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学位研究生

联合培养学位研究生
联合培养学位研究生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联合培养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简况表兼职指导教师

所在单位

兼职指导教师

姓名职称或

岗位、职务

学科专业

或类别领域

研究方向

联合培养

研究生姓名

学位级别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年月日

注意事项

(一)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或某些合作项目的需要,可以有针对性地聘请校外具有相当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担任我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兼职导师),联合培养或协助指导我校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一个聘期为三年,在聘期内,如又继续指导新一级硕士研究生,则聘期自动延长。

(二)受聘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是企事业单位科技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崇高荣誉。

(三)兼职导师必须具有正高、副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政治思想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

(四)首次向我校申请兼职导师资格的申请者,由校内合作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和被聘人填写《联合培养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简况表》,并经被聘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同意后,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院分管院长和校学位办公室审批后,学校颁发聘书。

(五)兼职导师不参与我校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但可以结合所在单位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等课题的需要,指导我校研究生在其单位从事相关研究工作,参与指导研究生撰写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在联合培养研究生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中享有署名权,并可以参加研究生的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等工作。

(六)联合指导研究生的成果,如属非国家秘密或商业机密的,可用于研究生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的撰写;如涉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双方单位应另行签署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七)本表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双面打印,复印件二份),原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复印件分别留存所在学院和受聘人。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 甲方: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乙方: 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在研究生教育领域的合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探索研究生教育的新机制和新模式。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内容达成一致共识,并作为合作实施要约。 一、联合培养研究生注册于甲方,由甲乙双方联合培养。甲乙双方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暂行办法》对研究生进行管理,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二、甲方按照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件聘请乙方推荐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与甲方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共同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研究工作。 三、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委托,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联合指导硕士研究生。 四、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计划中所列课程的学习原则上在甲方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在乙方完成;乙方为其指定指导教师并配备相应科研条件。 五、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应符合甲方的有关规定,同时也应符合乙方的有关规定,或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执行。 六、在联合培养期间,若联合培养研究生所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单位为郑州大学,则甲方导师为通讯作者。联合培养研究生在按照甲方毕业最低要求发表足

够论文篇数后,后续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的署名单位,由双方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协商,相关费用由第一署名单位提供。 七、联合培养研究生论文中的内容或涉及的技术、方法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约,研究生不得擅自转让和独家发表或公布该论文。 八、论文选题、中期考核、预答辩及最后答辩在甲方进行,甲方负责相关费用。 九、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完成时,应在论文的适当位置明确注明其在乙方联合培养期间的导师姓名。论文答辩时,应邀请乙方导师参加。 十、联合培养研究生在乙方开展学位论文工作期间,由乙方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联合培养期间的住宿,乙方导师根据该生实际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十一、联合培养研究生在乙方联合培养期间,仍享有甲方提供给在校学生的各项权益和待遇。 十二、在乙方学习期间,由乙方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包括临时党组织关系等)工作。 十三、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明显不适于相关科研工作的联合培养研究生,乙方有权将该学生退回甲方。 十四、附则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欲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书面说明材料,对方在收到解除协议的书面说明材料后一个月内未作表示的,视为默认,本协议即告终止。

定向培养协议书.doc

定向培养协议书 第一篇:定向培养协议书 宁夏医科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公章(甲方)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协议书 (乙方)定向培养的(丙方)为2014 年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2014年 9月至 2014年7月)。依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经三方协议,签定本协议书。 一、甲方按招生规定负责录取丙方,并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做好硕士研究生培 养。 二、定向培养期间,甲方负责丙方的培养、管理、毕业(答辩、学位授予) 和奖惩工作。如丙方因违反校规或其它原因不能毕业或未授予学位,责任由丙方承担。丙方毕业后,由乙方安排其工作。 三、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只带党团组织关系。其在校学习期 间工资关系、人事、户口、档案均在乙方,工资、福利待遇、副食补贴、困难补助费、书籍费、医疗费、来往交通费均由乙方按规定解决。四、丙方毕业时甲方直接将丙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团组织关系转交乙 方。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为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五、此协议在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六、甲、乙、丙三方自愿遵守本协议。

