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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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获奖成果公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共评出获奖成果143项,其中一等奖14项,二等奖42项,三等奖87项。现将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获奖成果予以公告。

附: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获奖成果

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获奖成果

一等奖(14项)

2004-1-01兴隆庄矿工业场地巨厚松散层变形特征及其对重大建筑物影响的研究(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采所事业部;来存良、许延春、李佃平、官云章、徐法奎、李正龙、李奉海、张玉卓、王惠忠、介玉新、王济忠、文学宽、张孟凯、于旭磊、张刚)

2004-1-02急-倾斜厚煤层长壁综放开采技术研究(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科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谢俊文、罗福乾、程文东、李俊明、谢和平、李虎林、贠东风、缪寅生、杨富、上官科峰、周宏伟、朱启孝、李德玺、马忠元、韩书才)

2004-1-03长江三峡工程库区巴东地区滑坡预测预报系统(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青岛建筑工程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日地层环境力学校际研究中心;何满潮、王旭春、姚爱军、崔政权、武雄、鹿粗、孙晓明、衡朝阳、段庆伟、景海河、杨晓杰、蒋宇静、苏永华、毛利勤、滕建仁)

2004-1-04煤层巷道大体积特高压水闸墙设计与施工技术研究(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河尖煤矿;朱亚平、杨家华、张周权、王慧明、杨思光、杨正华、陈忠胜、汪善好、李光文、赵加才、于保华、李爱民、夏林稳、杜昌要、陶元)

2004-1-05大容量全肺灌洗术医疗护理常规及操作规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尘肺病康复中心〈中国煤矿工人北戴河疗养院〉;陈志远、张志浩、车审言、刘长林、马国宣、黄京慧、韩志国、屈秉悦、姜洪玲、袁杨、苏民、刘贺、陈刚、尹彩灵、

靳军)

2004-1-06高瓦斯易燃特厚煤层分层综放开采高产高效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煤炭研究所;吕国金、孙学会、罗海珠、张德利、朱凤山、李国宏、王庆阳、运宝珍、曹树祥、栗荣良、周蒲生、刘军、李保东、徐昂、光增埝)2004-1-07北京东方化工厂“97.6.27”特大火灾事故原因研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钟群鹏、崔慕皛、王广生、陈良才、张峥、薛明德、王泽溥、田永江、梁金忠、李志宪、张栋、褚武阳、钟培道、田燕、苏毅)

2004-1-08陕京管道完整性管理模式与应用研究(北京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姚伟、董绍华、张鹏、王强、刘毅军、毕治强、祁国成、葛艾天、王凤田、崔京辉、罗金恒、何学良、刘洪军、卢桂军)

2004-1-09西气东输用大口径高压输气管线的安全可靠性研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冯耀荣、霍春勇、马秋荣、庄传晶、熊庆人、赵新伟、袁鹏斌、刘文成、李平全、罗金恒、李为卫、韩晓毅、刘迎来、董保胜、陈宏达)

2004-1-10晋城市“数字煤矿安全”广域网络(WebGIS)动态实时多级监管系统(晋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沈阳新元信息工程软件有限公司;李协定、谭宽年、马平、牛德文、李剑刚、张国玉、张新生、殷忠平、李张军、王一、王刚、闫国强、李义德、李晓刚、安志奇)

2004-1-11煤矿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研究(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哈尔滨煤安测控有限公司、黑龙江科技学院、哈尔滨驰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王峰、李兴亚、刘仁峰、张宏宇、孙广义、于延令、郁兴东、刘永立、张国华、沈兴德、袁贵斌)2004-1-12在用重要压力容器与(部分工业)管道安全诊断与

爆炸监控(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浙江工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大庆石油学院、山东大学、镇海炼化公司;陈学东、陈钢、杨铁成、关卫和、高增梁、周昌玉、李培宁、蒋家羚、戴光、柳春图、王威强、徐如良、袁榕、王冰、徐鹏)2004-1-13民用航空人为因素研究及应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办公室、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航学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学院飞行技术系、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质控处;刘绍勇、刘恩祥、李敬、熊杰、徐超群、刘亚军、孙瑞山、李都、徐祥松、杨英宝、马奎亮、施和平、罗晓利、栗牧怀、郝玉哲)

2004-1-14工业危险品公路运输安全管理系统技术研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吴宗之、高进东、刘茂、孙猛、魏利军、多英全、于立见、朱坦、马世海、刘骥、高建明、曾明荣、徐晖、汪卫国、鞠美庭)

二等奖(42项)

