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

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
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

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

据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1992)作废

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制止乱收费,维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加强社会、经济、技术、资源的管理和发展社会事业,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收取费用的凭证,是财务核算和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专用票据外,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四条财政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管理机关。

第五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分通用票据和专用票据两类。

通用票据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和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两种;专用票据为某一收费项目的专用收据。

第六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般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用于下列情况的收费:

(一)内部发行的各类文件资料等收取的工本费;

(二)单位内部往来,冲减经费支出、留存暂付等代收代办的收款;

(三)经批准成立的各种学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

(四)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捐赠款。

收费专业性很强,使用行政事业收费统一收据不能满足需要,可使用专用票据。

第七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和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编号后分别套印“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专用章”、“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专用章”。

专用票据原则上由省主管部门拟出式样,经省财政厅审定,统一编号印制,并套印“安徽省财政厅票据监制章”;确需由各行署、省辖市财政局审定、编号、监制的,应报省财政厅批准。

第八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必须由财政部门指定的印刷单位印刷。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票据印刷单位应健全印刷管理制度,按规定的式样、规格和数量组织印刷,不得将票据印刷业务委托和转让。

第九条通用票据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发放,各行署、市财政局按季订购。

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单位,凭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财政部门发给的《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购买本》购买。使用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的单位需携带有关文件材料向当地财政部门申报,经审查批准后,凭发给的《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购买本》购买。

专用票据的申领、发放办法由省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第十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票据印制、购领、登记、验讫、核销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条收费单位的收费票据必须由本单位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收费单位在使用票据前,应对票据的品种、数量、起止号码登记入册,如发现缺份、少联、错号的、应及时整本退回财政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仅限用于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合法项目,不得转借、转让、代开、买卖和用于擅立项目的收费。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第十四条收费单位在使用票据时,应逐项逐栏全组各联—次填写(复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并在发票联加盖收费单位印章。对填错的废票,各联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备查。

第十五条通用票据用完后,用票单位需填写“安徽省通用票据缴销单”,向发放票据单位办理缴销手续。发放票据单位要进行检查或抽查,经审验无误后,在缴销单上盖“验讫”印章,退领用单位一份,予以注销。对检验有差错的票据,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根据不同情节予以处

理。

各地市财政部门年终需填写缴销单向省财政厅办理缴销手续,并附说明。

专用票据的缴销办法由省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收费单位财务部门应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票据存根。保存期满方可销毁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收费单位遗失票据,应及时向当地财政部内报告,经核实后登报声明作废。

第十八条收费单位改组、转业、合并、撤销或收费项目终止时,应将结存未用的票据连同票据购领证件,送财政部门办理缴销或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收费单位的票据管理人员调离时,必须将经办的票据和收费收入逐笔点交清楚。

第二十条收费单位收取的资金,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收费单位,财政部门应停止供应、封存或收回其使用的票据。

第二十一条使用通用票据和专用票据单位,要按季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票据使用情况季报表》。财政部门应经常检查收费单位票据管理使用情况,收费单位应主动提供收费票据、票据帐册及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或隐匿不报。

第二十二条收费单位不按规定使用票据进行收费,被收费单位或个人有权拒付,财会部门不予报销,票据管理机关应认真予以查处。

第二十三条不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无票据而收费的,由物价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五十元至五千元的罚款:

(一)票据使用超出规定业务范围和收费项目的;

(二)转借、转让、代开、买卖票据的;

(三)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承印收费票据或将票据印刷业务委托、转让的;

(四)擅自销毁票据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处以警告和二十元至二千元的罚款:

(一)票据不交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的;

(二)票据存根未妥善保存的;

(三)票据遗失不及时报告的。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内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附: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等式样四件

式样一

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

┌────┬──────────┐

│批准机关│省人民政府│

│├──────────┤

│批准文号│政秘(92)254号│

│├──────────┤

│批准日期│1992年8月8日│

└────┴──────────┘

收费日期:19 年月日№

──────────┬──────────┬───────────────────交费单位(或个人)││收费许可证()价费字第号

──────────┼────┬─────┴─────────┬─────────││金额│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百│十│万│百│十│元│角│分│

