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选择题解答技巧_10_16
选择题的作答存在技巧与方法。选择题的待选项中已包有大量的信息,可以提示我们该从哪个方向进行思索,或将哪部分知识进行筛选、判别。只是由于我们的记忆不够准确,容易产生似是而非的印象;或者对法条及原理的理解不够精当,容易发生部分的偏差与错误;或者由于审题不够仔细,忙乱中误选了不正确项。
选择题中干扰项的存在一方面给我们增添了答题的难度,比如讲混淆了我们的思维,误导了我们的答题方向,但另一方面也减轻了答题的难度。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在题干的要求下,以干求肢分析各选项,排除干扰。其实,考官在设置选项之时也会自觉不自觉地参照于某种规律,这种潜在规律多半发端于设计选项的目的。这些规律往往也利用人类思维中某些常见的弱点,比如说在逻辑判断与推理中常犯的错误等等。例如,干扰项与正确项常常会部分相同,部分不同,这样才能考察考生是否是完全掌握了知识点。再例如,在选项中考官有时会不自觉地设置一个正确项,然而又设置一个与此正确项内容截然相反的错误项,让考生在两者中进行取舍。而此时我们往往能借助一些选项之间逻辑关系的帮助,缩小选择的范围或确立选择的方向。排除法,是选择时最为基本,也是最为有效的方法。遵循以上思路,通过对选择题选项之间关系的研究,笔者提出如下规律供考生参考。
1.在单项选择题中,如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存在承接、递进关系,即这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会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在上述选项之外去寻找。
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因为具有承接、递进关系可能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从CD中择一选择。
(例)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一)/第32题/单选题
甲国公民詹某在乙国合法拥有一幢房屋。乙国某公司欲租用该房屋,被詹某拒绝。该公司遂强行占用该房屋,并将詹某打伤。根据国际法中的有关规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的?
A.詹某应向乙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
B.詹某可以将此事件诉诸乙国行政及司法当局
C.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
D.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答案为B。本题中选项C与D之间存在承接关系,倘若认为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则甲国应詹某的请求行使外交保护权成为可能,所以CD 两项首先应予以排除。而依常理可知甲国公民詹某即使要寻求外交保护,也不可能向乙国提出请求,故又排除A项。
2.在单项选择题中,如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内容相近或类似,即这两个或
两个以上选项会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在上述选项之外去寻找。
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因为内容相近、相似而存在同时成立的可能,则正确项只能从CD中择一选择。
3.单项选择题中,一旦出现一对内容互相对立的选项,则正确选项往往由这两个对立选项中产生。
在司考试题的单选题中,常常出现这样的出题格局:4个选项中往往有一对选项内容对立,这是考官为了测试考生记忆、理解准确程度而特意设制的,殊不知却往往给了我们以缩小选择范围的帮助。这两个互相对立的选项有时在语序上相似,有时部分内容相同,从语法结构上容易判断出来。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内容对立,则正确选项往往从AB中择一产生。(当然也存在例外情况)
4.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若存在两对内容互相对立的选项,从两对对立项中分别选择一个选项作为正确选项。
这是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考官对正确选项数目最为明显的提示。若四个待选选项结成了两对对立项,则两个正确答案多从两对对立项中分别择一产生。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互相对立,CD互相对立,则两个正确选项往往须从AB组以及CD组中分别择一产生。当然,这规则也存在例外情况。
5.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如果存在两对互近项或类似项,而这两对选项内容对立,则其中一对互近或类似项为正确选项。
如果试题中存在两对互近项、类似项,其中一个选项正确,则与之类似或相近的另一个选项则多半也是正确项。当然与这一对互近项、类似项对立的另一对互近项、类似项则为错误选项。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两项内容相近、类似,CD两项内容相近、类似,而AB组与CD组内容对立。那么若A正确,则AB应选;若C正确,则CD应选。
6.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如果存在一对内容互相对立的选项,而其他两项不存在内容对立的情况,那么在此对立两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项。
7.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择项之间存在承接关系或递进关系,即数个选项能同时成立,则往往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应一同入选。例在ABCD四个待选项中,ABC三个选项间存在承接、递进关系,能同时成立,若A正确,则ABC一同应选。
8.在单项选择题中,如果4个选项存在部分内容相同的情况,则互相之间相同点最多的选项最有可能为正确选项。当然,此规则存在例外情况
如何破解任意选择题?
(1)任意选择题的特点与答题要求。司法考试的任意选择题也叫不定项选择题。分布于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中的第81题至第100题,共20道,一题一分,每卷各20分。题型多表现为“套餐式”,即题干为一个案例,然后连续发问,每问给出ABCD四个选项,上下问之间的事物过程具有连贯性,前后问题具有关联性。任选题每一问即一小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不选或选错均不得分。任选题的正确概率是1/4—4/4。由于多选题上下连贯、密切联系,往往上问答错,下问也就跟着错,加上答案数目不确定,多答、少答或答错均不得分,故对知识掌握的准确、牢固程度和应用能力要求更高。
(2)任意选择题的解题技巧。由于任选题与案例题具有许多共同的命题特征,因此考生有必要借鉴处理案例的方法来对待任选题,具体可参见以下解案例的方法与步骤。同时,任选题也有自己一些特有的命题规律和解题线索。在此我们向考生介绍几种较为实用的技巧:
①丝头是入口。任选题有三种典型的命题方式:一是以“程序”为丝“步骤’’为珠。如2002年试卷二任选第4题:大题干内容给出了一个一审判决』、题干则往下提出了上诉、二审的案卷移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二审的判决和原则、审判监督等步骤。它是以诉讼程序为丝串起各个步骤;二是以“过程’’为丝“事件”为珠。如2000年试卷二第81—85题:题干内容是甲向乙借款,丙、丁保证,戊抵押。小题干则围绕这一过程设计了签约、变更、放弃抵押、行使抵押权拍卖、追偿等一系列事件;三是“章节”为丝“内容”做珠。如2000年试卷二任选第3题。题于是: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了毒品犯罪,请根据该节的规定回答91—95题,往下就是该节中规定的五个罪名。针对任选题“以丝串珠”的特点,解题中首先要找准第一个考点,头一个点好比是蚕茧的“丝头”,只有牵住了“丝头”才能顺利地抽丝剥茧。
②下问有答案。由于任选题具有连贯性,所以后问中往往就隐含着前问的答案或线索。如2002年试卷四第9题的第一问是:本案医院与邮电局的争议属于民事争议还是行政争议?后一间接着是:原告的赔偿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大家知道,民事赔偿的原则是“填平补齐”,即凡是损失都得赔。然而,国家赔偿则是有限的,一般只赔直接损失而小赔间接损失。因此,只有国家赔偿才存在赔偿范围的问题。既然后问提出原告存在的损失能否赔偿,那么即可推定前问答案肯定是行政争议。这一特征在案例题中也有表现。
③上下可印证。这一技巧更适用于考生在检查过程中。对于一些任选题可以前后对照,看答案之间是否矛盾、是否指向一致。如果不是就应当核查问题出在何处。
选择题解法
审题
答选择题首先要仔细阅读试题说明并注意答题纸的布局设计,搞清楚是单项选择还是多项选择,是选择正确陈述还是选择错误陈述?答案写在什么地方,等等。
还需要注意的是,各选项的排列布局是怎样的,以免因习惯而填错了选项代号。例如,一般考生都习惯于这样的排列方式:
A....B.......