2004-2-01建筑火灾特殊现象的应用基础研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范维澄、杨立中、翁文国、陈晓军、宋虎)2004-2-02高精度管道漏磁在线检测系统(新疆三叶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工业大学;陈勇、杨理践、周林元、闵希华、孙建刚、金大庆、陈军、王晓峰、陈亮)

2004-2-03电磁辐射预测冲击矿压技术研究(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翟明华、窦林名、杨正华、李成武、韩安民、王祥龙、石炳华、王云海、杨思光)

2004-2-04急倾斜特厚易燃煤层水平分层短工作面高产高效

技术研究与应用(华亭煤电股份公司华亭煤矿、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采所事业部;魏东、王正元、杨世杰、李前、王文强、于忠升、张卫平、刘志文、李仁杰)

2004-2-05谢桥煤矿铁路线及铁路桥下高强度开采试验研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孔祥喜、于广云、李佩全、章立清、夏军武、程功林、吴侃、吴定洲、周占魁)

2004-2-06 25°倾角松软煤层日产万吨综放工作面成套设备与工艺研究(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综机管理中心、兖矿集团南屯煤矿、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采所事业部;杨德玉、谢斌、王希锁、王勇、张崇宏、卫建青、张纯、王道宗、王国法) 2004-2-07厚风积砂下浅埋工作面安全开采技术研究(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神华集团神府东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马云东、杨景才、张永吉、曲金田、刘剑、桂祥友、张文军、李宗翔、苏仲杰)

2004-2-08煤矿深部巷道安全高效掘进的理论和应用研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良庄煤矿;杨仁树、孙正启、李清、邢茂俭、刘波、袁秋新、孙强、王广平、张明)2004-2-09构造复杂区域高应力破碎围岩巷道矿压与支护技术研究(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冯相华、靖洪文、许裕平、韩立军、高法民、孙清源、陈丁河、李国、陈坤福)

2004-2-10铁法矿区锚杆支护技术体系的建立与实践(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岩土工程研究所、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采所事业部;张明元、刘东才、何满朝、鞠文君、邵柏库、王献辉、刘长海、刘天习、杜伟)2004-2-11焦作矿区煤层底板含水层注浆改造技术研究(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理工大学;张光德、单智勇、

刘白宙、许胜铭、王建国、张占全、郑保川、邢文平、黄冲霄)2004-2-12祁东煤矿突水淹井快速高效治理技术(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祁东煤矿;谢崇信、龚乃勤、储党生、邓西清、赵开全、檀双英、黄成华、付昆岚、黄晓东)

2004-2-13地下矿高阶段强化开采深井通风系统优化及调控新技术应用研究(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铜矿、南方冶金学院;王海宁、汪仁发、吴超、陈友良、石发恩、邹贤季、王晖、李政、张红婴)

2004-2-14开滦矿区自然发火规律研究(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理工学院;秦庚仁、殷作如、郭立稳、常文杰、郭达、刘宝东、王海燕、王福生、张复盛)

2004-2-15马兰矿GIS通风安全信息系统(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马兰矿;刘成效、秦跃平、郭亮、李和林、刘宗高、朱建芳、王林、李文奎、马东正)2004-2-16应用渗透棒提高注水综合效果的研究与应用(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技大学;李伟、金龙哲、陈家祥、谢振华、张连福、轩凤福、李洪彬、张彬、王和志)2004-2-17化学抑尘剂的基础研究及应用(中南大学;吴超、古德生、周勃、李孜军、陈沅江、王海宁、王坪龙)2004-2-18 MK-7型全液压钻机及其配套钻具(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铜川矿务局;胡少韵、李宝玉、王世斌、田宏亮、郝世俊、龚城、张福喜、黄河、石智军)

2004-2-19薄煤层高产高效自动化开采配套技术研究与应用(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研究所、北京煤矿机械厂;张明元、刘东才、刘加启、王平彦、赵士华、王国法、刘天习、宋伟林、刘俊甫)

2004-2-20烟火药剂沸腾制粒关键设备及工艺(中国兵器工

业集团公司第一О四厂;傅英奎、韩恩平、单利亚、高志勇、张为民、王少雄、黄文光)

2004-2-21液化石油气泄漏扩散规律与泄漏监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彭湘潍、牟善军、姜春明、叶从胜、于广宇、高芹忠、俞雪兴)

2004-2-22欠平衡钻井装备研制及应用(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工艺研究院;杲传良、张慧峰、李宗清、王岩鹏、宋林松、杨德京、燕修良、刘刚、李毅)

