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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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职业病的基本概念

职业病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过程中,由生产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特异性疾病,这是一种需要赔偿的疾病,因此有的国家称之为需要赔偿的疾病。职业病具有法定性,即职业病范围和处理办法由国家统一制定和公布。发现职业病必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病人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和赔偿。

有些疾病虽然与职业有关,但职业有害因素不是该病的直接原因,而是致该病发生的诸多因素之一,例如:搬运工的腰酸背痛,精细作业工人的视力低下,高温作业工人的高血压等。这些疾病称为职业性多发病,又称为与职业有关的疾病,但不属于法定职业病的范围。2002年国家颁布的职业病目录,规定了10大类115种职业,我市常见的有:正乙烷中毒、二氯乙烷中毒、三氯乙烯中毒、中毒性肝病、矽肺、电光性眼炎等。

第二部分职业病防治法的内容

1.哪些单位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我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不但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如医疗卫生和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的实验室)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监督机构以及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也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此外,其职业病防治活动也应遵守,参照该法执行有关规定。

2.哪些劳动者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

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都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不管用人单位属什么性质,属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事实雇佣关系,其劳动者即受该法保护。

此外,国家机关、人民军队等特殊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保护参照执行《职业病防治法》。

3. 用人单位为什么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让其了解各有害因素对人的危害,提高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职业病发生的有效途径之一。

4. 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这些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如“天拿

水”、“胶水”、“清洗剂”等有机溶剂类毒物,铅、锰等金属毒物,粉尘

等)、物理(如噪声、高频、微波、紫外线、X射线等)、生物(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如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5. 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具体权利如下:

(1)享有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享有健康服务权,依法活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4)享有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享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享有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作业。

(7)享有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享有工伤社会保险权。

(9)享有赔偿权,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10)享有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

6.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工作方面有哪些义务?

(1)职业卫生管理义务。

(2)保险义务。

(3)报告义务。

(4)卫生防护义务。

(5)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

(6)职业危害检测义务。

享有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7)享有健康服务权,依法活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8)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9)享有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10)享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1)享有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作业。

(12)享有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3)享有工伤社会保险权。

(14)享有赔偿权,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15)享有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

7.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工作方面有哪些义务?

(1)健康保障义务。

(2)职业卫生管理义务。

8. 在职业病防治中,劳动者应尽哪些义务?

在职业病防治中,除用人单位要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外,劳动者也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9.劳动者如果不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要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有赖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共同配合。如劳动者不履行相关的义务,用人单位可采取如下措施:

(1)教育,使劳动者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时刻牢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之认识到,如不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不遵守有关规章

制度,可能给用人单位、其他劳动者以及本人造成生命健康的损害。(2)批评,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使其改正。

(3)惩戒,对于屡教不改者,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的惩罚,如扣发安全奖,扣发其工资或其他处理等。如劳动者不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

违法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还要

承担刑事责任。

10.什么是职业禁忌症,常见的职业禁忌症有哪些?

职业禁忌症,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他人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如少数健康的劳动者在接触三氯乙烯约2—3周可出现全身药疹样皮炎和肝脏严重损害,这种对三氯乙烯特别敏感的状态就决定他们不适宜从事接触三氯乙烯作业,这就是三氯乙烯职业禁忌症。接触某种职业危害因素亦可导致劳动者原有的疾病加重或其他的健康损害。如有肺部疾病的劳动者从事接触粉尘工作可使其肺部病情加重,或更容易发展成尘肺病;有心血管疾病的工人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者接触强噪声作业时易诱发心脏病发作;有精神病史或精神病的人操纵冲床容易受伤;有色盲的人驾车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伤害自身或他人生命健康等等,这些都是职业禁忌症。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违者可被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11、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过程中,由生产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特异性疾病,这是一种需要赔偿的疾病,因此有的国家称之为需要赔偿的疾病。职业病具有法定性,即职业病范围和处理办法由国家统一制定和公布。发现职业病必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病人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和赔偿。

