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人员请假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工作人员请假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工作人员请假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工作人员请假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性、纪律性,树立规矩意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北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请假暂行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管理

(一)考勤工作实行处室领导负责制。各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考勤管理工作,记录工作人员出勤情况,每月汇总填写《考勤月报表》(附件2),经本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每月5 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的《考勤月报表》报委人事处备案。

(二)人事处根据各处室报送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作

为兑现工资、年度考核、奖惩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人员要树立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计入考勤,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 次以上,按事假半天计算。

(四)因公外出或临时外出应事前报告主管领导;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请假,并填写《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附件1 ),请假期满要销假。

(五)工作人员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或不到岗工作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到岗工作的;不服从组织调动工作或分配工作,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按旷职计算,旷职期间不发

工资、工作性津贴和补贴。

(五)

二、请假类别和期限

(一)病假

工作人员因病(因公致残或患职业病者除外)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病假。

(二)事假工作人员因私事需要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

(三)公假工作人员遇下列情况,经领导批准,可以请公假:

1、工作人员确需陪同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看病的,或上述人员患病住院,因病重或病危医院提出确需工作人员去陪住的(需有医院证明)。请假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不超过20 个工作日,超过20 天以上(不含20 天)的按事假处理。

2、工作人员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学生家长会的。

3、工作人员的住宅设施因房管部门维修或拆迁,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必须由工作人员在家照料的。请假不超过2 个工作日,超过2 天(不含2天)的按事假处理。

4、女职工按医院要求进行产前检查的;

5、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需要亲自哺乳的,每天一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 个婴儿每天增加1 小时哺乳时间。

(四)婚假

工作人员依法登记结婚的(包括初婚、再婚,不包括复婚),可以请婚假。按照2016 年北京市新修正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 天婚假外,增加假期7 天(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假期自登记结婚之日起一

年内使用有效。

(五)丧假

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 天。

(六)探亲假工作人员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条件的,可以请探亲假。

1、工作人员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 天;

2、未婚工作人员(包括丧偶或离婚已满一年的)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 天;

3、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 天。

4、工作人员在见习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

(七)年休假工作人员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 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 号)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享受年休假待遇。

1、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 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 年不满20 年的,年休假10 天;已满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 年、满10 年、满20 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2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 年不满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 个月

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 年不满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 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 个月以上的。

3、执行试用期的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前,不享受年休假。从试用期满后的下月起,享受年休假。

4、参加在职学历、学位等教育的工作人员,脱产参加集中面授的时间,应计入本人的年休假时间。面授时间超过本人可休年休假天数的,在本人向单位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并经单位同意后可不计入事假。

5、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6、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本年度内未能安排完年休假的,可在第二年第一季度前安排。

(八)生育假

工作人员的生育假期,按照2016 年北京市新修正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执行。

1、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 天(其中产

前可以休假15天)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 天,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 天,应当在产妇生产

前后连续使用。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2、女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假

期1 至3 个月。

3、女职工怀孕未满4 个月流产的,享受15 天产假;怀孕满4 个月流产的,享受42 天产假。

(九)献血休养假工作人员参加义务献血可按我委规定享受献血休养假。

(十)路程假

工作人员到外地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或探亲,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往返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十一)上述病假、生育假、探亲假、路程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事假、婚假、丧假、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各类假期的有关规定,如果遇到国家和市政府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十二)机关各处室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因特殊原因确需要加班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委领导批准后可计算为加班。委机关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及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可计算为值班。工作人员加班、值班后,可以安排补休,也可以冲抵病事假。

(十三)由组织安排参加学习培训,或因公负伤,经医院诊断证明和领导批准进行治疗和休养的,按出勤计算。

三、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

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仍按国发[1981]52 号文件办理。其中公务员的基本工资为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之和。

(1)工作人员病假在2 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基本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 个月的,从第3 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 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 个月的,从第7 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

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 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2、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在15 天以内工资照发,超过15 天的按相关规定扣发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3、公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生育假、献血休养假、路程假工资照发。

(二)津贴补贴

1、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年休假、生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期间,或因工作需要经组织批准参加脱产或半脱产学习培训期间,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照发。

2、机关工作人员当月病、事假相加超过 3 天的,每超过1 天扣减1 天的当月工作性津贴,病假期间生活性补贴照发。

3、参照工作性津贴发放办法,另扣减其他与工作相关的奖

金津贴补贴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 个月,按有关规定,病假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参加考核。