乙方人事部门(乙方)负责人签字年定向培养研究生(丙方)签字:年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注:乙方人事部门详细地址及联系人: 公章月月日 日 第二篇:科元定向培养协议书 定向培养协议书 甲方:浙江宁波科元塑胶有限公司乙方: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为了加强校企人才培养的深度合作,在校企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中,本着“互相合作、互利互惠、共育人才、实现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向培养方式 以联合办学模式为主,通过与合作学校联合开办定向班,实行工学结合的“订单式”定向培养基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为培养模式。 一)办学形式 根据甲方的人才需求乙方为甲方开设定向培养班。乙方负责完成学生理论教学及专业基础训练,甲方负责安排学生生产性顶岗实习,所有理论课程与实践教学内容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二)招生管理 由乙方负责招生,生源学生为应届高中毕业生(理科)。学生体检程序及体质要求按大中专院校规定的录取办法执行,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收费标准招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所有培训费用由学生承担并由乙方收取。

联合培养协议书范文

联合培养协议书范文 甲方: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所/中心 乙方: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促进研究所与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学术交流,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联合培养学校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由甲方导师研究员和乙方导师教授共同培养指导。 (二)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在乙方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自年月至年 (三)乙方提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学金、生活补助、医疗保障、交通及住宿等费用,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年均1200元的管理费。甲方导师负责提供该生完成论文工作必要的研究条件,考虑到上海地方物价因素,可酌情给予部分生活补助。 (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经费及学位论文题目,由甲、乙双方导师协商确定。学位论文发表时,联合培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甲方的所/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乙方为第二署名单位;甲方导师为责任作者,作者顺序由双方导师协商而定;在联合培养期间获得的成果或专利所有权,均属甲方。 (五)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籍属于乙方,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及毕业分配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六)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院所各项规章制度,如因违反操作规定而造成事故,须追究本人责任。视事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罚。 (七)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论文工作结束时,必须向甲方单位研究组移交全部原始实验记录。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生科院研究生部一份备案,生科院各所/中心研究生部一份,乙方一份,联合培养研究生一份。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随时协商后另附)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导师(签字):乙方导师(签字): 联合培养研究生(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一条总则 1.1 中国上海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以下简称乙方)经多次认真讨论,同意开展联合培养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合作。为确保合作培养项目的顺利展开,双方协商并同意签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合作培养项目协议书。 1.2 合作双方 甲方:中国上海师范大学乙方: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 法人代表:张民选法人代表:Denis PELLETIER

高校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

高校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推动对外学术交流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联合培养,是以高校名义与国内学术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联合培养单位”)签署联合培养项目协议,按照我校培养方案的要求,利用双方学术资源和学科优势,开展研究生培养。参加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培生”)须为我校在籍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第二章协议管理 第三条学校鼓励各培养单位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与校外单位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开展联合培养的单位应与我校有实质性合作基础,学科排名或学术水平不低于我校相应学科,开展联合培养的企事业单位还应具备研究生培养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联合培养项目协议应明确研究生联合培养目标和要求、校内外导师的资格和责任、研究生选拔标准和程序、研究生日常管理、研究成果的归属等内容。 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的归口管理。 校内各培养单位负责联合培养项目协议的磋商和起草。 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联合培养协议中科研内容的审核。 财务部门负责联合培养协议中财务内容的审核。 学校办公室负责项目协议的审签。 组织部门负责党员联培生组织关系的转接。

