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基本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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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基本手册

类别:我的文章评论(0) 浏览(848) 2010-05-19 15:59

标签:设计指标

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基本手册

重庆市教育基建协会

二○○九年十一月

前言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化,搞好学校校舍安全工程,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平安校园。我们根据近几年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对学校校舍建设的有关指标、标准、规范,简要编印了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基本手册,供协会各会员单位在学校布局调整、校园总体规划和建设中使用。

重庆市教育基建协会

1、学校布局:根据本地区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学生来源、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等原则确定。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

2、学校选址:学校要选在地质条件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形开阔、阳光充足、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具备必要基础设施的地段。

①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风口、洪水沟口、输气管道和高压线走廊等。

②应避免:学生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

③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噪声等污染源;医院太平间,殡仪馆,消防站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的场所相邻。

3、学校总体规划:学校必须编制校园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应按“教学区、体育活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要求合理布局。教学、图书、实验用房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南北朝向)。校园各建筑之间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消防、防雷要求。教学用房与体育活动场地应有合理的间距。田径场地和球类场地的长轴宜为南北方向。校园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校园内、室外各种管线宜直埋于地下或暗设于电缆沟内,以保证使用安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米,与城市干道或公路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0米。学校主出入口不宜设在主要交通干道边

材料的强度等级、型号、规格、质量等材料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设计的要求。

11、建筑防火:建筑防火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楼房不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

12、楼面、地面:根据使用要求宜做防滑、防尘、宜清洁的楼地面。化学实验室宜做耐酸碱腐蚀的楼地面;多功能教室、体育活动室宜采用弹性地面。

13、门厅、走廊:门厅宜适度宽敞,有利于人流集散通行和短暂停留。走廊外廊净宽不应小于2.1米,内走廊净宽不应小于3米。上人屋面安全防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3米。外廊栏杆(栏板)净高不应低于1.1米。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11公分。各种栏杆均应坚固、不易攀登的构造。走廊不宜设踏步,如必须设踏步时不宜少于三级。

14、楼梯数量、宽度及形式:楼梯设置的数量、宽度、位置和形式,应满足使用要求,符合安全疏散和国家防火规范要求,每幢多层建筑不得少于2座楼梯。楼梯不得采用螺旋形式肩形踏步。踏步高度:小学不应大于15公分,中学不应大于16公分。楼梯栏杆(栏板)应坚固、高度不应小于90公分,楼梯平台及室外楼梯栏杆(栏板)高度不应小于1.1米。楼梯间应有直接的自然采光、通风和照明。

15、室内环境、采光、照明:室内采光应亮度均匀,应保证主要教学用房的最佳建筑朝向,避免教室内直射阳光。教学楼宜采用双侧采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的左侧,采光窗窗台高度不应低于90公分。外廊、单内廊地面以上2米高度开窗。采光玻地比不应低于1/ 6,严禁使用有色玻璃。

照明:应采用配有保护灯罩的节能荧光灯具,不宜采用裸灯。灯具(长轴)应垂于黑板面布置(黑板灯除外),悬挂高度距桌面宜为1.7米。

16、卫生设施:学校应设置给水、排水系统。建筑物内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均应采用瓷砖大便槽(或蹲式陶瓷大便器)和小便槽,宜配备洗手盆和污水池。独立厕所应按卫生要求,位于教学、办公区及食堂的下风方位,并保持适当距离,均应设置通风排气设施。

17、教职工单身宿舍:完全小学、初中分别按教职工编制的30%、50%配置。全寄宿制完全小学、初中分别按教职工编制的50%、60%配置。每人建筑面积为16.7平方米。

18、学生宿舍:每生建筑面积小学5平方米,中学5.5平方米。学生宿舍层高,单层床的层高不应低于3米,双层床的不宜低于3.6米。学生宿舍由居室、管理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及清洁用具室组成,不宜与教学用房合建。男生、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并不得分层设置,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置。每室居住人数不宜多于7—8人。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住校学生宿舍人员面积,由各校根据实有必须住校的学生人数核算,并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增列(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中不含学生宿舍建筑面积指标,全寄宿制学校除外)。

