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独立核算证明

税务独立核算证明

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

重庆市税务机关:

兹云南华众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业务需要现在重庆市渝中区临江门46号都市丽景设立分公司,其核算方式为非独立核算式缴纳,特此证明。

云南华众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开票证明范文

开票证明范文 常说的开票资料是指开发票时需要提供的对方信息,开普通发票,要对方名称其实就足够了,开具增值税发票要对方单位的全称,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税务登记号等。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开票证明范文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用。 开票证明范文篇一 兹证明__________办理我单位__________费,单位: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元,合计金额:_________________ 元,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角整,请贵单位给予开据税票。 特此证明。 ________公司 日期 开票证明范文篇二 _____(市)县_____局: 兹证明______(市)县__________为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劳务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元),情况属实,请贵局代开发票。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开票证明范文篇三 ____地方税务局: 兹有我_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处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需开具__________发票。(进项税额我公司需要抵扣) 望贵局给予办理为谢! 特此证明! __________公司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票证明范文篇四 ______市国家税务局第______税务分局: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我(单位/个人)提供__________________(应税货物/应税劳务),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需申请代开发票。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注销的流程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注销的流程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注销的流程有什么流程要走的呢?分公司如何进行注销?小编为你带来了“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注销的流程”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注销分公司的流程 1、分公司注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2、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 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专业代·办·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注销的流程。王经理:~I32~~96I2~~9948~~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您所说的“税务系统中好象还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是指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 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3、分公司注销流程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如在于洪区登记的,请到于洪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的工商 登记窗口办理。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 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专业代·办·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注销的流程。王经理:~I32~~96I2~~9948~~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 作日内完成。

集团分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公司与各分公司的责任权限,谋求公司业务有组织、有效率地运营,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中的用语定义如下: 1、总公司系指公司。 2、分公司系指总公司拥有其一半以上股本或实质上控股的公司,其中包括“全资分公司”、“合资分公司”,包括独立核算的机构、计划单列项目、独立的投资主体。 3、本地分公司系指在总公司本部所在地注册的公司,异地分公司系指在总公司所在地之外注册的公司。 4、权限系指为执行分担的业务所必要的权利,责任系指执行业务的义务,以及对行使或不行使权力的结果应负的责任。 第三条总公司对所属公司管理的范围:计划财务管理、投资管理、人事管理、利润分配管理、审计监察、述职制度。 第二章总公司的责任与权限 第四条总公司对所属分公司负有资本投入和资金投入的责任,以保证各分公司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总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包括全资分公司和合资分公司有下列基本权限: 1、制定、修改分公司的基本组织原则、管理原则和经营方针; 2、决定向分公司委派董事、监事或专员,监查各分公司的高层经营管理,保证使其按总 公司制定的组织原则、管理原则和经营方针运行; 3、决定分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人选的任命、调遣、变动和罢免,批准分公司对副 总经理、部门经理人选的任命、调遣、变动和罢免; 4、决定分公司的资本投向与资金流向,保证总公司按期回收对分公司的投入资本金,保 证总公司对分公司投入的股份资本增值或免遭损失,并且收回合理的股份红利。 第三章分公司的责任与权限 第六条职权范围 按照总公司制定组织原则、管理规则和经营方针,以及分公司董事会决议,制定分公司的经营计划、经营方针,制定相应的组织原则与管理规则,展开分公司产供销以及开发、教育培养与经营管理业务活动,谋求分公司的生存与发展。 第七条基本责任 1、对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运行,以及相应的业务执行结果负有全部责任; 2、对分公司计划落实和经营效益以及分公司的生存与发展负有全部责任; 3、对分公司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以及加速流动资金周转负有全部责任; 4、对分公司提高职工志气、工作热情,开发和合理利用人力资源负有全部责任; 5、负有总公司以其他特殊方式所规定的责任。 第八条基本权限 1、经营计划与经营方针的起草、编制与推行; 2、分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置、人员安排与配置; 3、资金的运用和管理: 4、总经理以下人员(除计财部经理外)的招聘、录用、任命与罢免; 5、人员的教育与培养; 6、所辖车辆、固定资产、器具的管理与使用; 7、采购与销售以及定价的决策; 8、与本管理制度不相抵触的其他生产经营权限。 第四章财务计划管理 第九条为有效地平衡与调度财务收支,使财务收支在时间与数量上保持平衡,保证资金运动与经营活动通畅进行,各分公司必须加强对财务收支活动的计划管理,即认真编制本公司财务收支计划,并搞好财务收支的日常管理。 第十条财务收支计划可按年、按季、按月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总括反映本公司全年的财务规模(即资金流入或流出总量); 季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年度指标按季度划分的具体化,可与年度计划结合编制;月度财务收支计划是财务收支活动的具体作业计划,是具体组织财务收支活动的主要工具。 第十一条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

