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bf--XX--0204

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园林局

二○○五年三月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2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XX)、。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栏设施的责任和要求: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承担由

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

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8)其它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

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

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百分比金额

人民币(元)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结算总价的%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

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

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

(2)绿化种植工程:

(3)喷泉、喷灌工程:

(4)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

园林绿化常用定额解释

绿化工程: 一、人工整理绿化用地 1.人工整理绿化用地: 工作内容: 简单清理现场,土层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按设计要求搂平耗细,渣土集中,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过筛后好、坏土分开存方、渣土集中外运等。 2.原土过筛: 工作内容: 简单清理现场,土层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按设计要求搂平耗细,渣土集中,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过筛后好、坏土分开存方、渣土集中外运等。 3.机械运渣土人工装车: 工作内容: 装土、运土、卸土、场内道路洒水等。 4、机械运渣土渣土外运 10km以内: 工作内容: 装土、运土、卸土、场内道路洒水等。 二、种植工程: 1.普坚土土球种植苗木球径*深 100*80cm:

工作内容: 挖坑、假值、散苗、修剪、涂防腐剂、种值、还土踏实、开堰、捆支柱、浇水及现场清理等。 2. 普坚土土球种植苗木球径*深 150*100cm: 工作内容: 挖坑、假值、散苗、修剪、涂防腐剂、种值、还土踏实、开堰、捆支柱、浇水及现场清理等。 三、掘苗及场外运苗: 1、普坚土掘苗裸根乔木胸径10cm以内: 工作内容: 挖掘树木、临时假值、修剪、挖掘土球、木箱包装、装箱、土球人工出土、现场清理等。 2、普坚土掘苗裸根乔木胸径20cm以内:

工作内容: 挖掘树木、临时假值、修剪、挖掘土球、木箱包装、装箱、土球人工出土、现场清理等。 3. 普坚土掘苗木箱苗木箱体 200*200*90cm: 工作内容: 挖掘树木、临时假值、修剪、挖掘土球、木箱包装、装箱、土球人工出土、现场清理等。 4. 砂砾坚土掘苗木箱苗木箱体 260*260*110cm: 工作内容: 挖掘树木、临时假植、修剪、挖掘土球、木箱包装、装箱、土球人工出土、现场清理等。 四、后期管理: 1.后期管理费乔木及果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06]3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5.20 【实施日期】2006.05.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 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6]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6〕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和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6号),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简称市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绿化办)牌子。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既是负责本市城乡绿化和林业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也是首都绿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原北京市园林局承担的城市(规划市区、风景名胜区)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 2.原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林业局)承担的首都绿化美化管理和本市林业行政管理职责。 (二)转变的职责。 1.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强对全市园林绿化的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协调发展。 2.按照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弱化微观事务管理职能,不再直接管理市属公园;强化园林绿化方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标准的制订以及执法监督等职责;推进和规范有关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提高园林绿化方面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主要职责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林木修剪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林木修剪技术规定》(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9.04.09 【实施日期】2009.04.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林木修剪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为提高森林质量,改善林分结构和景观效果,促进林木正常生长发育,规范林木经营管理修剪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森林资源管理,根据森林法规、相关技术规程,结合北京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林木修剪技术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管理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立林木修剪作业调查设计制度 编制作业设计前应先开展外业调查,所在地区县或乡镇林业部门应派技术人员参加调查,确定需要修剪的林木数量规模。修枝、抹头施工作业设计由林木所有者自行组织编制或委托编制;截干施工作业设计由乡镇林业站或委托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国有林场、铁路、公路、水务管辖范围内的林木修剪,可自行组织编制施工作业设计。

施工作业设计内容应包括:当地基本情况、目的意义、施工地点、修剪原因、修剪方式、修剪任务量、安排、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有关图表等。采用截干方式的,应计算出采伐蓄积量。 二、实行施工作业设计申报制度 修枝施工作业设计由林木所有者自行组织编制实施,不需审批。抹头施工作业设计方案按相关规定应报区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截干施工作业设计应按森林采伐管理规定执行。 三、施工作业现场实行拨交、公示,加强检查监督 施工前应在当地乡镇所在地和村委会所在地及其施工现场公示,国有林场、铁路、公路、水务在其办公地点和施工现场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任务量、施工作业设计审批文件、施工作业负责人、反映问题联系电话等。 修剪作业日常管理工作由组织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设计施工。当地乡镇林业部门应派出现地质量监督员,监督指导修剪工作。施工单位的修剪施工完工后7个工作日内,向作业设计批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审批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验收。市或区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抽查。 各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定额

