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电气失爆管理制度

WHNYLM/ZD-080-20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防爆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的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杜绝电气失爆现象的发生,依据《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及《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各生产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了设备的选用原则,制定了判定电气失爆的标准,确定了考核标准和奖罚办法。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气设备失爆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为确保电气失爆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成立利民公司电气失爆管理督察小组(以下简称“督察小组”)。督察小组负责利民公司电气失爆管理的领导工作。

组长:机电副总经理

副组长:机电动力部部长、各机电厂(矿)长

成员:机电动力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各厂(矿)机电负责人

督察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动力部,办公室主任由机电动力部长兼任。

第六条督察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全面负责防爆设备的选型以及防爆电气设备及线路的运行管理和考核。

(二)负责制定和修订判定防爆电气失爆的标准。

(三)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厂(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电气失爆专项检查。

(四)负责对各厂(矿)的电气失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上报。

(五)负责组织各厂(矿)电气技术人员防爆电气知识的技术培训工作。

第七条机电动力部职责

(一)负责对各厂(矿)防爆设备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对防爆场所防爆设备的选型进行监督;

(三)对失爆设备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八条各厂(矿)的职责:

(一)各厂(矿)要积极主动的严格执行本制度,杜绝防爆设备失爆现象的发生;

(二)各厂(矿)机电负责人是本规定的第一执行人。

第三章防爆设备的使用和选型

第九条煤矿、洗煤厂及煤化工单位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GB3836的规定。煤化工单位主要火灾爆炸危险性区域的划分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煤矿及洗煤厂原煤系统的电气设备按Ⅰ类设备选用,其

它有爆炸性气体的场所的电气设备按Ⅱ类设备选用

第十条煤矿及洗煤厂原煤系统电气设备的选用规定

第十一条煤化工单位主要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的划分及电气设备的选用规定

一)防爆方法对危险场所的适用性如下表

二)焦化生产主要场所及装置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划分如下表

第十二条各煤化工单位电气装置防爆结构的选型、外壳防护等级、钢管配线和电缆配线的技术要求及引燃温度的组别划分须根据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确定。

第四章防爆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第十三条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

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 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 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 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紧固螺钉

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 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十四)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 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平垫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十五)卡兰式的进线嘴以压紧胶圈后一般用单手扳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喇叭嘴无明显晃动为准。螺旋式喇叭嘴最少啮合扣数不得低于6 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用力拧不动为合格;

(十六)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一致, 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螺栓松动和弹垫不合格者均为失爆;

(十七)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持原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为失爆;

(十八)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采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须不小于0.075mm;

(十九)滚动轴承结构,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大于有关规定的W值的2/3 ;

(二十)隔爆接合面完好标准必须符合下面两表的规定;

静止隔爆接合面的规定尺寸

活动隔爆接合面的规定尺寸

二十一)操纵杆直径与隔爆接合面长度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操纵杆(圆筒)直径与隔爆接合面的结构参数mm

第十四条设备的电缆引入装置(喇叭嘴)应完整、齐全、紧固、密

封良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密封圈内径大于引入电缆外径1mm以上;

(二)密封圈尺寸不符合规定;

(三)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跟电缆;

(四)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五)密封圈部分破坏;

(六)密封圈的硬度达不到邵氏硬度45o -55o 的要求,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七)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八)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他包扎物;

(九)一个引入装置(喇叭嘴)内用多个密封圈;(十)空闲引入装置(喇

叭嘴)没有密封挡板时;挡板直径比引入装置内径小2mm以上,挡板厚度小于

2mm以上;

(十一)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金属圈放在挡板和密封圈之间的;

(十二)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

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十三)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压紧螺栓或未上紧;

(十四)螺旋式引入装置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或用一只手的手指能

使压紧螺母旋转超过半圈的;

(十五)使用螺旋式引入装置,引入装置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

(十六)电缆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

(十七)备用的高压接线口缺挡板或挡板不合格的;

(十八)电缆引入装置(喇叭嘴)有亲嘴现象;(十九)密封圈尺寸需符合

以下规定,如有一项达不到均属于失爆;

1.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表:

2.密封圈的宽度不小于电缆直径的0.7 倍,且不小于10mm。

3.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直径的0.3 倍(70 平方毫米以上电缆除外),且不小于4mm。(二十)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不得大

于2 毫米(包括2 毫米);(二十一)不用的接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挡板、金

属圈依次装入,压紧;