四、请假手续

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勤规定,请假要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

(一)工作人员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有效。请假三天以上的需本人填写《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时,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或办理补假手续。

(二)工作人员请病假须有医疗机构证明,领导方可准假。

(三)工作人员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的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四)工作人员请假或续假期满上班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销假。

五、批准权限(一)处长及主持工作的副处长,请假由主管委领导批准,并向委主任报告。

(二)副处长请假5 天及以内由处长批准,请假5 天以上的,由处长同意后报主管委领导批准

(三)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5 天及以内由处长或主管处长批准,15 天以上的由处长同意后报主管委领导批准

(四)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因私出国请假的,报主管委领导

审批

六、本规定经2017年11月28日第26次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自2017 年12 月1 日起执行。各分局、委属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

2 、《考勤月报表》

二O—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

附件2:

考勤月报表

(201年月)

处室名称:填表日期:

注:本表一式两份,处室留存1份,报人事处备案1份

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

万科员工试用期转正管理办法

万科员工试用期转正管理办法

员工试用期转正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时间:2008-10-28 浏览量: 9805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在试用期内及转正的要求及办理程序,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公司、物业公司、xx、xx等试用期员工转正。 三、权责 3.1试用期员工的权责 3.1.1主动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3.1.2接受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入职培训及相关考核。 3.2试用期直属主管的权责 3.2.1在工作中引导新员工领悟公司的文化、督促并指导其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2.2培训新员工工作职责、内容与目标及岗位必须的安全操作知识与技能。 3.3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权责 3.3.1培训新员工有关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3.2负责试用期员工的最终考核; 3.3.3负责面谈试用期转正的员工并审核其申请; 3.3.4负责与试用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3.5 新进职员入职的三天内须持有并签名的《岗位工作说明书》。该"岗位工作说明书"是其工作的要求与标准,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体请参阅《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3.4转正申请的批准 3.4.1董事长负责审批职员以上的转正申请; 3.4.2行政人事总监负责一般员工转正申请审批。 四、内容 4.1试用期管理规定 4.1.1员工入职当天,填写<员工档案>的同时,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其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规定如下: (1)合同期不满一年者,试用期为一个月; (2)合同期达一年,不满三年者,试用期为二个月; (3)合同期达三年及以上者,试用期为六个月;

考勤、请假及调休管理规定

考勤、请假及调休管理规定 编制:人力资源部时间:2009年12月18日 承办: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执行日期:自年月日起开始执行。

★★目录★★ 章节内容页次 目录 2 修订履历 3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考勤管理 5 第三章请假管理 6 第四章其他 8 第五章相关附件 8 第六章附则 8

修订履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员工的考勤纪律,规范员工管理,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外所有职能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驻外办办事处考勤制度另行规定)。第三条原则 公司考勤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职责分工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培训以及落实执行工作,同时负责公司总部及所有办事处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并按月制作考勤报表报送至公司财务部。 4.2 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员工: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的考勤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本考勤请假管理规定。 4.3 总部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负有监督的义务。 4.4 公司各地办事处:应做到按时出勤,由本办事处负责人负责员工日常考勤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按月将本办事处的人员出勤情况汇总制表,于当月26日上午10:00之前报送至公司总部销售部,销售部于26日下午14:00前报送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考勤管理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全体员工要自觉、认真地执行此制度。 第五条考勤准则 5.1 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5.2 上班时间不做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擅离岗位,不串岗闲谈,不妨碍他人工作; 5.3 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精益求精,多做贡献。 第六条上班时间 6.1 工作时间:公司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如遇工作时间调整以调整时间为准)。 6.2 考勤方式: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制度,必须按规定准时打卡,严禁他人代刷卡。 6.3 其他事项:如遇外出办事、忘记刷卡、忘记带卡、刷卡机故障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刷卡,需于当日填写手工签卡单,经部门经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制度.doc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制度1 2.3.2加班结束后的次日上午,部门主管须将前一日核准的加班单交人事行政部; 2.3.3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周六、周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10小时;部门特别 规定的除外; 2.3.4员工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的,应事先向主管说明;员工如未经说明,擅自不加班,视为 不服从工作安排,公司将给予相应处分。 2.3.5【加班费】对于员工的加班工时,公司将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按照下列方法计 算: (1)正班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150%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200% (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300% (4)小时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月计薪天数)÷8 (5)员工的工作日晚上及周六的加班费公司已计入基本薪资内。 2.3.6职能部门主管/主任级以上员工加班,公司规定没有加

