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公司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相关方主要包括:(一)项目建设相关方:包括设计、施工、技术交流、地址勘探、设备及施工材料提供、设备检修维护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非本公司人员及车辆;

(二)厂内从事生产经营及承包方:包括承包、租赁经营及业务往来人员、车辆、聘用人员,通过厂(库)区或在厂(库)区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人员及相关物件;

(三)业务往来方:产品自提、原料动力供应、设备材料供货、检修维护、检测等与公司有关单位进行业务往来的人员和车辆;

(四)检查、参观、考察方:外来检查、参观、考察人员及车辆等;

(五)其它与公司有联系且有单位接待的人员和车辆。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与公司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同时,规定了厂内劳务聘用人员、参观学习及其他商务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事项告知、违章处罚等。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及厂区内非本公司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所属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子公司的总经理、承包单位的第一承包人或第一经营人为所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相关方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凡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的承办单位负责项目所涉及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各接待单位负责其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项目管理单位是公司对项目施工方实施综合管理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及行业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各类证件和资格审核、组织签订合同。按公司管理制度组织引导施工方签订各类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对项目施工单位实施综合监管。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相关方厂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从业资格审核,对施工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危物品的监督管理,对租赁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

第十条施工所在单位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对施工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负责对施工方对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监督落实安全措施和日常监管,并建立相关档案。

第十一条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相关方在公司内能源使用、检修维护、各类检测等业务往来单位监管,负责临时电源审批及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保卫部门负责相关方在厂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等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未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教育、办理相关入厂手续、无公司业务往来单位人员引导的禁止进入生产区。

第十三条人力管理部门负责劳务用工合同签订监管,督促单位合法使用聘用人员,组织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市场开发部负责物资供应、产品自提、设备材料供货人员和车辆在厂内的安全监管。

第十五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废品回收等其他业务往来单位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其他因各类公务活动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由各接待单位负责其在公司内的安全监管。

第三章项目承包方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以合同形式外包各种项目时,各项目承办单位必须对外来项目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一)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建设、

安装等项目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应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

(二)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三)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施工方案是否完善。

第十八条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项目承办单位依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合同书应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

第十九条从事项目建设、维修、安装等项目的承包方,在开工前应落实施工(维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将施工(维修)方案递交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开工前安全保证条件审核,公司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动力部门、施工所在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合格后,方能开工作业。

第二十一条长期在公司内施工的单位,应根据每次施工项目不同,重新签订安全协议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项目承包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做到:

(一)明确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二)明确现场专职安全管理员;

(三)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四)按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到位;

(五)承包方对项目的全体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三级教育,并作好相关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第二十三条承包方在作业期间,应做到:

(一)现场作业中,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动火、动焊、用电等审批制度,并取得公司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二)承包方进出一级危险点动火、动焊作业和其他危险作业的,应书面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项目管理单位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所在单位按照公司管理制度逐级申请审批,经同意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

(三)承包方在二级危险点动火、动焊作业和其他危险作业的,书面向施工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

(四)需使用临时电源的,应按公司管理制度向生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经批准后,由施工所在单位安排人员连接临时电源线,并负责日常监管。;

(五)相关方使用的各类机具、材料、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六)施工现场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七)施工现场人员应接受公司各级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公司安全生产的作业,公司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八)承包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司项目管理单位和安全管理单位;

(九)为加强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公司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

(十)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管理单位开具证明,管理部门将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返还。

第四章租赁单位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以合同形式对外出租业务时,出租项目的承办单位应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审查内容包括:

(一)承租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

(二)承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租赁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第二十五条承办单位在与承租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或签订《租赁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管理职责,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负责承办单位应为承租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并在合同中予以体现。应如实告知承租单位租赁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安全管理和其他职能部门应按职责分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租赁方的安全、环境工作按公司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租赁方的安全生

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章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安全要安全管理第二十八条聘用单位在与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时,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基本情况报公司人力和安全管理部门备档。