C....D.......
有的试卷可能排列成这种形式:
A.......C.......
B.......D.......
比如06年的A卷和B卷排列不同,造成很多人错误。在做后一种试卷时,有人常把B项与C项弄混,这样丢分,岂不可惜。
选择题的分类及解题方法
选择题主要题型有:
一.识记水平类:
这是选择题中的低水平的能力考查题型,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再认能力、判断是非能力和比较能力。主要题型有:
1.组合型:2.填空型:
方法:以上两种题型的解题方法大致类似。可先将含有明显错误的选项予以排除,那么,剩下的选项就必定是正确的选项。
3.判断型:
特点:此题型要求学生对基础知识作出"是"或"不是"的判断,主要用于考查学生对理论是非的判断能力。
考生只要记住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观点等基础知识就能正确回答出来。方法:解答这种题型的方法,是把题肢与题干联系起来,用记住的知识去挑选正确的题肢。
4.比较型:
特点:此题型的题干是两个认识对象。题肢对题干中两个认识对象进行比较后的回答。考生只要记住所学的基础知识,就能正确进行比较,并从比较中识别各个认识对象的特征。其形式常用"不同点是""相同点是"或"区别是""联系是"等词语把题干与题肢联接起来。
方法:是把题肢与题干逐一比较,凡符合题干要求的,就是正确题肢。
二.理解水平类:这是选择题中中等水平的能力考查题型,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理解能力、逻思维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等。主要题型有:
1.内涵型:
特点:此题型的题干内容多是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或基本观点,题肢是对题干的理解,它不仅要求考生了解基础知识,还要求考生理解基础知识,把握基础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
其形式多用"下列理解正确的有""应当这样认识""是指"等词语把题干与题肢联接起来。
方法:解答这种题型的方法是把题肢与题干一一对照,看它们在内涵上是否一致。内涵与题干一致,就是正确题肢。
2.发散型:
特点:此题型要求题肢对题干的内容作多侧面、多角度的理解或说明,主要用于考查考
生理解的能力、分析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其形式常用"正确的是"等词语把题肢与题干联接起来。方法:凡是与题干有关的正确题肢都可以入选。
3.因果型:
特点:此题型要求考生回答知识之间的因果关系。题干是"果",题肢是"因",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和推理能力。其形式一般用"由于""因为"等词语把题干与题肢联接起来。方法:解答这种题型的方法是看题肢是否正确回答了题干要求回答的原因。
三.运用水平类:
这是选择题中的高水平的能力考查题型,主要用于考查考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
主要题型有:
1.事例型:
特点:此题型题干的内容选取现实政治生活或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实材料,要求考生思考并正确回答材料中所包含的基础知识,或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对现实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和评价。其形式常用" 这个事例说明"、"这表明"等词语把题干与题肢联接起来。方法:解答方法是首先要抓准材料中的中心词或关键词语,以准确把握材料的意思,然后再逐一把题肢与题干相对照,凡能正确分析、评价材料的题肢,都是正确题肢。
2.引文型:
特点:此题型与上述材料型的不同,在于题干的内容引用了某人、某文件、某著作中的论断或论述。其余特点均同于材料型。
选择题的审题和解题方法:
一.选择题的审题方法:总的要求是:全面分析题干的意思,抓准题干的规定性。
所谓题干的规定性,就是题干对题肢的广度、深度等方面的限定。题干与正确题肢是统一的,题干决定正确题肢,正确题肢反映,说明题干。所以,审题时,首先要弄清题干的规定性,然后,才能把题肢逐一与题干相对照,看题肢与题干是否统一。
抓准题干规定性的简单方法是通过找出中心词语或关键词语,去明确题干的规定性。
二.选择题的解题方法:
简单、易行、实用的方法是淘汰法。其解题步骤可分为三步:
1.确定标准:
这是指在审题后,回忆与题目有关的基础知识,作为确定题肢正误的标准。
2.淘汰错误题肢:
即用淘汰法先排除错误题肢:
第一是淘汰本身是全错或部分有错的题肢。第二是淘汰本身虽正确,但却与题干无关的题肢。第三是淘汰与题干规定性不符的题肢。第四是淘汰与题干因果关系不符的题肢。第五是淘汰与题干变相重复的题肢。(第四、五只适用于因果关系选择题)
3.检查验证。用淘汰法解题后,再检查验证一遍,以确保选题的准确率。
常见的十二种干扰方式
一、张冠李戴法?
这类题目往往以相关的知识或相近的时事作干扰题肢,考生如果记忆模糊,就会失误。? 启示:在平时的复习中,考生要注意对相关知识进行归纳和整理,对重要时事,要尽可能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防止混淆不清。
二、鱼目混珠法?
试题通常以相近、相似、易混的知识作干扰题肢,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记能力。
启示:在高考政治试题中,几乎每年都有类似的题目。考生在平时的复习中,必须对相关、相近、易混、易错的知识进行比较和辨析,才能排除干扰准确作答。
三、偷梁换柱法?
