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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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工作总结:一年来,在市局和县政府领导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服务企业、促进息烽经济发展为要务,以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和产品质量为目的,切实履行职责,为规范经济秩序、振兴息烽经济,做了一定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1、抓名牌产品的创建工作。根据息烽县名牌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名牌产品培育工作,经过培育,我县共申报省、市名牌产品各一个。

2、做好产品定期抽检和监督抽检工作。一是按照省局下发的2020年定期抽检产品目录,对辖区内的生产企业进行抽检,共抽样75批次,合格68批次,定检合格率91%,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对定检产品不合格企业采取重帮扶轻处罚的方式,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二是加强市场产品质量的监管,分别对化肥等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查,对其他产品进行了日常监督抽查,上半年共抽检产品21批次,合格18批次,抽检合格率86%,比上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

作为新时代的护士,我一定顺应时代的要求,坚持不懈的努力,为塑造医务人员新形象贡献一份力量,为提升医务人员整体形象建设增光添彩,紧跟卫生改革发展的步代,为实现中部地区崛起的宏伟大业而努力奋斗!

3、帮助企业建立质量档案。我县年产值200万元以上的和食品生产企业共21家全部按上级要求建立了质量档案。

4、帮助企业完善市场准入手续。积极组织我县的2家新十类食品生产企业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已有1家十类食品生产企业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另一家正在积极地申办。并对12个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年度审查。

5、召开米粉生产行业整顿工作动员会。7月18日,根据《关于开展米粉生产行业整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贵阳市米粉生产行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召开了息烽县米粉生产企业整顿工作动员会,县政府办、工商、药监、卫生等部门的领导出席了会议。要求各企业按照《贵阳市米粉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进行整改。现已有一家米粉加工店整改合格。

6、召开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座谈会。9月19日,县政府办、息烽县新闻中心、县市安委、十个乡镇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及五十余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座谈会,并在会上分别与7个食品生产企业、17个食品加工作坊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加强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不仅是要对目标市场的了解,也对竞争对手的了解。绝对不能坐井观天,不知天下事。因为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所以要根据市场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策略,这样才

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制胜。知道竞争对手的产品以及价格信息,才能知道自己产品的优势。

除了自己多观察了解意外,还需要和客户建立好良好的关系。因为同一个客户,可能会接

到很多公司的报价,如果关系不错,客人会主动将竞争对手的报价信息,以及产品特点主

动告诉。在这个过程中,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产品优势,材料特点,分析对方报价,并强调

我们产品的优势,更有利喜迎客户。

认真做好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登记和备案工作。产品执行标准登记17个(其中国家标

准10个、行业标准2个、地方标准1个、备案企业标准4个)。在贵阳市局的指导和相关

部门的配合下,制定了《奶牛饲养综合标准体系》的初稿。并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档案。

在分管业务工作期间,积极围绕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前提,以增强理论知识和提高业务技能为基础,坚持走临床和社会工作相结合的道路,积极

带领全院职工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深入开展打假治劣,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继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 食品加工企业添加剂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为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从源

头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对本辖区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我县食品生产企业有四家使用食品添加剂,在检查同时督促企业建立购买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情况的台帐,并不定期对企业备案情况进行检查。

---- 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专项检查。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

县实际,认真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2020年元月17-23日期间多次对我县境内

的禽类食品生产企业和使用禽类产品作原料的加工店进行检查。一查生产企业,经多次检

查未发现疫情。二查食品加工店,我县的食品作坊加工店主要是糕点店。使用的禽类产

品主要是鲜蛋,各店使用的鲜蛋一部分是息烽石硐惠农养鸡场自产的鲜蛋,一部分是从贵

阳购进的三鲜鸡蛋,未发现异常情况。

---- 肉制品等10类食品专项检查。2020年元月16 —17日,对县城内的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及食品批发部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0个,批发店、超市12户(次),主要对各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卫生、原材料的进货把关(主要针对禽类原材料

是否有检验检疫票证、是否进行备查登记)、产品出厂检验及相关制度的执行等方面进行

检查。对超市、批发店销售的大米、奶粉、酱油、酒类等食品从产品标识、质量证明材料、生产许可证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有1个超市所销售的大米和小米鲊无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查封,其他各店均未发现销售过期、无生产许可证、无质量证明材

料的奶粉、酱油、酒类等食品。

---- 2020年3月2日—3日,对辖区内的粮油及其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抽查。出

动车辆2台(次)、执法人员8人(次),抽查粮油及其制品生产企业7户(7户均为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共7批次。经对7户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抽样送贵州粮油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均无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用植物油的行为。合格6批次,有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是抽样时该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库存

的食用植物油已基本销售完,只是盛装容器内剩下一小部份,由于杂质过多造成该批样品

的不合格。我局将责令该小作坊限期整改。

---- 2020年4月25日—15日,根据《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有关安全监督工作

的通知》(国质检函发[2020]34号)、《2020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筑整规字[2020]第2号)和《关于开展“五·一”节日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筑质

技监食字[2020]80号)文件精神,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包括小作坊)进

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店。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2户(次),检查加工店(包括小作坊)62户 (次),主要从企业的原材料、环境卫生、执行制度等方面进行检查,各企业都认真执行各项制度,未发现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非法使用食品添

加剂的违法行为。酱油等“老五类”、肉制品等“新十类”食品生产企业中,息烽南极顶

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在等待生产许可证审查,贵阳苗姑娘食品有限公司正在改建厂房,其余的均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未发现无证生产行为。

二查食品、冷冻饮品销售企业。共检查超市、批发店、销售店39户(次),其中冷冻

饮品销售店15个,主要从食品标签、质量证明材料、生产许可证等方面进行检查,未发

现有食品标签不合格、质量证明材料不齐全、实施生产许可证产品无“QS“标志等的违法

行为。

自去年7月到医院工作,我在二十部,二十部,二十科和重症监护病房轮换,学习工作。体验式学习,通过一年的感觉,以先前获得的理论知识和临床工作的实际相结合,我

们必须在和平时期,

三查食品标签。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0)的规定,主要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

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等10项内容进行检查,未发现有使用不符合《预包装食品

标签通则》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

---- 2020年6月26日在辖区内开展了为期一天的奶粉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超市、批发店17户,主要检查产品标识和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经检查,各超市、批发

店销售的奶粉标识齐全,均有质量证明材料。

---- 8月6日,为加强和规范罂粟籽食品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罂粟籽食品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筑质技监食字[2020]166号)文件

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辖区内的食品销售店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超市、批发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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