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市场秩序法

经济法-市场秩序法
经济法-市场秩序法

市场秩序法课堂自测

一、单选题

1、浙江晴晴乐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音牌口风琴,中音4和高音1严重失准,正常演奏无法达到理想的演奏效果,这种属于()

A、产品缺陷

B、产品瑕疵

C、演奏者水平低

D、正常现象

2、小王从百里挑衣服装厂以1500元购买了一件原价为4500元的皮衣,回家后发现该皮衣实际上系假货,根本不是产品说明里宣称的真皮材质。小王返回厂家交涉,依法他可以从服装厂拿回()

A、3000元

B、4500元

C、6000元

D、13500元

3、杭州佳伟服饰厂生产的腰带使用了有毒的工业原料,导致消费者刘某出现严重过敏症状,花费医药费误工费等4500元,刘某可以要求服饰厂最多赔偿()

A、4500元

B、9000元

C、18000元

D、13500元

4、浙江圣物药业有限公司和其中药生产部的职员王某签订了保密协议,要求王某在职业期间和离职后5年内不得使用和披露其掌握的公司中药秘制配方。王某后来辞职自己开设药厂,并将该秘制药方作为其主打产品的用药。王某行为()

A、为了济世救人完全合法

B、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C、仅是不道德行为

D、以上都不正确

5、下列哪一个并不属于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

A、自动售货机中的饮料

B、仓库中存放的研发阶段的苹果6手机

C、浙江点点网络服务公司销售的笔记本专用杀毒U盘

D、珠宝店中昂贵的的天然祖母绿

二、多选题

1、老王在网上购买了一款吹风机,收到后当天首次使用,发现高温模式下电线出现发烫,接头部分也因高温发热导致将其家中的墙上开关变形,不得不更换。遂不敢再使用。按照消法,老王可以要求()

A、无理由退货

B、销售者赔偿

C、生产者赔偿

D、赔偿更换开关的损失

2、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产品质量法》不追究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

B、《产品质量法》不追究销售者的产品瑕疵责任

C、《产品质量法》追究销售者的产品瑕疵责任,为无过错责任

D、《产品质量法》追究生产者的产品缺陷责任,为无过错责任

3、下列销售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

A、超市肉类打折促销

B、冬季到来,超市对夏季电风扇4折甩卖

C、超市帐外暗地给一次消费2万元的客户给予85折扣

D、宣称本超市食用油全市最低,如假罚十

4、根据新消费者法,以下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有()

A、李某从浙江点点网络服务公司提供的有偿下载软件

B、球星姚明从浙江百里挑衣服装厂网购的超大型号沙滩裤

C、张某从杭州蒙娜丽莎卫浴有限公司网购的淋浴设施和浴巾,并均用过一次后

D、赵某从杭州佳伟服饰厂邮购的两件皮衣,收到后对皮衣亮度不太满意

三、不定项选择题

1、张老汉去物美超市购买鸡蛋,行至化妆品柜台,发现其女儿用过的一种假冒伪劣口红仍然在销售,于是自己购买了两支,经过事后鉴定,确为假货。张老汉购买口红的身份()。

A、不是生活消费

B、不是消费者

C、无权要求赔偿

D、可以要求超市赔偿

2、杭州市政府发出倡议,建议居民雾天出行佩戴杭州宏盛针织厂生产的口罩,预防呼吸疾病。此政府行为()

A、属于不正当竞争

B、行政垄断

C、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权

D、合法行为

3甲公司为了职工饮水需要,在每间办公室购置了一台饮水机。因饮水机含有有毒物质的质量问题,职工小李出现中毒症状,该案中()

A、该公司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饮水机厂赔偿

B、该公司以饮水机是饮水机厂的原因导致中毒,拒绝赔偿小李

C、小李应当直接向饮水机厂要求赔偿

D、甲公司可以根据产品质量法要求饮水机厂赔偿

四、判断并辨析

1、产品缺陷责任属于严格责任原则()

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是过错责任原则。

2、张女士面容较丑,一次到歌舞厅消费时被值班经理无正当理由拒绝入内,张女士认为人格尊严受到侮辱。欲要求1万元精神损失赔偿。后来得知消法将赔偿金额提高到增加三陪,因此也将精神损失赔偿提高到了3万元。()

不满足惩罚性赔偿的法定条件。

五、案例分析

1、某家电商场承诺购买商场音响,赠送一个“扬声牌”话筒。王江在该商场购买了一组音响,获赠一个话筒。回家后王江发现话筒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王江向商场要求退换。但商场以店堂告示告知“赠送商品概不退换”为由,不予退换。商场不予退换是否合理?为什么?

