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贵阳市云岩区圣源学校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稳定事故、事件(统称事故)的发生,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严肃追究安全稳定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政府、教委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有责必究、处罚适当的原则。

(三)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四)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

(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二、责任追究的对象

校长、副校长、副书记、班子成员及全校教职员工。

三、责任追究的权限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的教职员工实行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进行。

四、责任追究的内容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追究,从思想意识、制度职责、管理教育、检查督促、隐患整治等各个环节和过程入手,凡学校班子集体、个人及教职员工因失教、失管、失察、失纠的失职、渎职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追究责任。

(一)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学校班子集体、成员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1、在各级各类安全检查中,学校被通报批评的,或对出具的《学校安全检查整改意见书》上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全年内有2次及以上被通报批评,并对出具的《学校安全检查整改意见书》上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对班子集体、成员给予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2、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力或排查出的隐患没有整改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领导予以全校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教职员工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1、班主任因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善、督促不力、汇报不及时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令其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查、予以全校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2、任课教师因下列情况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令其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查、予以全校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⑴没有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或发现而没有及时报告的;

⑵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⑶擅离岗位、私自串课、提前下课、滞留学生,或上课期间管理不善的;⑷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⑸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⑹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⑺发现或应该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制止的;⑻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管理,或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3、其他岗位人员:如档案管理员、理化生实验员、网络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校产管理员、财务人员、医务人员、宿舍管理员、食堂管理员、驾驶员、门卫、水电工、锅炉工、值周领导(教)等,因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不力,没有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导致失职、渎职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令其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查、予以全校通报批评、调离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三)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予以相关教职员工调离、解聘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全年内发生2人及以上学生非正常死亡,且学校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

2、在法定教育教学时间,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1人及以上非正常死亡,且学校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

3、学生在校期间或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一次性2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轻伤伤害事故的;

4、因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原因,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故,且被卫生执法等部门认定为责任事故的;

5、学生在校期间,发生10人次以上感染流行病,且被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定为责任事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6、学校发生校舍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7、学校学生发生群体性打架斗殴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8、瞒报、迟报学校安全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工作不力致使学校安全事故事态扩大的;

9、因火灾等责任事故,造成较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

10、其他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五、处理程序

(一)成立学校责任追究办公室,孙兴林任主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责任追究办公室成员。

(二)责任追究办公室依据群众、组织举报或校领导指示,初步确定需要责任追究的事实。

(三)通知与事实有直接关联的组织或个人,要求其对所调查的事实作出说明。

(四)由责任追究办公室全体成员组成责任追究调查小组,展开调查取证。

(五)责任追究办公室将开展责任追究,通知被调查的组织或个人,责成他们提供事实,积极配合调查小组工作。

(六)调查小组根据事实写出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责任追究办公室根据事实分别处理:需要作党纪、政纪处分的,按拟被处分人性质,分别移交学校纪委按规定程序处理;不需纪律处分,但要追究责任的,交责任追究办公室讨论;根据调查事实不需要责任追究的,责任追究办公室向被调查组织或者个人作出说明,并在适当场合予以说明。

(八)责任追究办公室讨论决定对被追究者的处理或处罚种类。凡要作全校通报批评或扣发津贴的需报学校有关会议批准。依据事实不需责任追究的,将材料退还给责任追究办公室另作处理。

(九)责任追究办公室主任会同相关部门执行处理或处罚决定。责任追究办公室主任认为处理或处罚明显偏轻偏重,执行后会引起不良后果的,应另行组织责任追究办公室,重新讨论决定。同人同事只重新讨论一次。

(十)追究简易程序:与事实有直接关连的组织或个人,在责任追究办公室还未组成调查小组前,就说清了全部事实,且情节简单,责任追究办公室认为不需要再组织调查的,可用简单程序,即直接进入处理程序。

六、处理等级

(一)实行“一票否决”

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员工的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和晋升资格,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及法律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二)存在下列现象之一,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扣减直接责任人岗位津贴

1、重大安全事故

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处罚:

◆主要责任人扣除当月及全年绩效奖励工资100%。

◆次要责任人扣除当月安全奖及全年绩效奖励工资50%。

◆部门负责人扣除当月安全奖及全年绩效奖励工资25%。

2、发生一次一般事故

⑴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处罚:

◆主要责任人扣除当月安全奖;扣除全年绩效奖励工资800元。

◆次要责任人扣除当月安全奖;扣除全年绩效奖励工资400元。

⑵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人员处罚:

