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设置制度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设置制度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设置制度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设置制度

第一章会计核算原则

第一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二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四条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账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五条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六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账。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八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九条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汇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账依据;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账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十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账,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账,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十一条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十二条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十三条公司以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机器设备;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4.运输工具;5.其他设备。

第十四条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房屋及建筑物35年;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3.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5年;4. 电子设备3年。

固定资产以计留5%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十五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十七条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账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账准备金。

第十八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

度);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9.提取坏账准备金明细表(月);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二章科目设置制度

第十九条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费用,首先可以分为计入产品成本的生产费用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期间费用两类。

1.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的分类

为具体反映计入产品成本的生产费用的各种用途,提供产品成本构成情况的资料,还应将其进一步划分为若干个项目,即产品生产成本项目(简称产品成本项目或成本项目)。工业企业一般应设置以下几个成本项目:

(1)原材料,也称直接材料。

(2)燃料及动力,也称直接燃料及动力。

(3)工资及福利费,也称直接人工。

(4)制造费用。

企业可根据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对上述成本项目做适当调整。对于管理上需要单独反映、控制和考核的费用,以及产品成本中比重较大的费用,应专设成本项目;否则,为了简化核算,不必专设成本项目。

2.期间费用按经济用途的分类

工业企业的期间费用按照经济用途可分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第二十条为了进行成本核算,企业一般应设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待摊费用”、“预提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账户。如果需要单独核算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还应设置“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账户。

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划分,可将计入产品成本的生产费用分为以下四个成本项目:

(1)直接材料。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资。直接工资包括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

(3)其他直接支出。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其他支出。

(4)制造费用。制造费用包括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一般包括: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季节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费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将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划分为成本项目,便于反映产品成本的构成,可以考核各项费用定额或计划执行情况,查明费用节约或超支的原因,加强对成本的控制和管理,促使企业更有效地降低成本。

第二十一条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核算内容

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经营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进货费用也包括在营业费用之中。营业费用一般包括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

1.产品自销费用:包括应由本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

2.产品促销费用:为了扩大本企业商品的销售而发生的促销费用:展览费、广告费、经营租赁费(为扩大销售而租用的柜台、设备等的费用,不包括融资租赁费)、销售服务费用(提供售后服务等的费用)。

3.销售部门的费用:一般指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4.委托代销费用:主要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按代销合同规定支付的委托代销手续费。

第二十二条管理费用的核算内容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负项费用,包括以下几项:

1.企业管理部门及职工方面的费用

(1)公司经费:指直接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车辆

使用费、通信费、邮电费等。

(2)工会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下同)的2%计提。

(3)职工教育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全年控制,用于职工培训、学习的费用。

(4)劳动保险费:指企业支付职工的各项社保金、价格补贴、医药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

(5)失业保险费: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行业保险基金。

2.用于企业直接管理之外的费用

(1)董事会费:指企业董事会或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成员津贴、差旅费、会议费

(2)咨询费: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或支付企业经济顾问、法律顾问、技术顾问的费用。

(3)聘请中介机构费:指企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查账、验资、资产评估、清账等发生的费用。

(4)诉讼费:指企业向法院起诉或应诉而支付的费用。

(5)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6)矿产资源补偿费:指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按照主营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

3.提供生产技术条件的费用

(1)排污费:指企业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2)绿化费:指企业区域内零星绿化费用。

(3)技术转让费: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4)研究与开发费:指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新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

(5)无形资产摊销:指企业分期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的摊销。

(6)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指企业对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包括按大修理间隔期平均摊销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的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4.购销业务的应酬费

业务招待费: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应据实列入管理费用。

5.损失或准备

(1)坏账准备:指企业按应收款项的一定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指企业按存货的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盘亏和盘盈:指企业存货盘点的盈亏、盘盈净额,但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出的存货损失。

6.其他费用:指不包括在以上各项之内又应列入管理费用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财务费用的核算内容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其具体内容包括:

