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

附录2安全标志

1.安全标志的作用:

—提醒人们存在或有潜在的危险;

—指定出危险;

—描述危险的性质;

—说明危险可能造成伤害的后果;

—提示人们如何规避危险。

2.安全标志应位于清晰可见的位置,与设备有明显区别,应尽可能地进行防护使其不被损坏和擦抹,有相当长的期望寿命。

3.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可设置在机器上或编制在使用维护说明书中。设置在机器上的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应位于危险位置或预防危险的监控范围的附近。

4.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过度使用会降低其效果,应防止在机器上过分要求和使用它们。

经验表明标示图不能多于7个。

5.在使用维护说明书中,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可用于需要特别注意的重点位置,其在使用维护说明书中的使用不受数量和位置的约束。4安全标志的形式

4.1安全标志由边框围成的两个或更多个矩形带构成,用来传递有关产品操作中的危险信息。

4.2安全标志有如下四种标准形式:

——两带式安全标志:符号带、文字带;

——三带式安全标志:符号带、图示带、文字带;

——两带式安全标志:图示带、文字带;

——两带式安全标志:两图示带。

图示带含有描述危险图示、规避危险图示或单独的安全警戒符号。

文字带包含有描述危险、说明遭受到危险后的可能后果以及提示如何规避危险的文字信息。描述危险图示:

毒性的烟雾或毒性的气体——使人窒息

电的(点击/灼烧)危险

电击/触电电击/触电—装载机电击/触电—挖掘机

跌落危险

从高处跌落从提升的装载机铲斗上跌落

流体(注射泄漏/喷射)危险

高压流体—喷射人身体高压喷射—肌肉伤蚀

机械的—挤压危险

挤压全身—从上部施加压力挤压手指或手掌—侧面挤压—装载机铲斗

挤压—挖掘机配重

机械的—切割危险

手掌或手指被切断—叶轮叶片手掌或手指被切断—发动机风扇

机械的—缠绕危险

臂缠绕入机器中腿缠绕入机器中壁缠绕—齿轮传动

链条或齿链传动手和臂—皮带传动

抛射或飞散物

脸部敞露需要眼睛防护需要脸部防护前碾压/后碾压/撞击危险

牵引车挖掘机

稳定性(翻车/倾翻,滑移/跌落)危险

热的(烧伤/接触)危险

热的(点燃/爆燃)危险

规避危险图示:

避离开提升臂和铲斗

进入危险区域前,用锁紧装置锁定住提升液压缸

进入危险区域前,连接好支撑

进入危险区域前,插好安全锁紧装置。

避离开机器一段安全距离

只有在机器所有零部件完全停止后,才能接触机器

只能在司机座位处启动发动机

在进行保养和养护前,关闭发动机并取出钥匙

在机器上的乘员仅允许坐在乘员座位上,并不得妨碍司机的视野

避离开电力线足够的距离

不要伸到受挤压的地方以及可运动的部件中

查阅技术手册中正确的操作程序

常见的两图文式安全标示

避离开提升臂和铲斗进入危险区域前,用锁紧装置锁定提升液压缸

进入危险区域前,连接好支撑进入危险区域前,插入好安全锁紧装置

避离开机器一段安全距离只能在司机座位处启动发动机

保养维护前,关闭发动机避离开热表面避免在压力状态下排放液体。查并取出钥匙阅技术手册中的操作程序

化学品安全标签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基本措施之一,主要是对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通过加贴标签的形式进行危险性标识,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志所包含的内容:

1.标志

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13690规定的符号。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符号居标签右边。

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可从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索取。

2.警示词

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分别进行危害程度的警示。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危险

性时,用危险性最大的警示词。警示词位于化学品名称的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3.危险性概述

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居警示词下方。

4.安全措施

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5.灭火

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

6.批号

注明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生产日期用××××年××月××日表示,班次用××表示。

7.提示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

8.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9.应急咨询电话

填写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应急咨询电话和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第1类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

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

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

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第6类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

液体LD50≤2000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

粉尘、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第7类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

第8类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对于未列入分类明细表中的危险化学品,可以参照已列出的化学性质相似,危险性相似的物品进行分类。