(二十二)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均属失爆,压扁量不得超过电缆直径的10%;

(二十三)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嘴严禁引入、引出动力线。否则判定为失爆;

(二十四)电缆护套伸入器壁要符合5-15毫米的要求,小于5 毫米为失爆。如粗电缆穿不进时,可将深入部分均匀锉细;

(二十五)两相低压导线裸露部分的空气间隙:500 伏以下不小于6 毫米,500伏以上不小于10 毫米,否则为失爆;

(二十六)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或者用绝缘胶灌至三叉口以上。未接线的接线嘴应用同等厚度的法兰和堵板或用绝缘胶堵死,否则为失爆。

第十五条隔爆型插接装置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失爆:

(一)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销,如接反即为失爆;

(二)电源电压低于1140V的插接装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装置,电压在1140V以上的插接装置缺电气联锁装置的。

第十六条供电线路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失爆:(一)鸡爪子:

1. 电缆(包括照明、通讯、监测、信号、控制电缆)的连接,未采用接线盒与硫化热补同等效能的冷补接头;

2. 高压铠装电缆的连接未采用接线盒、未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露出芯线的接头;

3. 电缆连接用的冷补胶未使用与线路电压等级相符的冷补接头。(二)羊尾巴:电缆的末端未安装隔爆电气设备元件者,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

件)2m内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为羊尾巴。

(三)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

(四)破口:

1.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

2. 电缆伤痕达电缆护套厚度的1/2 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周长1/3 以上者;

3. 井下供电使用延燃橡套电缆。

(五)超负荷运行,电缆严重发热(≥40o C)。

第十七条照明灯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失爆:(一)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卡口改为螺口;(二)防爆灯具设置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件的联锁装置失灵;

(三)防爆灯具的透明件破损;

(四)隔爆结合面、紧固件及电缆引入装置不符合规定。

第五章检查与奖罚

第十八条机电动力部负责对各厂(矿)进行监督检查制度贯彻落实,并考核现场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检查采取抽查、专项检查、月度安全大检查及督查等形式。

第二十条考核采用月度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每月由机电动力部汇总当月电气失爆情况,根据本制度对各厂(矿)进行奖罚。

第二十二条各厂(矿)对本单位防爆场所电气设备进行检查与考核,并留有检查考核记录。

第二十三条矿井每有一处失爆,对该单位罚款5000 元。

第二十四条焦化厂及发电厂每有一处防爆场所使用非防爆设备或失爆的,对该单位罚款2000 元。

第二十五条洗煤厂防爆场所每有一处失爆的,对该单位罚款1000 元。

第二十六条设备失爆管理单位对包机人处罚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500元/ 人·次。

第二十七条对队、车间的处罚必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第二十八条对当月当次查出的失爆安全隐患,在本年度内按本规定只施行一次相应的罚款,不再进行重复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机电动力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二〇一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完整版)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3职责 1)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计划停车检维修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2)生产安全委员会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 3)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 4)各系统职能部室负责对所属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5)各系统职能部室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1)设备检修计划分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维修、日常检维修。 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

计划、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送交检修单位副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3)年度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的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单位各级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或节假日等情况制定。 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各系统职能部门编制,分管副经理审核后下达。 4.2 检修准备工作 1)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工作组,设立大修指挥长、成员、指挥部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1)“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维修、试压开机“四个环节”。 (2)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用“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设施的校验或检测,组织有关部门试车验收。 (3)重大设施检维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检维修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人员配置、备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设施,试机验收规程,并经检修单位分管副经理审批。 2)企业管理部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

矿井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机制

矿井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机制 矿井电气装备防爆管理工作机制 一、成立电气装备防爆管理领导小组,并明确领导小组职责。 1、防爆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机电矿长出产矿长开拓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机运科出产科通防科供应科矿相关区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运科长兼办公室主任。 2、防爆检查领导小组职责 矿长:本单位防爆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机电矿长: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所管辖区域的防爆管理,是矿井防爆管理具体责任人,对采煤、掘进、巷修、通风、抽采、钻探等区域的防爆管理负监管责任。 出产矿长:负责对采煤、掘进、巷修等作业区域的防爆管理,对以上区域电气失爆管理负主要责任。 开拓矿长:负责对岩巷作业区域的防爆管理,对以上区域电气失爆管理负主要责任。 总工程师:负责对通风、抽采、钻探等作业区域的防爆管理,对以上区域电气失爆管理负主要责任。 机运科: (1)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所管辖区域的防爆管理,是矿井防爆管理具体执行者,对采煤、掘进、巷修、通风、抽采、钻探等区域的防爆管理负监管责任。