后勤保障部负责联培生宿舍的安排与调整。 任何个人和学院未经授权,不得以高校名义与校外单位签署联合培养项目协议。 第三章导师管理 第五条联培生的校外导师要求在国内外有较高的声誉和学术知名度,近5年内有高水平论文发表或主持过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校外导师必须聘任为我校兼职导师,具体程序和要求参照《高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执行。学校为受聘导师颁发聘书。 第六条联培生实行导师小组负责制,导师小组成员不超过3人,成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 第七条参加联合培养的校内外导师均须在研究生院进行导师小组成员备案。联合培养双方要为联培生确定第一导师,第一导师对联培生的培养负主要责任,导师小组其他成员协助指导。 联培生第一导师由校外导师担任的,其导师必须为博士生导师,导师小组中至少要有1名我校青年教师;联培生第一导师由校内导师担任的,其导师要具备相应层次研究生指导资格,要与联合培养单位有合作基础或合作潜力。 第四章培养过程管理 第八条联培生须由校内培养单位与联合培养单位依据学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在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要充分体现双方的学术优势。 第九条联培生的课程修读可在我校完成,也可在联合培养单位完成。联培生到联合培养单位修读培养计划内的课程,须提前将《高校研究生课程学分互换申请表》提交校内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修读。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后,由联合培养单位成绩管理部门出具成绩

大学录取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完整版

编号:TQC/K119 大学录取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学录取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 书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_____大学 乙方:_____(委托或定向单位) 丙方:_____[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 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大学(甲方)录取_____(丙方)为_____(乙方)委托(定向)培养的_____专业的_____研究生。 二、甲方的职责 1.收到乙方为丙方缴纳的全部培养费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专业学位 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办法 中地大研发〔2017〕1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和提升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与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一种突出应用性、职业化要求的研究生培养类型,其区别于侧重理论与学术研究的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有特定职业背景的高级专门人才。“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是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和目标。 第二章修业年限与学习形式 第三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为五年。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者且未达到结业要求的,将按照《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超过基本修业年限而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者不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第四条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具体授课方式及时间安排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第三章培养方式与培养方案 第五条采用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第六条培养方案是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基本教学文件,也是进行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应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充分体现“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基本改革方向。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不同,应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能力、应用能力、适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八条培养方案应包括专业(领域)简介、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与学分、课程设置及实践环节、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部分。 第九条各专业学位点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学位点实际,并

校企联合培养合作协议

大学 XX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培养XX大学XX硕士 协议书 XXXX年月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对软件工程人才培养的迫切需求,遵照教育部关于实现我国软件人才培养跨越式发展和XX大学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软件人才的指导方针,XX大学(以下简称甲方)和XX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相支持、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在XX大学合作培养XX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本合作培养纳入浙江大学的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内,办学过 程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和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 2、甲乙双方共同设立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系,并提议系主任、执行系主任和 其它相关人选共同组成系务委员会。 3、系务委员会按照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本系各专业方向的教学计划制订和专业课程教学大纲设置(浙江大学软件工程研究生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标准模版见附件); (2)负责教学计划的落实,包括各学期的课程、教师、实践、实训及实习的安排; (3)负责组织教学和实训实习过程中的教学质量评估和监控。 4、甲乙双方按照合作培养的要求和规模,共同建设本系各专业方向的研究生实训 中心,负责专业课程的实验、实践、实训任务。 5、办学地点设在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 6、在研究生培养的基础上共同协商开展对外软件技能培训和行业认证等活动。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招生政策制定和招生宣传工作,并负责各招生环节的管理和录取工作。 2、按照系务委员会的布置,负责教学计划的落实以及与乙方负责工作的协调,包 括每学期的课程、教师、实践、实训及实习等的安排。