第二十九条公司人力和安全管理部门对其用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聘用单位依据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组织对聘用人员,分别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关教育档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与考核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第三十一条各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各级安全检查。

第三十二条各类人员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安全权力和义务。劳务人员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供应方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各供应商及其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作好培训记录。

第三十四条物资采购部门与各相关方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充分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凡进入公司的相关方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服从公司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安全检查。

(二)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允许,严禁进入各种危险作业场所、重点办公区域、涉密场所等;

(三)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严禁擅自在公司内进行动火作业、擅自动用生产设备或私接管线等;

(四)进入公司生产区车辆应遵守《厂内机动车辆及道路交通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相关方在公司内使用、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及危化品时,业务主管部门应提前告知所在单位和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群防群治,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方、承租方及外来施工、临时工、参观等人员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与客运北站安全生产相关的承包方、承租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合同要点。同时规定了临时作业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2.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客运北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承包方、承租方及客运北站区域内非本企业人员。 3.职责 3.1客运北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联合审核承包(承租)单位各类证件和资格,签订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人员的安全管理与审核,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 3.2负责签订临时工、实习人员合同并办理工伤保险等手续。

3.3负责涉及本站生产经营活动的临时外来人员安全管理。 4.管理要求 4.1承包(承租)方安全管理 4.1.1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4.1.2在对外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时,应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资质,并与之签订《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4.1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客运北站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约定承包(承租)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1.4客运北站应为承包(承租)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经双方验收、签字后存档。 4.1.5如实告知承包(承租)单位承包(承租)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和要求,并形成记录,经双方签字、存档。 4.1.6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和要求,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4.1.7承包(承租)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由各客运北站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

(完整版)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营造良好、安全的工作环境,防范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公司安全管理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1、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2、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3、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4、办公区域卫生管理、仓库安全管理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在工作过程中,公司全体应确保合理运作,保证安全,杜绝粗心大意、贪图方便等侥幸想法。 四、公司全体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切实做好、配合好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检查与监督,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员工应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到公司安全管理中。 第二章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一、全体员工应坚持“合理使用,勤俭节约”的用水、用电原则。 二、卫生间使用过后,应冲洗干净,并确保冲水闸、洗手台水龙头等相关出水口处于正常关闭状态,避免人为忽略或配件损坏而造成水资源的无故浪费。

三、在不进行办公、招待等合理作业的情况下,应将相关区域的电灯、空调、电脑、排气扇等设施关闭,避免浪费资源,同时降低安全隐患。 四、每天下班前,各部门最后离开部门办公区域的员工,应确保部门办公室相关耗电设备(例如,电脑、电灯等)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确保公司各个区域的用水、用电设施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方可离开。 五、若发现个别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恰当处理,并通知总经办,以便安排更详细的检查和维修。 六、每逢假期放假前,总经办应对各办公区域用水、用电情况进行监督,长假期间应对办公区域进行断水、断电,以减少安全隐患。 第三章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一、办公区域内,严禁烟火;抽烟的员工应到指定的抽烟区(楼梯口,远离窗口高压电线处)抽烟,并确保烟头、烟灰处于完全熄灭状态,方可离开;如到访客户抽烟,则负责接待的员工应确保烟火对办公区不造成安全威胁(即要为客户提供烟灰缸,确保烟头、烟灰不掉落地毯,且丢弃时已完全熄灭等等)。 二、办公区域内,除了工作所需的物品、产品之外,严禁堆积任何易燃易爆的杂物,废弃的纸皮箱、胶袋等应及时丢弃处理,相关业务所用的物品(例如,画册、宣传单等),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整理。 三、办公区域内,严禁出现废水积存的情况,以免产生潮气,滋生蚊虫,影响工作环境。 四、天气潮湿时期,各办公区域应对相关设备进行定时检查(例如,久置不用的耗材、电脑、投影仪等等),确保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 五、如发现相关安全隐患,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及时向总经办提出,以便进行整改。 第四章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区域内各种外来协作项目的安全管理,造就安全健康环境,规避外来协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名词定义 1.相关方:主要指在本公司进行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维修、原辅材料供货、产品配套供货、产品委托加工、物流服务、环卫绿化服务、废弃物处置、公司客户、参观、检查、培训、实习等外来单位或个人。 2.项目单位:代表公司与外部相关方进行业务对口接洽的单位。 第三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外来团体、组织、单位及个人在本公司应遵守的有关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控制的内容及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本企业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相关方。 第四条各方职责 (一)项目单位职责