赠送商品也是消费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经营者义务,经营者单方面免除责任的格式条款和店堂告示无效。

2、消费者马女士带着7岁的儿子在某超市购物,结账出门后,因为小孩自行拿了一件儿童玩具没有付款,超市依据警示牌上的“偷一罚十”对其进行了商品价格10倍的罚款,并为马女士出具了罚单。以上的案例中,存在哪些不合法的地方?为什么?

超市无权确认盗窃行为;超市没有处罚权。

3、李某等退休人员为了跳广场舞,从晴晴乐器公司购置了室外功放音响。由于傍晚广场舞声音扰民,被楼上居民扔下一包粪便。调查后并未找到凶手。李某等人认为功放音响调到最低音量也有很大声音,才会导致楼上居民受到影响。于是向乐器公司请求赔偿。如何看待他们的主张?

产品并不存在瑕疵和缺陷,不能要求生产者和销售者赔偿。

市场经营管理规定

市场经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实现规范化管理,保证聚美瑞五金机电城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创造公平竞争的氛围,做到文明经营和文明服务,促进市场繁荣,特制订本管理规定,望大家互相监督实施。 一、全体业主及进场经营户,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服从市场管理,遵守市场管理规定。 二、弘扬社会商业道德,诚信、合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消费者利益及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不得在市场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 三、保证持证照经营,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它许可证件,自觉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按时缴交铺位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其它有偿服务费。 四、遵守关于保护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得销售、展示、宣传冒充或假冒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场内经营者未经授权不得以特许经营、总代理、总经销、专营专卖形式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 五、自觉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准私自拉接电线,严禁使用超负荷电器,商铺和仓库按要求配备灭火器,随时接受市场和消防管理人员的检查。超负荷电器,警告后继续使用的,管理方有权对该商户停止供电并没收相关物品。下班离开时必须关闭铺内所有电源。必须与聚美瑞五金机电物业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六、严格按市场规定时间营业。市场开闭市时间9:00~18:00(特殊情况,提前报物业,通知相关部门配合,商户开闭市时间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不得

迟到、早退,闭市时应配合退场,保安进行巡场检查。 七、为维护大多数商家利益及市场整体形象,各商户必须遵照市场规定的营业时间开门营业,未经市场同意,不得擅自关门停业,如因特殊情况,须提前书面向管理方申请。市场管理方有权对商户营业时间进行考勤,凡未请假,连续三天或每月累计五天不开门营业者,管理方有权对自营商户进行处罚;承租户视为自动弃租处理。 八、严禁存放任何违禁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若有违反并造成严重后果,概由商户自行承担,触犯法律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商铺前不得摆放货物。必须遵守市场管理规范标准,服从市场管理,不得占道经营,不得随意在商铺门口摆放。凡违规摆放,经管理方通知整改后,拒不理睬、不配合的,市场管理方将采取强制措施将货物清理出场,货主领取货物时,需支付人工搬运费及保管费。 十、加强停车场秩序管理。凡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遵守市场相关规定,车辆必须按照指定位置停放,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不阻碍交通。违规停放第一次警告,不听劝告者市场相关部门可采取拖离、锁闭等强制措施。 十一、任何商户不得在经营场地内私自制造和挂贴广告、宣传品及其他展示物品,否则管理方有权强行拆除,造成外观影响,公司有权制止并处罚,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造成的损失,由广告牌设置和张贴者承担。如确有需要,可向公司提供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商户可向公司申请内外部广告位,有偿使用。每位商户对自己铺位屋顶的广告位具有优先有偿使用权。 十二、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卫生、秩序、安全)制度,维护铺内、门前的