园林绿化工程 第一册绿化工程 册说明 一、《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绿地整理、栽植花木、绿地喷灌、措施项目共四章。 二、本定额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技术要求,编制了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详见附表。 三、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四、工程中涉及古树名木、珍贵树种、超过定额规定规格的超大苗木及非正常种植季节掘苗、运输、种植及养护时,应按其施工技术方案另行计算有关费用。五、北京市正常种植季节时间规定如下,非正常种植季节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一)春季植树:三月中旬至四月下旬。 (二)雨季植树:雨季时节,约七月上旬至八月上旬。 (三)秋季植树:十月下旬至十一月下旬。 (四)铺种草坪、木本(盆移)花卉、草花,四月下旬至九月下旬。 六、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七、土壤分类: (一)普坚土:指砂、砂质粘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粘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填筑土和含15%以内的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 (二)砂砾坚土:指经在压实或坚实的粘土、板状黄土、密实硬化的碱土,含碎卵石在30%以内其粒径在30cm以内的杂质粘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附表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单位:株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整理绿化用地、拆挖各种路面、垫层,伐树、挖树根,机械运渣土,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客土工程6节共110个子目。 (二)整理绿化用地,是绿化工程施工前的地坪整理,每个绿化工程均应计算一次。 (三)绿地起坡造型适用于设计造型高度80cm以内,平均坡度不大于15°的地

园林绿化常用树种名录乡土植物种类

园林绿化常用树种名录 GYMNOSPERMAE裸子植物 G3. Pinaceae松科 湿地松Pinus elliottii Engelm. 马尾松Pinus massoniana Lamb. G4. Taxodiaceae杉科 水杉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 Hu et Cheng 柳杉Cryptomeria fortunei Hooibrenk ex Otto et Dietr. 落羽杉Taxodium distichum (L.) Rich. 池杉Taxodium ascendens Brongn. Araucariaceae Henkel et W. Hochst. 南洋杉科 南洋杉Araucaria cunninghamii Sweet Cupressaceae Bartling柏科 龙柏Sabina chinensis (L.) Ant. cv. Kaizuca Podocarpaceae Endl. 罗汉松科 罗汉松Podocarpus macrophyllus (Thunb.) D. Don 竹柏Podocarpus nagi (Thunb.) Zoll. et Mor ex Zoll. Taxaceae红豆杉科 南方红豆杉Taxus chinensis (Pilger) Rehd. var. MONOCOTYLEDONES单子叶植物 314. Palmae棕榈科 银海枣(林刺葵)Phoenix sylvestris Roxb. 椰子树Cocos nucifera L. 散尾葵Chrysalidocarpus lutescens H. Wendl. 蒲葵Livistona chinensis (Jacq.) R. Br. 假槟榔Archontophoenix alexandrae (F. Muell.) H. Wendl. et Drude 大王椰子(王棕)Roystonea regia (Kunth) O. F. Cook 鱼尾葵Caryota mitis Lour. 海枣Phoenix dactylifera L. 棕榈Trachycarpus fortunei (Hook.) H. Wendl. 棕竹Rhapis excelsa (Thunb.) Henry ex Rehd. 美丽针葵(软叶刺葵)Phoenix roebelenii O. Brien Gramineae禾本科 马尼拉草Zoysia matrella (L. ) Merr.