1.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2.汇兑损失,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3.相关的手续费,指发生债券所需支付的手续费(需资本化的手续费除外)、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

4.其他财务费用,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融资租赁费用等。

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编号:01 为加强本单位会计核算,根据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如下具体核算办法: 一、公司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准则制度要求。 二、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1月1日起12月31日至。 三、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四、公司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六、资产核算 1.司资产是公司拥有或者控制能以货币计量经济资源。 包括: 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产成品、在产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2.金及各种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记帐。 3.应收及预付款项按实际发生额记帐,并按客户设置明细帐,不提坏帐准备金,坏帐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待摊费用按受益期分摊。 4.存货按取得时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按移动平均法确定实际发出成本。 5.公司固定资产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折旧法,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工具为5年。 6.公司无形资产指土地使用权,在使用期限内摊销。 七、负债核算 公司负债是指公司所承担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还债务。

包括: 银行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交税金、应付工资、预提费用、住房周转金、其他负债 1.银行借款按实际借入数记帐,并按银行币种设备明细帐。 2.应付及预收款项按实际发生数入帐,并按客户设备明细帐。 3.应交税金按税种设置明细科目。 4.预提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土地管理费。 5.应付工资是核算职工工资计提、分配、发放。 6.住房周转金根据地税局批文,按工资总额13%比例计提,用于改善职工住房条件。 八、所有者权益核算 公司所有者权益是公司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九、损益核算 公司损益核算包括收入、费用、利润核算。 1.公司收入是指公司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营业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公司费用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各项耗费。 包括计入生产经营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各项间接费用。 包括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是按各费用项目发生内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利润是公司在一定期间经营成果,包括产品销售利润、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产品销售利润为产品销售收入减去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后余额。 营业利润为产品销售利润加上其他业务收支净额减去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余额。 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后余额。

会计核算制度与办法

会计核算制度与办法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是指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是进行财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所依据的一般规则和准绳。《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应遵循以下十三条原则。 1、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为依据,如实放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它要求会计信息必须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会计核算的真实性,是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要求,也就是被确认的会计事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对其发生的时间、数量以及文字说明等进行的记录,必须真实可靠,与经济活动的事实完全符合。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就无法运用会计信息进行管理,也将导致错误的决策。 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2001年加入)融资租赁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他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在具体会计实务中,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往往存在着与其法律形式明显不一致的情形,这就要求会计

核算按其实质进行处理,而不是拘泥于经济业务的法律形式。 3、相关性原则 所谓“相关性原则”,是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要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相关联,也就是要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会计信息,而不是漫无目的地提供使用者所不需要的或无足轻重的会计信息。按照我国的情况,会计信息必须满足三方面的不同需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内部加强经营管理的需要。 4、一致性原则 一致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改变,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以及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贯彻一致性原则的目的,是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能利用上一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考核、评价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根据本期的会计信息去制定下一期的计划,借以进行正确的预测和决策,避免因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而引起分析、判断上的错觉。 5、可比性原则

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XX资源集团公司各企业的核算办法,统一核算口径,特制订以下会计核算制度,XX科技的 所有分、子公司,必须执行该标准,XX资源的所 有分、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四条: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本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第六条:本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本 位币记帐;结算日对外币余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市场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因市场汇价不同 而发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条: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 物。 第八条:本公司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实际投资成本计价。期末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认 为当期损失,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提时,按

单项投资的成本与市价的差额确认短期投资跌价 准备。 第九条: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 第十条:XX股份公司期末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采用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各帐龄 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比例 一年以内5% 一至二年10% 二至三年20% 三年以上30% 第十一条:XX资源集团公司其他成员企业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 坏帐准备,计提比例按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公司确认坏账的标准为: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 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 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第十三条: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包装物、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各类存货以实际成 本计价。原材料、包装物、库存商品和产成品的发