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计划

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2005年04月12日15:02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2002〕5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海沧管委会: 现将《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把牵头工作抓紧抓好。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提出本部门具体的实施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共同推进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完成。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厦门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旅游环境并进而提升城市旅游形象、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决定开展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现按照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整顿和规范旅行社市场、导游队伍和城市旅游基础环境为突破口,按照建整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为主体、企业为基础的工作格局,重点解决当前影响厦门旅游业形象的突出问题,并逐步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争取达到“旅游环境逐步优化、服务质量普遍提升、产业素质整体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重点是—净化旅游购物、消费环境,整顿“一日游”市场,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基本实现“五无”和“三提高”。 “五无”是城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的具体目标,即做到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旅游经营无“黑社”,导游服务无“野导”,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提高”是城市改善旅游环境的具体目标,即做到提高导游队伍管理水平,提高旅行社规范经营水平,提高旅游环境管理水平。

农贸市场管理办法65853

清远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市场开办者提供固定的场地、设施,进行经营管理,若干经营者集中在场内独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活动的场所。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法设立,从事市场管理,通过提供场地、设施以及服务,吸纳农副产品经营者入场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场内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独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贸市场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市场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辖区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管理以及相关的行政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市场开办

第五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二)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具有与农贸市场规模相应的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出租、出售市场摊位、店铺。市场开办者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等其他审批手续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做好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与经营者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 (二)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服务站应当设有投诉电话和监督电话,并根据投诉的具体情况,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 (四)督促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合格计量器具; (五)督促经营者对销售的农副产品实行明码标价。 (五)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有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包括:经营者的证照情况、违法违章记录、市场管理制度(含农副产品

第四课市场秩序法

2、调整对象: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和国家对竞争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发生的各种关系。 3、适用范围: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三)原则: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它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要点:1、主体是经营者;2、目的:损害其它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3、属违法行为 (一)混淆行为: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它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它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四)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

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三种违法行为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案例:2002年夏,年轻有为的CT工程师王晓辉离开了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时年34岁的他,已在通用电气担任了近三年半的维修工程师,主要负责通用电气医疗集团销售CT设备的售后维修。他曾被评为公司的优秀工程师,并担任过杭州办事处CT组负责人。 几年后,他的名字现在写在西安九翔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栏,这是一家主营医疗设备维修的公司。在公司介绍里,它自称曾担任通用电气公司医疗系统部的维修代理商,并以厂家价格40%-70%的低价提供维修服务,单次服务价格从数万到数十万不等。在该公司开设的名为“中华医疗维修在线”的网站上,通用电气发现九翔公司登载了“通用电气公司CT设备维修技术培训班”的广告。广告称,培训班将提供对通用电气公司数个系列CT 的原理分析、程序介绍、功能检查、保养、故障诊断培训;培训的主讲人是“GE CT资深维修工程师”王晓辉。 2006年11月,它派出两名职员报名参加了九翔在杭州开设的第四期维修培训班;同时,通用电气向杭州市工商局举报。11月12日,接获举报的工商局派出执法人员,对培训现场进行检查并扣留了大量培训资料,其中包含载有通用电气公司内部标识和著作权声明的文字影像资料。同日,工商局以涉嫌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对此立案。 2007年1月5日,西安中院受理了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

市场管理工作规范

1. 目的 规范市场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小区服务质量。 2. 范围 适用于各小区肉菜市场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市场管理员负责本规范的实施; 3.2 部门领导负责本规范的检查。 4. 工作内容 4.1 档位招租 4.1.1 市场布置 4.1.1.1 对市场的档口要合理分类,制作标识,统一规格,摆放整齐有序,不杂乱; 4.1.1.2 市场室内要上挂有关市场管理的内容以及对政府部门所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 宣传; 4.1.1.3 在市场醒目位置设置“消费者投诉信箱”以及标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投诉电 话; 4.1.2 确定档口的出租费:对周边的市场进行价格的调查,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档口出 租费; 4.1.3 做好市场设备设施的检查工作,填写《市场设备设施检查情况表》,保障设备设 施的正常运作; 4.1.4 向广大群众发出通知,进行档口招租宣传工作: 4.1.4.1 派发宣传单; 4.1.4.2 张贴广告。 4.2 洽谈 向顾客介绍肉菜市场有关事宜。 4.3 签约 4.3.1 拟定《租赁协议》、《市场食品安全协议》或其他的协议书; 4.3.2 签订双方已确认的协议书。 4.4 建档 4.4.1 《档口招租登记表》; 4.4.2 填写《市场出租情况统计表》;