(2)在防爆检查领导组的直接领导下,依照防爆管理的总体请求,展开防爆电气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全矿防爆电气管理工作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防爆检查做到月度全覆盖。 (4)负责对矿井相关区队电气防爆工作展开情况及电气失爆情况日常监督、考核。 出产科:负责采煤、掘进、巷修等作业区域的日常防爆管理工作,对以上区域电气失爆管理负主要责任。 通防科:负责对通风、抽采、钻探等作业区域的防爆管理,对以上区域电气失爆管理负主要责任。 供应科:新装备配件到矿后,应先通知机运科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下发防爆合格证。 相关区队: (1)建立健全本队组防爆电气(器)安装、运行、保护、检查、管理、考核等轨制,并落实在日常工作中,保证装备(设施)完好运行。 (2)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对本队防爆电气(器)的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和隐患。 二、相关请求 1、矿井需进一步完善防爆管理轨制,轨制齐全完善、内容详实,相符矿井实际,从轨制层面上,做到防爆检查、考核、追究等各个环节“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防爆检查以“区队自检为主,相关科室监督管理”原则,一是各区队需配备有《电气装备防爆专项检查记录本》,请求区队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装备进行检查,并当真填写记录;二是科室采用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我公司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维修前安全准备 (一)检修安全方案 1、车间的中、大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主管安全部门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2、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制造部部长审批,并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3、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及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有设备管理负责审批。 (二)检维修前的安全交接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车间、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设备科或机修班)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 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机检修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停机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做好停机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 (3)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 (4)系统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排净生产设备、管道内贮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与维修人员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吹扫和洗净残存物料;置换工作,先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达到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隔绝现场、围警示线;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并挂警示牌(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禁止操作、正在维修)等。 3、在不停机的情况下进行局部检修或抢修时,也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交接。禁止一人进行不停机检修,现场必须有一人监护。 5、外委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安全条款,规定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本公司监督管理。 6、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安全工作。 (三)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1、参加大检修的人员,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包括下列内容: (1)?需检修的生产车间的工艺生产特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检修时的安全措施。 (2)?检修规程、安全制度和相关检修禁令。 (3)?根据检修的实际情况,着重提出动火、设备(罐)内,高处等作业的具体安全

煤矿防爆管理制度

××矿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管理,提升××矿防爆电气(防爆设备、煤矿小型电器、电缆等)管理的精细化水平,防范因电气失爆引发矿井重特大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矿电气防爆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顾问:书记 副组长:机电矿长 成员:矿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师级以上领导。 职责: 1、领导全矿各单位开展电气防爆管理工作; 2、审定适合我矿有关电气防爆的管理细则及标准规范; 3、考核全矿各单位电气防爆工作。 (二)、成立防爆管理工作组 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安检科科长、机电科长 成员:安检科、机电科、供应科、职教科、调度室、技术科、一通三防等有关职能单位、机修厂等检修单位以及井下防爆电气使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 职责:

1、负责联系专业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合格的防爆电工和防爆检查员;落实上级机构下发的有关防爆管理的各项规定; 2、负责组建电气防爆专业化管理小组,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制定适合我矿的电气防爆管理细则及考核标准; 3、负责对全矿使用防爆电气的单位开展业务督查,督促各单位落实防爆管理的各项规定,保持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动态完好。 二、防爆管理规定 (一)、安检科是全矿电气防爆检查的业务主管部门。成立由专职防爆检查员组成的电气防爆检查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各单位的防爆设备的动态检查,满足防爆检查周期的需要,考评各使用单位对我矿防爆管理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 (二)、北井井长领导并负责北井的电气防爆管理工作,北井成立相应的电气防爆检查组,负责北井具体的防爆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三)、机电科负责组织防爆设备入井前的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入井设备必须台台完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GB8386-2000》等国家有关规定并张贴“入井许可证”。 (四)、机修厂等检修单位要作好每台防爆设备的检修内容记录,要求出厂的每台设备必须有试验、验收报告单,每台设备必须做到:各出线装置必须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金属圈和挡板,要对设备的外壳、防爆结合面间隙、密封圈、挡板、金属圈逐条、逐部位用量具、仪器认真测试达到防爆要求。 (五)、要求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使用单位的防爆电工必须要进行防爆检查验收,密封圈内外径是否符合要求,电缆护套伸入器壁是否符合要求,不用的喇叭嘴要用合格的密封圈、挡板、挡圈堵死,螺