──────────┼────┼─┼─┼─┼─┼─┼─┼─┼─┤

││││││││││

──────────┼────┼─┼─┼─┼─┼─┼─┼─┼─┤

││││││││││

──────────┴────┼─┼─┼─┼─┼─┼─┼─┼─┤

合计│││││││││

───────────────┴─┴─┴─┴─┴─┼─┴─┴─┴─────────│

人民币(大写)│支付方法

─────────────────────────┴───────────────

收费单位(公章)负责人:经办人:

说明:1、此收据一式三联和一式四联两种;其中:三联单第一联为收费单位存根;第二联为收费单位记帐凭依据;第三联为交费单位记帐凭据(发票联)。四联单:一、二、三联同三联单;第四联为内部核算联(不作发票)。

2、收据尺寸长17cm,宽9cm;“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专用章为直径2.5cm圆形章。

式样二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

┌────┬──────────┐

│批准机关│省人民政府│

│├──────────┤

│批准文号│政秘(92)254号│

│├──────────┤

│批准日期│1992年8月8日│

└────┴──────────┘

收费日期:19 年月日№

─────────────┬────┬────┬─────────交费单位(或个人)││批准文件│

─────────────┼────┼────┤

收费项目│计费标准│金额│备注

─────────────┼────┼────┼─────────内部发行的文件资料工本费│││

─────────────┼────┼────┤除本票据所列

代收代办的收款│││项目外,其它收

─────────────┼────┼────┤费不得使用本票

捐赠款│││据,否则、缴费

─────────────┼────┼────┤单位或个人有权

社会团体会费│││拒付,财务部门

─────────────┼────┼────┤不得予以报销。

人民币(大写)│││

─────────────┴────┴────┴─────────

收费单位(公章)负责人:经办人:

说明:1、此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为收费单位存根;第二联为收费单位记帐凭证依据;第三联为交费单位记帐凭据(发票联)。

2、收据尺寸为长14cm、宽7cm,“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专用章为直径2.5cm的圆形章。

式样三

安徽省通用票据缴销单

年月日

─────┬───────┬────┬────┬───────┬───┬───

票据名称│核销数量(本)│起号│止号│收费额(元)│核销人│备注

─────┼───────┼────┼────┼───┬───┼───┼───

│││││││

─────┼───────┼────┼────┼───┼───┼───┼───

│││││││

─────┼───────┼────┼────┼───┼───┼───┼───

│││││││

─────┼───────┼────┼────┼───┼───┼───┼───

│││││││

─────┼───────┼────┼────┼───┼───┼───┼───│││││││

─────┴───────┴────┴────┴───┴───┴───┴───申请单位(盖章)经手人:核销单位(盖章)

说明:此单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和核销单位各留一份

如有短缺,申请单位要附原因说明。

式样四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票据使用情况季报表

年月日

┌────┬─────────────────────────────┐

│票据名称││

├────┼─────────────────────────────┤

│规格││

├────┼─────────────────────────────┤

│起止号码││

├────┼────┬────────────────────────┤│上期│本数││

│├────┼────────────────────────┤

│结存│份数││

├────┼────┼────────────────────────┤│本期│本数││

│├────┼────────────────────────┤

│使用│份数││

├────┼────┼────────────────────────┤││本数││

│本期结存├────┼────────────────────────┤││份数││

├────┼────┼────────────────────────┤││本数││

│已缴销├────┼────────────────────────┤││份数││

├────┼────┼────────────────────────┤││本数││

│短缺├────┼────────────────────────┤

││份数││

├────┼────┼────────────────────────┤│开出票据│金额││

│收入│(元)││

└────┴────┴────────────────────────┘填报单位(公章)填报人:电话:

注:此表一式三份,填报单位一份,发票单位二份。

如有短缺,申请单位要附原因说明。

1992年9月9日

财务制度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陇南东盛控股集团 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合法、有效的原始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基础,为规范公司财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原始票据的填写要求 1、内容完整。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2、章印齐全。从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无论是从外部取得的发票还是本公司开具的发票,均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现行规定要求加盖发票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3、填写规范。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包括但不限于请购单、询价单(除零星采购外)、合同(除零星采购外)、销货单位送货单、购货方验收(质检)入库单、合法发票等。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收据等。 4、用途明确。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

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手续完备。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职工因公外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借款原据。 6、业务真实。上述各项要求均必须建立在经济业务真实发生的基础之上。 《会计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合法且有效的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的种类 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票、表、证、单、书、据等。 1.票,如发票,是经济生活中最重要、出现频率最高的原始凭证。发票主要是指单位和个人在商品购销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中,购销双方证明其经济业务发生及收付款项的书面凭证,是核算财务收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分析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分析 摘要: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包括的项目多、涉及面广,几乎涵盖了政府履行其职能的各个方面,在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财政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在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宏观调控,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调节经济主体的行为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怎样规范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发展,特别是规范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问题是摆在众多公共管理者面前的一道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化管理;建议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等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公共服务以及实施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内容,它包括的项目多,涉及的面广,几乎涵盖了政府履行其职能的各个方面,同时其也占到了政府非税收入的绝大部分比重,可以说,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也是从源头上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乃至治理政府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初步建立,特别是在“收支两条线”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内容逐步推进的今天,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在规模、结构、征收、资金使用、监督等各个方面,都一直是人们热议的话题,也存在一定的争议,而且,一直以来,大量的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游离于财政预算管理之外,使得政府的财政职能被肢解,宏观调控的能力被削弱,严重的甚至还影响了部分社会成员的利益,损害了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实现。因此,怎样规范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发展,尤其是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问题是摆在众多公共管理者面前的一道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研究的意义主要是在公共财政体制的框架下,对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理论基础等理论问题进行了考察,对我国当前的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模与结构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对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概念、项目设置、标准制定、征收管理、资金支出使用等管理模式的思考,发现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积极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有关收费管理经验,提出了未来我国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发展的对策及相关的配套管理措施,为政府制定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政策提供参考,争取通过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范,从源头上治理与防治乱收费现象,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征收与使用效率。 二、收费管理的现状 行政性收费作为财政收入的必要补充,为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然而这种收费的规模一旦超出应有的限度,就会对税收形成冲击,就会动摇国家存在和发展的根基。改革开放后,传统的大包大揽、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逐步打破,本着放权让利、分灶吃饭的原则,财政体制进行了几次改革,对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进程的加快,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也日益增大,单靠预算内收入无法满足改革建设的需要,迫使政府增设预算收入项目,允许行政事业单位积极创收。国家职能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积极出台了一些有收费项目的行政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受利益趋动机制的左右,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凭借自身的权利和技术信息等优势,先是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照牌卡收取工本费,对自身开展的技术、咨询服务活动收取补偿费,当这种收费补偿满足不了支出需要时,就巧立名目一些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来弥补,无论是

票据管理制度(标准版)

票据管理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票据管理制度(标准版) 为加强公司各种发票、收据、停车票、停车卡、乘车卡、出入证等各类票据、票卡的管理,完善公司票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使用的各类票据、票卡等定额、非定额票据一律视同有价证券进行管理,并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二、公司现行使用的各类发票、收据、停车票、停车卡、乘车卡、出入证等,以及今后使用的作为收费凭据的各类票据、票卡。 三、票据管理: 所有票卡一律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在税务部门购买或印刷并