有些疾病虽然与职业有关,但职业有害因素不是该病的直接原因,而是导致该病发生的诸多因素之一,例如:搬运工的腰酸背痛,精细作业工人的视力低下,高温作业工人的高血压等。这些疾病称为职业性多发病,又称为与职业有关的疾病,但不属于法定职业病的范围。2002年国家颁布的职业病目录,规定了10大类115种职业,我市常见的有:正乙烷中毒、

二氯乙烷中毒、三氯乙烯中毒、中毒性肝病、矽肺、电光性眼炎等。

12、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履行哪些义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

(1)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

(2)及时上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如安全生产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等)。

(3)对在事故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一方面要确保遭受急性职业危

害的劳动者得到救治,另一方面对事故现场工作的其他劳动者、参

加现场救援的工作者等应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其目的是控制

急性职业病损害,及早发现其健康隐患,以便及时治疗和防止病情

恶化。

(4)承担事故处理所需费用。用人单位不履行以上义务,可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13、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造成严重职业危害后果的,是否要

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用人的单位如违反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

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用人单位的经营和管理者,如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而导致重大职业病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14、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工作中的义务:

(1)健康保障义务,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2)职业卫生管理义务。

(3)保险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4)报告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结果。

(5)卫生防护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6)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

(7)职业病危害检测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

(8)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还应通过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志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

告知劳动者。

(9)培训教育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10)健康监护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1)落实职业病或者可疑职业病待遇义务。

(12)事故处理义务。

(13)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

儿有危害的作业。

新密市宏达建材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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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1、中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 2、燃烧的三个要素是什么? 答: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 3、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答: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4、用火期间,距用火点多少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多少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答:30米和15米。 5、公司主要使用哪类型灭火器? 答: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 6、三违指什么? 答: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7、三不动火指什么? 答:三不动火:无合格的火票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什么时候实施? 答:1998年9月1。 9、三级安全教育指什么? 答:公司级、部门级、岗位级安全教育。

10、关键设备若有必要申请拆除必须履行哪些程序? 答:关键设备若有必要申请拆除必须经生产技术部同意或总工程师批准。 11、化学危险品的堆垛高度不得超过多少米?垛与垛之间、垛与墙之间应留出不小于多少米通道? 答:1.5米和0.7米。 12、乙块气瓶和氧气瓶相互之间距离不得少于多少米。 答:5米。 13、灭火的三种基本方法指什么? 答:冷却灭火法,隔离灭火法,抑制灭火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15、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多少? 答:85(A)。 16、聚酯装置切粒机系统噪声高达99.5 (A), 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应超过多少时间?超过应佩戴护耳器。 答:1/4h。 17.高层建筑中能否使用侧拉门、吊门、转门作为疏散门?? 答:不能。 18.在火场上燃烧物质所放出的热能传播方式是什么? 答:传导、对流、辐射。 19.什么是消防工作的方针? 答: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职业卫生健康培训教材

职业卫生健康培训教材 二?一六年一月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讲义 第一部分职业卫生知识的基本概念 (1) 职业卫生是一门研究劳动作业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如何改善劳动作业环境、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侵袭,预防发生职业病的学科。 (2) 作业场所是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3) 职业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 职业病危害是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5)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的有害因素。 (6) 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急、慢性职业病及死亡的事件。 (7) 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职业人群实行的预防职业病危害,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为目的的健康监护。 第二部分职业卫生知识 职业卫生知识概述 1. 职业卫生工作方针与工作内容 职业卫生工作是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提高工作生命质量,依法采取的一切卫生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它的首要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不良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目前,国家职业卫生工作遵循“为人民健康服务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的“两为”方针,在业务管理上实行“预防为主,分类管理、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基本工作有三个层面,即:①职业性有害因素监测评价;②接触有害因素作业工人健康监护;③职业病患者诊断和治疗。 2. 职业有害因素与职业病 在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多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因素,可以分为五大类: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生理因素和环境因素,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其中,与生产过程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有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与劳动过程