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中央美术学院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国家计划内招生要安排一定比例定向招生”的规定。接受定向培养研究生单位(简称甲方),招收定向生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简称乙方),定向生本人(简称丙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协商从年全国统一招收研究生中确定丙方为专业研究方向定向博/硕士研究生。 二、上述定向培养名额列入乙方研究生招生计划之中,上报乙方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国家教委备案。招生工作由乙方负责,按乙方规定的录取标准录取。拟录取之前,由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由乙方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教学按乙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制为三年。学业期满,凡具备《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可申请学位,答辩通过者可授予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四、关于定向培养研究生的生活待遇,根据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文件精神。 (1)凡属用人单位(甲方)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后,其学习期间户口、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均不转入乙方,甲方负责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困难补助、医疗费及其他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2)其他被录取的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待遇与非定向研究生相同,但要求定向培养用人单位(甲方)可向定向培养研究生提供部分生活补贴(其费用为每月元)。 五、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由国家教委拨给乙方,并由乙方开支。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实习、调查等费用的标准与乙方非定向研究生相同。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定向生发生违纪行为由乙方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做出决定处理意见,通知甲方;丙方受到开除学籍处分、中途退学或其它原因被取消学籍者,由乙方做出处理意见,将委托培养生退回甲方,由甲方处理。 七、定向生(丙方)毕业后,必须回原定向单位,乙方不负责其就业推荐工作。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 九、签订此协议书的单位必须有人事权,否则无权签署。在甲方单位公章处只能盖人事单位的公章,其他部门章无效。 甲方:乙方:丙方: 负责人:招生单位公章:签字: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书

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书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 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暂行管理办法 为满足研究所科研工作需要,允许具有条件的科研团队招收部分联合培养研究生参与科研工作,为规范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联合培养研究生应聘条件 1.已经完成基础学科学习的非应届硕士、博士研究 生。 2.具有较强的学习和创造能力,有旺盛的求知欲望, 具有一定的做实验的基础。 3.能够在研究所一年持续工作6 个月以上。 4.专业应符合研究所设置的招生学科覆盖的范围。 二、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团队条件 1.团队内有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资格的导师; 2.已经争取到除团队启动资金以外的科研项目经费 支持,有明确的科研任务,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 3.对于联合培养研究生有明确的需求和工作计划安 排。 4.年度内导师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总数不能超过 当年招生计划数的2倍,即6人。 三、联合培养研究生招收流程 1.各团队提出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计划和专 业要求、拟招收联合培养学生的来源,人事教育处根

据各科研团队的需求拟定年度联合培养学生招收计划(附件1)报所务会审批。 2.人事教育处负责将联合培养研究生招收计划发布到相关的院校和科研单位,并组织接受候选人报名。 3.候选人向人事教育处提交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由人事教育处初步审核后转科研团队审核。通过审核人员参加研究所组织的面试。面试通过人员由人事教育处组织向所务会汇报,得到批准后方可接收。 四、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 1.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统一纳入研究所研究生管理体系,人事教育处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包括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发放、住宿安排、学分登记、思想教育、毕业论文开题等方面。 2.招生的科研团队明确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辅导导师、参加的科研课题,并由研究生导师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指导。 3.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申请时向所在单位办理相关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在获得联合培养研究生资格后与研究所签订协议(附件3),接受研究所的管理,执行研究所研究生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待遇 1.研究所向联合培养研究生提供生活补贴,由科研团队列支,参考标准为:硕士研究生:400-700

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通用版

协议编号:YTO-FS-PD826 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通用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丙方(委培生):_________ _________(乙方)根据_________(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培养研究生_________名。经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培养研究生姓名、专业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院(部,所):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 学制:三年 类别:_________(博士或硕士) 备注:_________ 二、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管理 1.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在校学习期间,按照乙方培养方案及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按培养计

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和必修环节的学习,成绩及德体合格,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由乙方颁发毕业证书并按乙方授予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2.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外招收的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只转临时组织(党团)关系。甲方负责发放委培生的工资,书籍费,医疗费,各种补贴等费用。 3.丙方应遵守各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因各种原因作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学籍处理时,由乙方做出决定,并将丙方的人事档案及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退回甲方。丙方休学,延期或提前毕业、报考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三、委托培养研究生经费 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及我校关于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委托培养费。委托培养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_________/年,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_________/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_________/年,法律硕士(jm)_________/年,根据以上标准,甲方付给乙方研究生培养费每生每年_________元,共_________人,三年共计_________元。甲方应于当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前将三年培养费一次性交付乙方,逾期不交按

