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注册代码编制规定

特种设备注册代码编制规定
特种设备注册代码编制规定

附件1:

特种设备注册代码编制规定

注册代码由设备分类码、行政区划代码、注册年份码、顺序码组成(共二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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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分类码行政区划代码注册年份码顺序码

一、设备分类码

设备分类码由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编码方法如下:

1、锅炉

2、压力容器

3、电梯

4、起重机

5、大型游乐设施

二、行政区划代码

行政区划代码由六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按设备登记机构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分类(注:市局行政区划代码为310000),编码方法如下:

三、注册年份码

注册年份码由六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登记日期的年、月表述,其中“年”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月”用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四、顺序码

顺序码由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同类设备在同月内登记的顺序编排,从“0001”排到“9999”。

举例:某单位于2006年1月1日到黄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一台第二类低压容器的登记手续。1月份黄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办理100台压力容器的登记手续,因此,该台设备的注册代码为:2010101。

新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流程

特种设备合法使用流程图

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 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行政许可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签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注:1、本申请书由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免费提供。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 质内容真实性负责。

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办理指南 一、2015年5月1日起,凡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辖区范围内安装使用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开工告知均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 二、实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施工单位办理开工告知后到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监督检验。 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移交给使用单位。 四、凡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安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厂(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8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开发区(头屯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所需资料见流程图)。 五、质监局接到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申请后,及时审核申请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按法定期限办理使用登记,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使用单位需要补正的材料或说明理由。 六、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使用单位,开发区(头屯河区)质监局将责令限期办理使用登记,限期未办理的将予以行政处罚。 七、本指南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法》所定义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备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相关资料、表格可到QQ群252741022下载。 每周五下午学习,不受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告知业务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质监局 地址: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二楼 电话:3775820

特种设备编码规则

特种设备编码规则1.电梯 乘客电梯(含液压乘客电梯)3010 客货电梯(含液压客货电梯)3011 病床电梯(含液压病床电梯)3012 载货电梯(含液压载货电梯)3013 自动扶梯3020 自动人行道3021 其它电梯3030 2.起重机械 桥式起重机4010 门式起重机4020 门座式起重机4030 塔式起重机4040 流动式起重机4050 施工升降机和简易升降机4060 轻小型起重设备4070 其它起重机械4080 3.厂内机动车辆 轮式自行专用机械5010 履带式自行专用机械5020 蓄电池车5030

客车类5040 汽车类5050 方向盘轮式拖拉机5060 手扶拖拉机5070 手把式三轮机动车5080 其它机动车5090 4.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转马类游艺机6010 滑行类游艺机6020 陀螺类游艺机6030 飞行塔类游艺机6040 赛车类游艺机6050 自控飞机类游艺机6060 观览车类游艺机6070 小火车类游艺机6080 架空游览车类游艺机6090 水上游乐设施6100 碰碰车类游艺机6110 电池车类游艺机6120 其它无动力类游乐设施6130 槽式滑道7010 管轨式滑道7020

5.客运索道 其它往复式9010 单承载单牵引往复式9011 单承载双牵引往复式9012 双承载单牵引往复式9013 双承载双牵引往复式9014 单承载单牵引车组往复式9015 其它循环式9020 抱索器可脱挂单线循环式9021 抱索器固定单线循环脉动式9022 抱索器固定单线循环间歇式9023 抱索器固定单线循环式(吊篮或吊椅式)9024 客运缆车9030 客运拖牵索道9040 (二)地址码:使用地点固定的特种设备为使用地点所在地、市的行政区划代码;流动式且跨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为产权单位所在地、市的行政区划代码。由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按照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的规定进行编码并填写。 (三)日期码:由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为该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的年份和月份数字,并按年、月的顺序填写。其中“年”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月”用两位阿拉伯数字,“年”、“月”之间不用分隔符,一位的“月”数前面加“0”。 (四)排序码:为进行注册登记当月同类特种设备的流水号码。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当四位阿拉伯数字用满时,首位可顺序使用26个英文字母,即排序码由“0001”排列到“Z999”。 客运索道的排序码由两部分组成:首位数字为首次获准正式运营或“第×次”经复查获准继续正式运营的代码,“0”代表首次获准正式运营,“1”代表第一次经复查获准继续正式运营,“2”代表第二次经复查获准继续正式运营,并以此类推。后三位数字为所有获准正式运营客运索道的流水号码,当三位阿拉伯数字用满时,首位可顺序使用26个英文字母,即排序码后三位由“001”排列到“Z99”。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设备主要性能参数 检验单位检验单位代码 检验日期检验类别主要问题检验结论检验报告编号下次检验日期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处理设备变动方式变动主要项目设备变动日期变动承担单位承担单位代码 其他情况 使用单位(章) 年月日安全监察机构(章) 年月日