4.5 检查,每日检查并填写《市场经营情况抽查记录表》: 4.5.1 根据与业主签订《租赁协议》核准经营范围,并核实档主《经营许可证》所经营 的项目,每日进行检查核实; 4.5.2 检查档主使用的计量器是否合格; 4.5.3 检查档主是否有转租、出借、出卖行为; 4.5.4 “放心肉”的检查 4.5.4.1 查看档主的售货单,看是否从政府部门规定的屠杀场进货; 4.5.4.2 查看档主进货“猪肉”是否有上盖印章,根据印章的编号进行核实,看是否有 造假的现象; 4.5.5 “净菜”的检查 4.5.5.1 蔬菜保证无菜根、无泥沙杂物,无残留农药; 4.5.5.2 蔬菜是否有枯黄的现象。 4.5.6 对于有经营不合格的货品,管理员应责令其整改,必要时,报相关的政府部门处 理; 4.5.7 协调、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检查工作。 4.6 收费 4.6.1 各项费用按签订《租赁协议》有关条款上交财务; 4.6.2 每月底由市场管理员抄录档口所产生的水、电费,核算后发出《交费通知单》, 通知档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各项费用,收费员应在《交费通知单》的“收费员签字”一栏签字确认; 4.6.3 市场管理员应对未上交费用的租户进行有效催缴。 4.7 档主续租、退租 4.7.1 续租 4.7.1.1 挡主需填写《续租登记表》,并交纳相关的费用; 4.7.1.2 档主需重新签定协议 4.7.2 退租 4.7.2.1 结帐 4.7.2.2 管理员需检查档铺的完好情况,如有损坏的情况,需要求档主做出相应的赔偿。 5. 质量验收标准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汇报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汇报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汇报 今天,市政协在这里对我镇的建筑市场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这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必将有力地促进我们加大对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力度,全面推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下面就我们××镇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方面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个简要的汇报。 我们××镇是 江苏省个中心镇之一,全镇总面积平方公里,…………;今年月份,全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亿元,其中建筑业万元,所占比例上升到,建筑行业在我镇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日趋重要。在建筑行业不断发展的同时,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针对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立目标,把握重点,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活动,全面推动建筑市场步入依法行政、长效管理的工作轨道。回顾前阶段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跟踪管理,了解建筑市场动态。我们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全镇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转

变观念,切实转变管理职能,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了解各企业的业务、经营状况、发展计划、施工水平以及对行业管理的要求,及时分析,总结提高。同时注重加强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实际的科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文件和新的管理办法,形成从招投标、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和企业队伍管理的完备体系,使工程建设和行业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控制环节,让更多的业主了解建筑法规和办事程序,避免违法违规,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对立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把必要的建设程序和办事指南提前告知,积极敦促业主遵章守法。 二、严肃法纪,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遵照建设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我们紧紧扣住“查”和“处”二字,树立“查而不处等于不查,处而不严等于不处”的观念,按照“标本兼治、由易入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纠正并查处那些想方设法规避招标、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开工以及恶意违约的严重违法行为。与此同时,还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宣传,加大对建筑市场的巡

农贸市场管理法规

农贸市场管理法规 农贸市场管理法规的制定是为了进一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提升农贸市场的经营质量。下面农贸市场管理法规是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一、市场管理 1、经营业户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业户对摊位(商铺)进行调换和转租,必须到市场管理部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由市场收回摊位(商铺),所交摊位费不退。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商铺外未经市场批准,不得摆放货物,对超出规定区域外经营的商户,先责令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 4、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发现一次限期拆除。如未按期拆除的,将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 5、市场内不准赌博或做与市场经营无关的违法活动,违者除由有关部门处理外,处以50-200元的罚款。 6、在市场内设立广告牌或门头,必须书面请示市场管理部,经同意后,按统一规定、统一尺寸制作。对违反规定的责令拆除,未按时拆除的处以50-200元的罚款。 7、对不服从市场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市场秩序者,情节严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责令停业整顿,在缴纳500-2000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如在保证期内再次违反,没收保证金。