分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分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大背景,配合各区域分公司的成立,更好的规我公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核算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分公司、分公司、分公司等二级核算单位。 第三条分公司应设立会计机构,或则由公司总部指定专门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部门要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分工,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外设机构会计主管人员向总机构财 务经理负责。 第四条分公司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管理会计档案。 第五条分公司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会计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七条分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有合法的凭证并经外设机构会计主管人员审核。 第八条分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九条分公司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记录的文字采用中文。 第十条分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一条分公司采用的合计政策应遵循一贯性原则,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的,应经公司批准,并在会计附注中披露。 第十二条分公司作为独立的投资中心,既要对成本、收入和利润负责,又要对投资效果负责,由公司总部负责考核。 第十三条各区域分公司设立独立核算帐套,独立核算收入、成本、费用以及利润,为了总公司汇总报表方便,各分公司会计科目和公司总部设置要一致。 第十四条公司总机构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部往来”二级明细科目,核算向分支机构拨付的投资款、分支机构上交利润款、企业所得税、暂借款等款项;分支机构 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部往来”二级明细科目,核算总机构拨付的投资款、向总机构上交利润款、企业所得税、暂借款等款项。 第十五条各分公司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公司总部负责汇总报表 第十六条分公司在当地税务注册之后,在当地领取发票,在当地开票。 第十七条公司总部可以根据各地税负水平,来做好税务筹划安排,决定在哪里开票。 第十八条分公司在外出经营地独立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等地方性税,企业所得税按总公司的分配额在当地预交,总公司汇算清缴。 第二章总分机构资金往来业务处理 (一)资金往来会计处理 1.投资资金。核算总机构向分支机构拨付的开办费用和运营资金。(1)总机构在“其他应收款——部往来”科目下设置“向分支机构投入资金”三级明细科目核算,拨付投资资金时,借:其他应收款——部往来——向分支机构投入资金,贷:银行存款;收到返还投资款时作相反分录。期末余额在借方,为分支机构未返还的投资款。(2)分支机构在“其他应付款——

研发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研发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研发经费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确保研发经费的合理使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行技术研究、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1、由本公司根据研发计划和销售收入的情况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资金的提前安排,研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 2、国家、地方对研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3、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五条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1、为进行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推广所发生的调研费、资料费、差旅费、技术协作费、材料费、测试仪器的购置费等费用。 2、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进行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评审费、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为开展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第六条技术中心财务处是研究开发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研究开发项目的审定和费用指标方案的制定以及项目结果的评定工作。 第七条研究开发经费由公司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第八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拨付按照公司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承担单位只有在研究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签订后才能启用,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九条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该合同须由公司科技处审查后才能生效拨款。 第十条研究开发经费在使用中有关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科技部门负

(完整版)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一、财务会计制度 1、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 (2)领导企业财务工作,设置会计机构,对财务人员进行配置、考核。 (3)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负责对企业一切财务收支进行审批。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审查,对内部经济指标进行考核。 (4)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会计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当好领导参谋。 (2)及时准确编报财务计划、用款计划,按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日清月结。 (3)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财税法规、会计制度,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各项费用按规定支出范围和标准列支,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完成各项财会工作任务。 (5)对成本、费用项目进行严格审查,杜绝不合理的开支,各项资金使用需领导批准后才能支付、报账。不准公款私借,及时清理往来

款项,不得开空头支票,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会计资料。 3、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财务制度,熟练掌握出纳工作基本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各项费用支出按规定报销,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准确、完整,手续齐全,账目清楚。 (3)银行存款余额账实一致,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相符,每月底结账时作出货币资金余额调节表。 (4)严格遵守现金结算制度,不得借用、挪用公款,公司人员借款要经财务领导批准,对借款人员及时督促结账。 (5)支票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申请单方能开具;按规定签发“空白支票”,对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 (6)出纳收付必须经会计审核无误,未经会计审核的凭证应拒绝支付。若因出纳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7)现金收付要当面点清,金额较大时,一定要有人复核。 (8)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现金要尽量做到日清月结,月结盘库后作现金盘库表。 (9)现金日记账所纪录的内容必须同会计凭证相一致,不得随便增加或删减;日记账必须连续登记,不得跳行或隔页,不得损坏账簿;文字和数字必须准确无误、整洁清晰,如有改动,必须严格按会计制度执行。

