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杯申报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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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杯申报条件

楚天杯是湖北省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湖北省级质量奖,是湖北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宗旨是倡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质量优、管理佳、效益好、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那么申报楚天杯需要哪些申报条件呢?以下是整理的楚天杯申报条件的内容。

申报条件

申报省楚天杯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勘察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

二、工程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施工,施工质量为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三、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

四、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和鲜明质量特色,并被评为市州结构优质工程和单位优质工程。

五、工程有公安消防、抗震、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并按鄂建[2000]184号文《湖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

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经过半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出现质

青岛杯奖申报资料要求及评选办法

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战略方针,保证本市工程质量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各项管理有效联动,强化全市建设行业创建“精品工程”的质量意识,鼓励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全市工程质量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活动(以下简称“青岛杯”奖)。 第二条“青岛杯”奖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颁发。 第三条“青岛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原则上每年60个。评选工作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青岛杯”奖的评选是由五市三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总公司)所属施工企业申报、并经各市(区)建筑业协会或部门(总公司)推荐出来的工程中优中选优,质量为青岛市一流水平。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评选“青岛杯”奖的工程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交通、港口、工业设备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必须是列入国家、省、市的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报建,已经形成生产能力并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公共建筑工程 1、一百五十间客房以上的宾馆; 2、1.5万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3、一千五百座位以上的影剧院、礼堂; 4、三千座位以上的体育馆; 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综合楼、教学楼、候车(机)楼、铁路站房、图书馆等。 二、住宅工程 1、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含)以上配套的城市住宅小区; 2、一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村庄及集镇住宅小区,五千平方米(含)以上的集镇市场建筑群; 3、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黄鹤杯楚天杯申请申报表及资料

附件2-1: 创建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示范项目申请资料目录 一、创建申请资料目录; 二、《创建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2-1),一式两份,一份列入资料,一份单列; 三、施工企业关于创建示范项目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四、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六、施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注:一式叁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项目监管部门建档,一份报市评审办备案。 附件2-2: 创建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示范项目申请表

附件2-3: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示范项目申报资料目录 一、资料目录; 二、《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2-3),一式两份,一份列入资料,一份单列; 三、施工企业关于创建示范项目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四、施工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用施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五、创建示范项目的达标创建工作情况总结; 六、企业在基础、主体、装饰等阶段开展自检自评的评分表(JGJ59)及项目各阶段的自评报告;

七、项目监管部门在受监创建项目主体进度70%阶段的检查核验考核评分表(JGJ59); 八、项目监管部门推荐创建项目申报的工程特点说明;(说明工程项目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中的亮点) 九、分别能反映施工项目施工期间主要部分(施工项目全貌、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防护、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文明施工、办公区、生活区等)安全防护情况的5寸彩照各2-3张(附文字说明)。 注:一式叁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项目监管部门建档,一份报市评审办备案。 附件2-4: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示范项目申报表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 审办法》的通知(2005修订)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建[2005]128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5.11.18 【实施日期】2005.1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5]128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 根据省政府对评优、评先工作的有关要求,省厅对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鄂建[2005]26号)同时废止。 附件:《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以下简称省“楚天杯”)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三条成立由省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申报参评省“楚天杯”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原则。

楚天杯要求

楚天杯 - 评选范围在湖北省范围内凡列入国家、省、市(州)、县建设计划,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2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和4000m2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和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可单独申报。 楚天杯 - 申报条件 楚天杯一、工程勘察设计合理,符合 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二、工程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施工,施工质量为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三、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四、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和鲜明质量特色,并被评为市州结构优质工程和单位优质工程;五、工程有公安消防、抗震、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并按鄂建[2000]184号文《湖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经过半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隐患;七、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所在住宅小区的建筑面积必须在5万m2(含)以上,小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已按照批准的小区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建成,满足使用要求;2、所在住宅小区内各类房屋建筑的平面布置、立面造型以及配套设施等,都符合城市规划、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3、住宅小区组团内的住宅建筑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单位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试点小区的相关标准。 楚天杯 - 申报程序一、各建筑企业申报湖北省“楚天杯”应经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并签章后向省评委会申报。二、中央在鄂的工程局(总公司),以及省各部门所属建筑企业,申报省“楚天杯”的项目,向工程所在地的市、州建委申报。 楚天杯 - 申报时间每年5月31日前申报上年度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6月份评审办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逐项核查后,提交湖北省评委会组织评审,7月份公布评审结果。 楚天杯 - 申报材料 楚天杯获奖工程申报材料的内容1、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