有关现代小区中的园林绿化管理研究

有关现代小区中的园林绿化管理研究 发表时间:2018-12-13T10:37:20.663Z 来源:《红地产》2017年3月作者:李洋 [导读]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蓬勃发展,城市小区面貌日新月异,园林绿化也逐渐成为小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善小区人居环境、提高小区生态质量、促进小区现代化进程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小区中的园林绿化毕竟是近几年才得到重视并初具发展的新生事物,目前在其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前言 园林工程绿化养护管理是一项系统、复杂,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长期、持续性重要工作,凝聚了人们对正在或未来生存空间的一种向往。其水平质量直接关系到园林景观的优美性、实用性与经济性。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是园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只有科学注重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运用合理技术措施制定切实可行养护管理手段、策略,才能使园林达到实用和美观的效果,发挥出更大的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 1 现代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的意义 1.1 有利于美化生态环境 在生态环境美化中园林绿化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通过园林绿化养护和管理,从不同的方面对绿化树木花草进行合理的配置,主要从形状、颜色、用途和风格方面进行,从而更好的创造优美、清新、舒适的现代生活环境。 1.2 有利于噪音污染管制 现代城市化建设,人口密集,造成了很多的噪音污染,使得人们的生活质量受到很大的影响,通过对园林的有效养护和管理,能够使其发挥作用,分运用植物自身的生物自然机能,使得噪音污染能够得到很好的控制。 1.3 有利于净化城市空气 园林绿化植物能够使得空气更加的清新,在如此节奏快的社会中,到处弥漫着烟灰,园林植物对于烟灰和粉尘和有害气体能够将其进行吸收并释放出氧气,更好的促进生态循环,很好的调节空气。 1.4 有利于调节气候变化 从生物学的角度出发,可以知道树木花草的生物性能能够蒸腾水分,从而更好的调节空气的相对湿度,它就要很多的特点,能够吸热、遮荫和防风,通过对园林的有效养护和管理,更好的为人们提供防暑降温的良好环境。 2 小区园林绿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重建筑轻绿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房地产业也在不断地发展。很多开发商为了迎合市场需求,过分地注重视觉上的冲突,在小区里面大量建筑人工铺装,致使许多原有的植物被破坏。 2.2 注重绿地面积而忽视绿地质量 当前,我国的小区园林绿化管理对绿化的质量要求还没有达到一定高度。很多开发商只是把绿化当做一项指标来完成,对绿化投入比较少,更没有对整个小区的绿化景观进行总体设计,只是随便的栽点绿化苗木,根本没有考虑它的景观效果与生态效果。只是一味的减少投资,降低成本,追求利益最大话。 2.3 品种单一,物种搭配不协调 随着绿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小区园林绿化也越来越重视生态种植,但很多小区为了节约资金,降低绿化成本,只求短期的效果,而不从实际出发,采用的绿化树种的单一,常绿、落叶树种搭配不合理,乔木、灌木、地被植物搭配也很不协调。大面积的铺设草坪,有的成了人和动物的共同休闲娱乐区,单一的大面积种植草皮使养护费用空前的提高,由于养护经费的不足造成草坪的养护粗放管养或不管养,长此以往使草坪枯死斑秃,导致了小区环境恶化,绿地变成了废地。 2.4 小区环境的建设缺乏新意 在现代的小区绿化中,常常出现抄袭的现象。很多小区的绿化带几乎都是假山、游泳池搭配的模式,缺乏新意和文化内涵。许多小区都千篇一律地建植草坪、栽种断头大树或者模纹花坛,毫无特色。还有的只是培植一些草坪加点景树,一到秋冬季节便一片枯黄,生态功能和遮荫效果不佳,几乎没有起到小区绿化的作用。而且,要将草坪和灌木修剪得整整齐齐,需要很大的人力和物力,增加了小区绿化建设的成本。 2.5 缺乏后期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小区园林绿化业也在不断地发展,政府部门及建筑企业也在不断地加强小区园林的绿化建设。虽然在前期的建设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在后期的管理维护中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一些小区的开发商为了提高房价才对小区的绿化进行建设,并没有考虑后期的养护管理费用是否能够承受、是否具备养护管理的技术水平,盲目种植高档的花卉苗木。或者一些开发商不重视后期的养护管理,在质保期内无人养护,杂草丛生,苗木干渴枯死现象严重。直接影响小区业主的不满。由于缺乏后期管理,致使小区绿化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3 强化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措施 3.1 注重园林绿化养护的科学化管理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要具有前瞻性。在现代园林管理养护过程中,要针对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进行强化教育,鼓励员工勇于创新和实践,提高他们的养护专业技能,还要进行园林技术的培训,以此来强化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最终实现对相关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实效性的提升。与此同时,要转变政府的干预管理职能,实现对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的有效监督,在具体的工作中真正的做到对园林绿化的全程养护管理,实现园林绿化工程的整体性与统一性发展。 3.2 加强园林绿化养护队伍建设 加强城市园林队伍建设,首先要建立高标准的准入制度。城市园林绿化职能部门制定严格的行业标准,严格审查园林化施工和养护单位的人员、机械、办公场所的条件。严禁挂靠人员,企业主要技术人员的年审要与社保挂钩。引导企业定期开展技术培训,集中学习工程