班费;可因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3.考勤管理: 3.1【打卡】: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度。 3.1.1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1)上班前30分钟员工可开始进入卡位打卡; (2)下班后30分钟内员工须完成打卡。 3.1.2迟到不打卡者,人事行政部不给予签卡,以实际上班时间记录且给予口头警告处理。 3.1.3员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填写《派工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 3.1.4确因工作原因外出无法按时考勤者,须在24小时内向部门负责人作出说明并填写《补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上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外出事由仅限本部门工作事由,逾期补签均无效;员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2【上班期间因私短时间离厂外出】 3.2.1员工临时因私事需要短时间(2小时以内)外出的,应填写《员工外出单》,经直属部门主管批准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处理。 3.2.2员工因私请假2小时以上外出的,须填写《请假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下班后外出的需事先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

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万科集团培训管理制度

万科集团培训管理制度(MHKG-RL-ZD-002) 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万科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员工。 2.2.集团各子公司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的培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的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3.1.1.培训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3.1.2.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审议、报批; 3.1.3.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3.1. 4.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1.5.聘请培训公司和培训师; 3.1.6.公司通用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3.1.7.通用性教材、课件的编撰、修改与存档管理; 3.1.8.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与考核; 3.1.9.公司外派受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3.1.10.建立公司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师资、培训往 来单位、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3.1.11.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 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受训者的培训评语等。 3.2.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同时也要组织 部门、子公司内部的培训。 3.2.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3.2.2.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培训师人选的推荐; 3.2.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3.2.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3.2.5.受训员工完训后的督导与追踪。 3.3.受训者的权利 3.3.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举办的相关培训。 3.3.2.经批准参加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3.4.受训者的义务 3.4.1.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并有向公 司内其他员工传授的义务。 3.4.2.凡公司出资外出培训进修的员工,须签订合同,承诺在本公司的一定服务 期限。 4.程序与内容 4.1.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4.1.1.培训积分管理指每位员工一年的培训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累积。 4.1.2.培训积分计算方法:培训积分 = 培训课程系数×该培训的净课时数4.1.2.1.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集中授课,培训课程系数为1。 4.1.2.2.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集中脱产培训(如拓展培训),培训课程系数 为0.5。 4.1.2.3.外出参观、考察,培训课程系数为0.25。 4.1.2.4.进修或业余攻读学位、考证,培训课程系数为0.1。 4.1.2. 5.集中授课形式的培训,该培训的净课时数为授课时间。其他形式的培训, 半天以内(含)或相当于3小时课程的该培训的净课时数为3;1天以内 (含)的该培训或相当于6小时的净课时数为6。 4.1.2.6.凡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该次培训积分按一半计算;凡缺席或迟 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该次培训积分为0。 4.1.2.7.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该次培训积分为0。 4.1.3.培训积分的要求和应用:培训积分主要用于对员工年终的评优、晋升和绩 效考核方面。 4.2.培训需求分析 4.2.1.培训导向分析:分析公司战略和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访谈公司高层和重要

公司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总则 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 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出勤 公司的工作时间:1、办公室人员(上午8:00 —下午17:30); 2、生产工作人员(上午8:00 —下午18:00) 3、因工作需要延长或加班的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五分钟之内未到岗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以前无故离岗的为早退。迟到5-30分钟之内的扣25元/次,超过30分钟的扣50元/次;迟到超过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工一天扣除3天平均工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过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1.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2.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3.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旷工连续超过2天(含2天以上者),辞退。 4.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 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三、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程序自下而上的次序,采取逐级审批制度,员工请假少于 2 天(不包含2天)经由车间主管审批,部门经理签字方可生效。请假超过2天-5 天(含2天)经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超过5天的,需总经理批准,未经相应部门领导批准的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归档。

3)、3天以上(含)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提前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 四、请假、休假申请规定: 1、请假 1)、病假 ①?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②?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领导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办公室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2)、事假(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需填写《请假单》。 ②二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相关领导同意后,办公室备案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紧急情况,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④特殊情况需报公司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3)、工伤假 ①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2、休假

