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施工单位进行信用评价的通知

关于对施工单位进行信用评价的通知
关于对施工单位进行信用评价的通知

关于对施工单位进行信用评价的通知

管内各单位:

根据铁道部信用评价办法及公司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之规定,定于2011年3月4日至8日对各施工单位进行首次信用评价平时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1、评价方案

按公司晋豫鲁铁安〔2011〕40号文件执行,并结合指挥部补充考核事项。

2、评价考核期限2011年1月――2011年2月。

3、组织机构

指挥部成立信用评价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丁福勤

副组长:翟展胜

组员:郭世忠程光伟李敏钟宝毅

另外四个监理单位各抽调一名桥隧专业的副总监。

4、监督机构

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公司筹备组安泽包保组。

5、评价时间见《信用评价日程表》

6、评价结果公示

评价结束后,在指挥部范围内公示两天,两天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7、其他事项

各监理单位将本监理标段已开工的隧道、桥梁工点于3月3日晚八点前报指挥部邮箱,施工单位做好配合。

评价组成员必须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信用评价日程表

云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附件:2 云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 第1条 为规范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统一方法和标准,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 本规则所称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省交通运输厅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参与公路工程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机电、房建、绿化等工程施工,具有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在我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 第3条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 第4 条 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5条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本省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省公路局、 厅质监局、州市质监站、项目法人组织开展信用评价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审定和发布。第6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省公路局对所属项目法

条 人及现场管理机构提供的信用评价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第7条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第8条 定期评价工作暂定每年开展一次,对公路施工企业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用行为进行评价。 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和省公路局于每年1月底 前分别完成上一年全省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施工企业信用初步评价,确定其得分及信用等级,并将结果报省交通运输厅。 省交通运输厅于每年2月底前完成全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并公示,于3月底前将交通运输部负责评价的公路施工企业评价结果上报交通运输部。 第9条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企业评分X分别为: AA级:95分≤X≤100分,信用好; A级:85分≤X<95分,信用较好; B级:75分≤X<85分,信用一般; C级:60分≤X<75分,信用较差; D级:X<60分,信用差。 第10条 评价内容由公路施工企业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他行为构成,具体见《云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附件1)。 投标行为以公路施工企业单次投标为评价单元,履约行为以单个施

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规则

附件2 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规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得、依据)为加强公路建设单位管理,开展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统一评价方法与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公路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与《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得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国家审批或者核准得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独立桥梁与独立隧道项目。 第三条 (信用评价界定)本规则所称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就是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按照评定标准对公路建设单位在公路建设市场中得从业行为所进行得评价。 第四条 (公路建设单位界定)本规则所称公路建设单位,就是指实际承担公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得组织、协调与建设管理活动得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机构。包括项目建设管理法

人、由地方人民政府或项目法人组建得项目管理机构与代建单位。 第五条 (评价原则)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得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与公示公告制度。 第六条 (评价管理)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七条(部职责)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得监督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就是: (一)制定全国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二)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得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三)对国家审批或者核准得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独立桥梁与独立隧道项目公路建设单位得从业行为进行全国综合信用评价。 第八条(省厅职责)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单位得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就是: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业得公路建设单位进行省级综合信用评价; 第九条(评分等级划分)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各信用等级对应得评分X分别为:

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规则

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规则

附件2 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规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公路建设单位管理,开展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统一评价方法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国家审批或者核准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独立桥梁和独立隧道项目。 第三条(信用评价界定)本规则所称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是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按照评定标准对公路建设单位在公路建设市场中的从业行为所进行的评价。 第四条(公路建设单位界定)本规则所称公路建设单位,是指实际承担公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组织、协调和建设管理活动的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机构。包括项目建设管理