《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 此表为申报注册登记时使用,所有填写的数据应代表设备现时的状态,登记时应由使用单位在表头盖公章,同意注册后,应盖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的公章。 1、登记表编号:可采用设备类别(T)加年代(四位)和顺序号(四位)表示,如2001年所登记的顺序为1200台,可编为T20011200。 2、注册登记机构:填写负责注册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全称。 3、注册登记日期:填写注册登记的日期。 4、设备注册代码: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代码编制规则》填写。 5、单位内部编号:填写使用单位内部的锅炉设备编号。 6、厂车牌照编号:填写厂内车辆牌号,其他设备可不填该内容,填写“—”。。 7、注册登记人员:填写负责进行注册登记的人员。 8、使用单位:填写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称或业主姓名。 9、使用、设计、制造、安装、产权、检验、承担单位机构代码:填写由有关机构按规定发放的组织机构代码。 10、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镇(乡)、街(村)、号(组)等。 11、安全管理部门:填写使用单位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的内部机构,如动力处(科)。 12、安全管理人员:填写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的单位人员姓名。 13、设备类别:按电梯、起重机械、游艺机及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厂内机动车辆等填写。 14、设备名称:首先按设备代码所列举的名称填写。 15、资格证书名称:填写制造等单位取得资格的证书名称,如没有取得证书,可填“无”。 16、设备主要性能:按照设备类别,填写相应的性能参数。按项目(如运行速度)、(如1m/s)横向填写。 16-1、电梯:运行速度(m/s)、额定载荷(kg)、层站(单位为个)、提升速度(m)等。 16-2、起重机械:起重载荷(kg)、起重力矩(kg.m)、提升高度(m)、工作半径(m) 16-3、厂内机动车辆:运行速度(km/h)、额定载荷(kg)、动力方式(分为电动、内燃填写)。 16-4、厂内机动车辆:运行速度(m/s)、索道长度(m)、索道宽度(m)、输送能力(人/小时)、运载车辆形式(分为吊厢式、吊篮式、吊椅式)。 16-5、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线速度(m/min)、高度(m)、额定乘客人数。 17、检验单位:填写进行设备验收检查、定期检验、事故检验等检验单位。 18、检验日期:填写检验工作完成,正式出示报告的日期。 19、检验类别:填写检验类别,包括验收检验、定期检验、进口检验、事故检验等。 20、主要问题:按有关规定填写。 21、检验结论:按有关检验规程规定的要求填写,如合格、复检合格、不合格、复检不合格等等。 22、事故类别:填写重大、严重、一般等。 23、事故处理:结案、未结案。 24、设备变动方式:填写设备最近发生的变动方式,如改造、移装等。 36、变动主要项目:填写发生变动的主要部位或部件,移装可填“无”。 37、变动承担单位:填写承担修理、改造、移装等变动施工单位。 注:所列栏目,没有该项目的填写“无此项”,无法填写内容的填写“无”,不需要填写的可划“—”,不要空项。

2020年整理医疗器械版与版器械分类目录对照表.doc

新版目录共22个子目录: 1.手术类器械设置4个子目录:通用手术器械分设《01有源手术器械》和《02无源手术器械》;单独设置《03神经和血管手术器械》;单独设置《04骨科手术器械》。 2.有源器械为主的器械设置8个子目录:《05放射治疗器械》《06医用成像器械》《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09物理治疗器械》《10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11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12有源植入器械》。 3.无源器械为主的器械设置3个子目录:《13无源植入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15患者承载器械》。 4.按照临床科室划分3个子目录:《16眼科器械》《17口腔科器械》《18妇产科、生殖和避孕器械》。 5.《19医用康复器械》和《20中医器械》是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对医用康复器械和中医器械两大类产品特殊管理规定而单独设置的子目录。 6.《21医用软件》是收录医用独立软件产品的子目录。 7.《22临床检验器械》子目录放置在最后,为后续体外诊断试剂修订预留空间。