1.负责做好对相关方的资质审查,向相关方告知公司相关安全环保、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和规定,发放《公司安全告知书》(附表1),履行审核、告知责任。 2.在与相关方签订的项目合同中,必须有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双方责任义务条款,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双方法定义务的履行。 3.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向相关方提供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口罩、耳塞等);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承担安全协调、检查责任。 4.代表本公司对相关方管理混乱和违章、隐患突出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批评纠正意见,对不听取、不纠正且情况危急的,有权停止作业,并报公司安全保障部安全环保科进行处理。 (二)安全环保科职责 1.指导相关方认真填写《相关方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附表2)。 2.开展安全检查与纠错工作,严格现场监督、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督促技术措施、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3.做好与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协调管理工作,对相关方管理混乱和违章、隐患突出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不听取、不纠正且情况危急的,有权停止作业,并按协议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4.支持、指导项目单位对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对坚持原则的管理和考核给予支持和奖励。 (三)相关方职责 1.相关方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宣传、培训,遵守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和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实施现场监督管理。 2.协助安全环保科开展安全环保告知工作,接受项目单位和安全环保科的监督

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相关方(以下称乙方)管理,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公司主体生产单位以外的所有法人单位提供的技术服务、设备维修、厂区建设等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术语 1、相关方: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设备维修、厂区建设等作业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 2、发包单位:负责项目引进,合同签订的主体管理部门。 3、属地单位:项目发包后进入的作业区域的所属部门。 4、职能监管单位:公司内所有职能管理部门。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安全部职责 1、负责拟定《安全协议书》并组织签订; 2、负责复核进厂相关方人员资质(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负责进厂相关方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指导,对其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告知; 4、监督、检查、督导相关方安全施工情况,排查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三违行为”,建立专项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提出改进及考核意见; 5、督促、检查各单位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相关方作业活动结束后开具无事故证明。 第五条招标管理中心职责 1、负责组织公司相关方项目的招标工作; 2、负责审查参与招标队伍的相关安全资质(参照附件一:相关方入厂资质审查表),着重审查中标相关方的相关安全资质,禁止资质不全或提供虚假资质的队伍进厂施工,并在资质审查表中签字确认; 3、负责建立良好相关方管理档案,对于资质健全,文明施工,施工队伍无不良记录(包括违章违纪,事故)的相关方优先享有中标权(优先中标的具体依据参照公司安全部、设备部、属地管理部门等提供的安全管理相关资料来评定)。 第六条发包单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主管发包的所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建立相关方管理档案; 2、签订发包合同前对相关方的相关施工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参照附件一:相关方入厂资质审查表),禁止资质不全或提供虚假资质的队伍进厂施工,并在资质审查表中签字确认; 3、每月组织本部门主管的相关方召开安全会议,传达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通知要求,规范相关方作业行为; 4、审查并参与相关方项目的施工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的组织架构及责任分工、安全施工的作业规程、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四个方面);

公司部门安全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公司部门安全管理制度7第2页 3.负责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和特殊条件作业工程的方案 审查、论证。 4.负责参与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并组织检查评价与跟踪复查。 5.负责安全事故鉴定、处理、教育、处罚及善后事宜。 6.负责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中规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7.负责公司内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消防演练、应急预案编制、监督落实。 8.其他安全工作。 (四)甲方代表职责 1.在所在公司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公司和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目标分解工作。 2.其安全职责和权限由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书面明确,并在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载明。 3.安全工程师应配合甲方代表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对甲方代表负责。 4.负责建设项目的外部协调工作,配合前期部门办理施工许

