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列支的认定范围

业务招待费列支的认定范围
业务招待费列支的认定范围

一、业务招待费税法相关规定

(一)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计入会议费。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业务招待费支出有虚假现象,或者在纳税检查中发现有不真实的业务招待支出,有权要求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有效的凭证或资料,逾期不能提供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不进一步检查,直接否定纳税人已申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权。

(二)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基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进一步明确,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试行)》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扣除的计算基数均为申报表主表销售(营业)收入。销售(营业)收入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三部分组成。

主营业务收入是扣除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后的净额,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中。

其他收入包括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外收入,以及在资本公积金中反映的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资产、资产评估增值及根据税收规定应在当期确认的其他收入。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

填列,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的基数。

视同销售是指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主要包含: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比例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改变了以前分内、外资企业的不同标准。上述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二、业务招待费的合理筹划

(一)最大限度地合理运用扣除比例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得以税前扣除,既先要满足60%发生额的标准,又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5‰的规定,在这里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为什么要这样设计呢?笔者认为,对于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所以人为地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除;限制为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了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就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找假发票充当业务招待费,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那么,企业如何达到既能充分使用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又可以最大可能地减少纳税调整事项呢?现举例说明如下:

假设企业2008年销售(营业)收入为X,2008年业务招待费为Y,则2008年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Y×60%≤X

×5‰,只有在Y×60%=X×5‰的情况下,即Y=X×8.3‰,业务招待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8.3‰这个临界点时,企业才可能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有了这个数据,企业在预算业务招待费时可以先估算当期的销售(营业)收入,然后按8.3‰这个比例就可以大致测算出合适的业务招待费预算值了。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是可以测算的。假定2008年企业销售(营业)收入X=10 000万元,则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不超过10 000×5‰=50万元,那么财务预算全年业务招待费Y=50万元/60%=83万元,其他销售(营业)收入可以依此类推。

如果企业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元>计划83万元,即大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则业务招待费的60%可以扣除,纳税调整增加100-60=40万元。但是,另一方面销售(营业)收入的5‰只有50万元,还要进一步纳税调整增加10万元,按照两方面限制孰低的原则进行比较,取其低值直接纳税调整,共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12.50万元,即实际消费100万元则要付出112.50万元的代价。

如果企业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40万元<计划83万元,即小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则业务招待费的60%可以全部扣除,纳税调整增加40-24=16万元。另一方面销售(营业)收入的5‰为50万元,不需要再纳税调整,只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4万元,即实际消费40万元则要付出44万元的代价。

因此,得出如下结论:当企业的实际业务招待费大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时,超过60%的部分需要全部计税处理,超过部分每支付1 000元,就会导致250元税金流出,等于消费了1 000元要掏1 250元的腰包;当企业的实际业务招待费小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时,60%的限额可以充分利用,只需要就40%部分计税处理,等于消费了1 000元只掏1 100元的腰包。

(二)综合运用相近的扣除项目余额

在实际工作中,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存在着可以相互替代的项目内容。虽然税法未对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作更多的解释,但在执行中,税务机关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招待客户的餐饮、住宿费以及香烟、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等发生的费用支出。上述支出并非一概而论,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相反,企业因产品交易会、展览会等发生的餐饮、住宿费等也可以列为业务招待费支出。这就为纳税人对业务招待费的筹划提供了“活动”空间。

鉴于上述政策和筹划空间,纳税人可以根据支出项目性质合理运用自己的权利实施税收筹划。如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置“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平时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和业务

宣传费,以防年终申报或在税务机关检查时对近似项目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应及时将公司“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明细科目核算的费用数额与已实现的销售(营业)收入净额(总额)比较,发现其中某一项费

用“超支”时,及时用两者“近似”项目进行调整。如一个年销售收入净额预计达到1 000万元的企业,“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是5万元,“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是150万元,到10月末已发生业务招待费10万元(发生额的60%为6万元),发生业务宣传费30万元,业务招待费已经超过扣除限额,业务宣传费则还有较大的限额空间。这样,纳税人就可以将在剩余月份发生的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的货物当作礼品赠送给客户以及将业务洽谈会、展览会的餐饮、住宿等发生的费用列入“业务宣传费”科目核算。

三、几点注意事项

(一)一切以合法为前提

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税务筹划的概念已被广泛接受,合法性是其区别于逃税、偷税的根本性标志。税务筹划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没有法律依据的税务筹划必将以失败告终。笔者在执业过程中曾遇到这样的例子:某公司经理总是为每年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指标不够用而发愁,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即通过异地关联企业互相交换各自在当地的招待费票据,然后再各自记入账目中的差旅费,以此办法“避税”。应该说这个方案不叫税务筹划,而是税收欺诈。税收欺诈属于法律上明确禁止的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明事实,纳税人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这位经理采取的弄虚作假行为是万不可取的,最终只会落个鸡飞蛋打的下场。

(二)把握真实性与合理性

业务招待费是一项比较敏感的支出,被称为“各国公司税法中滥用扣除最严重的领域”。作为企业,想让自己的业务招待费被税务机关认可并顺利地在税前扣除,首先必须保证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真实性,即以充分、有效的资料和证据来证明这部分支出是真实的支出。而所谓的合理,就是说企业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必须是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并且是正常的和必要的。另外,企业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应与当期的业务成交量相吻合。

(三)建立与税务机关之间的良好沟通关系

根据新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那么在列支业务招待费时,是不是满足“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这三个标准,都需要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另外,在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无法取得正规发票的情况。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在企业自己难以把握的时候与税务机关多沟通,在两者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这对使税收筹划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有积极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S].2007(12).