19、建筑装修:学校各类用房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建筑材料进行装修,应简朴、美观、大方,严禁采用豪华装修。

①墙面、顶棚一般宜做普通装修、门厅可做中级装修。

②所有内墙的阳角和方柱均宜做成园角。

③走廊、门厅、楼梯间均宜做高度不低于1.2米易清洗、不易污损的墙裙,饮水间、浴室、厕所宜做高度不低于1.5米便于冲洗的墙裙。

④固定黑板应采用黑绿色或黑色无光耐磨材料制作。黑板高度不应小于1米、宽度小学宜3. 6米、中学宜4米;黑板下沿与讲台的垂直距离:小学80—90公分、中学1米—1.1米;讲台两端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公分、宽度不应小于65公分、高度宜为20公分。

⑤食堂、厨房装修及设施配置应符合卫生防疫部门关于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要求。

20、中等专业学校、职中有关校舍标准

⑴建筑面积:每生建筑面积20.97m2。

其中:教室3.39m2,图书馆1.08m2,实验室、实习工厂附属用房6.5m2,风雨操场0.68m2,教师办公室0.96m2,学生宿舍5.0m2,教工和学生食堂1.22m2,其他附属用房2.14m2。

⑵用地面积:

①每生用地面积:54m2,其中绿化面积5m2。

②运动场地:每校田径场400米1个,篮球场3个,排球场1个,其他活动场地500m2。

21、特殊教育学校有关校舍标准

⑴盲学校学生用房不应设置在三层以上;

聋学校学生用房不应设置在四层以上;

弱智学校学生用房不应设置在二层以上;

食堂、厨房、多功能活动室等用房宜为单层建筑。

⑵盲学校的过廊、沿内墙两侧均应设置与墙牢固连接的连续扶手,距地面高度宜为80—90公分,扶手端部应向墙方向做成弧形连接。教学楼及生活用房的门厅或走廊的坡度,能供轮椅使用的坡道不应大于1:12。

⑶盲学校校园内应设置盲道。

⑷盲学校学生宿舍应设单层床,盲学校、弱智学校、学生宿舍每生建筑面积10m2,聋学校学生宿舍每生建筑面积5m2。

22、幼儿园有关校舍标准

⑴活动室每班一间,建筑面积150m2(含幼儿午睡、进餐等),不含幼儿午睡、进餐建筑面积90m2。

⑵卫生间每班一间,建筑面积25m2。

⑶衣帽、教具贮藏室每班一间,建筑面积15m2。

⑷音、体活动室全园设一个,建筑面积:6班200m2,9班233m2,12班267m2。

⑸厨房全园设一个,建筑面积:6班90m2,9班102m2,12班112m2。

⑹幼儿园活动室宜在三层以下。楼梯踏步高度不应大于15公分、宽度不应小于26公分。绿化用地生均不少于2m2。运动场直跑道30米。

23、中小学校教室、实验室轴线尺寸

⑴农村普通中小学校

①小学教室:6.9×8.4米

②小学科学教室:7.8×10.8米

③中学教室:7.2×9.0米

④实验室:8.1×12.0米

⑵城市普通中小学校

①小学教室:7.2×9.0米

②中学教室:7.2×9.9米

③中学实验室:8.4×12.0米

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城市正在加速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并且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始普及高级中学阶段的教育。随着教育逐步走向现代化,教育改革和发展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学校建设标准,使学校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这是制定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要视学校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绿化等现状和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三条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是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制订的,在校舍各类用房的配置和面积指标上,首先要保证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基本需要,配备必要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合理安排体育活动场地。同时,面对基础教育改革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的更高要求,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创造与完善。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校园规划设计要根据学校的特点、城市规划的要求、周边环境情况和学校现状等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校园规划设计要便于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和可能分期实施。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认真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与相关建筑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六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中小学学制和班额人数的规定、生源、实行最佳规模办学的程度、办学的社会效益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 一、办学条件 (一)学校规模 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办学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具备一定的办学规模。 1、班级数 (1)小学5年制学校,一般不少于5个学年教学班,最高不能超过30个教学班;小学6年制学校,一般不少于6个学年教学班,最高不能超过36个教学班。农村每个乡镇设立1所中心学校和若干分校(教学点),教学点一般不少于3个以上学年教学班。