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协议书范本 标准版简版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了拓展装饰工程业务,实现优势互补、效益共赢的经营目标,甲乙双方就“XXXXXX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下称分公司)的设立及承包经营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分公司的设立 1、甲方授权乙方在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成立后交由乙方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2、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的公司相关工商资料及设立申请书等注册文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3、设立分公司需要资金、场地、办公设施等由乙方负责,合作协议终止乙方结算费用清偿债务后,将分公司相关材料交还甲方,剩余资产归乙方所有。 第二条、承包经营的范围、形式与权限 1、乙方承包分公司的经营区域为,分公司主要经营甲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核定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乙方在营业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全面负责分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乙方从事该地区以外的经营业务活动须经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再与第三方合作同类形式的经营业务活动。 2、分公司的承包形式为经济责任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负责经营、业务、办公、劳资、税务等所有运营费用,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 3、乙方承包经营期间承接的所有装饰工程业务均需聘请甲方指定人员为工程监理进行监督检查验收,以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条承包期限: 本协议承包期限为3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分公司承包经营费和工程监理费计付方式 1、分公司承包经营费和工程监理费按年计付,第一年扶持期,乙方向甲方交纳分公司承包费为万元和工程监理费为万元,在本协议签订时即支付给甲方;第二、三年分公司承包经营费为万元和工程监理费为万元,在上一年度期满30日前支付给甲方。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还须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万元,合同期满双方结算清楚乙方无违约情况履约保证金甲方无息退还。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乙方承包经营提供营业、资质等法定依据,协助乙方办理分公司注册、备案等必要的手续。 2、为分公司规范运营,甲方统一制定分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统一对公司进行宣传策划,统一制作公司工作服、胸卡、铜牌、宣传手册、海报、装饰工程合同、材料供应单、工程验收单等物料,乙方按公司统一形象要求和自身业务配置需要付费领取物料,乙方不得私自印制上述物料。 3、甲方负责定期对分公司和劳务施工队的员工进行培训,每季度一次,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时间分公司和劳务施工队的员工需要培训,乙方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安排员工到甲方公司接受培训,所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或员工自理。 4、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根据甲方的现有条件,提供承接装饰工程业务所需的各种证件、资料,做好业务支持、服务与配合工作。 5、甲方对分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指派监理人员对分公司承接工程进行监督检查验收,促进分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发展。乙方必须在店面显眼位置设置甲方监督和投诉电话,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甲方负责财务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办理银行开户和外出经营税务等手续,按规定代扣代缴各项税费,并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乙方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

