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环境保护处罚案例对比

中外环境保护处罚案例对比
中外环境保护处罚案例对比

中外环境保护处罚案例对比

截至7月底,今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实施罚款数额达26447.62万元。有人说,?国内环保处罚力度还是太轻!?事实果真如此吗?

将国内外近年里的10个环保处罚案例摆在一起审视,不难发现其中的差距。而我们的环保监管越来越严、对环境违法的处理力度越来越大,也是不争的事实。

案例1:美国

福士废气测试造假=153亿美元罚款

香港《星岛日报》7月份报道,因汽车排放废气测试造假而爆出丑闻的德国福士车厂,与消费者及美国当局达成了总值15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000多个亿)的和解协议,其所涉罚款为美国历来涉及车厂向消费者支付罚款的最大金额。

根据三藩市一个地方法院披露的和解协议内容,福士将出资约100亿美元,向47.5万部涉及排放量造假、配备两公升柴油引擎有问题汽车的车主,提出回购建议或提供维修服务;并将向每名受影响车主赔偿5100至10000美元。

福士车厂还须向政府支付27亿美元,以资助旨在缓解对环境影响的措施,且另须斥资20亿美元作为对零排放车辆等的研究经费。此外,福士还要面对金额共6.03亿美元的其他罚款。

案例2:美国

大众尾气排放作假=147亿美元罚款或更多

继今年6月与美国监管机构达成147亿美元民事和解后,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又可能因在官方尾气排放测试中作假而面临上十亿美元的罚款,甚至可能遭到刑事指控。

近日,《华尔街日报》援引知情者消息称,美国司法部发现了大众尾气排放造假的刑事犯罪证据,尚未决定是否就具体刑事罪行提起诉讼。检控官与大众的律师进行了初步协商,致力于在今年年底以前达成和解。

今年6月末,大众同意以147亿美元的代价与美国政府就?尾气排放门?达成和解,创下了美国史上汽车业民事和解金额的最高记录。根据和解协议,大众将回购或修理47.5万辆安装有尾气排放作弊软件的汽车,给予车主补偿,并在十年内投资20亿美元研发零排放技术。

案例3:美国

哈雷戴维森排量过大=1500万美元罚款

北京时间8月19日,美国司法部与环保署宣布,哈雷戴维森同意支付1500万美元,以了结有关其?尖叫鹰?(ScreamingEagle )发动机调谐器导致摩托车排放量加大,从而违反美国《清洁空气法案》的指控。

根据和解协议,哈雷戴维森将支付1200万美元罚款,再向一个空气污染减排项目投资300万美元,并从经销商那里回购有问题的设备予以销毁。

案例4:韩国

大众尾气排放作假=3200亿韩元罚款

今年7月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环境部将从7月28日起实施《大气环境保全法》修订案,对涉嫌尾气造假而遭调查的大众汽车的罚款额,可能达到3200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5亿元)。

韩国环境部7月22日就涉嫌通过尾气造假取得认证的大众汽车旗下的32种79个车型举行了听证会,之后敲定了取消认证和停售计划,同时对违反车辆制造认证规定的制造商处以罚款。有分析人士表示,大众公司极有可能撤销在韩国的大众分公司,转而去向东南亚国家。

案例5:海南海口

偷排废气屡教不改=50万元罚款

据《海南特区报》8月26日报道,因海口12家企业环境违法拒不接受行政处罚,环保部门将相关案件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中,海口秀英永明洗涤服务中心超标排放废气、屡教不改的行为尤其突出,累计被罚款50万元,但其

相关负责人?躲猫猫?拒绝缴纳罚款,海口环保部门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罚。

2015年6月,海口市环保部门监测发现,秀英永明洗涤服务中心存在废弃物超标排放的行为。同年7月,环保部门向该洗涤中心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超标排放并罚款2万元。但该企业依旧我行我素。同年8月,该洗涤厂被琼山区法院责令关停。同年10月24日晚,群众举报称,该洗涤中心继续偷偷排污。当晚,海口市环境监察局突击检查发现,该洗涤厂未安装环保排污设备,未经过环评审批偷偷排污,责令其关停后仍继续偷偷生产。环保执法人员剪断了洗涤厂的电线,进行强制关停。但之后检查发现,洗涤厂故伎重演,重新接上电线继续生产。

案例6:湖北荆州

向长江偷排废水=2700多万元罚款

新华社7月20日消息,湖北省环保厅通报2016年上半年环境执法情况,湖北开出了史上最大环保罚单,楚源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因超标排污及私设暗管违法行为,被罚2700多万元。

楚源集团位于湖北石首市张城垸工业园区,主要生产经营染料中间体及活性染料、有机化工原料等,集团网页显示其年销售35亿元。然而,其排污问题由来已久,虽然每年投入巨资治理,仍未摘掉污染企业的?帽子?。

2016年初,环保部门对楚源集团启动了系统调查和追责工作,发现楚源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北华丽染料工业有限公司均存在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问题。随后,石首市环保局向楚源及华丽分别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书》,责令两家企业全面停产整治。对企业污水处理厂厂长王某某等数名负责人,也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延伸阅读:

环保部发布2016年上半年环境执法情况罚款额26447.62万元

今年3月5日至7日,湖北省环保厅会同荆州市环保局再次组成专班,对楚源及华丽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依然存在以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后经审议,荆州市环保局最终对楚源作出罚款573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华丽作出罚款2196万余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7:河南洛阳

超标排放氮氧化物=9600多万元罚款

截至今年6月30日,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已接到新安县环保局9663万元的罚单。

什么原因让其背负了近亿元的罚款?一是2015年1月至今年6月30日期间的氮氧化物连续超标排放问题,二是环保部门对其实行了新环保法所规定的按日计罚的处罚方式。

2014年7月1日后,国家实行的排放标准变化,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从不得高于600毫克/立方米变化为不得高于100毫克/立方米。而当时企业的实际排放浓度在400毫克/立方米左右,已经超过了新标准。

氮氧化物超标的主要原因是脱硝处理没到位,在接到环保部门的整改通知和罚单后,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也对超标问题进行过整改,但脱硝的改造进程却十分缓慢。企业称,是因为资金吃紧,对锅炉的改造迟迟没有进行。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施行,按日计罚的处罚条款在全国铺开。一年半内,该公司接到新安县环保局连续31期的罚款通知,金额迅速累积到近亿元。

案例8:北京门头沟

倾倒?毒泥?=50万元罚款+刑责

1.9万吨?毒泥?倾入京郊,44亩林地被严重污染……为消除污染,门头沟区政府花费了约500万元。梳理2016年国内的环境违法事件,发生在北京门头沟的这起事件引发了全国各地的高度关注。

环宇飞扬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的经理宇某,伙同北京门头沟某村村委会主任聂某,以欺瞒手段骗取镇里的同意后,擅自把门头沟区清水镇张家庄村背子沟作为污泥处置点,将1.9万吨含有多种重金属和大量污染物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倾倒其中,造成该区域44.29亩林地被严重污染。经鉴定,污泥中检出大量的铅、汞、镉、铬等重金属及粪大肠菌群。

北京市一中院终审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单位环宇飞扬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罚金50万元;判处宇某有期徒刑3年;判处村委会主任聂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但罚款处罚金额与环境修复需要投入的金额明显不成比例,引发了坊间的热议。

案例9:江苏高邮

直排废水+擅扩产能=603元罚单

今年2月27日,江苏省环保厅在网站发布了?关于对高邮市光明化工厂环境违法行为罚款情况的说明?。说明中称:2015年10月,高邮市环保局根据我厅要求,对光明化工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光明化工排放的废水pH值为5.53(标准6—9),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有关规定(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以及《高邮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按30日废水排放量测算,对光明化工废水pH值超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03元(应缴排污费的3倍)。

其实,早在2015年10月就有媒体披露,因光明化工厂污染,高邮鱼塘出现畸形鱼,但当地相关部门检测认定,鱼塘和化工厂各项指标均不超标。检测结果引发民众质疑,江苏省环保厅要求扬州市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这才发现光明化工厂确实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603元的罚单,引发了舆论哗然。事件发生在?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之后,在铁腕打击违法排污的大背景下,区区603元显得非常?刺眼?。而这家工厂不仅排放废水pH值超标,还存在擅自扩大产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此,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责成江苏省环保厅立即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公开,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人民日报》记者刘毅随后发表评论说:?这张罚单让我们看到,徒法不足以自行,要确保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推进环保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案例10:广东东莞

超标排放污水=85.4元罚款

有人?吐槽?说,江苏高邮603元的那张罚单可能是?世界上数额最小的环保罚单?。其实并非如此。国内最小数额的罚单,我们无从得知,但确实有罚单的数额低于百元。2013年广东东莞市侨锋电子公司超标排放污水,东莞市环保局对其处以85.4元罚款。?只够买两屉包子?的罚款数额,比江苏高邮603元的罚单还要低。

编后:?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这是党中央在生态环保领域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对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将打破条块分割,真正做到哪里有污染,哪里严监管。而新环保法的实施,加大了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按日计罚的处罚办法,正让污染企业付出高昂的代价。

延伸阅读:

环保部发布2016年上半年环境执法情况罚款额26447.62万元

原标题:中外十大环保罚款案例对比:国内罚款真的很低?