法人、由地方人民政府或项目法人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和代建单位。 第五条(评价原则)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 第六条(评价管理)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七条(部职责)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的监督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全国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二)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三)对国家审批或者核准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独立桥梁和独立隧道项目公路建设单位的从业行为进行全国综合信用评价。 第八条(省厅职责)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单位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公路建设单位进行省级综合信用评价;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铁路建设市场诚信机制,激励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及xxx(以下简称xxx)《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是指xxx组织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合同履行、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信用评价对象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级资质及一级资质企业;特级资质企业的子公司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对其进行评价,xxx汇总时对该特级资质企业进行评价。施工企业集团xxx签订合同的,直接对其进行评价。 第四条信用评价结果分A、B、C三个等级。评价得分

排名前10名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评价得分排名最后3名和存在重大不良行为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评价得分排名为其他名次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 第五条信用评价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照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六条xxx建设管理部对信用评价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章信用评价内容 第七条信用评价综合考虑施工企业在铁路建设中的合同履约、管理行为、质量安全行为、实体质量、标准化管理等,以及参加既有线和新线抢险、艰难项目等因素,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得分基础上,加上抢险和项目加分后形成评价总分,并按评价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第八条信用评价每半年为一个评价期,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后不再进行评价。一个评价期内有3个月及以上施工期的,对该施工企业进行全面评价;施工期少于3个月或工程

设活动的施工企业及其人员,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定标准,违反xxx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十一条不良行为分为一般不良行为、较大不良行为和重大不良行为三类。具体划分标准见附件1-3,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对不良行为扣分标准在规定幅度范围内进行细化并予公布。 第十二条不良行为认定程序为记录、公示和确定。 1.记录。建设单位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应严格依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国家及xxx相关规定,发现符合不良行为条件且能够当场记录的,应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和1名以上监理人员在现场记录并摄像,填写《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记录单》(附件4),并由现场的施工单位主管人员签字认可,同时提出整改要求和复查时间。 监理人员发现符合不良行为条件且能够当场记录的,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1名以上监理员在现场摄像并记录,填

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研究综述

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研究综述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步伐逐步加快,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开始加速,信用评级这个略显陌生的名词逐渐深入到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08年美国经济危机席卷全球之后,人们在质疑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的透明度、独立性、公信力的同时,更应该着重完善企业评级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客观性与公正性。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学者对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的研究进行梳理与综述,期望能对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的深入研究提供参考与指导。 关键词:指标体系;信用评级;企业 A Summary Of Researches On Credit Rating Index System Of Enterprise Abstract: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started some 20 years ago,our Market economy are developing deeply and more quickly.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process begins to accelerate. Credit rating ,a strange noun to us, has gone deep into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various fields, and plays a prominent role. When the economic crisis first broke out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2008,it swept through the global rapidly. At the same time that people focus on the transparency, independence and credibility of the international credit rating,we shoud pay more attention on the improvement of enterprise rating in the market economy. In this paper, through reviewing the researches in credit rating index system done by scholars at home and abroad, I look forward to deepening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Credit Rating. Key words:index system;credit rating; enterprise 信用评级作为一种服务产品,最早起源于1837年,路易斯?塔班在纽约建立了以企业为评级对象的最早的信用评级机构,而1909年约翰·穆迪(John Moody)在美国《铁路投资分析》(Moody’s Analysis of Railroad investlnent)中第一次对铁路债券进行了信用评估。随后穆迪创建了世界第一家企业信用评估机构。1922年,标准普尔公司的前身——普尔出版公司也开始对工业债券进行评级。1931年,美国制定了相关金融法规规范了民间信用评级,奠定了现代信用评级的基础。1974年美国发生了自30年代后最为严重的经济危机,在这次经济危机之后,人们开始关注信用评级,信用风险意识的增强促进了信用评级的迅猛发展。 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历史,信用评级逐步从传统的单变量评级模式进化为更加完善的多变量评价模式。除了专家系统、评分系统和信用打分系统等传统方法外,新的信贷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有KMV模型、V AR(V alue at Risk)模型、EVA(Economic V alue Added)模型和Z评分模型、AHP(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法等。 相对国外信用评级的发展而言,我国起步较晚,最早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交公路发〔2009〕7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建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现将《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统一方法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在公路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 第三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 第四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标准; (二)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三)对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进行全国综合评价。 第六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公路施工企业进行省级综合评价。 第七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第八条定期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公路施工企业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用行为进行评价。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2月底前组织完成对上年度本行政区域公路施工企业的综合评价,并于3月底前将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价的施工企业的评价结果上报。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4月底前完成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的全国综合评价。 第九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企业评分X分别为: AA级:95分≤X≤100分,信用好; A级:85分≤X<95分,信用较好; B级:75分≤X<85分,信用一般; C级:60分≤X<75分,信用较差; D级:X<60分,信用差。