8、经营业户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工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商品划行归市,若有违反,由市场收回摊位(商铺),已交摊位费不退。 9、商户须在规定时间内办齐经营资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否则,市场有权予以停业,待经营资质齐全后方可营业,由 此产生的损失自负。 10、经营业户不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蒙骗客商,禁止销售有毒、有害、过保质期及其他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 11、经营蔬菜业户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到指定地点进行蔬 菜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检测人员对蔬菜进行检测时,受检业户应积极配合,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阻碍。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不合格食品、蔬菜等不得入市交易,一经发现,市场有权予以没收并销毁,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负。 12、凡因购销或使用不合格蔬菜、食品,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 或身体损害的,经营业户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市场对其清出市场,收回摊位,已交摊位费不退。 13、经营业户所使用水、电、暖气等费用自行缴纳,由市场管 理部代收,缴费标准按照哈密地区确定的标准执行。对未按期缴纳相关费用的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二、卫生管理 1、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商铺)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发现门前、摊前脏、乱、差,市场工作人员当即责令清理,如未及时清理,一次处以20元的罚款。

(管理与人事)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 制度 二○一四年五月

目录: 一、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则 (1) 二、市场文明经商公约 (5) 三、市场环境卫生制度 (8) 四、市场食品安全制度 (9) 五、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 六、治安防范制度 (12) 七、市场工作人员规范 (13) 八、日常巡场检查制度 (14) 九、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 (16) 十、食品退市制度 (18) 十一、商品入市索证索票制度 (19) 十二、食品进销货台帐管理制度 (21) 十三、协议准入制度 (22) 十四、商品查验登记制度 (23) 十五、市场承诺制度 (25) 十六、投诉公示制度 (26) 十七、价格管理制度 (27)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则 为促进市场繁荣发展,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经营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更好地保护承租人、消费者、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承租人、出租人共赢、消费者满意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则。 一、市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一)、市场内摊区划分标识明确,人流、物流通道畅通。 1、无占用公共通道经营现象; 2、无出摊、离摊占道现象; 3、无在公共通道上停放车辆现象; 4、无在公共通道上乱堆、乱放物品现象; 5、公共通道、垃圾箱周边无垃圾堆放现象,垃圾及时清运; 6、公共通道上无积水、无油污,摊位(门面)整洁无残标。 (二)、经营区域内地面清洁卫生,没有影响环境卫生的污染情况。 1、摊位(门面)区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堆、乱摆情况; 2、摊位(门面)区标识明确,摊位(门面)及设施干净卫生,垃圾、杂物等装入垃圾容器内,垃圾容器摆放整齐; 3、摊位(门面)区内卫生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污,广告悬挂规范整齐,无残标。 (三)、经销商“摊前三包”(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定期搞好摊位(门面)区内清洁卫生,卫生习惯良好。 1、监督经销商搞好“摊前三包”,摊前纸屑、菜叶等废弃物由经营户负责清理,严禁乱扔乱倒行为,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2、监督经营户每周一次搞摊区卫生大扫除,洗抹摊面、摊架、经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市场治理制度汇编 2012年12月 目录 1、市场治理规定

2、入市须知 3、市场食品准入制度 4、市场食品索证索票细则 5、市场重要商品备案制度 6、市场蔬菜检测制度 7、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承诺 8、市场食品进货查验登记 9、市场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 10、市场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 11、市场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 12、市场内经营者食品安全自律制度 13、市场消防治理制度 14、市场活禽宰杀治理制度 15、市场肉类家禽复检制度 16、市场主任岗位职责 17、市场治理员岗位职责 18、保安员岗位职责 19、市场卫生治理制度 20、设施设备检修和维护制度 21、市场财务、票据治理制度

市场治理规定 为规范市场治理,按照市场制定的各项治理要求,进入市场的经营人员,必须按照各项治理规定,严格遵守执行,治理规定如下: 1、凡进入市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持营业执照和有关证件到工商部门报到,才能在规定的营业场所进行经营活动。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租凭范围(台位尺寸0.9×1.5)以外的通道、空地经营或堆放物资,违者予以处罚。 3、进入市场的经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服从工商执法、市场办公室等部门的治理,遵守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经商、诚信经营、礼貌待客,严禁出售国家违禁商

品。 4、凡进入市场经营人员,心须爱护市场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大伙儿共同监督。 5、经营人员要积极参加“文明经营户”、“文明集贸市场”、“诚信经营户”和创建卫生文明都市活动,认真落实“市场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 6、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转让和买卖门市、摊位,一旦发觉,租金加倍计算。 7、凡经营人员不得转让、出售、出借、出卖营业执照,不得擅自改变核定的经营范围。 8、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有害物品进入市场,车辆停放必须按市场规定执行。 9、积极配合做到市场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盗、以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的人为主,防止意外发生。 10、经营人员不得违反或擅自改变市场经营铺位的用途,如住宿等。 11、经营人员必须按规定缴纳租金、水电、卫生等费,逾期按有关规定处理。 12、市场交费时刻:按月缴交,经营户必须于每月5日前缴