这类题目通常是在题肢中偷换概念或转换论题,考生稍不注意就会误选。
启示:解答这类题目,一定要将题干所涉及的概念和题肢的概念作对照,看其内涵和外延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则不可选。
四、正逆颠倒法?
命题者在试卷的中间部分,一改正向思维的模式,插上一道逆向思维的试题,常常导致一些考生失误。
启示:解答这类选择题,关键在于判明题干的方向,在确认题目是逆向选择题的前提下,只要将原来正确的题肢舍去即可。
五、主次颠倒法?
这类题目常将概念间的主次关系颠倒,粗略看来,题肢意思和题干非常吻合,其实是以非辩证性干扰辩证法。
启示:答这类题一定要注意对应概念间的主次关系,诸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与政治、国体和政体等,无论在什么情形下,都是前者决定后者,要警惕命题者以貌似辩证性的手法加以干扰。
六、因果倒置法?
命题者在因果关系的选择题中,将原因和结果倒置,以混淆视线,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准确和透彻理解现实生活中各种现象之间、现象与本质之间固有的因果联系。
启示:解这类题,一要注意是因果型试题,还是果因型试题;二要注意题干和题肢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是因果型的试题要注意题干和题肢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题肢是不是题干所述原因的原因。如果是果因型试题尤其要注意检查题肢所述原因是不是同义反复,有没有因果倒置。
七、同义反复法?
这种手法通常是在果因型,或者题干有"说明"、"表明"之类的选择题中,设置重复题干意思的题肢,考生如不仔细辨析,就会错选。
启示:解这类题,要注意将题肢和题干逐一比较,舍去不属于题干的原因的题肢,如果是最佳选择题,只能选出最符合题干要求的一个题肢。
八、以偏概全法?
在这类题目中,命题者设计的题肢,常以局部代替全部,以部分代替整体,以一种情形代替所有情形。
启示:考生在解答这类题目时,要运用辩证思维的方式对各个题肢进行全面分析,将观点片面性、绝对化的题肢舍去。
九、添枝加叶法?
命题者在题干或题肢中增加一些修饰、限制成分,使观点趋向绝对化。
启示:答这类题,考生首先要抓住题干或题肢中的主干成分,然后再对那些修饰、限制成分反复琢磨,看其是否和原来观点一致,若不一致,则必须舍去。对题中出现的"所有" "任何"、"一定"、"都"等字词一定要慎重推敲。
十、似是而非法?
这类题目一般以相关、相似、相近或相反的知识组成干扰题肢,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解和辨析能力。
启示:解答这类题目一定要根据所学理论和题干的规定性,对相关题肢逐一辨析,谨防被似是而非的题肢所干扰。
十一、答非所问法?
在这类题目中,命题者有意识设置一些说法正确,但和题干无关的题肢作干扰。考生如果不对照题干,仔细辨析,就会误选。
启示:解答这类试题,只能选择那些和题干之间存在联系,且意思一致的题肢。对那些和题干无关的题肢,不论其本身的说法多么正确也不能选。
十二、舍本求末法
试题以现象或假象否定本质和规律,以细枝末节、无关紧要的东西来代替根本的、主要的东西。
启示:解答这类试题,考生必须把"现象只看作是入门的向导,一进门就要抓住它的实质",自觉地透过现象认识本质,才能排除干扰,否则就会舍本求末,导致失误。
以上介绍的仅是选择题中常见的十二种干扰方式,有些特殊的方式就不一一例举。考生在平时的练习中一定要细心观察,反复体会,熟练掌握各类题目的解题技巧,努力提高解题的正确率。
解答单项选择题,一般要经过四个阶段:阅读审题——观察分析——选择判断——复查验证。
1.阅读审题:首先要默读试题中的英语句子,了解空格在句中所处的位置,句子缺少什么成份,初步确定一个答案的范围。根据备选答案二者结合起来就会大致明白考查什么。
2. 观察分析:这是一个快速而又严密的思维过程。要求将试题中所提供的条件和备选答案的情况结合起来去分析、推理、排除那些明显不符合试题,甚至本身就有错的各选项目,
再在剩余的备选中比较分析
3. 选择判断:在分析句子和备选答案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验证,选出一个使句子语法正确、语意通顺,附合逻辑道理的答案。
4. 复查验证:将所选答案放在句中空格处再默读全句。首先看是否顺口,再在读法、意思和逻辑关系上推敲一下,完全符合条件则可放心。
这就是做单项选择题的总过程。其次,事实上大多数同学在许多情况下靠语感选择答案,所谓语感就是平时知识的积累,是技巧的熟练,就是读来顺口、有把握。特别是情景反应式选择题运用此法效果更佳。
选择题的答题技巧如下:
解答客观试题(选择题)应遵循“先审题干、后审题肢、肢干相连、以干求肢”的基本原则。贯彻这一原则,在解题时必须做到“四审”和“四排”。
一审题型。是单项选择题,还是组合式选择题,每一题问属于哪种形式。
二审题干的规定性。也可称是审关键词,通常要关注题目的解答方向,明确哪些是正向选择题,哪些是逆向选择题,逆向选择题要求考生选择错误的选项,正确的选项不能入选;要回答区别还是联系、共同点还是不同点;总的来说,审题干就是要弄清题意,明确题干的规定性,这是做好选择题的关键。
三审题肢。遵循以干求肢的原则。第一、确定哪些是正确的题肢,即符合题干规定性要求的题肢。第二、确定哪些是错误题肢,即存在明显知识性错误的题肢。第三、确定哪些是干扰性题肢,即题肢本身的知识内容正确,但与题干规定性的要求不符。第四、确定哪些是一级引申题肢,哪些是二级引申或多级引申题肢。做到正确题肢或一级引申题肢入选,错误题肢、干扰题肢、二级引申或多级引申题肢不选。
四审题干与题肢之间的关系。一般题干与题肢之间的知识结构是陈述句结构,题干是主谓结构,题肢则是宾语。这一结构形式就决定了在解选择题时,只能做到以干求肢。通过分析寻找题干与题肢之间的最佳联系,即题肢与题干规定性的一致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肢干相连,上下结构相通。
“四排”:一排除错误项,逆向选择题除外。二排除重复项。题肢的观点不是说明题干的规定性,而是对题干规定性的变相重复,这样的选项迷惑性较大,容易失误。三排除无关选项。题肢的观点虽然正确,但与题干的规定性无关,这样的选项应排除。四排除大、小选
项。题肢的知识内容大于或小于题干规定性的要求,这样的选项也应排除。
在解答选择题时,下面的步骤可供参考:
(1)审题。审题是正确作答的前提。选择题大致可分为两类: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测试;对基本知识的综合分析和灵活运用。通过审题,首先要明确该题目是考"哪一类";然后判断"考什么",即搞清楚所测试的是什么概念或知识;