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评价表

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评分表 工程名称面积 施工企业竣工时间 评价项目评分标准分值得分 (一)人员组成设备投入1、施工人员配备严重欠缺,扣20分 2、施工人员配备与承诺不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扣10- 15分 3、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扣10-20分 4、及机械设备配备有欠缺、但基本满足工程要求,扣5-10 分 20 (二)工程质量1、对工程质量不能有效控制,发生四级(含四级)以上质量 事故,未达到验收标准,不能维护业主权益,扣15-20分 2、工程质量基本达到业主预期,对投资、工期有所监控,但 监控力度欠缺,扣5-15分 20 (三)安全生产1、未建立安全责任制,无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发生 四级(含四级)以上安全事故,扣20分 2、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整改,扣20分 3、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扣5-15分 20 (四)文明施工1、现场存在脏、乱、差现象,施工过程中影响周围环境严重 造成投诉,扣20分 2、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生活设 施欠规范,扣10-15分 3、施工现场基本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生活 设施基本规范,扣5-10分 20 (五)基础管理1、项目经理自行更改或者只挂名而经常不在施工现场,企业 内部制度不完善;质保资料管理不规范,扣20分 2、项目经理较少在施工现场,或企业内部制度和质安保证体 系欠齐全,或质保资料管理欠规范,扣10-15分 3、项目经理基本在施工现场,企业内部制度和质安保证体系 基本齐全,质保资料管理基本规范,扣5-10分 20 总体评价得分100 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为了便于分析比较,企业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读者可从中得到一定启发。 评价的对象是指已经或可能为之提供信贷服务的非金融类企业法人,通过评估,就客户的偿债能力作出全面判断,以评定信用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分为7级,各级意义如下: AAA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达到一定经济规模,市场竞争力很强,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流动性很好,管理水平很高,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对建设银行的业务发展很有价值。 AA级:企业市场竞争力很强,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流动性很好,管理水平高,具有强的偿债能力,对建设银行的业务发展有价值。 A级:企业市场竞争力强。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流动性好,管理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对建设银行的业务发展有一定价值。 BBB级:企业市场竞争力一般,发展前景一般,流动性一般,管理水平一般,企业存在需要关注的问题,偿债能力一般,具有一定风险。 BB级:企业市场竞争力、流动性和管理水平较差,发展前景较差,偿债能力较弱,风险较大。 B级:企业市场竞争力、流动性和管理水平很差,不具有发展前景,偿债能力很弱,风险很大。 F级: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的企业,或贷款分类结果属于可疑或损失类的企业。 企业信用等级根据企业评估指标得分评定,F级企业不评分,根据评估条件直接评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依据如下表所示。 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为一年,从审批认定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例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体制改造、重大法律诉讼和对外担保、重大人事调整、重大事故及赔偿等对企业履约能力有一定影响,将重新评级。 评价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主要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资产流动性、管理水平和其他等4个方面评定,共有16项指标,评级指标体系如表所示。

2018年度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C级家)