万科考勤管理制度(修订)

考勤管理制度(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员工的劳动纪律观念,特制订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监级以上人员执行不定时工时,不来公司需告之公司前台,由前台负责登记。 第三条投资发展部周一至周六工作六天,周日休息。其他总部职能部门周一至周五工作五天,周六、日为休息日。策划部人员上班时间9:30,下班时间18:30,其他总部职能部门员工上班时间为9:00,下班时间为18:00,11:30-13:30的时间内可外出午餐,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第四条公司依据工牌刷卡的时间统计考勤,无法及时刷卡需提前报请部门领导,否则视为缺勤。第五条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考勤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部门考勤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六条外出公办不能按时到公司出勤刷卡的,需提前告之部门负责人。前台每日检查考勤,发现未刷考勤者,向其部门负责人问明缘由后,进行考勤补填。 第七条临时外出公办,不影响上下班刷卡的,只须在前台做外出登记。 第八条对于没有提前向部门领导说明而以有事为由不能到岗出勤的情况,在事实不清、无法考证时均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经公司批准同意后的各类请假,以《请假审批单》确认的时间作为考勤记录。 第十条经公司批准同意的因公出差,需在出差前向公司前台提交《出差审批表》,出差回程上班后应到前台进行销假备案。 第十一条加班须经公司书面批准,依据相关法律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第十二条未经公司批准或确认,员工在下班后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自行在公司停留,不视为加班。 第十三条公休日加班的可安排调休。法定节假日参照国家及当地政府的规定进行休假,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各类假期规定

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人事部001号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目录 1 目 的 ..................................................................... ........................................................................ ...................... 2 2 适用对 象 ..................................................................... ........................................................................ .............. 2 3 考勤管理制 度 ..................................................................... ........................................................................ ...... 2 3.1 考勤准 则 ..................................................................... ........................................................................ .............. 3 3.2 工作时 间 ..................................................................... ........................................................................ .............. 4 3.3 考勤方弅...................................................................... ........................................................................ .............. 4 3.4迟到、早退和旷 工 .....................................................................

万科集团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MHKG-RL-ZD-012) 1.目的 为落实和完善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的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年休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与公司签订一年期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其他人员年休假办法视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万科集团各子公司的年休假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另行制订规定,并报集团审批后执行。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各部门负责人、相关领导、总裁负责审批权限内的年休假申请; 4.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年休假的登记与统计; 5.程序和内容 5.1.年休假的假期 5.1.1.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5天; 5.1.2.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0天; 5.1.3.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5天。 5.1.4.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 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年休假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5.2.当年进入集团工作的员工假期标准 5.2.1.上半年进入的,当年可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5.2.2.下半年进入的,当年不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5.3.年休假安排 5.3.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人员的岗位性质和个人的基本情 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休假,既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又要

保证年休假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5.3.2.制订本部门当年的员工年休假计划,于年初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计划安排 要充分考虑岗位与人员的配置情况,科学安排、认真实施,应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成等现象。 5.3.3.员工按计划准备休假时,需提前两周递交书面申请。公司领导层及部门经 理休假须经总裁签字批准,普通员工休假须经部门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批准后的休假申请应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5.3.4.员工休假前,应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在休假期间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 保证早九点至晚九点时间段内联络畅通,以确保休假期间紧急工作不被延误。 5.3.5.各部门要为员工休假提供方便。对确因工作关系不能按计划安排休假的, 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批准后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5.3.6.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 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要进行年休假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履行手续。 5.3.7.要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用,在病事假发生 当月,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获批准后予以抵扣相应休假天数;不抵用休假的病事假应严格按《万科集团考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5.3.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5.3.8.1.经公司批准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 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5.3.8.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5.3.8.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5.3.8.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3.8.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3.8. 6.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5.3.8.1.-5.3.8.5. 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5.4.年休假待遇