[2] 徐芳.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商业银行的影响[J].金融会计,2008(5).

[3] 高允斌.新法规下如何进行纳税筹划[J].企业管理,2007(5).

[4] 盖地. 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M].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5] 刘爱明,刘冬荣.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纳税筹划途径的影响及其对策探析[J].经济导刊,2007(10).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6583401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 目的:为规范中心各类业务招待行为,切实厉行勤俭节约,提高费用使用效益,加强公司费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的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管理原则:先申请、后执行;预算总额控制;对口接待,专款专用,全程监督。 第条接待计划(接待方案)的拟定与接待分工: (一)接待计划(接待方案)包括迎送、陪同人员、日程、交通工具、 食宿安排,以及领导会见、宴请等内容。 (二)上级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来中心的指导、考察等接待工作,由办 公室根据相关规定,经中心领导的批示拟定接待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后 由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承办。 (三)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的接待工作,经中心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 后,由业务相关部门负责接待,需要的物资(票务、宾馆及酒店预定、 会场需用物资等)可由办公室按接待部门交至的《业务招待费申请单》 的领导批示,配合接待部门提前做好统一安排。(讨论是否需要接待计 划) 第2条业务招待费用定义: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购物卡及因业务 需要赠送的烟、酒、茶叶、其他纪念品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业务需要 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参观费、旅游费等;因招待 领用的酒水及香烟等。 第3条使用范围:与开拓市场、维护客情关系、打通项目渠道等相关的主管单位、客户以及其他外部关系单位所发生的应酬、招待费等费用。(不包 含市场公关费) 3.1 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来我司检查、指导、协调工作;

3.2 兄弟公司的领导、职工因公来我司考察、联系业务、洽谈工作; 3.3 外单位来公司或与相关单位联系业务、洽谈合作事项; 3.4 其他因公需要招待事项。 第4条使用原则: 4.1 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发生可不发 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4.2 陪同人员坚持适度从紧原则,原则上不能超过需接待人员的1/2。(原则 上不能多于需接待人员) 4.3 严格执行规定限额和招待标准,分档次接待原则,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 待,严禁随意超标进行业务招待,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经请示总经理 同意后方可进行招待,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二章费用发生具体规定 第5条费用申请制度及审批流程:业务费用实行事先申请,事中控制,事后报销。 发生招待费前应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 (附件一),注明接待原因、被接待对象及级别、接待地点等内容,并 根据招待对象进行费用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财务部审核,公司总 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6条招待物品的采购:为降低业务招待费成本,原则上由办公室根据常规招待需求统一竞价采购,并由专人进行物品与台账管理,凭《招待物品购 买申请表》(物资采购申请单)(附件二)与采购发票到财务报账。 6.1 招待物品的领用: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经办人根据已审批的《业 务招待费申请表》填写《招待物品领用单》(附件三),并由物品保管 人和办公室主任签字,方能对领用的物品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 6.2 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办 公室主任同意,可到物品管理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600 元的招待物品,需总经理批准。 6.3 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办公室根据会

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办法

平朔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工作,规范来宾接待范围、标准、审批程序,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特修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各单位为生产经营业务合理需要而发生的接待费用,包括餐费、住宿费、会议费等其他接待费用。 一、接待权限 1、为统一接待标准、避免多重管理,公司来宾接待管理工作原则上由公司办公室接待室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管理。 2、按照对口原则,公司行政工作来宾由公司办公室安排陪同、接待;党群工作来宾由党委办公室安排陪同、接待;需公司级领导出面陪同的,由领导批示后安排陪同。 3、来公司办理日常单一业务的来宾,经公司领导批示并报公司办公室接待室备案后,原则上由对口业务部门负责接待。各二级单位来宾由本单位自行接待。 二、接待范围和标准 本办法所指接待范围包括:中煤集团公司内部来宾,各级政府来宾,与平朔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单位来宾,其他社会团体及外宾。 (一)餐饮标准 1、中煤集团公司内部领导和人员在平朔公司工作时,一般在平朔宾馆安排自助餐,由公司办公室接待室安排、业务对口部门