危险化学品包装标志

4.1标志的种类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

16种和副标志11种。

4.2标志的图形

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

4.3标志的尺寸、颜色及印刷

按GB190的有关规定执行。

4.4标志的使用

4.4.1标志的使用原则

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副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他的危险性类别。

4.4.2标志的使用方法

按GB190的有关规定执行。

5危险特性

根据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易发生的危险,综合归纳为以下多种基本危险特性。对每种危险化学品应选用适当的基本危险特性来表示它们易发生的危险。比如:5.1表示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5.2表示与氧化剂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5.3表示与铜、汞、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安全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安全标志是向工作人员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指导人们采取合理行为标志的。安全标志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当危险发生时,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或者指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对危害加以遏制。

标志的种类

1.禁止标志prohibition sign

2.警告标志warning sign

3.指令标志direction sign

4.指示标志information sign

5.说明标示explanatory sign

6.环境信息标示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sign

7.局部信息标示partial information sign 安全标志分类:

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大类型。1.1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作用是指出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如下图所示:

常见的禁止标志:

1.2警告标志

警告标示基本形式是正三角边框,用于警告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各种的危险。

3.指令标示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 范(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384-48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范(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标示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指示标志宜设在靠近其出口一侧的门上方或门洞两侧的墙面上,标志的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30cm。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2、疏散通道 1、.在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墙面或地面上设置的疏散导流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地面上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中心线布置; 2)设置在墙面上时,其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50cm; 3)疏散导流标志宜连续布置,标志的宽度不宜小

于8cm,长度不宜小于30cm; 4)当间断布置时,蓄光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应超过1m;电光源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m,不应超过3m; 5)当疏散导流标志遇到的门不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宜在该处的地面连续指示。 3、疏散走道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含设置在地面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疏散导流带)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 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设置在墙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10m; 2)当设置在地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5m; 3)当与疏散导流标志联合设置时,其底边应高于疏散导流标志上边缘5cm; 4、设置在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且不宜大于2.5m,间距不应大于20m。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规范》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标志及其设置、使用的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T 10001(所有部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 10436 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GB 10437 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 GB 12268-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T 15566(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标志safety sign 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3.2 安全色safety colour 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3 禁止标志prohibition sign 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3.4 警告标志warning sign 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3.5 指令标志direction sign 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3.6 提示标志information sign 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3.7 说明表示explanatory sign 向人们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标明安全分类或防护措施等)的标记,由几何图形边框和文字构成。 3.8

地面疏散指示灯的设置

、商业物业对疏散指示标志有什么要求?, 商场地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地上方、疏散走道应设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每层建筑面积大于地商场,疏散楼梯间地墙面上应连续设置蓄光自发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地下商场地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地地面或靠近地面地墙上应设有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地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疏散指示标志地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地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地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地上边缘不宜大于;) 设置在墙面上地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不易安装地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应大于);) 设置在地面上地疏散指示标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连续设置;当间断设置时,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不应大于;)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地保护罩;)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设置在高度超过地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商业物业对灭火器地配置有什么要求?, 应选用干粉灭火器等适于扑救商场火灾地灭火器., 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地灭火器不应少于具,每个设置点地灭火器不宜多于具. 蓄光自发光型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技术规程 本规程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等技术规范,关于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安全标志地要求编制. 总则 ..为了科学合理地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火灾危害和方便人员疏散与救援,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用途变更及建筑内部装修地民用建筑、平战结合地人民防空工程中消防安全标志地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 已投入使用地民用建筑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时应参照本规程执行. ..消防安全标志地设计与施工应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选用地消防安全标志产品应符合现行地国家或行业标准,且必须经过国家消防产品质检中心检验测试合格.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73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 (正式版)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设置要求 3.1一般规定 3.1.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 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 用。 3.1.2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标志内容应清 晰、简洁、明确,并与所要表达的内容相一致,不应 相互矛盾或重复。 3.1.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 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本标准另有规定者除 外),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标志不应设置