可手续。 5.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际、地方规定,对临时设施、场地道路硬化、交通导改、运输车辆、噪音扬尘、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提出有关安全要求,并要求监理公司监督施工单位 严格执行落实。 6.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进行确认或否认。 7.其他安全工作。 五、主要管理内容 1.建设单位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用电知识、消防应急演练和自救知识、交通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知识,人员伤害救援知识、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基础知识,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2.开工准备阶段,协助前期部门办理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协助配合合同部门收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HSE 体系认证等安全生产资质等证明材料。 3.督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 企业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4.收集施工、监理、主要分包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编制台账,以备政府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三级等保,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策略

* 主办部门:系统运维部 执笔人: 审核人: XXXXX 信息安全管理策略V0.1 XXX-XXX-XX-01001 2014年3月17日

[本文件中出现的任何文字叙述、文档格式、插图、照片、方法、过程等内容,除另有特别注明,版权均属XXXXX所有,受到有关产权及版权法保护。任何个人、机构未经XXXXX的书面授权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引用本文件的任何片断。] 文件版本信息 文件版本信息说明 记录本文件提交时当前有效的版本控制信息,当前版本文件有效期将在新版本文档生效时自动结束。文件版本小于1.0 时,表示该版本文件为草案,仅可作为参照资料之目的。 阅送范围 内部发送部门:综合部、系统运维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信息安全方针 (1) 第三章信息安全策略 (2) 第四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信息安全系统,确保业务系统安全、稳定和可靠的运行,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推动信息安全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2239-2008)、《金融行业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引》(JR/T 0071—2012)、《金融行业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指南》(JR/T 0072—2012),并结合XXXXX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策略。 第二条本策略为XXXXX信息安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XXXXX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要求,指导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提供指引,其它信息安全相关文件在制定时不得违背本策略中的规定。 第三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信息安全 管理策略。 第二章信息安全方针 第四条 XXXXX的信息安全方针为:安全第一、综合防范、预防为主、持续改进。 (一)安全第一:信息安全为业务的可靠开展提供基础保障。把信息安全作为信息系统建设和业务经营的首要任务;

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批准: 设备技术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目录

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 1、目的 为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开展安全工作,推动部门安全标准化建设,同时有效结合公司的安全要求,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部门安全管理小组,机修、电工、司炉工、污水处理工、计划员及兼职安全员。 3、安全管理小组组织架构图 4、安全管理小组的责任 安全管理小组全面统筹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现行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制度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层管理,分线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并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组织建设,及时调整安全管理小组成员;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配备兼职安全员,组织健全和督促执行本部门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生产设备运行和消防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生产运行要求;监督部门劳动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和使用;确立部门年度安全目标,依法保障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的有效实施。实行安全整改检查闭环责任制;及时协调、督促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和部门安全体系建设;鼓励加大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实行安全生产目标、履职与主要生产管理绩效考评挂构。 5 、职责分工 组长作为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安全全面纳入到日常的工作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员工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辨识本责任区域危险源和制定完善的风险预控措施。加强安全方面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奖惩。 副组长负责所管区域的安全工作,保证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能够在所管区域完全有效执行,安全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组织并制定所管区域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有效的设备点检、巡检计划,监督各个班组的实施情况,审批公司二级、三级作业许可证,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成员贯彻执行公司、部门的安全规定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组织并参加每周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三级安全教育,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纪录,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