1-2名人员陪同;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可安排在平朔宾馆宴请一次,陪同人员以级别对等、工作相关、人数严格控制为准。 2、地方政府厅局级(不含)以下来宾到平朔时,一般宴请一次,陪同人员以级别对等或略高、工作相关、人数严格控制为准;其余在平朔宾馆安排自助餐,必要人员陪同。 厅局级(含)以上来宾到平朔时,参照政府有关接待标准执行。 3、与平朔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单位来宾接待,一般宴请一次,陪同人员以级别对等、工作相关、人数严格控制为准;其余在平朔宾馆安排自助餐,业务对口部门1-2名人员陪同。 4、以上用餐标准除参照政府有关接待标准执行外,在平朔宾馆自助餐一般按60元/位、桌餐视人员数量和级别按500、1000、1500元/桌三个档次安排,酒水饮料以山西地方产品为主。不配置香烟,午餐一般不得饮酒。 5、在朔州以外地区安排招待的,经公司相关领导批示后,按当地平均水平执行,但一般不得在五星级酒店或高档酒楼用餐。 (二)住宿标准: 1、凡是集团公司总部和地方政府来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由平朔公司办公室统一在平朔宾馆安排住宿。集团公司领导和工作人员住宿执行集团统一标准。政府机关副厅局级(副市级)以上领导安排套间。政府机关副处级(副县级)以上领导安排单间。一般来宾安排标间。 2、集团公司二级单位,以及其他参观、考察、业务交流、商业协作的外部来宾,一般自行安排住宿。如情况特殊需平朔公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业务招待行为,以“历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指公司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为开展各类业务经营和其它各项活动需要而列支的招待、用餐等交往应酬费用。主要包括: 1、招待用的水果、咖啡、茶叶、烟酒、鲜花、餐饮、住宿、娱乐活动等费用支出; 2、送礼用的购物卡、礼品、礼券等费用支出; 3、出差发生的上述招待费用支出; 4、市场营销活动产生的招待费、礼品费。 第三条财务部每年根据公司业务整体情况及会计制度规定,提出年度总体费用计划,然后分解到各个业务部门,费用支出由分管副总负责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按照报销程序严格把关,并做好招待费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使用范围:用于招待公司客户、政府部门工作沟通及兄弟单位之间的因公接待;用于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活动的招待;用于各部门对外工作的必要招待。 第五条业务招待坚持对口接待、对口陪同的原则,各类业务招待、接待部门应适当从紧控制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一般不应超过需接待人员的2倍。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管理细则: 1、招待费用由公司行管部、财务部负责管理,招待费请用由部门提出,由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签批,特殊招待须请示总经理批准。 2、招待费使用实行提前申请,定额审批的原则,即使在外地也要电话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待。招待前,由负责招待的职能部门经理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安排招待,无招待申请单,财务部不予借款和报销。 3、业务招待标准,简单招待不得超过500元,普通招待500-700元,重要招待700-1000元。特殊招待必须是公司主要领导出席,规格较高的接待费用视情况酌情确定。 4、招待费用未超出标准据实报销,凡超出授权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5、招待费规格由主管副总审核确定,财务总监批准,一般客户或工作往来为普通招待,客户单位或往来单位同规格领导出席的为普通招待;重要客户领导来访,有公司主要领导陪同的适用重要招待;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到访,关键客户主要领导来访或对公司利益有重要关联的工作接待适用特殊招待。 6、因工作特殊需要礼品,安排娱乐活动,由招待部门负责提出活动经费预算申请报告,详细说明所需费用的各项列支情况,报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报销审核:

关于《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关于《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华北大区行政〔2016〕010号 为响应国家接待从简的号召,加强公司招待(包括对外招待和对内招待)的管理与控制,使招待规范化、合理化,避免不必要的开支与浪费,合理控制公司招待费用,特修订本规定。 本修订办法自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起实施,原《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作废,由大区财务部和大区行政部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广汇汽车华北大区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

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修订) 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招待的管理与控制,使招待规范化、合理化,避免不必要的开支与浪费,合理控制公司招待费用,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主机厂、政府各部门、广汇总部领导等来访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兄弟单位的来访、交流学习;区域各级领导出差至各片区或店面;公司因外联业务所发生的必要招待等,招待费内容包括礼金、礼品、餐费、娱乐费用等; 第三条使用原则 业务招待费使用应贯彻“事前申请、事中控制、不铺张浪费、合理使用”的原则,既要讲求节约费用,又要保证不失接待礼仪。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原则 1、业务招待费使用实行预算控制原则。 2、所有招待费的使用均需事先在办公OA请示申请“华北-行政相关”的“招待费申请”模块上报,待批准后方可招待。如遇紧急、特殊情况,可按权限电话请示,然后补报申请。OA请示时需要以附件形式上报《XX公司招待费用申请表》(见附件),内容需包括:招待时间、招待对象、招待原因、预计招待费用等信息。 3、严格执行分档次接待原则,对应接待,禁止越档次接待。 4、招待费严禁拆分报销,一旦发现将依据《内审报告跟踪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的适用对象及标准 1、招待费适用对象为对外招待和对内招待。 2、对外招待: 2.1、招待费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档次用餐标准人(元/人)酒水标准(元/瓶)香烟标准(元/盒) A ≤300 ≤500 ≤80 B ≤200 ≤300 ≤60 C ≤100 ≤200 ≤40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2017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2017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2017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其超标扣除是许多企业面临的问题,也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调整最多的成本费用项目。企业如果不能对业务招待费进行正确的税前扣除,不仅可能增加企业的纳税负担,还可能增加企业汇算清缴时的工作量。因此,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正确列支,应引起企业财务人员的高度重视。对此,本文将详述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政策及会计处理方法。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比例 2008 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假定某企业2009 年的销售(营业)收入是25 000 万元,

