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性责任标牌式样[工程铭牌]

永久性责任标牌式样[工程铭牌]

设置位置:应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一侧,其下边缘距地面高度为600mm

字体: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文字字体采用黑体加

黑,其他文字字体采用仿宋体加黑(文字高35mm、

宽20mm、行距22mm)

标牌材质:花岗岩(黑色金字尺寸为800mm×600mm×20mm)或铜牌(带边红字尺寸为750*500),标牌年限应

为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五方责任承诺书及永久标牌

附件1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注打一■建设单位法人授权 本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予_____________ 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职 称,联系方式),并对本工程项 目终身质量负责。 特此授权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二■项目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 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 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对规 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4、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工程监督手续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勘察单位: 工程名称:

电力安全标示牌式样尺寸颜色规格

电力安全标示牌式样尺寸颜色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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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标示牌清单以及式样 序号名称 式样 尺寸(mm)颜色字样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200×160白底,红色圆 形斜杠,黑色 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200×160白底,红色圆 形斜杠,黑色 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3 禁止分闸!200×160白底,红色圆 形斜杠,黑色 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500×400 和 200×160 白底,红色圆 形斜杠,黑色 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5 止步,高压危险!300×240 和 200×160 白底,黑色正 三角形及标志 符号,衬底为 黄色 黑字 6 在此工作!250×250衬底为绿色, 中有直径 200mm和65mm 白圆圈 黑字,写于白 圆圈中 7 从此上下!250×250衬底为绿色, 中有直径 200mm白圆圈 黑字,写于白 圆圈中 8 从此进出!250×250衬底为绿色, 中有直径 200mm白圆圈 黑体黑字,写 于白圆圈中 表1:电力安全标示牌清单(变电站部分)

电力安全标示牌制作标准 图1:禁止类标示牌制作标准 序 号 名称 A B A1 D(B1) D1 C α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3 禁止分闸!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200 160 4 5 120 0.8D 0.08D 45°500 400 112 300 0.8D 0.08D 45° 表2:禁止标示牌制图参数(单位:mm)

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的通知

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的通知 赣建建[2011]1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程质量提高,经研究决定,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2012年1月1日起必须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以下简称“责任标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二、设置时间和范围 各设区市今年内选择2个住宅项目(一个保障性住宅工程和一个商品住宅工程)作为试点,并于5月底前向我厅上报试点工程名单,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责任标牌”中涉及的内容等。 自2012年1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责任标牌”。 三、“责任标牌”的内容、尺寸、材质 “责任标牌”必须明确载明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责任标牌”宽不小于750 mm,高不小于500mm,字体应采用宋体,文字宽不小于35 mm、高不小于35mm,材质应为花岗岩或不锈钢耐久性材料,保存年限为工程的使用年限。 四、“责任标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 “责任标牌”由工程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设计文件中必须有标牌的位置和安装示意图等内容。住宅工程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公共建筑(商场、宾馆、会展中心等)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处,市政工程设置在工程明显部位。责任标牌应在可视范围内,标牌下边缘距地面应不小于1.5米,且不大于3米。 “责任标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施工单位负责安装,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于工程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毕。 五、“责任标牌”设置的检查、验收 监理单位在签发竣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前,负责检查“责任标牌”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和标牌的安装质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责任标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并验收。 我厅将于今年11月底对试点工程的“责任标牌”设置等情况进行核查。 附件:永久性责任标牌式样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设立建筑物竣工标识牌的通知 黑建设[2011]100号

黑建设[2011]100号 关于设立建筑物竣工标识牌的通知 各市、地建设局(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各方工程质量意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制定我省建筑物竣工标识牌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建筑物竣工标识牌的镌刻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单位、资质等级、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竣工日期。建设单位应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建筑物竣工标识牌应设置在各单体建筑物醒目位置处,公共建筑一般设置在主入口右侧距地1.8米处;住宅建筑可设置在靠主要通道侧山墙距地1.8米处。建筑物竣工标识牌为永久性标识,宜采用石材牌匾,具体样式及位置由设计单位确定。设计单位要在施工图建筑平面图、立面图中予以标示,并给出大样详图,标识牌的设计风格应尽量与建筑物的设计风格协调一致,美观和谐。 三、自2012年1月1日起,我省行政辖区内的新竣工建筑均应设置建筑物竣工标识牌。各设计单位应就该标识的设置出具相应的施工图变更手续,未按要求设置标识牌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予验收备案;自2012年1月1日后,各设计单位应将竣工标识牌在施工图中标示清楚,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该标识牌的设置作为重点审查内容之一,未标示竣工标识牌的施工图不予下发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四、建筑物竣工标识牌作为永久设施,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日常的监督管理由各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建筑物改造或建筑立面装修时,应对建筑物竣工标识牌进行保护或恢复。对于蓄意损坏标识牌,擅自遮挡、移动和拆除标识牌,伪造标识牌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损坏公共设施行为进行处罚,并限期改正。 五、各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强化对标识牌位置、规格等内容的审查,在项目审批中予以严格把关,保证标识牌能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合理设置。 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此项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符合各地特点的、能代表地方特色的具体实施方案,力求标识牌设置规范,布局合理;并将标识牌的核验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时的主要验收内容之一。