园林绿化庭院常用植物

各位高手麻烦帮忙看一下,多提点意见,使内容更加准确、完整。 中式庭院常用植物 中式园林植物应用讲究运用中国传统植物,外来植物引用较少;植物形态上追求自然,很少修剪整形;植物应用中注重乔灌草的合理搭配体现出植物立体空间层次感,体现出一种自然生长环境。 落叶乔木:垂柳、刺槐、国槐、银杏、水杉、黄葛树、白蜡、二球悬铃木、杜英、合欢、枫香、榆树、栾树、喜树、重阳木、红枫 常绿乔木:香樟、天竺桂、小叶榕、橡皮树、女贞、广玉兰、桂花、水晶蒲桃、雪松、乐昌含笑、楠木、深山含笑、羊蹄甲、黑壳楠、银桦、白兰花、 落叶小乔木:白玉兰、二乔玉兰、紫玉兰、青波玉兰、垂丝海棠、西府海棠、樱花、桃花、五角枫、乌桕、紫薇、紫叶李、石榴、木芙蓉、紫荆、红叶梅、紫叶桃 常绿小乔木:罗汉松、夹竹桃、龙柏、白千层、红千层、柑橘、枇杷、日本珊瑚树、台湾相思、黄花决明 落叶灌木:贴梗海棠、棣棠、茉莉、蜡梅、木槿、扶桑、紫叶小檗、夜来香、月季、火棘、牡丹 常绿灌木:海桐、含笑、春鹃、夏鹃、西洋鹃、红继木、黄金叶、金边六月雪、小叶女贞、毛叶丁香、山茶花、茶梅、栀子、构骨、十大功劳、蚊母、四季桂、苏铁、大叶黄杨、雀舌黄杨、瓜子黄杨、双色茉莉、洒金珊瑚、南天竹、凤尾兰、鹅掌柴、八角金盘、棕竹 观花植物: 春季:迎春(2-4月),中国水仙(1-3月),梅(2-3月),白玉兰/紫玉兰/二乔玉兰(3-4月),紫荆(3-4月),贴梗海棠(3-4月),蒲桃(3-4月),桃(3-4月),春鹃(3-4月),樱花(3-4月),火棘(春),含笑(4-5月),垂丝海棠(4-5月),西府海棠(4-5月),红花继木(4-5月),紫叶小檗(4-5月),紫藤(4-5月),海桐(5月),石竹(花期4月-10月,集中于4月-5月)等 夏季:金银花(5-7月),石榴(5-6月),白兰花(5-9月),四季桂(5-9月),茉莉(5-11月),南天竹(5-7月),萱草(5-8月),夏鹃(5-6月),合欢(6-7月),广玉兰(6-7月),夹竹桃(夏),木槿(6-9月),紫薇(6-9月),沿阶草(麦冬、书带草)(6-7月),美人蕉(夏、秋),睡莲(6-8月),荷花(6-9月),苏铁(7-8月),国槐(7-8月),十大功劳(7-10月),夜来香(晚香玉)(7-11月),唐菖蒲(剑兰)(夏秋)等 秋季:十大功劳(7-10月),夜来香(晚香玉)(7-11月),桂花(9月),木芙蓉(9-10月),凤尾兰(9-11月),羊蹄甲(10月),唐菖蒲(剑兰)(夏秋),黄花槐(全年均能开花,但以9~10月为盛期)等 冬季:山茶(冬至次年春),茶梅(11至次年4月),叶子花(九重葛、三角花)(冬至春),蜡梅(12至3月)等 竹类:孝顺竹、佛肚竹、罗汉竹、琴丝竹(黄金间碧绿竹)、凤尾竹、紫竹、楠竹、慈竹、斑竹 藤本植物:九重葛、紫藤、蔷薇、爬山虎、常春藤、金银花、油麻藤、葡萄 湿地、水生植物:唐菖蒲、荷花、睡莲、旱伞草 地被植物:葱兰、花叶良姜、金边兰、金心兰、红花酢浆草、肾蕨、沿阶草、玉簪、一叶兰、吉祥草、 草坪:黑麦草、马蹄金、早熟禾、狗牙根、结缕草 日式庭院常用植物