环保违法典型案例 1、河北省蠡县、辛集市、无极县小制革污染案基本情况:经查河北省蠡县留史镇正忠制革污水处理厂将制革废水直接排入潴龙河;朱佐村污水处理厂擅自停运,废水直排;雄风硝染厂制革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生活污水沟;北白楼村污水处理厂未完工,该村4股制革废水汇入污水处理厂院内后外排。河北省辛集市锚营皮革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外总排口污水超标排放(COD1608mg/L、氨氮150 mg/L,分别超标4.4倍、5倍);无极县同泰制革公司生产废水直接外排。处理情况:蠡县政府对正忠污水处理厂、朱

佐村污水处理厂、雄风硝染厂做出了停产治理的决定,给予了行政处罚,并追究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撤销了县环保局监理站站长职务;辛集市政府对锚营制革工业区进行了处罚,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污染企业采取了断水、断电、集中拆除和封存设备等措施。无极县政府下发紧急停产整顿通知,多部门联动,同泰制革公司等十家皮革公司全面停产整顿。整改情况:目前,蠡县共取缔小制革户155家,拆毁转鼓977个,封停873 个,12家制革污水处理厂实现正常达标排放。在12月底的检查中,辛集市锚营、试炮营制革区及无极县同泰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均运转正常并达标排放。 2、河北省保定市冶炼铅污染案基本情况:保定市清苑县双强化工有限公司、安新县新鑫熔炼厂、安建熔炼有色公司3家企业未报经任何部门审批,于2002年私自新建属国家明令于1999年底取缔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的土烧结锅,烧结粗铅,造成附近有些村民血铅含量过高,甚至出现了人员铅中毒现象。处理情况: 1、清苑、安新县政府对上述3家企业的相关装置实施完全停产,现已拆除土烧结炼铅设施。 2、责令当地所有炼铅、炼铝、炼锌和炼铜等冶炼企业全面停产整顿,必须经河北省环保局和保定市环保局验收后方可生产。 3、已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责任追究:安新县监察局给予安新县环保局局长李小申行政记过处分;安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安新县环保局副局长贾曙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安新县环保局环境管理股股长田东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安新县老河头镇党委书记赵国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安新县环保局老河头环保所所长李荣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安新县环保局老河头环保所片长刘占斌行政记大过处分。清苑县监察局给予清苑县环保局局长李东风行政记过处分。

环保违法典型案例

https://www.360docs.net/doc/7114169993.html,/PrintPost.asp?ThreadID=291329 2/12 整改情况:目前,全部停产的381家熔炼企业,破产62家,关停72家,验收合格88家,恢复试生产126家,33家企业在整改中。 3、河北省沧州大化集团公司违法排污案基本情况:沧州大化集团公司新建年产6000吨三聚氰胺项目尾气回收装置,由于工艺不成熟,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试生产,造成排水中氨氮含量达

366mg/l,严重超标。处理情况:沧州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新建项目三聚氰胺装置的试车运行,罚款5万元已到位,追缴排污费1.78万元。目前进展:该公司三聚氰胺项目仍在停产整改中。 4、山西省忻州市?小冶炼?企业死灰复燃案基本情况:国家环保总局于2003年8月7日派出暗查组赴山西省进行检查时发现,忻州市?小冶炼?企业已死灰复燃,部分小冶炼企业无证无照,无厂名,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从事土法炼铁,严重污染环境。处理情况:我局已正式建议当地人民政府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整改情况:忻府区32户小冶炼、小铸造企业的所有生产设施被全部拆除。 5、山西省太原市古交金业集团违规建设案基本情况:山西省古交市金业集团是太原市最大的民营焦化企业,其投资 13亿元建设的年产100万吨焦炭工程已于2002年建成投产,建设时未执行环评和?三同时?规定,没有污染治理设施,严重超标的生产废水直排入河,污染了附近的原平川河水和下游的汾河,群众反映强烈。该公司受到省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后,于2003年4月补办了环评手续,但直到国家六部门督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投资不足500万元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土建工程尚未完工,而第二期年产140万吨焦炭的工程,又在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处理情况:省环保局下达决定,责令其停产并罚款19万元。目前进展:二期项目已经停止建设,罚款已缴纳。 6、内蒙古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建设案基本情况: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希望集团在内蒙古包头市投资建设的民营企业,其25万吨电解铝工程在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已于2003年7月3日正式开工建设,严重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处理情况:该公司二期工程已经停止建设。目前进展:该公司电解铝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得到国家环保总局的批准。 7、辽宁省朝阳造纸有限责任公司超标排污案基本情况:朝阳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是朝阳县的重点工业污染源,多年来造纸废水超标排放,对大凌河水质造成污染。辽宁省环保局对该公司的多次检查中均发现其超标排污。处理情况:国家环保总局和辽宁省环保局建议朝阳县政府,立即责令朝阳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治理,取消化学制浆,确保达标排放,避免对下游白石水库的污染。目前进展:1、11月3日朝阳县政府对该公司下达了关闭全部化学制浆生产线的决定。11月6日该公司已停止了全部化学制浆生产工艺,拆除了部分生产设备,对蒸球

加封封条,对制浆工段实施了断电。 2、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依法征收两倍超标排污费。 8、江苏省靖江农药厂光气污染案基本情况:2002年以来,泰州市环保局多次接到靖江市群众来电反映靖江农药厂废水、废气严重污染环境。该厂处于人口稠密地区,四周为居民区和学校。2002年该厂因设备故障四次发生光气泄漏事故,造成靖江市中学和东郊中学师生以及周围居民集体产生咳嗽、胸闷、头晕等症状。今年又四次接群众投诉反映该厂光气泄漏。经监测,该厂排放光气浓度均超过国家标准70 余倍。今年4月,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在突击检查中发现,该厂擅自停运全部废水处理设施,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排放。靖江市环保局在多次处罚均无效果的情况下,已两次提请市政府对该厂实施停产或搬迁措施,但靖江市政府均未采取果断措施。处理情况:在国务院六部门督查组直接督办下,靖江市政府已决定对其停产搬迁。目前进展:2003年8月15日靖江市政府下发《市政府关于责令靖江市金囤农化有限公司停产的通知》,靖江市环境监察大队督办下,10月20日该单位农药生产线已全面停产。有关违法事实材料已移送江苏省监察厅。 9、浙江省温州市平阳水头镇制革群污染案基本情况: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的1200多家制革厂,大多是家庭作坊式企业,规模小、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多次集体上访。该镇废水日排放总量达8万吨,而集资建设日处理能力2万吨的污水集中处理厂7月份 COD 排放全部超标,日产50多吨含有重金属的危险废物得不到妥善处理,部分甚至就近倒入河中,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处理情况:在国家六部门、浙江省七厅局检查组先后督办下,平阳县严格执行限产、轮产制度,杜绝制革废水直排,将排放水量严格控制在现有的污水处理能力之内。目前进展:从2003年9月到11月,各级环保部门出动了8000多人次,取缔转鼓 500余个,拆除开皮机40多台。11月后又取缔违规生产转鼓等设备366个(台)。期间处理在职干部2名,治安拘留6名阻挠执法人员,逮捕1人。已建设7座污水处理厂,2个5万吨的已投入运行,企业自行建设的5个已开始调试。但污水处理厂因制革工艺落后等原因,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目前仍在整改中。 10、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造纸企业污染反弹案 2017/5/3 环保违法典型案例

https://www.360docs.net/doc/7114169993.html,/PrintPost.asp?ThreadID=291329 4/12 基本情况:安徽省砀山县政府查处了5家违法排污的再生纸企业。其中乾溪造纸厂超标排放,友谊造纸厂擅自停运设施,金光造纸厂、佳德隆造纸厂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宏利造纸厂治污设施不完善。处理情况: 1、砀山县政府已责令乾溪造纸厂停产整顿,并处3万元罚款;责令友谊造纸厂停产整顿,并处3万元罚款;责令金光造纸厂、佳德隆造纸厂停止生产,补办环评;责令宏利造纸厂停产整顿。