电力安全标示牌式样尺寸颜色规格

电力安全标示牌清单以及式样 表1:电力安全标示牌清单(变电站部分) 电力安全标示牌制作标准 图1:禁止类标示牌制作标准 序 号 名称 A B A1 D(B1) D1 C α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3 禁止分闸!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500 400 112 300 0.8D 0.08D 45°表2:禁止标示牌制图参数(单位:mm) 序号名称 式样 尺寸(mm)颜色字样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200×160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黑字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200×160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黑字 3 禁止分闸!200×160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黑字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500×400 200×160 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5 止步,高压危险!300×240 200×160 白底,黑色正三角形及标志符号,衬底为黄色 黑字 6 在此工作!250×250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和65mm白圆圈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7 从此上下!250×250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白圆圈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8 从此进出!250×250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白圆圈黑体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图2:禁止类标示牌的标准色 图3:警告类标示牌制作标准 序 号 名称 A B B1(A1) A2 C 1 止步,高压危险! 200 160 120 45 0.064A1 300 240 180 67 0.064A1 表3:警告类标示牌制图参数(单位:mm) 图4:警告类标示牌的标准色图例

工程质量永久性标牌尺寸及内容正式

附件2 工程质量永久性标牌尺寸及内容 绿园1#楼工程 建筑面积:4157.32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开工时间:2014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2016年12月16日建设单位:许昌汉威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吕家伟 勘察单位:河南省洛阳豫西水文地质工程勘察公司项目负责人:黄全海 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包昌亮 施工图审查机构:郑州蓝图勘察设计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河南正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靳永胜 监理单位: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转运 检测机构:许昌博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远红兵 质量监督机构:许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备注:规格为800mm × 1000mm ;材质为花岗岩,字体为仿宋体

附件2 工程质量永久性标牌尺寸及内容 绿园3#楼工程 建筑面积:5378.09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开工时间:2014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2016年12月16日建设单位:许昌汉威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吕家伟 勘察单位:河南省洛阳豫西水文地质工程勘察公司项目负责人:黄全海 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包昌亮 施工图审查机构:郑州蓝图勘察设计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河南正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靳永胜 监理单位: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转运 检测机构:许昌博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远红兵 质量监督机构:许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备注:规格为800mm × 1000mm ;材质为花岗岩,字体为仿宋体

附件2 工程质量永久性标牌尺寸及内容 绿园5#楼工程 建筑面积:5897.90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开工时间:2014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2016年12月16日建设单位:许昌汉威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吕家伟 勘察单位:河南省洛阳豫西水文地质工程勘察公司项目负责人:黄全海 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包昌亮 施工图审查机构:郑州蓝图勘察设计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河南正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靳永胜 监理单位: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转运 检测机构:许昌博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远红兵 质量监督机构:许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备注:规格为800mm × 1000mm ;材质为花岗岩,字体为仿宋体

关于统一和规范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的通知

关于统一和规范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 责任标牌的通知 苏建质〔2012〕463号 各市建设局(委):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统一和规范永久性责任标牌管理,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以下简称“责任标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标牌”内容、尺寸、材质 “责任标牌”必须载明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标牌尺寸:宽750 mm,高500mm。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文字字体采用黑体加黑,其他文字字体采用仿宋体加黑,文字高35mm、宽20mm、行距22mm。标牌材质:花岗岩(黑色金字)或铜牌(带边红字),标牌年限应为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二、“责任标牌”设计、制作、安装 “责任标牌”由工程设计单位负责设计,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责任标牌”的位置和安装示意图等内容。“责任标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毕。“责任标牌”制作、