统一编号,并由会计人员造册登记。发放票据时,加盖金额印章和财务专用章,分别票卡的种类及面额交由具体使用人员签字领用。严禁未经公司财务部门私自启用任何新的票据。 四、票据领用 1、各类票据,由生产部在公司财务部统一申请领用,对交由非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如停车票、摩托票等,一次不得发放超过二天使用量的票据,并实行先缴款后领票的方式进行管理; 2、对交由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如停车票、摩托票、停车卡、摩托卡、乘车卡等,一次不得发放超过十五日使用量的票据,并实行定额票据领销存月报表制度,按月上报。 3、对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各类月卡、出入证等,在发放时应加盖金额章,统一编号后发放使用。对非定额票据:如装修出入证等,应按月检查收回证件数与退还押金数是否相等。 五、票据注销: 1、对由非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一律实行先缴款后领票:即凭缴款收据领取新的票据,并由具体票据经管人员在票据领用登记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票据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市市本级购领财政票据服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对票据的管理以票据种类、票据使用准则、票据统计核销、账册管理、财务稽核、印章管理、档案室票据管理等事项制定财务票据管理细则,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 一、票据分类: 1.1、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承兑汇票) 1.2、发票、收据(以“发票”冠名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打平推发票、资金往来收据) 1.3、借款单(公司自制单据,使用时在封面注明项目、部门及个人借款) 1.4、费用报销审批单(公司自制单据) 1.5、费用支付申请单(公司统一单据) 1.6、材料出入库单(公司统一单据) 二、票据的使用准则: 2.1、支票 2.1.1、支票购买回来后先由资金管理会计建立支票登记簿,出纳按

照登记簿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时间、支票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领用; 2.1.2、出纳接到已审核后的费用报销审批单或费用支付申请表后,按照费用报销审批单付款类别的批示启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出纳应准确填写好支票内容,检查经资金管理会计确认无误后,由会计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报财务经理审核后盖齐印鉴章。 2.1.3、出纳要建立支票使用登记薄,按登记薄要求逐一填写时间、支票种类、支票票号、份数、转款事由、收款单位、金额、出纳、经办人签字、备注。 2.1.4、对于支票的使用出纳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审批意见执行,认真履行规定的相关手续,做好相关登记记录。不得擅自使用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 2.1.5、禁止携带已盖章的空白支票、收据外出,如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外出的,应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2、发票、收据 2.2.1、发票购回后先由税务管理会计建立发票登记簿,发票管理会计按照登记薄上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发票的时间、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以及会计确认签字。对其需要开具税务发票的工程,要由业务部门提交发票申请单,经项目经理、会计确认签字后,发票管理会计才能使用。 。 2.2.3、发票收据应复印填写,严禁开鸳鸯票,封面注明行政费用类、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一、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二、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而支付款项,应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三、取得的发票应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盖有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行政事业单位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 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出纳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发票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五、发票由专人负责,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六、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薄。 七、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五年,不得擅自销毁。 八、公司内部之间的经济往来,如果是独立法人,应开具资金往来发票,非独立法人可以使用收据。 九、发票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十、开具发票时,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原始凭证记录的管理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对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经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复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统一票据有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收费室负责人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

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不允许出现部分退费情况,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4)票据要求一式几联均齐全,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姓名等项目须与重制票有关联。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已缴款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已缴款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日报表为依据。 4)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逐张核对。 2、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票据管理员要查明原因。

票据报销管理制度

票据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票据报销的规范性,确保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规范性,达到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票据报销相关职责如下: 1、报销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填写、粘贴报销单据; 2、审核人员按照本制度审核单据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单据的填 写、粘贴是否规范。 3、财务部严格按照本制度审核单据的填写、粘贴合规性,填写、粘 贴不符合此制度的票据不予受理。 第二章报销票据的分类 一、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差旅类费用; 二、运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运输类费用,车辆加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 三、邮寄费、名片印制费、制作费、打印费、办公用品、电话费用等办公费用; 五、普通教具、特殊教具、幼儿教具等教学用品; 六、报刊广告、喷绘广告、条幅广告等广告类费用;

七、车辆加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 八、蔬菜、粮油、副食品等费用; 第三章票据报销的相关要求 一、报销凭证应由报销人亲自填写; 二、报销单据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蓝黑钢笔填写,严禁使用圆珠笔填写; 三、报销票面不得涂改、乱画要保持报销凭证的干净、整洁; 四、大写金额前面用“ ”封口,小写金额前面用“Y”封口; 五、须填写所附费用票据张数; 六、差旅费报销时要根据车票的行程逐一填写“起止时间及地点” 七、出差补助必须与车票填写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上,以便核实出差天数; 八、报销票据的粘贴规范,报销人须将原始票据整齐、平整地粘贴在报销凭证背面;原始票据左侧、上侧不得超出费用报销单的边距: 1、报销单要全部盖住所附的票据,以左侧和上侧为准粘贴,下侧和 右侧要折叠;