2004-2-23埕岛油田海底管道悬空段钢管桩固定技术研究(胜利油田胜利石油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孙连芬、高天宝、吴进军、丁玉华、孔凡臣、齐雅茹、韩清国、钱孟祥、李新军)2004-2-24大港油田集团滩海工程公司“港海一号”钻井平台总体安全评价(天津市滨海健康安全环境评价所;雷文章、董国永、王其华、吴苏江、高玉琢、张运通、刘景凯、吕强、陆庆)

2004-2-25轻柴油闪点降低后的危险性研究(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牟善军、彭湘潍、姜春明、李晋、秘义行、蔺玉贵、俞雪兴、卢卫、李俊杰)

2004-2-26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及应用(中国矿业大学、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华讯科技有限公司;钱建生、张毅、华钢、顾军、李世银、陈金保、尹洪胜、黄兴、程德强)

2004-2-27带式输送机粘液可控剪切无级传动软启动系统(山东科技大学、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周满山、于岩、张媛、包继华、李希勇、高正商、王振、张福华、田汝臣)

2004-2-28隔爆兼本质安全型提升机全数字智能控制四象限

变频调速系统(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九龙矿、唐山开诚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孙峰、韩树华、王平、王则乐、常海伟、杨志海、孙飞、刘士金、杨洪涛)2004-2-29 BD-II系列弯掠组合隔爆对旋轴流主通风机(湘潭平安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工业大学;苏莫明、贺秋冬、李坤、肖务里、张建国、甘英浩、钟立群、王秀清、冯峰)2004-2-30井下动目标跟踪安全监测系统(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漳村煤矿、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自动化分公司;张明安、王志清、范世民、肖亚宁、胡穗延、霍震龙、李文德、冯为民、宋献忠)

2004-2-31重大事故现场数字图像传输系统(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一研究所、深圳市威迪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姬永兴、赵玉民、杨晋辉、杨文义、范黎明、刘玉贞、郭逸龙、沈刚健)2004-2-32飞机多目标实时定位跟踪系统(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王大海、王成彬、李自俊、薛鸿印、姚若生、吴晓红、黎新、孙茂春、蒋定武)

2004-2-33安全型GZT-65型铁水车研究与开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刘祖法、翟大强、王净、况作尧、王玮、马刚跃、白洁、程明永、王承训)

2004-2-34 300MW汽轮发电机组振动监测及分析诊断系统开发研究(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奥技异电气技术研究所、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褚福磊、饶苏波、何永勇、朱占方、祁达才、黄俊清、姚纪恒、陈伟、任继顺)2004-2-35江西电网雷电定位系统(江西省电力试验研究院、国家电力公司武汉高压研究所;李宁生、周正洪、席小键、章叔昌、郑善才、李佑桃、陈家宏、张勤)

2004-2-36全国煤矿安全状况调查与安全规划(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咨询中心、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

院;杨大明、王端武、朱凤山、王继仁、王建国、贺佑国、王兆丰、张金锋、王志宏)

2004-2-37增设关键安全参数显示系统(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何正跃、董天彪、唐炯然)

2004-2-38民用航空安全评估系统(中国民用航空学院;孙瑞山、刘汉辉、刘恩祥、张秀山、吴安山、苏杭、刘秉谋、钱卫岗、刘社宣)

2004-2-39近海石油结构物安全分析与评估理论及应用研究(石油大学〈华东〉;陈国明、方华灿、许亮斌、黄东升、徐兴平、何新霞、蔡文军、贾星兰、刘健)

2004-2-40高原变压吸附制氧与高原隧道施工安全保障研究与应用(北京科技大学、中铁二十局集团公司;刘应书、丁守全、冯俊小、况成明、乐恺、贾建厚、崔红社、周文郁、侯庆文)2004-2-41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体系(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张丽英、余卫国、陈竟成、张国威)

2004-2-42秦山三期CANDU-6核电站技术规格书的修改(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唐炯然、何正跃、徐受律、邹正宇、韦华、申森、陈明军)

三等奖(87项)

2004-3-01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配套生产设施-移动式地面站研制与应用(湖北葛洲坝易普力化工有限公司、山西省特种汽车制造厂;段明、李宏兵、冯有景、秦启升)

2004-3-02火区及动压下煤层开采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理工大学;曹祖民、刘雨忠、何启林、孙金龙、刘绍雄)

2004-3-03厚含水松散层下极薄基岩综放工作面提高开采上限技术研究(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葛亭煤矿、山东科技大

学;李法柱、杨德彬、郭惟嘉、杨平、温兴林)

2004-3-04深井综放开采异常冲击动力现象预测与防治技术研究(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曲天智、冯恩杰、邓小林、李伟清、段克信)2004-3-05复杂开采条件综放工作面生产成套技术(江苏天能集团公司、中国矿业大学;李乃钊、张东升、袁志明、朱秀社、韩德明)