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第一条认真做好装置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第二条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第三条装置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四条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第五条在吹扫过程中,装置附近禁止动火。 第六条严格禁止装置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第七条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第八条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⑴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⑵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⑶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第九条装置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第十条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置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

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保障公司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发生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加强生产过程中检修作业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检修的正常秩序,提高企业的安全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检修作业票适用范围: 需要将生产设备、工艺系统停止运行和退出备用,采取断开电源或气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工艺系统。对被检修系统进行泄压、通风、吹扫、加锁、悬挂标识牌、装设遮拦或围栏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工作。工艺系统是指酸、碱、汽、水、氢、油、煤粉、可燃性气体、瓦斯、烟、风、压缩空气、有毒性气体以及除尘、输渣等生产设备系统。 需要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清理、检查、检修等工作。 需要车间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护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或作业。

一、动火作业 1、定义(术语) 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和设备内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高温或是其他电气工具的临时作业。 2、动火作业的运用范围 ①凡在下列区域动火作业(包括使用电气焊、铝焊、塑料焊、切割工具等)均应办理动火作业票。 a、煤气站和焙烧涉及煤气区域; b、油罐区域、液氨区域、废矿物油区域,油管道和油管道连接的蒸汽管道。有污油存在沟等; c、冷却塔填料系统,汽轮机油系统,给水泵油系统,脱硫系统以及事故油箱等; d、电缆沟、电缆夹层、原、粉煤仓、燃料输送皮带、变压器及其他易燃易爆区域。 3、动火作业票的办理 a、在动火作业前,由动火部位所属车间指定人员进行办理; b、认真填写动火时间、动火部位、动火内容、分析时间、分析结果、监护人等。监护人应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 c、动火部位所属车间指定人员通知技术质检处。技术质检处接到分析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出据有代表性、全面性、真实性的分析

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 定正式版

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目的 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使我公司设备检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立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促进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检修工作中人身及设备的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检修过程(大修、小修、临检)安全监督、管理的安全标准和职责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分厂部门及在公

司内进行设备检修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 3. 管理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 凡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执行公司要求的各项作业安全规范(动火、高处作业等各项安全规范)和本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条例。 3.1.2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禁无作业票工作和停送电。 3.1.3 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穿工作服,禁止穿拖鞋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保证井下机电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消灭井下电气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凡从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验收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和执行GB3836-83《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检查细则》。 三、新购进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防爆移动式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皮带机综保、瓦斯继电器、仪表等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电检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在设备上粘贴合格证,设备组进行设备编号方准下井使用。 四、防爆接线盒、防爆电铃、打点器、按纽等五小防爆电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过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五、凡升井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成后,都必须由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设备管理员、维修负责人、技术员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并贴有检查合格证方可入库,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发放。 六、新装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由本单位机电技术人员提前一个月 第 2 页共 2 页

将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所需设备报机电科,然后由机电科科审批和准备。 七、新采(掘)工作面安装完毕(按部分安装完毕)后,必须不少于开工前三天通知安全科,然后由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详细验收,验收中机电科尤其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保护装置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八、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入井、安装、检修、维护和详细工作记录。 九、每台、每套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机电科设备组必须有每一设备的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的设备台帐。 十、凡防爆电气设备,因检修、安装、使用不当、不合格而造成的失爆,一律按矿发文件进行处罚。 十一、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做好开机、运转前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失爆应立即停止运转,并切除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机电科、调度室汇报。 十二、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有权拒绝入井使用。 十三、气动、液压动力设备下井之前必须检验该设备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后方准下井。机电科设备组对每台下井设备要做好统计。 第 2 页共 2 页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施工和检维修的安全管理,做到设备设施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保养,使企业设备设施处于良好安全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过程、设备检维修前后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公司所属设备设施的施工、检修、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工作。 三、术语 1、设备设施: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办公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器、设施、仪器 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2、设备检修:为了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3、设备维护、保养:为了保持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四、相关职责 1、企管部负责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 工作; 2、生产中心负责人对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负责制定设备设施的施工、维 护、检修计划。负责检查督促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的落实开展; 3、生产部负责落实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负责对本部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定维 护检修计划,并开展维修。 五、施工、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施工、检修单位(包括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 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与外包检修施工单位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根据施工、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或设备检修方案,施工检修方 案应经设施设备使用部门审核。施工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施工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3、施工检修前,设备使用部门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 内容: (1)有关施工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项目负责人对施工、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方案交接; 5、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施工、检修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和安全措施落实; 6、当设施设备施工、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吊装、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7、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8、作业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设施使用部门设备员、技术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 等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9、应对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 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做好检修安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停工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并且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第三条负责检修的人员应对检修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和准备,并做好各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置。 第四条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措施。重大项目的检修方案、安全措施,要经过讨论,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前,安全生产运行部要对参加检修的所有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第六条外包检修(简称外委)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安全条款,明确规定外委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施工安全管理并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接受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的统一监督检查。 第七条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公司生产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协调工作。 第八条参加检修的外单位人员,必须由本公司生产部门对其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检修现场作业。 第九条生产设备停工检修由生产部门会同设备管理部联合制订停工方案并按停工方案统一指挥,确保安全。 第十条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各种物料按有关规定退出生产区,统一存放储罐区或专用容器内。易燃、易爆、有害物料的回收或排放等,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第十一条对残留可燃液体、易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氮气置换和空气置换等,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分析合格后,用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

