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标准化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标准化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标准化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促进现场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

第二条施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场容场貌。道路畅通、临时排水自成体系并保持畅通。标志醒目,场地实行硬地坪施工,以改善工作环境,防止“睛天尘土飞扬、雨天满地泥浆”;在场内空闲的地方可布置常青植物和花卉,建成“花园”式工地。

第三条项目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置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四周应砌筑不低于2.5米高的围墙予以封闭,一般路段,四周应砌筑不低于1.8米高围墙予以封闭。建筑物立面要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进行遮护封闭,防止落物和粉尘对环境的污染。

第四条施工现场进出口处必须安装大门,门头还应设置体现企业标志的徽标。门口还应设立门卫,配备执勤人员,并建立门卫制度。在大门一侧的围墙上统一布置好“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第五条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搭设各项临时设施,定位堆放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设备并进行标识,易燃易爆物品还必须分类存放,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第六条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保健、厕所等必要的设施。对施工人员的住宿、饮食、卫生一定要得到保证。

第七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外电电梯、塔吊的安装还需请当地劳动部门鉴定合格方准使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机械噪音指标。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设置消防设施,并使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现场需动火时要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消防水源必须满足消防要求。

第十条项目应加强对民工队伍的管理,建立民工队伍档案,进行民工的岗前培训教育,提高民工的综合素质,生活区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保证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到位。

第十一条工地要建立防粉尘、防噪音措施,夜间需施工的

要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还需到当地安监站办理夜间许可施工证。

第三章标准化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入口

(一)施工现场主入口必须设置门柱及大门。大门采用鑫欲建设统一标准。

(二)周边围墙采用红砖砌筑240mm厚的眠墙,沿间距2.5米加130×370mm壁柱,压顶做成披水线;围墙外侧粉粗砂灰,刷白色乳胶漆两道。

(三)在大门一侧的围墙上依次张挂(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五牌一图,图牌尺寸统一为宽×高(1.2×1.5米),采用白底红字。

图牌内容见附录。

(四)在围墙外侧必须设有一条醒目的或能体现公司质量方针有关的宣传标语。

(五)现场入口必须建立门卫制度,并有专人着装执勤。工地所有施工人员都须佩戴标明其姓名、职务(或工种)的标牌,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现场安全设施

(一)“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井架通道口)防护要求:

1、楼梯口

分层楼梯口、梯段边及顶层楼梯口必须安装用Φ48钢管搭设的临时防护栏杆,主杆与底部预埋件必须临时焊牢、横杆二道与立杆用扣件扣紧,要求栏杆高度为1.2米,下道栏杆离地不得高于0.3米。

2、电梯井口

(1)每层电梯口必须设置用∠40×3角钢框(内焊Φ4钢丝网片)制作的防护栏板,其宽度根据洞口尺寸而定、高度为1.2米,并用膨胀螺丝固定在砼两边墙上。

(2)在电梯井道内,每二层必须设置一道安全网或满铺架板的防护层。

3、预留洞口

(1)边长成直径在l00cm以下的洞口可用预制钢筋砼板或固定盖板防护,或用砼板内的钢筋穿洞径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大于20cm 的要适当加密。

(2)边长或直径在l00cm以上的洞口,四周须设防护栏杆,护栏高度为1.2米。设二道水平栏杆。洞口下还要张挂安全网。

(3)预制构件的洞口(包括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参照上述原则防护或用满铺脚手板、满挂竹笆的方式进行固定防护。

4、井架通道口

上部必须设置防护棚且牢固,材质符合要求,通道口的临边设防护栏杆,张挂密目安全网。

(二)“五临边”(阳台周边、屋面周边、井架通道的二侧边、卸料平台周边、框架建筑的楼层周边)防护要求;

1、阳台周边:要利用钢管搭设临时护拦、二道横杆、立杆间距为1.5米左右,或逐层安装正式阳台栏杆。

2、框架施工时,外脚手架应高于内操作层1.5米,脚手架外侧须用满挂竹挡板再架一道绿色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3、无脚手架的屋面周边、框架建筑楼层周边,井架通道二侧与卸料平台周边都必须设置临时防护栏杆,栏杆用钢管搭设,二道横杆.立杆间距1.5米左右、高度1.2米,并用竹挡板围护。