第十三章 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概述

第十三章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概述 讲授内容:1、市场秩序规制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分类 3、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讲授重点: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市场规制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含义 市场秩序规制法是调整因国家在控制、协调和维护市场交易及市场竞争秩序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市场秩序规制法的调整对象 市场秩序规制法调整的主要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这种市场运行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又具体表现为市场主体为了获取有利生存条件,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所形成的市场交易关系和市场生产关系。 第二节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分类 一、市场要素规制法 1、对市场主体的规制。对于一般的市场交易主体之设立、组织、资格、条件等均由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如公司法等中以规定,但是,对于特殊的市场主体,如政府机构、交易机构、市场优势拥有者和市场弱势者以及管理部门等,必须通过专门的立法予以规定,从而确保该类市场主体的资格和条件符合市场交易的需要,防止产生不公平交易,以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2、对市场客体的规制。市场客体是指在市场上交易的商品。经济法对商品的控制主要体现在规定禁止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的品种、类别,规定国家专营产品的范围,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等。

3、对市场行为的规制。对于不同的市场交易,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进行规制。商品交易的基本法律就是合同法,在一般情况下,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交易活动是不受国家特别规制的。但是,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市场,如粮油、房地产、证券保险、劳动力等市场的交易,具有与普通商品不同的特殊交易方式和规则,那就必须建立一套与之性质相适应的规制制度,才能保证流通的有序进行。 4、对市场体系的规制。按照市场运行的内容不同,市场可以划分为一般商品市场和特殊商品市场,特殊商品市场又可分为金融市场、技术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产权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等。各类市场在市场体系中的地位和需要予以特别规制的程度是不同的,因而国家在不同的时期对不同的市场秩序规制的宽严程度也是相应变化的。 二、市场竞争行为规制法 对竞争行为的规制或调整是经济法规制市场行为最集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具体体现。 具体而言,市场竞争行为的规制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对垄断的规制。垄断是指一家企业独占市场或几家企业寡占市场的经济现象。垄断有市场垄断(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之分。垄断对市场经济的危害是十分明显的,它抑制竞争机制,阻碍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因此,对不当垄断的规制就成为当代经济法律作用的重心。 2、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在市场竞争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损人利自的不正当行为,它违背诚实信用的商业原则,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此,有必要进行打击和规制。 3、对倾销和补贴行为的规制。倾销是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出售产品,以图非法扩大市场占有份额的行为;补贴是指政府以财政力量支持某一企业的产品销售的行为。一般来讲,倾销、补贴行为不能正常展示企业的成本——效益,这与市场机制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原理相左,故应予以法律上的规制,建立、健全反倾销、反补贴法律制度。 第三节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一、市场秩序规制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市场秩序规制立法、执法和守法过程中,人们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市场秩序规制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菜市场管理制度

市场经营者文明守则 一、按照有关规定,证照齐全有效,亮证(照)经营,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持有关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方可经营,不得出售《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所列禁止销售的食品。 二、经营食用农产品要把好进货关,不出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及不洁食品,确保所销售食品货真价实、分量准足,若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使用合格计量器具,营业前须校秤,确保计量准确,严禁在计量器具上做手脚,以此来欺诈消费者,如有短斤缺两或自行改动计量器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罚。 四、自觉执行市场卫生规定,保证摊内外清洁卫生,积极清扫市场公共卫生场所,营业结束,做好清场工作。 五、按市场管理要求,使用统一盛放器具,食品摆放整齐美观,不越出台边,严禁乱堆、乱放、乱吊挂、乱停放车辆等。 六、礼貌待客,站立服务,名称醒目,仪表端正,举止得体,文明用语,不赤膊上柜,不在营业时吸烟,不在市场内酗酒赌博。 七、文明经营,服务周到,上柜商品要明码标价,有货有价,无货撤价,做到消费者百挑不厌、百问不烦、有问必答,当好顾客参谋。 八、自觉搞好场内安全,在经营场所不准擅自使用电水壶、电饭煲、液化气,不准擅自接拉电线以及移动水龙头。 九、认真学习有关市场管理规定,熟悉食品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十、遵守交费制度,按市场规定,及时缴纳摊位费、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若中途歇业,应及时申请,与市场办理结算手续。

