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采购需求,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采购需求,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采购需求,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为马鞍山郑蒲港新区临港现代物流产业园策划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郑蒲港新区临港现代物流战略发展顶层设计(2017-2030)编制

在经济全球化、“互联网+高效物流”及“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高起点加快新高速公路、港口集疏运能力建设,推进物流业结构调整与创新,进一步完善高效、集约、低碳的现代物流体系,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物流中心城区。对郑蒲港新区现代物流发展进行战略顶层设计,突出重大战略性举措的研究,科学论证战略性项目、战略性工程和战略性政策、物流发展体制机制等,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为加快现代物流基地建设,构建国际化现代物流产业体系,项目要求做到:

1、编制《郑蒲港新区临港现代物流战略发展顶层设计(2017-2030)》;

2、以开放的视野对接先进标准,策划大通道、大平台、大物流建设,抢占物流产业和物流技术的制高点,变郑蒲港新区位优势为物流优势,进而变为发展优势;

3、与区域、市域、县域产业特色融合;

4、编制顶层设计要接地气,有可操作性。

?郑蒲港新区现代物流总部基地策划方案编制

1、策划方案任务(即方案编制须包含的内容):

(1)策划背景、目的和意义、范围、期限、依据等内容;

(2)发展的优势与劣势;

(3)物流总部基地发展预测分析;

(4)策划思路与定位;

(5)功能性布局。要包涵企业总部、撮合交易、零担快运、智能仓储、快件

分拣配送、展示展销、综合配套服务等内容;

(6)保障措施;

(7)其它编制策划方案应有的内容。

2、根据郑蒲港新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建设郑蒲港新区现代物流总部基地。项目要求做到:

(1)逐步形成服务全市、辐射全省乃至周边地区的高端产业集聚、带动能力强的综合性现代物流枢纽。

(2)总部基地高起点定位、高层次谋划、高标准建设,充分体现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理念。

(4)方案的编制要体现国际化、前瞻性,同时具有可操作性,确保策划方案有效落地实施。

?郑蒲港新区物流产业招商推广方案编制

1、招商推广方案任务(即方案编制须包含的内容):

(1)根据定位确定招商原则、目标及总体招商策略;

(2)招商对象选择;

(3)招商团队建立;

(4)招商定价及优惠策略;

(5)招商推广思路及策略;

(6)招商推广计划建议;

(7)其它编制招商推广方案应有的内容。

2、编制要求:

需结合郑蒲港新区临港现代物流战略发展顶层设计(2017-2030)、郑蒲港新区现代物流总部基地策划方案内容进行统筹编制。

(二)其他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完成郑蒲港新区临港现代物流战略发展顶层设计、郑蒲港新区临港物流总部基地策划方案和郑蒲港新区物流产业招商推广方案内容,其中提供完成稿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征求各部门意

政府采购方式操作流程图六竞争性磋商操作流程图

六、竞争性磋商操作流程图 1 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 采购人 采购项目 签订委托协议 接受委托 自行组织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制定磋商文件 磋商 编制并提交 响应文件 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合同履约及验收 确定成交供应商 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申请支付资金 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财政部 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 成立磋商小组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在财政部门专家库抽取专家 磋商文件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经磋商小组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由高到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能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件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10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招标有五种基本的形式

招标有五种基本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BOT项目招标。一、公开招标(OpenTendering),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邀请招标。现行法律下有两种意义的邀请招标:在招标投标中的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在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是指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经过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作为正式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两种邀请招标存在一定的差异。可以用于邀请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政府采购六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况及对比

政府采购六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况及对比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方式有: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竞争性磋商。 这些采购方式有何区别?转换又有何要求? (一)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 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按照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优点 有利于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最充分地展示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标原则,防止和克服垄断;能有效地促使承包商在增强竞争实力修炼内功,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造价,求得节约和效率,创造最合理的利益回报;有利于防范招标投标活动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的舞弊现象。 参加竞争的投标人越多,每个参加者中标的机率将越小,白白损失投标费用的风险也越大;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招标文件的工作量比较大,耗费的时间长,招标费用支出也比较多。应该肯定,公开招标的优点是主要的,缺点则是次要的,因而在实践中,大力提倡公开招标,使公开招标迅速成为建设工程招标的主要方式,是符合工程交易发展潮流的。

