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评价实施办法

高技能人才评价实施办法
高技能人才评价实施办法

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高技能人才评价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发[2013]57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技能人才评价是指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下,对本企业符合技师申

报条件的职工进行工作业绩评定和职业能力考核,对考评合格者,

由省劳动保障厅审核并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评价形式。

第三条高技能人才评价以职业能力为核心,以工作业绩为重点,坚持国家职业标准与企业生产实际和技术进步相衔接,遵循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按照核心能力评价、工作业绩评价、操作技能考核和理论知识考试四个考评项目进行。

(一)核心能力评价。是对参评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岗位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通过核心能力模块量化测评、上级评价、班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业绩评价。是对参评人员已取得的工作业绩和成果等进行评价。由企业对其完成的主要工作项目、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情况、技术革新与改造成果、工作效率情况、产品质量情

况等进行审核、确认并公示后,提交评审会评审。

(三)操作技能考核。是由企业按照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性规范,通过生产现场或典型工件加工、答辩、作业项目评定等方式,对参评人员的操作技能进行评价。其考核试题可从国家题库中抽取,也可由省鉴定中心委派技术专家与企业技术人员共同命题,或由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命题,报省鉴定中心审定后使用。

(四)理论知识考试。是由企业对参评人员进行理论知识的闭卷考试。命题方法同上。

上述四个考核模块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全部达到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参评人员在每一个项目评价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个项目评价。

第五条对核心能力评定和工作业绩评定均为优秀的参评人员,采取直接评定形式,即企业组织考评专家对参评人员的核心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评审,两者均为优秀者(85 分以上),不需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和理论知识考试,经企业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审核同意,可直接评定为技师或高级技师,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核心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评定成绩,分别打印在职业资格证书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栏上。

采取直接评定方式的参评人员占当批次所有参评人员的比例不得超过 10%。

第六条对核心能力评定为合格、工作业绩评定为合格的参评

者,需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和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均合格者,经企业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同意,可评定为技师或高级技师,颁发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和步骤组织实施:(一)成立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主任:刘成强

评审委员会副主任:林连华杨志远

评审委员会成员:韩立成郝玉兰王景先池建美杨晶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性规范,

结合本企业实际,确定时风集团技师、高级技师的配置比例、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等级、评价方式及组织管理形式,确定时风集团高技能人才评价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

(二)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具体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包括制订年度评审计划,提出评审专家组建议名单。专家组成员由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或技师)和聊城市鉴定中心委派的高级考评员共同组成。

(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职工参评申请,指导参评人员填写相关表格和业绩评审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报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时风集团高技能人才评价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参评人员的核心能力进行评价,对合格者,在企业内公示其工作业绩,无异议后,组织专家组进行业绩评价。

(五)评审办公室根据工作业绩评价成绩,对业绩评价为优秀

的参评人员,将评审材料提交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直接审核认定。对业绩评价合格的参评人员,组织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及理论知识考

试,并将成绩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

(六)评审办公室将评审结果报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批准后,颁发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时风集团认可,可在国家标准

规定的申报条件基础上,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的考评。

(一)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十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和省级

一类竞赛前五名;省级二类竞赛、市级一类竞赛或大型企业(集团)技能竞赛前三名,且参赛前已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

越级参加技师考评;

(二)已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在技术含量较

高岗位上的班(组)长或有突出贡献的技术骨干,在生产中解决

过重大技术难题,或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

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工作业绩突出,连续三年受到企业表

彰奖励者,可参加技师考评。

(三)有发明创造成果并获得国家专利者,或获得市级以上

技术创新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10 万元以上),已具有中

级工职业资格者可参加技师考评。

(四)长期工作在生产一线(15 年及以上),确有高超操作技

能,或掌握绝技绝招并在带徒传艺等方面成绩显著,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参加技师考评。

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考评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时风集团审核同意。