2004-3-06俯伪斜“三软”大倾角煤层轻型支架放顶煤回采工艺研究(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工程学院;刘书灿、胡新仓、尚书海、杨建军、鲁建广)

2004-3-07高地压多重危害煤层安全卸压开采研究及应用(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科技大学;孙中辉、蒋金泉、孙春江、苏景春、张殿振)

2004-3-08巨厚第三系松软地层下煤层开采技术(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泉沟煤矿、中国矿业大学;严文庆、张东升、刘灿华、李学华、聂兆文)

2004-3-09滕北五号井复合水体下浅部工作面开采的研究与实践(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安煤矿、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采所事业部;徐若友、许延春、王四洋、刘秀娥、曹始友)

2004-3-10复合软岩顶板锚网索(喷)支护技术的实践与优化(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岱庄煤矿;马永亮、牛克旺、曹忠、张洪鹏、崔立浩)

2004-3-11峰峰集团梧桐庄矿工作面底板综合防治水技术研究(峰峰集团有限公司;陈宇、孙伟立、何长海、刘天新、王屹)2004-3-12不等宽煤柱综放面巷道矿压规律及支护技术研究(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五阳煤矿、中国矿业大学;刘克功、何富连、赵洪亮、邹喜正、李社柱)

2004-3-13煤矿湿式喷浆技术研究与应用(山东泰山能源有

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佟强、邸建友、王贯东、巩克玉、宋召谦)

2004-3-14姚桥煤矿湖下防治水、水文地质综合勘探技术(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曹祖民、刘雨忠、李新宝、祁和刚、冯学武)

2004-3-15细粒筑坝技术研究(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矿山研究院;郑逊良、曹作忠、吴飞、汪斌、徐丛武)2004-3-16靖远矿区煤巷锚网支护设计人工智能专家系统研究与应用(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技大学;缪寅生、纪洪广、谢俊文、王金安、上官科峰)

2004-3-17新庄矿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研究(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程乐团、齐明胜、邵贵富、张敬军、常兴民)2004-3-18前置式端头支架在急倾斜特厚松软煤层综放面开发与应用(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砚北煤矿;王正元、李前、吕世宏、乔中栋、周翔)

2004-3-19玻璃钢支柱的研究(邢台泓意达树脂锚固剂厂;张燕军、耿会英、卢颂芬、龚建宇、李强)

2004-3-20厚松散含水层疏放水条件下开采上限工程地质研究(济宁矿业集团太平煤矿、中国矿业大学;隋旺华、陈德俊、赵庆杰、王砚和、董青红)

2004-3-21 J型通风治理综放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的关键技术(中国矿业大学、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庄煤矿;俞启香、郭金刚、缪协兴、张长根、王凯)

2004-3-22高瓦斯急倾斜特厚煤层综放开采大气压力下降时瓦斯急剧涌出的防治(辽源矿务局梅河煤矿;方贵祥、贾立明、赵万贵、陈艳杰、姚久成)

2004-3-23煤矿地下多层火区探测技术研究(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原理工大学;金智新、刘鸿福、周启为、白希军、丁大同)

2004-3-24漳村煤矿通风系统优化可视化智能化研究(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漳村煤矿、太原理工大学;王志清、邢玉忠、肖亚宁、康立勋、杨建林)

2004-3-25窑街煤电公司三矿急倾斜特厚煤层综放关键工艺及参数研究(甘肃省煤炭科学研究所、窑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王更雨、张作箭、罗万忠、程同真、尹科成)

2004-3-26獐儿沟煤矿南翼煤二层综合防治煤与二氧化碳突出技术研究(兰州市红古区獐儿沟煤矿、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张洪、孟贤正、施仲朝、王克全、赵衍庆)

2004-3-27抗静电阻燃风筒新型材料(四川远见实业有限公司;雷景新、张成达、袁野、刘盛、曹阳)

2004-3-28“三软”厚煤层高瓦斯综放面高抽巷瓦斯抽放技术研究(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超化煤矿;胡德进、王登星、周定栓、秦建营、刘建军)

2004-3-29义马矿区易自燃煤层综放开采成套防灭火技术研究(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科技大学、西安森兰科贸有限责任公司;付永水、贾学勤、付树林、徐精彩、慕洪才)2004-3-30平顶山八矿瓦斯地质规律和瓦斯预测研究(河南理工大学、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子敏、张瑞林、高建良、卫修君、丁开舟)

2004-3-31俯采综放面煤炭自燃防治技术研究(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葛亭煤矿、山东科技大学;杨德彬、李法柱、薄其山、王昌斌、尹经梅)