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内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考勤要求。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有上网游戏、炒股、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情况,更不得随意旷工、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个人有事或因公临时离开工作岗位,要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讲明去向及所需时间。 2、考勤登记。上班时间实行头脸扫描签到制度,坚持每个工作日上午8:30以前进行头脸扫描签到,过后视为迟到或缺勤。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时,应事先在委机关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查。 3、考勤通报。由委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勤事务,每月月初对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公布。 4、考勤处罚。未经批准,每迟到、早退1次各扣50元,旷工1天扣10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或旷工3天以上给以经济处罚的同时,进行通报批评。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看电影、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被暗访组通报者,扣发当月下乡费。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根据人事隶属关系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请销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因公或私事外出、因病请假(提供医院相关证明)、休假等一律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填写请假审批表逐级报批并报委机关办公室备查。 2、请假程序与审批权限。班子成员请假由主任批准;股室

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主任批准;工作人员请假1天由股室负责人批准,2天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主任批准。 3、销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时返回,并立即向准假领导销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须经准假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返回后到委办公室补办手续。逾期不归并未批准的,视为旷工。 4、处罚。全年请事假(冲减公休假后)30天以上,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旷工10天以上,迟到、早退累计20次以上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年终第13个月工资奖励。 三、各类休假规定 1、事假。事假是工作人员因私事必须办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请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请假,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主动打电话向分管领导请假,事后补办手续。请事假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先用休假,后用事假”的原则掌握,请事假累计天数冲减全年公休假天数。 2、病假。病假是指工作人员患病,经医生诊断,为恢复病人健康提出休息养病建议(即病假证明),给予患病者休息养病的假期。 3、婚、产假。婚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结婚而给予的假期。婚假一般为3天,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为晚婚,晚婚婚假再增加15天;产假是工作人员生育子女而给予的假期。正常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30天,难产增加15天。 4、丧假。丧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死亡,丧假3天,省外6天,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员工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 .w 坐船云公司 员工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员工考勤和请假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员工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除企业负责人、法人代表以外的在职员工。 第三条行政部是负责公司员工考勤、请假主管部门,并负责本办法的修订和执行管理。 第四条除特殊说明外,以下条款所说公司均指公司总部,员工或出差人员均指在公司总部办公室上班的人员。 第二章上班工作制 第五条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及调休安排执行。具体上班作息时间的调整,以行政部下发通知为准。 第六条项目部实行综合工时制,具体以项目部制定的作息时间为准。项目部人员退场回到公司上班按公司的上班时间执行。 第三章考勤规则 第七条公司实行企业微信打卡,员工需使用固定手机并安装“企业微信”APP,员工正常上下班、加班及外出必须打卡。出差、各类请假按企业微信流程申请、审批。由行政部在企业微信上设置打卡规则及相关审批流程。实行项目部人员按现场制定的上班制度执行。

第八条除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实行自由打卡外,其他员工均按作息时间打卡规则进行打卡,即在工作日的每日上午上班和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班和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共打卡4次。上班时间前1个小时打卡和下班时间后6小时打卡,为正常工作出勤打卡。如无相关审批,超过上班时间打卡视为迟到,提前在下班时间前打卡视为早退,具体以打卡记录显示为准。对于当天打卡记录不全,又无其他审批记录的,按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处理。 第九条员工正常出勤,发现打卡异常或打不了卡时,应及时向行政部反映,经同意可在企业微信“审批”中提交“打卡补卡”申请,且仅限当天缺失的记录。 第十条行政部按打卡记录进行严格考勤记录统计,考勤将作为员工待遇计发的依据。 第十一条行政部及时公布考勤情况,员工对考勤有疑义及时与行政部沟通,未经行政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 第十二条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到30日(31日),考勤管理员应于每月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统计整理上月考勤情况,填写月考勤表并签字,报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审批。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考勤请假汇总表给财务部计发工资。 第四章请假类型 第十三条员工不能正常打卡,有外出、出差、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丧假等情形的,均需在企业微信上提交申请,完成审批流程,审批单将作为考勤记录的依据。

物业公司员工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模板

物业公司员工考勤 与请假管理制度 考勤与请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1、管理人员: 实行国家允许的标准时间制及综合计时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每周可享受两个休息日。每周平均工作不超过40 小时, 每日平均工作8 小时(不包括膳食时间)。作息时间为 AM8: 30—11: 30, PM12: 30—17: 00, 物业部员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排班。 2、工程维修人员: 实行倒班制度, 作息时间: 白班AM8: 30