2、金光造纸厂、佳德隆造纸厂被责令停止生产后私拆封条,擅自恢复生产。砀山县政府带领环保、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对其依法进行了查封,对企业法人戚秀金、戚瓦房依法行政拘留7天。目前进展:上述企业均在停产整改中。

11、安徽省合肥市东南冶炼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基本情况:位于合肥市肥东县的安徽东南冶炼有限公司现有2个17m3和1 个33m3小高炉,属于国家要求在2000年明令淘汰的设备,排放废气污染严重,厂群纠纷不断。但当地政府以解决企业职工吃饭问题为由,允许企业继续生产。处理情况:9月25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省经贸委、环保局、监察厅会同合肥市政府,责成肥东县政府按国家规定责令该厂关闭。9月28日合肥市政府在肥东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落实,肥东县政府10月30日下发了《关于责令安徽东南冶炼有限公司立即停产的决定》和《关于立即关闭原肥东钢厂冶炼设施的通知》。目前进展:10月底该公司已全面停产。 12、福建省屏南县榕屏联营化工厂污染反弹案基本情况:屏南县榕屏联营化工厂是一家1994年投产运行的国有企业,年产3万吨氯酸盐。该厂在2000-2001年初建成第二期2万吨氯酸盐技改扩建项目时,因超标排放致使靠近工厂的170亩稻田绝收,远离工厂的184亩稻田减产,直接经济损失19.4万元。福建省将其作为2002年严查行动的重点案件进行了查处。以后,该厂相继建成了六价铬污水处理设施、2套氯气碱液吸收塔、锅炉除尘系统、废渣堆放场,污染基本上得到了控制。但该企业约600多吨可溶性剧毒含铬废渣至今未按要求得到妥善处置,含铬渗透液沿山沟直接流入溪坪溪,对溪坪、后龙两村及下游村民身体健康造成威胁,群众反映强烈,厂群纠纷不断。处理情况:福建省屏南县政府对榕屏联营化工厂下达限期治理通知,要求在2004年4月前彻底解决剧毒含铬废渣的污染问题。目前进展:该企业已完成500立方米废渣堆放池建设。其他整改工作在进行中。 13、福建联福林业有限公司污染扰民案基本情况:福建联福林业有限公司是闽侯县一家年产值近亿元的家具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噪声、粉尘严重超标,群众反映强烈,多次集体上访。县政府于1998年责令该企业限期治理,但逾期仍未完成。省、市县环保部门 2017/5/3 环保违法典型案例

https://www.360docs.net/doc/7114169993.html,/PrintPost.asp?ThreadID=291329 5/12 多次检查均发现其噪声、粉尘超标。闽侯县环保局于2003年3月向县政府建议,对该企业采取停产治理措施,但县政府未采取果断措施。处理情况:县政府于2003年9

月30日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业整顿的决定书。目前进展:该公司投资400多万元,对噪声、粉尘、喷漆废气和污水管道进行了整治,并已于11月11日向县政府申请恢复试生产和监测验收。 14、山东省枣庄临沂交界地区土焦反弹案基本情况:山东省枣庄市和临沂市交界地区是土焦反弹集中地区。不法企业利用复杂的地理条件,与执法部门打起了游击战。处理情况:2003年7月10日,山东省枣庄、临沂两市组织环保、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在枣庄市市中区、临沂市苍山县交界处,共同取缔了一批死灰复燃、污染严重的小土焦行业。这次行动出动了执法人员 100多人、车辆30余台、推土机2台,共拆除小土焦池及其配套的洗煤设施20 座。目前进展:9、10月份,两市政府再次联合行动,铲除小土焦98座,但仍有反弹。 15、河南省滑县第一造纸厂和新华造纸厂偷排污染案基本情况:河南省环保局直接查处了滑县第一造纸厂和新华造纸厂偷排污染问题。这两家企业是河南省安阳市两个排放水污染物的重点企业,近年来多次违法超标排放污水,造成卫河、金堤河水体严重污染,群众反映强烈。在省环保局多次督促下,两企业于2002年8月合建了100吨/日碱回收治污工程,但中段水处理设施无法满足生产需要,两企业一直采取偷排超标废水的办法维持生产,而当地政府的做法却是明制止(例行公事下发文件)、实姑息(不监督落实)。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主管工业的副县长,在不清楚两企业是否具备达标排污条件、是否经环保部门同意调试生产的情况下,召开专门会议,作出了?2003年6月15日前,100吨/日碱回收工程必须正式开工运行?的决定。两企业据此于6月13日实施调试运行,造成大量超标废水外排。 6月25日河南省环保局王国平局长亲自带队,对两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两企业超标废水直排入河,立即责令其停止试生产。县政府于6月26日?快速?制作了停产整顿?通知?,但直到6月30日下午才送达该企业。7月1日省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其违法排污仍在继续。处理情况:1、安阳市和滑县政府对两企业进行停产整顿处理,经两个月整改后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达标,省环保局验收后已开始试运行。 2、河南省环保局对两企业罚款20万元,县环保局加倍征收排污费108万元。 3、安阳市监察局对滑县主

管工业的副县长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滑县对县环保局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两纸厂总经理被停职检查,并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相关的副厂长也分别被给予记过、辞退或开除留用等处分。整改情况:上述两厂已经申请试生产。 2017/5/3 环保违法典型案例

https://www.360docs.net/doc/7114169993.html,/PrintPost.asp?ThreadID=291329 6/12 16、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违法排污案基本情况: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山东晨鸣集团控股的大型造纸企业。2002年生产各类用纸29万吨,工业产值12.68亿元,利税3.14亿元。国家环保总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厂存在污水处理能力与生产能力不匹配等问题,致使大量未经处理的造纸废水直排长江,造成严重污染。查处情况: 1、武汉市政府决定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厂全面停止生产。 2、山东晨鸣纸业集团公司已撤销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夏友亮和总经理助理牛湘汉的职务,给予总经理孟峰降职处分。 3、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对其拟新建20万吨造纸和5万亩速生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暂停环评审批。目前进展:6月25日该公司一厂的440吨制浆生产线全部停产,其分三阶段对5条生产线进行整改的方案在湖北省环保局批准后实施。在投资2700万元彻底整改后,经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验收监测,该厂外排废水中的6个主要指标(COD、BOD、悬浮物、硫化物、挥发酚、pH值和色度)全部达到了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控制在指标以内。在整改过程中,该厂积极开展产品结构调整,研制开发了高附加值新品种,增加了经济效益,取得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17、湖北省团凤县撤销环保局、污染反弹案基本情况:湖北省团风县2002年7月以进一步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有效制止对企业和单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为名,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撤消团风县环境保护局。而该县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经查明该县多家企业环境违法,团风县金属延伸公司采用国家明令应于2000年底淘汰的工频炉工艺非法生产;程湾纸业有限公司、临江铺造纸厂和团风冶炼厂为应取缔的?十五小?企业,但仍具备生产能力;永安药业有限公司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超标排污,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无污水治理设施,工艺废水从一个隐蔽的排口超标排放。团风县卫生纸厂未办理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处理情况:团风县政府取缔了团风县金属延伸公司、程湾纸业有限公司、临江铺造纸厂和团风冶炼厂等4家非法生产的?十五

小?企业,拆除了设备,吊销了营业执照。团风县卫生纸厂也已停产。整改情况:4家企业彻底取缔,永安药业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开始试运行。在县建设与环保局恢复了环保编制,确定了机构和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并纳入财政预算解决了经费。 18、湖北省武穴伟业化工厂违法排污案基本情况:湖北省环保局会同黄石市环保局对武穴伟业化工厂进行了突击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每天有600吨左右的化工废水直接排入长江。经采样分析,其长江边上总排污口COD和苯酚浓度分别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11.4倍和77.3倍。超标废水长期渗漏,导致周边地区的土 2017/5/3 环保违法典型案例 https://www.360docs.net/doc/7114169993.html,/PrintPost.asp?ThreadID=291329 7/12 地、农灌水和饮用水严重污染,田间地表水和井水均呈黄色,经检测井水中苯胺浓度竟然超过国家标准168倍,给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长期危害。处理情况:2003年6月,武穴市人民政府对该厂下达了停产决定,该厂6 月底全面停产。目前进展:该厂在停产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全厂的?三废?治理进行了方案设计,投资230万元对全厂废水和废气进行了综合整治。在清污分流的基础上,对全厂的废水进行集中回收、沉降、絮凝和脱色处理,建设了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对废气中的氨气进行了回收。目前该厂开始试生产,黄冈市环保局近期将对其进行验收。 19、湖南省株洲化工集团公司违法排污案基本情况:湖南省株洲化工集团公司属特大型化工企业,年排污水1500万吨,废气47亿立方米,是株洲市最大的污染源,虽然建有污染治理设施,但擅自停用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2003年9月8日,国家六部门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集团公司的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分厂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停止运行,高浓度酸性废水直排湘江,其中总汞、总砷最高时分别超标14倍和20倍,对湘江造成严重污染。处理情况:湖南省环保局10月21日向该集团公司的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恢复硫酸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并依法处10万元罚款和追缴7-9月份排污费260万元。株洲化工集团公司对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龙小兵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免去分管副经理李修信、硫酸厂厂长谢永前职务;撤销硫酸厂液流工序主任贺文明职务;对污水处理岗位员工和记录员分别予以待岗和罚款处理。目前进展:该公司当即恢复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转,实现了污水达标排放,并对全公司所有环保装置进行了全面检查。永利