2004-3-32高热害矿井采掘工作面局部制冷降温技术研究与应用(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村煤矿、武汉平汉矿业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孙春江、郎庆田、孙仲辉、周继祯、张殿振)2004-3-33柴里煤矿防治煤炭自燃火灾的技术与实践(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柴里煤矿、中国矿业大学;史振凡、解东旭、高风亮、马汉鹏、彭宗勤)

2004-3-34高突煤层大倾角超长综采工作面高产高效成套技术(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张铁岗、张东升、陈启永、徐金海、张建国)

2004-3-35 MZ型煤矿许用粉状乳化炸药研究(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大连六一四化工有限公司;汪旭光、熊代余、宋锦泉、姜显峤、曹海峰)

2004-3-36硝化甘油生产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山西兴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韩光烈、杨廷瑞、赵芦奎、郎建华、董培林)

2004-3-37甘肃银光化学工业公司TDI复产工程中的安全技术改造(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马建军、邢永兴、李晓明、毛志红、王进军)

2004-3-38井下作业井喷失控处理研究与应用(大港油田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谢华、杨九生、刘春贵、刘福生、郭进德)

2004-3-39克拉玛依油田浅层稠油H2S动态分布与防治研究(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孙晓岗、陈荣灿、陈宗全、张新国、吴平)

2004-3-40西气东输管道工程遥感技术的应用(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蓝赛特遥感新技术开发公司;王冰怀、张友焱、王卫民、吴志平、张一民)

2004-3-41油田钻井、修井超限安全保护装置的开发与应用(中原石油勘探局技术安全监督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司向丽、付允杰、曹天生、刘献忠、尹念敏)

2004-3-42可调式天然气井口及外输管网安全保护装置(长庆石油勘探局工程技术研究院;王立群、刘贵喜、王长宁、徐非凡、胡东锋)

2004-3-43石油化工毒物分布与防护措施研究(中国石油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李新鸾、李丽华、邵华、高敏、周学勤)2004-3-44 F35-105防喷器组(河北华北石油荣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许宏奇、苏尚文、李永信、杨永宁、林庆合)2004-3-45广州石化与茂名石化雷电灾害成因与防范措施(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张海峰、刘全桢、谭凤贵、孙立富、王海明)

2004-3-46天然气增压机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产销厂;刘成林、杨发平、白俊国、白新海、耿红军)

2004-3-47油井高压压裂作业安全体系研究(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采油工艺研究院;杜宝坛、马收、孟庆民、杨其彬、杨彪)

2004-3-48 SS-55型高压孔隙结构仪(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地质科学研究院;徐树臣、张富均、姜志臣、张保卫、苏法卿)

2004-3-49浅海油田独立桩取土灌浆加固技术研究与应用(胜利油田胜利石油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高天宝、于志鑫、李新军、丁玉华、孔凡臣)

2004-3-50中原油田安全监控系统(中原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技术安全环保部;刘继峰、肖永庆、杨志毅、郭晓明、王俊安) 2004-3-51翻转式射孔器研制与应用(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福国、刘德如、杨九生、刘春贵、张维山) 2004-3-52大功率大坡度可摘挂吊椅斜井绳索运人系统研究及应用(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汶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郎庆田、王元仁、张圣国、孙仲辉、苏启亮)

2004-3-53 -550大巷高速铁路运输技术研究与应用(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

电处;孙正启、袁秋新、苏其亮、张元富、李伟)

2004-3-54 ZQBZ-400/1140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真空磁力起动器(兖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制造厂、中国矿业大学;岳凤伟、牟龙华、潘雪凤、宋光状、曹军)2004-3-55 KJ67煤矿井下高压电网安全监控系统开发与应用(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厂煤矿、北京顺城电子技术公司;朱德明、孙明波、于忠藻、侯宇刚、赵文昌)

2004-3-56矿区电力系统应急预案(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务厂;于励民、刘建国、陶建平、屈博、李富贵)2004-3-57矿井安全远程联网监测系统(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郅公平、胡恩翰、王跃峰、李超英、王平安)2004-3-58翟镇煤矿主井提升信号及自动定量装载综合控制系统试验应用(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唐山开诚电器有限责任公司;韩树华、邸建友、孙惠民、王平、湛厚星)2004-3-59 KBG2(25)型钢丝绳张力智能检测仪(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机械厂;薛晓泉、蒋茂林、孙成志、张涛、沈娟) 2004-3-60基于模糊逻辑融合的智能温度测控仪研究(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付华、张伟强、白兰、徐耀松、屠乃威) 2004-3-61掘进机内喷雾系统研究(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庄煤矿、太原理工大学;卢喜山、郭成兴、寇子明、郝志宏、马素平)