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中北大学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 联合招收培养研究生录取协议 根据中北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招收培养研究生协议规定,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甲方),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部(乙方)和录取为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丙方),就联合招收培养研究生(简称:合培生)的录取、培养具体事宜,协议如下: 一、经过甲、乙双方共同组织的合培生招生面试(含德育考核)和体检,同意录取丙方为2013年联合招收的合培生。 攻读学位: 录取专业: 学习年限:三年(2013年9月—2016年6月) 二、丙方经过慎重考虑,自愿报考甲、乙双方联合招收的合培生。其中合培硕士生愿意服从甲、乙双方的在学管理,接受学籍为甲方,在甲方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位课程学习,在乙方进行为期两年的以开展科学研究和完成学位论文为主的联合培养教学与教育管理方式;博士合培生主要来源于硕士合培生中的优秀者,申请硕博连读,并通过甲乙双方共同组织的转博考核录取,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后,直接在乙方参加科研实习和学位论文工作。 三、丙方通过复试后,由甲方正式通知丙方,按照国家教育部招生要求,在规定时期内办妥相应的报考录取手续;甲方依据丙方办理后的报考录取手续,将丙方列入2013年招生指标正式报批录取。 四、经过甲方上报获批后,由甲方负责给丙方发放录取通知。丙方凭录取通知如期到甲方报到,办理户籍、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各类录取和入学报到手续。 丙方正式入学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采取自愿报名,甲方推荐,乙方面试或笔试的方式,选择确定其合培生资格。 一经确定的录取决定,甲、乙、丙三方须共同遵守,如有一方无故违约,须向另外两方作出书面陈述,同时向各方赔偿录取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新范本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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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新范本正式 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满足国家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大学(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_________同志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向生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甲方不承担培养费)。 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_________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03-17 23:04:51 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武大研字[2008]3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业学位是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为硕士和博士两级,各级专业学位与对应的我国现行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 第二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分为两种。毕业后同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称为学历学位教育研究生;仅取得学位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称为学位教育研究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仍按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专业学位成立相应的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组织和协调与专业学位教育有关的活动,包括审定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课程、教材和案例库的建设,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为学校制定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及有

关政策提供建议和咨询等。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处负责协调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各学院主要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优质生源的组织,课程、教材和案例库的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学位论文选题、开题、答辩以及学位授予审核等工作,同时抓好学风建设。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质量监督、培养目标管理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凡涉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单位,应严格履行职责,规范管理,做好单位之间的协调合作,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六条取得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每年4-6月到相关学院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学习资格。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各学院须于7月10日前将新生入学注册情况报研究生院,并认真做好研究生入学教育,落实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学院应将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发给每位专业学位新生。 第八条在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年10月必须在所在学院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办理注册手续。各学院应在每年10月底将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管理协议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 甲方:延安大学 乙方: 为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培养和造就高水平的科技人才,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照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件聘请乙方推荐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与甲方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共同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研究工作。 二、乙方同意并接收硕士研究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进行联合培养。 三、乙方要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严格执行培养方案、培养计划和要求,完成研究生培养工作。 四、联合培养研究生在乙方学习期间,由乙方负责管理,乙方导师负责日常工作的安排和考核,并将学习成绩和考核结果于每学期末报给甲方。 五、联合培养研究生在乙方的学习时间一般为一至两年,主要进行课程学习、科学实验、科学研究和完成学位论文。联合培养期间硕士研究生要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爱护实验仪器设备,注意实验室安全和劳动保护,避免受到意外伤害。 六、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内容要与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及科研项目相结合,原则上科研成果中专利属于乙方,发表论文为甲乙双方共同

署名,但甲方为第一署名单位,乙方为第二署名单位。特殊情况由双方导师协商解决。 七、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甲方学习期间的学费、医疗费、保险费等均按甲方有关规定交甲方,享受甲方规定的有关补助及培养费用;但其在乙方学习期间的有关费用(学费、指导费、实验费、教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由乙方或研究生本人承担。 八、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硕士研究生本人留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