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120 万元。则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的调整金额计算步骤如下: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5 000×0.5%=125 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120×60%=72 万元,低于扣除标准,所以应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72=48 万元。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政策应把握四重点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政策主要把握以下四点: 1. 《实施条例》规定,不论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多少,最多只能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也就是说,只要企业发生业务招待费,就需要至少作40%的纳税调整。以前,无论原《企业所得税法》还是《外资企业所得税法》都不存在这种将业务招待费先打六折,再计算剩余部分是否可扣除的规定。 2. 在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中,可扣除上限不得超过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的5‰。相对于原《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按业务收入来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根据业务收入大小,最高可按业务收入的1%计算扣除)而言,扣除比例大幅下降。

国有企业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2015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公司因对外联络、洽商公务、商务谈判、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所发生的就餐和购买招待用品(茶水、饮料、小额礼品、食品、酒水)等必要性支出;可用于公司因实施重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出现误餐时所发生的工作餐和茶水饮料等必要性支出。 第二章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第五条公司在控制业务招待费的同时,要本着“热情、文明、节俭、周到”的原则接待来宾。 第六条招待用餐的陪同人数应严格予以控制,与业务活动不相关人员一律不得参与用餐。 第七条不得到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明令禁止的风景名

胜区、私人会所等地招待用餐。 第八条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经营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三章业务招待费的预算管理 第九条业务招待费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公司各部室结合下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编制本部室业务招待费预算,填写《业务招待费预算申报单》(见附件1),经部室分管领导初步审核后汇总至经理办公室。经理办公室汇总业务招待费预算数额,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将数据报送财务资产部纳入年度预算编制。 第十条经理办公室按不超过当年主营业务预算收入5‰的标准对业务招待费实施总额控制,并与各部室沟通确认可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预算数额。财务资产部负责将业务招待费预算汇总至公司年度综合预算。 第四章招待标准及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招待用餐的菜品以供应家常菜为主,不得使用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营业性娱乐场所、营业性健身场所、农家乐、高消费餐饮场所等场地。 第十二条对外招待用品由经理办公室统一采购统一管理,采购时由经理办公室分管领导根据年度预算及规定标准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招待费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BQJQ/GL16-2015 版本号:A 受控状态: 发放号: 编写: 初审: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14年7月19日实施日期:2014年 7月20 日河南宝泉旅游度假区业务招待费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景区各类业务招待行为,以“历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结合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指公司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为开展各类业务经营和其它各项活动需要而列支的招待、用餐等交往应酬费用。主要包括: 1、招待用的水果、咖啡、茶叶、烟酒、鲜花、餐饮、住宿、娱乐活动等费用支出; 2、送礼用的购物卡、礼品、礼券等费用支出; 3、出差发生的上述招待费用支出; 4、内部活动活动产生的活动费、奖品费。 第三条财务部每年根据景区业务整体情况及会计制度规定,提出年度总体费用计划,然后分解到各个业务部门,费用支出由分管副总负责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按照报销程序严格把关,并做好招待费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使用范围:用于招待景区客户、政府部门工作沟通及兄弟单位之间的因公接待;用于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活动的招待;用于各部门对外工作的必要招待。 第五条业务招待坚持对口接待、对口陪同的原则,各类业务招待、接待部门应适当从紧控制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一般不应超过需接待人员数量。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管理细则: 1、招待费用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负责管理,招待费请用由部门提出,由公司财务部长、常务副总签批,特殊招待须请示总经理批准。

2、招待费使用实行提前申请,定额审批的原则,即使在外地也要电话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待。招待前,由负责招待的职能部门经理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安排招待,无招待申请单,财务部不予借款和报销。 3、业务招待标准,简单招待不得超过500元,普通招待500-700元,重要招待700-1000元。特殊招待必须是公司主要领导出席,规格较高的接待费用视情况酌情确定。 4、招待费用未超出标准据实报销,凡超出授权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5、招待费规格由主管副总确定,财务部长审核,一般客户或工作往来为普通招待,客户单位或往来单位同规格领导出席的为普通招待;重要客户领导来访,有公司主要领导陪同的适用重要招待;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到访,关键客户主要领导来访或对公司利益有重要关联的工作接待适用特殊招待。 6、因工作特殊需要礼品,安排娱乐活动,由招待部门负责提出活动经费预算申请报告,详细说明所需费用的各项列支情况,报主管领导、财务部长、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报销审核: 1、报销人必须对所提供原始凭证的真实、合规、完整负责,凭证信息须与审批的内容相吻合,严禁任何部门、任何人提供虚假或与实际不符的原始凭证。 2、所有招待费用必须一事一单与其他费用分开填列,报销时必须附有“招待审批单”,财务根据审批单核对招待场所、时间及数额,报销时间控制在发生招待后的一周内(出差期间除外),逾期报销按自动放弃处理。 3、招待人报销时,需提供酒店发票及明细帐单,无明细帐单的饭店必须提前注明。