股份公司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股份公司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股份公司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规范检修作业(包括大修、项修、计划检修、临 时检修、日常维修)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作业安全顺利 进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名词解释 (一)大修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系统停机并进行 全面检修或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15天以上。 (二)项修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系统停机并进行 局部检修或全面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2--15天。 (三)计划检修指根据生产情况,一个生产系统有计 划的停机并进行局部检修或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1-- 2天。

(四)临时检修指单台设备或设施出现故障后进行的维修。 (五)日常维修指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或设施的完好日常进行的检查、维修、保养等。 (六)动火作业指在存在火灾爆炸危险并确认为禁火的区域内或需要在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路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七)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八)高空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九)交叉作业指一个区域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影响的作业,如一个区域内存在空间上的交叉作业或不同单位人员的交叉作业,一个区域可能受到相邻区域的送

煤矿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某煤矿电气防爆管理制度一、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制度 1、新进及在修设备必须经机电区设备防爆检查组严格按照电气防爆检查细则检查合格签发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记入防爆设备技术档案。 2、设备组及使用单位凭煤安标志下发及领取设备,无煤安标志的设备严禁入井。 3、机电区负责对入井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复查,并检验煤安标志,合格后签发入井证,机运队凭煤安标志入井证安排入井。 4、设备组对新购置及检修的设备质量负责,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不完好设备严禁入井。 5、完好电气设备包括:设备电气保护装置,内部接线、操作机构、防爆机构等按完好标准要求。

6、各生产区队领用设备时,应按完好标准进行严格复检,并在领用 单上签字,入井后按质量完好标准使用,确保设备防爆性能。 二、防爆设备的检查 1、防爆设备检查人员,必须持有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按照部颁“设备完好标准”和省厅颁发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 细则”独立地进行防爆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失爆现象与不安因素,有权立即停止生产,通知有关部门问题处理后,方可继续生产。 2、防爆设备检查工作。(管理小组)负责全矿使用在册的防爆电气 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的检查、登记建帐等管理工作。对需入井使用电气设备进行完好状态与防爆性能检查。防爆合格者发给“防 爆合格证”并加盖“防爆合格”图章。 3、矿机运队每班固定一名责任心较强的井口工负责检查、核收“入 井证”,并在月底交电管组。严禁无证下井。

4、防爆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文字形式通知有关单位限期解 决。 5、采、掘、开、机运、机电各队应配一名防爆检查电工,负责本队 日常防爆电器设备的检查监督工作。 三、处罚办法 1、经机电区电管组定期检查每发现一处失爆,对该队罚款20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500元,当班电工罚款200元。 2、经上级检查团检查发现一处失爆,按集团公司规定罚责任单位5000元。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我公司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维修前安全准备 (一)检修安全方案 1、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或车间的检修以及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或抢修, 在检修前必须编制和办理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 2、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大修、车间大修、其检修方案应由总经理审批、审批负责 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3、车间的中、小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相应的责任部门审批。审批负 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设备部门审批,并对检修过 程中的安全负责。 5、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及 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 (二)检维修前的安全交接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系统(生产科或生产车间、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安 装公司或机修车间)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 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停车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做好停车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 (3)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 (4)系统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排净生产设备、管道内贮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在“安全检维修交接书”中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吹扫和洗净残存物料;置换工作,先用氮气,后用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分析结果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隔绝,按抽加盲板图的先后顺序抽、加盲板;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分析测定在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等。