第三方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方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X的外部第三方用户在共享科技公司内部信息、或访问科技公司内部信息系统时的行为,保护科技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特制 定本管理办法,用于内部管理机构对第三方机构和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的第三方包括科技公司的产品供应商、代维服务商、合作厂商等,制度的执行和责任由与第三方接触的科技公司相关部门承担。第三条第三方合作伙伴在涉及到共享科技公司内部信息、或访问企业内部信息系统时,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在科技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本管理办法是指导第三方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相关组织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办法,并根据工作实 际情况,制定并遵守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做好第三方安全管理 工作。 第三章来访出入管理 第五条第三方人员进入科技公司所属单位及其建筑物,应遵守科技公司相关安保制度。 第六条接待部门应当建立第三方来访预约制度和接待记录制度。对第三方人员的访问,科技公司前台应进行登记,详细登记来访原因、工作单位、出 入时间、会见人、目的、有效证件。 第七条第三方人员访问科技公司过程中,必须由接待部门安排专人陪同,不得任其自行走动。第三方人员在科技公司内活动应当佩戴来宾卡或访问登 记单。 第八条对于需要长时间访问科技公司的外部人员应该建立档案,档案应与通行

证对应,并签订安全保密协议。 第九条未经科技公司特别许可,第三方人员不得在科技公司内摄影、拍照。 第十条科技公司员工要遵守相关安全保密规定,禁止与第三方人员谈论与其工作无关的内容,对共享给第三方人员的信息应登记。 第十一条如因业务需要须向第三方提供含有科技公司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或实物的,接待人应当在获得相应的批准或授权,并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后再行提供,提供时应开具清单请第三方签收。 第十二条访问活动结束后,应陪送第三方人员离开科技公司,并到前台处注销访问登记并归还来宾卡或访问登记单。 第十三条同科技公司合作的第三方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科技公司相关部门。 第四章机房出入管理 第十四条除以下情况外,不得引领和允许第三方人员访问机房等重要区域: 1.科技公司领导批准的参观活动; 2.必要的仪器设备现场安装、维修、调测; 3.第三方因业务需要进入上述区域的其它情形。 第十五条第三方人员访问机房须遵守机房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第三方人员进入计算机房或进行上机操作,须经信息化部门领导或安全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相应登记,记录原因、目的及操作内容,指定专人全程陪同。 第五章网络访问管理 第十七条科技公司员工有义务向第三方人员说明网络接入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第三方人员不允许私自连接企业网络。如果必要,必须提出申请,征得信息化管理部门允许后方可接入。第三方人员连接网络要进行相应登记备案,并签订网络使用安全协议。 第十九条长期使用内部网络的第三方人员的计算机必须接受科技公司的统一客户端管理,包括客户端管理软件的安装、安全策略的配置等。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1.目的 为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对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相关环境因素、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控制,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相关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供方、工程分包单位、协作单位、参访者以及其他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过程。 3.引用文件和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安全生产标准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一体化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工程分包管理程序》《供方资格和评价管理程序》 4.定义相关方:指与公司具有一定合同关系、服务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外来单位的人员,在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设备安装维