第九条参评人员需填写《聊城市技师考评登记表》提交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培训证书、身份证及各项奖励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按照企业规定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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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员工技能提高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技能提升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技能提升精神,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提高工人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工人培养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城铁分公司员工技能提升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目的: 以城铁分公司技术和经营发展为目标,建立系统的员工技能提升管理体系提高各岗位员工技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形成培养快、使用好、效率高的工人技术培养工作格局,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促进高技能人才数量增加和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工人各岗位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升各岗位工人职业化水平,使中级工,高级工数量有所提升,并占到较高比例,在工作当中质量提高,效率提升,在技能比武中凸显一批技能水平过硬的技术人才。建立一线员工的职业发展通道,为的员工培训、晋级、薪酬打下坚实基础,并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重要的依据。 2.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全体在职员工的技能提升管理。 二、组织管理 1. 各部门管理职责: (1)分公司综合办负责落实分公司员工技能提升相关工作要求;

负责本单位员工技能提升管理保障相关工作,确保本单位员工技能满足生产等工作需要。 (2)分公司技术部开展本专业的技能提升研究和落实工作,确保相关业务技术及时落地基层;制定和落实本专业员工技能提升标准要求、培训课件、考核试题库等。 (3)车间对车间员工技能提升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员工技能提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直接负责员工技能提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分公司层面的员工技能提升管理相关工作。 2. 各岗位员工技能提升职责 各部门必须成立本单位员工技能提升管理小组,通报并备案。组长由部门一把手担任,组成人员包括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1)组长:是员工技能提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员工技能提升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负责重要技能培训、工作技巧提升培训等,每季度组织培训不少于2次;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管理技能指导工作,全面提升主管人员管理水平;利用工作检查、会议等机会,对部门一线员工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技能提升考核认证工作。 (2)组员:是员工技能提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理员工的技能提升管理工作直接负责;负责有针对性的对班组一线员工进行业务指导,做好“传、帮、带”安排工作,不断提高一线人员技术水

某某集团专家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人才队伍和梯队建设,有效解决日常工作中专业、经营管理难题,提升项目投资等专项工作的决策准确性,推进公司知识管理工作,提高评标工作质量和降低评标风险,形成全集团范围内人力资源共享机制,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专家包括公司各产业板块专业技术专家、技能操作专家、经营管理专家。依其业绩与贡献不同,划分为“一级专家”、“二级专家”、“三级专家”三个层次。 第三条专家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专家通过评定方式产生。每年专家评定名额根据我公司经营发展和人才队伍状况确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子公司、职能部室、共享服 务中心及公司化运营单元。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专家管理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由专业技术、技能操作分委会和经营管理分委会 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全面指导公司专家选拔、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 各项管理工作; 2、决策委员会管理工作; 3、决定公司一级专家人选。 第七条专业技术、技能操作分委会 主任: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专业技术、技能操作专家各项管理工作; 2、对专业技术、技能操作专家推荐选拔人选进行评审, 对专家任期内工作进行考核以及解聘审议等; 3、对专业技术、技能操作二、三级专家的评审结果上报 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经营管理分委会 主任: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经营管理专家各项管理工作; 2、对经营管理专家推荐选拔人选进行评审,对专家任期 内工作进行考核以及解聘审议等; 3、对经营管理二、三级专家的评审结果上报委员会审批。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中铁工程总公司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各子公司、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1.3 、专业人才系指取得专业职称的员工、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及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得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 2、主要管理职责 2.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业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专业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专业人才及专家队伍建设、集团本部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等。集团各单位均应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 3、专业人才交流与引进 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内部专业人才交流的协调工作,并开展旨在促进专业人才交流的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3.2、专业人才在集团内部交流时,各子公司之间可自行签订使用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3.3、从集团公司外部引进专业人才时,各子公司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办理,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4、集团各单位应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企业实际制定每年的人才需求计划及招聘实施方案。 3.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大中专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协调下落实本单位的招聘计划,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招聘计划。 3.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定职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办理,集团公司本部的毕业生定职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大专及以下学历原则上不实行定职,直接参加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或社会考试。 3.7、除博士、硕士、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各类应聘人员,由集团公司人才市场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进行招聘。 3.8、卫生系统引进的专业人才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档案、保险等统一交由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3.9、各单位出现专业人才缺员时,应首先在集团内部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001]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技能人才是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主要包括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本办法所指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是依据申报条件要求,经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评审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确定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本办法所指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支持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安排的配套资金及行业企业支持资金、自筹资金等。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第三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要与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结合,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需要,主要围绕十大振兴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开展项目实施。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第四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原则上是各省(区、市)内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为期2年。 第五条培训基地的主要功能是面向社会各类在职职工、在校后备技能人才及其他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开展技能研修、技能提升培训活动,使之达到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水平。同时,培训基地还承担高技能人才考核与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培训或研修课程开发、高技能成果交流展示等任务。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 第六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二)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学校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三)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四)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5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第七条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下达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和控制数评审并推荐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候选单位。渗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提高竞争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在设岗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应遵循“立足现状、着眼发展、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全面考察、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并严格按公开招聘程序、经过审核论证进行。 第二章引进人才的条件 第五条所引进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精深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有较强协作能力,身体健康。一般分五个层次:第一层次:两院院士、著名学者。 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的下列人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带头人、在国外获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长江学者、泰山学者及同类省部级专家、获任二级及以上岗位的教授。 第三层次: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的: 1.作为首位人员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自然科学

