道具、医疗器材、电动玩具、电动工具、工具箱等。 禁止携带的锂电池 禁止携带或托运超过160Wh的大型锂电池或电子设备。 备用锂电池的保护措施 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 锂电池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 若锂电池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锂电池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1、如果已知电池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瓦特小时的数值:

Wh= V x Ah 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电池上。 2、如果电池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例如:锂电池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 mAh ,其额定瓦特小时数为:760 mAh / 1000 = 0.76Ah 3.7V×0.76Ah=2.9Wh

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附: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

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近日,民航局下发《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局发明电〔2011〕1888号),要求民航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旅客行李中锂 电池的安全运输管理工作,对于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的,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11-2012版)以下规定执行: 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 置 (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 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 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 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 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经航空公司批准的 100 -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旅客和机组成员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 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 附: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 民航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doc 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 可携带的锂电池 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锂电池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手表等个人自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机。

2014锂电池运输声明及随附文件

锂电池符合SECTION II运输声明 兹证明: 我公司货物(中文) (英文) 属于(在适用的货物类型前打“√”): □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池(芯)的货物;已经采取防短路的有效措施 □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芯)的货物;已经采取防短路和防止意外启动的有效措施 □安装在设备上的锂离子电池(芯)的货物;已经采取防短路和防止意外启动的有效措施 □单独运输的锂金属电池(芯)的货物;已经采取防短路的有效措施 □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芯)的货物;已经采取防短路和防止意外启动的有效措施 □安装在设备上的锂金属电池(芯)的货物;已经采取防短路和防止意外启动的有效措施 □我司采用封闭型的合成包装件,已按要求注明“overpack”字样,并按照规定在合成包装外部粘贴了锂电池操作标签。 □按照DGR USG-02要求,运输目的站为美国或经美国中转的,属于PI968、PI969,PI970的锂金属电池货物时,已在外包装标记“PRIMARY LITHIUM BATTERIES —FORBIDDEN FOR TRANSPORT ABOARD PASSENGER AIRCRAFT”或“LITHIUM METAL BATTERIES — FORBIDDEN FOR TRANSPORT ABOARD PASSENGER AIRCRAFT”字样。(此项仅针对美国航线锂电池货物) 我司保证所运输的电池,已通过了联合国《危险品运输建议-实验和标准手册》第38.3章节测试,测试依据试验标准手册第五版或第五版第一修订版,该锂电池的生产符合了IATA《危险品规则》3.9.2.6(e)中规定的质量管理程序。本批货符合IATA《危险品规则》包装说明中一般要求和SECTION II相关内容,且对包装件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且不含有符合特殊规定A154条款中禁止运输的电池,电池(电芯)不属于因安全问题召回的电池(电芯),电池(电芯)不存在安全缺陷且不属于回收利用或废弃电池(电芯),对需要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的货物已做好标签粘贴。 单位盖公章 年月日

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新版)

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可携带的锂电池 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锂电池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手表等个人自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机。 一般来讲,手机的锂电池额定能量多在3~10Wh;单反照相机锂电池的能量多在10~20Wh;便携式摄像机的锂电池能量多在20-40Wh;笔记本电脑的锂电池能量为30-100Wh多不等。因此,手机、常用便携式摄像机、单反照相机以及绝大多数手提电脑等电子设备中的锂电池通常不会超过100Wh的限制。 限制携带的锂电池 经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携带含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登机。每位旅客携带此类备用电池不能超过两个,且不能托运。 可能含有超过100Wh锂电池的设备如新闻媒体器材、影视摄制组