修、供货服务、物流服务、劳务服务、参访者等外来协作的单位及人员,主要包括: 供方:包括材料、设备供应商、服务供方(如:计量检测、物资运输、技术咨询服务〉等; 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设备租赁单位人员; 外来单位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上级管理单位、监测机构等单位人员; 外来人员:临时用工、实习培训人员、返聘人员、外来参观人员、采购、运输、送货及其他需要进入公司的人员。 5.职责5.1公司总部 安全生产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监督考核。 负责组织实施对采购、分包活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分包合同中《安全生产协议书》的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动合同、返聘职工劳动合同的审批,并对劳务人员、返聘人员等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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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对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相关环境因素、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控制,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相关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供方、工程分包单位、协作单位、参访者以及其他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过程。 3.引用文件和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安全生产标准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一体化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工程分包管理程序》《供方资格和评价管理程序》 4.定义相关方:指与公司具有一定合同关系、服务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外来单位的人员,在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设备安装维修、供货服务、物流服务、劳务服务、参访者等外来协作的单位及人员,主要包括: 供方:包括材料、设备供应商、服务供方(如:计量检测、物资运输、技术咨询服务〉等; 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设备租赁单位人员; 外来单位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上级管理单位、监测机构等单位人员; 外来人员:临时用工、实习培训人员、返聘人员、外来参观人员、采购、运输、送货及其他需要进入公司的人员。 5.职责 5.1公司总部 安全生产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监督考核。 负责组织实施对采购、分包活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分包合同中《安全生产协议书》的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动合同、返聘职工劳动合同的审批,并对劳务人员、返聘人员等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履行对相关方活动的监督、指导和支持。 5.2二级公司 负责对本单位各管理层级部门在相关方管理活动中的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并负有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 负责组织对物资和服务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控制管理;负责对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程分包活动进行全过程控制管理;并负责供方的监督管理; 5.3项目部 负责对相关方安全管理的实施管理; 明确各职能部门对相关方(进入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行为进行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接口。 负责对相关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行为进行管理与控制;负责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告知;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6.程序 6.1 —;般安全管理规定 6.1.1对相关方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接待、谁负责”的归口管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合同或协议约定实施。 6.1.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方首先要经过职业健康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告知等,并建立相关方培训记录。 6.1.3进入施工现场后,相关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的安全管理。对进入同一作业区域的不同相关方,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6.2供方的安全管理 6.2.1采购部门应组织技术、质量、安全部门对提供产品中存在重要环境因素、重要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供方,如:劳动防护用品、吊索具、施工机具和设备设施等进行评价,确定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否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调查、评定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并对其施加影响,促进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的改进,减少对环境的危害,强化安全管理。 1.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覆盖的单位。 2 相关文件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机械、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 术语 3.1 供应商:指为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和服务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单位。 3.2 承包方:指为本公司各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施工、设备(施)安装的单位。 3.3 相关方:指关注组织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或受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4 资质证明:指供应商从事某领域的产品设计、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所必须具备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的条件,并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批准。 4 职责 4.1 采购部门负责零部件、原材料及辅料、工装模具、物流资源和劳保用品等供应商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的调查和评定,并对其施加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影响和信息交流,负责督促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2 生产部是供方、承包方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协助本公司各单位对相关方的宣传、培训、服务。 4.3 管理部负责组织劳务派遣单位安全资质审验,评价劳务派遣单位安全管理质量,并对其施加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影响。 4.4 各单位负责对各供应、承包等相关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行

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进入本辖区供应、承包等相关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行为的监督管理。 5 工作流程及控制要点 5.1 采购部门选择供应商时,应收集与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5.1.1 凡涉及电气设备、特种设备、防雷接地装置、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等产品,均按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供应商需具备国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应有合格证书。 5.1.2 凡涉及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规定,供应商需具备国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证,产品应有合格证书,且应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5.1.3 除5.1.1、5.1.2所列的其他零部件、物流设施、工装模具、设备(施)、材料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标准的要求。 5.1.4 对于其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治理设备(施)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5.1.5管理部使用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工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5.1.5.1 选取在人力资源总部资质审验合格的劳务派遣单位,并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5.1.5.2 劳务工一般不应安排其从事特种作业。上岗前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其它必要的培训。 5.1.5.3 劳务工从事接触有害因素的作业时,应要求其派遣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5.1.5.4 加强对劳务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发生劳务工人身安全事故时,应组织抢救,并迅速通知其派遣单位,并配合其进行事故调查。 5.2 采购部门签订合同前应按照对5.1条款内容审核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的法规、标准。 5.3 供应商环境及安全状况调查 5.3.1 采购部门负责向相关供应商发放《供应商环境及安全状况调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回收该表。 5.3.2 供应商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供应商环境及安全状况调查表》,对于反馈不及时、填写内容虚假的供应商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方、租赁方及临时工、外来施工、参观等人员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与企业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合同要点,同时,规定了厂内外来施工人员、临时作业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企业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及厂区内非本企业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职责 3.1 安技部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签订或审核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厂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 3.2 人事部负责签订临时工合同,并办理工伤保险等手续。 3.3 各发包或出租单位负责承包方、承租或承包单位的管理,负责审核各类证件和资格、签订合同,负责安全教育,负责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审核。 1.外来施工承包方安全管理 4.1 各单位必须对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4.1.1 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取费资格证、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