浙大远程审计学1-4在线作业答案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99分 单选题 1.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首先要审查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 A 内部管理系统 B 内部会计系统 C 内部控制系统 D 内部审计系统正确答案:C 单选题 2.一般民间审计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对其进行的财务审计或经济效益审计,属于()。 A 任意审计 B 强制审计 C 专项审计 D 突击审计正确答案:A 单选题 3.利用审查样本所获得样本平均差错额,去推断总体差错额或正确额的一种统计抽样方法是()。 A 平均值估计 B 差异估计 C 比率估计 D 定率估计正确答案:B 单选题 4.在实际工作中,与审阅法结合起来运用的方法是()。 A 观察法 B 鉴定法 C 比较法 D 核对法正确答案:D 单选题 5.对某一特定项目所进行的审计,称为()。 A 局部审计 B 财经法纪审计 C 专项审计 D 民间审计正确答案:C 单选题 6.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单位之间的业务委托关系,应实行()。 A 公平原则 B 客观原则 C 双向自愿选择原则 D 有关单位规定原则正确答案:C 单选题 7.可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易于全面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的审计方式是()。 A 内部审计 B 就地审计 C 财务审计 D 事后审计正确答案:B 单选题 8.从8000张现金支出凭证中抽取400张进行审计,采用系统抽样法,则抽样间隔为()。 A 10 B 20 C 30 D 40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9.审计业务少的单位和小型事业组织,可不设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但应设置专职的()。 A 监察人员 B 内部审计人员 C 会计检查人员 D 纪律检查委员正确答案:B 单选题 10.会计师事务所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形式是()。 A 独立核算 B 注册登记

成立分公司合作协议书

成立分公司合作协议书 篇一: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 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双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双方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如何缴纳所得税及营业税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如何缴纳所得税及营业税 上海****物流公司计划在广东东莞新设一家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分公司人事、财务、资金统一由总公司管理,业务活动均由总公司签署合同及开具发票收款。分公司其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可否均由总公司缴纳,分公司只作零申报。 1、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参照《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9]178号)规定,纳税人除提供建筑业劳务、销售或出租不动产以及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以外,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里所称“机构”,是指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单位: (1)依法应办理税务登记; (2)设立结算账户,能够准确核算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营业税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根据企业的情况,既然在广东设立了分公司,若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分公司应为机构所在地,营业税应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 2、企业所得税: 总、分公司应按下列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 第四条规定:统一计算,是指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第六条规定: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第七条规定: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

变更公司核算方式范文变更分公司税务核算方式

变更公司核算方式范文变更分公司税务核算方式 核算方式变更,仅需企业将会计核算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即可。 企业无需对变更分公司税务核算方式问题,到税务或工商办理变更手续 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业务描述】 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县级业务。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 ___税收征收管理法》 【报送资料】 (1)《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2)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3)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根据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录入征管信息系统。1个工作日将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办理地点】各地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答:分公司变更核算方式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带上资料到分公司所属的税务局机关去办理变更,变更申请书可以在大厅去问,有些大厅有申请书模板,现在国地税都合并了,你只需要在大厅变更后再去国税就可以了。 C 解析: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具体包括下列要求: (一)同一企业对于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二)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即对于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同企业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以使不同企业按照一致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基础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也可作为利润操纵的手段。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

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篇一:地区安监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阿地财预〔2013〕43号)有关规定,现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办发〔2011〕44号),设立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法规,组织起草地区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规范性文件,拟定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地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指导协调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地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 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地区行署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并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地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监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 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承担地区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非药品 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备案证明工作。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地区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六)制定和发布地区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地区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地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负责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 一、是否工商、税务登记? 不论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均应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如果分支机构是按“三证合一”制度进行登记的,不需办理税务登记。分支机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就可。由于三证合一后,税务具体流程程序尚未出台明确文件规定,需按当地税务机关要求进行处理。 相关政策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第十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四)核算方式; 二、如何报税? (一)独立核算分公司与一般企业相同。 (二)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按事务范围,分为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和不具有生产经营职能。其报税情况不同。 1、如果属于不具有生产经营职能的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那么日常不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所得税等,你只需零申报报税。涉及个人所得税,按要求申报。 相关政策依据: 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五条规定,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2、如果属于具有生产经营职能的非独立核算分公司。 (1)所得税如何申报:分公司预缴,总公司汇总清算。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 第二条第一款,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规定,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