(2)农村初中一般应达到12个教学班以上,最高不能超过24个教学班;城镇初中一般应达到18个教学班以上,最高不能超过32个教学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校区的学校,每校区不能多于18个教学班)。 (3)九年一贯制学校,最少不少于9个教学班,最多不能超过36个教学班。(4)完全中学初中部,三年制初中,最少不少于6个教学班,最多不能超过12个教学班。四年制初中,最少不少于8个教学班,最多不能超过16个教学班。 2、班额。小学每班学生人数最低不少于15人,最高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学生人数不少于35人(农村初中不少于25人),最高不超过50人。农村小学教学点一般每班学生人数最低不少于10人。 城镇一些学校存在的大班额现象,应尽快消除。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探索小班化教育实验。 (二)学校设置 1、学校设置要依据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中小学网点布局规划,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人口规划、学校规模、交通环境和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生上学路线不应跨越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的城市交通主干线。要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网点布局,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度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学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附加说明 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

原则。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六条学校建设规模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 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完全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5、高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第七条校舍用房的组成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

中心小学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评实施方案》及教体局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和育人环境,促进学校向标准化迈进,结合我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评细则》为指导,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义务教育质量、逐步实现学校建设标准化为目标,以加大投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效益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建设目标总体目标: 通过一至二年的努力,使学校环境和条件更加完善,技术装备全面达标;教师队伍配备整齐合理,专业化程度大幅提高;教育内涵得以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校园更加平安和谐,力争步入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先进行列。具体目标: (一)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使教育教学仪器及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全面达标,使学校布局更加趋于科学合理,专用教室建设更加规范、标准,校园环境更加优雅整洁,学校文化建设品位得以提升,整体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二)学校管理科学规范。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把强化学校管理作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治校,实施科学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用科学规范的学校管理,促进义务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教师队伍更加专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师德师风引其正,科研教改促其精,制度改革使其优”等措施,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整体素质全面提升;通过学习型团队建设和校本研修,打造专业化教师队伍。 (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首”,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开齐开齐课程,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三、学校现状分析及具体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中心小学目前校园只有一条狭窄的马路与集镇主干道相通,学校门前没有停车场,很多辆接送学生的车辆紧紧挤在沿街住户的大门外,学生上学放学乘车安全隐患大,并且常有接送学生的家长骑电动车接送学生,每到上学、放学时,学校大门口成了家长集中的场所,车辆多,人员挤。学校目前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现有教学班10个,学生733人;现有教师24人学历达标率100%,其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20人,占教师总数85%。多年来,学校坚持“依法治校、质量强校、科研兴校”的办学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逐步加大了课堂教学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办学特色日趋鲜明,教学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显著提升,但也还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1、生均占地面积1.88平方米,未达标,配套设施也没有及时跟上。学校无运动场地,学生无活动场地,校园道路未全部硬化,校园绿化没有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doc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施行日期:2002年7月1日 关于批准发布《城市普通中小学校 校舍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2]102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计委、教育厅,直辖市建委、计委、教委,计划单列市建委、计委、教育局(教委):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1989年度部分计划(草案)的通知》(计综合[1989]30号)和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90]建标字第519号)的要求,由教育部门会审通过,批准为全国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建设部、国家计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00二年四月十七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附加说明 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六条学校建设规模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 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完全中学: 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5、高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第七条校舍用房的组成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2、九年制学校: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