◆对管理部门责任人员按管理责任予以处罚,对学校各分管领导按国务院事故问责制度和渝北区安监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分。

3、发生一次轻微事故

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处罚:

◆主要责任人扣除当月安全奖;

◆次要责任人扣除当月安全奖50%。

4、事故隐患处罚

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责任人、班级或办公室(专用室)张榜批评教育及年内不能评优,视情节轻重,酌情给予扣除当月安全奖及学期安全奖: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谎报、隐瞒不报的。

◆对检查出的问题,本部门有能力整改而未按规定要求整改的。

◆私接乱拉电线的和违反规定使用电炉及其它设备的。

◆下班后,办公室、电脑、空调、吊扇、门窗不关的。

◆放学后,教室门窗、电脑、吊扇、日光灯未关班级(第四节晚自习课,任课教师使用教室多媒体,由任课教师负责关闭,其它由班主任负责处理)。

⑵教师随意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一次扣除当月四分之一教学安全奖;四次以上(包括四次)扣除全部学期教学安全奖(累计超过四次以上依次倒扣下月教学安全奖)。

对事故责任者或其他有关人员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肇事逃逸者、发生事故“私了”处理者、有意制造事故或伤害他人者、强迫他人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不听从劝阻者、明知故犯、屡教不改者、不吸取教训,一年内重复发生事故的,应视其情节加重处罚。

附:安全奖励标准

设立学期安全奖(500元)。学期内未发生安全事故者,获学期安全奖。

设立当月教学安全奖(200元)。当月内未发生安全事故者,获当月教学安全奖。设立安全工作质量奖。根据管理部门安全责任人的安全工作管理质量,酌情予以项目奖励(1000元/年)。

说明:有关安全奖金额数视绩效工资制实施后情况,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作出调整。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贵阳市云岩区圣源学校

2017年3月1日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中铁十五局云临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云临高速公路二合同段总承包部 二〇一八年十月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再控”,确保长周期安全稳定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生产目标任务,真正实现项目部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要求 1、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 2、接受职工监督的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3、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4、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5、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旁站、宣传和教育工作。 7、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部安全部。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行为 1、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 2、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执行者; 3、对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故意破坏、拖延报告时间的、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 4、绿色安全文明施工无人负责,对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的; 5、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6、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经考试取证,上岗操作的; 7、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8、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9、违章指挥生产,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10、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11、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险,以致事故扩大,导致事故更加严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明确全体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保证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适用范围 集团所有员工,包括各成员公司。 三、制度原则 1、事实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处罚与奖励对等原则。 3、追责与改进,奖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权责界定 1、人力行政部:一般责任的追究由人力行政部根据制度考核执行,并履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监督和执行职能。 2、董事会/总裁办:重大责任的追究由董事会或总裁办会议研究决定执行,董事会负责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过错划分 过错分为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1、各岗位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对造成的损 失和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负直接责任; 2、经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导致过错发生的,负直接 责任。

3、经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 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过错发生的,经办人负直接责任。 4、经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的内容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过 错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5、管理人员对直接下属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 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应当负领导责任; 6、分管领导对其主管或决策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对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应当负主要领导责任。 7、经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 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及时予以纠正,导致过错发生的,承办人 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领导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8、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过 错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审核人未 经批准擅自决定,导致过错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9、批准人不采纳经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过错发生的, 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 出决定,导致过错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10、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导致行政过错发生的,决策人、 持赞同意见的班子成员负直接责任。 11、经办人不履行规定职责导致过错发生的,负直接责任。指 令、暗示经办人按其意图实施过错行为的,作出指令的人员负直接 责任。审核人作出的指令经批准人同意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 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六、追责内容 (一)管理干部及以上级别: 1、对于已经接受的工作任务,不按制度、不按程序、不按标准及时完成,对董事会交办的工作无故拖延、拒不办理或随意更改工作指令、决定,对本职工作敷衍了事,借故不办的,给予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薪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劝离。

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 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院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院的办学质量、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院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院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 (一)学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院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护等工作。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处、系、部的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学院WW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院应当建立院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院长负责制;设立保卫处,配备专职安保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书记、院长是学院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各处、系、部负责人为该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辅导员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 ,。。,