公司成立了治污领导小组,重新修订环保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将硫酸污水处理站列为直属车间,纳入日常生产管理调度,实行独立核算,员工工资与污水处理效果挂钩。该公司的全面整改方案已经湖南省环保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目前正在整改中。 20、广东省肇庆市嘉田纺织印染厂擅自停用水污染治理设施案基本情况: 违法事实:广东省肇庆市嘉田纺织印染厂擅自停用污水治理

设施,偷排生产废水。国家六部门督查组检查时发现,该厂污水治理设施每年需消耗絮凝剂225吨,但2002年至今实际采购量仅有19吨,两年购药量仅够 25天的正常使用量,只有在当地环保部门检查时才正常使用污水治理设施。处理情况:肇庆市政府责令其关闭。整改情况:该厂已关闭。 21、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污染案基本情况:我局环境监察办公室督查组对重庆民丰农化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暗查。该企业是国内最大的铬酸盐生产企业,年产红矾钠5万吨。该企业违反重庆市环保局关于新建红矾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 2017/5/3 环保违法典型案例

https://www.360docs.net/doc/7114169993.html,/PrintPost.asp?ThreadID=291329 8/12 的?新建2万吨红矾钠项目工程投产后,所有含铬废水必须循环使用,不得外排,不得渗漏;新建工程投产后,原生产装置必须关闭?的要求,新生产线验收后老生产线长期违法排污,生产、生活废水超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停运、收集六价铬的回收沟跑冒滴漏、铬渣中转场无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三防?措施。尤其是该企业40多年来积累的30余万吨可溶性剧毒含铬废渣堆积在嘉陵江边,含铬渗透液流入江中,严重威胁重庆市生活用水的安全和三峡库区的水环境安全。重庆市环保局先后13次予以行政处罚,并要求其关闭老生产线,该企业仍置若罔闻,屡查屡犯。处理情况:我局已正式建议重庆市政府立即关闭老生产线,并监督该企业杜绝跑冒滴漏,彻底消除污染隐患。目前尚无明显进展。重庆市政府为此做出决定,要求该企业: 1、关闭服役已45年的老生产线。 2、于明年1月底前新建一个日处理800吨含铬废水的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 3、于2004年8月底前在江边修建截流堤坝,封存铬渣,挡住有毒渗出液,收集废水后引流到污水处理厂。重庆市政府将从财政和市级排污费里分两年拨款3500万元用于民丰农化的治理。同时,民丰农化公司2003~2005年上缴税收的地方留成将被全额返还,以专项补助企业职工安置经费不足和污染治。整改情况:目前,该公司的老生产线中产生污染物的装置已经关闭,新建的 800

吨/日污水治理设施开始运行调试,其他整改工作在进行中。 22、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偷排污染案基本情况: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于2003年6月19日深夜,对该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再次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在其污水处理调节池旁有一旁管,正在排放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经采样监测,废水中的pH 值、SS和COD浓度分别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4.9个pH值、7.3倍和3.1倍。处理情况: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以不正当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当即责令整改。目前进展:该公司已经停止了直排废水的行为,并封堵了旁管。 23、四川省夹江县金牛造纸厂屡关不闭案基本情况:四川省环保局加强督办工作,监督夹江县政府取缔了屡关不闭的金牛造纸厂。该厂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1997年已被县政府责令关闭。但自2001年底始,该厂擅自恢复生产。对此明目张胆的环境违法行为,四川省环境监理处连续2年致函夹江县政府和乐山市政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彻底予以取缔,均无效果。2003年4月26日在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对该厂违法生产情况进行了通报,当地政府才组织力量对该厂的造纸蒸球进行了部分切割。但6月30日省环境监察总队根据群众举报赴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已经修复了被切割的造纸蒸球,又一次恢复了制浆生产。处理情况:7月1日,在省环境监察总队的现场监督下,夹江县政府组织环保、工商、公安、质监、计经、安全、电力等部门的80余人,对该厂造纸 2017/5/3 环保违法典型案例

https://www.360docs.net/doc/7114169993.html,/PrintPost.asp?ThreadID=291329 9/12 蒸球进行了整体切割,吊销了营业执照,停止了供水供电,从而彻底取缔了这一久禁不止、屡关不闭的?十五小?企业。目前进展:未发现反弹。 24、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左家营村土法炼锌案基本情况: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左家营村有140多座炼锌炉灶,仍然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炼锌工艺,环境污染严重。上百万吨含有重金属的危险废物随意堆放,对周围的农田土壤构成了严重威胁。处理情况:国务院六部门督查组要求六盘水市政府对以技改为名搞集中排放的炼锌群予以取缔。`目前进展:9月26日六盘水市钟山区政府组织区监察局、环保局、乡企局、安监局和汪家寨镇政府等部门现场执法,决定一是即日起左家营村所有炼锌厂一律无条件停止生产;二是原有固体废物的处理由汪家寨镇制定具体的处理方案;三是汪家寨镇政府负责通知业主,10月26日自行拆除废弃的烟囱和炼锌炉;四是由汪家寨镇政府负责协调处理好炼锌场租用

土地等有关问题,做好出租土地农户的相关工作。目前,左家营村全部349

节炼锌炉被彻底拆除,烟囱全部被爆破拆除,清理违章建筑4500平米,动用推土机填平土方量约9000方,排洪沟等防渗设施正在建设。 25、宁夏美利纸业违法排污案基本情况: 宁夏美利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造纸设计能力20万吨/年,实际产量23万吨/年。但污染设施处理能力与生产能力不匹配,存在着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向黄河排放严重超标废水的违法问题。在其黄河排污口取样分析,废水中COD高达3459mg/l(国家排放标准为450mg/l)。处理情况: 1、吴忠市政府于6月20日对美利纸业做出了限产决定,并由吴忠市、中卫县环保局铅封该公司废水治理设施的应急阀门。 2、对公司董事长孔繁仪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撤销公司总经理赵平和副总经理王思义等多名责任人职务,并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3、国家环保总局决定,暂时上收宁夏自治区对美利纸业集团公司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的审批权。目前进展:6月22日开始,该集团公司对制浆系统实行压球限产,每天减少碱法麦草制浆70吨,并加速造纸白水回收系统建设。 26、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造纸企业违法排污案企业基本情况:吴忠市3家造纸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吴忠造纸厂污染治理设施停用,排污口不规范,违法超标排污;三星造纸厂排污设施不运行,故意超标排污,弄虚作假应付检查;板桥造纸厂属?十五小?企业,虽已停产但未被取缔,存在恢复生产的迹象。处理情况: 1、吴忠市利通区已对吴忠造纸厂和三星造纸厂实施停产整顿,采取了断 2017/5/3 环保违法典型案例

https://www.360docs.net/doc/7114169993.html,/PrintPost.asp?ThreadID=291329 10/12 电措施; 2、取缔了板桥造纸厂,做到了蒸球落地。 3、吴忠市利通区纪委和监察局分别决定:给予三星造纸厂厂长马明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吴忠造纸厂厂长申均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吴忠造纸厂副厂长吴正平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撤销该厂污水处理车间主任岳思清的职务。目前进展:板桥造纸厂已经彻底取缔,吴忠造纸厂仍在停产整顿,三星造纸厂的制浆装置仍在停产整改。 27、吉林省长白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牤牛河案基本情况:吉林长白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验收,2006年8 月20日午夜,工人在槽车运输途中将约10立方米废液人为倾倒于距厂38公里处的东两家子牤牛河内,造成松花江支流牤牛河二甲基苯胺超标。处理情况:污染案中的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并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严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