学标准化学校建设三年规划

准格尔旗第八中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 (2012年至2015年三年规划) 一、学校基本情况: 准格尔旗第八中学是一所农村初级中学。学校占地面积51093平方米,建筑面积 17011平方米,现有教学楼一幢5001平方米,科技楼一幢3304平方米,文体楼一幢1505平方米,男女生公寓各一幢共5263平方米,师生食堂1105平方米,其他建筑833平方米。学校设有标准化操场一个、标准化篮球场4个、标准化足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各一个。教职工69人,男教工35人,女教工34人,现有教学班18个,在校学生560人。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首、五育并举”的办学方针,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有关规定。积极参与新课程改革,通过抓常规,搞课改,改革课堂结构、优化课堂模式、提高课堂效率,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现在,我校重点工作是继续抓好学校管理,打造有效课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美化育人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继续坚持素质教育的办学方向,进一步更新观念,规范管理,开拓创新,确保我校教育教学成绩在同类学校中前列的标准。 二、学校标准化建设存在的差距 对照《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结合学校的实际,对照标准找差距。

(一)、办学条件 1、办学规模:规定班额最高不超过45人,学校目前班额均在28-35人范围内,均达标。 2、学校设置:学校设置基本符合要求。 3、用地面积:学校用地面积达标。 4、校舍面积:规定校舍建筑面积生均能达到相关规定标准。 5、设备设施:学科专用教学设备均已达到配备规定标准,生均图书达到标准。 (二)、队伍建设 1、领导班子:需要加强的是业务学习和提高,提高执行能力。 2、教室队伍:加强岗位培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三)、教育教学 1、办学方向:进一步更新办学理念,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2、德育工作: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 3、教学工作: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按照新课程理念,推进小组合作探究授课模式的实施,改革课堂教学和学生评价。 (四)、学校管理 加强民主监督,实行校务公开。 三、标准化建设规划。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划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附加说明 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六条学校建设规模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 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完全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5、高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第七条校舍用房的组成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完成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2、九年制学校: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3、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4、完全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5、高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三、办公用房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等管理用房。 四、生活服务用房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应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教工与学生厕所等用房;可设置学生宿舍、锅炉房、浴房、自行车库等用房。 五、重点学校、示范性学校、民族学校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增设本条未列出的其他用房。 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第八条学校网点布局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以及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新建住宅区内,要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及实际人口出生率,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符合下列原则:1、学生能就近走读入学;2、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3、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

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以方便和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对中小学布局进行全面规划,使中小学布局结构更趋合理,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二、总体目标 地理环境和覆盖的人口数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学校环境和条件更加完善,技术装备全面达标;教师队伍配备整齐合理,专业化程度大幅度提高;教育内涵得以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校园更加平安和谐,力争步入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先进行列。 三、工程实施与管理 (一)、实施原则 1、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稳妥推进的原则。农村中小学布局规划要与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结合,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和覆盖的人口数,进行有效资源整合。原则上按照每3-4万人口建设一所初中,每5000-10000人口建设一所小学,山区和其他交通不便的地区可实行寄宿制,有条件的乡镇可举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对于低学龄儿童上学道路偏远、交通不便的可保留、改建一批小学或教学点。 2、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分类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建设工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乡镇总体规划进展情

况,分布实施学校规划和建设。乡镇总体规划已完成和居住人口多且教育资源缺乏的,可先行实施学校布局,在安排年度学校建设计划时,成熟度高的学校布点先行规划建设。同时小学按照就近入学,适当集中;中学按照相对集中,结合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服务半径。(二)工作重点 1、认真调研分析,确保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科学合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要与县教育发展规划相结合,与乡镇调整相结合,与中小学危房改造相结合,严防原有教育资源的浪费。 2、切实提高工作实效,边规划边建设。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本着不等不靠,成熟先行的原则,成熟度高的布点学校先行规划建设。选择的校址要有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各类用地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乡镇所在地的初中,扩大其规模,有计划、有步骤撤销规模小、质量低、效益差的初中,加强需保留薄弱初中的建设。在保证其基本办学条件、维持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不再新增基本建设投入,校舍如系D类危房的要及时拆除。 3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意识,全面规划中小学校管理,特别要加强寄宿制学校的管理。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标准化建设校舍、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设施,实行招投标制、项目管理制和工程建设合同制,确保工程质量。中小学要强化常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建立严格规范的制度并确保落到实处。寄宿制学校重点对学生食宿、活动、接送等环节明确管理要求,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工作责任。对生活教师、校医、安保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中小学建设标准.doc