(三)班主任、辅导员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院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四)值班领导要对全院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处置和解决。 (五)学生处、各系部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六)任课教师做到撑控每节课的情况,发现问题时及时与班主任、辅导员沟通;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各系部、教务处要加强对实习、实验课的安全管理。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实习、实验课的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八)保卫处要加强校园治安管理,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外来车辆进入校园需进行登记,教师私家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放。 (九)学生处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宿管员和安全值班人员要加强巡逻,防止校外人员进入寝室推销、偷窃、诈骗等和严防学生赌博、打架、行窃、逃夜上网、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发现学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绪时就及时处置和报告。

(完整版)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贵阳市云岩区圣源学校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稳定事故、事件(统称事故)的发生,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严肃追究安全稳定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政府、教委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有责必究、处罚适当的原则。 (三)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四)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 (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二、责任追究的对象 校长、副校长、副书记、班子成员及全校教职员工。 三、责任追究的权限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的教职员工实行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进行。 四、责任追究的内容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追究,从思想意识、制度职责、管理教育、检查督促、隐患整治等各个环节和过程入手,凡学校班子集体、个人及教职员工因失教、失管、失察、失纠的失职、渎职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追究责任。 (一)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学校班子集体、成员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1、在各级各类安全检查中,学校被通报批评的,或对出具的《学校安全检查整改意见书》上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全年内有2次及以上被通报批评,并对出具的《学校安全检查整改意见书》上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对班子集体、成员给予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2、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力或排查出的隐患没有整改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领导予以全校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教职员工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1、班主任因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善、督促不力、汇报不及时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令其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查、予以全校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2、任课教师因下列情况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令其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查、予以全校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⑴没有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或发现而没有及时报告的; ⑵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⑶擅离岗位、私自串课、提前下课、滞留学生,或上课期间管理不善的;⑷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⑸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 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再控”,确保长周期安全稳定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生产目标任... ?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再控”,确保长周期安全稳定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生产目标任务,真正实现我项目部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要求: 1.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 2.接受职工监督的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3.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4.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5.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旁站、宣传和教育工作。 7.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部安全部门。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行为: 1.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 2.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执行者; ? 3.对隐瞒、拖延或慌报事故,故意破坏、拖延报告时间的、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 ? 4.绿色安全文明施工无人负责,对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的。 ? 5.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 6.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经考试取证,上岗操作的。 ? 7.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 8.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 9.违章指挥生产,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10.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11.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以至事故扩大,导致事故更加严重的。12.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消除隐患。 13.违反事故处理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者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14.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造成事故的。 15.因安全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对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监察不力责任的。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_范文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感谢您的阅读!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求实、务实、抓落实”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 谁负责的工作谁落实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责任追究的内容 1、对县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对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动脑子,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极应付者。 2、年初签定的党建经济责任状中目标责任没有完成的。 3、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 4、对上级摆不正位置不服从领导,对平级或下级不能听取不同意见,不愿接受监督,且工作中不能科学决策,工作随意性大的。 5、工作主观上不努力、怕吃苦、怕得罪人,拖拉、推委,措施落实不力的。 6、因工作不力,群众意见大,造成上访或出现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责任追究的措施 1、责令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落实工作不到位,由上级分管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2、诫勉谈话。凡思想、工作、生活、领导作风均存在一定问题,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群众反映较大者,由组织上进行诫勉谈话。 3、黄牌警告。连续两次以上不服从上级分管领导的批评指正:工作中对政策把握不准,又不能科学、民主决策,造成较大工作失误的,要在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给予黄牌警告。 4、调整工作岗位。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力,在各个业务部门考核中排名最后的单位领导要坚决调整其工作岗位。 5、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工作能力差或者主观上不努力造成严重经济损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必须做到对国家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从思想上、管理上和制度措施上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三、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四、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班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设备设施上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班主任没有及时汇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教师的责任。 五、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的各项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出现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周、值日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做到及时制止,对于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 六、着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各班必须狠抓学校附近的学生及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车上学,对符合骑车条件的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行车知识的专门教育,并经常对学生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杜绝学生骑病车上学的现象。 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东庄中心小学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实用版

YF-ED-J540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 案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实用 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根据上级政府及县教育局工作安排,为确 保我校教育大局稳定,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事 业健康、均衡、协调、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 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细致排查我 校教育内部安全稳定为前提,以确保我校教育 大局稳定为目标,切实增强校园领导责任意 识,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 具体工作,确保我校大局稳定,为进一步推动