山东英才学院 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规范联合培养过程,提高联合培养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规定,按照联合培养协议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主要是指学校与重点公办高校(以下统称“联合培养单位”)签订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协议,由联合培养单位在录取专业硕士研究生后,于第二学年选派专业硕士研究生到我校,由我校指导实习和做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时由联合培养单位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根据联合培养工作需要,我校可以组织承担部分理论课程的教学任务或推荐教师到联合培养单位承担理论课程教学任务。 第二章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报到注册 第三条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合培养生”)由联合培养单位负责学籍管理,我校建立联合培养

生个人信息档案。按照联合培养协议,联合培养生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到我校报到注册。 第四条联合培养生报到注册包括以下程序:(1)到研究生处报到,领取报到注册表和个人信息登记表;(2)持报到注册表到资产处办理住宿手续;(3)到总务处办理饭卡;(4)到图书馆办理借书卡;(5)持银行卡到财务处办理生活补助登记手续;(6)到研究生归还报到注册表和填写完的个人信息登记表;(7)持研究生处开具的报到通知单到二级学院(研究院所)报到。 第五条联合培养生完成联合培养过程,须办理离校手续方可返回联合培养单位。离校手续包括以下程序:(1)到研究生处递交离校申请、学习(实习)报告、学生评教表和毕业论文(设计)初稿,研究生处出具离校通知单;(2)持离校通知单分别到财务处、图书馆、总务处、资产处办理相关离校手续;(3)到研究生处归还离校通知单,领取联合培养综合评价表。 第三章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日常管理第六条联合培养生的日常管理,包括思想、纪律、生活等方面,由所在二级学院(研究院所)指派一名兼职辅导员负责。兼职辅导员每月发给津贴500元。在联合培养达到规模时,可安排专职辅导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联合培养生在我校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及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及要求 为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案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创新培养理念,确保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号)、《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号)《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学位办【】号)的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培养目标 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各学科、专业(领域)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培养总体目标的要求,结合行业专业认证标准和学院实际需要,确定更加具体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二、修业年限(学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年。 三、培养方式 实行导师(组)负责制,导师组应有来自培养单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以及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主要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三者同等重要;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必须依托行(企)业力量,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协同创新”的原则,通过基地共建、人员互通、项目合作等,在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置、课程教案设计、专业实践训练、论文写作指导等方面,构建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多元一体的合作培养模式。 四、培养计划的制定

联合培养协议书

联合培养协议书 篇一:联合培养协议书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接受外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甲方: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所/中心 乙方: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促进研究所与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学术交流,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联合培养学校年级硕士/博士研究 生,由甲方导师研究员和乙方导师教授共同培养指导。 (二)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在乙方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自年月至 年 (三)乙方提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学金、生活补助、医疗保障、交通及住宿等费用,向 甲方一次性支付年均1200元的管理费。甲方导师负责提供该生完成论文工作必要的研究条件,考虑到上海地方物价因素,可酌情给予部分生活补助。 (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经费及学位论文题目,由甲、乙双方

导师协商确定。学位论 文发表时,联合培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甲方的所/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乙方为第二署名单位;甲方导师为责任作者,作者顺序由双方导师协商而定;在联合培养期间获得的成果或专利所有权,均属甲方。 (五)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籍属于乙方,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及毕业分配 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六)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院所各项规章制度,如因违反操作规定 而造成事故,须追究本人责任。视事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罚。 (七)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论文工作结束时,必须向甲方单位研究组移交全部原始实验记录。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生科院研究生部一份备案,生科院各所/中心研究生部一份,乙方 一份,联合培养研究生一份。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随时协商后另附)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导师(签字):乙方导师(签字): 联合培养研究生(签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