一、总则 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二、学校选址、规模、规划与设计标准 (一)学校选址 1、学校选址应当符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且适应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

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市区内历史形成的不合理布局,可与城市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 2、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山丘滑坡段、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高压线缆、易燃易爆设施、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3、学校的选址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站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 (二)学校规模 1、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一所学校的规模(班数规模、学生人数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凡符合本《标准》规定规模的学校为“适宜规模学校”,新建或改建学校应以适宜规模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2、依据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本市学校原则上小学每班学生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学校的适宜规模如下: (三)校园规划与设计

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

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 砖瓦结构和砖混结构平房校舍建设标准。 一、基础 1、内外墙基础必须落到原土层。基础深度1.8m(室外),基础±0高出室外地面30cm。基础砌筑地槽宽度两侧各留有20cm工作面,采用MU10.0#以上的优质红砖。M5.0水泥砂浆砌筑(水泥与砂子重量比为1:6.97),基础内、外墙均设地梁构造柱(配筋按图纸)混凝土强度C20(水泥、中砂、2-4碎石重量比为1:1.81:3.68)。 2、校舍四周均设护坡。护坡采用宽70cm、厚8cm混凝土浇筑,下面铺设20cm厚砂垫层。每隔250cm开一道缝,用沥青砂浆灌缝。 3、隐蔽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质检站联合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方可继续施工,并有资料存档。 二、门、窗 1、室外门使用标准防盗门。门框高300cm,门上有亮子,漆前框料厚1.2mm,扇料厚1.0mm,暗锁牢固耐用。室外门门口上均设雨蓬,混凝土强度等级C20,配筋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图集制定的标准。 2、室内采取套装门,高度210cm,宽度100cm。 3、窗口一律使用正规厂家制做的优质塑钢窗。内钢衬1.0mm以上厚,窗口尺寸按图纸,窗四周与墙交接处必须经发泡处理。 三、墙体 1、基础以上墙身必须使用MU10.0#以上的优质红砖、M5.0混合砂浆砌筑(水泥、白灰和砂子的重量比为1:0.49:6.79)。外墙厚37 cm,内墙厚24 cm(如用火墙取暖,内墙厚37 cm),外墙与内墙衔接处砌筑要按规范要求留槎,放拉结筋。每隔15-20米设一道防火墙,构造柱必须执行标准。 2、所有内、外墙体均设圈梁,圈梁混凝土强度等级C20。不允许使用砖模。

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及目标(word 6P)

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及目标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始建于1989年,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在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校从零起点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地发展起来。但是随着教育的发展,社会及家长对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优质教育的渴望越来越迫切。可是办学条件和环境却制约着学校的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教育公平为教育均衡发展开辟了空间,我们学校又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契机。在这大好形势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是每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办学条件 1、校园占地面积26679平方米,建筑用地6689平方米,体育用地9500平方米,绿化用地10510平方米,生均占地16.2平方米,学生活动空间不够。因为不是一次性征地,所以我校的校园很不规整。给学校的总体规划带来了难度。学生没有标准的体育活动场地,现在是全校在一个不足200米的方形场地上活动、上课。 2、校舍紧张,各种馆室配备不齐。我校现有校舍建筑面积6669平方米。其中32个班级教室,无美术室、舞蹈室、音乐室、阅览室、教师图书室、科学实验室、多功能电教室、体育室等。按标准化要求,学校现缺少学生阅览室,教师图书室,科学实验室,语言学习室,多功能电教室,体育室。小学至今没有一个实验室。 教师办公室不足,现在基本上18人、12人挤在一个办公室里办公,教师进出办公室都要侧着身子走。以上这些要主要馆室的缺少直接影响了学校的总体发展。 现有的平房教室去年鉴定,确定基本是拆除。大部分是20年前