医疗器械经营(零售),销售对象为消费者,原则上只能选择家用医疗器械代码。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零售)可选经营范围: 2002版代码:6801、6815、6820、6821、6822、6823、6826、6827、6840(诊断试剂除外)、6840(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6841、6846、6854、6856、6863、6864、6866 2017版代码:02、07、08、09、14、15、16、17、18、19、20、22、6840体外诊断试剂(不需冷链运输、贮存)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零售)可选经营范围: 2002版代码:6815、6820、6822、6826、6854、6866 2017版代码:07、08、09、14、16

国家最新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2020

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 -- 阿山 一、编号方法依据来源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 S G21 –2016附件 D ,以及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1015号)。。 二、编号的基本方法设备代码为设备的代号,必须具有唯一性,由设备基本代码、制造单位代号、制造单位代号、制造年份、制造顺序号组成,中间不空格。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Ⅹ 三、编号的含义 1. 设备基本代码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品种的代码( 4 位阿拉伯数字) 编写。如第二类压力容器为“ 2150 ”。 2. 制造单位代号 由制造许可审批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域代码(2 位阿拉伯数字)和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编号中的单位顺序号(3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黑龙江某一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由原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审批,其制造许可证编 号为 TS221089-02015 ”,其中国家质检总局行政区域代码用10 表示,单位顺 序

号为890,则制造单位代号为“10890 ”;如由原黑龙江质量技术监督局负 责审批,其制造许可证编号为“TS2223-0210015 ” , 其中黑龙江行政区域代码 用23表示,单位顺序号为10,则制造单位代码代号为“23010 ”。 3. 制造年份 产品制造的年份( 4 位阿拉伯数字),如2015 年制造的则为 “ 2015 ” 4. 制造顺序号 制造单位自行编排的产品顺序号(5位阿拉伯数字)。如2015年制造的某一品种的压力容器的产品制造顺序号为98,则编为“ 00098 ”。 如果制造顺序号超过99999,可用拼音字母代替。如制造产品的某一品种的压力容器的产品制造顺序号为100000或者110000,则制造顺序号为A0000 或B0000,依此类推。 以下附件为质检总局2014年114号公告内容,《目录》自2014年10月30日施行 特种设备目录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注册代码和使用证号码编制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注册代码和使用证号码 编制规则 一、注册代码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注册代码。 本代码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每一台(套、只)设备。 2 使用编制 本代码由进行在用设备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编制,是在设备第一次办理使用登记时派发的永久代码。无论所有者、使用地点、性能是否改变,同一台(套、只)设备的代码在设备使用、检验、修理、改造过程中保持其唯一性,直至设备报废。 3 结构 由设备分类码、地址码、登记日期码、排序码组成(共二十位)。 3.1 设备分类码 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按照设备的类别进行分类,见附件“设备分类编码”,如“发电用蒸汽锅炉”为1110。 3.2 地址码 用六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引用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按照设备登记机构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分类,如“北京市丰台区”为110106。 3.3 登记日期码

用六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登记日期的年、月表述,其中“年”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月”用二位阿拉伯数字,一位数的“月”前面加“0”,如登记日期为2001年2月15日,为200102。 3.4 排序码 一般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同类设备在同月内登记的顺序编排,从“0001”排到“9999”。对一个月内,同类设备的登记数超过9999的,可将头位数编为英文字母“A”,如登记时的排序达到10002,则应编排为“A002”,再超过A999,可将“A”编排为“B”,依此类推。 4 举例 某一单位于1999年5月12日到北京市丰台区锅容管特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一台热水锅炉的登记手续。5月份,该安全监察机构已经办理235台热水锅炉的登记手续,因此该台设备的代码为: 12001101061999050236(二十位) 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证号码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编制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证号码。 使用证号码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每一台(套、只)锅炉压力容器。 2 使用编制 本使用证号码由在用设备所在地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在颁发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证时编制,使用者应将此号码悬挂在锅炉房内或喷涂在锅炉压力容器的显著位置上。 3 结构 由特性码(可省略)、地址码、排序码组成。 ****** ****** **** 特性码地址码排序码 3.1 特性码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 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一、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电梯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安全技术法规、标准。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接受质监部门的现场监察,安装完毕后经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三、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四、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电梯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出厂合格证、监检证书等文件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电梯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电梯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五、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六、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八、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至少每15 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九、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十、根据本单位制定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进行演练。