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培训内容

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培训 职业病概论 一、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的基本概念 1、什么是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是指人们在从事行业和工作活动中,保持符合保护健康、防止疾病所必须的情况、状况以及达到这种状态所实施的行为和过程。 2、什么是职业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几类? 职业危害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由于受不良的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的影响,给劳动者带来危险和伤害,其中包括事故和疾病等多种危害因素对人体的伤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3、什么叫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什么叫法定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规定并正式公布的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2002年国家卫生部会同劳动保障部重新颁布的法定职业病目录有10类115种

5、职业病的特点: ⑴病因明确:由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 这些人为因素被控制消除, 即可防止疾病发生; ⑵病因可测: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可以检测, 过量接触才得病; ⑶群体性:接触相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常集体发病; ⑷多无特效药:早发现,易恢复,晚发现,疗效差。 6、如何发现职业病 最有效是做职业性体检 就业前体检 : 发现职业禁忌症 在岗体检: 早发现可疑职业病、禁忌症 离岗体检: 证明在职期间有无得职业病或损害 7、毒物进入人体的三个途径 呼吸道(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 皮肤(有些毒物只要与皮肤接触,就能被吸收) 消化道(职业中毒的机会极少) 二、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物理性危害因素:噪音、振动、高温、光线过强、电离辐射等。 化学性危害因素:强酸强碱、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 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标准 版) 为了搞好指挥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培训与教育,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现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培训教育的有关规定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要求 指挥部所有员工及外协作业队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新入场员工必须经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参加

施工。 工人转场或变换工种,须进行新施工环境或新工种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参加施工。 特种作业人员(指从事电工、起重、金属焊接与切割、爆破、压力容器、登高架设、厂内机动车驾驶、制冷、锅炉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经过岗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应从事本岗位的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后,必须按时进行复审,证件过期或不按时复审的人员不允许上岗。 各种安全培训教育应形成记录,并按档案资料要求,分类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计划与实施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培训内容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培训内容 一、全体人员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及专业技术知识; 4.本公司和本车间(装置)生产特点、无聊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6.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二、新入厂员工三级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本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专业技术知识及本车间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本公司生产特点、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本车间生产概况,本岗位(装置)生产流程及职业健康注意事项,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职业健康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三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核。 三、各级管理负责人和职业健康专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企业管理负责人应该统一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质。 各级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2.职业卫生管理知识; 3.职业危害防护基本知识; 4.职业危害事故等。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内容 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五、外来人员的职业健康主要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2.本公司和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单位(装置、部位)的生产特征、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易发生泄漏、跑冒、着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范措施;生产装置消防报警设施和防护、救护设施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3.针对施工区域特性和施工特点提出的施工安全卫生要求; 4.施工中必须遵守的职业健康规定; 5.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六、违章违纪人员、严重违章人员 应培训的内容应重新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加强职业危害事故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取得上岗资质。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案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至今,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的开展也在积极的推动中,最近几年,从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到施秉恒盛公司发生的建国以来最大的职业病群发事件,凸显出职业卫生工作仍存在较多的问题,明显没有跟上国家发展的步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此时接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应该说也是临危受命。如何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有效的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监督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企业业主均肩负着国家的期望和人民的期待。 第一部分:我国职业病现状 2010年4月28日,卫生部向社会公布了《2009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2009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8128例。职业病病例数列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冶金,分别占总病例数的41.38%、9.33%和6.99%。 2009年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1.4万例,死亡病例748例。在尘肺病新病例中,煤工尘肺和矽肺占91.89%。目前尘肺病仍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2009年报告尘肺病例数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79.96%;尘肺病发病工龄缩短,群发性尘肺病时有发生;中、小型企业尘肺病发病形势严峻,超过半数的尘肺病分布在中、小型企业。 职业中毒方面,2009年共报告各类急性中毒272起,中毒552例,死亡21例。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近50种,引起中毒例数最多的物质为一氧化碳,主要分布在冶金、煤炭、建设和建材行业。66.74%的急性职业中毒病例发生在小型企业。 2009年全国共报告慢性职业中毒1912例。引起慢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排在前3位的分别是铅及其化合物、苯、砷及其化合物,只要分布在冶金、有色金属和机械行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9年底,累计报告职业病722730例。 有专家指出,由于现在发布的职业病新发病例数是从覆盖率仅达10%左右的职业健康监护中发现的,因此实际病例远远高于有关报告数字。 一、职业性有害因素来源及其分类 职业性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下列三类: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电力企业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范围 我国卫生部规定的职业病共分为九大类: 1.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钒及其化合物中毒;(8)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9)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砷化氢);(10)砷化氢中毒;(11)氯气中毒;(12)硫化氢中毒;(13)光气中毒;(14)氨中毒;(15)氮氧化合物中毒;(16)一氧化碳中毒;(17)二硫化碳中毒;(18)硫化氢中毒(19)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铅中毒;(20)工业性氟病;(21)氰及腈类化合中毒;(22)四乙基铅中毒;(23)有机锡中毒;(24)羰基镍中毒;(25)苯中毒;(26)甲苯中毒;(27)二甲苯中毒;(28)正乙烷中毒;(29)汽油中毒;(30)有机氯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1)二氯乙烷中毒;(32)四氯化碳中毒;(33)氯乙烯中毒;(34)三氯乙烯中毒;(35)氯丙烯中毒;(36)氯丁二烯中毒;(37)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38)三硝基甲苯中毒;(39)甲醇中毒;(40)酚中毒;(41)五氯酚中毒;(42)甲醛中毒;(43)硫酸二甲酯中毒;(44)丙稀