的校舍,内部缺少消防等设施,无法达到防灾、防火、抗震的标准。 3、设备设施。根据课程标准和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因为场地的限制,没有象样的体育场地;音乐器材也没有配备钢琴、几架电子琴早就不能用。这部分设施缺口还是比较大的。 (二)、教师队伍现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均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标准。现在学校共有75名教职工,其中初级职称19人,中级职称46人,高级职称10人。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其中大学本科学历的30人,占(40)%,专科学历45人占(60)%。为了增强教师队伍实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几年来我校加大培训力度,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育教学 1、办学方向。学校办学方向明确,形成了学校特有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学校在办学过程中能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促进学校的发展。32个教学班,共有学生1653多人。 2、德育工作。德育是学校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各项工作之首,我们一直坚持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的原则,以课堂为主要阵地,加强道德教育,通过家访和家校联系册等方式与家长沟通,形成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德育网络,提高了德育的实效性。但是大部分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教育孩子就是学校的事,是老师的责任,我校的学生50%以上是农村孩子,所以孩子的家庭教育是一个很大的缺憾, 3、教学工作。在教学工作中我们始终遵照“新课程改革方案”的要求更新教育观念,加强教学管理。我们始终坚持把培养学生的质疑、发现、探究、合作、交流能力放在首位,在培养学生学习能力上下功夫,同时加强评价的功能,促进学生积极勤奋地学习,同时积极

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

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以教育的现代化为标志,努力建成与现代化大都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具有现代的教育观念、优化的教育结构、多元化的办学体制、先进的教学设施、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高水平的教育质量的基础教育体系。 二、计划目标 立足现状,结合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力争在2011年学校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 三、主要措施 1、明确职责 坚持明确的办学方向,成立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实行目标责任制,要把学校标准化建设重要议事日程。 2、校园环境建设 在教育实践中能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角度育人,达到环境育人的目的,特别在美化校园环境和文化建设中,包括建筑、环境绿化、校园卫生等,表现和标志校园文化的东西,其构造和设计都能够体现出广大师生的价值目标和审美意向,使校园环境建设真正起到育人的目的。 四、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把素质教育落实到实处 标准化学校要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端正办学思想入手,充分发挥教改科研的优势,完善课程设置,,改革课堂教学,改革评价制度。要切实强化学校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实行科学规范管理,力求通过管理出质量,出效益,从根本上促进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五、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 师资队伍建设是实施标准化学校工作的各项措施中的头等重要措施。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

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优化干部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把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作为师资培养、培训的重点,加强师德教育,开展以培训全体教师为目标、骨干教师为重点的继续教育,开展计算机等现代化教育基本技能训练,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创新型教师,是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六、建立和完善稳定的教育投入体制 在继续保持增长的基础上,设立“学校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审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积极开展勤工俭学,依法鼓励和支持社会单位和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办学。 七、师资培训方面: 以新课改为契机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外派教师参加学历提高教育、继续教育、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拨定期培训,使专任教师即符合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要求又要满足于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八、建设保障措施: 积级争取上级和地方政府的投入,开源节流利用好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经费,大力开展勤工俭学,创造条件奉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九、学校管理 1、牢固树立素质教育观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以及终身学习的兴趣和能力,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强健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使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素质综合评价体系。 2、坚持依法治校,学校管理科学、民主、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实行教师聘用合同制。 3、学校有明确的办学理念和奋斗目标,具有办学特色或突出的办学优势。 ***学校

城市中小学建设标准

关于批准发布《城市普通中小学校》 校舍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2]102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计委、教育厅,直辖市建委、计委、教委,计划单列市建委、计委、教育局(教委):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1989年度部分计划(草案)的通知》(计综合[1 989]30号)和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90]建标字第519号)的要求,由教育部门会审通过,批准为全国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建设部、国家计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00二年四月十七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附加说明 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2015.7.20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第三章选址与校园规划 (3) 第四章面积指标 (6) 第五章建筑与建筑设备 (8) 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0) 附录一普通中小学校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2) 非完全小学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2) 完全小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3) 九年制学校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5) 初级中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7) 高级中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 (19) 附录二普通中小学校选配校舍用房面积及指标 (21) 附录三本标准用词说明 (22) 附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促进城乡普通中小学校教育设施的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中小学校设施标准化建设,适应普通中小学校教育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加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的依据,也是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 第四条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首先保证师生安全。在抗御重大意外自然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疏散场所。 第五条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符合城乡及城镇化建设规划,先规划后建设。结合本地区的人口及生源实际情况,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绿色校园。 第六条本建设标准将普通中小学校的校舍用房,分为必配用房和选配用房两类,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学校建设的需要。分期建设的学校,首期建成校舍的建筑面积应符合必配用房的建筑面积。 第七条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1).doc