可以报销了】12种业务招待费的税务处理技巧汇总

第一条:所有的餐费都是业务招待费。 第二条:如果你认为有些餐费不是业务招待费,请参照第一条。 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前,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由股东负责的费用。 条例43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没有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管理费用)明确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并没有包括业务招待费。但开办费不是正列举, 1、业务招待费的关键词: 业务、60%、5‰ 孰小原则,60%和5%取其小。 生产经营有关:招待政府工商税务不能扣除。 怎么吃最科学? 营业收入的8.33‰ 2、招待费的核算范围:不仅仅是吃饭。 (1)餐费 (2)接待用的食品、茶叶、香烟、饮料等。 (3)赠送的礼品 (4)正常的娱乐活动 (5)旅游门票、土特产品等 (6)高尔夫会员卡: (7)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企业外部人员的交通费用能否据实在所得税前扣除? 3、关于在建工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处理问题 答:企业在开(筹)办期间在建工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在建工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标准扣除。 4、2011年发生招待费办公费发票不能在2012年税前扣除 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你公司2011年发生的招待费、办公费,应属于2011年度的费用,不能在2012年税前扣除。 申辩理由:签字程序。 5、公司经常与客户一起出差考察业务?客户的一些机票等费用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法所称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据此,在税前扣除时,为客户报销的一些机票等费用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应在税法规定的比例内在税前扣除。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

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 为了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节约成本费用,提高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招待费用支出范围 第一条业务费:指招待来访客户所需的茶叶、烟、水果、饮料以及赠送客户(特定对象)的纪念品等而发生的费用; 第二条招待费:只因工作需要招待有关人员发生的就餐费、娱乐费以及宴请客人、客户(包括工作餐)的酒水、烟及食品等费用。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严格执行规定限额和招待标准,严格执行分档次接待原则,控制非业务性接待,严禁随意进行业务招待,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招待,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五条严禁发生随意招待现象,除公司领导外。业务招待发生前要向部门领导申请,包括招待单位、人数、时间、地点、陪同人员等,隆重或重大的业务招待由部门领导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紧急情况下需口头请示同意后,方可进行业务招待,但事后要履行审批手续,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六条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对方人数。 (三)业务招待费的审批程序 第七条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实行“预先申请,据实报销”的管理方式。 第八条业务招待费的审批权限 (1)业务费的审批权限:一律由对口部门或行政人事部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安排。 (2)招待费的审批权限: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单次10000元(含酒水)以内

限额的招待费,公司总经理审批单次10000元以上限额的招待费。 第九条招待费又分为工作餐和客餐两种:工作餐即指平时员工加班的就餐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公司办理业务临时就餐;客餐指除工作餐外,专门为宴请客人的就餐及酒水。 第十条工作餐及客餐招待的审批程序 (1)工作餐的审批程序:加班部门或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详细注明招待的事由、参加人员以及人数,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安排用餐或对口接待部门相关人员陪同客人用餐。 (2)客餐招待的审批程序:由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详细注明招待的事由、参加人员以及人数,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确定用餐标准及膳食餐厅,并由行政人事部准备烟和酒水。 (3)若需在公司餐厅进行招待的,事先由对口部门将招待的事由、参加人员以及人数告知行政人事部,再由行政人事部通知食堂作好备餐工作。 (四)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标准 第十一条业务费的支出标准:用于接待客人、客户的烟、茶叶、水果、饮料等赠送客人、客户的礼品原则上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保管、发放。 (1)单次接待购买水果、饮料标准为不超过500元,隆重或重大的招待可超过500元。 (2)日常接待及办理业务用烟标准为:公司领导无限制,行政人事部和工程部30盒∕月,其他部门20盒∕月,用烟的档次及购买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决定购买。各部门负责人按月领取,超量不补。 (3)赠送客人及客户的礼品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办理。 (4)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单独购买的,向行政人事部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并注明事由、购买的具体项目、赠送的具体对象、金额,由分管领导审批后,行政人事部购买。 第十二条招待费的支出标准 (1)工作餐的标准:员工加班的工作餐,每人30元;部门及部门经理招待的工作人员,每人50元; (2)客餐的标准:

业务招待费涉税解析及筹划

业务招待费涉税解析及筹划 一、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新规 根据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二、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政策解析 首先,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不论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多少,最多只能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也就是说,只要企业发生业务招待费,就需要至少作40%的纳税调整。在以前无论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都不存在这种将业务招待费先打六折,再计算剩余部分是否可扣除的现象。 其次,在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中,可扣除上限不得超过企业销售(营业)收入5‰。相对于原《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按业务收入来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根据业务收入大小,最高可按业务收入的1%计算扣除)而言,扣除比例有所下降。 最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不分行业,都按统一标准执行。改变了原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中规定的区分不同行业,按不同的扣除标准计算扣除额。 三、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计算释例 假定某企业2009年的销售(营业)收入是25000万元,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120万元。则当年应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的金额为: 扣除标准:25000×0.5%=125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120×60%=72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低于扣除标准,所以应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72=48万元。 通过计算我们可以看出,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只要发生业务招待费,就必定存在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多交企业所得税。所以企业更应该作好业务招待费预算,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的支出。 四、业务招待费筹划要点 1、作好业务招待费的经费预算,充分利用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政策。假设企业销售(营业)收入 =X,业务招待费 = Y,则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Y×60%≤X×5‰,只有在Y×60% = X×5‰的情况下,即Y=X×8.3‰,业务招待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8.3‰的临界点时,企业才可能充分利用好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政策。当企业业务招待费大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时,超过部分需要全部作纳税调整处理。当企业的实际业务招待费小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时,60%的限额可以充分利用,只需要就4 0%部分作纳税调整处理。