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狠抓常规管理,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力求实效;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职人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注重机制体制创新,多方创造条仦,推动校园安全稳定峥作科学发屑;提高应态处置能力,全力维护宝山一中校园安全稳定。 三、组织保隔 为切媞将我校安全工作的萼到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宝山?中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组,详情如下: 组长:沈红岩 成员:卢振刚张玉武杨明宇符宝才徐建伟林峰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哈尔滨铁路局石化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哈尔滨铁路局石化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化公司)及所属公司第一管理者和公司法人代表对安全生产负全责的责任意识,强化各级干部安全管理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安全事故,严肃事故责任追究,根据《铁路运输公司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问责办法》、《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哈尔滨铁路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石化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所属公司法人代表和各级党政管理干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事故包括:铁路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急性中毒(工业、食物)事故。其他具有较大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事故等。 第四条 责任追究原则 一、行政干部与党群干部同责; 二、管理过程与安全结果兼顾; 三、行政处罚与思想教育并重。 第五条 依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石化公司及所属公司主要领导干部、职能部门管理干部,对铁路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急性中毒(工业、食物)事故的防范不力,发生事故和有失职、渎职管理行为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在安全生产领域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本制度进行问责。

第六条 问责的主要方式 一、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进行诫勉谈话; 四、组织处理(包括终止试用期、停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五、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六、其他问责方式。 各种问责方式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第七条 发生责任铁路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急性中毒(工业、食物)事故,应对石化公司有关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石化公司所属公司党政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党政领导及主管干部进行问责。各级党群干部比照行政干部同等处理。 第八条 同一事故对负有重要责任的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比照对事故主要责任的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处分降一档进行处理。 第九条 同一事故负同等责任或追究同等责任,按照同一处分档次处理。 第十条 石化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和所属公司的专业业务部门干部及基层其他干部,按分工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一条 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问题突出的事故,由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予以提级处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确定的责任追究是对本人的处分,对其单位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二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各级管理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渎职或者重大过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障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有效规避控制损失,促使各级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能全面、认真、负责地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责任意识,减少和避免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经营单位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类型 一、按范围分:个人责任、经营单位责任和系统责任; 二、按是否出现恶劣结果分:过程责任和结果责任; 三、按性质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四、按问题严重程度分:一般责任、重要责任、重大责任、特别重大责任;第四条责任类型定义 一、责任追究:是指单位或员工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对其给予定性评价及处罚。 二、个人责任、单位责任和系统责任 1、个人责任情形: (1)在管理规范、责任明确的前提下,因个人违反制度、规程、责任心不强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2)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3)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工作失误的;

(4)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2、单位责任:由于制度规范落实不到位,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未察觉,或已察觉但未及时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而造成的损失属单位责任。 3、系统责任:职能系统权限划分不清,相关事项缺乏明确规定或规定有误,工作检查、跟踪不到位,上下工作流程有误或不畅而造成的损失属系统责任。 4、过程责任和结果责任 (1)由于违反各项制度、规程,导致损失或恶劣结果即将发生的,属过程责任。 (2)已造成损失或形成恶劣结果的属结果责任。 5、一般责任:指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只造成轻微损失,但对工作效率产生了影响的责任。 6、重要责任: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对人身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伤害(不含伤残)、使企业产生了间接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负面影响的责任。 7、重大责任:指直接经济损失巨大(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人身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对企业长期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的责任。 8、特别重大责任:指直接经济损失十分巨大(在10万元及以上)、人身丧失全部劳动能力或死亡、对企业长期发展产生了根本性不利影响、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在社会上产生了极为恶劣影响的责任。 第二章责任追究原则 第四条责任追究一般不超过三级,但重大事故按一追到底原则。 第五条责任范围有限但关键责任优先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广州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有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从践行“本质安全”,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体责任追究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各单位负责人责任: 1、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 2、因官僚主义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