(完整版)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一、规划设计类: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 83-99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 B04-2010 《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 SH3008-2000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LY/T5132—95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正式版) 《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屋顶绿化规范》DB11/T 281—2005 北京市地方标准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文)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01实施) 二、建筑类: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园林园建工程规范》 《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 三、消防类: 《小区消防车道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三、绿化类: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 82-2012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08.01实施)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1995]383号)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2000]192号)《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CJ/T 24—1999 四、其他类: 《景观施工图绘图规范》(施工图分册)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95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编制规范》DB11/T 989-2013

园林绿化常用乔木、灌木

樟树 香樟,别名:樟树、樟木、瑶人柴、栳樟、臭樟、乌樟;拉丁文名:Cinnamomum camphora (L.) Presl.、、樟属常绿大乔木,高可达30米,直径可达3米,树冠广卵形;树冠广展,枝叶茂密,气势雄伟,是优良的绿化树、行道树及庭荫树。产中国南方及西南各省区。越南、朝鲜、日本也有分布,其他各国常有引种栽培。植物全体均有樟脑香气,可提制樟脑和提取樟油。木材坚硬美观,宜制家具、箱子。香樟树对、二氧化硫、臭氧及等有害气体具有抗性,能驱蚊蝇,能耐短期水淹,是生产樟脑的主要原料。材质上乘,是制造家具的好材料。 广玉兰 广玉兰,别名洋玉兰。拉丁学名:Magnolia Grandiflora Linn。为、木兰属植物。原产美洲,北美洲以及中国大陆的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如北京、兰州等地有引种。供,花含芳香油。由于开花很大,形似荷花,故又称"荷花玉兰",可入药,也可做道路绿化。荷花树姿雄伟壮丽,叶阔荫浓,花似荷花芳香馥郁,为美化树种,耐烟抗风,对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有较强抗性,可用于,保护环境。 乐昌含笑 乐昌含笑,又名南方白兰花、广东含笑、景烈白兰、景烈含笑。1929年英国植物学家恩第在乐昌市两江镇上茶坪村发现,并因此而得名。乐昌含笑是少有的以地方名称命名的一种植物。

乐昌含笑,木兰科,常绿乔木,喜欢温暖湿润的,生长适宜温度为 15-32℃,能抗41℃的高温,也能耐寒,挺拔,树荫浓郁,花香醉人,可孤植或于园林中,亦可作行道树。 乌桕 (拉丁学名:Sapium sebiferum (L.) Roxb.),别名:腊子树、桕子树、木子树、乌桖、桊子树、桕树、木蜡树、木油树、木梓树、虹树、蜡烛树、油籽(子)树、洋辣子树。、,乌桕是一种色叶,春叶色红艳夺目,不下丹枫。为中国特有的经济,已有1400多年的栽培历史。乌桕对土壤的适应性较强(酸性、中性或微碱性的土壤,均能生长), 且能耐短期积水。同时有一定的抗风性和褶燕地较耐干早瘠薄。此外,乌桕对有毒氟化氢气体有较强的抗性。 雪松 雪松,又称香柏,是雪松属(学名:Cedrus)植物的统称。由于球果形状相似,与杉树最为接近。原产于喜玛拉雅山脉海拔1,500-3,200米的地带和地中海沿岸1,000-2,200米的地带。 小龙柏 小龙柏在春季扦插比较适宜,在气温24℃至30℃的条件下进行扦插,插穗应剪取母株外围向阳面长15厘米左右的顶梢,把剪口浸入500ppm 的吲哚乙酸?溶液1分钟即可。 红枫 红枫又名红叶羽毛枫,拉丁学名为:AcerpalmatumThunbf.,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绿城发[2013]3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5.03 【实施日期】2013.05.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绿城发〔2013〕3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局属各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遏制和清理全市绿地、林地、公园景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还绿于民,营造安全、优美、和谐的园林绿化环境,市园林绿化局研究制定了《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3年5月3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全市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精神,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切实遏制和清理全市绿地、林地、公园景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有效维护绿地、林地、公园景区内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营造安全、优美、和谐的城市生态景观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率先实践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世界城市、首善之区、宜居城市目标,依据城乡规划、园林绿化、林业和湿地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加快落实《北京市绿地系统规划》、《北京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以遏止、清理绿地、林地、公园景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为突破,以建立健全园林绿化长效养护管理机制为基础,扎实推进规划建绿、拆违建绿,不断拓展绿色空间,增加城市绿量,着力提升园林绿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成立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周剑平副局长任组长,城镇绿化处、规划发展处、公园风景区处、林场处、造林营林处、林业工作总站、法制处、监察处、森林公安局、园林绿化执法监察大队、各区县园林绿化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镇绿化处。 三、工作目标 (一)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占用绿地行为。首先,要广泛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查处,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占用绿地、林地行为,实现绿地、林地违法建设“零增长”。其次,对近年来一些建设项目违法占用绿地、林地,有些代征绿地征而不拆或征而不交,以及