检修公司检维修管理制度

检修公司检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类检维修项目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安全,降低费用支出,保障正常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检修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所承担各生产装置维护包保、设备检维修以及承担实施的技措、技改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生产管理处职责 (一)负责各生产装置年度检修计划和装置停工检修施工计划的审核、分配及现场实施过程的检查、协调。 (二)及时安排生产任务,编制工程令号并安排施工。 (三)负责签订各类施工合同(年度维保合同、工程合同等),及时组织重点项目的施工验收。 第四条公司技术质量处职责 (一)负责检维修项目(含及检维修同时进行的技措、技改)的技术、质量全过程管理。 (二)负责检查审核工程项目交工资料完成情况。 (三)负责现场技术、质量问题的解决. 第五条公司安全处职责 (一)认真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开展职工安全教育。 (二)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记录、台账,负责公司的安全、消防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审查审批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各类检修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负责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公司经营处职责 (一)负责检维修所需物资材料的落实。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职责 (一)配合公司做好生产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施工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二)做好维保装置检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三)组织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 第三章检修施工管理 第八条各类检维修项目,均应根据项目计划和技术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公司相关处室要加强监督、协调,做好实施准备工作,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制定完善周密的施工方案。督促落实施工人员、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起重等各类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培训、考核和发证,做到持证上岗。 第九条检修作业前,施工单位做好有关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条对于重大检修项目,应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第十一条装置停工检修要组织成立检修指挥部,明确责任。 第十二条检修指挥部由公司领导、生产管理处、安全处、技术质量处以及施工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计划调度、施工技术、材料供应、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生活后勤和宣传组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做到“四个统一" ,即统一思想、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负责人和安全、施工、质量负责人,将负责人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备案。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的上述负责人员若发生变更,应当重新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备案.

矿井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矿井防爆电气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及上级有关电气管理规定,规范具体操作、明确具体职责,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和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确保矿井安全供电,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矿机电管理部门和各井下电气安全业务保安管理部门是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本矿井井下电气安全的管理工作。公司机电动力部负责对各矿井下电气安全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防爆电气管理第一责任者为各矿机电副矿长,矿机电副总工程师负防爆电气管理技术责任,采购单位人员负性能质量责任。 第3条: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臵的整定细则》(以下简称《短路保护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臵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保护接地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臵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以下简称《检漏保护细则》)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各矿(公司)机电部门必须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管理、电缆管理等专业组。并需做到: 1)有适应业务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3)有完整的台帐和各项记录。 4)有完备的技术资料、图牌板和原始数据。

第4条: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范围:是指矿井井口以下高低压供电系统、矿井综合自动化系统(含各子系统)、通讯信号系统、皮带集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电气设备、器材、设施在选型、安装、测试、使用、维护、检修和拆除过程中的综合管理及蓄电池电机车、计量测量设备、矿灯、各种电气仪表等的电气安全管理。 第二章防爆专业化管理组 第5条:公司各生产矿(公司)机电运输部必须设立专职防爆检查专业化管理组,配备专职防爆检查员,该组在矿机电运输部的管理下,负责对矿井井下所有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进行监督检查,凡入井的防爆电气设备都必须由防爆检查员检查出具“防爆检查合格证”才能入井使用;不经防爆检查员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的设备井下禁止使用。 第一节:矿井防爆管理 第6条:为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要严把“三关”,即:进货验收关、入井验收发放关、安全使用维护关。 1)进货验收关:供应部门在订购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时,必须检验生产厂家有无“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安全标志证号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无“防爆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产品“铭牌”。无“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采购。 各矿设备管理员在验收防爆设备时,要与矿机电运输部防爆检查组共同检查设备防爆性能,发现有“失爆”时,应通知采购单位负责处理,并不得发放使用,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验收人负责,小型电器管理发放同样负有验收责任。

检修和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部检修和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范围 为保证公司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培训和资格 公司设备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熟悉并掌握本制度的要求。职责 设备管理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设备管理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管理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报废、拆除过程的安全工作。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控制程序 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1. 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a)设备管理部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设备巡回检查表。 b)维修工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填写设备巡回检查表。 c)操作工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点检记录表。 2 设备管理部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与监督 a) 日常检查:巡检人员每天对生产设施进行认真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b) 对主要生产设施的检查:巡检人员每周一次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的压力、温度、声音、振动、油压、油温、油位、电流、电压及轴承润滑点、防腐保温、主要泄漏点等,如发现问题,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会诊处理。 3 生产设施隐患的处理 a)生产设施使用部门根据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b)设备管理部在接到生产设施使用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