湖北建设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省”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 (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 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工程质量应为省内领先水平。第三条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每年的核查、评审工作,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四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 第六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m、总建筑面积在5万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2; 12以上的群体工程;m万2、同一标段建筑面积在2. 、建筑面积在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322)以上的公共建筑24000m 工、市、州建筑面积在5000m(县、市4000m4 程和工业建筑;、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5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投资在15006 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万元以上的铁路、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25007、投资在项目。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第七条 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破格申报。第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参与评选::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二、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三、装修、主要设备安装甩项或未完工的公建工程和公共、商业部分未进行消防验收的商业住宅项目。四、竣工验收备案后,二次装饰改造而未经消防验收的工程;五、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 六、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七、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且已核实的工程;八、工程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年,一般3九、自竣工验收起到申报日止,大中型项目不得超过.项目不得超过2年。 第三章申报 第九条省优质工程申报条件如下:

西湖杯申报要求及流程

须知 一、办理依据: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优质结构将)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建颁发]2011] 100号文件。 二、服务对象: 施工企业 三、申报范围条件: 1、评比范围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建设工程(建筑、市政公用、轨道交通),施工企业出杭 施工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2、申报结构优质奖”评比的工程,由企业向该工程所在的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由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 负责进行推荐。 3、参评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的证明文件齐全,主体结构经各责任主 体验收合格,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GB/T50375 -2006 )形成结构质量自评意见。 4、参评工程应有创结构优质奖”计划,未申报结构优质奖”计划的工程不得参评。创建计划应在工程开 工后一个月内由企业向该工程所在质量监督机构申报,并送杭州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备案。 5、参评结构优质奖”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参评工程应具有以下规模: 建筑类: 1)、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结构工程; 2)、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其他各类专业结构工程;市政公用类: 1)、桥梁(含地下结构)、给水排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其中杭州市市区工程 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杭州县(市)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 (含500万元): 2)、桥梁同一标段中连续的工程,其主线和匝道合并为一个申报单元;每座大型立交、独立桥梁(特大型桥梁除外)为一个申报单元。 3)、给水排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等按独立单体为一申报单元。参评工程应遵守以下一般规定: 1)、申报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2)、申报工程的桩基静载检测数量和结构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其桩基低应变检测应按申报单元100%覆盖。 3)、申报工程必须通过监督部门对其结构实体和主要功能的监督检测抽检(至少一次)。 4)、凡发生下列情况的将终止该工程的结构优质奖”质量评价和申报资格: ①违反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未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 ②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不按程序报告、隐瞒不报,或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③在部、省、市质量安全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和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弄虚作假的。

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 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楚天杯”)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评为推荐观摩工程。 第三条省“楚天杯”的评审工作由湖北省建设厅统一规划组织,成立由省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申报参评省“楚天杯”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并经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 第二章评选范围及工程规模 第五条在全省范围内凡列入国家、省、市(州)、县建设计划,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1、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含),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 2、同一标段2万m2以上(含)的群体工程。 3、2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 4、市、州4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 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 第六条个别工程建筑面积或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由省评委会决定评审。 第七条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其它企业共同创优,一个工程允许有不多于2个施工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位(注明主要参建单位)参与省“楚天杯”的评选。 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总包企业(或建设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 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20%以上; 3、完成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达到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明显的质量特色。 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二、上年度以前申报被评审落选的工程。 三、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 四、甩项或装修、设备安装未完工的公建工程。 五、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 六、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 七、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的工程。 八、工程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九条申报省“楚天杯”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勘察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

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申报表推荐表评分标准

表1: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申报 表 工程名 称 工程地 址 工程规模层数(高度) 开工时间完成工作 量 建设单 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 项目经 理 联系电话总承包单位创建说明: 章)

月 日 市州建筑安全监督站评价意见: 负责人:(签 名,单位盖章) 月 日 市州推荐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 名,单位盖章) 月 日 表2: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推荐 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层数(高 度) 开工时间完成工作量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评价意见: 总监理工程:(签名,单位盖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市州建筑安全监督站评价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