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社会科学类)。 2.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出版有影响的著作2部以上。 第四层次:发展潜力大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且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作为首位作者出版有影响的著作1部以上。 第六条其他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引进人才待遇 第七条实施住房货币化政策,引进人才应利用合理借贷购买商品房。 第八条学校对引进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学校在引进人才报到工作、核实学位证书后落实待遇。 科研启动费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由科研处负责;购房补贴由人事处负责。 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标准

企业人才库管理办法

********公司 关于建立后备人才库的暂行管理办法 为适应我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为员工创造一个施展才 能的环境,建立一个人才竞争的市场,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 的竞争机制,使公司人才管理体系充满活力,特制定本办法。 1、选拔原则: 1.1 德才兼备的原则。 1.2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3 竞争择优的原则。 2、后备人才来源: 2.1 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 2.2 在本单位年度考评中表现优秀的普通员工。 2.3 在本年度被评为公司级以上表彰的先模人员。 3、入库基本条件: 3.1 一般管理人员入库条件 3.1.1学历:中专以上。 3.1.2资历:中专学历工作 2 年以上,专科学历工作 1 年以上,本科学历可直接进入人才库。 3.1.3年龄:30岁以下。 3.2 科级以上人员入库条件 3.2.1学历:中专以上。 3.2.2资历:中专学历从事管理工作岗位 3 年以上;专科学历从事管理岗位工作 2 年以上;本科学历从事管理工作岗位 1 年以上。 3.2.3年龄: 35 岁以下。 4、管理规定: 4.1 个人申报或单位推荐: 4.1.1本人符合后备人才入库条件,可个人申报或单位推荐后,

填写《后备人才入库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1),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后于每季末交人力资源部,并附有关证明资料(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等) 4.1.2 对不符合后备人才基本条件(学历、资历、年龄),但业绩突出或做出重大贡献者,可填写《后备人才破格入库审批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审批后,进入后备人才库。 4.2 资格申报审核与批准权限: 4.2.1分公司(厂)或控股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单位后备人才 材料申报工作。 4.2.2根据管理职责,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入库资格要求的相应条 款进行审核。 4.2.3经资格审核符合入库条件的经董事长签批后生效。 4.3 后备人才培训制度: 对纳入后备人才库的人员,为了使其迅速成长,全面发展,以备 随时补充并承担起聘用岗位的全面工作,培训部门应针对后备人才实际 情况列出培训课程,进行培训,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每 人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课程选修并完成规定的科目培训,学习 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方式,对关键特殊岗位应采用送出去脱 产强化培训的办法。各单位应重视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并给予大力 支持,后备人才应按期参加培训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试。培训部门负 责随时记录后备人才的培训考核情况,每半年一次报人力资源部(见 附件 3《后备人才培训情况表》)。 4.4 后备人才的考核: 4.4.1后备人才自入库次月起纳入人力资源部考核管理范围。 4.4.2(见附件 后备人才于每季末25 日前按要求个人填写《季度考核表》4)交所在部门与单位领导审批,并将考核结果在季末30 日 前报人力资源部,未报迟报者本季考核为0 分,计不合格一次处理。 4.5 聘用上岗有关规定: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大规模培培训干部的决定精神,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大养力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养善高层善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养法。法 第二条培养管理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工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为 会进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步供供人才服务。 第三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高项项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凡符合本争办办法各项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人申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不同经本济济成份的组织。 第二章培养范围、形式 第五条条培养范围为高层次专业业技术人才培养开发项目和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人选。选 第六条压滤机滤布厂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布才才培养开发项目包括紧缺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的培型养与开发、专业技术养 人员高级研修班、有示范作用高的的培训。 ,一,紧缺实用人才的培养与开发项目用是指各级人事部是 门、业务主管部门、企业依托高等主院校、高新技术项目、科院技技园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站等,采取多种形式,对经济发展经中高新技术产业、、支柱型产业、农业产业化、经济管理、国化 1 / 5