责任。整改情况:松花江流域光化工企业就有五六百家,行业布局很不合理。今年,环保部门已经查处了沿松花江流域10多家污染企业,国家环保总局和吉林、黑龙江两省近期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全面排查松花江流域环境隐患,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整治。 28、松花江水环境污染事件基本情况: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爆炸事故发生后,监测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造成水质污染。苯类污染物是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有机物。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环保总局23日向媒体通报,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哈尔滨市区停水4天,城区内中小学停课一周。事件发生后,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应对工作,温家宝总理亲自到哈尔滨察看松花江污染状况,部署防控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通报,国务院成立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处置工作协调小组,协调指挥污染防控工作。国家环保总局机关、直属单位以及11个省市环保部门的300多名干部和专家与有关地方和部门联合行动,及时监测和预测污染迁移变化情况。经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了松花江沿岸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2005年12月25日2时,中国在松花江、黑龙江设置的所有监测断面硝基苯和苯浓度均低于中国国家标准,污染带在中国境内历时42天。事件发生后,中国政府本着坦诚相见,增信释疑的原则,及时向俄方通报水污染最新动态;与俄方专家积极协作,联合开展水质监测,及时向国际社会发布信息;主动加强与联合国环境署等有关国际组织的交流,展示了我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中国政府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得到俄方和国际社会的肯定。 29、湖南湘乡?八· 二一?案基本情况:1980年8月21日,湖南省湘乡市(原湘乡县)发生一起因环境污染而引发的工农纠纷案,被称为?湘乡‘八·二一’案?。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的五里、杨金、铝南三村位于湘乡市郊,境内有一自然小溪,三村农民已此溪灌溉沿岸的400亩农田。湘乡铝厂和湘乡县磷肥厂分别于1960 年和1974年在小溪的上游建成,投产后即以小溪为工业废水排放渠道。两个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均含有氟化物、铝、砷、镉等有毒物,严重的水污染使三村的农业生产和人体健康受到严重危害。后来的调查表明:近500亩农田受污染,每年减产粮食10万斤左右;污染已经在3个村中造成公害疾病,氟斑牙发病率明显增高。三村农民对水污染危害怨声载道,1980年8月9日三村农民以书面

和口头形式向铝厂要求停止不法侵害,但厂方置之不理。8月20日,三村农民再次派代表到湘乡铝厂催促解决问题,厂方仍不理睬。在这种情况下,8月21日下午三村180余名农民进厂堵截排污口、拆断排污管,致使部分污水流入碱成品仓库,给厂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处理情况:1990年,湘 2017/5/3 环保违法典型案例 https://www.360docs.net/doc/7114169993.html,/PrintPost.asp?ThreadID=291329

11/12 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宣告村民无罪。 30、山西重大水污染案基本情况:1987年1月2日,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发生了一起严重污染饮用水源的事故,致使近2万人因喝了遭污染的自来水,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同时还造成了两个工厂停产,直接损失58万元,影响产值300多万元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和山西省有关部门分别派出调查组前往调查。调查结果表明:造成污染的直接原因是长子县化肥厂在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设备维修,使碳化炉内15.7立方米氨氮母液(属禁止排放的有毒化学品)全部流入排污沟,进入约3万人饮水的水源地—南漳河,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事故发生后,长子县化肥厂领导既未采取任何拦截污染的措施,又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也没有通知水厂及下游用水单位,造成了一场本来可以避免或减轻的污染中毒事故。处理情况:鉴于长子县化肥厂及其领导在这次事故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共长子县委决定对该厂停产治理,并给予该厂厂长党内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负有责任的副厂长撤销职务的处分;长子县环保局也作出对该厂罚款30000元等处罚决定。1988年4月,长子县人民法院对该厂原分管生产的副厂长原杰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31、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重大环境污染案基本情况:曹保章1988年承包了张家港市港口乡泗安村向阳化工厂。为牟取暴利,在明知该厂无能力处理含氰化钠、氰化钾等剧毒工业废渣的情况下,于1989年1月于上海锯条总厂签定了处理该厂含氰废渣的协议。协议约定向阳化工厂必须要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含氰废渣,杜绝二次污染,不能存放在露天场所等等。从1989年1月至1991年8月,曹保章等人先后25次将294吨含氰废渣直接宝山区、嘉定县及江苏太仓县的水域中。造成严重水域污染,大量鱼及生物死亡,自来水厂停止供水,部分企业停产,直接经济损失210万元,水域中氰化物难以消除,给环境和水生生物及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难以估量。处理情况:1992年下半年,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主犯曹保章被认定犯投毒罪,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7名同案犯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32、哈尔滨轧钢厂污染扰民案基本情况:哈尔滨轧钢厂是一个长年连续生产的重工业大厂,近年来随着工厂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很大,对当地居民正常的生活构成了严重的威胁。面临如此恶劣的环境,部分居民从1975年开始向省、市、区人民政府及环保部门反映他们的困境。1988年9月1日至2日,市、区环境保护局在小区居民家进行昼夜连续监测,夜间噪声最高值竟达77.2分贝,最低也达到 63.7分贝。处理结果:1991年,市政府召集市环保局、区政府等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香坊区油坊街18号院居民因环境污染上访问题》。1993年初,市、区政府环保部门又多次召开协调会,讨论资金落实问题。最终决定按危房对小区进行改造,小区居民动迁地址已经敲定,资金问题基本落实。

环保部曝光十二起典型新环保法处罚案例

发布日期:2015-03-03

新《环境保护法》已实施两个月,实施情况如何?环境保护部3

月2日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曝光了四川省公安机关侦破一起重大污染环境案等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显示了新《环境保护法》的威慑力。环境保护部发布了12起新《环境保护法》执行典型案件,并通过通过部门下属媒体公开刊登。

案例一:

临沂市环保局按日计罚案

山东省临沂市环保局发现华龙热电有限公司因外排废气二氧化硫

超标,今年1月9日,临沂市环保局向华龙热电有限公司送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的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处罚10万元的决定。

今年1月19日,临沂市环保局进行复查,经检测,公司外排废气依旧超标。

临沂市环保局对华龙热电有限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时间为今年1月10日~19日,基数10万元,持续违法10天,每日罚款数额为10万元,按日连续处罚总计罚款数额为100万元。

案例二:

重庆市环保局按日计罚案

2014年12月23日,重庆紫光化工公司精细化工分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停运,且未向环保部门报告。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于2014年12月25日向重庆紫光化工公司精细化工分公司送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15年1月5日,复查发现,重庆紫光化工公司精细化工分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仍未正常运行,多处渗漏水中污染物严重超标。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其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每日处以10万元罚款,共计罚款110万元。

案例三:

广州市环保局查封两家企业案

今年1月4日,广东省广州市环境执法部门突击检查了两家严重

环境法案例分析题

一、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题,42题12分,43题8分,共20分) 42、某化肥厂通过专用明渠向长江排放生产废水,渠道附近洼地有许多被当地农民承包的鱼塘。1998年6月暴雨连天,加上汛期来临,上游洪水使江长猛涨,提外水面逐暂接近堤内地面,致使排污渠内废水自然入江受阻,漫溢流入鱼塘。鱼塘承包人遂与化肥厂交涉,要求采取措施,阻止废水漫溢致鱼死亡。化肥厂对此请求并未予理睬。数日后鱼塘里出现死鱼现象。于是鱼塘承包人联合向化肥厂提出排除废水侵害和赔偿死鱼损失请求,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处理此污染纠纷。化肥厂在鱼塘承包人提出赔偿请求后, 立即在排污渠入江闸门处安装了两台大功率水泵,将废水扬高排入江中。在环境保护部门处理纠纷期间,当地暴雨不断,长江洪峰多发,以至外洪内涝,排污渠与鱼塘水面连成了一片。鱼塘里的鱼部分被大水冲走,剩下的也被废水呛死。对此,鱼塘承包人要求化肥厂赔偿其全部财产损失。化肥厂则以洪水、暴雨为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 问:1、鱼塘承包人要求赔偿的全部财产损失可以包括哪些损失? 2、化肥厂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为什么? 43、1998年10月,杜某为了牟取暴利,窜入某自然保护区内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雪豹2只。后杜某将捕杀的雪豹皮高价卖给了境外商李某。李某在出境时携带的雪豹皮被海关查获。在海关人员的盘问下,李某交代雪豹皮是从杜某处购买的。杜某遂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并承认了捕杀雪豹、出售雪豹皮的事实。 问:1、杜某和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哪些法律?该违法行为与我国参加的哪个国际公约有关? 2、杜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请列出具体罪名。 3、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请列出具体罪名。 答案: 42. (1)鱼塘承包人要求赔偿的全部财产损失可以包括:购买鱼苗费用(1分)、鱼塘经营费用(1分)、鱼塘承包费用(1分)、污染 清除费用(1分)和出售鱼产品预期收入(1分)。 (2)化肥厂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全部损失。(2分)对因“排污渠内废水自然入江受阻,漫溢流入鱼塘”造成的财产损失应予赔偿。(1分)对因“当地连降暴雨,以至外洪内涝,排污渠与鱼塘水面连成了一片”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以不可抗力为由,不承担赔偿责任(1分)。 (3)我国《环境保护法》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害的责任作出了如下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1分),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1分),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对化肥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部分,是因为化肥厂没有及时采取防范废水漫溢可能造成损害的合理措施。对此,不能作为不可抗力对待。(1分)