锂电池运输规定

附件1:表一: UN3480 锂离子电池单独运输UN3090 锂金属电池单独运输包装说明PI965 ⅡPI968 Ⅱ IMP代码FLI ELM 测试要求UN38.3 1.2米跌落试验UN38.3 1.2米跌落试验 制造要求应该按照TI Part2:9.3.1e)或 DGR3.9.2.6(e)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下进 行应该按照TI Part2:9.3.1e)或 DGR3.9.2.6(e)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下进行 额定能量 限制 电池芯≤20wh 电池≤100wh 电池芯≤1g 电池≤2g 包装规格可使用非UN规格包装。 外包装应坚固,适用的类型为圆形桶、方 形桶、箱。可使用非UN规格包装。 外包装应坚固,适用的类型为圆形桶、方形桶、箱。 包装限量内容物电池芯 /电池≤ 2.7WH 2.7WH <电池 芯≤ 20WH 2.7WH <电池 ≤ 100W H 内容物电池 芯/电 池≤ 0.3g 0.3g< 电池芯 ≤1g 0.3g<电 池≤2g 每包装件最大数量不受限 制 8个电芯2个电 池 每包装件 最大数量 不受 限制 8个电 芯 2个电池 每包装件最大净重2.5KG n/a n/a 每包装件 最大净重 2.5KG n/a n/a

包装说明■锂电池芯和锂电池应装入符合规定的坚 固外包装中; ■锂电池芯和锂电池应装入能将电池芯或 电池完全封装的内包装中,再放入外包装 应采取措施保护电池芯和电池防止发生短 路; ■其他包装要求详见包装说明PI965的第II 部分■锂电池芯和锂电池应装入符合规定的坚固外包装中; ■锂电池芯和锂电池应装入能将电池芯或电池完全封装的内包装中,再放入外包装应采取措施保护电池芯和电池防止发生短路; ■其他包装要求详见包装说明PI968的第II 部分 标记———— 标签■每个包装件外部都应粘贴锂电池操作标 签合 ■成包装件(OVERPACK)上应贴有锂电 池操作标签,除非合成包装件内的所有标 签均清晰可见。■每个包装件外部都应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 ■合成包装件(OVERPACK)上应贴有锂电池操作标签,除非合成包装件内的所有标签均清晰可见。 文件———— 随附文件每票货物都应随附文件,文件应注明: 1.包装件内装有锂电池芯或电池 2.应小心操作,如包装件破损,有易燃危险 性 3.包装件破损时应遵守的特殊程序,包括必 要时的检查和重新包装货物 4.能获取更多信息的联系电话每票货物都应随附文件,文件应注明: 1.包装件内装有锂电池芯或电池 2.应小心操作,如包装件破损,有易燃危险性 3.包装件破损时应遵守的特殊程序,包括必要时的检查和重新包装货物 4.能获取更多信息的联系电话

IATA_国际危险品运输(锂电池)_包装说明965,.966,967,968,969,970

包装说明965 本说明适用于客机装载的和仅限货机装载的锂离子或锂聚合物电池芯及电池(UN3480)。 第1部分 如果符合第1部分的规定,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交运时不受本规则其他条款的限制。 因为安全原因被制造商确认为有缺陷或已被损坏的锂电池,有可能会演变发生发热、燃烧和短路的潜在危险,被禁止运输(例如:因安全原因被生产商召回的电池)。 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运输: 1、电池芯额定的瓦特小时不超过20Wh; 2、电池额定的瓦特小时不超过100Wh。额定的瓦特小时必须在电池壳的外部标明。对于在 2009年1月1日前生产的电池,如果没有在外部标明,那么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还可以继续进行运输。 3. 每个电池芯或电池都是经证明符合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38.3节中每项 试验要求的型号。 一般规定 电池芯或电池必须装在符合5.0.2.4,5.0.2.6.1和5.2.12.1规定的坚固的外包装内。 附加规定 电池芯和电池应置于可完全封闭电池芯或电池的内包装中。 电池芯和电池应被保护以防止短路,防短路措施包括采取措施防止电池与同一包装内导电物质的相互接触。 每个包装件应能够承受任意方向的1.2米跌落试验,且: ●不损坏包装件内的锂电池芯或电池; ●未改变包装件内装物的位置以至锂电池芯之间或锂电池之间互相接触; ●没有内装物自包装件中漏出。 每票货物都必须随附文件(如航空货运单),以说明: ●包装件内装有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 ●必须小心操作,如包装件破损,有易燃危险性; ●包装件破损时应遵守特殊程序,必要时包括检查和重新包装货物; ●能获取更多信息的联系电话。 任一包装件都应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图7.4.1)。 准备或交运电池芯或电池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关于这些规定的足够指导,以履行其职责。