市州推荐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检查评分标准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 14 —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汇总表 施工现场名称 建筑 面积 结构 类型 总计 得分 检查项目名称及分值 安全 管理 文明 施工 施工 用电 安全 防护 脚手 架 机械 设备(m2) (层 数) 满分 值 100分 满分 值 10分 满分 值 20分 满分 值 10分 满分 值 20分 满分 值 20分 满分 值 20分 说明:1、每张分表满分为100分;将实得分按加权平均换算成汇总表对应分值,即分表得分; 2、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表实得分值之和既为检查实际总分,其中保证项目得分不得少于40分,否则该项目为“0”分; 3、检查表中“不符合要求”是指不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4、检查项目中如有缺项,则按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换算。

楚天杯、黄鹤杯评审办法及申报表

楚天杯、黄鹤杯评审办法及 申报表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附录一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楚天杯)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更好地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是我省建筑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项,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组织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组成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 第四条参加省安全文明施工队现场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地方推荐,评审认可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以下规模,并已于当年竣工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建筑面积在2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 2、造价在5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3、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 4、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申报项目规模虽未达到上述要求,但技术先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高的,可以破格申报。

第六条建筑面积5000㎡或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除总承包企业外,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具备以下条件的参建单位参与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的创建。 l、与总包企业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 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 3、安全文明施工达总承包单位同等水平。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1、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 2、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或有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或因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受到市级以上建设银行主管部门通报的; 3、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项目经理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 4、未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手续不全的; 5、属保密范围的; 6、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实施安全监督的。 第八条申报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工程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办理了建筑施工许可手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方案和措施; 2、安全管理体系完整,安全管理资料齐全,具有较强的指导性,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3、工程施工初期,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考核,发现的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整改; 4、安全监督检查综合评定成绩不低于85分,保证项目得分不低于50分,各级建筑安全管理部门历次检查总评得分不低于80分; 5、已被评为市(州)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九条申报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分为申请创建和推荐评审两个阶段。

楚天杯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省”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 (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工程质量应为省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每年的核查、评审工作,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四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 第六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

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总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 2、同一标段建筑面积在2万m2以上的群体工程; 3、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 4、市、州建筑面积在5000m2(县、市4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工业建筑; 5、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 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铁路、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 项目。 第七条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 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破格申报。 第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参与评选:: 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 二、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 三、装修、主要设备安装甩项或未完工的公建工程和公共、商业部分

泰山杯申报所需要的资料

四、申报资料 1、申报资料总目录; *2、《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3份(其中两份单独装订);(需要甲方盖章、市安监站质监站盖章) *3、申报工程有关责任主体承诺书1份(见附件4);(需要监理单位法人签字盖公司公章) *4、工程项目报建批件(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l份;(需要甲方复印并盖章) 5、工程项目设计水平先进性证明文件(市级以上)或证书复印件1份;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住宅小区或组团尚应提供综合验收证明文件,交通、水利等工程应提供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7、获得市级以上或中直部门级工程质量奖项(含优质结构)的证书及文件复印件1份;

*8、《山东省节能建筑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问甲方是否收到山东省节能建筑认定证书,不是节能验收后出的那张纸) 9、Ⅰ类、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技术监督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各1份;(需要甲方复印并盖章,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技术监督局验收的报告) 11、总承包或主承建合同书的复印件1份,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1份;属于联合承建的应提供联合承建合同;涉及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的,提供《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复印件。 12、主要参建单位的资质证书、分包合同(承包合同)和有关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的复印件各1份;主要参建单位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证明文件; *13、工程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拖欠分包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没有违反建筑市场秩序

省优质申报材料及要求

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 1、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 2、工程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章); 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创省结构优质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5、工程结构质量特色介绍材料一份; 6、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文件一份(复印件加盖监理公司红章) 7、市(州)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组织市(州)结构优质工程核查记录一份; 8、反映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施工质量的影像资料。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结构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 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负审核责任。涉及建筑面积、投资规模及结构类型等方面的内容必须与工程实际一致。如有差异,必须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证明文件; 3、申报材料中的文件、印章等腰三角形必须清晰,内容填写准确无误; 4、申报材料应统一用微机处理,A4号纸打印,装订整齐,封面标明XXXX年度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材料。

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 (楚天杯) 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 (楚天杯)(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组织每年评选一次,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三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范围 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总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