际商务、旅游管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我区急需的实用施型型人才开展的培训项目。 ,二,高级研修班是指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中对青青年专业技术骨干进行的高高层次继续教育,围绕经济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题和生产、科研的技术难点,学习新理论、高新点 技术并进行研修。术 ,三,有示范作用的培训项目是有指在培养理念、模式、指 方向、培训方法、内容等方向面有创新和指导意义的培面训训活动。 第七条高层次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为国家级有突出为 贡献的中青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府特殊津贴和自治区人民政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家自自治区“新世纪313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才自治区级重点科研项目的自主主持人,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干。 第八条培养采取进修、访问学者、学术活进动动、参加高级研修班或主持科研项目等方式进行。持具体方式由各用人单具 位确定。定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九条各市、各部门根据据自治区人才培养计划,具具体申报通知另发,,将培培养项目及人才培养人选于于每年3月底前报送自治区人事厅。区第十条申请请单位和个人在申报时分别别填写《高层次专 2 / 5 业技术人才培养经费资助申报表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才培养项目经费资助申报表》,附后,,签注单位表意见并送主管部意 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人事厅审批。 属科研项目资助的要同时时提供国家、自治区等有关关部门的科研项目批复。

公司专家管理制度(试行) 2(2)

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 专家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公司发展中的作用,既保障技术专家有效开展工作,又切实保障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依据金隅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专家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家的选拔、聘用、抽取及使用、激励与约束,规范专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职能部门及各企业均应按本制度规定,配合公司完成专家库的组建工作。 第四条公司专家由管理范围内相关专业人员或外聘专家组成,原则上以选拔公司及企业内部专业人员为主,适当外聘专家作为补充。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为便于统筹管理公司不同业务板块的专家,组建专家管理委员会。专家管理委员会由设在技术质量部的专家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职责,其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专家的选拔(推荐)、审定、发布; 2.负责组建、更新专家库; 1 / 6

3.组织和协调专业技术指导活动的实施、跟踪、评价。 第六条专家管理办公室应了解国内外相关先进技术和发展动向、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状况,全面掌握公司和企业技术需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七条专家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一)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政策要求,并结合公司中长期规划目标、产业发展方向,在保持技术领先的前提下,协助公司制订产业相关标准、政策、管理规定; (二)深入开展技术研究和项目开发调研,为公司产业发展和技术改造、科技攻关提供技术支持,并将科研成果应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中; (三)为企业解决专业技术问题,帮助其在生产、质量、设备、能源、环境等方面提高产品技术性能,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开展技术交流和技术评价,并组织相关技术培训,推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五)在公司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下,进行技术质量评价、基础管理评价、招议标评标等工作,协助企业提高关键岗位人员技能和基础管理水平。 第八条专家管理办公室依据工作计划和企业提出的专业技术需求,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挑选适宜的专家,组成项 2 / 6