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加大投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效益为重点。结合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构建和谐校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农村校舍改造工程、教学网点调整以及实施农村远程教育工程等工作,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步实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结合县情,科学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2、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关注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3、坚持软硬件兼顾,全面建设的原则。既注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等办学条件的改善,又要注重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校园文化,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建设。 三、建设目标及实施步骤 (一)总体建设目标 根据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教育网点调整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用教室技术装备建设规划、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与管理规划,今年完成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二)具体建设目标 通过标准化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使学校设置布局合理,办学规模适当,合理布局,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标。学校周边环境优美,校舍坚固。教学用房齐全,设备设施配备达标,城区学校全部建成校园网,农村中小学创造条件逐步建立。生均图书达标。宿舍食堂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教师进行学历教育、师资培训、继续教育。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职务结构、年龄结构合理配备,校长全部持证上岗,提高管理能力,尊师爱生,教师专业对口,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教书育人。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规划,分类组织推进。 成立领导机构,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统筹兼顾,科学进行布局调整,有效

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

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

兴丰镇***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建设规划 为了迎接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档案资料,确保2018年高标准通过省政府督导评估和国家评估认定工作,更好地展示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甘政办发〔2013〕102号)和《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甘教督〔2013〕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学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加大投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效益为重点。结合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构建和谐校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农村校舍改造工程、教学网点调整以及实施农村远程教育工程等工作,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步实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情况 兴丰镇***小学,原名初级小学,创建于1956年,历史悠久。于1992年重建,1993年落成并搬迁至***村三组。2004年又重修新校,于2005年落成,搬迁至***村四组。2014——2015学年度有学生144人,2015——2016学年度有学生132人。 2016——2017学年度有学生125人。2017——201学年度有学生118人。 校园占地面积5520平方米,建筑面积720平方米,运动场面积1200平方米。学校辅助用房虽然紧张,但学校安排合理,充分利用,都按要求配置,其中体育器材室为36平方米,实验仪器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均为28平方米,心理咨询室、卫生室均为15平方米,音乐舞蹈室45平方米,微机室45平方米,教室和其他社团活动室共用。图书室有藏书1895册,科学教学仪器171件(套),数学教具60套(件),音体美器材均符合省三类标准。我校共有教师8人,其中代课教师2人,中共党员3人,师生比1:14.75,学历合格率100%,学校积极倡导“以学生为本,以乡土为根”的办学理念,坚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的办学宗旨,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积极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取得一定的成效。 三、实施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结合区情,科学规划,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 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 DG/TJ08—12—2004 J10355—2004 2004上海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 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 DG/TJ08—12—2004 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04年8月1日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沪建建[2004]289号 关于批准《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编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12-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日

前言 本标准系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03年以沪建建[2003]8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而成。 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BJ08-12-90)(以下简称《90标准》)自1990年颁发以来已13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已不适应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要。2002年4月,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以建标[2002]102号文联合颁发了《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并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因此,本标准的修编,主要参照《国标》的内容,并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作了调整。关于用地指标,则根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第40号公告颁布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分别对学校的建筑用地、体育用地和绿化用地进行了测算和调整。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学校建设规模、设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4用地面积指标;5建筑面积指标;6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各单位在使用本标准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告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地址:上海市愚园路460号;邮编:200041),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参编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教育技术装备部 上海教育建筑设计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陈国良奚道章叶文俊丁铭杰胡建中何梅珍邵永杰 参加起草人:余利惠郑挺林红丁新康沈国平龚柳陆伯鸿周齐佩严明陆如俊甘建栋 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二○○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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