2004-3-62 DSZB-225/120A型电动机全数字化综合保护器(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武予鲁、张铁岗、李灿欣、谭体礼、武浩)

2004-3-63旗山煤矿胶带运输可视化集中控制系统研究与应用(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旗山煤矿;王继承、王钦方、周卫伟、徐卫东、裴立瑞)

2004-3-64 CMTJ2009车辆轮对动态检测装置(江西中机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龚志强、姜曦、周

海泉、陈维平、余玲娜)

2004-3-65青岛港船舶动态监控及电子海图管理信息系统(青岛港〈集团〉信息中心;郭志渝、王玉梅、原新军、蔡泓、高安国)

2004-3-66数字化声发射检测分析系统的研制(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测所、广州声华科技有限公司;沈功田、刘其志、刘时风、张健、左尚志)

2004-3-67河南省公安交通管理车载移动监控指挥系统(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商丘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刘玉虎、宋惠民、黄琪林、王双印、吴军)

2004-3-68钢丝绳安全性能在线检测和实时监控技术的研究(江苏检验检疫局、华中科技大学;王杰、雷毅、陶宏锦、朱建明、余圣甫)

2004-3-69直接作用式燃气调压器(青岛市泰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隋永波、张晓林、沈盛伟)

2004-3-70液氯死瓶、泄漏瓶处理技术装置(四川宜宾金钟钢质气瓶安全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室; 张国强、黄清序、田学东)

2004-3-71供电企业超前控制行为违章管理系统(山东省高密市供电公司、山东省高密市职业安全技术协会;李惠涛、张言栋、田立甫、韩元金、赵玉国)

2004-3-72 数字化网络监控集成系统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二О一研究所;魏来生、兰小平、唐美玲、王志刚、张永东) 2004-3-73变电站环境安全预警系统(江西鹰潭供电公司、江西南瑞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北四方自动化有限公司;王学军、章文清、冷绪明、吴幼萍、黄志成)

2004-3-74“阀门注油保养技术”在秦皇岛市煤气管网运行中的应用(秦皇岛市煤气总公司;张潮海、郭书亮、贾海潮、田学

锋、何润渊)

2004-3-75工伤保险相关技术研究(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万成略、李晓飞、王先华、张开业、吕先昌) 2004-3-76煤炭企业2S安全管理模式(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郎庆田、王元仁、王圣合、孙中辉、巩传景)2004-3-77上海市重大事故隐患综合评价方法的研究(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李倩、顾建栋、朱润华、沃静华、李杰) 2004-3-78安全评价与风险分析技术及软件系统(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安元科技有限公司;蒋军成、王三明、潘旭海、王志荣、邢志祥)

2004-3-79田湾核电站双层安全壳结构建造综合安全技术(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张卫兵、张增孝、王开华、王德桂、秦亚林)

2004-3-80山东省企业生产安全及安全投入的研究(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谭允祯、孙立新、刘金鸿、刘振翼、彭爱田)

2004-3-81浦东国际机场鸟情及鸟情查询信息系统(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陆健健、金德雄、崔志兴、范志中、李俊红)

2004-3-82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差距和对策研究(煤炭信息研究院;胡予红、彭成、郭馨、潘红樱、蓝晓梅) 2004-3-83民航地区管理局航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黄遂发、喻心宏、王胤、王敏、赵燕莉)

2004-3-84青岛港煤炭装卸系统钢结构安全性评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化工大学;张峥、姜博仁、骆红云、刘晋、杨剑锋)

2004-3-85煤矿安全从业人员心理测试指标体系研究(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庄煤矿、太原理工大学;周志

利、粟继祖、康立勋、杨建立、李宗涛)

2004-3-86广州发展油品经营有限公司南沙油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广东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所;潘游、王飞跃、易光旺、柳红卫、陈国华)

2004-3-87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的研究与编制(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张丽英、余卫国、周吉安、赵鹏、巩学海)