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住宅工程“责任标牌”应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公共建筑“责任标牌”应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一侧,市政工程“责任标牌”应设置在工程明显部位,其下边缘距地面高度为600mm。 三、“责任标牌”检查、验收、监管 监理单位在签发竣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前,负责检查验收“责任标牌”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安装质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责任标牌”纳入监管内容,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责任标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并由监理单位重新检查验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8月10日

关于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的通知(2011-11-28)京建法[2011] 24号

关于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的通知 京建法〔2011〕24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工程建设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现将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永久性标牌的设置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设置永久性标牌。 二、永久性标牌的设置责任。永久性标牌的设置由建设单位负责。永久性标牌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安装完毕。 三、永久性标牌的内容、尺寸、材质要求。永久性标牌应当载明工程名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主要参建单位的名称和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抗震加固等工程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字体宜采用宋体。永久性标牌宽不宜小于800mm,高不宜小于600mm。永久性标牌材质宜为花岗岩或不锈钢等耐久性材料。标牌设置年限应为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 四、永久性标牌的设置地点。永久性标牌应统筹考虑整体美观,设置在建筑物或工程实体的明显部位。 五、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永久性标牌的设置,作为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质量责任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管。 六、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本市自2008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应当参照本通知规定补设永久性标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五方责任承诺书及永久标牌

附件1

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4、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工程监督手续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勘察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勘察单位:工程名称:

标识标牌技术规范书

第一部分概述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浙江浙能六横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所有设备、阀门、管道、安全、构建筑物及环境信息类的各种标识及部分外辅小构件。 1.2 本技术规范书所列要求及标准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投标人须执行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当投标人所执行标准与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照较高标准执行。 1.4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应能适应安装地高湿度、高盐雾环境条件。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与技术规范书不一致,应以更有利于运行、工程质量、美观实用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 *1.5投标人应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针对本工程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标识标牌现场安装策划及拟安装后的效果图片和现场配置规范(包括式样、固定方式、工艺和材质要求等),并在投标时提供以下样品:阀门标牌(2种规格各一块)、设备标牌(200×100mm、400×300mm各一块)、热控标牌(7种规格各一块)、安全标示警告牌(2种规格各一块)、安全标识(禁止标志(如禁止烟火)3种规格一块)、电气标牌(200×120mm、100×60mm各一块)等。 1.6合同签订后10天内,投标人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标识系统完整的方案、样式、固定方式和工艺要求,由招标人进行确认。

1.7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招标人标书提供的每种规格标牌注明单价。1.8 在签订合同之后(投料生产前),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投标人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 1.9 从投标阶段至合同执行完毕所有技术资料均采用国际单位制。 1.10只有招标人有权修改本技术规范书。本技术规范书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 规范和标准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的所有规范、标准(包括一切有效的补充或附录)均为最新版本,若发现本规范书与参照的文献之间有不一致之处,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书面说明,并由招标人最后决定。如投标人使用本规范书以外的规范和标准,应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安全色》(GB 2893—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2003)《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199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GB/T 2893.1—2004)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DL/T 1123-2009)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5072-2009) 3 双方责任 3.1 招标人责任

建筑工程永久性竣工标志牌规格及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永久性竣工标志牌规格及相关规定----------------------------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建筑工程竣工时镶嵌永久性竣工标志牌规定如下: 一、尺寸大小为800mm×600mm×20mm,文字统一采用凹刻“宋体”,字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镶嵌部位宜在明显立面距地面2米处设置。字体颜色宜为金色。 二、标志牌宜选用黑色大理石或花岗岩材料,对于金属结构的工程可选用金属材料。 三、标志牌主要标注内容详见附件。其中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主要责任人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主要责任人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主要责任人为总监理工程师。 四、标志牌的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五、工程竣工前必须按规定每栋楼镶嵌永久性标志牌,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机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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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牌的要求

项目标识牌(碑)制作安装要求 根据烟草行业视觉识别系统和国家局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本着美观、大方、节简、实用、不影响群众农事操作和具有永久性、不可移动性的原则,对全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标识牌(碑)制作安装规范统一如下: 一、制作规格 (一)项目标识牌 1.对水池、沟渠、提灌站、机井、机耕路项目,制作项目标识牌,样式及规格如图1。 图1:水池、沟渠、提灌站、机井、机耕路项目标识牌制作样式及规格说明: 1.“中国烟草行业标识”采用标准色绿色图案,大小7cm×7cm,用绿颜色油漆描涂。 2.“中国烟草”采用标准黑色,字体黑体,大小16cm×4cm,用黑颜色油漆描涂。