医疗器械分类6840(修订编写)

类代码管理类 别 类代码名称品名举例 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6840-01.1 Ⅲ类血液分析系统血型分析仪、血液恒温照射箱 6840-01.2 Ⅱ类血液分析系统全自动涂片机、血细胞分析仪、血栓分析仪、 血凝分析仪、自动血库系统、血红蛋白测定仪、 血小板聚集仪、血糖分析仪及试纸、血流变仪、血液粘度计、红细胞变形仪、血液流变参数测 试仪、血栓弹力仪、流式细胞分析仪、血栓止 血分析系统、凝血纤溶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 用试剂(血型试剂除外)、溶血剂、稀悉液、体外凝血诊断试剂、脂类检测试剂盒(甘油三脂 检测试剂盒、总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高密度脂 蛋白胆固醇检测试剂盒、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检测试剂盒、脂蛋白检测试剂盒、载脂蛋白检 测试剂盒)、无机离子类检测试剂盒(氯检测试 剂盒、钙检测试剂盒、磷检测试剂盒、镁检测 试剂盒等)、糖类检测试剂盒(葡萄糖检测试剂盒、果糖胺检测试剂盒等)、总胆红素检测试剂盒、直接胆红素检测试剂盒、尿酸检测试剂 盒、尿素氮检测试剂盒、肌酐检测试剂盒、淀 粉酶检测试剂盒、总蛋白检测试剂盒、白蛋白 检测试剂盒、前白蛋白检测试剂盒、血糖分析 仪用试纸、血浆融化仪、血糖试纸 6840-02 Ⅱ类生化分析系统生化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生化分析仪用试剂、冰点渗透压仪、肌酸激酶检测试剂盒、肌 酸激酶同工酶检测试剂盒、乳酸脱氢酶检测试 剂盒、a-羟丁酸检测试剂盒、人体酸碱仪、生 化分析仪配套用试剂(异柠檬酸脱氢酶试剂盒、谷氨酸脱氧酶试剂盒、胆碱酯酶试剂盒、亮氨 酸氨基肽酶试剂盒、碱性氢酶酸试剂盒、丙氨 酸氨基转移酶试剂盒、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试剂盒、谷氨酰基转移酶试剂盒、碱性磷酸酶 试剂盒、胆固醇试剂盒、甘油三脂试剂盒、葡 萄糖氧化酶试剂盒) 6840-03.1 III类免疫分析系统免疫分析仪 6840-03.2 Ⅱ类免疫分析系统酶免仪、半自动酶标仪、荧光显微检测系统、特定蛋白分析仪、化学发光测定仪、荧光免疫分析仪、胃癌检测仪(不含光敏剂)、宫颈癌筛选试剂盒(5%醋酸)

国家最新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2020

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 ----阿山 一、编号方法依据来源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 S G21 – 2016附件D,以及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1015号)。。 二、编号的基本方法 设备代码为设备的代号,必须具有唯一性,由设备基本代码、制造单位代号、制造单位代号、制造年份、制造顺序号组成,中间不空格。 三、编号的含义 1.设备基本代码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品种的代码(4位阿拉伯数字)编写。如第二类压力容器为“2150”。 2.制造单位代号 由制造许可审批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域代码(2位阿拉伯数字)和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编号中的单位顺序号(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黑龙江某一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由原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审批,其制造许可证编号为