(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 安全绩效 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 资源 resources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 评定和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 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煤装[2011]51号 颁布时间:2011-4-15发文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 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提高煤矿企业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安全技术管理职能 1.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应为同级领导班子成员,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通风副总工程师,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煤矿应设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要设立采掘生产技术、矿井“一通三防”、地质测量、水害防治、职业危害防治、工程设计和科研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和工作人员。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门机构。矿井的采煤、开拓(掘进)、通风、机电、运输等生产区(队)必须配 备技术负责人,专职技术管理工作。 2.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煤矿企业要落实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技术管理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和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技术决策、指挥等职权;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及时排查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落实各部门的安全技术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业务部门和生产区(队)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规范,并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3.强化安全技术管理决策机制。总工程师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和布置企业技术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矿井开拓巷道布置,抽掘采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措施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提取使用方案等技术问题。煤矿的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报矿主要负责人或矿务局(集团公司)审批。回采工作面设计由矿设计单位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批。综采、水采工作面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水害、火灾威胁严重的采掘工作面,以及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工作面的设计,报矿主要负责人或矿务局(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新工作面移交生产前,应当组织验收。 4.完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等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完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重点包括: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等的编制、审查和决策;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的制定和审批管理;专项工程和专业系统等的设计、审批和备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等各专

安监总煤装〔2011〕3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基本规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1〕33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规范和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确保2011年底前,所有煤矿都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都要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

国家安监总局225号文件

国家安监总局于2007年颁布了“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有关安全设施的规定及要求摘要如下: 一、安全设施的含义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⒈预防事故设施 ⑴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⒉控制事故设施 ⑹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 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⑾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⑿逃生避难设施

安全生产试题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复习题 ―、单项选择题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C)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二字方针。 A、共同治理 B、协同治理 C、综合治理 2、”综合治理”是指要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A。 A、行政手段 B、司法手段 C、强制手段 3、坚持安全发展,在生产中获得安全保障,是劳动者的(A),也是保持社会和 谐稳定的必然有求。 A、基本权利 B、根本利益 C、理想要求 4、”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重点包括(B),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以安全 为基础、前提和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这三层含义。 A、安全第一 B、必须以人的生命为本 C、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本 5、2014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A)、政府 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A、职工参与 B、领导参与 C、全员参与 6、《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是指(B)对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负责。 A、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B、生产经营单位 C、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人 7、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机制是指(A)和个人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检 举和控告。 A、任何单位 B、相关单位 C、有关单位 8、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包括基础法律、专门法律、(A)。 A、相关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法规 9、《矿山安全法》《消防法》等是属于安全生产法律中的(B)。 A、基础法 B、专门法 C、相关法

10、《劳动法》《煤炭法》等是属于安全生产法律中的(B)。 A、基础法 B、专门法 C、相关法 11、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由(A)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 A、国务院 B、地方政府 C、国务院相关部委: 12、《煤矿安全规程》是安全生产法体系中的(C)。 A、行政法规 B、地方法规 C、安全生产规章 13、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标准的层次依次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 标准、(C) A、国际标准 B、协会标准 C、企业标准 14、根据《标准化法》的要求,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是为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 财产安全的标准属于(C),必须贯彻执行。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C、强制性标准 15、安全生产法律不得同(A)相抵触。 A、宪法 B、行政法规 C、地方法规 16、《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 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C)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A、设计单位 B、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C、建设单位 17、《刑法修正案(六)》规定,对于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 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将处以(C)有期徒刑。 A、3年以上7年以下 B、3年以上 C、5年以上 18、《刑法修正案(六)》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 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该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该类人员包含了直接对事故负有责任的(A)和法定代表人。 A、雇主 B、安全生产负责人 C、安全生产责任人 19、《刑法修正案(六)》规定,对于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的人员,情节严重 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A)有期徒刑。 A、3年以上7年以下 B、3年以上 C、5年以上 20、《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B)。 A、2日 B、1日 C、半日 21、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C)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 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 煤安监技装﹝2018﹞8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已经2018年4月16日国家煤矿安监局第1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落实。 原煤炭工业部发布的《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87)煤生字第337号)和《冲击地压预测和防治试行规范》(1987)同时废止。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5月2日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

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劳动定员管理严格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劳动定员管理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的通知 【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 【发文字号】安监总煤行[2007]218号 【失效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应急[2018]33号)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日期】2007.10.27 【实施日期】2007.10.2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劳动定员管理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 的通知 (安监总煤行〔2007〕218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部《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2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下发后,一些产煤省(区、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煤矿劳动定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15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规范煤矿

劳动定员管理、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防止超定员组织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规定;2006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以安委办〔2006〕26号文件转发了山西、江西、重庆、陕西等省(市)的相关具体做法。其中,河南省按照煤矿定员综合评价系数、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煤矿井下万吨用人率三项指标确定的数学模型,核定煤矿井下定员;福建省确定了煤矿采掘面比例系数,限定了最大采掘工作面个数和采掘工作面作业人数等。 总体上看,各地煤矿劳动定员工作都在积极推进。但是,各省(区、市)之间发展也不平衡,还有个别地区对煤矿劳动定员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没有严格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执行规定不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精)