4.1.2 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4.1.3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2实施安全保证条件确认,由安技部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4.3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发包单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 4.4 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需到安技部备案。 4.5 承包方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4.5.1 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4.5.2 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4.5.3 安技部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向乙方介绍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5.4 发包单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4.5.5 承包方对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全面安全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作业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情况要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并报安技部审核存档备案。 4.6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4.6.1 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企业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发包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4.6.2 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6.3 现场施工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4.6.4 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技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4.6.5 承包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其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报企业发包方和安技部备案。 4.6.6 为加强对承包方进行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企业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若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企业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100%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

公司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部门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目录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二、适用范围 三、专职安全工程师岗位设置 四、职责分工 五、主要管理内容 六、工作流程 七、记录表格 附录1 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表(样式) 附录2 安全文明施工体系运行联合检查表(样式) 附录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录4 《合同违约处罚通知单》(样式) 附录5 生产事故的等级分类 附录6 安全生产管理控制流程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一)为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过程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主要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14 年12 月1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5.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自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 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8.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10. 国家和行业、地方现行规程、规范等。 二、适用范围 以及公司工程技术部工作场所范围内的日常工作过程。 三、专职安全工程师岗位设置 1. 工程技术部拟设置专职安全工程师岗位,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专职安全工程师须取得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内的专用安全管理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四、职责分工 (一)部门职责 1. 负责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起草与修订。 2. 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3. 负责配合前期部门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4. 负责相关方(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合同履约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的督察与评价,负责对违约方发出《合同违约处罚通知单》。

第三方施工管理制度

第三方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道的交叉、并行、占压工程管理,防范第三方破坏,确保管道安全运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第三方施工的管理应本着“早发现、早联系、早介入、早管理”的“四早原则”,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落实QHSE管理要求,杜绝违章行为,确保交叉、并行、占压工程实施过程中管道的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所辖长输管道的交叉、并行、占压工程管理工作。第三条第三方施工定义 第三方:是指管道运营单位及管道运营单位有合同关系的承包商之外的个人或组织。 第三方施工:是指第三方在输气管道沿线进行相关工程或与管道交叉的工程施工。 相关工程: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铁路、河流、电(光)缆、管道、工矿企业、输电线路等与公司所辖管道在法定管道保护距离以内施工的情况。泛指取土、挖塘、修渠、修建养殖水场,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采石、盖房、建温室、垒家畜棚圈、修筑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深根植物,修建铁路、高速公路、油气管道、高架电缆、通信光缆,爆破、开山和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

相关工程包括周边工程(是指管道中心线两侧各10 米-100 米范围施工)和近距离工程(是指管道中心线两侧各10 米之内的施工,主要包括与在役管道交叉穿(跨)越、10 米内伴行,还包括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0-500 米及更近距离内爆破施工)。 第四条相关法律标准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0)第30 号 2、《关于规范公路桥梁与石油天然气交叉工程管理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公路发(2015)36 号 3、《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2 号 4、《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15 5、《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3-2013 6、《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59-2009 7、《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14 注:包括 但不仅限于以上7 条第五条部门职责 1、负责与第三方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2、组织管理处生产科、安全科进行现场联合勘察,以确定合理正确的技术方案及施工方案; 3、负责对第三方施工方案的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管道管理部,由管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主要包括: 1、依照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合同,在公司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劳务输出以及其他承包各种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 2、经公司生产安全科或各对口业务单位同意,进入公司内开展各类公务活动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进行商务洽谈、参观访问、工作检查的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建立公司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和性质定期识别服务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对承包商、供应商开展安全绩效监测。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凡公司各类合同项目的承办单位负责项目所涉及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各接待单位负责其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公司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行统一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事项告知、违章处罚等。公司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作业安全,各承包商、供应商单位进场作业前,还要根据各与可能危及自己或在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中,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 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确保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相关的承包方、供应商、租赁方及施工区内非本公司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安全科是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实施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或签订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或备案工作,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能源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承

公司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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