2018年度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C级家) 排名不分先后 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天津泰达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东北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天津奕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首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北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馨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地铁监理公司 上海建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天津市诚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高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山东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天立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天津华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工程监理公司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悦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马鞍山迈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恒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天津福缘工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广东珠江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煤邯郸中原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润宏建设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电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深圳市鲁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邯郸市新赵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天津天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瀚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隆盛恒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上海唯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黑龙江广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油田集团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泽丰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机国能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三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北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天津安源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宏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铁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瑞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中网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天津中源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天津耀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恒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天津型格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华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同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大连港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昊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上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西安嘉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兴宇建设监理事务所 天津建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恒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胜泰电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天津国泰新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相关指标设置方案 根据《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厦建筑〔2016〕143号),为顺利开展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统一信用评价标准,结合2017年、2018年信用评价工作经验,现将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相关指标设置方案公布如下: 一、信用评价周期及认定范围 (一)信用监管行为(C类、P类)信息采集评价周期有效期为1年的信用监管行为(C类)采集评价周期为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有效期为2年的信用监管行为(C类),采集评价周期为2017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信用监管行为(P类)信息采集评价周期为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实际发文日期在上述期限内的信用监管行为记录有效。 (二)信用监管行为的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 1.信用监管行为按照市建设局最新发布的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执行。

2.各类奖励、表彰、批评及处罚等以相关部门正式文件为准,发文日期(或批准日期)在采集评价周期范围内的予以记入,不在范围内的不予记入。 3.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的,记入信用监管行为P4档次一次,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批评的,记入信用监管行为P5档次一次。 (三)企业主要经济发展指标 企业缴纳税金总额是指经税务部门核实,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入库的税金,不含在12月31日前已在银行缴款但未实际入库的金额。 建筑施工企业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实际缴纳的税金总额,含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收入、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二、主要经济发展指标评价得分、信用监管行为评价(C类)得分、(P类)得分分值设置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由企业主要经济发展 指标得分、企业信用监管行为(C类)得分和企业信用监管行为(P类)得分共3个部分组成,分值分别为: 满分15分(不包括奖励分)、满分30分和满分55分。 三、缴纳税金总额满分的标准值及奖励设置

(2016年)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和动态管理办法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 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 (修改三稿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行业活动的建设工程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的经营行为,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保证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为指导,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企业,是指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行业活动的以下单位: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业企业; (三)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机构。 第三条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建设工程企业行为信用平台,采集建设工程企业行为数据,形成企业信用信息,并及时更新,向社会公布动态变化。企业信用信息作为评价、判断企业诚信优劣状况、实施行业企业差异化管理的重要依据,促进并逐步实现建筑市场、工程现场信用联动管理。

实行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不改变市住建局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现有的对企业和人员依法处罚、处理的程序。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机构不得将对企业的记分代替对企业、人员的处罚、处理。 第四条信用信息是指用于标识企业身份,反映企业状况、履约能力、商业信誉及市住建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委托的执法机构依法对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从业人员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与信用有关的数据、资料。 第五条信用信息的采集,采用企业自行申报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机构提供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对自行申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企业信用信息应当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情况、变更情况、行为记录、信用分值、信用等级等内容。将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营履约情况、现场作业行为及其他相关行为,对照行为记分标准,量化为具体分值,实行良好行为加分、不良行为扣分,在此基础形成的企业信用分值、信用等级、信用状态等数据信息。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信用分值,分为综合和专业两项,专业类按工程性质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工程三类。基于工程产生的分值对应归集到相应类别,其他分值归入综合类。 其他企业的信用分值分类、归集按照市住建局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建筑行业的诚信建设,提高企业诚信经营的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根据《杭州市建设主体信用管理办法》、《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区内(含萧山区、余杭区、滨江区)注册登记,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均可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已持有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发放的《外地施工企业管理手册》的外地进杭建筑施工企业,可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将在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业信用排行的基础上,从企业经营规模(年度结算收入)、纳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市场行为、队伍管理等方面,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综合考评;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予以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良好”、“优秀”的评价。 第四条参加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达到“良好”等级(含)以上,将作为企业入选“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二章评审要求 第五条可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类型: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 二、专业承包企业; 三、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由杭州市建筑业协会施工企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 第六条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必须先申报