—11: 30, PM12: 30 —19: 30, 夜班PM19: 30—次日AM8: 30。 3、安保人员: 值班员实行夜班值班制度: PM8: 00—次日8: 00。中控人员: 实行倒班制度, 白班AM8: 00 —次日PM8: 00, 夜班PM8: 00—次日AM8: 00 。 4、行政人事部于每月13 日发放下月《排班表》, 由部门经理负责排班, 并于14日交回。 二、考勤管理严格执行打卡制度, 各部门员工每日上班、下班必须亲自到物业部打卡, 员工之间严禁相互代打卡, 凡违反该规定者, 一律记过失一次, 情节严重的将导致解除劳动关系。 1、迟到早退: 上下午上班时间到岗在半小时以内的, 即视为迟到一次, 1 小时以上的即视为请假半天。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时, 应事先报行政人事部, 如因私事早退外出时, 应办理请假手续。因天灾、人祸或不可抗力的情况迟到, 经查明属实者, 可免按迟到计 迟到、早退: 违反公司作息时间, 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 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给予小过处分, 并扣月浮动奖金的百分之三十。 1.1 员工上班未打卡者, 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经理签字说明原因外, 按迟到论处。 1.2 员工下班未打卡者, 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经理签字说明原因外, 按早退论处。

万科物业员工手册

万科公司职员手册 职员管理条例 前言 1.本条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就公司人事管理的基本事项而制定,为职员提供有关权 利、责任和义务的详尽资料。 2.本条例适用于经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录用的所有职员。 3.本条例所称“公司”(或“集团”)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总部及所有控股企业和参股企 业。 4.本条例所称“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第一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是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中承担全部经营管理责任的领导人,包括: ?控股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 ?无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不实际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的,由其授权委托的全权代表为负责人; ?参股企业中,我方派驻参股企业、参与经营管理,职位最高的职员。 ?本条例所称“职务行为”,指以公司职员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本条例所称“控股企业”,指万科所持股份超过50%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参股企业”,指万科所持股份少于50%的企业。 第一章入职指引 个人资料 1.加入万科时,职员须向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以及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职员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报表,交给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以确保与职员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3.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被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报到程序

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公司全体员工的组织性、纪律性,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对公司员工进行出勤检查、管理与请假的基本依据,公司员工均有遵守本规定的义务,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将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处理。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己,互相监督,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条款,确保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条管理责任 (一)总部: 1. 办公室前台文员为考勤的直接管理人; 2. 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对相应部门/办公室人员的考勤有监管责任; 3. 办公室负责人对公司所有人员的考勤有监察/抽查责任; (二)下属各项目部、售楼部、物业处等: 1. 各独立考勤单位负责本单位监督、检查、汇总各类人员的考勤; 2. 各单位负责人直接管理其相应部门人员的考勤,对所有员工的考勤有监督、检查责任 (三)总部办公室是公司考勤管理部门。 第四条修订完善的依据 (一)公司内部环境变化情况: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对公司人事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收集员工的反馈意见并作出修订方案; (二)公司外部环境变化情况:对政府的人力资源政策、企业用工制度及相关的劳动政策、法令、规定进行收集,综合考虑并进行进一步完善。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六条具体工作时间 (一)公司总部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

六上午8:30-12:00,午餐时间12:00-14:00; (二)公司总部考勤时间:上午8:30前,下午17:30后; (三)公司总部实行每周5天半工作制; 各部室具体工作时间因工作性质不同而略有差异,执行特殊工作时制的岗位(如工地现场相关人员),按所在部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总部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因工作需要弹性工作制的人员,须由公司总经理特批。 第三章打卡/签到管理 第七条公司员工均需打卡/点名/签到上班,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实行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未打卡/点名未到/未签到或不按规定时间的人员表示未出勤或出勤时间不足。 第八条总部每日打卡时间:8:30以前,17:30以后。 第九条上午上班忘打卡者,以半天事假统计入本月考勤。 第十条代人打卡双方各扣款50元/次。 第四章对迟到、早退的处理 第十一条在上班时间5分钟之后30分钟以内打卡/签到的,视为迟到;在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打卡/签到的,视为早退; 第十二条迟到或早退扣发当月工资20元/次。 第十三条如每月迟到或早退达5次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总额的20%。 第十四条迟到或早退30分钟至1小时按照半天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按照1天旷工处理,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到7次者,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五章对旷工的处理 第十五条无故不到岗者时间超过1小时,作旷工1天论处。 第十六条对旷工进行“旷一扣三”的处罚,即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旷工应扣薪酬=全薪÷24×3×实际旷工天数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作开除处理。