现代城市园林绿化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石言军

现代城市园林绿化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石言军 发表时间:2018-10-25T16:46:08.78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5期作者:石言军 [导读] 园林绿化作为人类居住环境的美容师和调节者,有着美化城市、净化空气、调节气温、改善环境的功能。 连云港市园林建设工程公司 222000 摘要:现如今,国家快速发展,生态环境得到人们的重视,生态生活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主流思想,城市的园林绿化水平也成为了一个地区社会发展和文明的象征。但是,人们对于园林的要求也相应提高,不论是在园林构造、园林的实用性还是生态功能上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现代园林绿化除了面临着新的要求、新的挑战以外,当下的城市园林绿化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果不及时处理改善这些问题,将会阻碍城市绿化工程的进程,使城市绿化工程走入误区,因此,妥善的处理好现代城市园林绿化中存在的问题十分重要。 关键词:现代城市;园林绿化;问题;解决对策 引言 园林绿化作为人类居住环境的美容师和调节者,有着美化城市、净化空气、调节气温、改善环境的功能。城市园林绿化不仅要为城市提供优美的风景环境,还要能够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同时还承担着改善城市的生活环境,净化城市空气、调节城市气候的职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增强,生态生活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主流思想,人们对于园林的要求不断提高,不论是在园林构造、园林的实用性还是生态功能上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现代园林绿化除了面临着新的要求、新的挑战以外,当下的城市园林绿化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果不及时处理改善这些问题,将会阻碍城市绿化工程的进程,使城市绿化工程走入误区,因此妥善的处理好现代城市园林绿化中存在的问题十分重要。 1园林绿化设计的内涵 城市园林设计属于系统工程,大到一个城市的总体,小至一个社区,园林设计要包含生态、经济、文化因素,生态因素是这个系统工程核心。因此,在园林设计时,首先要明确生态的第一地位,其次是文化、经济。因为生态具有诸多益处,如清新空气、调节环境温度、消减噪音等,同时还是一种美丽的景观。园林绿化设计要重视回归自然,强调动物、植物、人类的和谐共处。城市园林绿化设计要与建筑设计统一规划、协调开展。尤其在各开发商努力打造绿色生态住宅的时代,更是要强调园林绿化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协调。东西部城市的园林设计也应该有所区分,西部城市园林设计可以强调城市与乡村相结合,扩大公路绿化带、网的建设,逐渐将城市园林和大地园林结合起来。学习国外城市园林绿化设计经验时,也应该学会因地制宜,不能生搬硬套。 2现代城市园林绿化中存在的问题 2.1园林绿化设计理念较落后 园林设计理念与园林绿化的长期发展密切联系,但是当前园林绿化设计理念绝大多数都缺少创新,盲目地套用传统设计理念,导致景观上整体较单调。一个优秀的园林设计要求体现出本座城市的发展特色与文化,因此,必须使用先进的理念进行设计。此外,现代城市园林绿化习惯使用普通树种施工,很少利用特色的本土树种建设园林,影响了景观整体效果。 2.2现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系不健全 经过分析发现,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均存在各自为政的建设管理现状,导致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缺少协调及统一,降低了管理效率。例如,很多城市开发区、开发商、事业单位及企业均设置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但是未能统一办公管理手段,导致园林绿化管理缺少针对性、系统性及全面性,主要表现就是管理体系不完整。受管理体系影响,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时,经常出现各部门意见不统一等问题,严重时将出现伐木毁林等严重事件。因此,当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较混乱,管理力度较薄弱,导致城市整体绿化工程受到了巨大影响,直接破坏了城市生态绿化环境。除此之外,一些城市还未建立城市园林绿化监督体系或考核体系,导致城市园林管理经常得不到重视,影响了现代城市园林管理工作的开展。 2.3绿化建设及养护管理队伍整体水平低 目前,由于园林绿化行业的薪资福利水平较低,无法吸引综合素质高、技术水平过硬的人才加入管理队伍,很多一线绿化工人均是经过简单培训即上岗的农民临时工,其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养护工作按部就班,缺乏专业的绿化管理知识,如养护技术、修剪技术、培育技术等,尤其是一些新品种植物的养护更是缺乏必要的技术指导,直接影响到绿化工程的养护工作效率。此外,江夏区的绿化养护管理还存在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的问题,修剪工、绿化工的职责范围不明确,导致绿化维护管理水平低。 3促进现代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措施 3.1更新设计理念,发挥绿色生态功能 为了维护现代城市园林绿化的长久发展,可以积极借鉴并学习国外的理念及经验,结合城市气候、地质、水文等选择树木及草地,并认真修剪,营造整体协调的园林景观。一般种植物种时,尽量选择一些耐冷、耐踏及生长性较强的品种。此外,还可以根据季节变化,给动物修建一定的休息园林,减少人为打扰,实现生态环境平衡发展,并让原始生态回归城市,营造良好的城市氛围。 3.2构建完善的绿化管理新体制 为了提高园林绿化管理质量,要求相关人员必须从思想上认识到绿化管理的重要性,并结合当前存在的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坚持科学管理,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及环境之间的关系。首先要构建分类管理体制,结合园林部门属性及制度合理安排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并制定多层制度,优化人员配置,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稳步开展。 3.3加强绿化管理队伍的建设 绿化养护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偏低是制约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加强绿化管理队伍的建设。1)严把“进入关”,提高绿化管理队伍的进入门槛;提高相关技术人员的薪资福利,吸引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加入;制定操作性强的人才淘汰机制,逐渐提高绿化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2)加强现有人员的技术培训。政府主管部门要与绿化施工、养护管理企业联合起来,加强园林绿化技术的培训,组织技术人员集中学生绿化养护管理及园林建设的相关知识,提高其综合素质及专业素养。3)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现有的薪资福利制度,提高绩效工资所占比例,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开始各类园林行业比赛及评比,设置一定的物质奖励及精神奖励。