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总则 1、为了加强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建立和健全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总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分公司的实际现状和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下辖各分公司。 3、各分公司以实际发生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分公司自身的各项经营活动。 4、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5、分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6、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 7、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8、分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遵循的几条基本原则: (1)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2)会计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当期支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3)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确认。 (4)分公司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9、本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总公司财务部。 目录 第一章、会计机构设置及内部管理制度 (2) 第二章、岗位职责 (3) 第三章、现金管理制度 (5) 第四章、采购管理制度.........................................................6第五章、费用管理制度 (8) 第六章、商品管理制度 (11)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3) 第八章、直营店销售管理制度 (15) 第九章、会计报告制度 (18) 第十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9) 第十一章、会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20) 第十二章、资产核算制度 (22) 第十三章、负债核算制度 (29)

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目的在于通过对资金、成本、收入、利润的管理,达到规范管理、控制成本,以获得更大经济利益。 二、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做好工程项目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及各项考核工作,合理地使用资金,有效地利用各种资产,不断努力促使成本降低,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以合同项目为核算主体,工程项目财务人员实行公司委派制,财务工作统归财务部管理,行政管理实行财务部及项目部双重管理,以项目部为主。 第二节工程收入的核算及管理 一、工程收入的概念 工程收入必须根据合同和取得证明客户已经认可的变更、奖励、赔偿的充分必要证据来预计和变更。包括: 1、工程合同的清单结算收入; 2、因合同变更、奖励、赔偿等形成的工程收入。 二、工程收入的确认依据及相关要求 1、工程收入在财务上的确认方法为工作量完工百分比法。 2、项目部需要向财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项目部章,用以作为财务计算工程收入的原始单据。 (1)经与甲方监理确认的已完工作量单复印件; (2)变更及签证的确认单复印件; (3)工程竣工结算书复印件; (4)工程竣工决算书复印件; (5)已完工程进度表:主要数据包括,合同额、开竣工时间、已完工项目产值(当月数、累计数);

(6)已完工程预算成本表:主要数据包括,五项成本项目的预算成本当月数、累计数。五项成本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其他直接费。其中管理费包括: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等,其他直接费包括:水费、电费、临时设施费、检测费、工具使用费等。 (7)涉及收入事项的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3、项目部提供以上资料,以该资料取得的三日内由现场出纳员交与核算会计。 不可以确定的金额—变更和鉴证以成本确认为收入 第三节工程成本的核算及管理 一、工程成本应包括从工程招投标准备期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目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 1、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相关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2、其他费用:指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目的其他费用,包括市场费用、借款费用及相关税费等。 二、工程成本的确认依据及相关要求: 1、工程中标后,招投标部门应将中标通知书、工程投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及工程采购计划交与财务部门一份备案存档,此件可为复印件,应加盖项目部公章。 2、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将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签订的所有相关合同,交与财务部门一份备案存档。此合同应为原件。 3、工程成本以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为核算依据,不论当期是否取得该成本发票。用于报销的发票,应当与所发生的费用类别一致,不得以其他内容发票顶替非发票内容的业务支出。 4、项目部需要向财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项目部章,用以作为财务计算工程成本的原始单据。 (1)人工工作量确认单:可以为当月出勤考核表或其他记录原始工作量的相关凭证,该凭证应当有劳务人的签字确认。 (2)机械工作量确认单:可以为机械台班记录凭证或其他记录原始工作量的相关凭证,该凭证应当有劳务人的签字确认。

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二条本单位发生的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 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 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第四条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 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格式由财政部统一规定。 第九条实行会计电算化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页脚内容1