在可开启的门、窗扇上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当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应能在5s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照明电源,且标志表面的最低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仍应符合日常情况下的要求。 3.1.5疏散导流标志应沿疏散通道和通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设计路线设置。 3.1.6在联合设置电光源型和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系统中,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宜用作辅助标志。 3.2设置场所 3.2.1下列建筑和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1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组合式单元住宅除外); 2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礼堂、公共娱乐场

最新安全标志大全

安全标志 GB 2894—1996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3—14批准1996—10—01实施 前言 GB 2894《安全标志》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实施以来,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国际、国内情况的不断变化,对现行的国家标准《安全标志》需要再行修订。 本标准采用了ISO 3864:1984《安全颜色和安全标志》中的全部安全标志,此外还吸收了国外同类标准,结合我国国情,将原安全标志撤消20个。 为了与GB 10001—94《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和GB 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协调一致,“紧急出口”图形标志改为与《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相同;“火情警报按钮”、“火警电话”、“灭火器”、“消防水带”、“地上消火栓”、“地下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以及“禁止燃放鞭炮”标志在《消防安全标志》中已经规定,本标准不再列入。 从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 2894—88。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树贤、刘诚朴、闪淳昌、梁小珍、马春华、夏川寿。 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88年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厂内运输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93—82 安全色 GBl0001—94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l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 GB/T 15565—1995 图形符号术语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 15565中的术语,还采用下列定义。 安全标志safety signs 安全标志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城市消防地方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1总则 1.0.1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和方便救援,合理地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及既有建筑物中增设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管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场所。 1.0.3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语 2.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 用于火灾时对引导人员安全疏散有指示作用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指示牌,包括电光源型和非电光源型疏散标志。 2.2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electric lighting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 利用电能实现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消防应急灯具。 2.3非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non-electric-lighting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 用自发光或蓄光材料制成,当其表面照度消失或降低时仍能发光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指示牌。 2.4消防疏散导流标志 fire evacuation guiding strip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一种,设置于地面或墙面上,能保持疏散人员视觉连续并引导人员疏散的指示标志。 2.5消防疏散楼层指示图 fire evacuation floor display map

安全标志(国标)

《安全标志》 GB2894-1996代替GB2894-88 自 1996-10-1 起执行 前言 GB2894《安全标志》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实施以来,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国际、国内情况的不断变化,对现行的国家标准《安全标志》需要再行修订。 本标准采用了ISO3864:1984《安全颜色和安全标志》中的全部安全标志,此外还吸收了国外同类标准,结合我国国情,将原安全标志撤销20个。 为了与GB10001-94《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和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协调一致,“紧急出口”图形标志改变与《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相同;“火情警报按钮”、“火警电话”、“灭火器”、“消防水带”、“地上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以及“禁止燃放鞭炮”标志在《消防安全标志》中已经规定,本标准不再列入。 从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2894-88。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并归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厂内运输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3-82 安全色 GB10001-94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 GB/T15565-1995 图形符号术语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15565中的术语,还采用下列定义。 安全标志safety signs 安全标志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4 标志类型 安全标志分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大类型。 4.1 禁止标志 4.1.1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4.1.2 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如图1所示: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范示范文本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 范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范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标示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指示标志宜设在靠近其出口一侧 的门上方或门洞两侧的墙面上,标志的下边缘距门的上边 缘不宜大于30cm。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 口”和“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最 近的安全出口。 2、疏散通道 1、.在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墙面或地面上设置的 疏散导流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地面上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 中心线布置; 2)设置在墙面上时,其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

50cm; 3)疏散导流标志宜连续布置,标志的宽度不宜小于8cm,长度不宜小于30cm; 4)当间断布置时,蓄光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应超过1m;电光源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m,不应超过3m; 5)当疏散导流标志遇到的门不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宜在该处的地面连续指示。 3、疏散走道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含设置在地面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疏散导流带)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设置在墙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10m; 2)当设置在地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5m; 3)当与疏散导流标志联合设置时,其底边应高于疏散