(2)选答。通过审题,有些题目的答案往往已经是一目了然的了,这时只需直接选择正确答案即可。如果对答案仍没有把握,就要进入下一个步骤。
(3)排错。有的题目尽管一眼看不出正确的答案,但往往能够看出哪些答案是错误的,这时可以先把错误的答案划掉。有时经过分析,可以判断出四个答案中的三个是错误的,则可以选择剩下的惟一个作为正确答案。如果只能排除掉一个或两个错误的答案,则进入最后一步。
(4)择优。在剩下的答案中,挑选一个比较而言最接近题意的答案。
在解题过程中,一般是根据该题的特点综合运用各种方法进行解答。不必要千篇一律,要多练习,灵活使用这个步骤。
灵活的解题技巧是过关的保证
1、先做有把握的题。司法考试的分数是一分一分积累的,所以,正确串要放在第一位。审题时要放慢速度,不放过每一个字,这样可以避免失误。审完题后应当迅速做出判断有把握还是没有把握,如果有把握.一定要做对,没有把握,在试券或草纸上做个标记继续做下一道。有的入可能担心时间不够,其实只要不在某些难题上男思苦想浪费太多时间,绝大部分考生是可以答完题目的。
2、提高多项选择题的“鸦题率”。司法考试中,多项选择题是个难点.对于没有把握的多项选择题,不要轻言放弃,也不要瞎猜,一定要提高“猜题率”。例如.一道陌生酌多选题有AB CD四个选项,一般情况下根据题干、选项的文义和“法律感觉”应该很容易确定一个选项肯定不是正确苔案而另一个选项是正确答案,如D不是正确苔案,A是正确答案。排除D之后,剩下AB C三个选项,而A肯定是正确答案。一道多选题至少要有两个答案,所以,这道题的正确答案只能是A B、AC或朋C。如果B或C有一个选项同A互斥.则答案就确定了;如果不互斥,则大胆假设“如果我是立法者我会怎样处理BC选项”?法律毕竟有其合理性在内。用这种方法.可以在考试中多得至少几分,而这几分,很可能就是决定你命运的几分。
总之,司法考试正以其特有的躬力在向每一个有志者招手,不管我们的学历高低,不管我们的基础如何,只要我们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攀握有效的学习方法,运用灵活的解题技巧,一次过关并非遥不可及。
都为人知的司考解题技巧
一、单项选择题与多项选择题的应试技巧
在考试中,为了能够在紧张的时间内准确地作出选择,考生做题时,应根据选择题题干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做法。对于题干较长的选择题,可不要急于匆忙地阅读题干,而应该先浏览选择项,注意选择项之间的关系,再确定做题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考生能熟练地掌握相关的知识点,只要浏览选择项后就基本上能找出正确的答案。
2、仅仅浏览选择项后无法选择出正确的答案,但至少可以形成明确的答题思路,此时再根据题干最后的问题即可选择出正确答案,而无须详细阅读题干。
3、仅仅阅读选项无法作出正确选择,但可根据与题干最后所涉及问题的结合,再以选择项提供的信息为基础迅速、简单地浏览题干的相关资料,就可以作出准确地选择,这样可以节省详细阅读题干,特别是较长题干的时间。
当然,除上述三种题干复杂的试题外,还有一类试题为题干简单,而选项很复杂,这类试题绝大多数属于综合性考查法律若干规定的试题,只要考生仔细阅读每一个选项即可选择出正确答案。
二、任意选择题的应试技巧
任意选择题一般需要根据题干信息做4—5道选择题,一般来看,任意选择题大多以一道较为复杂的案例作为题干背景资料。因为需要根据该题干资料做几道选择题,经常有考生采取先将题干资料读懂,然后再做题,有时可能做完1道或者2道题后,再做下面的题时,题干中的有些信息已记不清,不得已又重复仔细阅读整个题干,这样不仅浪费时间,而且还会因重复多次阅读题干资料而令考生非常辛苦和紧张。其实,这类任意选择题中的几道小题一般是分别根据较为复杂而冗长的题干中的某一部分信息而设置的,因此,考生在阅读题干资料之前一般应先浏览几道小题的问题,大体了解其要考查的几个知识点,然后,仔细阅读题干资料,并画出所涉及法律关系的草图,这样可以极大地辅助考生解题。
只要考生熟悉掌握一定的应试技巧,一般来说,在资格考试中多得10分应该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一言以蔽之,一定的应试技巧对于考生取得理想的成绩是至关重要的,不可忽略。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一、关于复习 1.字材料 我用的主要有三种三大本、指南针的法条和政法英杰老师打印的讲义。(在后期我发现政法英杰出版的法条与指南针法条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此也一并。) 使用时将三大本当作工具书来用相当于字典只用于查询。大家都知道三大本上有7、80%的东东都是废话。但是卷一的法理部分要详细阅读。由于近两年对民法基础理论和诉讼法的理论知识考查有所增加所以这些部分也应重视。 指南针的法条将多知识点串联起来能够帮助你轻松掌握相关联的不同法条包括司法解释。 政法英老师的讲义是对各科知识的提炼与总结在后期复习时尤为重要。 重复:适合自己的材料才是最的。 2.关于培训班 贵的不等于便宜的也不等于一无是处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重点政法英杰的培训班。 3.关于老师 名师不一定讲得名气不大的老师也不见得讲得不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几位老师:张小平、张龙、刘安、郄鹏恩、李亮、
李金明、董坤、何滨(重点他的行政法讲义)李佳、李仁玉、席志国、史飚。再次重复:风格适合自己的老师就是最的。 4.关于时间 不一定要前一年的11月就着手但一定要提早。否则知识都堆积到后期会有重负如泰山的感觉效率低下。 5.是最重要的一点司考如同上阵打仗贵精不贵多。在复习时一定要注重质量争取做到看多少记多少不贪多。一定、一定不要老是觉得时间不够!切记!切记! 二、关于考试 1.放松心态注重细节 不要有心理压力是老生长谈了。细节决定成败才是最重要的这不但是世界500强企业的生存法则对我们的考试也同样地重要!一定要仔细读题类似于今年卷四第一题答错的童鞋不在少数。 2.慎用模板 如果是第一次参加考试的童鞋现成的用的模板为我们省去了不少的气力。但对于老考生来说还是慎用为妙。在阅卷老师忙碌的工作中千篇一律的风格的字不敢保证会不会引起老师的疲劳感。因此加强法学修养就显得极为重要。 3.加强法学修养 这是一个很空很大的话题但是是有捷径可循的就是前面提到的把三大本上的法理学细细地研读。这个过程不是要背考点而是
英语蒙题技巧