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

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节约成本费用,合理化费用标准。提高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度本制度。 二、业务招待费支出范围 1、业务费:指招待来访客户所需的茶叶、烟、水果、饮料及赠送客户/客人的纪念品等费用。 2、招待费: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发生的就餐费、娱乐费及宴请客户/客人的酒水、烟及食品等费用。 三、业务招待费审批流程 1、用于接待客户/客人的茶叶、烟、水果、饮料及赠送客户/客人的纪念品由行政部统一购买、保管、发放。 2、招待费分为工作餐和客餐两种,工作餐指平时员工加班就餐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公司办理业务,员工食堂临时就餐;客餐指工作餐外专门为宴请客人的就餐及酒水。 (1)工作餐:加班部门填制《业务招待费申请审批表》详细注明招待事由、人数、时间。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2)客餐:由招待部门负责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审批表》,详细注明招待的事由,包括(招待单位、人数、时间、地点及陪同人员)。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若需在公司员工食堂进行招待的,由招待部门填制《客饭申

请表》(见钉钉)详细注明事由,经部门经理审批,行政部门通知食堂做好备餐工作。 四、业务招待费支出标准 1、业务费支出标准:用于接待客户/客人的茶叶、烟、水果、饮料及赠送客户/客人的纪念品由行政部统一购买、保管、发放。 (1)单次接待购买水果、饮料标准为不超过200元,隆重或重大的招待可超过200元。 (2)日常接待及办理业务用烟酒标准为:公司领导无限制,其他部门标准超过500元。 (3)赠送客户/客人的礼品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办理。 2、招待费支出标准 (1)工作餐的标准:员工加班的工作餐20元/人;招待相关工作人员30元/人。 (2)客餐的标准:客餐陪同人员需2人以上且不得超过对方过半人数。 a、一级客户/客人人员每餐标准为50元/人(含酒水等)。酒水标准控制在200元/瓶以下,红酒100元/瓶以下; b、二级客户/客人人员每餐标准为80元/人(含酒水等)。酒水标准控制在300元/瓶以下,红酒100元/瓶以下; c、三级客户/客人人员每餐标准为100元/人(含酒水等)。酒水标准控制在500元/瓶以下,红酒200元/瓶以下; 3、公司总经理发生的招待费用,凭发票据实报销。

12种业务招待费的税务处理技巧汇总

12种业务招待费的税务处理技巧汇总 业务招待费的税务、会计基本处理规定 第一条:所有的餐费都是业务招待费。 第二条:如果你认为有些餐费不是业务招待费,请参照第一条。 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前,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由股东负责的费用。条例43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没有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管理费用)明确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并没有包括业务招待费。但开办费不是正列举, 1、业务招待费的关键词: 业务、60%、5‰ 孰小原则,60%和5%取其小。 生产经营有关:招待政府工商税务不能扣除。 怎么吃最科学? 营业收入的8.33‰ 2、招待费的核算范围:不仅仅是吃饭。 (1)餐费 (2)接待用的食品、茶叶、香烟、饮料等。 (3)赠送的礼品

(4)正常的娱乐活动 (5)旅游门票、土特产品等 (6)高尔夫会员卡: (7)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企业外部人员的交通费用能否据实在所得税前扣除? 3、关于在建工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处理问题 答:企业在开(筹)办期间在建工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在建工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标准扣除。 4、2011年发生招待费办公费发票不能在2012年税前扣除 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你公司2011年发生的招待费、办公费,应属于2011年度的费用,不能在2012年税前扣除。 申辩理由:签字程序。 5、公司经常与客户一起出差考察业务?客户的一些机票等费用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法所称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

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达到即能搞好业务招待,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同时也能控制业务招待费超支,禁止铺张浪费,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业务招待费使用原则 1.通过搞好业务招待,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彰显企业文化理念。 2.业务招待费本着“必需、节俭、适当”的原则使用。 3.要体现:热情招待,充分表达对来宾的礼节。 4.要做到:体面不浪费,大方不俗套,热情有礼貌。 二、业务招待费使用范围 1.业务招待范围包括: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供应商、银行、税务、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检查、考察、调研等;公司上级领导以及其他所需招待的客人。(以上人员统称为“宾客”) 2.业务招待费用具体包括就餐费、住宿费、馈赠礼品费、车接送费等有关费用。 3.业务招待类别: 根据业务合作进展状况、业务关系、付款状况或客户关系等,将业务招待分为4类情况: 类1:真正有业务到公司考察、签约的招待 (如:确定可签订合同的考察、或业务正在进行的) 类2:业务做完后的招待(如:业务做完且无违约的客户来访) 类3:非正常、非现有业务的招待(如:只是有合作意向的、现在没有合作的、未按合同履行约定的、或欠款的客户来访) 类4:非业务类的招待(如:政府机关、银行、认证或审计机构等人员的来访)