企业银行开户证明-证明范本.doc

企业银行开户证明-证明范本 第一篇:企业银行开户证明第二篇:中国银行开户证明第三篇:开户银行证明第四篇:监管银行开户证明第五篇:银行开户证明样板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第一篇:企业银行开户证明企业银行开户证明企业银行开户证明 一新办企业开户需要证件如下: 1、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异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单位开立账户时,应同时出具上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国、地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华机构等应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应同时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一式两

份。 4、法人或单位负责人应凭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办理,授权他人办理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以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开户行留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放入开户档案中保管。学会计论坛 5、如果不是基本户开户,需要出具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二新办企业开户手续如下: 1、银行交验证件。 2、客户如实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3、开户行应与存款人签订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开户行与存款人各执一份。 4、填写“关联企业登记表”。 5、下面银行会送报人行批准核准。人行核准并核发《开户许可证》后,开户行会将《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密码、《开户申请书》客户留存联交与客户签收。

合作成立分公司协议书

成立分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提高竞争力,实现优势互补、效益共赢的合作经营目标,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成立XXXX公司武汉分公司,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双方拟协作成立XXXX公司武汉分公司,甲方出资万,乙方出资万,用于该分公司的经营,合作的内容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内容,协作的市场范围为市场范围。该分公司自主经营、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实行股份制,甲方占分公司的份额,乙方占分公司的份额,并按此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营业资质等法定依据,并办理分公司注册、备案等必要的手续,在湖北省武汉市开设分公司。 2、出资万用于分公司的经营,在分公司成立后将出资打入分公司账号,并确保在合作期间出资用于分公司的经营。 3、指定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任免除本协议约定的由乙方指定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并负责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4、依本合同约定享有利润分配权、分公司撤销后的资产分割权、经营权,并依本合同约定承担经营风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为分公司在当地的经营提供便利,提供并尽力维护业务渠道,促进分公司盈利。 2、出资万用于分公司的经营,于年月日前将出资打到甲方指定账号,在分公司设立后监督甲方将资金打到分公司账号用于分公司经营。 3、乙方有权了解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并由乙方任命分公司的出纳一名、财务一名,上述岗位的任命和更换由乙方决定。 4、依本合同约定享有利润分配权、分公司撤销后的资产分割权、监督权,并依本合同约定承担经营风险。 第三条: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及盈亏处理 1、分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如与总公司发生业务、资金往来,企业内部也应独立核算。 2、分公司设立、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各项经营成本、税费,由分公司承担。

企业银行开户证明

企业银行开户证明 (一)新办企业开户需要证件如下: 1、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异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单位开立账户时,应同时出具上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国、地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华机构等应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应同时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法人或单位负责人应凭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办理,授权他人办理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以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开户行留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放入开户档案中保管。学会计论坛 5、如果不是基本户开户,需要出具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二)新办企业开户手续如下:

1、银行交验证件。 2、客户如实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3、开户行应与存款人签订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开户行与存款人各执一份。 4、填写“关联企业登记表”。 5、下面银行会送报人行批准核准。人行核准并核发《开户许可证》后,开户行会将《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密码、《开户申请书》客户留存联交与客户签收。 企业银行账号证明 事项名称:海淀区创新企业所得税财政补助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税务登记证号: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注:为便于识别,请勿手写) (公章)