英语蒙题技巧 口诀 1、三长一短就选短,三短一长就选长。两长两短就选b,参差不齐c无敌。 2、以蒙为主,以抄为辅,蒙抄结合,保证及格。 蒙选择题方法。20道题至少能对15道。 由于我的英文不是很好,所以我苦心钻研蒙技。我发现了很多关于选择题的规律,十分好用。在开学考试时,总共有20道选择题,我蒙对19道(我们班的英语神童沈宜人错了两道题。沈宜人同学据说背了两万单词,可以轻易读懂原版《简爱》)。 也就是说,这个蒙题技术有时远远高过自己本身水平。 方法 一、找共同点。 比如说有一道题的选项有四个: a.study b.tostudy c.learning d.toread 可以看出,其中的study有两个;其中的不定式也有两个。所以两个显著特点集于一身的tostudy的选择可能性就十分的大。 二、找矛盾点(适用于单选)。 比如一道题问: 下列关于密度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其中,有两个这样的选项: b.质量相同,体积大的物体密度小。 d.质量相同,体积大的物体密度大。 这就可以看出,一定其中有一个是错误的——唉,你别笑!有很多的题中,都会有矛盾的地方。只要找出矛盾,再蒙的几率就大多了。
三、培养“蒙感” 这个所谓“蒙感”,就是这蒙题的感觉。因为不可能一面卷子上你一道题也不会做(当然也有例外),你也有很大可能有不会做的题。这时,就要看蒙题的感觉了。所有考试的人都知道,选择题中选择b、c选项的占绝大多数。所以遇到不会的题,就往b、c上靠,几率会大一点。 还有,如果你有很多题不会——比如说五道题里你有三道不会,那就要看你平时做题的感觉了。下面有一些选项,我感觉大多数时,选项会和以下相同 英语考试蒙题技巧听语音 如果答案跟顺序有关联,就选这个。比如,第2个答案是bachelor,因为b是字母顺序里的第2个,所以就选这个。同理,第4个答案是department,就选这个。命中率还是比较高的。当然要在排除了其他你认为不可能的答案之后再这样选。 还有一种方法是全都选a,或者b等等。这是在你对所有问题都不懂的情况下才这样。还有就是,如果你发现已经有连续4道题都选a了,那你就考虑一下里面很可能有一个选错了,而这很可能是你最拿不准的那个。 答案项中有绝对语气词的一般不是正确答案项。 这些语气词有:must,always,never,themost,all,only,haveto,any,no,verycompletely,hardly等。 选项中含有不十分肯定的语气词一般是正确答案项。 这些语气词有:can,could,may,should,usually,might,most,moreorless,relatively,belikelyto,possible,whetheror,notnecessarily等。 选项中照抄原文的一般不是答案项,而同义替换的一般是选项 选项中表达意义较具体的、肤浅的一般不是答案项,而概括性的、抽象的、含义深刻的是答案项。 选项中较符合常识的,易明白的一般不是选项;而似乎不太合理,一时较难理解的往往是正确选项。
如何找到司法考试最佳的学习方法
如何找到司法考试最佳的学习方法 导语:如何找到司法考试最佳的学习方法,2011年司考的故事已经灰飞烟灭,2012年是新的开始,我们如北迁的候鸟,开始启航,带着希望和梦想!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正确的学习方法会使人走弯路,所以,找到属于自己的方法非常关键。新华考资网小编总结了一些经验,在这里供大家学习。 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要综合、全面考查自身的因素,如自己的科目偏好,时间安排,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学习效率的时间段等等,下文就如何找到自己的学习方法做一点介绍。 首先,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所谓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也就是弄清楚自己的法律基础如何,自己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上。法本的朋友大都一定的基础水平,所以在复习的过程中可以不把基础知识作为重点来对待,而把法条和真题作为自己复习的重点,建议这类人群以历年真题为准绳,把历年真题研究透彻;然后在着重复习重点法条,吃透真题,熟记重点法条,对于基础较好者能达到这样的程度,通过司法考试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 若你属于非法本且很少接触法律知识这样一类群体,那在复习的过程中就得在基础知识上多花费点时间和心思。三大本应该是基础知识复习的最佳选择,各个学校的讲义也是很不错的辅导教材,基础为零者在复习这些书目的过程中要对基本概念及其特征有所了解,否则,在后来的法条和真题复习中会比较吃力。 所以,第一步要找准自己所处的位置,在选择方法就可以了。 其次,各部门法孰先孰后有讲究。司法考试复习切忌漫天撒网,这样的结果往往是一无所获。民刑法及其诉讼法是整个司考的核心,复习时理所当然为重中之重,这一部分分值的高低直接导致司考的成败,所以这一部分是“主要矛盾”,要重点解决。商经法及行政法也不容小觑,这一部分的分值也不少,在对民刑法基本敲定的基础上,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来复习,主要从两点来把握:一是重点复习相关部门法,如《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二是重点学习部门法中的重要制度,如《土地管理法》中的“土地确认权纠纷”,《环境保护法》中的“环境侵权诉讼”,这些点为司考中经常出现的高频考点。最后,花点时间背背理论法及三国法相关的知识点,我认为向这样的小法,内容繁杂,不易理解,无需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到最后重点强化一下就基本可以了。 我对待这些部门法的复习顺序是,民刑及其诉讼法在先,行政商经其次,最后小法。这样的话可以保证重点学科的复习时间和精力,不至于到后来手忙脚乱。 再次,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时间段,以提高学习的效率。不同的人的学习状态不一样,有些人上午学习效率高,有些晚上学习效率高,还有的是夜里学习的效率高;有的喜欢在自习室学习,有些喜欢自己在屋里学习等等。
法律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技巧