公司人才队伍梯队配备管理办法

公司人才队伍梯队配备管理办法 1. 目的 1.1 在当前社会人员高流动性的现实环境下,为发现并培养具有高素质潜力的员工,完善管理人员梯队建设机制,加速后备人员成长,满足公司人才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区域公司及下属公司。 3. 术语与定义 3.1后备人员指经考核,具有发展潜力,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优秀人才。 4. 后备人员的类别与职数 4.1 后备人员类别划分 4.1.1 后备A类级:总经办成员的后备人员。 4.1.2 后备B类级:下属公司班子成员、区域公司部门负责人的后备人员。

4.1.3 后备C类级: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经理级的后备人员。 4.2 后备人员职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4.2.1 后备A类级一般按公司现有岗位和职位职数的1:1比例确定。 4.2.2 后备B类级一般按公司现有岗位和职位职数或下属公司班子成员职数的1:2比例确定。 4.2.3 后备C类级一般按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经理级岗位的1:3比例确定。 5. 后备人员的选拔标准 5.1 选拔后备人员坚持“专业、优秀”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5.2 选拔后备人员,应有利于优化公司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使管理团队特别是各级班子成为素质优良、优势互补的集体。 5.3 后备人员的基本条件

5.3.1 认同公司文化,热爱公司,坚决执行公司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5.3.2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3.3 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经营运作流程。 5.3.4 具有实际管理工作经验,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3.5 发展潜质高,在所从事岗位锐意创新,成长速度显著,同时适应能力强,勇于承担重任,接受新挑战。 5.3.6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殊情况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5.3.7 年龄在40岁以下,特殊情况可放宽至50岁以下。 5.3.8 身体健康,能担负较强的工作压力。 6. 后备人员的选拔程序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某学院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严肃性和合理性,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主要指用于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中央专项资金。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管理体制 第三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遵循“集中使用,突出重点;项目管理,绩效考评”的原则,并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项目部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第四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是学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校长为总负责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专项资金总体建设投资目标。 2.负责审批学校专项资金的项目申请计划。 3.负责审批学校专项资金预算草案。 4.负责批准上报学校专项资金预算调整方案。 5.负责审批学校专项资金决算。 第五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五个专业项目组是专项资金的直接使用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制定本项目办专项资金建设投资目标。 2.负责制定本项目办专项资金的项目申请计划。 3.负责制定本项目办专项资金预算草案。 4.负责制定本项目办专项资金预算调整方案。 5.负责按计划提出本项目办项目实施需求,按学校采购流程及国家的相关规定实施。 6.每月上报本项目办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7.负责对各子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第六条财务科负责对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管理,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参与专项资金预算的起草、汇总、编制,提请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定上报。 2.严格按照上级批复下达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进行总体和各子项目控制。 3.负责按建设项目预算计划分配经批准的专项资金到各子项目,并对各项目的资金实施跟踪管理,将项目的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每月报告; 4.配备相关的会计人员进行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并设立各子项目明细账,保证专项资金会计资料及时、真实、完整地反映资金的使用状况。 5.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行会计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6.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本管理办法规定,审核专项资金开支的合理合法性,保证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7.按时编制财务季报和年终决算报表。 第三章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一、办理条件 1.身体健康; 2.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年龄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 二、提交材料 (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引进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1.单位申办的,由在深工作单位和呈报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个人申办的,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的配偶和子女信息须如实填写,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入户深圳时,公安部门会核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在户籍地有正式工作关系及完整人事档案的,需由调出单位及调出审批(主管)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三)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复印同一张纸上)。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号码曾有变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变更时间,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 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3.本人不存在超生情况的。 4.材料要求: (1)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首页及相关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 _______总公司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1.2各子公司、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1.3专业人才系指取得专业职称的员工、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及经过 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得技师、高级技师任职 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 2.主要管理职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 定专业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专业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专业 人才及专家队伍建设、集团本部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等。集团各单位 均应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 3.专业人才交流与引进 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内部专业人才交流的协调工作,并 开展旨在促进专业人才交流的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3.2专业人才在集团内部交流时,各子公司之间可自行签订使用协议 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3.3从集团公司外部引进专业人才时,各子公司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 部审核批准后办理,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4集团各单位应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企业实际制定每年的人才需求计划及招聘实施方案。 3.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大中专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协调下落实本单位的招聘计划,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招聘计划。 3.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定职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办理,集团公司本部的毕业生定职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大专及以下学历原则上不实行定职,直接参加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或社会考试。 3.7除博士、硕士、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各类应聘人员,由集团公司人才市场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进行招聘。 3.8卫生系统引进的专业人才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档案、保险等统一交由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3.9各单位出现专业人才缺员时,应首先在集团内部进行公开招聘。集团内部无法满足需求时,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人才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10根据企业发展、施工生产的需要,各单位可自主同国内外知名专家、急需的专业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3.11中级职称(或技师)及以上专业人才的调出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3.1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本部专业人才的退休、辞职、辞退、除名、调出、开除等变更、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4.技术职称的评审和技术职务的聘任