“TS2210890-2015”,其中国家质检总局行政区域代码用10表示,单位顺序号为890,则制造单位代号为“10890”;如由原黑龙江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审批,其制造许可证编号为“TS2223010-2015”,其中黑龙江行政区域代码用23表示,单位顺序号为10,则制造单位代码代号为“23010”。 3.制造年份 产品制造的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如2015年制造的则为“2015”。 4.制造顺序号 制造单位自行编排的产品顺序号(5位阿拉伯数字)。如2015年制造的某一品种的压力容器的产品制造顺序号为98,则编为“00098”。 如果制造顺序号超过99999,可用拼音字母代替。如制造产品的某一品种的压力容器的产品制造顺序号为100000或者110000,则制造顺序号为A0000或B0000,依此类推。 以下附件为质检总局2014年114号公告内容,《目录》自2014年10月30日施行 特种设备目录

医院医疗设备的分类与编号

医院医疗设备的分类与编号 为了更好地掌握医院设备概况,编制设备计划,分门别类作好科学管理,有必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医疗设备分类法。目前较提倡的分类法有三大类,即诊断设备类、治疗设备类及辅助设备类。 (一)诊断设备类 可分为八类,即X射线诊断设备、超声诊断设备、功能检查设备、内窥镜检查设备、核医学设备、实验诊断设备及病理诊断装备。 1、X射线诊断设备此类设备包括从5mA到1500mA的各型专用的X线诊断机。 2、超声诊断设备目前常用的超声诊断设备为四种类型,即A型、B型、M型及超声多普勒检测仪。 3、功能检查设备主要分为生物电放大记录仪器及非生物量检测放大记录仪器两种。前者直接通过电极与生物体接触,如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肌电图机等;后者通过传感器的作用,如血压、血流、体温、脉搏、心音、呼吸、脉象等检测仪器在此基础上发展了多导生理记录仪、动态心电图机等。此外,呼吸功能测定仪、新陈代谢测定仪,测听仪等也都归入此类。

4、内窥镜检查设备主要包括光学纤维鼻咽镜、上颌窦镜、食道镜、支气管镜、纵膈镜、胃镜、十二指肠镜、胆道镜、宫腔镜、膀胱镜、结肠镜、关节镜和脑室镜等。 5、核医学设备大约可分为脏器功能、脏器显象、体液流向测定和体液定量以及体外测定体内微量物资等几个方面,主要有三种,即:(1)脏器功能测定仪器,如甲状腺功能测定仪、肾图仪、肺功能测定仪等。核素闪烁扫描机(简称扫描机)。(2)伽玛照像机和单光子发射断层扫描仪(SPECT)。 6、实验室诊断设备此类设备较多,可细分为以下三种:(1)基本设备:如天平、显微镜、离心机、电冰箱、各种恒温箱、电导仪。(2)光电分析设备:包括光电比色剂、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双光束分光光度计、荧光分析仪、火焰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和层析法分析设备。(3)自动化设备;可分为立式自动分析仪、离心式自动分析仪、连续流动式自动分析仪、免疫化学分析仪、血气分析仪、血细胞电子计数仪等六类,其特点是微量、快速、准确。 7、五官科检查设备属于眼、耳、鼻、喉科专用的诊断设备,如角膜显微镜及裂隙灯、眼压计、眼底照像机、前庭功能测定仪等。

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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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锅炉(依据《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应逐台填写《锅炉登记卡》(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并逐台提交以下资料: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2)制造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3)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4)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适用于进口锅炉); (5)安装质量证明书; (6)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有水处理要求的需要); (7)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有效期内检验报告; (8)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以上第(1)至(7)项,及第(8)项目录部分应同时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或个人所有者签字按手印)的复印件。 办理下列锅炉使用登记只需提交前条第(1)至(4)项文件: (1)水容量小于50L的蒸汽锅炉; (2)额定蒸汽压力不大于0.1Mpa的蒸汽锅炉; (3)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MW的热水锅炉。 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不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二、压力容器(依据《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使用单位应逐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并逐台提交以下资料: (1)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 (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