(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8号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3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1999年8月6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部长周生贤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给予环境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罚教结合】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四条【维护合法权益】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应当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守相对人的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五条【查处分离】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的规定。 第六条【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 (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 (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 (五)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 (六)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同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当。

化工安全与环保案例

《化工安全与环保》课程期末考核 任课教师:林俊杰 院系: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班级:2011级化工1班学号:4107姓名:董浩月 案例1 2004年,某制药厂发生甲苯反应釜爆炸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某车间的液氨、甲苯等化工原料泄露遇高温而引发爆炸。 案例分析: 液氨:熔点—c,沸点—C,自燃点C,蒸气密度,蒸气压(C)。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极限16?25 %(最易引燃浓度17 %)。液氨会侵蚀某些塑料制品、橡胶和涂层。遇热、明火,难以点燃而危险性较低;但氨和空气混合物达到上述浓度范围遇明火会燃烧和爆炸,如有油类或其它可燃性物质存在,则危险性更高。与硫酸或其它强无机酸反应放热,混合物可达到沸腾。 甲苯:熔点「C):;沸点(C):;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饱和蒸气压(kPa): (30C);燃烧热(kJ/mol):;临界温度(C):;临界压力(MPa):。闪点(C ):4;爆炸上 限%(V/V):;弓I燃温度(C ):535;爆炸下限%(V/V):。 爆炸是一种极为迅速的物理或化学的能量释放过程。在此过程中,空间内的物质以极快的速度把其内部所含有的能量释放出来,转变成机械功、光和热等能 量形态。所以一旦失控,发生爆炸事故,就会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爆炸发生破坏作用的根本原因是构成爆炸的体系内存有高压气体或在爆炸瞬间生成的高温

高压气体。爆炸体系和它周围的介质之间发生急剧的压力突变是爆炸的最重要特征,这种压力差的急剧变化是产生爆炸破坏作用的直接原因。爆炸必须具备的 三个条件: 1)爆炸性物质:能与氧气(空气)反应的物质,包括气体、液体和固体。氢气,乙炔,甲烷等;液体:酒精,汽油;固体:粉尘,纤维粉尘等。 2)助燃物:空气、氧气等 3)点火源:包括明火、电气火花、机械火花、静电火花、高温、化学反应、光能等。爆炸事故,是指由于人为、环境或管理等原因,物质发生急剧的物理、化学变化,瞬间释放出大量能量,并伴有强烈的冲击波、高温高压和地震效应等,造成财产损失、物体破坏或人身伤亡等的事故。分为物理爆炸事故和化学爆炸事故。 防止爆炸伤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思想上对于爆炸事故的性质、危害应当随时有足够的认识,从而引起高度的警觉。 (二)加强对化学物品的保管、使用和储存的管理,做好实验设备特别是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三)参加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操作步骤,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顺利完成实验。 (四)在与爆炸物品接触时,要做到七防”:防止可燃气体粉尘与空气混合,防止明火,防止磨擦和撞击,防止电火花,防止静电放电,防止雷击,防止化学反应。事故对策建议:

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一、被告人董传桥等19人污染环境案 二、被告人卓文走私珍贵动物案 三、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诉李永明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案 四、韩国春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五、常州德科化学有限公司诉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及光大常高新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环境评价许可案 六、杨国先诉桑植县水利局行政协议及行政赔偿案 七、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八、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 九、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诉贵州玉屏湘盛化工有限公司、广东韶关沃鑫贸易有限公司土壤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 十、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诉沭阳县农业委员会不履行林业监督管理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一、被告人董传桥等19人污染环境案 【基本案情】 2015年2月,被告人董传桥将应由黄骅市津东化工有限公司处置的废碱液交由没

有资质的被告人刘海生处置。后刘海生联系被告人刘永辉租用被告人李桂钟停车场场地,挖设隐蔽排污管道,连接到河北省蠡县城市下水管网,用于排放废碱液。2015年2至5月,董传桥雇佣被告人石玉国等,将2816.84吨废碱液排放至挖设的排污管道,并经案涉暗道流入蠡县城市下水管网。同时,从2015年3月起,被告人高光义等明知被告人娄贺无废盐酸处置资质,将回收的废盐酸交由娄贺处置。娄贺又将废盐酸交由无资质的被告人张锁等人处置。张锁、段青松等人又联系李桂钟,商定在其停车场内经案涉暗道排放废盐酸。2015年5月16、17日,石玉国等人经案涉暗道排放100余吨废碱液至城市下水管网。同月18日上午,张锁等人将30余吨废盐酸排放至案涉暗道。下午1时许,停车场及周边下水道大量废水外溢,并产生大量硫化氢气体,致停车场西侧经营饭店的被害人李强被熏倒,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本案废碱液与废盐酸结合会产生硫化氢,并以气体形式逸出;李强符合硫化氢中毒死亡。 【裁判结果】 河北省蠡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案涉废碱液、废盐酸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危险废物。被告人董传桥等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董传桥等人非法排放废碱液,娄贺等人非法排放废盐酸,均对李强硫化氢中毒死亡这一结果的发生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应对李强的死亡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董传桥等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一审刑事判决部分予以维持。 【典型意义】 本案系污染环境致人死亡案件。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收集、贮存或处置不当,不仅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安全,更可能直接危

环境资源法案例分析

环境工程0702班 倪金元 U200715687 环境资源法案例《溪坪村旁的化工厂》思考题: 1.案例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2.环境资源法体系中有哪些条例适用于该案例? 3.案例违反了哪些环境法? 4.针对案例,谈谈我国现行环境法存在哪些问题? 作为一起中国环保史上一起极其及其典型的案例,《溪坪村旁的化工厂》曾在2003年被国家环保总局列入“中国十大环保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这其中有着丰富的环境法律义务关系值得我们进一步分析。 法律关系: 案例中比较突出的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当地村民与榕屏联营化工厂之间的环境纠纷关系、当地村民与政府之间的责任义务关系以及当地政府(包括环保局)和化工厂之间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人与自然的法律关系包括化工厂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关系和当地村民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首先,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公民有享受良好环境的权利和保护环境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权在受到环境污染损害时要求赔偿。在该案例中,溪坪村村民理应享有国家赋予公民的环境权利,但榕屏联营化工厂却忽视村民权利,为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违规建设、违规运营。在其建设初期未经过严格环评审查、在其运营过程中违规排放氯气工业违规堆放生产废渣,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水污染以及山地土壤污染,导致屏南县溪坪村周围山林大面积枯死,溪坪村后龙溪下游鱼虾绝迹,当地村民皮肤病癌症患病几率急剧上升。因而,在本案中,以溪坪村为主的数个村庄村民与榕屏联营化工厂之间的环境权纠纷关系为首要法律关系。作为一家政府与企业联营的工厂,政府对化工厂负有审批监管责任。同时,政府有保障人民生活环境不受到来自化工厂污染的自然环境影响的义务。

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适用环境行政处罚办法(5[1][1].19)

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适用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在实施环境行政处罚中的适用,遏制超标排污行为,保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反映排污者排放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量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监测数据】本办法所指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是指验收合格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经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环境保护部门日常运行监督考核合格或者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检定合格,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产生的实时监测数据及其统计数据。 第四条【处罚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环境行政处罚。 经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授权的环境监察机构、污染源自动监控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实施环境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五条【数据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是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产生、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

出现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或者缺失的情况,可以按有关规定对数据进行处理补充;出现数据作假情况,使用一年内出现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最高值替换作假数据。处理补充、替换后的数据及其统计数据可以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 第六条【超标界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反映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大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界定为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反映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或者小时排放量大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界定为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 第七条【超总量界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反映污染物排放量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界定为污染物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排放。 第八条【免于处罚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污染防治设施启动、检修、维护、调试将导致自动监测数据界定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排污者应该提前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经得同意后,排污者按要求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及时恢复达标排放并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责令改正与再次违法认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及时通过责令改正通知书作出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超标排污违法行为,并限制改正期间排放总量的行政命令。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新的超标排污违法行为,应当对当事人再次实施环境行政处罚。 (一)被责令改正期间,当事人排污量超出行政命令限制的排放总