酰胺中毒;(45)有机磷农药中毒;(46)溴甲烷中毒;(49)拟除虫菊脂类农药中毒;(50)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中毒性肝病;(51)根据《职业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自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急性中毒。 2.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炭黑尘肺;(5)石棉肺;(6)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毒尘肺;(9)陶工尘肺;(10)铅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 3.物理因素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局部振动病;(6)放射性疾病(急性外照射放射病、慢性外照射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烧伤)。4.职业性传染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 5.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皮病;(5)痤疮;(6)溃疡;(7)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皮肤病。 6.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烧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 7.职业性耳鼻喉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 8.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导致的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血管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试题(含答案)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试题(含答案) 一、填空题(24分,每题1分。) 1、在确定其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应考虑其风险评价和控制的效果。 2、确定重大环境因素时,必须考虑到它的环境影响。 3、水、电的节省或有效利用也是污染预防的一种方式。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劳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6、在判断环境因素时,应考虑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全过程,应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7、某厂的噪音排放已经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被识别为重要环境因素则仍然需要降低噪声的排放。 8、对危险源进行评价时,要考虑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两个方面。 # 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和综合治理。 10、组织用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应:提供风险的确认、风险优先次序的区分和风险文件的形成以及适当时控制措施的运用。 11、风险: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二、判断题(30分,每题2分,对的打“√”错的打“×”。) ( 1、组织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时应考虑人的行为、能力和其他因素。(√) 2、环境因素识别就是要识别出重要的环境因素。(×)