安全标志规范

以下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关于疏散指示标志的规定。其中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下面还有《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从这两项规范都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安装在距地面30公分的墙上,用词为“宜”。《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8.2.2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以下简称标志灯)的安装。1 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宜安装在顶棚下20cm的位置,底边距地面距离应在2.2m至2.5m之间。所以不要超过2.5m,在顶棚下大于20cm就可以了。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下面是《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8.2 安装 8.2.1一般规定 1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当确需更改设计时,需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更改。 2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设备联动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4 系统布线和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5 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必须在预埋盒或接线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1总则 1.0.1为了合理的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障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和方便救援,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中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 1.0.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设计选用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认证合格。 1.0.5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术语 2.0.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 用于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时有指示作用的标志。 2.0.2疏散标示指示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 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疏散出口标志或两种标志组成。 2.0. 3.疏散导流标志Evacuation guiding strip 疏散指示标志的一种,能保持疏散人员视觉连接并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 2.0.4警示标志Prohibiting and inducing or warning sign 警告和提示疏散人员采取合适安全疏散行为的标志。 2.0.5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Electricity luminglighting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 通过电源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2.0.6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Light-cumulating fire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 通过光源照射,并在光源消失后仍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发光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设置要求 3.1一般规定 3.1.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用。 3.1.2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标志内容应清晰、简洁、明确,并与所要表达的内容相一致,不应相互矛盾或重复。 3.1.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本标准另有规定者除外),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标志不应设置在可开启的门、窗扇上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当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应能在5s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照明电源,且标志表面的最低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仍应符合日常情况下的要求。 3.1.5疏散导流标志应沿疏散通道和通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设计路线设置。 3.1.6在联合设置电光源型和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系统中,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宜用作辅助标志。 3.2设置场所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 施工及验收规范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50/202-2004 ICS130.220 P16 备案号:16342-2005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术语、总则、设置场所与设置技术要求、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地下建筑、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及建筑内部装修中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3 术语 3.1 消防安全标志(fire satety sign) 消防安全标志由安全色、边框、以图象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以表达与消防有关的安全信息。

消防安全标志包括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场所指示标志、障碍物标志、消防设施设备标志、疏散指示意图标志、禁止标志、警示标志等。 发光消防安全标志包括电致发光型(如灯光型、电子显示型等)和光致发光型(如蓄光自发光型等)。 3.2 电致发光消防安全标志(electric fire satety sign) 用不燃材料制作、通过电源或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标志。如灯光型、电子显示型等。 3.3 光致发光消防安全标志(seif-iuminescnt fire satety sign) 用蓄光色漆印刷、喷涂或用蓄光色膜粘贴在基材上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牌。蓄光材料表面能够吸收照射光的能量,当其表面所受的照度低于某一数值时,能够发出可见光。 4 设置场所与设置技术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规模、使用人员特点、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确保标志设置的完整、准确。 4.1.2消防安全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活动门、窗或其他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易被遮挡的位置(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 消防安全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4.1.3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标志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

DB11 1024-2013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编号:DB11/1024—2013 备案号:J10195—2013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Standard on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s Installation 2013-11-01发布2014-05-01实施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Standard on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s Installation DB11/1024—2013 主编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4年05月01日 2013 北京

附件: 北京市地方标准报批稿确认单 本单位作为《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已经按照专家审查会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了修改,审查会意见已经全部落实。经对标准报批稿审核,标准技术内容完整准确、文字表述清晰。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以及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名单核对无误。该地方标准报批稿可以按照程序规定报批。 负责人(签字): 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加盖公章): 确认日期: 注:1、此附件提交本项地方标准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随报批材料交至市质监局; 2、标准文本报批后,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DB11/1024—2013 前言 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京质监标发〔2012〕20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收集国内外资料,进行调查研究和试验,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进行了修编。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分为5章,即总则、术语、设置要求、施工与验收、维护与管理。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增加术语内容,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场所、部位、设置要求和安装要求,提出疏散标志蓄电池组的初装放电时间等要求,推进集中控制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新技术的应用。 本标准中第3.2.2、3.2.3、3.2.4、3.2.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标准日常管理机构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寄至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号,邮编100035)。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本标准参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安全标志要求_secret