3.“CHINA TOBACCO”采用标准黑色,字体宋体,大小16cm×2cm,用黑颜色油漆描涂。 4.项目编码采用标准红色,字体黑体,大小23cm×2cm,用红颜色油漆描涂。 5.字体要清楚、明了、美观、大方。 6.年份代码、行政区划代码、项目类型代码、项目序号根据实际而确定。 7.选用坚硬、质地好厚2-4cm的青石板,标识图案及字体采用电脑刻纹,刻纹深度0.5cm。 2.对新建密集烤房和白肋烟晾房,制作项目标识牌,样式及规格如图2。 图2:新建密集烤房和白肋烟晾房项目标识牌制作样式及规格说明: 1.“中国烟草行业标识”采用标准色绿色图案,大小7cm×7cm。 2.“中国烟草”采用标准黑色,字体黑体,大小16cm×4cm。 3.“CHINA TOBACCO”采用标准黑色,字体宋体,大小16cm×2cm。 4.项目编码采用标准红色,字体黑体,大小23cm×2cm。 5.字体要清楚、明了、美观、大方。 6.标识牌选用铝板,底板为铝板本色,图形和文字制作成凸凹状。 7.年份代码、行政区划代码、项目类型代码、项目序号根据实际而确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程质量提高,现将新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以下简称责任标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2011年3月3日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由参建的企业、法人代表及相关负责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工作,确保今年取得实质性推进。对住宅尤其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问题,各地要特别重视。 二、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时间和范围 自2011年6月1日起,我省区域内所有新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 三、责任标牌的内容、尺寸、材质 标牌必须明确刻写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标牌宽不小于750 mm,高不小于500mm,字体应采用宋体,文字高≥35×宽≥35 mm。材质应为花岗岩或不锈钢耐久性材料,标牌保存年限应为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四、责任标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 责任标牌由工程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文件中必须有标牌的位置和安装示意图等内容。住宅工程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公共建筑(商场、宾馆、会展中心等)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处,市政工程设置在工程明显部位。责任标牌应在可视范围内,标牌下边缘距地面应不小于1.5米,且不大于3米。 责任标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标牌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标牌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标牌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毕。 五、责任标牌设置的检查、验收 监理单位在签发竣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前,负责检查标牌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和标牌的安装质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标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

道路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牌标准

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标牌方案 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标牌方案 一.编制目的 编制目的为加强我项目标准化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志的制作、安装和设置,本方案现为标牌标准化设置方案,后续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继续完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标段施工现场和邻近交通道路区域。 三. 引用标准 GA /T15565-2008 图形符号术语

GA /T2983-2008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A /T298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A / T -200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A 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GA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A Z185-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A 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四.类型 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明示标志:上述四种标志中不能包括但现场需明示相关信息的图形标志。 五.材料 标志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根据具体情况选用薄钢板、薄铁板、车贴、PVC、钢管、合成树脂类板材等。有触电危险的场所使用绝缘材料。材料表面无毛刺、孔洞等影响使用的瑕病。边缘和尖角适当倒棱,呈圆滑状,带有毛边处打磨光滑。 六.形状与尺寸 标志牌形状分别为矩形和圆形。 矩形标志牌尺寸(长×宽)一般为550mm×700mm、90mm×280mm、600mm×900mm、50mm×90mm、600mm×1300mm、550mm×800mm、400mm×300mm、450mm×800mm、800mm×1200mm,圆形标志牌直径一般为300mm和500mm。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标志牌尺寸,做到不得影响明示效果。相关未列入本方案的安全标准化标牌尺寸,将依据现场情况设定,本方案不做定性规定。 七.颜色与字体 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颜色参照《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A /T2893-2008)的基本规定执行,部分提示标志采用上下区间蓝色,中间白底红字。 八.构造与安装 标志一般由底板、支撑件、基础等组成,各部分组成应连接可靠。部分标牌采用三脚架支撑。 支撑件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并考虑美观要求,将选用槽钢、角钢、工字钢等材料,方案中材质项不做明确分类。