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业信用排行。 第七条信用等级评价为“良好”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营规模方面: 1、在杭企业应完成其相应资质的标准工程结算收入(含)以上(以年度统计报表为准); 2、进杭企业在杭完成的建筑业年度结算收入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总承包特级企业5000万,总承包壹级企业4000万,总承包贰级企业3000万,专业承包企业700万。 二、企业纳税方面: 1、在杭企业应完成其相应资质的标准工程结算收入的纳税额(含)以上(以年度统计报表为准); 2、进杭企业按在杭完成的建筑业总结算收入的纳税额不得低于完成规定结算收入的相应纳税额。 三、工程质量方面: 当年度内竣工工程合格率达100%,质量监督手续齐全,无发生较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或二次(含)以上一般事故。 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合格以上,安全监督手续齐全;无发生较大以上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或二次(含)以上一般事故。 2、发生亡人事故率未超过省建筑行业协会有关指标。 五、市场行为方面: 1、经工商局年检合格。 2、企业无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的行为。 3、年度内新开工单位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完备,无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 六、队伍管理方面: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工程质量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无计划外生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安徽省实施《公路施工企业 信用评价规则》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统一方法和标准,准确评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在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 第三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 第四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并指导和组织全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二)对在本省内从业的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以及在本省内从业的具有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养护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省级综合评价;

(三)对本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发布省级综合评价结果; (四)按规定配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成信用评价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本市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制度,指导和组织全市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有关工作; (二)按本细则确定的评定标准,对在本市内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公路项目从业的,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评分,并将评分及有关资料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汇总; (三)配合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成信用评价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省公路管理机构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各市报送的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进行审核、汇总,并将汇总后的结果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省级综合评价。 第八条各高速公路招标人及项目法人,负责对本单位管理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交通工程及养护工程的施工企业进行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信用评分,并将评分及有关资料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省级综合评价。 第九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同一家公路施工企业在本省公路建设市场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仅有一个。

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民用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民用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是对受评企业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履行相关合同和对合同履行的组织、管理方面的能力及愿意的综合评价。其核心是评价民用建筑企业是否具备履行相关合同所需的专业和技术能力、财力资源和经营管理能力。 民用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制订和实施一套科学、适用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行业信用标准,规范民用建筑企业的市场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推动建设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 一、民用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的基本方法 民用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的基本方法是在借鉴国际先进的信用评价技术,结合我国目前的信用环境和建设行业的具体特点,由相关行业专家和专业信用管理中介机构进行长期、深入研讨的基础上形成的。该评价方法运用一定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指标,强调信用评价标准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同时兼顾信用评价指标和评分模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1、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由于影响民用建筑企业信用状况的因素很多,众多难以量化的因素往往对受评企业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的影响作用更大,单纯依靠定量指标并不能够科学、客观地对受评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因此在参考定量指标评价结果的基础上,还需要借助信用分析师和信用评审委员会专家的行业经验和专业判断,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2、信用评价标准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信用评价标准的一致性是指对同一类型的民用建筑企业应采用相同的评价标准,信用评价标准的可比性则是指对不同类型受评企业的评价结果可以互相比较。信用评价标准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是保证民用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性的基本前提,因此信用评价标准的制订应建立在对不同类型民用建筑企业进行广泛的实地调研和统计分析的基础之