锂电池安全管理规程

锂电池安全管理规程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锂电池组装及存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订公司锂电池安全管理规程。 二、使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组装及存储锂电池的车间及仓库。 三、职责 1、安全科职责 综合管理部安全科负责制定、修改公司级锂电池安全管理规程并监督该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将锂电池组装及存储部位作为巡查工作重点,着重检查现场安全防护及消防设施配备和运行情况以及现场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发现“三违”问题及时制止,现场安全及防护措施存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2、生产部门 锂电池组装及存储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SOP)并根据部门情况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确保所有员工接受培训,将锂电池的生产、运输、存储作为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 四、锂电池火灾危险性 1、锂电池火灾特性 锂电池能够自燃,随后会因为过热而发生爆炸。产生过热的原因包括电短路,快速放电,过度充电,制造缺陷,设计不良或机械损坏等等。过热会导致”热失控”过程的产生,也就是电池内部的放热反应会导致电池内部温度和压力以很快速率上升,从而将能量浪费掉。一旦某个电池单元进入热失控状态,它会产生足够的热量,使得相邻的电池单元也进入热失控状态。随着每个电池单元轮流破裂并释放其内含物,就会产生一种反复燃烧的火焰。这就造成电池中的可燃性电解液发生泄漏,如果使用一次性锂电池,则还会释放可燃烧的锂金属。于是就会产生一个巨大的问题,这些火灾不能像“正常”火灾一样对待,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防控规划,合理存储和建立灭火系统等。 2、事故原因 存储运输时,电池机械损伤引发热失控; 电池组装过程中,收到挤压或刺破损坏; 锂电池因工艺或其他问题造成内部短路,造成迅速升温、过热自燃或爆炸; 锂电池对环境温度和湿度比较敏感,发生自燃;

海运锂电池,锂电池海运运输包装要求

海运锂电池,锂电池海运运输包装要求 小编为电池海运的朋友整理了锂电池海运运输包装要求,希望对大家走电池运输有所帮助! 2014年11月,东莞市凤岗镇玉泉工业区安科产业园的东莞市今明阳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5人抢救无效死亡,6人受伤住院。火灾原因就是,电池生产出来之后需进行首次充电,而平时首冲环节,电池自燃情况经常发生,所有人都习以为常,灭火器随手一喷就解决。但这一次,是上百个已充电的电池堆放在一起,自燃之后,火势很快就失控了。在这样一个连生产环节都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生产出来的产品,你还敢用吗? 美国联邦航空局今年4月进行测试,将5000枚锂电池装于纸箱放入模拟货柜。纸箱旁放置发热器,模拟锂电池“发热”,结果近300枚锂电池发热失控,货柜温度急升至近摄氏600度,其后爆炸,炸开货柜门,几秒后起火,即使有灭火装置也难以救熄。 由于锂是一种特别容易发生化学反应的金属,易延伸和燃烧,锂电池包装和运输,如处理不当,易燃烧和爆炸,事故也时有发生。其包装和运输中的非规范行为而导致的事故越来越受到重视,国际上多个机构颁布有多个规定,各管理机构也愈发严格,提高操作要求,不断的修改规定和法规。 据物流巴巴获悉,为防止空运锂电池引发空难,今年美国至少有18家航空公司禁止货运锂电子蓄电池,另外飞行员工会也在争取禁止所有客运航班运输电池。澳洲数家航企也因为担心目前的包装不够安全和发生火灾甚至爆炸的潜在危险,澳洲航空和捷星航空将不再接受锂电池作为货物运输,不管是客机还是货机都不接受。这项禁令适用于单独包装的电池,而不是装在设备里的电池。 2014年12月5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第27号公告,批准发布234项国家标准,其中就包含了业内望眼欲穿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GB31241-2014)。 2015年3月10号,第九届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全球货运大会在上海召开,会上,国际航协敦促全球航空货运采取三项重要举措——货运流程无纸化转型、关注全球药品货运处理标准的制定以及确保锂电池安全运输的强制行动。 锂电池的安全运输仍是行业重点关注的问题。健全的法规和指导业已存在,但并非所有的货主都在认真遵守和执行。中国是锂电池最大的生产国和重要的市场。国际航协已拟定中文的锂电池运输指导意见,希望提高业者对这一重要问题的认知,但政府主管部门也需加强管理。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2015-2016版《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及其第1号更正,民航局规定,除非获得始发国、经营人所属国、过境国、飞越国和目的地国家豁免,单独包装的锂金属电池货物禁止使用客机运输,但可以按照《技术细则》的相关规定,使用货机运输。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和安装在设备中的锂金属电池,可以按照《技术细则》相关规定,使用客机和货机运输。 由于锂电池在空运当中存在着严重的危害,国际上对锂电池国际运输要求越来越严格。接下面简要介绍锂电池海运的注意事项。