(三)基坑临边的防护要求:

l、基坑上口周边须设防护栏杆,行人坡道须设扶手及采取防滑措施。

2、防护栏杆的立柱间距1.5-2.0米,与地面联结可采用于埋铁焊接或打入地下50-70cm的方式,顶部要离地1.2米。

3、防护栏杆的横杆设二道,采用钢管扣件与立柱扣牢,并加竹挡板围护。

(四)凡属防护栏杆上横杆必须用红白油漆每40cm相间涂刷,以警示。

第十三条现场道路、排水

(一)开工前,必须做到道路畅通。施工道路及材料堆放场地表面可浇筑150mm厚砼面层或砂石等散碎材料组成的面层.实行硬地坪施工。

(二)施工现场要做到排水成网。在道路两侧及合灰机、搅拌机前台必须设置用红砖砌筑的排水沟,沟宽、沟深不得小于30×40cm,

在承重处须加钢盖板或钢筋砼板,放置在预埋的角铁上,对合灰机、搅拌机和污泥泵的排出物必须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再排入排水沟内。

(三)施工现场应有专人维护,以保证场地整洁、道路畅通、排水畅通。

第十四条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

(一)现场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在规定区域内的硬地坪上用红油漆划格分类堆放,不得随心所欲乱放。

(二)钢筋和成型钢筋必须堆放在离地10cm以上的架空设施或专门搭设的架子上,脚手架钢管必须根据长短分别堆放在规定的架子内或就地堆放,要求一端必须整齐。

(三)门窗半成品必须按型号堆放整齐,并有防水、防潮、防火措施。

(四)合灰机、搅拌机后台砂、石材料堆放必须砌筑0.6-1.2米高的∏形围框,并在砼后台统一安装二台高架计量台秤。使用散装水泥时在水泥罐底必须加装计量容斗。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办公室、住宿管理

(一)施工现场必须根据场地情况搭建1—2层钢彩板结构的外走道式办公室,并按项目经理部的职能部门分设办公用房,其中要有容纳20-30人的会议室一间,办公室按一般标准装修。

(二)办公室一律要求挂牌,并统一配置办公桌椅、资料柜等办公用具,内挂公司统一印制的岗位责任制镜框,做到标准化、整洁化。

(三)工地职工住宿实行旅馆化管理,民工宿舍统一配置0.9米宽双层活动式钢床及杉木铺板,民工按班组借住。

(四)工地每间宿舍都应设一名室长,负责监督检查本室人员搞好宿舍的治安、消防、卫生工作。

(五)工地办公室及宿舍内不准乱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炊具和用电取暖等。

(六)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赌博、酗酒、打架闹事,不得侵占和偷盗公物。

第四章文明施工责任制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第一负责人,施工员为施工现场或分部分项工程文明施工的直接负责人,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和项目工程师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生产计划的安排都应对现场文明施工提出具体要求,制订有效的措施。

第十八条工程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强化文明施工意识。

第十九条工程在组织正常施工和安全防护的同时,应在各个环节上促进现场文明施工。

第二十条在定期进行技术、质安检查的同时,应对现场文明施工进行综合检查,发现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和限期整改措施。

附录:

工程概况牌

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

安全监督电话:当地安监站:口口口口口口口

公司质安处:

安全生产牌

文明施工牌

消防保卫牌

一、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动用明火。

二、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油漆房、木工棚及存放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抽烟、生火。

四、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电器、架设电线。

五、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器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六、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保持道路畅通。

七、非工地人员出入应主动出示证件,未经工地门卫值勤人虽许可不得进入,任何人不得带小孩进入工地。

八、凡进、出的材料,必须接受门卫检查,允许后方可出入。以杜绝发生失盗事件。

九、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给职工生活区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和娱乐场所。

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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