异地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异地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准备要异地注册分公司的朋友们一定会非常好奇注册需要带的材料吧,今天整理了异地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异地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分公司开业(设立)登记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4)指定(委托)证明;(表式(4))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 《指定(委托)书》。 《指定(委托)书》填表须知(适用分公司设立登记) 异地分公司注册登记须知 分公司是受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分公司注册资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核准 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 ①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②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分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 通用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在_________市决定设立分公司经营甲方所开展的各项业务。现乙方向甲方商议承包经营甲方在_________所设立的分公司,甲方对此表示同意接受。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的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此,特制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自然人承包经营甲方在_________所设立的分公司,在甲方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乙方在经营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 二、乙方在承包经营_________分公司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含分公司申请执照时所需的费用、房租等等),乙方在分公司内所添置的各项设备、家具用具和所有财产属乙方所有。 三、乙方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但不得违反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四、乙方有人事聘用权,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需经甲方法人签字盖章后为有效,乙方在与甲方的本合同期满前应妥善处理好员工的分流问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财务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必须由甲方认可的并持有上岗证的专职会计担任分公司会计职务,会计受甲方领导,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强行要求会计不记实帐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交给甲方财务分析报告壹份。会计在聘用或辞退时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六、乙方所开展的各项业务必须是与甲方相关的业务,其每笔业务都必须与甲方发生往来,不得与甲方有相同业务的单位发生往来合同;分公司成立后,甲方不直接与分公司区域内的客户发生销售关系,而只能帮助分公司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和将客户交由分公司处理。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

发票情况说明书范文(共5篇)

发票情况说明书范文(共5篇) 发票情况说明书范文(共5篇)center; text-indent: 0px;” data-filtered=“filtered”>发票情况说明书范文篇一情况说明 国税局: 我局所属XXX公司XXX年XXX月XXX日开具的购货方为XXX公司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XXX,发票号码:XXX,金额XXX元,税额XXX元,货物名称:XXX),已经向我局正常申报纳税。特此证明。 XXX国税局(公章) XXX年XXX月XXX日 备注:此证明由你的主管国税局出具,应加盖其公章。你可以打印好,让他们审核后盖章。center; text-indent: 0px;” data-filtered=“filtered”>发票情况说明书范文篇二情况说明 上海XXXX设备有限公司于XXXX年XXXX月XXXX日为XXXX商贸有限公司开具了一张金额RMB **,***.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为********),并于当天将发票随货寄出,但因快递人员疏忽,造成发票遗失,我司证明该发票尚未进行抵扣、未做帐,特此说明。 XXXX商贸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日 center; text-indent: 0px;” data-filtered=“filtered”>发票情况说明书范文篇三XXXXX国税局: 我司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XXXXXX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 发票代码XXXXX,发票号码: XXXXXX,金额XXXXX,税额XXXXX,价税合计XXX,发票内容为XXXXX。由于XXXXXXXXXXX,需退回重开。 特此说明 XXXXXXXXXXX公司 二XX年XX月XX日 center; text-indent: 0px;” data-filtered=“filtered”>发票情况说明书范文篇四XX地税局: 证明我公司给XX局开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仟柒佰壹拾伍元整(3715元) 的发票底联丢失,发票代码为:237151100XXX,发票号码为:03074XXX XX有限公司 201X年X 月X日 center; text-indent: 0px;” data-filtered=“filtered”>发票情况说明书范文篇五温州市国税局: 我公司于201X年08月18日开具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名称:温州美的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发票代码:3300133140,发票号码:18766062,开票金额:18538.00元因开票有误,当月已重新开具,但未能及时作废,特在本月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冲回,请予以批准! 温州市 鹿城区站前联民

分公司合作协议保底合作模式

分公司合作协议保底合作模式

四川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公司经营目标责任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进一步拓展集团公司经营业务,使集团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乙方自愿申请承包经营四川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经营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现就承包经营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如下: 第一条分支机构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在集团公司授权业务范围内依法合规经营,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必 须办理工商注册。乙方应在甲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许可的范围内 承揽施工任务,其业务承接范围主要在省范围内,原则上不 允许在辖区范围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特殊情况必须书面向 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甲方单独在省联系的经营业务不算乙 方的经营产值。 第二条印章管理; 1、甲方向乙方派驻管理人员一名,主要负责印章、证照、银行账户及分公司项目档案的管理。派驻人员受甲方直接领导,同时协助乙方做好相关管理工作。派驻人员工资标准:每月元,派驻人员的工资及食宿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在每月将工资20日前打入甲方基本账户。 2、集团公司给乙方所配发的印章和证照只能用于从事投标活动,