锂电池出口运输要求

锂电池出口运输要求 1.基本概念 ?电芯cell –是一个单一的电化学封闭单元,由一个正极和一个负极组成,两极之间有电位差。 ?电池battery –是由一个或多个锂电芯通过电路进行连接组成的。 ?锂电池lithium battery –电化学系统中含有锂(包括金属锂、锂合金、锂离子及锂聚合物)?锂金属电池lithium metal battery –以锂金属或锂合金为阳极的锂电池。通常不可充电。 ?锂离子电池Li-ion battery –以离子太或原子态锂嵌于正负极材料晶格中的锂电池通常可以充电。锂聚合物电池归类于锂离子电池。 ?原型样品电池 –是指未经过联合国《危险品运输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38.3节测试的锂电池样品。 ?里含量 - 适用于锂金属和锂合金电池芯和电池。锂含量是指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芯或电池阳极中的锂质量 ?里当量含量 - 适用于锂离子电池芯和电池。电池芯的锂当量含量按以安培小时为单位的单 体电池额定电容量乘以0.3计算,乘积用克表示。电池的锂当量含量等于电 池各组成单体电池的锂当量含量克数之和。 2.锂电池种类 锂电池分为锂离子(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和锂金属(包括锂合金)电池。 3.锂离子电池能量的确定 额定瓦特小时(Wh)是规范锂离子电池能量的一种方法。2009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锂离子电池都要求用额定瓦特小时进行标记。如果已知电池的电压(V)和电流(Ah),也可以计算得到额定瓦特小时的数值:该数值通常标记在电池上。Ah x V = Wh 注意:如果电池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例, 4400 mAh / 1000 = 4.4. Ah)。 4.锂电池的危险性 ?外短路:造成电池体统高温过热 ?内短路:造成电池系统高温过热 ?强制放电:造成电池系统破坏 ?过充电:造成电池系统破坏 5.失效机理

锂电池安全管理规定

锂电池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锂电池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锂电池组装及存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公司锂电池安全管理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装及存储锂电池的车间及仓库。 三、职责 1、安全科职责 人力资源部安全科负责制定、修改公司级锂电池安全管理规程并监督该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将锂电池组装及存储部位作为巡查工作重点,着重检查现场安全防护及消防设施配备和运行情况以及现场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发现“三违”问题及时制止,现场安全及防护措施存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2、生产部门 锂电池组装及存储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SOP)并根据部门情况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确保所有员工接受培训,将锂电池的生产、运输、存储作为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 四、锂电池火灾危险性 1、锂电池火灾特性 锂电池能够自燃,随后会因为过热而发生爆炸。产生过热的原因包括电短路,快速放电,过度充电,制造缺陷,设计不良或机械损坏等等。过热会导致”热失控”过程的产生,也就是电池内部的放热反应会导致电池内部温度和压力以很快速率上升,从而将能量浪费掉。一旦某个电池单元进入热失控状态,它会产生足够