市场卫生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三、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五、经营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市场管理公约

市场管理公约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经营秩序,并参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约,以供市场的所有档主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约所指甲方为广州市xx物业集团( )管理处,乙方为市场的签约档主。 第二条甲方依照法律及法规对市场房屋、公共设施、经营秩序、公平竞争、文明经商等行使管理权。所有档主及有关人员均应服从管理、配合工作。 第三条签约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应知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上、道德上的责任。 第二章授权物业公司的管理权力 甲方作为市场理者,将按照国家法令、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使如下权力、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按《租赁协议》规定,统一向档主按月收取水电分摊费用、清洁费及次月租金。若档主无故拖欠应交纳费用,物业公司有权作出如下处理: 1、每月三日前应交纳当月租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应交费用的3%收取滞纳金; 2、逾期十五日仍未交清费用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协议》,并向乙方送发三天内退场的书面通知。乙方在三天内仍不撤场者(来自:),甲方将依《租赁协议》中的第四条第4款执行,不予退还保证金给档主。 第五条对违反政府规定,破坏经营秩序、损坏公共设施、欺诈顾客、侵犯他人利益、不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的街市内档主和从业者给予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受理街市内的设备、卫生、治安、经营等方面等方面的投诉,并帮助档主尽快解决困难。 第七条实行依法、文明、高效管理,认真听取档主意见,对街市进行日常巡视,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第八条为档主按规定统一安装水、电设施设施,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对街市内所有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水电费用由档主自负,公共用水、电以每月实际用量分摊。维修费用由受益档主分摊。 第三章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 1、在规定范围内,享有档口使用权、街市公共场所及公用设施使用权; 2、入档前对档口设施设备的检查权,入档后对公共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建议权; 3、对甲方工作人员工作的监督权,各项管理措施的建议权; 4、对甲方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廉洁情况的监督、批评及投诉权; 5、对街市内任一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经营情况的合理合法性的反映、投诉、举报等权利。第十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凡市场档主,都有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公平竞争、文明经商的责任与义务。 2、有严格遵守《租赁协议》条款,《市场管理规定》、《公平秤管理规定》任一条款的责任与义务。 3、所租用的档口不得擅自自转租或分租,除自用档口外,不得在其它任何地方进行商品加工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档位设施、摆卖商品不得超出自用档口范围。 4、登记申报时应出具《卫生防疫证》、《卫生许可证》、《暂住证》、《身份证》、《计生证》等相关手续。并定期体检及查验。 5、不得私自拉乱接电源、水管、擅自增大负荷。不得私自乱拉接电源,水管、擅自增大负荷。不得任意改动和拆卸、私自开启电表箱、水表等封条、封印。

强化商品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讲义)

强化商品市场监管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网络教学学员用稿)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黎晓宽 一、市场规范管理概述 (一)市场规范管理的概念 市场规范管理(包括合同监督管理),广义是指国家制订和实施市场规则,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的活动。狭义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国家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有关政策,在法定的职责权限内对各类市场交易行为进行规范、实施监督的管理活动。其核心是对各类市场交易行为的规范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对商品交易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展销会及租赁柜台经营和经纪人、拍卖市场等的规范管理,以及依法对合同订立和履行的规范和监督、查处合同欺诈行为和实施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等,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二)市场规范管理的主要职责 1、对市场交易主体进行规范管理; 2、对市场交易客体进行规范管理; 3、对市场交易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4、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5、研究探索市场规范管理方式方法的改革和创新;

6、研究拟订规范各类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 (三)市场规范管理的特征 市场规范管理具有以下特征: 1、管理主体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设的市场管理机构及工商所; 2、管理对象是市场经营管理单位和市场经营者; 3、管理内容是对市场交易主体、市场客体和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和规范; 4、管理职责是依照国家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授权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的职责分工; 5、管理规范活动多是依靠以各种规范为内容的办法、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来完成。 (四)市场规范管理方式 1、市场巡查制 市场巡查制,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巡回检查的方式,依法对管辖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的资格、经营行为、商品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市场巡查制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市场检查的主要形式。 2、市场预警警示制度 市场预警制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制定市场秩序评价标准,在日常管理中依据标准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和测评,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既是保证当前经济正常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营造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当前我县市场经济秩序的现状,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第X次党代会及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紧紧围绕影响全县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 二、基本原则 (一)标本兼治,突出抓好治本建设。要着眼于从体制、机制、法制上建立长效机制,抓住法规规范制度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社会信用建设等主要环节,加大治本建设力度。同时,对损害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造成重大社会经济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 (二)多管齐下,突出运用技术手段。要综合运用市场、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多种手段开展整顿规范工作,建立“一处