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12年修订

附件: 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 (楚天杯) 评审办法 (2012年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12年)》,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工程质量应为省内领先水平,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每年的核查、评审工作,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三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工程建设(使用)、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范围 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总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 2、同一标段建筑面积在2万m2以上的群体工程; 3、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含保障性安居工程); 4、市、州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 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铁路、工业、交通、水利等建 设 项目。 第六条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

合肥市建设工程“琥珀杯”奖(市优工程)申报材料(完整)

合肥市建设工程“琥珀杯”奖(市优工程) 申报材料 工程名称:滨湖新区滨湖和园8#14#8#14#18#22#22#楼工程 申报单位:安徽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二0一0年七月六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汇报材料…………… 二、节能设计及施工情况介绍…………… 三、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综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四、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监理合同复印件………………… 五、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 六、工程相关照片………………………………………………… 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 安徽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七月

滨湖新区滨湖和园8#14#18#22#楼住宅楼 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汇报材料 一、工程概况 (一)概述: 滨湖新区滨湖和园8#14#18#22#住宅楼工程位于滨湖新区紫云路。本工程由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合肥市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勘察,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安徽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工程建筑面积45514㎡,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八层。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安全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一级。基础设计等级乙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抗震设防烈度7度,抗震等级二级。地下室外墙面、底板及顶板防水等级一级,层面防水等级Ⅱ级。 砼强度等级见下表: 构件部位砼强度等级备注 基础垫层C15 泵送筏板(S6)、独立、自行车坡道基础C30 泵送基础顶~标高11.6米墙、柱C30 泵送标高11.6米以上墙、柱C25 泵送基础顶~标高+0.00以下墙柱、梁板C30(S6)泵送+0.00以上梁、板C25 泵送 所有后浇混凝土构件C20 商品砼墙体等级:+0.00以下砌体填充墙采用MU10承重空心砖,M5水泥砂

琅琊杯申报材料

目录 一、“市标化”证书复印件; 二、有关工程概况、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和不同施工阶段的图片资料; 三、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 四、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监理合同复印件; 五、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 六、工程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满意的证明。

工程概况 阳光御景小区2#楼工程是滁州华瑞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住楼,由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由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勘察,由滁州市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由泰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建筑面积6956平方米,框架结构,六层,2009年8月10日开工,2011年12月31日竣工。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定质量管理措施,明确创建目标。工程开工前,公司将该工程确定为确保“琅琊杯”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为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公司成立以懂事长鞠建中为首的创建小组,建立现场以项目经理周家秋为首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公司于项目经理部签订以质量、安全、工期、成本为主要指标的目标责任书,项目部围绕创建目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创优方案,认真谋划项目创建管理工作,质量管理责任到人,日常管理工作中,狠抓执行,确保各项质量管理要求达到认真落实。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验评标准。做到施工按规范,操作按规程,质量达标准。从图纸会审到现场施工,层层把关,一抓到底,同时建立严格的图纸会审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层层交底,

在施工过程中专职质量检查员和技术管理人员严格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围绕工程特点、难点,实施样板引路制度。针对门面房装饰效果要求高,线条和细部难控制的特点,工程每一分项施工前,坚持“样板引路”制度,公司认真实行“三检”制度。即操作班组先做出样板,自检达标经报验专职质检员和监理公司逐级验收达到优良标准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把装饰分部的细部控制设置为质量控制点,重点突出门厅、走廊和会议室效果的设计和施工控制,力争一次成活,减少返工浪费,提高工效,取得良好的效果,达到预期创建目标。 安全管理,紧紧围绕创建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目标积极开展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制度约束施工过程中人的行为和物的状态,形成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管的有序格局,获得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荣誉称号,深受建设单位好评。 工程验收和评定按照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该工程划分八个分部工程,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控制和验收达到预控目标,相关质保资料齐全,使用功能合格。

湖北省楚天杯工程评选办法

湖北省楚天杯工程评选办法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 评审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5]2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树立精品意识,争创优质工程,促进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持续稳定提高,结合近几年省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实际情况,省厅对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设厅 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楚天杯”)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评为推荐观摩工程。 第三条省“楚天杯”的评审工作由湖北省建设厅统一规划组织,成立由省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申报参评省“楚天杯”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并经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 第二章评选范围及工程规模 第五条在全省范围内凡列入国家、省、市(州)、县建设计划,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1、建筑面积在5万?以上(含),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 2、同一标段2万?以上(含)的群体工程。 2000?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 3、 4、市、州4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 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 2 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 第六条个别工程建筑面积或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由省评委会决定评审。