名师指导:法律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技巧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袁巍 对于学习法律的自考生而言,案例分析类型的题目是参加自学考试所必须认真面对的,因为它具有一定的难度和深度。在相关的法律课程中经常会碰到需要对案例进行分析的题,比如“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等等。其题型也不一定仅限于案例分析,有时在选择题中也会采取这种出题方式。从实践意义的角度来看,我们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把法律运用到社会生活中去,因此学会对考试试题中的案例进行正确分析,对于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恰当地运用法律分析问题也具有很强的实战作用。 本文将主要从考生应试的角度指出案例分析题型的特点、难点和解题技能,并归纳解题的方法。希望这些分析能够很好地帮助自考生以正确的心态对待这种题型,并从容地完成解题。 一、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与难点 案例分析类型题虽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出题,但还是有一些特征可循。掌握这些特征可以使考生在考试时不至于产生恐慌感,避免不必要的失误。从以往的考题来看,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1、案件事实被虚拟得很真实。为了考查考生对于法律规范的记忆和理解水平,案例分析类型的题目通常虚拟出很真实的场景。如发生法律纠纷的当事人名字很具体,纠纷的时间具有紧凑感,地点的安排一般也是恰到好处。这样虚拟场景的作用是让考生有置身于案件情景之中的感觉。由此考生就无法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来处理问题。 2、案件事实往往错综复杂。首先,案件往往涉及到多方当事人。甲方、乙方、丙方等等,往往弄得考生晕头转向。其次,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往往也不止一个。比如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往往扯到一起,所有权关系与债权关系糅合在几方当事人之间等。再次,案件信息量丰富。由于是虚拟的真实场景,所以考题通常提供了足够多的信息量给考生,这样一方面让案件更具真实性,另一方面也是考查考生排除不必要信息的能力。多余的信息无疑给考生设置了很多陷阱,考生必须步步小心。 3、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目的是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第一是分析问题的能力。针对考题的提问,考生必须排除不必要的干扰信息,利用有用信息对问题的本质做出判断。既然是考法律知识,那么问题的本质其实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提出结论性意见。第二是记忆能力。为了解决考题设置的问题,考生必须能够运用已经学过的法律知识,其中自然包括当前中国的立法对某些问题是如何规定的这样基础性的知识点。记忆如果不到位则很难对问题做出正确判断。第三是法律语言表述能力。当考生运用已经学过的知识分析问题的本质之后,就应当把结论表述出来。解决法律问题自然要用适当的法律语言回答,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要学会使用“法言法语”来表述自己的看法。这样一来,特定法律词汇就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考察目标。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特点,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考生一见到案例分析类型的题就头疼、发怵。这种类型题目的难点正在于其信息量过多,而考生往往基础知识不够扎实,所以容易陷入出题者预先安排好的陷阱中去。另外,这类型题考察的能力是多方面的,它对考生提出的要求更高,其难度自然而然地提升上去了。 法律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技巧 案例分析题 2009-07-22 14:08 阅读36 评论0 字号:大大中中小小一、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与难点 案例分析类型题虽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出题,但还是有一些特征可循。掌握这些特征可以使考生在考试时不至于产生恐慌感,避免不必要的失误。从以往的考题来看,案例分析类
选择题解题技巧和规律
一、选择题解题技巧和规律: (一)、选择题的命题规律 1.选择题的命题具有较强的综合性 2.多为单项选择题(如全国卷、天津卷等)3、多为连题型选择题(一个材料包括多个选择题)4、选择题内容更加关注社会热点 (二)应试策略1、沉着冷静,相信自己判断2、认真审题3、先易后难,跳过难题或自己认为没有把握的题目,回头再做4、认真检查,但不要轻易改动答案 (三)应试技巧1、做到:“三审”,即一审材料(加以引申)、二审题干(画出关键词)、三审选项(找出合理、正确并与材料和题干有关的选项)。2、读完题组内每一个小题,注意各小题之间的前后提示语,然后再从容做题。3、仔细分析题干,明确解题条件例如:北极地区寒风凛冽,考虑到当地所处风带的盛行风向,中国北极科学探险考察站营地建筑的门窗应该避开的朝向是:A、东南方向B、西南方向C、西北方向D、东北方向答案:D 点拨:题干条件是北极附近盛行风向、门窗避开的朝向。北极附近风带为极地东风带,具体风向为东北风,故门窗应避开东北方向。4、选项错误的几种情况:(1)因果颠倒(2)前后矛盾(3)表述绝对化(4)概念混淆(5)表述错误或不完整(6)以偏概全,以点带面(7)与题干无
关 (四)解题方法介绍1、直选法:运用学过的知识可以直接选出来,多考察记忆性知识,注意必须看完所有选项再选择。2、排除法:如果选项罗列地理事物或现象比较多,可以先将选项与题干对照,排除掉明显错误的选项,重点分析剩余选项。例如:(2005年江苏卷)长期以来,塔里木河流域及其周边地区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关键是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下列方案合理的是()A.上中游地区利用绝大部分河水B.人工加速冰川消融,增加河水的补给C.下游地区利用绝大部分河水D.上中游和下游地区均衡利用河水答案:D 点拨:既然全流域要综合治理,部分河段就不应该利用绝大部分河水,故排除了A、C;用人工加速冰川消融来补给河水,不现实,又可以排除B,正确答案为D。3、优选法:如果选项中有多项合理,但题干中有“最”、“主导”、“第一”等字样时,要选择最合理选项。例如:美国“硅谷”形成的主导因素是:A、环境优美B、交通便利C、知识技术D、市场广阔答案:C 点拨:形成高技术工业区的区位因素包括知识技术、快捷交通、优美的环境,但主导因素是科技发达。4、转换法:即将条件换成另外一种相同的说法,该说法与选项更直接,利于选择。例如:一年中太阳直射两次的地区,不会有:A、热带沙漠气