安全标志要求 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的、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记称为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作用是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发生事故。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国家标准 GB2894-82 《安全标志》对安全标志的尺寸、衬底色、制作、设置位置、检查、维修以及各类安全标志的几何图形、标志数目、图形颜色及其补充标志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安全标志的文字说明必须与安全标志同时使用。补充标志应位于安全标志几何图形的下方,文字有横写、竖写两种形式。 禁止标志的几何图形是带斜杠的圆环,图形背景为白色,圆环和斜杠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禁止标志有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用水灭火、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带火种、禁止启动、修理时禁止转动、运转时禁止加油、禁止跨越、禁止乘车、禁止攀登、禁止饮用、禁止架梯、禁止入内、禁止停留等 16个。 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是三角形,图形背景是黄色,三角形边框及图形符号均为黑色。警告标志有:注意安全、当心火灾、当心爆炸、当心腐蚀、当心有毒、当心触电、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当心吊物、当心扎脚、当心落物、当心坠落、当心车辆、当心弧光、当心冒顶、当心瓦斯、当心塌方、当心坑洞、当心电高辐射、当心裂变物质、当心激光。当心微波、当心滑跌等23个。 指令标志是提醒人们必须要遵守的一种标志。几何图形是圆

形,背景为蓝色,图形符号为白色。指令标志有: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护耳器、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穿防护靴、必须系安全带、必须穿防护服等8个。 提示标志是指示目标方向的安全标志。几何图形是长方形,按长短边的比例不同,分一般提示标志和消防设备提示标志两类。提示标志图形背景为绿色,图形符号及文字为白色。一般提示标志有太平门、安全通道,消防提示标志有消防警铃、火警电话、地下消火栓、地上消火栓、消防水带、灭火器、消防水泵接合器等7个。

安全标示名称及图形符号

安全标示明细表 序号名称及图形符号标志种类设置范围和地点 1 禁止吸烟H 有丙类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 生产车间、烟叶仓库、成品仓库 等 2 禁止烟火H 有乙类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 生产作业区、烟叶仓库、等 3 禁止带火种H 有甲类火灾危险物质及其他禁止 带火种的各种危险场所,如:生 产作业区、仓储设施等 4 禁止用水灭火H,J 生产、储运、使用中有不准用水 灭火的物质的场所,如;变压器 室、乙炔站、化工药品库、各种 油库等 5 禁止放易燃物H,J 具有明火设备或高温的作业场 所,如:动火区,各种焊接、切 割、锻造、浇注车间等场所

6 禁止启动 J 暂停使用的设备附近,如:设备 检修、更换零件等 7 禁止转动 J 检修或专人定时操作的设备附近 8 禁止触摸J 禁止触摸的设备或物体附近,如: 裸露的带电体,炽热物体,具有 毒性、腐蚀性物体等处 9 禁止攀登 J 不允许攀爬的危险地点,如:有 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设 备旁 10 禁止入内 J 易造成事故或对人员有伤害的场 所,如:高压设备室、各种污染 源等入口处 11 禁止通行 H,J 有危险的作业区,如;起重、爆 破现场,道路施工工地等

12 禁止堆放 J 消防器材存放处、消防通道及车 间主通道等 13 注意安全 H,J 本标准警告标志中没有规定的易 造成人员伤害的场所及设备等 14 当心触电 J 有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 和线路,如:配电室、开关等 15 当心机械伤人 J 易发生机械卷入、轧压、碾压、 剪切等机械伤害的作业地点 16 当心伤手 J 易造成手部伤害的作业地点 17 当心火灾 H,J 易发生火灾的危险场所,如:可 燃性物质的生产、储运、使用等 地点

(完整版)安全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规范 1目的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安全标志采购、使用、维护、现场管理,使安全标志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以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标志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内安全警示标志。 3 管理职责 3.1综合管理部是中心安全标志的归口管理部门,EHS课负责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2各单位负责每月检视维护管辖区域内安全标志,对破损、缺失的安全标志更换、补充。负责提报本区域内安全标志采购计划,并对购入的安全标志进行安装。 3.5采购部根据各单位提报的采购计划,及时购买安全标志。 4标志管理 4.1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规定 4.1.1定义: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4.1.2 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黄色、蓝色和绿色。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1.3 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 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