员工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请假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请假管理,提高公司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全体员工均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并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无故不得请假。 第三条行政人力部负责考勤管理与监督;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考勤执行。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四条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休息。具体作息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6:00 工作时间的调整由行政人力部提前一周公布。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五条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天打卡二次,分别为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总监级(包含总监、总助)以上人员免予打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代打卡。如发现替代打卡者,当日均按缺勤处理,并对当事人及替代打卡人给予50元的罚款,并对检举人每次给予奖励50元。 第六条员工因以下情形无法按时考勤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经直属主管确认及主管领导批准的《员工未考勤情况说明表》(附件一)送交行政人力部: 1、员工因公外出处理工作或联系业务等与工作相关事宜,上班或下班时,确实无法进行考勤时; 2、遇有会议、集体活动或业务谈判等事宜且中途不宜中断时; 3、晚上会议超过次日凌晨0:00时,次日早晨上班时间可推迟至10:30分,出席会议的人员可进行延时上班(但须按实际上班时间进行考勤); 4、考勤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时; 5、因阶段性的特殊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时;

万科集团考勤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考勤管理办法(MHKG-RL-ZD-014)1.目的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集团各部门和各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及外派员工。 2.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办法。 3.术语与定义 无 4.职责 4.1.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裁审批权限内员工的请假申请; 4.2.各部门负责人按期报送部门员工月度考勤表; 4.3.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考勤报表; 4.4.人事行政副总负责审定月度考勤报表。 5.程序与内容 5.1.工作时间的规定 公司实行8小时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时间:8:30~17:00。 5.2.考勤管理 5.2.1.员工请假审批管理 5.2.1.1.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 集团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的假期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各主管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部门负责人5.2.1.2. 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内(含)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由总裁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5.2.1.3.高层领导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假期向总裁申请,经总裁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5.2.1.4.集团外派人员 集团外派人员的请假审批根据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子公司总经理的请假由总裁进行审批,其他外派人员的请假由子公司相关高层进行审批。 5.2.1.5.员工销假管理 假期满后,要及时向有关上级进行销假,一天以上假期需要通过面谈或电话的形式向人力资源部销假。

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

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 一、考勤管理 1、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付出的凭证,亦是公司给付薪资报酬的原始依据。员工自报到之日起,直到离职之日止,必须依公司规定进行考勤; 2、每月员工考勤将以考勤机打卡为准,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规定,按时出勤,不准迟到早退; 3、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8:30AM——5:30PM),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得处理个人私事,如果因为私事办理必须按照规定请假,否则按擅离工作岗位论处; 4、中午休息时间离开公司,需重新打卡,超过时间按旷工处分。工作时间离岗,没有填写出门单、或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将处予罚款,50元/次。 5、5.1、迟到: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逾时到岗位则视为迟到; 5.2、早退:员工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则视为早退; 5.3、旷工:员工无故不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出勤或离岗4小时及以上者视为旷工; 6、忘记打卡者,或因为其他工作事宜未能按时打卡者,须在24小时内告知人力资源部,否则视为旷工; 7、员工因公出差外出未能打卡,需在出门单上注明,并由部门最高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旷工; 8、员工连续旷工3天以内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扣除当月工资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9、员工连续旷工三日或者三个月内非连续旷工达五日,公司将视为该员工自动离职。 10、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查过三十天,公司将予以除名。 二、加班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工作绩效以结果导向为原则(即以工作结果完成为标准),若指定工作未完成,则不属于加班; 2、上级临时交办工作,并且需要非工作时间立即完成,则属于加班范畴; 3、员工因公加班,需要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由上级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方准予加班; 4、员工加班,均属于非工作时间,及假期时间加班,按小时计算工资; 5、加班必须是员工自愿,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 6、加班必须有实际之工作产出(包括实质产品产出或脑力产出); 7、加班可以通过填写“加班申请单”去人力资源部换取“调休单”调休,或由公司发放加班费; 8、加班费用支付标准遵循国家劳动部门制定的法定标准; 9、员工自愿参加训练课程或公众性活动、集会、会议、义务劳动等,均不属于加班; 三、调休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1. 目的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管理规定 3.1. 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13:00—17: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 《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2.2.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