准确率超高的数学选择题蒙题技巧
准确率超高的数学选择题蒙题技巧 相信很多人都和小编一样,对于数学都是无计可施。但是在高考中 数学还不能不做,所以很多人就在选择题上下功夫。其实选择题分值还是很 高的,5分一题。下面小编就为各位介绍一些自用过的数学选择题蒙题技巧,准确路超高,一起来看看吧。 1数学选择题蒙题技巧一1、答案有根号的,不选;2、答案有1的,选; 3、三个答案是正的时候,在正的中选; 4、有一个是正x,一个是负x的时候,在这两个中选; 5、数学选择题题目看起来数字简单,那幺答案选复杂的,反 之亦然;6、上一题选什幺,这一题选什幺,连续有三个相同的则不适合本条; 7、答题答得好,全靠眼睛瞟;8、以上都不实用的时候选b。 1数学选择题蒙题技巧二数学第一题一般不会是a最后一题不会是a 数学选择题的答案分布均匀填空题不会就填0或1答案有根号的,不选答案有1的,选三个答案是正的时候,在正的中选有一个是正x,一个是负x的 时候,在这两个中选题目看起来数字简单,那幺答案选复杂的,反之亦然数 学选择题上一题选什幺,这一题选什幺,连续有三个相同的则不适合本条以 上都不实用的时候选b在计算题中,要首先写一答字如果选项是4个数,一般是第二大的是正确选项。单看选项,一般bd稍多,a较少。还有一点,选了之后就不要改了,除非你有90以上的把握。和图形有关的选择填空可以取特值。最后两道选择不是c就是a适用题型:问题求解题数量原则。理想状态:15道题,每题5个选项,a、b、c、d、e平均每个选项共出现3次。答案排列:3、3、3、3、3实际状态:每个选项在2——4的范围内。 1数学选择题蒙题技巧三代入法,这列方法往往是给定了一些条件,
法学考试答题经典技巧
一、命题思、 论述题出现于03年,最近几年又不断加强之势。从03年考一道题到每年考两道题,从04年的案例论述到05年的阐述论述,从03年的部门法(行政法)到05年的法理,从06年的综合到07年的选作,再到08年的兼容并包,论述题的考法不断推陈出新。 今后的论述题既有完全自由的无标准答案的评论式论述题,也有通过设问加以限制的有标准答案和无标准答案相结合的说明式论述题。对于评论式论述题,考生只要能自圆其说即可。对于说明式论述题,必须以教材和法条为准加以回答。 二、阅卷思路 (一)要有一个提纲挈领的标题 (二)层次清晰的说明观点及理由 (三)字数符合题目要求 (四)卷面清洁、字迹工整来获得印象分 (五)使用法学名言来增光添彩 三、复习思路 (一)阅读法理学、法史学等司考教材 (二)对部门法中的基础原理、基本原则进行概括
(三)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资料搜集、分析 (四)寻找并反复练习适合自己的答题“套路” 四、答题套路——模板训练法 (一)模板训练法的提出 1.明确写作目的。 2.有效缩短答题时间。 3.围绕一点集中来谈。 (二)模板式训练法详解 五段提纲法——我们总结论述题答题规律是分为五步思考,使用五个段落答题更简便高效(以六百字为例):第一段(100 字) 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 第二段(200字)主要概念的界定。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观点?原因的分析:逻辑的或理论的。 第三段(150字)从正反两面论述提出这个观点的好处和坏处。 第四段(100 字) 如何做到这样及应该注意那些问题?第五段(50 字) 总结和提升全文观点:口号,略写。
接下来我们就可以把卷四论述题的训练归纳为下面五个方面: 1.文章结构训练(模板式答题法)。 2.卷面控制训练。 3.时间控制训练。 4.文字训练。 5.法学专题训练。 五、具体答题技巧 (一)答题角度的确立 在确立方向、角度之时,提醒考生把握以下几点: 1.没有把握时只就案情涉及到的基本法律问题论述。 2.自己命题题目的选择应与论述方向、角度一致。 3.结合案情发挥之际,尽量使用熟悉的的法条、法理。 (二)体例 论述第二步要确立文章的体例,目前的体例大致有四类:论证类、评析类、比较类、反驳类。 1、论证类。 2、评析类。 3、比较类。 4、反驳类。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
复习必备: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答题技巧 根据案例分析题命题者“因法设题”的命题思路,考生答题时一定要养成“就题找法”的解题思路,具体来讲,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首先判断本案例分析题考的是哪一个部门法的内容。近几年,案例分析题大多出现在如下几个部门法中: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司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2、其次确定本案例分析题考的是该部门法中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 3、找到了要考查的具体法律制度,按照“就题找法”的解题思路,迅速在脑海中搜寻该制度所对应的相关法条。 4、找到所对应的法条后,先不急于作答,应仔细、全面地分析案情,避免有所遗漏。一般而言,司法考试案情叙述中所给出的有法律意义的信息都是有用的,要么是提供答题线索的,要么是用来干扰、迷惑的。所以,考生一定要仔细辨析,去伪存真,排除干扰,确定“题眼”。 5、统筹考虑全案各种情况,前后兼顾,写下最终答案。对于案情比较复杂的题目,考生最好先在草稿纸上详细列出重要信息,避免因粗心大意而失分。复习建议: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之一 司法考试卷四的复习方法是每个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都在关注的,司法考试卷四得高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如果掌握了卷四的答题技巧,把握得分点,那么司法考试卷四高分不再是难事!技巧如下: 第一、常用的法律格言一定要记得。