环保税详解及案例分析

自从3月28号晚上公布了减税的消息后,很多人一直没有搞懂是否取消17%和11%税率,现在有了明确的答复:5月1日17%税率取消,增值税三档税率为16% 10% 6% 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以下深化增值税改革征收标准如下: 税改主要目的 一是适当降低税率水平。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三是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 这一次的增值税税改,是在营改增后重大的完善,这为未来的税收打下了基础,彻底颠覆了税收。 4月1日进入环境保护税开征后首个征期。当天上午,巴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从上海市浦东新区地税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该市开出的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这也是我国环境保护税开征后开出的首张税票。各税务机关统计,初步即将有24万户纳入环境保护税系统(一户一个会计,那就是24万个会计工作都要增加一个税收的活了)注:税收财务人员不用担心,初步征收此税,财政部和环保部门肯定会辅助报税。关于计算,我们怎么得手 关于税收直接就上导图了,后面对应的四个例题是对应的四个征收对象。 1、大气污染物例题 某企业2018年4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氢各10千克,一氧化碳、氟化氢100千克。甘肃省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元/每污染当量。这家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计算该企业1月大气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分别为响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二氧化硫:10/=,

氟化物:10/=, 一氧化碳:100/=, 氯化氢:100/= 第二步,按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排序 氟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 )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单位:元) 氟化物:×= 二氧化硫:×= 氯化氢:×= 2、水污染物例题 某企业2018年1月向水体直接排放第一类水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总银各10千克。排放第二类水污染物悬浮物(SS)、总有机碳(TOC)、挥发酚、氨氮各10千克。甘肃省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元/每污染当量。计算该企业1月水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分别为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4、、、分别为第二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总汞:10/=20000 总镉:10/=2000 总铬:10/=250 总砷:10/=500 总铅:10/=400 总银:10/=500 第二步,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序 总汞(20000)>总镉(2000)>总砷(500)=总银(500)>总铅(400)>总铬(250)

环境保护法案例分析

1、 该法院的判决违反了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法》。在我国,该判决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以及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该法院已经认定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灰尘、噪音和震动的行为对附近的居民确实造成了妨害,并已经符合判罚禁令的条件,而且居民已经对此表现出不满,并诉请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地方法院颁布禁令,勒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进行赔偿,这些程序符合法定程序要求,法院理应按照法律规定勒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进行补偿。但是该法院在判词斟酌中,考虑运用利益均衡原则解决纠纷,最终判决该公司仅仅赔付一定的安慰金。所以,该法院的判决不符合基本法内容。 按照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具体内容,应该判决该公司赔偿并停止生产,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限期整改,保证灰尘、噪音、震动等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应该将居民生存权益、环境保护置于重要地位。 2、 本案中蒙光发电厂的开工投产违反了《环境保护法》、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和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条例》、申报许可制度(2003 年的《行政许可法》)等。 由于该发电厂在运行中造成了严重的水污染,并对当地环境和居民造成了很大影响,引起当地群众强烈不满。此外,该发电厂选址位于严禁建设工业项目的黄河河道滩涂区,且开工前未向环保部门报送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违反了开发与利用自然资源申报许可、利用自然环境申报许可法律制度,严重违反了《环境保护法》。 根据超标排污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污染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以及《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应该按评估责令该发电厂进行赔偿和收取排污费,让其说明超标的原因,并责令关停转移或拆迁发电厂,然后对其生产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根据评估和申报决定该公司是否需要停产。

17国家环保局关于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环保局关于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1992年7月7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时,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进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先调查取证,后作出处罚。 第二章管辖 第四条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辖区内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以下简称违法案件)。 第五条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下列案件: (一)涉及重点污染源的案件; (二)跨县级行政区的案件; (三)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六条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跨市级行政区的案件。 第七条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案件,由结果发生地或行为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第八条两个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先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第九条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案件,由转移一方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第十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自行移送或拒绝。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共同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由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时,由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第十二条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查处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依法将自己管辖的案件移交给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管辖的案件,认为确需由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可以报请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十三条法律、法规或规章地管辖另有规定的,按另有规定执行。

十大环保典型案例

最高法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支持环境资源保护 2015-12-29 10:25:00 来源:央广网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 央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10点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0331件,其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2595件。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施行以来,贵州、山东、江苏、福建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法院共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5件。 最高法今天发布的十起典型案例中,有三起是环保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包括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谢知锦等四人破坏林地民事公益

诉讼案;还包括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诉储卫清、常州博世尔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其余七起是公民诉环境污染企业环境侵权案,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粉尘污染。 典型案例包括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判断、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确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受理和审理等问题,还包括在普通环境侵权诉讼中界定环境侵权案件范围、适用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把握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合理准确界定数人侵权的责任分担以及专业技术问题的判断方法等问题,通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正确认定侵权责任,运用科学手段固定证据,及时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实践中环境侵权案件的审判误区。 典型案例显示,2008年7月29日,谢知锦等四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扩大采矿范围,采取从山顶往下剥山皮、将采矿产生的弃石往山下倾倒、在矿山塘口下方兴建工棚的方式,严重毁坏了28.33亩林地植被。2014年7月28日,谢知锦等人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被判处刑罚。2015年1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承担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的责任,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34万元;如不能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应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万余元;共同偿付原告为诉讼支出的评估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谢知锦等四人为采矿占用林地,不仅严重破坏了28.33亩林地的原有植被,还造成了林地植被受损至恢复原状期间生态服务功能的损失,依法应共同承担恢复林地植被、赔偿生态功能损失的侵权责任。遂判令谢知锦等四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个月内恢复被破坏的28.33亩林地功能,在该林地上补种林木并抚育管护三年,如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万余元;共同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27

环境法 案例分析

【案情】:1998年6月8日,某县环保局三位执法人员未着制式服装,未悬挂工作牌,未出示工作证,到原告刘某家豆腐加工厂征收排污费,未找到人,便到其经营的豆腐摊前,要求其交纳220元排污费。刘以身上没带钱为由要求改天再交。执法人员就指责刘某态度不好,要“修理”一下,一会,其中一位执法人员拿出一张盖有某县环保局公章的填空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刘某,上面写着“市场12-2摊位:你单位因拒缴排污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现根据《××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处以5000元罚款”。刘某不服,于1998年6月13日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被告某县环保局做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存在实体认定错误和程序严重违法行为等问题,其处罚决定不具有法律效力,要求撤销×环行决字﹝1998﹞第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口头答辩,承认做出的处罚决定错误,在诉讼过程中撤销了×环行决字﹝1998﹞第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为此原告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问题]本案中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哪些违反行政程序的行为 答:原告的丈夫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租来出售豆腐的场所,本身不存在排污问题,而是豆腐加工场存在排污问题。被告工作人员在现场处罚决定书上以市场12—2摊位为对象,向原告征收排污费,很显然,被告认定的责任主体错误。因此,本案被告认定事实错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被告工作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市场12—2摊位”罚款5 000元,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33条的规定。此外,本案被告工作人员无着制服,无悬挂工作牌,无出示工作证,更没有进行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明显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36条“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第37条“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第31条“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32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等有关程序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该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 【案情】: 2001年4月4日由于浙江省建德市新安塑料化工厂工人操作失误,致使化工原料苯乙烯大量泄漏到排水沟,而排水沟正好流经离工厂100米左右的中心小学,致使大量苯乙烯飘到学校,造成345名学生发生呕吐、腹痛等刺激性反应,经医院诊断为苯乙烯气体刺激反应。苯乙烯是一种剧毒化学物品,腐蚀性很大,对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有严重影响,人体接触有可能致死、诱发癌症,是国际卫生组织确认的致癌物。所以这是一起严重的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事故调查后,建德市劳动部门对这个事件做出了处理:第一,企业停产整顿,第二,对企业罚款1万元。事故发生后,数百名学生家长先后给浙江省环保局、杭州市政府及环保局打电话并上访,作为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机关,没有作出任何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代理人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接受代理后也分别给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环保局发出公函,要求对这一特大事故立即作出处理决定和答复意见,但均未见环保部门对此事作出回应。故建德市新安江镇中心小学345名学生认为环保部门没有履行环境监测、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第8号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1999年8月6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主题词:环保法规行政处罚令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实施主体与管辖 第三章一般程序 第一节立案 第二节调查取证 第三节案件审查 第四节告知和听证 第五节处理决定 第四章简易程序

第五章执行 第六章结案和归档 第七章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给予环境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罚教结合】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四条【维护合法权益】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应当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守相对人的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五条【查处分离】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的规定。 第六条【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 (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 (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 (五)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 (六)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同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当。