北京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之令狐文艳创作

北京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DB11/T 213—2003) 令狐文艳 一级养护标准 A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B园林植物 B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B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人车通行处不低于2M;不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标识。 B3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B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B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 %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 B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1 %;园林树木 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B7枯死地被植物或灌木每1000平方米范围内不超过2平方米,单块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C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D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E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F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一、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2 园林植物 2.1 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4年内达到正常形态。2.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杈。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 2.3 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2.4 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 %以上,除缀花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一、规划设计类: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 83-99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 B04-2010 《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 SH3008-2000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LY/T5132—95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正式版) 《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屋顶绿化规范》DB11/T 281—2005 北京市地方标准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文)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01实施) 二、建筑类: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园林园建工程规范》 《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 三、消防类: 《小区消防车道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三、绿化类: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 82-2012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08、01实施)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1995]383号)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部城[2000]192号) 《城市绿化与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CJ/T 24—1999 四、其她类: 《景观施工图绘图规范》(施工图分册)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95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编制规范》DB11/T 989-2013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 50858-2013 《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 06SJ805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 J217-2002)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5、3)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4、6)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京绿城发〔2010〕16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市园林绿化局制定了《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规范绿地建设管理行为,根据《北京市绿化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附属绿地包括本市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单位所属绿地,商服绿地、工矿仓储绿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绿地及其他建设工程附属绿地。 第三条附属绿地建设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管护由所有业主负责,业主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护。 单位所属绿地、商服绿地、工矿仓储绿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绿地的管护由该产权单位负责。上述规定以外的附属绿地或者零星树木,以及管护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由所在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管护责任单位。 第四条附属绿地建设管护应依法实行招投标的,招投标活动应符合《北京市绿化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五条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DB11/T214-2003)等相关标准、规范,应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及小品。其中小游园建设的绿化种植用地面积,不低于小游园用地面积的70%;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的用地面积,不超过小游园用地面积的5%。居住区绿地和单位所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 第六条附属绿地建设,规划绿地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绿化工程开工30日前,通过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314886598.html,),在线填报《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开工告知书》,并将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报送绿地项目所在区、县园林绿化局。 第七条区、县园林绿化局接到书面告知后,应当对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建设规划方案、植物配置、施工规范等提供技术服务,主要包括: (一)提供绿化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对居住区绿地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提出意见; (二)对绿化工程植物设计种植的合理性提出意见; (三)对本行政辖区内居住区绿化提供行业管理信息;