的热量,使得相邻的电池单元也进入热失控状态。随着每个电池单元轮流破裂并释放其内含物,就会产生一种反复燃烧的火焰。这就造成电池中的可燃性电解液发生泄漏,如果使用一次性锂电池,则还会释放可燃烧的锂金属。于是就会产生一个巨大的问题,这些火灾不能像“正常”火灾一样对待,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防控规划,合理存储和建立灭火系统等。 2、事故原因 存储运输时,电池机械损伤引发热失控; 电池组装过程中,收到挤压或刺破损坏; 锂电池因工艺或其他问题造成内部短路,造成迅速升温、过热自燃或爆炸; 锂电池对环境温度和湿度比较敏感,发生自燃; 锂电池与金属物品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接触导致火灾事故。 五、管理要求 1、生产安全要求 生产车间必须按照公司生产要求制定标准生产操作规程(SOP)用于指导电池的组装、运输和接收、存储和日常使用以及其他涉及到锂电池的过程。车间所有人员应接受培训并确保员工能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运输要求 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机械损伤是锂电池发生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场生产人员转运锂电池或者组装好的成品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搬运者应使用合格的搬运工具(叉车、推车等),电池运输时应轻取轻放避免锂电池受到机械损伤;

DGR中锂电池包装说明(中文).

包装说明965 本说明适用于客机和仅限货机装载的锂离子或锂聚合物电池芯及电池(UN3480)。 第1部分 如果符合第1部分的规定,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交运时不受本规则其他条款的限制。 经生产商认定存在安全隐患、或已经被损坏,具有放热、着火或短路的潜在危险性的锂电池,禁止航空运输(例如:因安全原因被生产商召回的电池)。 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运输: 1、电池芯额定的瓦特小时不超过20Wh; 2、电池额定的瓦特小时不超过100Wh。额定的瓦特小时必须在电池壳的外部标明,2009 年1月1日前生产的电池除外。 3、单个电池芯或电池经证明符合联合国《实验与标准手册》第III部分38.3的每一项测试 规定。 一般规定 电池芯或电池必须装在符合5.0.2.4,5.0.2.6.1和5.2.12.1规定的坚固的外包装内。 附加规定 电池芯和电池应置于可完全封闭电池芯或电池的内包装中。 电池芯和电池应被保护以防止短路,防短路措施包括在同一包装内与可引发短路的导电物质的接触预防。 每个包装件应能够经受任意方向的1.2米跌落测试,且不出现: ●内装电池芯或电池的破损; ●内装物移动引起电池和电池(或电池芯和电池芯)的接触; ●内装物泄漏。 每票货物都应随附文件(如航空货运单),以说明: ●包装件内有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 ●包装件必须小心操作,如破损有易燃危险性; ●包装件破损时应遵守特殊程序,必要时包括检查和重新包装; ●获取更多信息的联系电话。 任一包装件都应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图7.4.1)。 交运电池芯或电池的任何人都必须接收关于这些规定的足够指导,以履行其职责。

第2部分 第2部分的规定适用于已经确认符合第9类危险品划分标准的任一电池芯或电池类型。 单个电池芯或电池必须: 1、证明符合联合国《实验与标准手册》第III部分38.3的每一项测试规定。 2、配置安全排气装置,或者在正常运输条件下其设计本身可防止爆裂,并配置有防止外部 短路的有效措施。 为阻挡危险性反向电流(例如:二极管、保险丝等),含有电池芯或多个并联电池芯的每个电池应采用有效的方法进行装配。 一般规定 必须符合5.0.2的一般包装规定。 附加规定 ●作为第9类危险品交运的所有锂离子电池芯和电池都应防止短路; ●包装件必须符合包装等级II级的水平; ●如果经始发国主管部门批准,质量为12千克或更大的锂电池、有坚固的防撞外壳的锂 电池、或这类电池的集合,置于坚固外包装内且有保护封口时,运输可以不受本规则的限制。批准文件应随附货物。 包装说明966 本说明适用于装载在客机和仅限货机上的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或锂聚合物电池芯及电池(UN3481)。