(二)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特点 (1)邀请投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 (2)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有限。 (三)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特点 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38页)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5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 (7) 第三章供应商、产品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2 1 5 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 第五章价格构成和报价要求 ············································· 15 1 第六章:磋商程序?5 16 第七章评审程序、方法、标准和成交、评审纪律? 19 第八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第九章质疑投诉 (20) 2 第十章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1 第十一章合同草案条款 (34) 42 第十二章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须知表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采购人,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教学家具项目进行采购,欢迎贵单位前来参与采购。 一、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征集来源: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取邀请两家考察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的方式进行。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招标项目名称: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自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17:00。 报名方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在报名,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有效报名资格确定 1.通过报名成功。 2.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3.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编号和分包编号与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供应商名称、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可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11:00(北京时间)。 七、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八、响应性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性文件。

竞争性谈判和磋商(区别)

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不同 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这两种采购方式,因两者在操作流程上比较相似,都是发布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在供应商递交首次密封报价后,由谈判专家小组/磋商专家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若干轮谈判,确定最终的技术要求及报价等条件,并形成成交 供应商,很容易将二者混淆。 1、关于立法层次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之一,《政府采购法》规定了竞争性 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和基本程序以及确定成交的原则;《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竞 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范围中的几种特殊情形作了具体规定,并对谈判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作了明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下简称“74号令”)也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和采购程序作了明确,并对谈判过程中的有关 情形作了规定。从这点来看,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不仅在法律层面有依据,在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层面也有依据。 竞争性磋商:财政部印发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以下简称“214号文”)对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适用范围、采购程序等作了规定。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种政府采购法定的采购方式,其适用依据 主要是财政部出台的几个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也不及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2、关于定义 两种采购方式的区别在于,竞争性谈判是在谈判的基础上确定成交,而竞争性磋商是在 磋商的基础上确定成交。 3、关于适用范围 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了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的四种情形:一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 是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是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 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74号令第三条对采用竞争性谈判 方式的几种情形作了明确:一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 准的货物、服务;二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 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三是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 货物、服务;四是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 采购工程。 竞争性磋商:214号文第三条规定了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几种情形: 一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是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是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 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是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小结:从这点来看,竞争性谈判方式和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适用条件在很多方面是有一 致性的。 4、关于采购方式的报批

XX公司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

XX公司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 (通用部分)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1.适用法律:本次磋商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定义: 2.1“招标人”指XX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 2.2“采购人”指梨**县民政局,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 2.3“磋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审办法》。 2.4“潜在供应商”指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5“供应商”指响应本磋商文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2.6“采购办”指梨**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采购活动监督工作。 3.报价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磋商文件: 4.1 磋商文件的构成: 通用部分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需求部分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审办法 第三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第四章附件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 5.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采购人可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5.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

最新整理xx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doc

xx采购竞争性 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xxxx 采购人:xx市xx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xxxxx工程(xxxxxx修缮)代建服务 采购类别:工程类 xxxxxx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前附表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项目有关批复文件 第五章使用单位相关要求 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前附表

xx市xx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xxxxx工程(xxxxxx修缮)代建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xxxx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xx市xx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所需采购的xxxxx工程(xxxxxx修缮)代建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SZDR20xx—GS-C-003 二、采购内容:xxxxx工程(xxxxxx修缮)代建服务(详细需求见采购文件)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壹仟壹佰圆整(¥:291100元) 五、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磋商响应单位资质等级要求:xx市市级xx投资项目代建名录库内单位; 8)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六、报名方式 1、申领CA。未在xx市市级xx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xx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xx采购(xx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xx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xx区区级xx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xx市市级xx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 证书至xxCA服务网点开通xx区区级xx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政财部文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4〕21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集中采购机构: 为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适应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磋商程序 第四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第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第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入库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供应商库进行地区和行业封锁。

广告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投标书范本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板凳镇人民政府广告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YTTH[] F-号 竞争性磋商 采购文件 中国·四川 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二○一八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审方法…………………………………………………………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板凳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板凳镇人民政府广告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TH[] F-。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板凳镇人民政府广告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共个包段。 .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板凳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板凳镇人民政府广告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215636545.html,/view/srplatform/portal/index.html)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环保洒水降尘、防尘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投标书范本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洒水降尘、防 尘服务采购 采购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政府采购编号: 经财采计【】 委托代理编号: GDHCCD[]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通知…………………………………………………………………第二章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第三章磋商办法…………………………………………………………………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章磋商通知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洒水降尘、防尘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洒水降尘、防尘服务采购。 、采购计划编号:经财采计【】/委托代理编号:GDHCCD[] ()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时间及文件售价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7215636545.html,)或《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215636545.html,/cdweb/)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下载方式:供应商须办理CA认证卡(数字认证卡)并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215636545.html,)注册后自行下载,办理CA认证卡的方法见《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或《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专栏”。其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澄清更正采用“网上澄清更正”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更正将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215636545.html,)或《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215636545.html,)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关注网上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本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种采购方式比较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与其他采购方式不是并行的关系。 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二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非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号文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库〔2014〕214号)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0日】【来源:财务司】【字号:大中小】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集中采购机构: 为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适应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磋商程序 第四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流程.doc