附件A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A1 检验核准项目分类表

序号核准项 目代码 核准项目备注 46 QJ2 起重 机械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旋臂 起重机 监督检验 注明品种 47 QD2 定期检验 48 QJ3 流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监督检验 注明品种 49 QD3 定期检验 50 QJ4 门座式起重机监督检验 51 QD4 定期检验 52 QJ5 升降机监督检验 注明品种 53 QD5 定期检验 54 QJ6 缆索起重机监督检验 55 QD6 定期检验 56 QJ7 轻小型起重设备监督检验含防爆起 重设备应 注明,未 注明时不 含 57 QD7 定期检验 58 QJ8 机械式停车设备监督检验 59 QD8 定期检验 60 NJ1 场(厂)内机动车辆场(厂)内机动车辆 监督检验含防爆机 动车辆应 注明,未 注明时不 含 61 ND1 定期检验 62 YJ1 游乐 设施A级游乐设施 监督检验 63 YD1 定期检验 64 YJ2 B、C级游乐设施监督检验 65 YD2 定期检验 66 SJ1 客运各类客运索道监督检验

者“限”予以注明。 A2 无损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 A3 理化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

附件B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B1 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 B1.1 拥有设备数量 对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申请从事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机构(以下简称自检机构),一般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首次申请自检机构核准时,其所拥有相应类别特种设备的数量至少应当达到表B-1的规定,并应得到申请人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自行检验责任范围的确认。 表B-1 所拥有特种设备的最低数量要求 设备名称 最低数量 备 注 锅炉 500台 申请人法人登记所在地所拥有 的在同一地市级行政区域内使用登记的设备数量 压力容器 1000台 压力管道 500km 起重机械 1000台 场(厂)内机动车辆 500辆 B1.2 建制 申请核准的自检机构应当是申请人组织机构中具有独立建制的常设机构,该机构应当不受来自申请人行政管理或者组织内部其他部门的压力和影响,能够独立、规范地从事定期检验工作。 B1.3 责任 申请人应当提供如下书面保证与承诺: (1)一旦获得核准,对核准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定期检验以及其他相关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关于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的规定,建立与之相关的检验管理和数据交换系统;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所需资料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须知 办理注册登记需提供下列资料(携带原件,留复印件): 1.使用单位委托书(介绍信); 2.注册登记表;(加盖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3.验收检验报告原件及结论页复印件;(含原件一式三份) 4.产品合格证、形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报告、进口设备应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含 原件一式三份) 5.使用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上岗证 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6.制造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7.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装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8.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维保许可证复印件;维修保养合同、维 保人员上岗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9.锅炉水处理设备注册登记证、水处理方法及水质化验单、水质化验人员上岗证; (一式三份) 10.大型游乐设施在安装前应提供设计文件鉴定报告;(一式三份) 11.管理组织框架图;(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承诺书》;(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3.本年度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责任告知书》(使用单位只需在本年度首次办理特种设备时提供) 注:1.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持证上岗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于一个物业公司管理的不同小区,每个小区至少应有一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2.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首次办理注册时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操作人员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报检制度;作业人员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练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电梯应有层门钥匙管理制度。 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承诺书》

特种设备合格标志编号与张挂规则

附录6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客 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编号与张挂规则 一、本规则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有关证书的编号(包括其结构和表示形式)与张挂规则。 二、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限,按照设备的不同种类,分别满足《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的具体规定;国家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机构核发的《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与《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的格式见附录5、7。 三、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必须按照下列位置要求,通过粘贴、张挂、铆钉等方式进行固定: 1.电梯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固定在轿厢内醒目的位置上(一般应在操作板上方); 2.起重机械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固定在设备本体醒目的位置上; 3.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固定在驾驶室前风挡玻璃上或驾驶员正面易于看到的醒目位置上; 4.客运索道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固定在客运索道下站进站口乘客必经路段周边,乘客易于看到的明显位置上,《客运

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应张贴在客运索道下站营业室或控制室内; 5.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固定在该设备(设施)的游客进口处易于看到的醒目位置上。 四、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设备编号及《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编号分为四部分:设备分类编码、地址码、日期码和排序码,从左至右依次排列,每部分中间用短线隔开。如下图所示: 每部分编码规则如下: (一)设备分类编码: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编码如下: 1.电梯 乘客电梯(含液压乘客电梯)3010 客货电梯(含液压客货电梯)3011 病床电梯(含液压病床电梯)3012 载货电梯(含液压载货电梯)3013 自动扶梯3020 自动人行道3021 其它电梯3030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令),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详见附录1)的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等单位必须执行本规则。b5E2RGbCAP 第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机 构(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照13号令和本规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的安全监察。p1EanqFDPw 第四条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等监督检 验工作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和授权。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监督检验机构,必须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格认可和授权。DXDiTa9E3d 第五条本规则部分用语的定义: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