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办法

XX工程有限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业人才管理,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视专业人才的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着力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充满生机与活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实现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第三条专业人才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开发为重点,以盘活现有人才资源为核心,以吸引、培养和用好人才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落实待遇为保证,充分激发专业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人才引进 第四条人才引进原则 (一)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二)引人与引智相结合原则; (三)计划管理、重点引进原则。 第五条人才引进的条件 (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急需或工程技术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 (三)具有公司所需的特殊技能人才。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程序和方式 (一)公司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上报年度人才需求计划并界定本单位的急需专业。 (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引进由公司统一组织到相关院校进行招聘; (三)对拟引进的公司外部各类专业人才,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后,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市场化招聘,考核(考试)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引进高层次人才,既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在公司选择任职单位,也可挂职或聘用,还可采取不离开原单位来公司兼职、咨询、进行科研与技术合作等柔性流动的方式。 第三章人才培训

《潍坊市市直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使用管理办法》

近日,我市出台了《潍坊市市直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使用管理办法》。为方便大家了解相关政策,市编办负责人进行了政策解读。 问:我市出台了《潍坊市市直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使用管理办法》,出台这个办法的初衷是什么呢? 答: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是地方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吸引人才,各地相继出台了各项优惠措施,潍坊也不例外。为破解潍坊部分事业单位因满编超编不能及时引进高层次人才难题,打消来潍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对编制保障的顾虑,潍坊市专门拿出部分专项编制保障高层次人才引进,为规范这批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的使用,我们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这个办法,办法于11月29日市编委会专题研究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 问:哪些人才可以申请专项编制呢?专项编制又适用于哪些单位呢? 答:单位因工作需要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及其他急需紧缺的人才,都在这个申请范围内。 专项编制适用于满编超编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企业、民营医院、社会组织等其他领域引进的需市级事业编制保障的高层次人才。其他领域引进的需市级专项编制保障的高层次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的相关协议。 问:专项编制使用遵循哪些原则? 答:专项编制遵循“专编专用、动态管理、循环使用”的原则。专项编制严格用于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不得用于消化事业单位超编人员。满编超编事业单位使用的专项编制单列,计入事业单位编制总额,并实行台账式管理,单位减员后空余编制优先冲抵专项编制,该专项编制由市编办收回。其他领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调离用人单位后,该专项编制由市编办收回。 问:这些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由谁来管理,按程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又怎么管理呢? 答:专项编制由市编委在事业编制总量内确定员额,由市编办专项管理。 高层次人才实行分类管理。事业单位按程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有关规定管理。其他领域引进的需事业编制保障的高层次人才,要与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人事服务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人事服务机构负责高层次人才档案工资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保险缴纳等事宜;用人单位负责高层次人才人员管理、工资发放等事宜。高层次人才流动时按事业单位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其他领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未满5年服务年限,且流动到潍坊市域以外的,不作为事业单位人员对待。

公司专家管理制度流程(试行) 2(2)

精心整理 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 专家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 责,其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专家的选拔(推荐)、审定、发布; 2.负责组建、更新专家库; 3.组织和协调专业技术指导活动的实施、跟踪、评价。