关于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相关要求及说明2017

关于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相关要求及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程质量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建建发〔2011〕221号)提出具体要求如下:责任标牌必须明确刻写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责任标牌宽不小于800mm,高不小于600mm,字体应采用宋体,文字高≥35 ×宽≥35mm,标牌材质在设计文件中予以确认,应为耐久性材料,保存年限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年限。责任标牌的设计由设计单位负责,设计文件中必须有标牌的位置和安装示意图等内容。每幢单体工程必须在可视范围内单独设置责任标牌,住宅建筑原则上设置在每幢楼单元入口处,公共建筑原则上设置在每幢建筑的外墙主入口处附近,其他民用建筑、构筑物及桥梁等市政工程设置在人流较多的工程明显部位。标牌下边缘距地面应不小于1.5m,且不大于3m。责任标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并承担制作、安装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毕;监理单位在签发竣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前,负责检查标牌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和标牌的安装质量。 工程名称:××××××××××建筑面积:×××××× m2 开工竣工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代建单位:××××××××××××××

安全标示牌式样尺寸颜色规格

安全标示牌清单以及式样 表1:电力安全标示牌清单(变电站部分) 电力安全标示牌制作标准: 图1:禁止类标示牌制作标准 表2:禁止标示牌制图参数(单位:mm) 序号 名称 A B A1 D(B1) D1 C α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3 禁止分闸! 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500 400 112 300 0.8D 0.08D 45° 序号 名称 式样 尺寸(mm ) 颜色 字样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200×160 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200×160 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3 禁止分闸! 200×160 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500×400 200×160 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5 止步,高压危险! 300×240 200×160 白底,黑色正三角形及标志符号,衬底为黄色 黑字 6 在此工作! 250×250 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 和65mm 白圆圈 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7 从此上下! 250×250 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 白圆圈 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8 从此进出! 250×250 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 白圆圈 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电力行业安全标识牌的样式以及尺寸

电力行业安全标识牌的样式以及尺寸 表1:电力安全标示牌清单(变电站部分) 电力安全标示牌制作标准 图1:禁止类标示牌制作标准 序 号 名称 A B A1 D(B1) D1 C α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3 禁止分闸!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500 400 112 300 0.8D 0.08D 45°表2:禁止标示牌制图参数(单位:mm) 序号名称 式样 尺寸(mm)颜色字样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200×160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黑字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200×160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黑字 3 禁止分闸!200×160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黑字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500×400 200×160 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5 止步,高压危险!300×240 200×160 白底,黑色正三角形及标志符号,衬底为黄色 黑字 6 在此工作!250×250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和65mm白圆圈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7 从此上下!250×250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白圆圈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8 从此进出!250×250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白圆圈黑体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图2:禁止类标示牌的标准色 图3:警告类标示牌制作标准 序 号 名称 A B B1(A1) A2 C 1 止步,高压危险! 200 160 120 45 0.064A1 300 240 180 67 0.064A1 表3:警告类标示牌制图参数(单位:mm) 图4:警告类标示牌的标准色图例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识牌标准(试行)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识牌标准 (试行) 浙江省水利厅 2016年8月

前言 本标准对水利工程标识牌进行了分类,分别规定了各类标识牌的样式内容、材料制作、安装等相关要求。 本标准共分9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为基本规定、公告类标识牌、名称类标识牌、警示类标识牌、指引类标识牌、标识牌制作、标识牌安装等内容。 本标准自2016年月8日1日起试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安吉县水利局 本标准解释单位:浙江省水利厅科技与标准化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正苏玉杰胡国建景霞娟施俊跃 于利均姚岳来孙正东姜伟邱志章胡琳谷红卫闫世康 徐勇俊朱连伟汪峰周小军吕乐张扬军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基本规定 (2) 4 公告类标识牌 (2) 5 名称类标识牌 (5) 6 警示类标识牌 (8) 7 指引类标识牌 (9) 8 标识牌制作 (9) 9 标识牌安装 (10) 附录A标识牌版面设计 (13) 附录B 标识牌支持设计 (25) 附录C 主要颜色色样 (27)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识牌标准(试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水利工程标识牌的样式、内容、材料、设置等一般要求,适用于浙江省各类水利工程各类标识牌的设计、制作与安装工作。 现有标识牌可至报废更换时参照本标准执行。新(改、扩)建水利工程的标识牌设置(调整)应在工程投入使用前完成。 浙江省水文测站标识牌参照水利部、省有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色 GB/T 2893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T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5565 图形符号术语 GB/T 1556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GB/T 16903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安全标识牌设置要求