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特1 / 12 种设备产权所有者委托,具有一年以上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RTCrpUDGiT ?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 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5PCzVD7HxA ?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 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jLBHrnAILg 第六条使用单位新增并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 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使用单位必须持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下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备案时,使用单位需持以下资料:xHAQX74J0X 一、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必要时); 二、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的施工项目合同; 三、项目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 四、项目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五、配套土建基础的技术图样等资料(仅限客运索道与存在配套土建基础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必须提供); 2 / 12 六、改造项目或者安装客运索道及附录2所列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项目,必须提供由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设计审查报告;

特种设备许可证编号方法

特种设备许可证编号方法. 号〕51质检锅函〔2003 特种设备许可证件编号办法 一、基本格式×××-×××××××××× 有效期年份

顺序号 地区代码 设备代号 证书项目代号 共14位,包括“-”。 二、代号含义 (一) 证书项目代号 由四个字母表示 ) 设备代号二( 由一个数字表示

0 注:因检验检测人员没有设备代号:故在此为地区代码 (三) 由两位数字表示,含义是审批机构所在省级地区的行政区 划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GB/T2260-1999省级地区行 政区划代码采用。国家总局颁发的许可证1) (见附录区划代码》中规定的代码的前两位 00表示。表示、境外用编号中 的地区代码,境内用10 ) 顺序号(四按审批机构地区所审批的该设备种类的顺序编号。由三位数字表示。,则表示为, 则用字母与数字混合表示。如顺序号为1020如果超过999 。A20 三、举例如: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的锅炉制造许可,辽宁省地区锅年。98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炉制 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2007 -则表示为:TS2121980如: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北京,许可证有效期市地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200 2007年。至2007 -则表示为:TS2711200如: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的压力容 器境内设计许可,总局压力容器 2006,许可证有效期至年。

设计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7002006 -TS1210700则表示为:如: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的境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总局境外压力年。,许可证有效期至容器制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6992006- 3 - 则表示为:TS2200699-2006 如:经江苏省审批的锅炉封头部件制造许可,江苏省锅炉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审批的总顺序号为100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F132A00-2007 四、气瓶和型式试验的许可证编号 (一)气瓶制造许可证的编号表示方法 目前,有些气瓶制造单位在生产线上自动将其许可证编号打在瓶体上,如果因机器的限制,只能采用六位数的,则可按下述方法简化表示: 前面证书项目代号和设备代号简化为T,中间两位数字表示地区代码,后面用三位数表示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顺序号。如:由江苏省审批的气瓶制造厂,其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审批的顺序号为12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2232120-2007 如采用六位数表示(只适用气瓶): 则可简化为:T32120-2007

特种设备目录(代码)

特种设备目录 代码种类类别品种1000锅炉 1100承压蒸汽锅炉 1110电站锅炉 1120工业锅炉 1130生活锅炉 1200承压热水锅炉 有机热载体锅 1300 炉 1310有机热载体气相炉1320有机热载体液相炉B100锅炉部件 B210封头 B110锅筒 B120集箱 B130锅炉过热器 B140锅炉再热器 B150锅炉省煤器 B160锅炉膜式水冷壁C100锅炉材料

C110锅炉用钢板 C120锅炉用钢管 C130特种设备用焊接材料2000压力容器 固定式压力容 2100 器 2110超高压容器 2120高压容器 2130第三类中压容器2140第三类低压容器2150第二类中压容器2160第二类低压容器2170第一类压力容器 移动式压力容 2200 器 2210铁路罐车 2220汽车罐车 2230长管拖车 代码种类类别品种2240罐式集装箱 2300气瓶

2310无缝气瓶 2320焊接气瓶 2330液化石油气钢瓶2340溶解乙炔气瓶2350车用气瓶 2360低温绝热气瓶2370缠绕气瓶 2380非重复充装气瓶23T0特种气瓶 2400氧舱 2410医用氧舱 2420高气压舱 2430再压舱 2440高海拔试验舱2450潜水钟 B200压力容器部件 B210封头 C200压力容器材料 C210压力容器用钢板C230气瓶用钢板 C240气瓶用钢管