环境案例分析

纸厂与环境保护法的案例分析! 来源:作者:日期:10-01-21 光明造纸厂位于某河流中上游。1998年6月,环境监测站对该造纸厂的污水进行监测,发现该厂对所排放的污水的净化处理不够,多种污染物质的含量严重超标。遂向该厂提出限期治理的要求,但光明纸厂不予理会,没有采取任何净化措施。1998年10月,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征收排污费,但该厂领导却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拒绝缴纳。 环保局在多次征收未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光明纸厂缴纳应缴排污费。 问题:市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答案:本题关于污染环境拒交排污费争议问题。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合理的。 征收排污费是我国环保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 因而,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设施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经环保部门或其指定的监测单位核定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由环保部门按《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征收。本案光明纸厂不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行为是错误的。至于该厂提出的“企业效益不好,无力支付”的理由,是不能支持的,因为我国的环境 保护法并没有这类可以免费的规定。 案例分析题 1、【案情】 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约693万元,水泥厂停产或搬迁。被告辩称,水泥厂因建于十年动乱时期,初期的确有超标排污问题,但自《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公布以来,经过治理,排尘已经达标,成分性能与一般尘土相同,而不是水泥粉尘,因此不必承担责任。该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起诉依据是以硅酸盐水泥粉尘为研究对象的试验结论,而调查化验发现被告排放粉尘主要为未经煅烧的生料粉尘。生料粉尘的危害尚无确切研究结果和定论。原告无法提供确切证据,因此不予完全支持。而被告以前确实曾有长期超标排放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赔偿该时期的损害,并一次性赔偿原告35万元。 【问题】

环境法案例分析全集

环境保护法案例分析 光明造纸厂位于某河流中上游。1998年6月,环境监测站对该造纸厂的污水进行监测,发现该厂对所排放的污水的净化处理不够,多种污染物质的含量严重超标。遂向该厂提出限期治理的要求,但光明纸厂不予理会,没有采取任何净化措施。1998年10月,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征收排污费,但该厂领导却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拒绝缴纳。 环保局在多次征收未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光明纸厂缴纳应缴排污费。 问题:市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答案:本题关于污染环境拒交排污费争议问题。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合理的。 征收排污费是我国环保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 因而,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设施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经环保部门或其指定的监测单位核定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由环保部门按《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征收。本案光明纸厂不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行为是错误的。至于该厂提出的“企业效益不好,无力支付”的理由,是不能支持的,因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并没有这类可以免费的规定。 1、【案情】 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约693万元,水泥厂停产或搬迁。被告辩称,水泥厂因建于十年动乱时期,初期的确有超标排污问题,但自《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公布以来,经过治理,排尘已经达标,成分性能与一般尘土相同,而不是水泥粉尘,因此不必承担责任。该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起诉依据是以硅酸盐水泥粉尘为研究对象的试验结论,而调查化验发现被告排放粉尘主要为未经煅烧的生料粉尘。生料粉尘的危害尚无确切研究结果和定论。原告无法提供确切证据,因此不予完全支持。而被告以前确实曾有长期超标排放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赔偿该时期的损害,并一次性赔偿原告35万元。 【问题】 1、该中院的判决是否恰当?为什么? 2、您认为合适的判决应为如何? 【分析】 (1)该中院的审理过程不太恰当。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原告提出被告污染环境引起损害而请求赔偿的,被告否认侵权事实,由被告负责举证。本案中,应由水泥厂承担证明生料粉尘无害的责任,而不应由原告证明生料粉尘有害。水泥厂无法证明的,即视为该事实成立。对于超标排放的损害应予赔偿的判决是恰当的。(2)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的违法性,因此仅仅以是否超标排放来划分是不正确的,这至多是其损害事实的一个证据。 本案中,被告无法证明其排放物无害时,根据法律规定,应推定存在因果关系,应由他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气候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害,分清被告承担责任的大小。 2、【案情】 1989年,辽宁省某乡岗岗村群众向市环保局投诉,称自1988年以来,该市矿务局设在该村的排矸场,由矸石自燃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使附近农田果园受到污染损害,要求赔偿损失。市环保局受理了此案。经调查化验发现,排矸场矸石自燃排放出大量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持续时间长,是造成附近农作物、果木损害的主要原因。排矸场认为,国家对排矸污染问题没有具体规定,拒不承担责任。同时主张在煤矿生产中必然环节是排放煤矸石。限于我国煤矸石及煤炭技术水平,可燃物品不可避免地进入矸石,这才导致自燃。它认为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不必承担责任。 【问题】 (1)该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该场的主张能否成立?这是否属于不可抗而构成免责理由? 【分析】 (1)该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国家对排矸污染没有具体规定,但是这不妨碍该场因其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的违洳洼。并且化验结果已经证明该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该场主张矸石自燃属于不可抗力不能成立,因此不能成为免责事由。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矸石自燃虽然无法避免、无法克服,但是可以预见到的;而且自燃造成的损

新环保法中的行政处罚

新环保法中的行政处罚 一、基本精神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的规定精神,可将基本精神概括如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原则、公证公开原则、行政处罚轻重与环境行政责任大小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受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原则。 (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原则 该项原则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 1、环境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的依据。 2、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环境行政处罚。 3、必须严格依照环境法规定的形式与幅度给予环境行政处罚。 (二)环境行政处罚轻重与环境行政责任大小相当原则 也称罪过相当原则。是指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根据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决定给予行政处罚轻重的程度。 / (三)公证、公开原则 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在对违法者提起环境行政处罚程序,确认其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要件和情节,以至决定环境行政处罚时,必须客观、平等、不偏不倚、不隐瞒、达到公平和透明。 二、修改亮点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环境保护法,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明确了新世纪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加强政府责任和责任监督,衔接和规范相关法律制度,以推进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的实施。这是一次全面修改。修改后的法律共七章七十条,与现行法的六章四十七条相比,有了较大变化。 新法增加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并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调整篇章结构,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在上级政府机关对下级政府机关的监督方面,加强了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同时,增加规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并规定了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或工作人员工作监督的责任;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专章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和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2010)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2010)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于1999年7月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会议通过,一九九九年八月六日发布施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修正...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于1999年7月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会议通过,一九九九年八月六日发布施行。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修正案,即《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8月6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于1999年7月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会议通过,一九九九年八月六日发布施行。修正案于2003年11月3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通过,二○○三年十一月五日发布施行。 法规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实施主体与管辖 第三章一般程序 第一节立案 第二节调查取证 第三节案件审查 第四节告知和听证 第五节处理决定 第四章简易程序 第五章执行 第六章结案和归档 第七章监督 第八章附则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统一管理本部门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工作。 法规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给予环境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罚教结合)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四条(维护合法权益)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应当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守相对人的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五条(查处分离)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的规定。 第六条(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 (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 (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 (五)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 (六)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同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当。 第七条(不予处罚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8号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1999年8月6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法规行政处罚令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实施主体与管辖 第三章一般程序 第一节立案 第二节调查取证 第三节案件审查 第四节告知和听证 第五节处理决定 第四章简易程序 第五章执行 第六章结案和归档 第七章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给予环境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罚教结合】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四条【维护合法权益】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应当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守相对人的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五条【查处分离】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的规定。 第六条【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 (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 (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

关于环保的案例

关于环保的案例 【篇一:关于环保的案例】 要从我做起,首先选择有利于保护城市环境的生活方式。善待城市-- -我们的家园、善待地球,共创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1。节约城市资源减少城市污染(1)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 防止滴漏。 (2)慎用清洁剂,尽量用肥皂,减少洗涤剂中的化学物质对水的污染。 2。绿色消费环保选择(1)用无铅汽油、无镉铅电池、无磷洗涤剂,减少水与空气的污染。 (2)购买低砩家用制冷器具、无砩发用摩丝,减少对臭氧层的污染。3。重复使用多次利用尽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多使用耐用品。如 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和餐盒,减少白色污染;不使用一次性筷子;自 备购物口袋或提篮。 4。分类回收循环再用不乱丢弃废电池、废塑料等垃圾、废物;将 垃圾分类投放,变废为宝,使资源循环再生,造福人类。 5。保护自然万物共存不猎杀、使用重庆市珍稀动物和受保护的动物,关爱与保护野生动植物;植树造林,爱护我们身边的每一寸绿地、每一株花草、每一片树木。 6。讲究卫生保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制造噪音。 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倡导重庆市同学门以及广大市民提高保护 环境的意识,也建议叔叔阿姨们加入我们的倡议队伍中来,为保...要从我做起,首先选择有利于保护城市环境的生活方式。善待城市--- 我们的家园、善待地球,共创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1。节约城市资源减少城市污染 (1)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防止滴漏。 (2)慎用清洁剂,尽量用肥皂,减少洗涤剂中的化学物质对水的污染。 2。绿色消费环保选择 (1)用无铅汽油、无镉铅电池、无磷洗涤剂,减少水与空气的污染。(2)购买低砩家用制冷器具、无砩发用摩丝,减少对臭氧层的污染。3。重复使用多次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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