第六条专家管理办公室应了解国内外相关先进技术和发展动向、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状况,全面掌握公司和企业技术需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七条专家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平。 第八条专家管理办公室依据工作计划和企业提出的专业技术需求,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挑选适宜的专家,组成项目工作组。技术活动结束后,项目工作组整理活动内容和成果,形成书面材料,报专家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企业在接受指导后,应根据项目工作组意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措施,并尽快落实。 第十条专家管理办公室对企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并在阶段性取得成效后,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评价,必要时,根据上次指导活动情况进行完善和补充。 源。 (三)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分析、理解、判断以及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五)在公司职能部门或企业内担任所属专业主管及以上职务,并且具有中级或高级技师及以上职称;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从事所属专业6年以上,中专学历人员从事所属专业10年以上; 宽。 专家的确定,应于专业技术指导活动前3个工作日进行。专家名单一经抽取,经办人员必须及时通知到位。如有回避要求或缺席的,经办人应及时汇报专家管理办公室,并请示、组织对缺额的专家进行补充抽签确认。 第十八条专家管理办公室应对专家的抽取过程,以及最终确定的专家名单进行书面记录。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规定范本 - 制度大全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规定范本-制度大全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规定范本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人才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命脉,留住人才企业才能稳固发展,公司对于专业人才的管理也有其管理办法,企业管理网就为大家整理了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规定,仅供各位参考。1.总则1.1为加强集团... 人才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命脉,留住人才企业才能稳固发展,公司对于专业人才的管理也有其管理办法,企业管理网就为大家整理了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规定,仅供各位参考。 1.总则 1.1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_______总公司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1.2各子公司、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1.3专业人才系指取得专业职称的员工、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及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得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 2.主要管理职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业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专业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专业人才及专家队伍建设、集团本部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等。集团各单位均应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 3.专业人才交流与引进 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内部专业人才交流的协调工作,并开展旨在促进专业人才交流的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3.2专业人才在集团内部交流时,各子公司之间可自行签订使用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3.3从集团公司外部引进专业人才时,各子公司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办理,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4集团各单位应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企业实际制定每年的人才需求计划及招聘实施方案。 3.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大中专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协调下落实本单位的招聘计划,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招聘计划。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修改次数:0 发行版本:页码: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的范围、职责、原则、管理程序、待遇等方面的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职责 2.1 人事是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制定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组织招聘、办理引进的相关手续、落实相关待遇、开展业绩考核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具体管理工作。 2.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是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提出需求计划,制定岗位职责,报公司人事处;负责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日常管理。 3 管理工作流程图 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流程

4 管理内容 4.1 引进原则 4.1.1 按需引进。围绕全面建设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特色地区能源公司的需要,重点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4.1.2 柔性引进。实行引人与引智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 4.1.3 择优引进。严格执行引进条件,突出专业对口和专业经验要求,公开、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4.1.4 统筹引进。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由公司人事部门超前谋划、统一部署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4.2 引进范围与条件 4.2.1 引进范围 4.2.1.1 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及本行业、本系统的知名专家、学者,能够负责公司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 4.2.1.2 具有较高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管理专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2.1.3 掌握核心技术,能够解决理论研究方面的重点、难点和前沿问题以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瓶颈的技术专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10年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 4.2.1.4 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及解决关键技能难题、培养后备技能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操作技能专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4.2.1.5 所学专业与公司常规煤层气勘探开发、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储气库群建设项目等领域的重大科研课题有关,能够承担课题攻关任务,具有很

《某某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具体规章制度

某某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增强公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 1、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4、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业务。对非核心业务,应控制人才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较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技能人才。 (3)懂项目管理、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对应各类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社会招聘; 4.校园招聘; 5.退休返聘; 6.人才特聘: (1)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交流,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 (2)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可通过签订特聘协议,约定被聘用人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司相关业务预期并支付聘用费用。 第七条人才引进的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公司采取以下三种人才引进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针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包括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公司指定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派遣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不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讨论稿)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沧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在推动沧州大发展快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引进人才是指从市外(含沧州籍在外)引进的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并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象: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具有相当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省级特级教师,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四)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具有相当水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在职硕士毕业研究生; (五)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六)国外具有以上(一)—(五)款同等学历、学位、知名度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工程急需的

特殊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沧州创业的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第三条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30-6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并根据本人意愿配备工作助手1名。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3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3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4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二)引进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20-4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2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2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3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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