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会计电算化的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第二章填制会计凭证 第十二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十三条办理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编制记帐凭证。 第十四条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记账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第十五条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 第十六条实行会计电算化,对于机制记账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 第十七条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应当科学、合理,具体办法为: 审核人员根据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记账凭证,经过复核人员复核后,交由出纳人员收款或付款;出纳人员根据已收款或付款的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并按现金、银行日报表的要求填制日报表,连同会计凭证交记账人员记账。 第十八条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第三章登记会计账簿 第十九条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页脚内容2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总则 一、为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等会计工作,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国家财政部颁 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会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的会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必须遵守。 三、公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四、公司适用权责发生制,采用借贷记账法,采用记账凭证或汇总记账凭证会计处理程序,记账文字为中文。 五、公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六、必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七、每笔业务必须经有关人员签字。 八、公司对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九、董事会直接管理财务,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财务部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配比原则、重要性原则、审慎性原则等基本原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认真学习 第一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科目的设置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必须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科目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科目,二级科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二章资产的核算

第一节流动资产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核算 现金的使用范围: 1. 员工工资.津贴及各种奖金.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招待费等应酬性支出. 4. 车辆路桥费.油费. 5. 差旅费. 6. 结算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 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出纳每天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 二、“银行存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公司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应收票据”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科目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公司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四、“应收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按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五、“预付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公司5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六、“应收股利”核算

总分公司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总分公司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1、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设立分公司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按照业务板块设立,如总公司下设租赁分公司、物业分公司;有的是按照区域设立,如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还有的是迫于经营地的要求,为满足投标所需而设立的空壳分公司。 4、从会计核算模式上看,可以分为两种: 一是非独立核算,也就是分公司不设置会计账套,不独立编制会计报表,它所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统一纳入总公司的会计账套核算,相关凭证传递给总公司,由总公司记账,总公司编制会计报表。 二是独立核算,也就是分公司单独设置会计账套,单独编制报表,单独保管会计档案。 从税收管理和企业内部管理的角度看,建议分公司采取独立核算模式。 5、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它没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当然,为了独立核算经营业绩,分公司也可以使用「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科目。

6、分公司发生的业务可以分成两类,一是对外的交易,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这些业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正常核算,与法人公司没有区别;二是对内的事项,如总公司拨付启动资金,向总公司借款,上交利润或者管理费等,这些业务的核算有特殊性。 7、特殊性在于,这些内部事项本身不会产生损益,实质上属于总分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往来。举例说明。 甲公司在设立A分公司时,向其拨付启动资金100万元,那么甲公司应针对这笔业务确认100万元的债权,A分公司应确认100万元的债务。从甲公司整体来看,这100万元不会影响损益,也不应当影响其资产和负债。 8、为了满足总分公司内部资金往来核算的 需要,会计制度设置了「内部往来」这个会计科目。它兼具具备资产和负债双重属性,余额在借方,表示资产,相当于「其他应收款」;余额在贷方,表示负债,相当于「其他应付款」。 上例中,甲公司拨款时: 借:内部往来—借款(A分公司)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100万元 A分公司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100万元 贷:内部往来—借款(总公司)100万元

PPP项目会计核算制度

PPP项目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PPP项目会计核算,明晰权责和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一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公司章程》、《公司财务管理权责》及公司的管理需要而制定。 第三条鉴于目前PPP的六种模式中,只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号》中对BOT模式单独进行了规定,本办法主要针对釆用此类模式的会计核算进行规范。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权属单位。 第二章适用会计准则及原则 第五条我国PPP项目的运作方式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规定〔2014〕113号(以下简称指南)规定,我国可以釆用的PPP运用方式主要有: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改建-运营-移交。 第六条BOT作为PPP最常见的合同运作模式,是指: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资产的规划、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移交给政府。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08]11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七条BOT模式下项目公司需要自行建造基础设施的项目的安 排 对于项目公司需要自行建造基础设施的安排,项目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建造收入。由于BOT合同存在不同的收款安排,建造服务的对价按照以下原则确认模式。 (一)金融资产核算模式 合同规定的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的向合同的授予方收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运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额补偿给项目公司的,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建造合同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