北京市园林绿化地方标准

北京市园林绿化地方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的规格、质量、检验、验收以及标志、掘苗、包装、运输与假植等基本技术要求。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树种参照《北京市区城市绿地植物规划》的具体要求选择应用。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 2、规范性引用文件(略)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等种类;按苗木的自然形态分为丛生型、单干型、多干型、匍匐型等类型。 3.2丛生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 3.3单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1个主干的苗木。 3.4多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有3个以上主干的苗木。 3.5匍匐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苗木。 3.6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米至8米的乔木。 3.7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米至15米的乔木。 3.8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米以上的乔木。 3.9干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 3.10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米处的直径。 3.11冠径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3.12蓬径指灌木、灌丛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3.13树高指从地表面至乔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3.14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乔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3.15灌高指从地表面至灌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3.16移植次数苗木培育的全过程中移植的次数。 4、技术要求 4.1对使用苗木的基本要求 4.1.l应选择当地适生树种,包括乡土树种以及引种驯化成功并已得到广泛应用的树种。 4.1.2使用苗木的树种(品种)应有标牌,标明种类(中文植物名称与拉丁学名)、规格、数量和质量。 4.1.3应用的苗木应具备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 4.1.4使用的苗木应经过移植培育。5年生以下的移植培育至少1 次;5年生以上(含5年生)的移植培育至少2次。野生苗和山地亩应经北京本地苗圃养护培育3年以上,适应当地环境和生长发育正常后才能应用。 4.1.5栽植苗木必须经过植物检疫。外埠苗木进入北京市域应经法定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检验,签发检疫合格证书后,方可应用。具体检疫要求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4.2各类型苗木规格质量标准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导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 导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 为巩固我市公园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公园管理服务水平,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导标准 一、公园维护管理费计算方法 公园年维护管理费总额=(年设施维护费+年水体保洁费+年绿地养护管理费)×调整系数 二、公园设施维护费标准为4.2元/m2年 公园年设施维护费=4.2元/m2年×公园陆地面积 此项标准包括园林建筑(厕所)、园林小品(园灯、导游牌、果皮箱、园桌椅、栏杆、健身器材、井盖)、园路及铺装场地、园艺设施(主要为喷灌、喷泉)、园林电气设备(主要为广播、电视监控系统、景观照明,以及电子屏、水泵、配电箱、变压器、电动门、派接柜等)的维护费用。公园设施维护是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含保洁),即为保持设施的完整和正常运行所进行的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不包括设施更新和园林建筑主体结构的修复;为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及维护设施的原有功能而进行的清洁、紧固、调整、润滑及检修等,即不超过设施投资总额20%的维护项目,不包括设施大修。此设施维护费标准不含水电费。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价格信息(2010年10月)市政工程的市场信息价,人工费取定为51元/工日。 三、公园水体保洁费标准为2.4元/m2年 公园年水体保洁费=2.4元/m2年×水体面积 工作内容包含人工清除打捞漂浮物。该标准依据《北京市水利工程养护维修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确定。保洁工作量依据《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中的保洁作业标准,确定为15000m2/班次。 四、公园中绿地养护管理费标准:特级绿地养护管理费为15元/ m2年;一级绿地养护管理费为9元/ m2年;二级绿地养护管理费为6元/ m2年;三级绿地养护管理费为4元/ m2年。 公园年绿地养护管理费=∑某级绿地养护管理费标准×该级别绿地养护面积 本标准依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投资标准的意见》(京绿地发[2008]11号)执行。 五、调整系数 根据公园维护等级的不同,划分为三个等级,即国家重点公园、市级重点公园或精品公园以及一般公园。在进行公园年维护管理费总额预算时,分别乘以相应的调整系数。 国家重点公园调整系数为1.2; 市级重点公园或精品公园调整系数为1.1; 一般公园调整系数为1。 六、补充说明 本标准包含以下费用:公园绿地、设施、水体维护中的直接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运输费、综合管理费。 本标准不包含以下费用:应时花卉和植物造型等花卉摆放和绿地更新改造费用;园林绿化应急抢险及防治危险性有害生物、普查等应急处置费用;绿地内古树名木养护费;苗木因调整、维护而发生的土建材料费;新增苗木、花卉等材料费;疏植苗木处理费;服务巡查;安全管理(如:公园大门的全天服务、值班,园内巡查执法、维护游园秩序等);文物保护维护;动物饲养以及音乐喷泉、攀岩场等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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