不得用分公司印章及证照等相关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借资或信誉担保、开具委托书、签订合同和协议等,不得向社会和个人非法融资,以及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无关的活动。乙方不得擅自私刻与四川远发建设集团有关的印章,若违反酌情按每枚10~50万元给予处罚。如造成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分公司的印章使用必须实行登记备案制,必须经分支机构承包经营负责人负签字同意派驻人员登记备案后才能加盖印章。否则,一切后果均由派驻人员承担。若承包经营负责人违规使用印章,派驻人员有权拒绝盖章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处理。 4、乙方无权向管辖的中标项目配发项目专用章,必须向集团公司书面申请统一雕刻经公安机关备案的专用章,如出现私自雕刻印章的情况将按第三条之规定给予处罚。集团公司派专人到项目上对项目专用章进行管理,驻人员工资标准:每月3000~5000元。如乙方不需要甲方提供派驻人员,在领用项目印章时,分支机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按集团公司要求签订项目印章使用承诺书,以个人及家庭财产作为印章使用风险抵押,并交纳壹万元押金以便工程项目结束后及时返还印章于甲方。 第三条经营期限及上缴经营管理费的收取 1、经营期限:本协议暂定有效期三年。即乙方办理完入手续后当日开始计算。期满时,甲方根据乙方对本协议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经营管理费标准另行确定,如乙方不再续签,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撤销乙方分公司或签给他人。 2、经营管理费:乙方应在甲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施工

独立核算分公司与非独立分公司账务处理

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账务可以不单独核算,而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作为内部核算单位,只做往来账。可设置“内部往来”的会计科目,处理内部往来款。 例如,收入 分公司会计处理: 借:库存现金等 贷:内部往来—收入 上交总部收入款时 借:内部往来—收入 贷:库存现金等 总部会计处理: 借:内部往来—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分公司上交款时 借:库存现金等 贷:内部往来—收入 如果分公司不独立核算,其装修费等直接由总部进项会计处理,分公司不作处理,把相关单据交总部。 分公司的支出 借:内部往来—支出 贷:库存现金等 收到总部拨款 借:库存现金等 贷:内部往来—支出 固定资产也一样,分公司不作处理,只登记固定资产卡片或登记内部台账。 可以在“内部往来—收入”或“内部往来—支出”下面再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非独立分公司,且在开办期间,工资由总公司代发,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总公司代扣,以后分公司有了收入再归还。账务处理: 一、工资发放账务处理 总公司: 发放工资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各项保险 应交税金——个税 现金 分公司 1,收到总公司资金时 借:现金or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2,发放工资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和总公司数字一致) 缴纳保险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二、分公司可以根据和总公司的往来建立往来账户 分公司收到总公司资金时:借:现金or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总公司拨入分公司资金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现金or银行存款 三、分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相关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1.分公司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那么相当于两家企业,各自财务处理, 2.分公司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那么并入总公司一起帐务处理,分公司建立往来账。 3.税务上如果独立核算的,那么两家企业属关联企业,在所得税清交时要结算清相互间的那本费用帐,如果 帐务处理不准确,国税有权按公允价格对企业的帐务进行调整,从而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4.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非 独立核算是指单位从上级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物资、款项从事业务活动,不独立计算盈亏,把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资料,报给上级集中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非独立核算的单位称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又称报账单位,它本身没有资本,其财产物资由上级单位拨付,也没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其一切收入均存入上级单位账户,一切支出也由上级单位审核支付。非独立核算单位通常不设置会计机构,仅配备会计人员进行原始凭证的填制、审核、整理和汇总,以及实物明细账的登记工作,不单独编制预算和计算盈亏。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第一条规定,按照税收 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除国家机关、个人(自然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纳税人都应当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有经营行为、取得应税收入、财产、所得的,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纳税人应当到生产、经营所在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也应当按照规定,分别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6.因此,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也应向其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规 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办而未办工商营业执照,或不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简称无照户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对无照户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限量供应发票。无照户纳税人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已领取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的,税务机关应当同时收回并做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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