三、就餐费使用管理规定和标准 1.就餐申请流程: 有宾客来访时,或是在外洽谈业务时,需要招待宾客就餐的,申请人需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呈总经理签字,需董事长签字的,必须有董事长签字,方可安排就餐。 申请单签字流程: 针对类1和类2: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但就餐金额超过1500元的,需董事长签字批准。 针对类3和类4: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 申请单管控要点: 1)必须做到先申请后就餐,严禁先就餐后申请。业务人员在外洽谈业务时,急于要招待就餐的,可先电话逐级汇报,同意后方可招待就餐;同时,委托经营办执行《业务招待费申请单》作业流程。 2)业务人员说明情况时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其个人承担,且公司视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3)申请人须清楚业务状况,然后选择相应的招待类别。 4)申请单中,要在相应栏位写明“业务状况、招待原因”。其中 类1:须写明业务进展状况、业务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编号等信息 类2:须写明什么时候做的业务、多大金额的业务、来的目的 类3:须写明非正常业务情况、或非现有业务状况、来的目的 类4:必须写明招待原因 5)申请单中,就餐地点在公司外部的,需写明在哪个省和市;其中可直接写胶南、或黄岛区、或青岛市。 6) 非业务部门只可申请“非业务类的招待(类4)”,且只能安排在公司食堂内招待就餐。 7)申请单送交办公室进行编号、存档,存档3年;销毁时,需提交书面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并规范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适用范围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在公司食堂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因招待领用的酒水、饮料及香烟等。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参与可不参与接待人员,不参与”,“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原则 1、按照公司签定责任状时下达的年度指标,在限额内使用业务招待费,严禁超支现象发生。所有的招待实行事前审批制度。 2、招待费由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权限审批。 3、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适当控制业务接待。业务接待应尽量安排在公司食堂,全年招待费用总额中的食堂招待额度要占总额的50%以上。各部门因工作确实需要在公司外安排招待时,参加本条第二款执行。 4、集团来人除领导视察外,一律在员工食堂自费就餐;集团内各兄弟单位、关联企业因公出差到公司,原则上用工作餐接待。 页脚内容1

5、外协单位除合同标明提供安装食宿及接风、送行外,一律不安排免费伙食。确需接风、送行的,在公司招待费中开支。 6、严格执行分档次接待原则,各档次选定1-2家酒家、宾馆,对应接待。禁止越档次接待。 7、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坚持执行中、高档接待司机不参与陪客就餐规定。同时,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2人,若公司陪同用餐人员多于2人时,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的审批权限 业务费:一律由集团分管领导控制,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安排业务费。 招待费:对于在公司食堂安排的招待,副总经理审批单次预算1000元(含酒水,下同)以内限额的招待费,总经理审批单次2000元以内限额的招待费,2000元以上标准报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六条公司食堂招待费的审批程序与开支标准 (一)公司食堂招待的审批程序 食堂招待分为工作餐和客餐两种(工作餐即指平时供应员工的饭菜,客餐即指除工作餐外专门为客人烹制的菜肴和酒水)。 工作餐招待的审批程序:对口接待单位(部门)向综合部提出申请,并由综合部开具工作餐通知单(附件一),客人凭工作餐通知单到食堂窗口打饭、菜用餐。 客餐招待的审批程序: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由对口接待单位(部门),填写客餐申请单(附件二)送综合部确定用餐标准,并按本办法第五条权限核准后,交综合部准备膳食和酒水。 (二)公司食堂招待开支标准 页脚内容2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试行)