注意没有必要专门抽时间去记,尽量利用吃饭的时间或者上厕所的时间,这对做论述题非常重要; 第二、关注当前社会的法制热点。记得去年有道小案例,关于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到电信部门去查公民的通讯记录,这个小案例就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事件。试想如果你平时就知道这个案子,在做题的时候就可轻而易举地回答正确。反之,则很难,要知道这几分也许就改变了命运; 第三、熟悉国家的大政方针。虽然,司法考试不考政治,但是,综观历届司考卷四的题型,特别是在论述题型分值增大的形势下,涉及国家大政方针的知识点在逐渐增多,因此对这部分要熟悉。 复习建议:卷四得高分之心理篇 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一定常思考:现在我每天的复习的不是卷一、卷二,就是卷三的,而卷四那么重要却似乎不能有更好的专门针对性复习,我怎样做才能保证
语文选择题答题技巧
语文选择题答题技巧 文考试由于累积了大量知识,并且某些题还要假设他们观点,使得很多人在选择题上丢分,但是从技巧的角度上说无非就是根据语义做题。抓住其中字、词、句的矛盾点,会不会引发歧义?应用对象是否明确?陈述观点有没有符合原文大意?抓住这几个要点,选择题几乎没有什么难度了,希望大家在平时做题的时候注意从这些角度做些训练,以提高做题速度。 语文选择题答题技巧 1、运用心理效应 运用心理效应包括做深呼吸;告诫自己,仔细审题等等。 2、要有扎实的功底 语文考试实际上就是调动自己平时的积累来回答问题的过程,不仅要善于回忆,更需要在理解题意的基础上组织答案。在组织答案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句子的简明连贯得体、注意保留命题者的原意、注意满足题旨、注意少用绝对化的句子。 3、自己做题的方法和题型 如果基础好成绩却没有别人好,可考虑自己做题的方法,这是其一。其二,应研究几份试卷看看有没有哪种题型特别薄弱。找准问题,对症下药。 4、做题的方法 做语文选择题首先要审清题意,其次要方法,比如采用直接法、比较法、排除法、代入法等等答题。要注意相信自己的第一语感,不要轻易改动,相信自己的第一印象。 5、做选择题的办法 做对题的根本因素还是对知识的掌握,但在考试中掌握一
些方法,一些应试技巧,也有助于得分。选择题都有题干,题干当中包含内容和要求。选择题总是有正确选项和迷惑选项这么两种选项。正确选项当然是正确答案,而迷惑选项则是用来迷惑考生的,看考生能不能区别正确选项和迷惑选项。题干的后面,一般有四个选项。如果是单选题,则只选择一个选项作为答案,其余的都是迷惑项;如果是多选题,则要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作为答案。 语文选择题答题技巧 1.【字音辨析题】答题技巧: 常见字注音正确的可能性小。生僻字一般不会标错音。审清题干,用排除法是较好的方法。 2.【字形辨析题】答题技巧: “形近而音”不同的别字。生僻字一般不会错。平时多积累。 3.【词语运用题】凭语感去选择自己认为的最佳答案,一般有两种类型: 答题技巧:对词义的理解,先拿你最会的词语去排除,对词语的运用,一定要在上下文中找到相应的信息,重点是使用场合上的搭配。注意采用排除的方法,将最容易辨析的词语先排除,逐渐减少选项。 4.【熟语(含成语)辨析题】答题技巧: 第一,逐字解释熟语,运用成语结构特点把握成语大意,但要注意不能望文生义; 第二,体会熟语的褒义贬义中性等感情色彩; 第三,要注意熟语使用范围,搭配的对象; 第四,尽可能找出句中相关联的信息。 第五,四个选项权衡比较,选出认为最符合要求的。
司考学习方法和考试技巧有哪些:司考学习方法
司考学习方法和考试技巧有哪些|司考学习方法 一.在学习之前,要对各科所占分值及各自特点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大体而言,各科所占分值及特点如下。 卷一: 1、法理学(25分左右) 法理学科目抽象,但历年出题大致相似,考察难度不大,掌握了做题技巧很容易得高分。 2、法制史(10分左右) 法制史考察分数不大,但要进行必要的复习,不然学弟学妹在此科目上会分数尽失。 3、宪法(25分左右) 宪法知识和学弟学妹生活不够贴近,考查内容细致,但是我感觉结合白斌口诀取得高分不算很难。 4、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15分左右) 这部分内容较为繁杂,需要记忆内容较多,且很多老师不重视这一部分的讲解,但近年司考加大了对这一部分的考察,学弟学妹仍 要重视这一部分。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卷一20分左右,卷四20分左右,共40分左右) 司考中的政治题,需要学弟学妹对相关理论加以背诵。 6、经济法(25分左右) 经济法考察内容杂乱,掌握基本重点及基本考点很重要,对于过偏的知识可不予学习。
7、国际公法(8分左右) 国际私法(10分左右) 国际经济法(15分左右) 三国法要重点学习,不同于民刑有观点争议,三国法考察内容范围确定,且答案明确。学弟学妹如果好好学习,能够在三国法拿到 满分。因此要认真学习三国法。 卷二 1、刑法(刑法卷二60分左右、卷四20分左右、总共80分左右),刑法要对总则加以重点理解,并对分则各罪名特点加以特别记忆。 2、刑事诉讼法(卷二55分左右、卷四25分左右,总共80分左右),刑诉内容最为繁杂,最需要学弟学妹记忆,同时在答题时学弟 学妹往往找不到头绪,因此要对刑诉加以特别的重视。 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卷二40分左右、卷四20分左右,总共60分左右),行政诉讼法所占比重很多,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要注重各个制度之间的对比。 卷三: 1、民法、知产(卷三70分左右、卷四20分左右、总共90分左右),民法内容繁杂,各个题目之间难度差异很大,难题得分较难, 因此不能不重视民法,也不能在民法上花费过多时间。 2、商法(卷三30分左右、卷四20分左右、总共50分左右),商法的重点在公司法,近期司考对民商法多结合考察,值得学弟学妹 注意。 3、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卷三45分左右、卷四20分左右、合计65分左右),民诉得分较为容易,各个制度特点清晰,学弟学妹应 当在民诉科目上争取取得高分。 二、一定不要放弃任何一个科目,每一个科目都要复习,不要因为一个科目分数低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