2、报销所附发票(收据)合计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费用报销金额, 报销发票注明付清单或者定额手撕发票的,清单合计金额必须大于等于发票的金额; 3、机票、火车票、汽车票、出租车票、公交车票粘贴时要把车票粘 贴在票据粘贴单上,票据粘贴时严禁将票据上的信息(金额、时间、起止车站等)粘贴覆盖; 4、报销邮寄费时,必须要有发票和备注邮寄运单号; 5、运费单据报销时,必须附有运输物资的清单和对方收货人的签字; 6、办公用品、日用品、粮油蔬菜副食品等单据报销,原始票据上要 有经办人和验收人验收签名。 九、票据的审核管理 1、报销人员报销时,所有原始票据必须为正式发票,白条、收据由 财务总监审核总裁批准后,方可报销; 2、固定资产票据的报销,必须取得正式发票,不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在业务发生前,必须由总裁签字批准; 3、审核人对下属报销的票据进行审核时,要确定票据的真实性、有 效性,如:是否为正规发票、单价是否合理、数量金额是否正确、购买的物料是否和申请单一致、出差行程是否报备、时间是否准确、运输费用是否合理等因素;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与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规范各种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等事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与资金相关票据的业务办理。 1. 票据的领用、保管与使用 出纳人员负责建立票据登记薄,保管相关的票据。 有关部门或人员领用票据时要填写“票据领用单”,注明领用票据的日期、金额、用途等事项并报相关管理人员批准。 出纳人员签发票据前要逐项审核票据领用单上的内容与相关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审核无误后盖章签发,并在“票据签发登记薄”上记录。 出纳人员必须按照支票的序号签发支票,不得换本或跳号签发,否则后果由出纳人员承担。 出纳人员对填写错误的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 票据领用人在“票据签发登记薄”中的领用人栏中签字,未使用的票据与使用过的票据存根、相关使用凭证应在××天之内交予出纳人员进行票据注销登记。 出纳人员应在“票据注销登记薄”上注明票据编号与注销日期,逾期不办理票据注销业务的票据领用人,出纳人员有权停止对其部门及个人签发票据。 票据领用人妥善保管相关票据,不得将票据折叠、污损、丢失。 出纳人员不得签发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确需签发的应该得到财务经理的批准,并在支票上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最高限额及报销日期,不能确定收款单位名称的必须注明签发日期、最高限额与报销日期,逾期未用的转账支票需及时收回注销。 出纳人员签发票据时用碳素笔填写,按银行规定的大写汉字表示,日期、金额、用途、单位应填写齐备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出纳人员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得无理拒绝付款或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2. 票据的填写要求 1.票据填写是否清楚。 2.票据内容是否齐全。 3.是否在签发单位处加盖单位印鉴。 4.票据上的金额及收款人是否有涂改迹象。 5.票据是否在有效期内。 6.有背书的票据其背书是否正确。

行政事业性收费与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概念

行政事业性收费与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概念 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经省以上财政部门批准,提供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检测、计量、鉴定、勘察、设计、咨询、培训、学杂费等方面的收费。目前共有公安、工商、经贸、科技、外经贸部门、卫生部门、文化部门、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土房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建设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林业部门、农业部门、水利部门、保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19个部门允许按批准规定项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单位因提供服务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管理制度。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行政事业性收费一部分纳入预算管理,另一部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在《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联合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是指在本市辖区内向社会提供场所、设施或技术、知识、信息、体力劳动等经营服务。