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本企业的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 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要逐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作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和考核基础 工作,努力降低成本,减少费用,确保财产的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计法》,抵制违反财会制度、财经纪律和企业章程有 关 财务会计方面规定的行为。 各级会计组织内部的会计人员应有明确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确认每个岗位的责任,保证会计工作有秩序的进行。出纳人员不得作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关于会计核算若十问题的规定: 1 .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0日至次年1月95日止。会计月结账日为自然月15 日; 2. 采用借贷式记账法。 3.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分 以下四舍五入; 4. 资金收付和成本、损益的计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5. 物料用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储存采用“永续盘存制”,库存商品储存采用 “实地盘存制”。 6. 库存商品核算方法按照进价金额核算。 7.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预计残值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咐算。 8. 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含 100元),非经营用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各种办公家具、用 具、包装容器等。 9. 凡是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 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建成本的利息等支出,均作为开业费在自营业之日分期摊 入管理费用,摊销期5年。 10. 凡是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期限内摊销 五、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和管理财产物资的人员调动工作,必须办理交接和监交手续, 交接不活,不得离职。 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都必须建立档案,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核算主管人员 负责妥善保管。电脑储存的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档案保管,硬盘或磁盘备份必须保留。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是 本企业会计工作的根本法规,应与该制度一并严格贯彻执行。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文件 财会[2004]1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提高投资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投资公司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现予印发。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投资公司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投资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即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103 短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模板)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总经理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外部关系。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公司董事长、财务经理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负责人为财务经理,依法行使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 (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PPP项目会计核算制度

。 PPP项目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PPP项目会计核算,明晰权责和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一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公司章程》、《公司财务管理权责》及公司的管理需要而制定。 第三条鉴于目前PPP的六种模式中,只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2号》中对BOT模式单独进行了规定,本办法主要针对釆用此类模式的会计核算进行规范。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权属单位。 第二章适用会计准则及原则 第五条我国PPP项目的运作方式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规定〔2014〕113号(以下简称指南)规定,我国可以釆用的PPP运用方式主要有: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改建-运营-移交。 第六条BOT作为PPP最常见的合同运作模式,是指: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资产的规划、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移交给政府。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08]11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七条BOT模式下项目公司需要自行建造基础设施的项目的安 -可编辑修改-

排 对于项目公司需要自行建造基础设施的安排,项目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建造收入。由于BOT 合同存在不同的收款安排,建造服务的对价按照以下原则确认模式。 (一)金融资产核算模式 合同规定的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的向合同的授予方收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运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额补偿给项目公司的,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建造合同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二)无形资产模式 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的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额资产的权利,此时应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 (三)混合模式 由于合同约定的运作方式不同,如出现需求风险在授予方和经营方之间共担的安排,经营方需要将巳获得担保部分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资产,并将剩余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八条BOT模式下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基础设施的项目安排 对于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的项目(如果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而是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合同约定,分别釆用上述金融资产模式、无形资产模式、混合模式进行核算。 第三章具体的会计核算及处理 第九条项目筹备的会计核算

小微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小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会计核算办法。 一、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企业设财务部,主要职责: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主要人员如下:(一)出纳 主要负责现金、银行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具体可细分为:将每日所发生票据进行整理、汇总,并登记相关账簿;营业款的保管。 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会计 每月依据出纳日累计票据,整理并做出一整套完整的帐套,报表;负责纳税的申报及税款的缴纳。 依据本月及以前月份收入、支出发生情况,做出下月预算。以达到节约成本,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三)工资 为了确保工资的准确及时发放,现将规定如下: 1.考勤制度

因各种原因没有按时到工,需说明情况,报经负责人审批。每 月5日前送交财务。(法定节假日顺延) 2.绩效工资 所有员工的绩效工资,均按照相关程序报经负责人审核批准,一并于每月5日前送交财务。(法定节假日顺延) 3、每月工资于下月10号之前已账户或现金的形式发放,工资根据物价水平浮动; 二、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一)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二)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1.企业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考勤机等); (2)各种加工设备; 2.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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