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 为规范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界定 凡所外单位为主招收的,并由本所研究生导师或专家接收其来所从事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称为联合培养研究生(以下简称学生)。 二、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接收 接收学生的课题组必须属于本所重点发展的学科并有充足的研究经费;接收学生的导师必须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且为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职务;接收学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必须符合本所的研究内容,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必须纳入本所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不接收大量占用本所科研经费和实验室资源,以帮助对方单位和导师为主的联合培养研究生。 研究生联合培养必须征得对方招生单位同意,本所导师可作为第一或第二导师(应与招生单位协商明确)参与学生的培养。本所每年接受学生总数应宏观控制,每位导师招收的学生不超过2~3人,学生来所工作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三、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 1、学生必须遵守本所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工作协议”。学生的管理以导师为主,所行政办公室管理。工作结束后,应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送学生单位。 2、学生来所不转组织关系和户口迁移手续,招生单位的身份不变。学生可参加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 3、所里向每个学生发放一定的生活津贴,标准为600/人·月。本所根据住房情况和办公条件,安排学生住宿和办公场所,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学生所在项目需要,学生参加野外调查工作时,享受与本所职工相同的出差补助津贴。

4.节假日规定。学生享受同本单位职工相同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工作需要,学生需在在节假日加班时,暂不享受加班津贴待遇。 4、知识产权规定。学生在本所从事研究工作所产生的实物、专利、研究论文等知识产权属于本所。学生发表的研究论文必须有一篇是以本所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二完成单位为学生单位,必须以本所导师为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所需的费用,由我所支付。学生毕业论文发表时需得到双方单位导师的审定和同意。

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书样本

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书样本 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书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书 11、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书甲方::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乙方::联合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研究生导师_______________丁方::研究生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加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理顺研究生联合培养过程中的各种关系,使培养工作能顺利开展,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以下称甲方)与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相关各方即联合培养单位(乙方)、研究生导师(丙方)及研究生(丁方)经过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将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名额分配到乙方,经双向选择由乙方将丁方分配给丙方。 乙方和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认可协议的有关规定才能正式确定培养关系。 二、丁方入学后,第一学年在学校学习学位课程,第二学年开始进入乙方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丁方在乙方开展学位论文研究期间,享受乙方和丙方提供的有关待遇,同时按规定享受学校提供的有关待遇。

三、丁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培养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研究生守则和学籍管理规定,服从乙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四、在培养过程中,乙方、丙方和甲方共同负责对丁方进行日常事务管理和安全管理,乙方和丙方应将丁方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及时与甲方沟通。 五、丙方负责对丁方的论文选题、论文的实验研究和论文写作等进行全过程的指导,严格按照甲方及学校的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六、在与研究生培养的有关信息收集及工作总结等方面,乙方和丙方应协助甲方的工作。 七、研究成果原则上归甲、乙双方共享,具体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丁方做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等所需的费用由丙方负责。 甲方不付给乙方或丙方任何培养经费。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丁方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类别及代码

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类别及代码 代码学位类别英文名称缩写获批 年份 人才培养目标对应的职业类型 0251 金融硕士Master of Finance MF 2010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 金融专门人才 银行从业人员、证券业从业人员、期货业从业 人员、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精算师、金融理 师、国际金融理师 0252 应用统计硕士Master of Applied Statistics M.A.S2010系统掌握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和开发的知识与技能, 具备熟练应用计算机处理和分析数据的能力,能够在 国家机关、党群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科研 教学部门从事统计调查咨询、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和 信息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应用统计专门人才 统计人员 0253 税务硕士 Master of Taxation MT 2010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 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 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 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高层次、 应用型专门人才 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 相关职业;注册税务师、税收征管人员 0254 国际商务硕士Master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MIB 2010具备完善的国际商务知识、国际商务分析与决策能力, 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 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 型国际商务专门人才 跨国经营管理人员、国际商务营销人员、国际 投资管理人员、国际经济法律人员、国际商务 谈判人员 0255 保险硕士Master of Insurance MI 2010具有从事风险评估与管理、保险产品设计、保险精算、 保险财务管理和保险运营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 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 保险经纪人从业人员、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保 险公估从业人员 0256 资产评估硕士Master of Valuation MV 2010具备从事资产评估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对资产 评估实务有充分的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 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资产评估专门人才 价格鉴证师、价格评估人员、矿业权评估师、 房地产估价师、矿产储量评估师、土地登记代 理人、房地产经纪人、土地估价师 0351 法律硕士Juris Master JM 1995培养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专门人才 0352 社会工作硕士Master of Social Work MSW2008培养能够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就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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