锂电池运输规定及流程

锂电池运输规定及流程 锂电池运输包括空运、水运、陆运,至此主要讨论的是最为常用的航空运输、海洋运输。由于锂是一种特别容易发生化学反应的金属,易延伸和燃烧,锂电池包装和运输,如处理不当,易燃烧和爆炸,事故也时有发生。 锂电池运输在包装和运输中的非规范行为而导致的事故越来越受到重视,国际上多个机构颁布有多个规定,各管理机构也愈发严格,提高操作要求,不断的修改规定和法规(如:ITAT 针对锂电池运输每两年就修改一次规定)。 锂电池运输的基本要求 (1)锂电池及锂电池组划归第9类危险品; (2)所有锂电池(组)须通过UN38.3测试; (3)对部分第9类危险品锂电池运输提供了例外条款; (4)对运输样品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5)携带的日用类锂电池的限制; (6)有缺陷的电池或损坏电池均禁止运输的限制。 锂电池运输包装和空海运要求 1.包装要求和文件要求 不考虑例外的情况下,这些电池必须遵守规则里(DGR 4.2 适用的包装说明)的限制进行运输。它们必须依据适用的包装说明指导装在DGR 危险品规则所规定的UN规格包装里,并在包装上完整的显示对应编号。 符合要求的包装, 除标有适用的正确运输专用名称和UN 编号的标记外,还必须贴9类危 险性标签。托运人须填写危险品申报单,提供相应的危包证。提供获得认证的第三机构出具的运输鉴定报告,并显示为符合标准的产品(含UN38.3测试, 1.2米的跌落包装试验)。 2. 锂电池的航空运输要求 (1)池须通过UN 38.3测试要求, 及1.2米的跌落包装试验; (2)托运人提供的危险品申报文件, 标注UN编号; (3)外包装均须贴9类危险品标签,贴有”仅限全货机运输”操作标签;

锂电池安全管理规定图文稿

锂电池安全管理规定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锂电池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锂电池组装及存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公司锂电池安全管理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装及存储锂电池的车间及仓库。 三、职责 1、安全科职责 人力资源部安全科负责制定、修改公司级锂电池安全管理规程并监督该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将锂电池组装及存储部位作为巡查工作重点,着重检查现场安全防护及消防设施配备和运行情况以及现场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发现“三违”问题及时制止,现场安全及防护措施存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2、生产部门 锂电池组装及存储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SOP)并根据部门情况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确保所有员工接受培训,将锂电池的生产、运输、存储作为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 四、锂电池火灾危险性 1、 锂电池火灾特性 锂电池能够自燃,随后会因为过热而发生爆炸。产生过热的原因包括电短路,快速放电,过度充电,制造缺陷,设计不良或机械损坏等等。过热会导致”热失控”

过程的产生,也就是电池内部的放热反应会导致电池内部温度和压力以很快速率上升,从而将能量浪费掉。一旦某个电池单元进入热失控状态,它会产生足够的热量,使得相邻的电池单元也进入热失控状态。随着每个电池单元轮流破裂并释放其内含物,就会产生一种反复燃烧的火焰。这就造成电池中的可燃性电解液发生泄漏,如果使用一次性锂电池,则还会释放可燃烧的锂金属。于是就会产生一个巨大的问题,这些火灾不能像“正常”火灾一样对待,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防控规划,合理存储和建立灭火系统等。 2、事故原因 存储运输时,电池机械损伤引发热失控; 电池组装过程中,收到挤压或刺破损坏; 锂电池因工艺或其他问题造成内部短路,造成迅速升温、过热自燃或爆炸; 锂电池对环境温度和湿度比较敏感,发生自燃; 锂电池与金属物品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接触导致火灾事故。 五、管理要求 1、生产安全要求 生产车间必须按照公司生产要求制定标准生产操作规程(SOP)用于指导电池的组装、运输和接收、存储和日常使用以及其他涉及到锂电池的过程。车间所有人员应接受培训并确保员工能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运输要求 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机械损伤是锂电池发生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场生产人员转运锂电池或者组装好的成品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搬运者应使用合格的搬运工具(叉车、推车等),电池运输时应轻取轻放避免锂电池受到机械损伤;