当前经营服务性收费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当前,企业和群众在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中缴纳的费用,除国家行政机关及有关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外,还有大量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提供场所、设施、技术、信息、中介、劳务、传递等有偿服务的收费,这些按自愿有偿原则提供的服务,不体现政府 职能,其收费通常称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价格法》的规定,作为服务价格管理。经过多年的清理整顿,行政机关收费比较规范,但经营服务性收费总体上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收费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一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垄断行业组织借用行政权力、垄断地位实施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的问题比较突出,社会反映强烈。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规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借用行政权力乱收费 随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被取消。为提高行政效率,一些行政机关将行政管理的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相关事业单位、协会办理,这些单位直接或间接利用行政权力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乱收费。主要表现在:一是违规自立项目乱收费。如某市土地信息中心借办理土地证之机,自立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取土地信息服务费;某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擅自向高校毕业生收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Word版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 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 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 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医院票据管 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住院内部结算单由各护理单元从 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医院自行 印制。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 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 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 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 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不允许出现部分退费情况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 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4)票据要求一式几联均齐全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姓名 等项目须与重制票有关联。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 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已缴款的收款收据区间 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 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已缴款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日报表为 依据。 4)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 逐张核对。 2、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 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票据管理员要查明原因。 3、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六、收款票据的管理 1、出纳不得兼任票据管理员。 2、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非医疗业 务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 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款票据和存根。 3、票据管理员对收款票据的库存数和尚在使用人员手中的未使 用票据要定期核对。票据的领、发、存登记薄须保存 5 年。

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票据的领取发放,统一由财务专人负责。 二、财务管理人员要按照收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 领用制度和使用台帐。 三、各部、室收费员领用票据要严格遵守管理制度, 并按照票据填写有关规定进行填写。 四、收费人员开具票据要做到印章齐全,字迹清楚。 对交回的票据,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发现不按要求操作 的,要责令其重新填写。 五、收费人员对已使用完的票据要及时交回,财务管 理人员要严格控制和掌握票据的发放并及时进行结清。 六、对发票、内部收据要视同现金进行保管,不得随 意存放,更不得丢失,如发生票据丢失要及时进行汇报,

不得隐瞒不报。 七、严禁公款私存、私用、挪用、截留。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票据管理规定

票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票据行为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合法权益和经济秩序 防范金融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票据 是指汇票、本票 暂不使用 和支票。 第三条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票据权利 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规定所称责任 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第五条票据上的签章 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签章 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人代表人的签章。 第六条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 二者必须一致 二者不一致的 票据无效。 第七条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更改的票据无效。 第八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 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 必须给付对价 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第九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 不得伪造、变更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票据丧失 失票人可以及时通告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 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章汇票 第一节概念要素 第十一条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 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 第十二条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统一票据有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住院内部结算单由各护理单元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医院自行印制。 ?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2. 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3.?重置票据的规定? 重置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的姓名、收费项目、金额必须与重置票据保持一致。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银行票据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第七章银行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明确票据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及实际控制公司。 第三条银行票据分类。银行票据是指银行结算用的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法律支付功能的有价票据。 第四条支票管理细则。 1、收票管理。收票管理:收票指因回收资金而收到的支票,出纳收到支票后,需认真审核支票的所有记载事项,出纳应及时将收到的支票交存银行,并落实资金确实到账。发生退票或按正常时间应到账而未到账的支票,需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2、出票管理。出票指因支付资金而开出的支票。购买空白支票需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同时,购买的空白支票应与银行预留印鉴分开保管;签发支票时应将要素填写齐全,严禁开出无期支票、无限额空白支票、空头支票,不得擅自开具远期支票,支票日期应为签发的当天;支票记载事项的收款人名称与发票或收据等收款人合法收款凭证上的印 鉴单位名称必须保持绝对一致,收款凭证与支票存根须一并保存;支票购买后和出票前,出纳须登记《银行凭证出票登记簿》,详细记载