3、组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就是要重新编制新文件代替所有的现有文件。(×) 4、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后,组织必须对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程序进行评审。(√) 5、环境因素所产生的影响都是有害的,所有都应该想办法加以削减。(×) $ 6、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组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它包括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7、紧急情况也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事件。(√) 8、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是组织自我设定在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方面要达到的目的。(×) 9、在环境法律、法规变更的情况下,要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更新环境因素。(√) 10、环境目标和指标应当包括污染预防的内容。(√) ! 11、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根本目的是使组织能够控制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持续改进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12、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关键岗位应制定具体操作的运行标准,可以用文字、图示或样品等表示。(√) 13、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过程中的监测和测量只是污染物排放的监测。(×) 14、噪声污染与其他污染相比具有暂时性,即噪声停止发声后,危害和影响随之消除,是没有长期和积累影响的。(×) 15、合规性评价就是对使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进行的定期评价。(×) " 三、单选题:(20分,每题2分) 1、“健康损害”是指可,由工作活动和(或)工作相关状况引起或加重的身体或精神的不良状态。( C ) A 证实的 B 追溯的 C 确认的 D 诊断的 2、对于变更管理,组织应在,识别在组织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或组织活动中与该变更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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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试题 随着大工业生产及自然科学发展,职业性疾病越来越多,职业健康安全越来越重要。下文是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试题,欢迎阅读! 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简述题 认真观察下述事例,有无不合格项。请指出不符合GB/T24001-2004 或GB/T28001-2001标准中的哪一个具体条款号。 1)审核员在车间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问车间主任是否对工人健康有影响,车间主任说:时间长了可能会致病,但我们给员工都发了口罩,这些年来也没有出现过职业病。审核员发现车间里的工人都没有戴口罩,就问工人是否知道会致病和为什么不戴口罩。工人回答说:我们不知道会致病,在车间工作了三年,也没得病,没必要戴口罩。 4.4.2 2)某组织按标准要求建立了用来确定并获取适合本组织的法律和其它要求的程序。审核员按适当的查阅途径却没有查到相应的法律法规记录。 4.4.5文件

3)生产车间看到某一岗位的员工仅有0版的运行控制程序,而审核员在文件管理员处看到了1版的该程序。 4.4.5文件和资料控制 4)组织经过一段时间的环境管理体系良好运作之后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在节能耗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员工对组织的环境状况的改进情况并不了解。 4.4.3信息交流 5)审核员在化学品库看到消防、防爆设施齐全,墙上管理制度也健全,按照应急预案中的报警电话拔打了三遍却无人接。 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判定题 1) 管理体系建立不需要文件化。( W ) 2) 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收集不需要下发到相关部门。( W ) 3) 制订管理方案为控制、降低风险,保证目标实现,不需要规定完成时间、责任部门。( W ) 4) 4.5.1监测不包括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 W ) 5) 协商沟通不包括内部职工向本矿提出的关于OHSAS实施过程的意见和建议。( W )

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培训内容教学内容

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培 训内容

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培训 职业病概论 一、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的基本概念 1、什么是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是指人们在从事行业和工作活动中,保持符合保护健康、防止疾病所必须的情况、状况以及达到这种状态所实施的行为和过程。 2、什么是职业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几类? 职业危害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由于受不良的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的影响,给劳动者带来危险和伤害,其中包括事故和疾病等多种危害因素对人体的伤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3、什么叫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什么叫法定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规定并正式公布的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2002年国家卫生部会同劳动保障部重新颁布的法定职业病目录有10类115种

5、职业病的特点: ⑴病因明确:由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 这些人为因素被控制消除, 即可防止疾病发生; ⑵病因可测: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可以检测, 过量接触才得病; ⑶群体性:接触相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常集体发病; ⑷多无特效药:早发现,易恢复,晚发现,疗效差。 6、如何发现职业病 最有效是做职业性体检 就业前体检 : 发现职业禁忌症 在岗体检: 早发现可疑职业病、禁忌症 离岗体检: 证明在职期间有无得职业病或损害 7、毒物进入人体的三个途径 呼吸道(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 皮肤(有些毒物只要与皮肤接触,就能被吸收) 消化道(职业中毒的机会极少) 二、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物理性危害因素:噪音、振动、高温、光线过强、电离辐射 等。

