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委托储存配送合同

药品委托储存配送合同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药品委托储存配送协议

甲方(被委托方):

乙方(委托方):

为了明确药品在委托储运过程中双方的质量责任,经双方协商,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的管理要求,特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

一、情况说明:

乙方作为零售连锁企业承诺所有药品从甲方采购,采购的药品暂存于乙方用于配送和库存周转的区域(甲方仓库中乙方使用的区域,以下均称“乙方周转区”),经乙方入出库手续完成后由甲方承担出库后运输工作。甲乙双方经计算机系统数据对接后,甲方将药品质量基础信息数据共享乙方使用。除正常的药品购销往来账目,甲乙双方不再就药品的委托储存配送相关事宜产生任何费用。

二、质量责任划分原则:

1、甲方承诺严格GSP规范操作,承担乙方药品在库期间及出库后运输配送过程中的保管责任及质量责任。

2、乙方承诺严格GSP规范操作,经营合法合格的药品,承担药品在库期间的出入库质量责任及质量监管责任、出库后药品运输配送过程中的质量监管责任。

3、乙方承诺在双方未解除药品委托储存配送合约前,不以任何形式在甲方库区外另行设仓违规储存药品。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GSP规范要求的药品储存运输资质及运输工具、人员的合格运输资质,出具提货交接人委托提货证明及身份证明资质。

2、甲方承担提货后药品的装车、运输等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3、冷藏药品必须按GSP规范要求冷链运输,并全程跟踪、记录、控制适宜温度,同时应提供合理的方式方便乙方监察运输过程的温度控制情况。

4、药品的运输记录、包括冷藏药品的温度记录等在计算机系统的数据甲方均需实时对接到乙方,纸质的记录提供备份或复印件给乙方。

5、甲方销售给乙方的所有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及相关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由甲方提供电子信息平台共享给乙方备案。

6、乙方周转区如发生意外的药品丢失或灾害损失,甲方应承担保管责任。

四、乙方责任:

1、乙方承诺在委托储存运输期间,存放于乙方周转区的药品均需严格按照GSP规范完成收货、验收、入库、储存与养护、配货、出库复核操作。

2、乙方在乙方周转区进行的一切质量相关操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有义务对委托的药品在甲方储运环节的操作进行质量监管,承担质量监管责任。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对接到乙方计算机数据库的药品的质量基础数据进行审核、更新,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5、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给己方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相关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进行审核。

五、质量问题的确立原则:

1、对于由甲方在药品装车及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药品质量破损,乙方认定为不可售药品的,由乙方退货回甲方。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造成的不合格药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3、甲乙双方就甲方出库的药品认定合格与否意见不统一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退换货处理。

4、乙方对甲方药品的验收以外观验收为主,对于整个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药品内在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质量责任和经济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协商意见不统一的,甲乙双方有权在本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代表签名:乙方(盖章)代表签名: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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