支票的购买时间、购买数量、支票起止编号、购买人签字、核销人签字;支票的支付时间、编号、支付单位名称、支付金额、用途、核销日期、凭证号、领票人签字等要素;发生退票时应凭退回的支票换票,旧票回收后先加盖“作废”章,再开出新票,同时要注意做好票据更换的登记工作;支票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不得跳号或断号签发;以现金支票支付外部收款人,须在取得对方的收据情况下才允许支付。 3、支票管理其他规定。空白支票、已加盖印鉴的空白支票等发生遗失,须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财务负责人在分析风险后决定风. 精品文档 险控制措施,影响重大的,在采取措施的同时,上报所在公司总裁或总经理;支票存根遗失的,须写出书面说明,在财务部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确认资金去向和金额属实后,经过财务负责人同意,方可核销;作废的支票要妥善保管,超过两年,经确认银行不再回收的,可以销毁处理,销毁时需要彻底粉碎。对未使用完的空白支票,经确定以后不再使用、银行不再回收的,超过两年视同作废支票处理;空白支票原则上不准借出,确实需要的,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开出。借出的空白支票必须填写限额,需在借出之日起10日内归还;每一笔提现必须经过财务经理确认后才能办理;由于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善,使支票遗失、透支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汇票管理细则:

财务报销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报销票据管理规定 1、目的 1.1为了适应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客观要求,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工作内容 3.1原始票据管理规定 3.1.1发票和行政事业性收据: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行政事业性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3.1.2发票或收据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采购货物名称明细、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等。差旅费原始发票要素应包括以下几点:收款单位及其印章、时间、单价、金额以及住宿天数等。发票应正面向上粘贴,且应避免将票据贴出报销单外。不要将票据集中在报销粘贴单中间粘贴,以免造成中间厚,四周薄,使凭证装订起来不整齐,达不到档案保存要求。 3.1.3如果票据大小不一样,可以在同一张报销粘贴单上按照先大后小的顺序粘贴。 3.1.4票据比较多时可使用多张报销粘贴单。 3.1.5对于比报销单大的票据或其他附件,也应沿报销粘贴单左上角对齐粘贴,超出部分可以按照报销单大小折叠在粘贴范围之内。 3.1.6差旅费报销时差旅费报销单应写明出差人姓名、出差事由、出差起始时间及地点等。3.1.7票据粘贴谨记误将金额粘住,如金额不清楚的(例如:出租车发票),在原金额旁边用中性笔标明,承办人签字。 3.1.8凡属公司采购目录的采购物品,必须纳入公司统一采购,由具体主管部门办理。对未按审批程序审批的各类采购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2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

3.2.1所有报销票据均应提供正规合法的票据;发票要填写完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发票专用章清晰可辨。报销者在取得发票后,请查询发票真伪,假发票、空白发票和填写不规范的发票,不予报销。 3.2.2各类发票,应在取得之日起尽快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不得跨年度报销票据。 3.2.3填写报销单时使用中性笔以规范汉字填写,不得涂改,经办人、单据张数等信息应填写完整。 3.2.4不要将票据倒置粘贴,不要用订书机装订票据。 3.2.5发票上未列明详细名称、数量、单价的(比如“办公用品XXX元”)以及购置其他一批商品的发票,必须附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购货清单。 3.3原始报销单上相关数据填写规范要求 3.3.1大写汉字栏内应按规范汉字在已经印刷好的相应位数内填写数字大写,并在大写汉字前的每一空位上画“⊕”,在数字是0的位置填写汉字“零”。 3.4.费用报销审核程序 3.4.1报销人粘贴原始票据,填写并计算报销单,部门领导签字审批,费用会计审核单据,董事长批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审核,会计编制凭证,总账会计复核,出纳现金付款。 3.4.2因公发生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必须是凭正式发票。具体审核标准 3.4.2.1发票的合规性,挑出假票、废票 3.4.2.2报销金额与发票金额是否一致; 3.4.2.3权签是否完整; 3.4.2.4费用是否在预算内,超预算与预算外费用有无特批; 3.4.2.5报销单填写的事项与发票是否一致,会计做账时要随发票走。 3.4.3审核发票时要特别留意发票的盖章,注意有没有以下常见的错误:

