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审计报告模板

我们的清算会计和审计实务模型

主题及相关介绍:

当前,我国对企业自行清算和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以及相应的审计操作缺乏规范,审计实务中各行其是,五花八门。笔者结合6年的实践经验,提出全新的系统解决方案。

本文以实证为主,放弃了过多的理论阐述,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撰写时间跨度长达3年,期间经过反复修改,几易其稿。尽管本文篇幅较长,但笔者自认为属国内首创,有实质创新和较广泛的借鉴意义,因此仍然投稿。

作者的最大期望是能给国内同行开展企业清算审计工作提供一个全新的思路。通过我所的实践已经证明,即使是没有做过清算审计的人员,也能参照本文迅速地做出漂亮的清算审计工作。

目录:

一、问题提出 (01)

二、模型概述 (02)

三、清算初始阶段的详式审计报告框架 (03)

四、破产清算终结时的会计报表和清算报告框架 (04)

五、自行清算终结时的会计报表和清算报告框架 (16)

六、清算终结的简式审计报告框架 (22)

七、清算审计底稿 (23)

一、问题提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终止经营的现象将越来越普遍,自行清算和破产清算的行为也就越来越多。加强企业清算的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和审计监督,有利于依法规范清算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

财政部在1997年发布了《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字[1997]28号,以下简称财政部文件),对企业破产清算行为的会计核算提出了规范意见。但是,文件对清算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做得还很不够,或者说操作性不强。除了这个文件外,再无清算会计和审计的法规、规章和指南。

纵观市面上已有的企业清算会计和审计教材,对清算会计信息披露鲜有介绍,对企业自行清算的介绍就更是少见,对一些复杂的问题一直未能提出较好的解决方案。比如,很多人都知道,破产法已明确界定了破产财产、破产债权和一般债权的范围,可是如何计算出它们的具体会计金额呢?

企业清算时间往往成年累月,主要清算工作已经结束了,可是遗留问题却很多。比如一些实物资产长期无法变现;有些债权需要较长时间逐步支付;财产处置后没有计缴相关的税费;企业实际清算方案与法院裁定的破产清算方案存在重大出入等等。怎样在会计和审计活动中恰当地处理这些问题呢?

企业清算往往涉及清算组、政府主管部门、股东、债权人、法院、拍卖行、公证处、评估机构、会计事务所。如何把这些部门的活动在会计信息和审计报告中恰当地揭示出来呢?

笔者在长达6年的实践工作中,运用现代会计和审计理念,历经数十家企业的清算检验,总结出了一套新的会计和审计实务模型,得到了各清算组、法院和政府部门的肯定。现拿出来与大家分享。

二、模型概述

本模型围绕企业清算的初始阶段、进行阶段和完成阶段来展开。

1.清算初始阶段

本阶段包括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或者股东会决定企业关闭;清算组成立,并接管企业,继续按照持续经营会计假设前提清理会计账簿,清查和登记财产、债权、债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聘请评估机构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本阶段的清算会计继续运用持续经营会计假设,目的是揭示出企业在清算基准日的真实财务状况,为后续清算工作打下基础,并分清前后责任。

从理论上来讲,在本阶段应由清算组清理会计账簿,清查和登记财产,并以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日或者股东会决议企业关闭日为基准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报表附注。然后注册会计师出具简式审计报告。

但在现实中,企业在清算时会计系统往往极度混乱,对于开展前述清算会计工作来说,清算组既没有优秀的会计专业人才,也没有相关的成本预算。因此这些工作需要由注册会计师来协助完成。注册会计师在协助清算组完成清算会计工作的同时,完成审计外勤工作,然后出具审计报告。

由于企业在清算时的会计系统普遍混乱之极,简式审计报告已难以满足需要,所以,法院、清算组、政府部门等往往需要注册会计师出具详式审计报告,并要求在报告中揭示出企业未审财务状况、审计调整事项、审定数、重大不确定事项和与清算工作紧密相关的其它会计事项等。

在详式审计报告出来后,清算组以审计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作账面值进行评估申报。注册评估师在评定估算后,出具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只作为后续资产处置的价值参考依据,不作为会计处理的依据。

2.清算进行阶段

在此阶段,破产清算组的会计人员根据详式审计报告中列示的审定数为依据,按照财政部文件建立新账;自行清算组参照财政部文件建立新账。这个账就不再是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了。

为什么要以审定数为基础呢?因为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企业清算时的账簿已混乱到没法使用了,必须快刀斩乱麻。

新账建立后,破产清算组按照财政部文件的要求核算财产处置、债权清偿等经济活动;自行清算组参照财政部文件进行会计核算。由于已有财政部的文件规范,所以下文对此不再赘述。

3.清算完成阶段

在主要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组编制清算会计报表和清算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简式审计报告。

清算会计报表和清算报告的关系就好比会计报表和附注一样,并列为清算终结审计报告的附送件。所有重要的清算活动都将在这两份文件中完整体现,因此,对它们进行科学设计,显得特别重要。

在多年的实践中,我们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一份自认为科学的清算会计报表和清算报告框架。这个框架构成了本文提出的清算会计和审计模型的核心内容,所以,下文将主要阐述这个框架。

三、清算初始阶段的详式审计报告框架

在本模型下,清算初始阶段的详式审计报告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其中正文部分包括:

1.标题:“审计报告”。

2.收件人:“**公司清算组或破产清算组”。

3.引言段和范围段,参照简式审计报告的内容撰写。

4.正文:

(1)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介绍企业简况(按营业执照所列要素撰写)、历史沿革、法院宣告破产或股东会决定关闭的情况。

(2)审计结果,主要介绍审计调整前后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金额,即未审数和审定数;重大不良资产情况;没有账面价值的资产情况,比如划拨土地使用权等。

(3)主要审计调整事项,文字描述。

(4)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主要介绍审计过程中遇到的无法确定的重大事项、应付工资及职工集资款情况、长短期借款的抵押担保情况、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等。

5.落款,按常规简式审计报告的格式撰写。

附件部分包括:

A.会计报表,按持续经营情况下的会计报表项目编排,并包括未审数、审计调整数和审定数。

B.会计报表各项目明细表。

C.审计调整分录汇总表。

以上审计报告要能起到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揭示企业在清算基准日的真实财务状况,以明确责任;二是为后续清算会计账簿的建立提供依据。

四、破产清算终结时的会计报表和清算报告框架

破产清算组在清算终结时,通过编制清算会计报表和清算报告,来全面、综合地反映清算过程和清算结果,并详细介绍各有关方参与清算工作的情况和他们的工作成果,以及他们对法规的遵循情况;还需要计算出破产财产、破产债权和一般债权等的

具体金额,并分别阐述清偿情况。

(一)清算会计报表框架

清算会计报表由清算损益表和债权清偿表组成,其会计等式是:没能清偿的债权=清算净收益的绝对值(这是从“资产+负债=权益”等式演变而来的,此时的资产已因全部清偿债权后为零)。现将会计报表框架列举如下(实际使用时最好用Excel编制,并加上自动计算和数据链接公式):

清算损益表

债权清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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