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学习心得体会2011年12月21日在禅居饭店二楼会议室由公司企业发展部主办,聘请河南卓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深讲师沈奚强老师给我们做了 一期为期3天的关于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二合一管理体系的培训学习。前段学习的质量管理体系既iso9000,该体系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有效控制达到持续提高顾客满意度。环境管理体系既 iso14000,该体系主要的目的在于通过产品生产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控制、改善以提高相关方的满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既 ohsas18000,该体系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产品生产过程中对员工的保护和员工健康的关注及改善已达到员工满意持续提高。作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依据,三个标准所采用的管理方法基本相同,都遵循了pdca的管理方法,对类似的管理事项,其管理思路基本相同,都强调了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其目的都在于持续改进。 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三合一管理体系主要是通过三套管理方法的有效结合,使得三套管理方法的三个标准相互兼容、相互补充已达到管理体系整合的需要。通过三合一管理体系的学 习,有效控制我们的产品生产过程,通过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的因素分析来反映企业经营。 作为企业管理部门的一名自评师,通过此次培训让我学习内审相关知识的同时,也认识到了我部门在工作中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质量管理体系,就持续提高顾客的满意度方面我们景区部门还不是做得很到位。作为景区的管理部门,我们的顾客就是来自各地的游客,我们的产品就是景区管理,也就是景区游览环境。质量管理要求我 第 2 页共 5 页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讲义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讲义 第一部分职业卫生知识的基本概念 (1)职业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的有害因素。 (4)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急、慢性职业病及死亡的事件。 (5)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职业人群实行的预防职业病危害,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为目的的健康监护。 第二部分职业卫生知识 一、职业卫生知识概述 1.职业卫生工作方针与工作内容 职业卫生工作是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提高工作生命质量,依法采取的一切卫生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它的首要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不良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2.职业有害因素与职业病 在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多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因素,可以分为五大类: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生理因素和环境因素,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 目前我国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2002年4月18日新公布的职业病目录范围共有十类、115种。 尘肺有13种:如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水泥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有11种:如外照射急性、亚急性、慢性放射病,放射性

皮肤病等; 职业中毒56种:如铅、苯、汞、锰、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如中暑、高原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如布氏杆菌病、森林脑炎等; 职业性皮肤病8种:如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等; 职业性眼病3种:如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等;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如噪声聋、铬鼻病等; 职业性肿瘤8种:如苯所致的白血病、石棉所致的肺癌、间皮瘤等; 其他职业病5种:如职业性哮喘、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等。 法定职业病的诊断权由国家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行使。 3.职业病预防原则与基本措施 职业病的预防遵循三级预防原则,即:①一级预防,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②二级预防,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③三级预防,对乙患职业病的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健康。三级预防的关系是:突出一级预防,加强二级预防,做好三级预防。 落实三级预防的基本措施有:①实施劳动卫生监督,包括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以及事故性处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是其重要的内容;②降低有害因素浓(强)度。常见的卫生技术措施有从工艺上改进、防止有害因素逸散,推广运用低毒,无毒的材料或技术,配置个人防护用品、通风防尘等;③职业性健康体检。已成为常规的措施有就业职业性体检,定期职业性体检和离退休职业性定检。 4.职业禁忌证 劳动者原有的疾病或潜在的病症,容易因接触职业性因素而加重,或发生职业病或“工作相关疾病”,因而不宜从事某种作业,这些机体异常功能状态或疾病称为职业禁忌证。如神经精神疾病患者不宜从事锰作业,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者不能从事钒作业。 职工在参加工作(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以确定有无该工种的职业禁忌症,是否适合该工种工作。在工作岗位变动或长期病假复工前,也应进行健康筛检。 对有职业禁忌证的职工,应按规定不得上岗工作。对在岗职工,一旦发现职业禁忌证,应及时调离,改作其他工作。对已经治愈的职业禁忌证职工,则可从事原工作。 5.女工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1)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培训大纲 本大纲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一、培训对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有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掌握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熟悉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基本专业知识,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能力,达到要求。 三、培训内容 (一)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1.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2.职业卫生工作方针和工作原则; 3.职业卫生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职业卫生法规体系 1.职业卫生法规框架; 2.职业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3.职业卫生标准; 4.职业卫生法制化管理。 (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责任 1.基本要求; 2.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的要求; 3.对供应商的要求;