安全标识牌设置要求 一、施工栈桥 在进入栈桥右侧设置“进入施工现场,请减速慢行”警示牌规格为800×600,黄底黑字(详见“标志”铁警18)。 二、施工便道 在便道入口处右侧设置“进入施工现场,请减速慢行”警示牌,规格为800×600,黄底黑字(详见“标志”铁警18),在道路施工段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规格为800×600,黄底黑字警示标志(详见“标志”铁警17),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生活区等)拐弯处设置拐弯指向标志(参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设置)。 三、钢筋车间 在场内材料放置区域设置存储区、加工区、半成品区、成品区、废旧物品存放处区域标识牌,规格为800×600,白底红字(参照“标志”铁识7、11);在各类钢材、半成品、成品设置标识牌,规格为400×300(详见“标志”铁识15、16);各种机械均挂设“机械设备标识牌”,规格为400×300(详见“标志”铁识14)和安全操作规程牌,规格为600×800,电动设备,棚外电器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应挂设“当心触电”警示牌,规格为300×400,(详见“标志”铁警1);钢筋车间进口处右侧设置“施工重地,闲人免进”警示牌,规格为800×600,白底红字(详见“标志”铁禁22);各种气瓶用标识牌标识清楚,规格为400×300,白底红字(详见“标志”标志9、10),旁边设置“危险作业,请勿靠近”警示牌,规格为400×300,蓝底

白字(参照“标志”铁指12样式)。 四、混凝土拌和站 在拌合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及运输车辆停放区等区域设置区域标识牌,规格为800×600,白底红字(参照“标志”铁识7样式);在操作室挂设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识牌,规格为800×600(详见“标志”铁识17)、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及司机岗位职责牌,规格为600×800;在拌合楼下醒目位置挂设“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标志牌,规格为400×300,白底红字(参见“标志”铁禁23)及“注意安全”警示牌,规格为300×400(详见“标志”铁警12);各种存料区设置分区标识牌,规格为800×600,白底红字(参见“标志”铁识7);各种(半)成品设置(半)成品标识牌,规格为400×300(详见“标志”铁识15);各种材料设置材料标识牌,规格为400×300(详见“标志”铁识16)。

安全标示牌样尺寸颜色规格

安全标示牌清单以及式样 图1:禁止类标示牌制作标准 序号名称 A B A1 D(B1) D1 C α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3 禁止分闸!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200 160 4 5 120 0.8D 0.08D 45°500 400 112 300 0.8D 0.08D 45° 序号名称 式样 尺寸(mm)颜色字样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200×160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 志符号 黑字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 工作! 200×160 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 志符号 黑字 3 禁止分闸!200×160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 志符号 黑字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500×400 200×160 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 志符号 黑字 5 止步,高压危险!300×240 200×160 白底,黑色正三角形及标志符号, 衬底为黄色 黑字 6 在此工作!250×250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和65mm 白圆圈 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7 从此上下!250×250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白圆圈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8 从此进出!250×250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白圆圈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图2:禁止类标示牌的标准色 图3:警告类标示牌制作标准 序号名称 A B B1(A1) A2 C 1 止步,高压危险!200 160 120 45 0.064A1 300 240 180 67 0.064A1 图4:警告类标示牌的标准色图例

竣工标牌要求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 标牌文字内容应分8行,载明工程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标牌尺寸为宽750 mm,高500mm。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文字字体采用黑体加黑,其他文字字体采用仿宋体加黑,文字高35mm、宽20mm、行距22mm,文字区范围应居中,距标牌边缘左右不小于25mm,上下不小于30mm。材质为花岗岩(黑色金字)或铜牌(带边红字),标牌年限应为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 住宅工程“责任标牌”应设置在外墙单元 入口一侧,公共建筑“责任标牌”应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一侧,其他工程“责任标牌”应设置在工程明显部位。 监理单位在签发竣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前,负责检查验收标牌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安装质量。 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建设单位负责汇总整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等资料,形成工

程质量责任信息档案。工程质量责任信息档案一式三份,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作为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提交竣工验收备案部门,一份连同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七、自2014年12月1日起,对新开工工程,一律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对2014年12月1日前已开工的在建工程,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补充签署项目负责人 授权书,各项目负责人应当补充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一并交由建设单位保存,后续工作按照本通知第四、五、六条要求执行。 八、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等 制度的监督管理,凡不按规定落实执行的,一律责令改正,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通报批评;发生《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 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建设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4年11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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