(二)03收费站票据管理细则

收费站票据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票证工作,明确各级票据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职责,依据票证管理规定,结合我省联网收费票证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票证管理原则是“统一领发、统一使用、统一保管、统一缴销(包括票根的缴销)和统一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所有收费站票据管理。 第二章票据的申领印制 第四条根据票据的使用情况,收费站应按本年年度使用数量及总体库存量确定申领印制数量,并填写《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年度票据使用情况及用量计划表》,于每年11月报至地区营运管理中心营运科,由地区营运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地区中心”)进行核实分析。 第五条收费站在地区中心领取票据时需填写《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票据请领核发清单》并由地区中心审核,统一管理发放。 第三章票据入库、发放管理 第六条收费站票据管理员将领回的各类票据进行清点,并对所有领回票据进行登记填写《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票据分类账》,把各类票据按编号、类别分类放入专用库房。 第七条收费站在每日收费员领取各类票据时,票据管理员需将收费员姓名、工

号、票据名称、票号、数量、金额、领用人等内容进行详细登记,做到日清日结制。 第四章票据统计管理 第八条收费站票据管理员每月对各类票据进行盘点,严格填写《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票据月盘点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微机打印发票使用情况月报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收费站通行费票据结存月报(定额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收费站在用定额票据月报表》,次月5日票管员根据盘点结果经领导审核签字确认,次月6日上报地区中心。 第九条各类票据帐本要健全、规范、正确。票据管理员每月对票据实物、电脑帐、各类帐本、库存、领用单进行检查,确保完整性、真实性,如发现异常,需立即上报地区中心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五章票据核销管理 第十条收费站票据管理员把每日由收费员上交的废票进行汇总,登记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收费站各类票据作废登记表》,并将废票贴于表上。 第十一条次月5日收费站票据管理员将《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收费站各类票据作废登记表》上报地区中心进行统计,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二条收费站每半年进行一次票据销号统计,将统计情况填入《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票据销号登记表》,票据管理员把销号的所有票据归类整理装箱,至保管期(五年)满后,上报地区营运管理部协调有关部门统一销

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根据合同进行延期付款交易而采用商 业汇票结算时,签发、承兑的保证货款到期到付的商业汇票。 企业根据合同进行延期付款的交易业务,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时,购货方签发承兑汇票后即构成一种债务,所签发、承兑的商业汇票称为应付票据。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小企业的应付票据业务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并且这种结算方式不多,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专门规范。 应付票据的管理与应付账款基本类似,但是有几点不同: 1.票据的签发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批准; 2.设置应付票据登记簿。票据登记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签发; 3.要有专人控制空白的、作废的、已付讫退回的票据; 4.要由不从事票据记录的人员负责定期付账; 要有专人复核票据利息核算;5. 6.应付票据要依号保存; 7.签发票据与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要定期核对。 其他应付款项的管理与应付账款基本类似,不再赘述。(一)商业汇票的使用流程 1.申请 存款人领购商业汇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

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 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手续: (1)银行的公司业务部可受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兑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下列银行要求的资料: ①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②担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③要求银行办理承兑业务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人及保证 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④社会专职机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事务所)审计的承兑申请人及担保人上年度以及近期的财务报告; 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以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⑥申请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⑦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经审批同意承兑后,执行承兑协议。 2.提示付款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附件1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对收费标准的管理行为,提高收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申请、受理、调查、论证、审核、决策、公布、公示、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收费标准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政府”)的价格、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收费标准。未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收费标准。

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包括中央驻地方单位,下同),以及全国或者区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施收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财政部门审批。其中,重要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应当由国务院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请国务院批准。 除上款规定的其他收费标准,由省级政府价格、财政部门审批。其中,重要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应当由省级政府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请省级政府批准。 第五条地域成本差异较大的全国或者区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施的收费标准,国务院价格、财政部门可以授权省级政府价格、财政部门审批。 专业性强且类别较多的考试、注册等收费,省级以上政府价格、财政部门可以制定收费标准的上限,由行业主管部门在上限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第六条审批收费标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和效率的原则; (二)满足社会公共管理需要,合理补偿管理或者服务成本,并与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三)促进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以及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的原则; (四)符合国际惯例和国际对等的原则。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收费的实施和管理进行监督,可以拒绝缴纳和举报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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