治理和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 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 3、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4、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只重视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且连续发生伤亡事故; 6、工程承包、分包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安全执法监督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要求; 2、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范,执法违法; 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规定迟报、漏报事故或隐瞒不报的; 2、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五、对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单位,均应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并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达《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通知书》。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精编版)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条为全力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稳定事故、事件(统称事故)的发生, 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严肃追究各种安全稳定事故的行政责任, 保障学校、师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定县补郎苗族乡中心学校。 第三条补郎中心学校全体教职工要深化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按照分头排查, 共同汇总, 记录在册, 切块负责, 追踪要账, 限期整改, 强化督导, 常抓不懈的三十_大型活动安全事故、防学生意外伤害、防学校周边不良环境、防学生心理脆弱、防校外不法分子入校侵害)和七不准(未经允许, 不准罢餐, 不准游行, 不准集会, 不准串联, 不准搞联合签名, 不准张贴标语和小字报, 不准悬挂横幅)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坚持关键在校、重点在防、做实为本、常效为先和分工协作、条块结合、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 落实各项安全稳定措施, 对存在的各类隐患、苗头和问题, 及时发现、控制、化解、治理, 切实筑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防线, 全面推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第四条凡违反安全稳定责任制的, 依照本办法直接或建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追究违反安全稳定责任制的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主管领导及有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 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新版) 为了更好地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安全意识,特制定此制度。 一、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 (一)急、危、重患者的处理 1.凡急、危、重患者来院就诊,接诊医师必须积极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本人不能胜任抢救工作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需住院的由首诊医师收入病房,交给住院部接诊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未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需住院而未收入院,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2.对不属于本专业诊治范围的患者,首诊医师将问诊、查体、相关检查或处理后的情况记录在门诊病历中,请相关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将会诊情况记录门诊病历中;需住院时由首诊医师协助相应

科室收入病房,交给住院部接诊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3.涉及两个科室以上患者,首诊医师必须积极、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并根据病情请相关科室会诊,视患者病情判断患者归属,根据病情需要必要时请科主任会诊。需要住院的患者,病房不得借故拒收。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4.对于发生严重推诿患者的医师,责任人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责任人承担。 (二)慢诊患者的处理 1.患者来院就诊,接诊医师应根据此次就诊的主要病情来进行诊治,不能明确诊断及治疗的应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不能明确诊断及治疗的如果未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

公司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培训课件

公司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1、目的: 为强化内部管理,整顿作风纪律,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令畅通,促使公司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提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定义: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工作中责任人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差错或过失事故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的行为;或者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问题,虽然该人员不是直接当事人,但有失职、失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或经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的制度。 3、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3.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3.6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4、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书面检查、扣罚月度绩效奖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降职、调离岗位或扣罚全年度绩效奖等处分。 4.1计划负责人不认真掌握所管物资库存信息,对基层需求计划应利库而未利库造成重复采购并产生积压的;或造成积压物资超过20万元的。 4.2计划负责人不按规定流转计划,造成计划流转迟误或计划丢失导致物资供应不及时出现使用单位投诉的或造成生产单位停产事故的。 4.3采购负责人在选择供应商时,未严格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选择供应商,造成不同等级供应商同台参与竞争的或导致采购物资质量下降给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 4.4采购负责人在询价过程中,未严格执行《“采购管理细则”询价补充规定》程序开启报价,采取私自开启密封报价或向供应商透露报价信息等行为的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4.5采购负责人未按《物资采购管理细则》规定,擅自决定采购方案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6采购负责人在招标过程中,未按《招标管理办法》履行招标采购程序,或在招标过程中未尽应履行义务,导致招标工作失误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4.7供应商管理负责人未按规定程序履行供应商评审而擅自将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或在社会上或集团范围内产生不良影响的。 4.8 物资验收项目负责人在物资验收过程中,对不符合合同、协议(审定单)约定的物资不上报,擅自出具验收合格手续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9催货项目负责人在催交未到货物资时,未按规定程序向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汇报,擅自对供应商提出的处理意见或承诺进行答复,影响物资供应的或造成停产事故的。 4.10合同承办项目负责人在承办合同审批过程中,对申办合同资料没有妥善保管登记,造成资料遗失、丢失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11公司效能监察和绩效考核项目负责人未认真履行监察、考核义务,对查出的重要问题隐瞒不报、徇私舞弊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12信访人员违反信访有关规定,对来信来访或电话投诉不按规定进行登记、转交、办理、办结的或造成群体上访等严重后果的。 4.13各业务项目审核责任人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未尽到审核义务,对审核的事项未予认真审查,草率签字造成失误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4.14部门领导未按规定权限履行审批职责,对超出自身职责范围的审批权限违规违章办理有关审批事项的或产生严重后果的。 4.15负责参与公司各类评审、审议会议的相关管理人员,对评审、审议的相关事项存有异议或对评审、审议的相关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仍履行签字确认手续的。 4.16经公司办公会或公司领导督办的重要事项,承办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或压案不办的或对已