锂电池SDS运输包装及GHS标签要求

内装锂电池或锂电池组的包件,按照特殊规定188包装,应按图1所示做出标记。 标记应标明以字母“UN”打头的联合国编号,例如,锂金属电池或电池组—UN3090;或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UN3480。当锂电池或电池组装在设备上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时,应根据情况标明以“UN”打头的联合国编号,如UN3091或UB3481。如包件中装有不同联合国编号的连电池或电池组,必须用一个或多个标记标明所适用的联合国编号。 图1 * 标记为“Lithium ion battery” 和/或“Lithium metal battery” 标记应为长方形,边缘为影线。尺寸最小120毫米×110毫米高,影线的宽度至少为5毫米。符号为黑色白底。影线为红色。如果因包件大小的需要,尺寸/影线的宽度可减小,但不得小于105毫米宽×74毫米高。在未明确规定尺寸的情况下,所有要素都应与图式比例大致相当。 当锂电池包装是小型包装时,可以使用小型标签,标签尺寸可以是105毫米宽×74毫米高。设计规格保持不变。如下图 ·每个包装必须粘贴一个完整的锂电池标签 ·这个标签应该包含下列信息:

-“Lithium ion battery”或者“Lithium metal battery”的申明 - 一个可以获取到该货物和其内容物信息的电话 ·标签规格 -图样: 如例 -最小尺寸:120 ×110 mm ·锂电池操作标签上的信息均使用英文。此外,如果需要,作为补充另外一种语言在经过确翻译后也可以印刷在标签上 ·设备中含有锂电池芯/电池的包装,如包装内不多于4个锂电池芯或是2个锂电池的,则该包装不需要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此外,安装在设备中的纽扣电池(包括电路板)其包装也不需要贴锂电池操作标签。 ·符合包装说明966、967、969、970第I节规定(即贴有第9类危险标签)的包件不需要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符合包装说明965/968第I节,IA小节规定的包件不需要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

锂电池运输知识要点

锂电池运输知识要点 1.基本概念 ?电芯cell –是一个单一的电化学封闭单元,由一个正极和一个负极组成,两极之间有电位差。 ?电池battery –是由一个或多个锂电芯通过电路进行连接组成的。 ?锂电池lithium battery –电化学系统中含有锂(包括金属锂、锂合金、锂离子及锂聚合物)?锂金属电池lithium metal battery –以锂金属或锂合金为阳极的锂电池。通常不可充电。 ?锂离子电池Li-ion battery –以离子太或原子态锂嵌于正负极材料晶格中的锂电池通常可以充电。锂聚合物电池归类于锂离子电池。 ?原型样品电池 –是指未经过联合国《危险品运输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38.3节测试的锂电池样品。 ?里含量 - 适用于锂金属和锂合金电池芯和电池。锂含量是指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芯或电池阳极中的锂质量 ?里当量含量 - 适用于锂离子电池芯和电池。电池芯的锂当量含量按以安培小时为单位的单 体电池额定电容量乘以0.3计算,乘积用克表示。电池的锂当量含量等于电 池各组成单体电池的锂当量含量克数之和。 2.锂电池种类 锂电池分为锂离子(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和锂金属(包括锂合金)电池。 3.锂离子电池能量的确定 额定瓦特小时(Wh)是规范锂离子电池能量的一种方法。2009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锂离子电池都要求用额定瓦特小时进行标记。如果已知电池的电压(V)和电流(Ah),也可以计算得到额定瓦特小时的数值:该数值通常标记在电池上。Ah x V = Wh 注意:如果电池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例, 4400 mAh / 1000 = 4.4. Ah)。 4.锂电池的危险性 ?外短路:造成电池体统高温过热 ?内短路:造成电池系统高温过热 ?强制放电:造成电池系统破坏 ?过充电:造成电池系统破坏 5.失效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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