4.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与义务。 (四)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申报 1.申报的目的; 2.申报的方法; 3.申报的内容; 4.申报的要求。 (五)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1.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原则; 2.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条件; 3.申办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六)职业病危害识别 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作用; 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3.职业病相关知识。 (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 1.工作场所粉尘浓度的检测方法; 2.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性有毒物质检测方法;(八)粉尘的职业危害与防控 1.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粉尘来源; 生产性粉尘的分类; 生产性粉尘的理化特性及其卫生学意义; 生产性粉尘进入机体的途径。 2.生产性粉尘对健康的影响 对呼吸系统的影响;

职业卫生健康培训教材

职业卫生健康培训教材

二〇一六年一月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讲义 第一部分职业卫生知识的基本概念 (1)职业卫生是一门研究劳动作业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如何改善劳动作业环境、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侵袭,预防发生职业病的学科。 (2)作业场所是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3)职业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职业病危害是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5)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的有害因素。 (6)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急、慢性职业病及死亡的事件。

(7)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职业人群实行的预防职业病危害,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为目的的健康监护。 第二部分职业卫生知识 一职业卫生知识概述 1.职业卫生工作方针与工作内容 职业卫生工作是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提高工作生命质量,依法采取的一切卫生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它的首要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不良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目前,国家职业卫生工作遵循“为人民健康服务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两为”方针,在业务管理上实行“预防为主,分类管理、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基本工作有三个层面,即:①职业性有害因素监测评价;②接触有害因素作业工人健康监护;③职业病患者诊断和治疗。 2.职业有害因素与职业病 在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多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因素,可以分为五大类: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生理因素和环境因素,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其中,与生产过程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有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与劳动过程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是生理因素,与作业场所环境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是环境因素。 在一定条件下,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损害健康,所引起的疾病,被称为职业病。职业性有害因素种类较多,所引起的疾病各不相同,因而职业病并不仅限某一种疾病,而是许多疾病的总称。按照国际惯例,凡是经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法定职业病患者依法享有特定的补偿待遇。法定职业病划定范围的大小,世界各国并不完全一致。各个国家主要依据本国经济条件、技术水平和对职业病的认识来确定。目前我国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4.职业病预防原则与基本措施 职业病的预防遵循三级预防原则,即:①一级预防,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②二级预防,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