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各指挥部安质部:09-05-11版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现予公布,现将其电子版转发你们,请各指挥部转发《实施细则》电子版,并请各单位自行打印使用《实施细则》。正文随后转发。 2009-05-12 附件 京沪高速铁路 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各施工单位的建设过程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提高管理水平,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铁建设〔2009〕40号)和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京沪公司直接管理的施工单位和受其他建设单位委托代管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施工单位信用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对象为各标段内的局级施工单位(包括专业联合单位、合法分包单位),其中土建三标中水集团和土建六标中交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局级施工单位分别评价。 第四条信用评价活动应当做到客观、公正,并自觉接受铁道部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信用评价活动由公司和各指挥部负责,公司和指挥部安质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和监理单位派员参加。 第三章评价程序 第六条信用评价每半年为一个评价期 (一)公司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综合评价一次,并将评价结果上报铁道部有关部门汇总,参加各施工企业综合评价和排名。 (二)每个评价期内,分三次组织信用评价,其中前两次评价由各指挥部每两个月组织一次,第三次由公司在6月和12月分别统一组织。 第七条评价项目和标准 评价项目包括现场工程质量、现场管理和不良行为三个方面,满分共300分,其中工程质量150分、现场管理60分、不良行为90分。 (一)现场工程质量检查按附表1中的检查项目和扣分标准进行。每次对每个施工单位的现场工程质量检查扣分累计值不得超过150分。 (二)现场管理检查按附表2中的检查项目和扣分标准进行。每次对每个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检查扣分累计值不得超过60分。 (三)不良行为扣分按“铁建设〔2009〕40号”文规定项目和扣分标准进行。每个考核期内对每个施工单位的不良行为扣分累计值不得超过90分。

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39482991.html, 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 作者:张家平庄陪章周子澄 来源:《商场现代化》2008年第16期 [摘要] 诚信的缺失不仅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也制约了和谐社会的发展。因此要解决企业的信用问题,关键和核心的部分是构建企业信用的评价体系,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本文从信用的经济学意义出发,构建了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关键词] 企业信用评价指标管理 社会信用体系由三部分组成: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和核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企业既是信用信息的最大需求者和供应者,又是市场价格关系、供求关系、竞争关系得主体,企业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起着十分直接的和非常重要的作用(李昊,2005)。在企业信用管理中,企业信用水平的评价和衡量处于核心地位,也是企业信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一、研究背景及文献综述 我国的企业信用评价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2年,中国信用评级协会筹备组经过多次讨论,于1992年6月制定了《债券信用评级办法》,建立起了我国自己的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和方法;付英(1997)对企业资信评估的指标体系做了初步探讨,从企业概况考察、企业财务分析、信托条件分析、外部环境分析、企业生产能力辨别等五个方面入手,分别提出了企业信用评级所需要关注的指标。该指标选择突破了财务指标的范围,但指标选择具有主观性,缺乏理论基础和实证分析;翟凤荣(2000)总结出国际信用评级通常包括经营环境、所有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管理阶层的素质、营运价值分析、盈利能力分析和经济资本等六个方面;毛定祥(2000)建立由3层26个财务指标构成的企业财务信用指标体系。各指标的权重,由有关专家对财务指标相对于偿债能力的重要性成对比较得出判断矩阵,然后用特征向量法得到,各财务指标及其权重。该研究明显的偏颇之处在于所有的评价指标均为财务指标而缺乏全面性和科学性。高媛、卞直巍(2003)根据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公正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的指标体系设置原则试图建立中小企业统一的包含指标、标准和方法的信用评级体系;吴金星、王宗军(2004)用层次分析法就企业信用评价指标的权重在专家赋权的基础上进行了加权平均的研究。其方法论上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其采用的6类子目标18个指标全部都是财务指标却有失全面,并且指标的选定也是基于主观判断而缺乏理论分析依据;王玉娥、叶莉等(2004)从工业企业角度研究了企业信用评价方法。本文从信用的经济学含义出发,构建企业信用的评价指标评价体系,并结合调研资料,确定权重。 二、构建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思路