吴都杯申报资料

一、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鄂州市环保局综合楼工程 2.建设单位:鄂州市千祥房地产开发公司 3.设计单位:鄂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4.施工单位:鄂州市石山建筑开发公司 5.勘测单位:鄂州市勘察院 6.监理单位:鄂州市工程监理公司 7.质检单位:鄂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8.工程规模:框架八层;建筑面积:7372m2; 二、工程概况 该工程基础为独立柱基础,砼强度等级为C25,防水层为三油二布防水,。所有窗为铝合金,除进户门带门板外,其它均为安杉木外框。内墙面除厨房、厕所为水泥砂浆搓糙外,基余均为混合砂浆见白,外墙面为水泥砂浆收光,面做防水涂料三遍。 三、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依据: 1.该工程为二等民用建筑,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部、监理部执行: 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2--200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等国家建筑强制标准,工程施工图、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监理规范》等开展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2.工程施工阶段工程材料执行标准、规范: 该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为鄂城水泥厂矿渣硅酸盐PS32.5水泥。钢材为鄂钢产Φ6.5~22,砂为巴河中粗砂,石料为程潮水石料,主要建筑材料、预制构件、装饰材料、砼配合比依据“双控、双检”的原则,全部附有出厂合格证和现场抽检合格报告单。用于工程中的材料待命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四、分部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控制如下: 1.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施设计方面: 该项工程基础施工于2004年4月28日开始施工,施工前监理部认真审查了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认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比较合理,施工工序、施工方法能够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对于工程中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有相应的对策和解决方法,监理部建设方予以认可。 2.工程质保条件及运行方面: 该项目经理部工程质保体系及制度较健全,在执行过程中,以ISO9000系列标准为基础,运行良好,效果较突出,在施工过程中,能执行分项分批报验制度,工序交接制度不

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 (楚天杯)

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 (楚天杯) 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 (楚天杯)(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组织每年评选一次,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三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范围 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总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

2、同一标段建筑面积在2万m2以上的群体工程; 3、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 4、市(州)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 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 第六条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破格申报。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 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 二、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 三、甩项或装修、设备安装未完工的公建工程; 四、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 五、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 六、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且已核实的工程; 七、工程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第八条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其他企业共同创优,除总承包单位外,一项工程允许有不多于2个施工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精品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更好地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规范建筑施工创优、评优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以下简称“楚天杯奖”)是我省建筑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项,获奖单位分为总承包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楚天杯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择优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申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第四条“楚天杯奖”每年度评选一次,评审一般安排在次年1月进行,评审工作由湖北省建设厅统一组织。 第五条成立由省建设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组成的“楚天杯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内(以下简称省总站), 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参加评选“楚天杯奖”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管理手续齐备的当年度竣工工程。包括: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七条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企业共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或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除总承包企业外,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参建单位参与“楚天杯奖”评选。 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l、与总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 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 3、安全文明施工达总承包单位同等水平; 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楚天杯、黄鹤杯评审办法及申报表

附录一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楚天杯)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更好地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是我省建筑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项,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组织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组成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 第四条参加省安全文明施工队现场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地方推荐,评审认可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以下规模,并已于当年竣工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建筑面积在2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 2、造价在5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3、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 4、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申报项目规模虽未达到上述要求,但技术先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高的,可以破格申报。 第六条建筑面积5000㎡或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除总承包企业外,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具备以下条件的参建单位参与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的创建。 l、与总包企业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 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 3、安全文明施工达总承包单位同等水平。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1、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 2、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或有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或因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受到市级以上建设银行主管部门通报的; 3、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项目经理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 4、未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手续不全的; 5、属保密范围的; 6、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实施安全监督的。 第八条申报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工程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办理了建筑施工许可手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方案和措施; 2、安全管理体系完整,安全管理资料齐全,具有较强的指导性,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3、工程施工初期,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考核,发现的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整改; 4、安全监督检查综合评定成绩不低于85分,保证项目得分不低于50分,各级建筑安全管理部门历次检查总评得分不低于80分; 5、已被评为市(州)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九条申报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分为申请创建和推荐评审两个阶段。 第十条申请创建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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