职业卫生健康培训试题及答案

职业卫生健康培训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每小题1.5分,共36分) 1、我国法定的职业病有10大类115种。( ) 2、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 3、用人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劳动者可以不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 4、生产经营单位可采取消声,控制噪声的传播,合理规划厂房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噪声源对从业人员的危害。( ) 5、通常所称的职业病即为法定职业病。( ) 6、高温作业时,人体的大部分体液由汗腺排出,经肾脏排出的水盐量大大减少,使尿液浓缩,肾脏负担加重。( ) 7、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各种有毒物质。通称为工业毒物。( ) 8.电焊工人除应注意眼睛防护外,还应防止焊尘、焊烟对人体的危害。( ) 9、噪声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在:损害听觉,引起各种病症,引起事故。( ) 10、生产过程的密闭化、自动化是解决毒物危害的根本途径。( ) 11、噪声卫生标准规定,工作地点噪声应小于85分贝。( ) 12、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 13、在低温环境下工作时,应多食用高热能食物,增加体内代谢放热。( ) 14、一氧化碳中毒常为急性中毒。( ) 15、凡少量化学物质进入人体后与人体组织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变化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破坏正常生理机能,引起某些暂时性或永久性的病变,称为中毒。( ) 16、能够引起中毒的化学物质称为毒物。( ) 17、在化工生产中,产生工业毒物的状况,有的作为原料,有的是中间体或副产品,有的作为辅助原料,有的为夹杂物,还有的是反应产物或废弃物等。( ) 18、工业毒物的形态,可以是固体、液体、气体、蒸气、雾、烟和粉尘。( ) 19、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工业毒物引起的中毒病变叫职业中毒。( ) 20、在有毒岗位进食不会得慢性职业中毒。( ) 21、在有毒岗位工作,下班后可以将工作服穿回家。( ) 22、氨气体中毒后,呼吸道黏膜和眼结膜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 )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材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至今,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的开展也在积极的推动中,最近几年,从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到施秉恒盛公司发生的建国以来最大的职业病群发事件,凸显出职业卫生工作仍存在较多的问题,明显没有跟上国家发展的步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此时接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应该说也是临危受命。如何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有效的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监督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企业业主均肩负着国家的期望和人民的期待。 第一部分:我国职业病现状 2010年4月28日,卫生部向社会公布了《2009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2009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8128例。职业病病例数列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冶金,分别占总病例数的41.38%、9.33%和6.99%。 2009年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1.4万例,死亡病例748例。在尘肺病新病例中,煤工尘肺和矽肺占91.89%。目前尘肺病仍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2009年报告尘肺病例数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79.96%;尘肺病发病工龄缩短,群发性尘肺病时有发生;中、小型企业尘肺病发病形势严峻,超过半数的尘肺病分布在中、小型企业。 职业中毒方面,2009年共报告各类急性中毒272起,中毒552例,死亡21例。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近50种,引起中毒例数最多的物质为一氧化碳,主要分布在冶金、煤炭、建设和建材行业。66.74%的急性职业中毒病例发生在小型企业。 2009年全国共报告慢性职业中毒1912例。引起慢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排在前3位的分别是铅及其化合物、苯、砷及其化合物,只要分布在冶金、有色金属和机械行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9年底,累计报告职业病722730例。 有专家指出,由于现在发布的职业病新发病例数是从覆盖率仅达10%左右的职业健康监护中发现的,因此实际病例远远高于有关报告数字。 一、职业性有害因素来源及其分类 职业性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下列三类: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1)有毒物质:如铅、汞、锰、苯、一氧化碳、硫化氢、有机磷农药等; (2)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水泥尘、有机粉尘等。 2.物理因素 (1)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 (2)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3)噪声、振动; (4)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激光等; (5)电离辐射:如X射线、r射线等。 3.生物因素 如附着于皮毛上的炭疽杆菌、甘蔗渣上的真菌、医务工作者可能接触到的生物性传染病源物。

职业安全健康卫生知识

职业安全健康卫生基本常识 一、职业卫生基本常识 1、什么是职业病? 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什么叫职业危害? 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3、职业危害因素的来源 (1)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2)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3)生产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4)职业危害因素的作用条件 (5)毒物的化学结构和理化性质 (6)个体危险因素 4、职业病发生的条件有哪些? 有害因素的性质、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量和人体的健康状况。 5、何谓法定职业病?我国规定了几类几种? 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程序公布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 我国共规定了10大类115种职业病,其中职业中毒56种,尘肺13种,职业性物理因素疾病5种,职业性传染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6、法定职业病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在职业活动中产生;(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3)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4)与劳动用工行为相关联。 7、职业性有害因素分哪几类?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如粉尘、各种毒物;物理因素,如高温、低温、高气压、低气压、噪声、振动、高频、微波、红外线、紫外线、激光、放射线等;某些生物性致病因素;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如劳动强度过大,劳动时间过长,精神或视力过度紧张等;(3)与一般卫生条件和卫生技术措施不良有关的有害因素,如厂房矮小狭窄,采光照明不足,通风不良,烈日下室外作业,有毒作业与无毒作业安排在一个车间内等。 8、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2)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3)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4)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9、职业病病人享受什么待遇? 凡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此外,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或诊断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职业病病人除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用人单位承担。

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

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2016) 培训日期2016-05-21 培训时间21:00-23:00 培训课 时 2 培训地点四楼会议室培训方式内配 培训人 数 30组织部门安委会授课人彭志权评估人熊寿庆 培训课目/教材1、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讲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培训内容 摘要——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讲座 一、有关术语和定义 1.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3.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4.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耿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情加

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害的特殊生理或病态状态。 二、职业病防治措施与对策 针对当前我国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1.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 2.大力实施职业卫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谙法律的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队伍。 3.进一步充分认识依靠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发展的大环境。 4.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一、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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