附件 8: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标准号:AQ/T 9006— 2010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0-04-15 实施日期:2010-06-01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国庆、高明、侯茜、王屹、高英杰、李会英。本标准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安全生产标准化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 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安全绩效 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资源 resources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 一般要求

新国家安监局36号令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

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以下简称化工建设项目);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特点(4)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特点? 与以往传统意义上的企业质量标准化、企业管理标准化、企业工作标准化相比,安全生产标准化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1.强制性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企业必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各工种和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标准,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作业场所的安全条件,并逐步改进和提高标准,通过日常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实质就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核心就是对照标准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目的就是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达到安全标准,实现本质安全。 2.群众性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要求企业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全体员工无论是管理者还是实际操作者,都要结合各自的工种、岗位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排查生产工艺过程、环节和操作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工艺、环节或操作行为进行改造、改进,实现安全水平的提高。 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一方面系统培养和加强全体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我要安全”的思想意识;另一方面,使全体员工系统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排查安全隐患能力,以及应急自救和逃生技能。 3.系统性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不仅包括生产活动,也包括管理活动;不仅包括各工艺环节的安全标准化,也包括后勤保障各环节的安全标准化;不仅包括技术标准,而且包括操作规范;不仅涉及到每个岗位的安全操作,而且涉及到每个员工的责任和行动,等等。由此可见,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各个层面、各个岗位和人员,使企业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 4.动态性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具体内容,每个企业、每个行业、每个地区,都可以有所区别、各有特点。即使在同一企业,随着环境改变、科技发展以及企业自身的变化,标准化活动的内容也将逐步丰富、不断完善和提高,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中,允许并鼓励企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特点,按照学习、实践、改进、提高的模式,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形式、方式和具体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创新发展。 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意义? 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明确要求,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达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要通过加强企业每个岗位和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六大系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 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的要求,为建设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系统(以下简称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煤矿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重要性的认识 《通知》在深刻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和突出问题,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针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出了全面细致的部署,措施更加具体、责任更加明确、要求更加严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通知》特别强调,要建立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同时对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严格规定“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各地区、各单位和广大煤矿企业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综合治理措施,是建设坚实的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从而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二、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目标要求 (一)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要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责任,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二)建设完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确保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定员管理和应急救援中的作用。2010年底前,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1年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国家安监局第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9月2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施。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的条件 (一)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 1.已依法取得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1年(含)以上,并按规定进行自评,自评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自评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 3.至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二)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 1.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或者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得分在90分(含)以上,并经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均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 2.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一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经营活动5年(含)以上且至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三)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 1.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或者装备设施和安全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集团公司推荐、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均可申请一级企业评审; 2.至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含承包商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含承包商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含承包商事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2012]29号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的通知 安监总煤调〔2012〕29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精神,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12年重点工作安排,决定3月至11月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目的 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排查整治水害隐患,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督促煤矿企业落实水害防治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 1.防治水制度制定情况及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煤矿企业、矿井是否建立了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制度和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等;是否成立了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煤矿是否配备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 2.防治水基础资料编制情况。是否编制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地质勘探报告是否完整、是否有矿井设计方案和建井地质总结报告;是否有矿井涌水量等15种基础台账资料和矿井充水性图等5种必备图件;是否查清矿井老空水及周边矿井老空水分布情况,并完整地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3.探放水制度落实情况。矿井采掘工作面施工前是否开展水害隐患排查;井下探放水是否有正规设计,是否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探放水工是否经培训合格。 4.井下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煤矿企业、矿井是否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开展防治水工作,是否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有无违法违规开采防隔水煤(岩)柱以及超层越界、超深越界开采行为;受承压水威胁的煤矿是否采取疏水降压、底板注浆加固等措施;矿井排水系统是否达标和完好;是否停止开采水体下、老空水区域下45°以上的急倾斜煤层并采取措施;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煤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25号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试行) 说明 一、安全设施的含义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三、适用范围 本目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⒈预防事故设施 ⑴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 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监总煤监…2010?152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推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结合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等有关要求,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煤炭工业发展方式,积极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工作,淘汰落后产能,调整煤炭产业结构,把煤炭工业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提高煤炭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全面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和事故责任追究,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二)目标任务。进一步减少煤矿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内部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和责任体系,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工资权重;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煤矿必须依法申请领取相关证照,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或证照不全的不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各企业要把安全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企业发展规划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突出安全要求;必须在核定的生产能力范围内制定和安排生产计划、下达考核指标,做到均衡生产。煤矿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煤矿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取得采矿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单位要全面负起安全管理职责,对项目施工相关单位进行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3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已经2007年7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李毅中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六条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三)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四)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对煤矿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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