4.2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4.2.1设置位置应醒目,便于观察辨识,位于其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 4.2.2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4.2.3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4.2.4安全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防物体位置移动后,遮挡安全标志牌。 4.2.5安全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2.6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 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顺序排列。 4.2.7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 设置职 业危害警示标志,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4.2.8在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场所,设施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周知卡(MSDS)。 4.2.9安全标志的尺寸为40*30(厘米),职业危害告知卡和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尺寸为40*60(厘米)。 4.2.10标志牌下沿距地面不低于1.5米,不高于2米。 4.2.11附着式:可采用钉挂、粘贴、镶嵌等方式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4.2.12悬挂式:用吊杆、拉链等将标志牌悬挂在相应的位置上。 4.2.13柱式:把标志牌固定在标志杆上,树立于其指示物附近。 4.3维护管理 4.3.1设置在生产装置、道路及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标志牌,必须稳固,不 得随意移动、变换、涂抹、乱画和撤销。 4.3.2因施工、检修、清理等作业的需要而拆除和涂抹的安全标志牌,在作 业结束后,必须由施工、检修单位恢复。 4.3.3因特殊作业,占用道路、危化品泄漏等设置的临时安全标志牌,施工等作业结束必须撤走。 4.3.4安全标志未经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安全标志图片大全

常用安全标示 序号图形符号标志名称设置范围和地点 1禁止吸烟 45 有火災危險物质的场所, 如:木工車間、油漆車間、 纺织厂、印刷厂等 2禁止烟火 25 有乙类火炎危险物质的场 所,如:面粉厂、煤粉厂、 焦化厂、施工工地等 3禁止带火种有甲累火炎危险物质及其他禁止帶火种的各种危险场所,如:炼油厂、乙炔站、液化石油气站、煤矿井內、林区、草原等 4禁止用水浇灭生產、儲運、使用中有不准用水浇灭的物质的場所,如;变压器室、乙炔站、化工药品库、各种油库等 5禁止放置易燃 物 具有明火设备或高温作业场 所,如:动火区,各种焊 接、切割、锻造、浇注车间 等场所

6禁止启动暂停使用的设备附近,如:设备检修、更换零件等 7禁止合闸设备或线路检修时,相应开关附近 8禁止启动检修或专人定时操作的设备附近 9禁止触摸禁止触摸的设备或物体附近,如“,高压站房、电器设备间化学物品、具有毒、腐蚀性物体处 10禁止跨越不宜跨越的危险地段,如专用的运输通道、作业流水线,作业现场的井、坎、坑等

11禁止攀登不允许攀爬的危险地点,如:有坍塌的危险的建筑物、机械物、设备旁 12禁止跳下不允许跳下的危险地点,如:深沟、深池、车站及盛装过有毒物质、易产生窒息气体的槽车、储罐、地窖等处 13禁止入内已造成事故或对人员有伤害的场所,如:高压设备室、各种污染源等入口 14禁止停留对人员密集处,如:粉碎场地、危险路口红路灯处等 15禁止通行有危险的作业区,如:起重、爆破现场,道路施工工地等

16禁止靠近不允许靠近的危险区域,如:高压实验区、高压线、输变电设备附近 17禁止乘人乘人易造成伤害的区域,如:室外运输吊篮,外操作电梯框架等 18禁止堆放 7 消防器材存放处、消防通道 及车间主通道等 19禁止抛物抛物易伤人的地点,如:高出作业现场、深井(坑)等 20禁止戴手套戴手套易造成手部伤害的作业地点,如: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附近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标示

1、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标示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指示标志宜设在靠近出口一侧的门上方或门洞两侧的墙面上,标志的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30cm。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2、疏散通道 1、在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墙面或地面上设置的疏散导流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地面上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中心线布置; 2)设置在墙面上时,其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50cm; 3)疏散导流标志宜连续布置,标志的宽度不宜小于8cm,长度不宜小于30cm; 4)当间断布置时,蓄光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应超过1m;电光源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m,不应超过3m; 5)当疏散导流标志遇到的门不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宜在该处的地面连续指示。 3、疏散走道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含设置在地面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疏散导流带)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设置在墙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10m; 2)当设置在地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5m; 3)当与疏散导流标志联合设置时,其底边应高于疏散导流标志上边缘5cm; 4、设置在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且不宜大于2.5m,间距不应大于20m。 疏散指示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边不宜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若无法避免时,应在障碍物上增设标记。 5、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通向安全区域、避难区域的门,宜在门扇距地面1.1m~1.5m范围内,设置“推开”