中国建设银行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doc

中国建设银行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为了便于分析比较,下面再介绍中国建设银行对企业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读者可从中得到一定启发。 中国建设银行评价的对象是指已经或可能为之提供信贷服务的非金融类企业法人,通过评估,就客户的偿债能力作出全面判断,以评定信用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分为7级,各级意义如下: AAA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达到一定经济规模,市场竞争力很强,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流动性很好,管理水平很高,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对建设银行的业务发展很有价值。 AA级:企业市场竞争力很强,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流动性很好,管理水平高,具有强的偿债能力,对建设银行的业务发展有价值。 A级:企业市场竞争力强。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流动性好,管理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对建设银行的业务发展有一定价值。 BBB级:企业市场竞争力一般,发展前景一般,流动性一般,管理水平一般,企业存在需要关注的问题,偿债能力一般,具有一定风险。 BB级:企业市场竞争力、流动性和管理水平较差,发展前景较差,偿债能力较弱,风险较大。 B级:企业市场竞争力、流动性和管理水平很差,不具有发展前景,偿债能力很弱,风险很大。 F级: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的企业,或贷款分类结果属于可疑或损失类的企业。 企业信用等级根据企业评估指标得分评定,F级企业不评分,根据评估条件直接评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依据如下表所示。 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为一年,从审批认定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例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体制改造、重大法律诉讼和对外担保、重大人事调整、重大事故及赔偿等对企业履约能力有一定影响,将重新评级。 评价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主要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资产流动性、管理水平和其他等4个方面评定,共有16项指标,评级指标体系如表所示。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增强行业信用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商务部、国资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遵循为企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和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中国建筑业协会成立全国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研究制订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 (二)研究起草中国建筑业协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包括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三)具体组织实施建筑业企业AAA级信用评价工作。 (四)指导分支机构开展专项信用评价工作。 (五)研究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部,是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及其资料的审核、专家评价工作。 第三章信用等级标准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包括企业基本素质、经营能力及财务指标、管理指标、竞争力指标、信用记录指标等内容,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见附件1)评分,其中信用记录指标按照《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见附件2)进行评分。 不良行为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并作出行政处罚的行为。 第七条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三等五级。 AAA级:信用很好。表示受信单位诚信度很高,各项指标优秀,企业素质很高、诚信意识很强、经营状况很好、履约能力很强、社会信誉很好。 AA级:信用良好。表示受信单位诚信度高,各项指标先进,企业素质高、诚信意识强、经营状况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好。 A级:信用较好。表示受信单位诚信度较高,各项指标较先进,企业素质较高、诚信意识较强、经营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社会信誉较好。 B级:信用一般。表示受信单位诚信度一般,各项指标一般,企业素质一般、诚信意识一般、经营状况一般、履约能力一般、社会信誉一般。 C级:信用差。表示受信单位诚信度差,各项指标落后,企业素质低、诚信意识淡薄、

中电联关于印发售电企业及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

中电联印发售电企业及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各有关单位、各电力交易中心及地方电力行业协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 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精神,为 适应电力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需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 会在制定《电力企业信用评价规范》(DL/T 1381-2014)、《电力行业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DL/T 1383-2014)行 业标准的基础上,补充制定了售电企业及电力大用户两类 专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并广泛征求了各电力企 业的意见。现将《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执行。 附件:1.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16年11月8日 附件1 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指 标 三级指 标 内容 标准 分 评分标准 基本条 件 (60 分) 基础信息 (30分) 信息的 完整性 企业填报信息的完整 性。 10 填报的信息符合要求,信息完 整,格式准确,10分; 信息不完整,0分。 信息的 真实性 企业填报信息的真实 性。 20 填报的信息真实无误,不存在 瞒报失信信息的情况,20分; 信息存在瞒报,信用等级为B 级以下。 企业资质 (30分) 企业资质企业必备的资质情况。15 具备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业务 许可证,15分。 相关认证 企业获得相关认证情况 (包括ISO管理体系认 证、安全生产标准化、 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 等)。 15 每获得一项得5分,最高15 分。 守信能 力 (160 分) 业务结构 (20分) 主营业务企业的经营电量范围。10 售电量60亿千万时以上的,10 分; 30-60亿千万时的,5分; 30亿千万时以下的,2分。 增值服务 业务 企业通过提供合同能源 管理、综合节能、用电 咨询和电能替代等增值 服务形成的售电业务。 10 增值服务占总收入的比例 ≥10%,10分; 5%~10%,5分;低于5%,2 分;未开展,0分。 基础管理 (40分) 质量安全 环保管理 质量安全环保情况。20 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 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20分; 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一般,未发 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10分;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的,0分。 一年内发生两次重大质量安全 环保事故的,信用等级为C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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