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软、硬技术体系建设,制订和完善各类技术标准,注重运用信息、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巩固和增强市场监管的效果。 (三)依法规范,突出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有效加强对市场和市场主体的监管。同时,执法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信息推送和共享,形成市场执法监管的合力。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以粮、面、肉、油、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组织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加强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大案要案。特别是要把食品市场整改的重点向农村延伸,定位在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等区域的重点产品(熟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和饮料等食品),坚决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广大农村市场,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四无”食品(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址、无生产许可证)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活动为重点,专项整治,净化药品和医药器械市场。

经济法课件——市场秩序管理法

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市场秩序管理法 市场秩序管理法,是指规范经济组织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垄断法、证券法、广告法、房地产管理法等。这里主要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是其他市场经济规律赖于发挥作用的基础。▲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于12月1日起施行。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把不正当竞争行为划分为限制竞争行为和妨碍公平竞争行为两大类。 ▲1、假冒、仿冒行为 具体包括: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限购排挤行为

限购排挤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行为。 ▲3、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以及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干扰、阻碍正常的交易活动的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 ▲5、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和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6、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者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所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7、压价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压价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1)销售鲜活商品;(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3)季节性降价;(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8、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

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二00七年六月十五日

第一章总则 一一一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环境,提高工程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一一服务市场。 一一一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国内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以下简称市场准入)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一一一市场准入分为企业市场准入和队伍市场准入。为 股份公司提供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的企业和队伍,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市场准入。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一一一一一一市场准入实行两级管理。 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负责工程技术服务市 场准入政策和标准的制订、准入审查和检查的组织、准入的监督指导等工作。各油田公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有关企业和队伍申请材料的推荐上报、职责范围内相关的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等。

一一一凡进入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的 物探、钻井、固井、录井、测井、试油(气)、井下作业、油气田地面建设等专业的施工企业和队伍、工程设计单位、工程监督单位、安全评价和环境评价单位,其市场准入由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统一组织。 一一一第七条除外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的市场准入, 股份公司授权由向其提供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油田公司市场管 理领导小组组织。各油田公司办理的市场准入在本油田有效。 一一一市场准入审查 一一一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统一组织的市场准入审查每年 度7~8 月份办理一次,相关要求和审查程序见第十条至第十五条。 一一一申请市场准入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取得独立法人或委托法人资格; 2.具有规范的企业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HSE 管理体系; 3.有效的财务信用证明,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 4. 具有承担相应作业项目的设备能力和技术资源;5. 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一一一一申请市场准入队伍应具备以下条件: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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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 【标 签】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关于整顿和规范 【颁布单位】国务院 【文 号】国发﹝2001﹞11号 【发文日期】2001-04-27 【实施时间】2016-02-2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既是保证当前经济正常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营造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现状,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 一、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意义 (一)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全国开展了打击走私、偷税、骗税、骗汇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由于复杂的经济、社会和思想原因,当前一些领域中市场经济秩序仍然相当混乱,主要表现在: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偷税、骗税、骗汇和走私活动屡禁不止,商业欺诈、逃废债务现象日益严重,财务失真、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比较普遍,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的问题相当突出,文化市场混乱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生产经营中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些问题触目惊心,不仅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给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而且造成投资环境恶化,社会道德水准下降,败坏国家信誉和改革开放的形象。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今后五年,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既是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也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必要条件;既是巩固我国现代化建设成果的重大举措,也是全面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内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本文是关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快递是物流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在就让告诉大家最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第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第五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六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规范快递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快递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寄递安全与信息安全。 第八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经营主体 第九条国家对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第十条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服务能力审核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放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注明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范围内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许可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倒卖和非法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快递业务委托给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越经营许可范围委托经营。 第十二条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凭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企业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载明的股权关系、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地域范围发生变更的,或者增设、撤销分支机构的,应当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持变更后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快递企业进行合并、分立的,应当在合并、分立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向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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