公司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150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公司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公司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公司生产装置检修具有复杂、危险性大的特点。加强装置检修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或减少检修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型检修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系统停车大检修、车间大修时,成立以主管副总经理为首,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检修指挥部,以对装置检修实行集中领导、统筹规划、统一指挥,形成一个信息灵、决策快的指挥核心,检修指挥部以公司生产技术部

牵头。各车间设立安全组,负责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监督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检修施工安全措施,把好动火、进设备等危险性作业的审批关,协调处理检修现场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装置检修安全顺利进行。检修期间,车间除派专人与施工单位配合检修外,各岗位、控制室均应有人坚守岗位。 二、制定检修方案 (一)系统停车大检修、车间大、中修,在检修前必须编制检修方案,其内容含安全技术措施。其检修方案应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安全作业票审批审核。 (二)车间小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生产车间与维修车间自行安排制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强检修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健康安全,确保检修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国能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大修、中修、小修及临时性停车检修和清理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调度室是安全检维修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组织、协调生产设备设施检维修工作4.2安全科是全面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检维修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3技术科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年度检维修的时间,制定检修计划,对检修的质量、进度进行调控。 4.4机修、电(仪表)车间负责与生产有关的日常检维修作业活动,对检维修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4.5各车间具体负责本部门生产设备设施检维修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的检维修档案;车间主任,全面负责本车间生产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监督管理。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加强检修工作的安全组织领导,做到组织、任务、责任、措施的“四落实”。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5.2指定检维修安全负责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要指定一名检修安全负责人,各项目检修安全负责人对本项目的检修工作的安全负全责。 5.3检修前的安全管理措施。

5.3.1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有关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爆破作业及设备、电气检修等分别按检修作业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票),并按作业证(票)上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5.3.2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内容,并落实安全措施。 5.3.3检修前应对要使用的工具、设备(包括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3.4对检修过程中要涉及的安全设备、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要指定专人进行准备和检查,要保证符合要求、安全可靠。 5.3.5检修前对要使用到的安全防护器具(如:防毒面具,漏电保护器、洗眼器、安全带、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要指定专人进行准备和检查,保证完好随时能正常使用。 5.3.6检修车间和生产车间共同对工艺处理情况检查确认,办理交接手续。未经总工办同意,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5.3.7检修转动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无误,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后方可进行检修。 5.3.8进入设备内作业之前,必须将该设备与系统可靠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合格。 5.3.9在施工检修作业前,针对检维修项目和具体的作业内容,充分进行危害识别和评价,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实。 5.4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规定。 5.4.1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5.4.2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膊、穿拖鞋、穿高跟鞋、穿裙子等违章行为。 5.4.3边生产边检修的作业,应加强协调、监督,杜绝冒险蛮干。 5.4.4在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保持与岗位操作人员联系。当发生异常,突发泄漏或紧急停车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51056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对安全检查的管理。 三、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保卫委员会主任是公司安全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场地设备部和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实施。 四、安全检查制度的实施和要求 1、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 (1)安全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各种消防器材的检验和维修情况、各种钥匙的管理情况、下班后切断各处电源及关窗锁门情况、有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有无火灾隐患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各部门、各岗位危险源的管控情况。

2、安全检查采用定期、不定期及日常检查的形式进行。 (1)定期安全检查包括月度检查、季度检查、半年度检查、年度检查和重大节假日前检查。 (2)不定期安全检查是指根据公司的要求和公司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随时组织的有针对性的检查。 (3)日常安全检查是指每天下午下班后关闭公司大门前,由公司各部门安全员对其办公区域内的门锁关闭、窗户关闭、电器关闭、电闸关闭、有无易燃物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工作要求。 (1)各部门安全员每天下班后要对其部门工作区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和报告。 (2)重大节假日前夕、每月末及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进行。 (3)场地设备部和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公司主要领导参加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安全大检查。 (4)场地设备部对各部门、各部位的安全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予以支持和合作。 (5)每次安全检查情况,安全保卫办公室要认真记录在相应表格上,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根据情况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 (6)各部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