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与分工 (一)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光平 副组长:苏杰朱方成卫国汪勃 组员:各班班主任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曹建强为办公员 (二)责任与分工 朱光平(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全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曹建强(政教主任):主要负责策划、指导政教处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 韦彦荣(总务主任):负责住宿、饮食方面的安全及校园内部各种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王永亮(办公室主任):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会员同志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推进“师表工程”,组织好有关评优评先进的推选工作,发挥好工会的教育职能。 赵仁(教导主任):具体负责全校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教学安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推进“师表工程”,组织好有关评优评先进的推选工作,发挥好教育职能。

大队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学校有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及课余时间学生安全工作; 任课教师:负责所教年级及所任学科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保障工作; 门卫:负责校园安全及校产安全保卫工作。 二、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政教处负责人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室安全,由教导处负责人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三、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副校长、政教处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部门、教研室负责人是所部门、教研室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计划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计划????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抓好安全稳定工作,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上级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摆在首位,严格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提高警惕,强化意识,严密防范,努力消除各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安全隐患,确保师生有一个安定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向建国60周年献礼。?? 二、目标任务?? 贯彻执行有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稳定知识教育,增强其安全防护知识,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自救自护技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件(事故)发生率;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沟通,化解教职员工的思想矛盾,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创建“平安校园”成功。?? 三、主要工作?? 1、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1)学校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和职责如下:?? 组?长:??苏大敏(校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全面领导;?? 副组长:??王金晶(副校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二责任人,负责制订安全稳定工作计划、预案、制度、职责,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稳定方面的政策和知识的学习,布置落实相关安全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 成?员: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三责任人?? 谢应金(综治办主任),负责校舍安全检查,全校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督查;?? 朱定明(政教主任),负责全校教育教学安全工作,主要做好课堂教学、教学楼楼道、学生集会、师训等安全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卫生教育工作,督促班主任开展晨午晚检;?? 陈兰(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印章等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工作档案资料归档,抓好信访退管方面的稳定工作;?? 谢家伦(总务主任),负责学校本部校舍安全检查、伙食团和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财务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1.为了保障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工队、干选场及所有员工,在生产工作中涉及到所发生的重大未遂事故、一般设备设施和一定财产损失等以上事故的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的处理和处罚;对事故的责任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由项目部依据本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实施。 3.生产安全事故或损失的安全生产责任分为: 3.1 主要领导责任和次要领导责任。 3.1.1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3.1.2 次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3.2 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 3.2.1 主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工作不负责任,违规违章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而导致事故或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员。 3.2.2 次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管理不到位,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管理责任的人员。 4、事故或损失责任追究依据、标准及处罚标准。 4.1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缺陷或者现场管理混乱、隐患和违章现象严重而酿成事故或造成损失的。 4.1.1 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或者对安全主管部门签发的管理缺陷和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置若罔闻,不按要求进行认真整改的。 4.1.2 在安全隐患面前,包括自然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安全隐患,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的;

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进一步增强中层管理人员及在岗职工的责任心与主动性,适应公司薄板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二、因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疏于管理、指挥不当、工作失误,使薄板工程建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一)未严格按月度工作计划、网络节点计划、公司领导安排等预定计划准时开展(完成)有关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技术(商务)谈判等方面的工作,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进度的; (二)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等方面出现质量问题,以致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获得冶金行业优质工程奖; (三)出现实际投资超计划、进度款拔付超计划的情况; (四)泄密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五)其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责任落实方式 (一)采取召开分析会的方法落实责任。召开分析会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问题原因未分清不放过; 2、责任未落实不放过; 3、挽回与防范措施未制订不放过。 (二)召开分析会的程序: 属某一部门责任的由该部门组织召开分析会;属于两个及以上部门责

任的由公司领导主持、综合事务部负责组织召开分析会。 四、考核标准 (一)影响工程进度考核标准单位:天

(二)质量问题考核标准单位:万元

(三)投资超计划与进度款超计划考核标准

注: 1、有关扣款必须保留被扣人员的基本生活费; 2、公司职工待岗期间按280元/月发放生活费; 3、经本人努力将延时工期、有关损失挽回时,可酌情减轻或取消其原有处罚; 4、如属外单位造成的影响(损失)则相应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 5、属无法预料或该管理人员已采取适当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公司领导汇报尚无法避免的事件,经公司领导同意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其责任; 6、上述考核标准尚未包括的其它情形,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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