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流程 序号步骤实施要求所需材料 1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是载明项目内容和要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编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求,向供应商告知磋商程序、评审办法以及 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用印申请 有关要求的书面文件。 2 发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自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发售结束不得少于 5 个 磋商公告工作日。 磋商采购文件需要收费的,售价应当按照弥 3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售记录表文件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作为确定磋 商文件售价依据。 4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售记录表2%。 5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1、专家抽取表 成立磋商小组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 2、采购评审内部专家委派申请表 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

6评审专家签到 7投标供应商签到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8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 日。 宣布有关纪律和磋商、评审工作程序,宣读召开磋商会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开启供应商提交的响应 文件等。 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宣布磋商及评审工作纪10召开磋商小组预备会 律,安排磋商及评审工作。 在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首先要对供应商提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响应 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12供应商澄清或说明响应文件 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评审会议签到表 投标人签到表 1、递交响应文件响应人名单表 2、响应文件密封符合性确认表 1、开标投影 2、主持词 3、开标一览表 评审承诺书 1、资格审核表 2、符合性审核表 3、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法五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法五种采购方 式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发布日期:2009-10-12 《政府采购法》第26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适用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国务院——中央预算:国务院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200万元以上的工程。 地方政府——地方预算 其他程序:见《政府采购法》。 (2)邀请招标:法律规定限于货物和服务,随机邀请3家以上。

1)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具备下列两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邀请招标的程序。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采购人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后续程序与公开招标的程序相同。 (3)竞争性谈判: 是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具备下列四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磋商程序 第四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第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第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入库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供应商库进行地区和行业封锁。 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第七条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法;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三)采购项目的预算;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政府采购几种采购方式对比

询价采购方式 本法第三十二条对询价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作出了规定,即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立法目的 询价采购方式,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货比三家,这是一种相对简单而又快速的采购方式。询价就是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有以下两个明显特征:一是邀请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应至少有三家;二是只允许供应商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这种方法,适用于采购现成的而并非按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规格特别制造或提供的标准化货物,货源丰富且价格变化弹性不大的采购项目。 在实践中,政府采购业务很多是通过询价采购方式,但对询价采购操作却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做法,通常是将一些可以招标或者规格标准不统一的货物也实行询价采购方式,这里有制度规定不完善的地方,也有钻政策空子搞种种舞弊行为的现象。所以,必须要严格加以规范。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规定的含义主要是,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当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该条适用情形与其他采购方式适用情形不尽一致,本条所提的适用情形原则上应该一并考虑,并且适用于询价的产品,主要是指复印纸、饭店服务等类似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立法目的 明确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它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该采购方式的最主要特点是没有竞争性。 正是由于单一来源采购具有直接采购、没有竞争的特点,使单一来源采购只同唯一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也就是说,采购活动处于一对一的状态,且采购人处于主动地位。因此,在交易过程中,更容易滋生各种不规范行为和腐败行为。所以,有必要从法律上对这种采购方式的使用规定严格的适用条件。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条规定了三种情形,只要符合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1.采购的项目只有唯一的制造商和产品提供者。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正常因素或非归因于采购人)不能或来不及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第三种情形是指,就采购合同而言,在原供应商替换或扩充货物或者服务的情况下,更换供应商会造成不兼容或不一致的困难,不能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 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磋商程序 第四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第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2 . . 第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 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

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

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竞争性磋商的对比一、发布时间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的第三章竞争性谈判、第四章单一来源采购、第五章询价 2、 二、概念 1、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百度)。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 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 第二条)。 2、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为了保证一致或配套服务从原供应商添购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情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向特 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百度)。 3、广义的询价是指获得准确的价格信息,以便在报价过程中对工程材料(设备)及时、正确的定价,从而保证准确控制投资额、节省投资、降低成本。询查材料设备价格的 方法有:造价信息(地区刊物)、电话询价、上网查询、市场调查、厂家报价、造价 通等。询价时应该能尽可能多的提供预购的产品信息,数量等 4、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 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三、适用条件 1、竞争性谈判: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2、单一来源采购: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为了保证一致 或配套服务从原供应商添购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情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向特 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通常是所购产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艺术品、秘密咨询、属原形态或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后续扩充等特殊的采购 3、询价: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4、竞争性磋商: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 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响应文件时间或公示期 1、竞争性谈判: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2、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格式规范(2020年版)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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