标准化安全标志要求

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标志牌设立等相关要求 一、办公区、会议室(教育室) 1.管理层、中层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上墙) 2.安全管理机构(上墙) 3.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上墙) 4.会议室、培训室、班组教育室、各办公室的名称牌(悬挂于门口) 5.标准化班组宣传栏(上墙或框架设立) 6.企业的各种荣誉牌(上墙) 二、主井口 1.井口的名称、标高(井口顶立牌或用油漆标写) 2.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上墙或立牌,字体要大,位置显要) 3.《入井须知》(井口上墙或立牌) 4.企业基本信息牌(国土局订制的可采用) 5.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示意图 6.其他安全宣传标语:比如“牢记安全下井去家人盼你平安归” 7.“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等 三、其他井口:如风井口、安全出口井 1.井口的名称、标高 2.斜井井口:“严禁搭坐矿车下井”、“提矿不行人行人不提矿” 四、绞车房 3.绞车工岗位责任制(上墙) 4.绞车工安全操作规程(上墙)

5.信号牌(设在操作座旁) 6.电话号码(设在电话机旁) 五、空压机房 1.空压工岗位责任制(上墙) 2.空压工安全操作规程(上墙) 六、通风机房 3.通风工岗位责任制(上墙) 4.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上墙) 七、井下休息硐室 1.要有照明 2.凿岩工岗位责任制(上墙) 3.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上墙) 4.爆破工岗位责任制(上墙) 5.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上墙) 6.井下作业其他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 7.配备桌椅 8.必要的食品(比如矿泉水、方便面) 9.急救药箱(配备常用的急救药品,药品清单,药品使用登记本) 10.急救氧气袋 11.急救单架等应急物质 八、井下作业等场所 1.中段名(标高)

GB国家安全标志标准化

安全标志标准化及其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标志及其设置、使用的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 2893 安全色 GB/T 10001(所有部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 10436 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GB 10437 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 GB 12268-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T 15566(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3.2安全色 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3禁止标志 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3.4警告标志 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3.5指令标志 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3.6提示标志 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3.7说明标志 向人们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标明安全分类或防护措施等)的标记,由几何图

形边框和文字构成。 3.8环境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较大区域的图形标志,标志种类代号:H。 3.9局部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点,甚至某个设备或部件的图形标志。标志种类代号:J。 4 标志类型 安全标志分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大类型。 4.1 禁止标志 4.1.1 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如图1所示。 4.1.2 禁止标志基本型式的参数: 图1 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 外径 d 1 =0.025L; 内径 d 2=0.800d 1 ; 斜杠宽 c=0.080d 2 ; 斜杠与水平线的夹角ɑ=450; L为观察距离(见附录A)。 4.1.3 禁止标志,如表1。 表1 禁止标志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范(2021年)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范 (2021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范(2021年) 1、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标示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指示标志宜设在靠近其出口一侧的门上方或门洞两侧的墙面上,标志的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30cm。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2、疏散通道 1、.在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墙面或地面上设置的疏散导流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地面上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中心线布置; 2)设置在墙面上时,其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50cm; 3)疏散导流标志宜连续布置,标志的宽度不宜小于8cm,长度不宜小于30cm;

4)当间断布置时,蓄光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应超过1m;电光源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m,不应超过3m; 5)当疏散导流标志遇到的门不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宜在该处的地面连续指示。 3、疏散走道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含设置在地面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疏散导流带)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设置在墙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10m; 2)当设置在地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5m; 3)当与疏散导流标志联合设置时,其底边应高于疏散导流标志上边缘5cm; 4、设置在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且不宜大于2.5m,间距不应大于20m。 疏散指示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宜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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