1.目的Purpose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控制业务招待费,杜绝铺张浪费,实现合理支出,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Scope 华功半导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全体员工 3.参考文件Reference 无 4.定义Definition 业务招待范围包括: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供应商、银行、税务、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检查、考察、调研等;公司上级领导以及其他所需招待的客人。业务招待费用具体包括就餐费、住宿费、交通费和会务费、庆典费、馈赠礼品、办公接待等有关费用。 5.权责Responsibility 5.1行政部: 4.1.1负责管理办法的拟定。 4.1.2根据各部门的用餐申请审核接待标准。 5.2财务部:负责业务招待费用的报销审核。 5.3其他部门:协助行政部门完善制度的修订,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6.内容Description 6.1业务招待费使用原则 6.1.1业务招待费本着“必需、节俭、适当”的原则使用。 6.1.2要体现:热情招待,充分表达对来宾的礼节。 6.1.3要做到:热情有礼貌,大方不俗套,体面不浪费。 6.1.4通过认真搞好业务招待,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彰显企业文化理念。 6.2 就餐费使用规定和标准 6.2.1内部食堂招待: 供应商、服务商、面试人员和来业务招待可以申请公司食堂免费用餐,施行《业务招待申请单》申请制度,由经办人履行报批程序,行政部确定就餐标准,公司领导签批后安排。 6.2.2外部招待: 6.2.2.1一般性外部招待(用餐标准在50元/人以下)由需求部门负责人提交《业务招待申请单》由分管领 导核准,自行安排用餐,原则上不允许消费招待烟与高档酒。 6.2.2.2用餐标准在50元/人以上者确需在外部招待由需求部门提交《业务招待申请单》经公司副总裁和总 裁审批同意后,行政部方可安排就餐。 6.2.2.3严格控制馈赠礼品,对特殊情况确需馈赠伴手礼,必须由部门申请、分管领导核实再报公司总裁审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字[2017]第012号 为了加强公司业务招待费、礼品礼金及等经费支出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招待费用在对外业务交往中的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业务招待费的适用范围 1、业务招待费适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2、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公司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3、礼品、礼金仅用于级别重要或特别相关部门的馈赠支出。 二、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原则 1、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经费使用部门负责人事前向上级领导逐级审批,并在财务部备案,严格控制招待规格、级别、费用,未经事前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 2、赠送礼金礼物应由公司两人以上参加(必须由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经手),报销时应由两名参与人员在发票后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

3、招待费应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主管领导确定陪餐人员,不得随意扩大人员范围。 三、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 (一)招待一般经营往来来宾来客。根据不同人数确定不同招待标准。坚持节约、费用最低原则。 1、来宾来客人数在2—3人,由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接待,招待费用在500元内(包含烟酒等)。 2、来宾来客人数在4—6人,由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带领部门人员陪同,总陪同人数不得超过三人,招待费用在1000元内(包含烟酒等)。 3、来宾来客人数在7—10人,由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带领部门人员陪同,总陪同人员不得超过五人,招待费用在1500元内(包含烟酒等)。 4、来宾来客人数在10人以上,由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向上级领导请示,由上级领导做出招待标准。 (二)招待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主管,一把手。由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及上级领导陪同,招待费用在1000元以内,特殊费用由总经理审批。 (三)招待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关键领导、集团副总以上领导,费用由董事长自行安排。 四、业务招待费的控制与监督

新税法下业务招待费处理

新税法下“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 一、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 二、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 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三、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基数 在纳税申报时,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首先需要确定扣除的计算基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即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销售(营业)收入包括: 1、主营业务收入:(1)销售商品(2)提供劳务(3)让渡资产使用权(4) 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1)材料销售收入(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3)包装 物出租收入(4)其他;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最新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控制业务招待费超支,禁止铺张浪费,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业务招待费使用原则和范围 1.业务招待费本着“必需、节俭、适当”的原则使用。 1.1要体现:该招待的要热情招待,充分表达对来宾的礼节。 1.2要做到:热情有礼貌,大方不俗套,体面不浪费。 1.3通过认真搞好业务招待,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彰显企业文化理念。 2.业务招待范围包括: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供应商、银行、税务、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检查、考察、调研等;公司上级领导以及其他所需招待的客人。业务招待费用具体包括就餐费、住宿费、交通费和会务费、庆典费、馈赠礼品、办公接待等有关费用。 3.业务招待费的报销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4.用于业务招待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二、就餐费使用规定和标准 1.内部食堂招待: 1.1在公司食堂招待客人就餐,或安排客人免费就餐、吃工作餐,以及因突发事件员工加班误餐公司安排工作餐等,实行《公司内部招待就餐审批单》制度,由经办人履行报批程序,综合部办公室确定就餐标准,公司领导签批后安排。 1.2一般性业务招待原则上在公司食堂(二楼)接待就餐,

目前新办公楼未建好,可视情安排在一般排档就餐。由各部门负责人向对口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综合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待标准。在公司食堂招待客人时原则上不允许上烟,招待用酒水价格要控制在40元/瓶以内,公司陪同人员不应超过2人。 1.3外来宾客到公司联系业务需要招待的,第一天按照职工就餐标准免费就餐,第二天需继续就餐的,餐费自付。 1.4.1总公司总经理等高管级领导在公司食堂就餐,由公司综合部办公室安排就餐,根据情况可以安排吃招待饭或职工餐。 1.4.2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员工来公司办理业务,三天以内按工作餐标准凭综合办发放的用餐券免费就餐,从第四天开始按本公司员工就餐标准凭就餐卡自费就餐。 1.5因突发事件,公司安排员工加班误餐,可在员工食堂安排工作餐,餐中不得消费烟酒,其标准不得突破每人每餐10元的标准。 2.外部招待: 2.1确需在外部招待的每位就餐者就餐标准在50元以下的一般性招待,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就餐地点,公司分管领导根据客人情况具体决定招待标准,原则上不允许消费招待烟与高档酒。 2.2确需在外部招待的每位就餐者用餐标准在50元以上的招待饭,要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招待费审批的领导同意方可安排。 3.严格控制馈赠礼品,对特殊情况确需馈赠礼品,必须由部门申请、分管领导核实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4.坚持对口接待。各接待部门或接待者要严格控制宴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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