8000压力管道 长输(油气)管 8100 道 8110输油管道 8120输气管道 8200公用管道 8210燃气管道 8220热力管道 8300工业管道 8310工艺管道 8320动力管道 8330制冷管道 压力管道元 7000 件 7100压力管道管子 7110无缝钢管 7120焊接钢管 代码种类类别品种7130有色金属管 7140铸铁管 71F0非金属材料管

特种设备许可证编号方法

质检锅函〔2003〕51号 特种设备许可证件编号办法 一、基本格式 ×××××××××-×××× 有效期年份 顺序号 地区代码 设备代号 证书项目代号共14位,包括“-”。 二、代号含义 (一) 证书项目代号 (二) 设备代号

注:因检验检测人员没有设备代号:故在此为0 (三) 地区代码 由两位数字表示,含义是审批机构所在省级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 省级地区行政区划代码采用GB/T226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中规定的代码的前两位 (见附录1)。国家总局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中的地区代码,境内用10表示、境外用00表示。 (四) 顺序号 由三位数字表示。按审批机构地区所审批的该设备种类的顺序编号。如果超过999,则用字母与数字混合表示。如顺序号为1020,则表示为A20。 三、举例 如: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的锅炉制造许可,辽宁省地区锅炉制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98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2121980-2007 如: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北京市地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20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2711200-2007 如: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的压力容器境内设计许可,总局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70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6年。 则表示为:TS1210700-2006 如: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的境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总局境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699,许可证有效期至2006年。

则表示为:TS2200699-2006 如:经江苏省审批的锅炉封头部件制造许可,江苏省锅炉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审批的总顺序号为100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F132A00-2007 四、气瓶和型式试验的许可证编号 (一)气瓶制造许可证的编号表示方法 目前,有些气瓶制造单位在生产线上自动将其许可证编号打在瓶体上,如果因机器的限制,只能采用六位数的,则可按下述方法简化表示:前面证书项目代号和设备代号简化为T,中间两位数字表示地区代码,后面用三位数表示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顺序号。 如:由江苏省审批的气瓶制造厂,其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审批的顺序号为12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2232120-2007 如采用六位数表示(只适用气瓶): 则可简化为:T32120-2007 在气瓶本体上打编号时,后面的有效期(-2007)可以不打,但书面的有关证件,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应当标注有效期。 气瓶采用六位数表示许可证编号时,气瓶制造单位应当在申请时说明,以便颁发许可证时按简化方法编号。 (二)型式试验许可备案表的编号表示方法 特种设备或者相关附件,只采用型式试验,并以备案方式取得许可(不颁发制造许可证)的,其备案表的编号,按许可证的编号方法编排,只是将有效期改为备案年份,在备案年份后加“B”,以表示该许可采用型式试验备案的方式。 如:由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审批的境内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按批准的起重机械制造单位顺序号为280。 则表示为:TS2410280-2003B 如:由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审批的境内起重机械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按批准的起重机械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制造单位顺序号为1992。 则表示为:TSF410J92-2003B 附录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需要提供材料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需要提供材料 一、压力容器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与《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 R5002-2013 (一)《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特种设备的开工告知手续 (二)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 (三)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四)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需要监督检验的) (五)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资料 (六)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验收资料 (七)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行驶证 (八)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1.相关人员的职责;2.安全操作规程;3.日常检查制度;4. 维保制度;5.定期报检制度; 6.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7.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8.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九)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号码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或者人员的证件原件; 使用单位为乘组或者承包方时,应当提供与产权所有者签订的明确安全责任的租赁或者承包合同。 二、锅炉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与《锅炉使用管理规则》TSG G5004-2014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其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有关文件: (一)《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特种设备的开工告知手续(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四)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附件4); (五)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六)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1.相关人员的职责;2.安全操作规程;3. 日常检查制度;4.维修保养制度;5.定期报检制度;6.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7.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8.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七)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锅炉) (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号码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或者人员的证件原件; (九)锅炉能效测试报告。 办理下列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只需提交前条第(一)、(二)项文件: 1.水容量小于50L的蒸汽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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