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商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商场是一种较为特殊的物业类型,对其进行管理也是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领域之一。商场物业服务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场物业服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商场物业服务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商铺;

座落位置:临沂经济开发区327国道与205国道交汇处

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维护全体业主公共利益,制止违反《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营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停车车位维护费等相关费用;

7、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8、每一年向乙方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私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在不影响业主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物业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所得收入优先补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不足,节余部分补充公共维修资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临时管理规约》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管理规定;

4、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应交纳的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和甲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遵守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教育、指导所属物业的承租人、使用人、亲友访客遵守本物业管理制度,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权益;

10、进入小区的各种车辆均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

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等设施设备。

三、环境卫生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2、公共环境的消杀;

3、生活垃圾清运;

四、绿化养护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日常浇水、修剪、施肥、杀虫、补苗。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提供小区停车秩序管理服务;

(2)保持小区安静;

(3)制止在非停车场地停放车辆。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2、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3、违章不听者,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消防管理

(1)消防宣传;

(2)做好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灭火;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乱涂乱画现象;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共用部位无破损,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定期维护保养;

3、专人维护保养;

三、环境卫生

1、环境整洁、无污染;

2、生活垃圾定期清理;

四、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道路畅通有序;

2、车辆停放整齐;

五、安全防范

1、突发事故的紧急预案;

2、主口实行24小时值守,区内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六、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

对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损毁的进行修理。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修以上维修和更新的费用。

一、乙方交费时间:以开发商发出的入住通知书规定交房之日起计收;

二、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

商业物业:按每月每平方米4元收取,

三、不因乙方物业空置原因改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四、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五、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已包含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能耗费,但不包括公共照明等费用。

七、甲方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维修期外龙头、检查线路、维修暖气漏水等。

八、乙方交纳费用周期为每年年初预交一次。

九、其他费用:

露天车位使用费:每辆每月元

装修保证金:

装修垃圾清运费(均建筑面积):

公摊水、电费:

第五条物业维修基金使用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维修资金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第六条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本物业区域内的广告牌的设置3甲方统一管理;

二、广告牌收益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资金亏损,如有盈余用于补充公共维修资金;

三、禁止任何人在物业区域内设置广告牌获取私人利益;

四、店面广告牌按物业公司统一标准安装,不得擅自安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或滞纳金,有权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滞纳金(不得超过千分之五)。

第八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漏电、

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协议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物业服务合同范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络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通讯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承租商铺基本情况:

坐落位臵:区层号;

租赁面积:平方米

类型:商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分别作为易九国际(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的物业管理人和本物业商铺使用人,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物业管理服务:

1、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及质保期后的日常维护、保养。

2、本物业公用区域的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等服务。

3、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4、本物业区域内其他双方协商的有偿服务。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并在质保期过后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清扫;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与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但不承担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的人身损害及其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

3、甲方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协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自查、自救工作,制止和纠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消防、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如制止无效,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上述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及时处理投诉;

5、甲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并书面(包括以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

6、甲方应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甲方应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约定或协商确定的费用,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特约服务;

8、甲方接受本物业发展商委托对其保留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建筑部位及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体广告位、经营性停车场、内外广场、楼顶等)进行经营管理,并收取相关费用;

9、甲方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包括《装修守则》,《租户管理手册》,《消防责任书》,统一经营管理守则,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消防管理等相关制度)及本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

10、甲方对本物业实施统一的商业经营管理,包括:统一招商和调整布局、统一组织开业仪式、统一商铺装修管理、统一宣传推广和营销活动、统一日常营运管理、统一收取并管理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等;

11、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它服务费用;

13、如乙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佳被顾客投诉,经双方调查后情况属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该工作人员。如乙方因服务态度和商品质量问题被顾客在一个月内投诉达到3次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停业期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其他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及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接受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乙方应承担在本物业投资和商业经营的全部风险;

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它服务费用或代收代缴费用;

5、乙方装饰装修所承租商铺时,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装饰装修管理等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规定;

6、乙方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损害本物业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和消防分隔等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乙方应服从本物业统一营业时间安排;

8、乙方应遵守本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时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对其使用区域内的灭火器等消防安防器具、设施进行维护,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检测,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

9、乙方应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本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

备或邻近物业维修,或遇其他紧急情况,乙方应同意甲方人员或公用事业单位人员出入本物业。

1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任何物件(包括标牌广告牌等)安装、张挂在外墙和公共部位的墙壁上,不得利用物业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存放在本物业内;在铺内设立仓库、办公室需要按照消防要求安装烟感、喷淋、防爆灯,商铺内货架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为非木质货架;

11、乙方应依据本协议之约定,接受甲方的统一招商规划与经营管理,缴纳统一的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及与其他费用,并执行统一开业、营业、促销等经营管理方面之规定;

12、乙方应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13、乙方如需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约定转租所承租商铺,则在签署物业转租的书面协议前三十日内应书面通知甲方,且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确保次承租人在进入租赁区域前与甲方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否则乙方应继续承担本协议项下责任。乙方为次承租人履行物业管理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4、乙方应负责赔偿其营业员、顾客等违反本物业各项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负责教育、监管其成员、代理人、雇员或其他使用者遵守服从本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于上述人员在本

物业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行为,除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外,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5、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时间、路线、方式运输货物。

16、乙方营业产生的垃圾必须袋装,干湿分开。乙方经营范围内为餐饮,所产生的餐饮垃圾,乙方应自行收集并清运出易九国际,若由甲方统一清运,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收取费用(费用以甲方公布的为准)。乙方所有因对物业进行装修所产生的建筑

1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物业承租商铺范围以外的地方,从事任何经营和推广活动;

18、乙方应保证其易九国际店内人员至少有1人参加过由消防主管部门举办的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执证上岗。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一)物业管理费

1、乙方按承租商铺的租赁面积缴纳物业管理费采用预付形式(按季度缴纳),合同签订2日内支付叁个月物管费用,物业管理费为¥10.00元/平米/月,即每月人民币¥元,一个季度为人民币¥元(大写) 整;

2、甲方有权根据该商铺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乙方清楚并同意其后每个日历年的物业管理费,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的根据本合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准(如无通知,则按上一个日历年标准执行),乙方须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3、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了以下费用: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小修)费用;

(3)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险、公共责任险费用

(9)相关税费及物业管理公司合理利润;

4、物业管理费计收时间为乙方计租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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