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护士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护士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护士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材料。

1、变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3)医疗机构人事主管部门任免文件;

4)法定代表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7) 法定代表人健康体检表。

8) 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所有复印件均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

2、变更负责人:

1)医疗机构人事主管部门任免文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负责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所有复印件均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

3、增设诊疗科目

1)业务用房的平面图及产权证明;

2)拟设诊疗科目医护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3)与拟设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清单。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所有复印件均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

4、变更医疗机构名称

1)相关批准文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所有复印件均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

5、变更床位(牙椅)数。

1)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是否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意见。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所有复印件均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

6、诊疗科目变更:需提供“许可证”正副本。诊室设置平面图,设备清单,执业人员聘用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变更执业地址:需提供“许可证”正副本;选址可行性报告,用房产权证或租赁证明,诊室设置平面图。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表》(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原执业机构公章或机构主管部门公章)

3、原《医师执业证书》

4、根据不同变更情况,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执业范围的,应提交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自治区卫生厅指定培训机构培训满二年或累计满二年的考核合格证明、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证;

(2)跨类别变更执业范围还应提交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验证后返回)及其复印件(加盖原执业机构公章或机构主管部门公章)

(3)执业地点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注册的医疗机构(辖区内,下同)变更到其他非本级注册的医疗机构(辖区外,下同)的,应提交能装载信息的软盘或U盘(存入信息后退回);须同时变更执业范围、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本级只签署执业地点变更意见,其他变更由新注册机关依法办理。

(4)从辖区外的医疗机构变更到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的,应提交原注册主管部门导出的医师执业信息(存在软盘或U盘)、变更通知单、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确认)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5)在辖区内医疗机构间变更执业地点的,应提交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确认);

(6)已注册执业医疗机构名称变更,需办理医师执业变更注册的,提交已变更名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机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7)在医师定期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由其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向考核机构提出进行提前考核,需核查《医师执业证书》考核记录。

5、执业机构没有公章的,还应提交书面说明。

6、集体办理变更执业注册的提交机构出具的申请报告附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范文

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报日期:必填年月日 1.申请人情况(本人必填) 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国籍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学制 学历学位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有慢性病 毕业时间年月日护士执业证书编号 专业学习经历 (本人必填) 2.申请人原工作单位情况(本人必填) 原工作单位名称(应与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一致) 单位行政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 县(区)邮政编码 工作科室1必填技术职称3必填 工作类别2必填职务4必填 工作时间必填年月日至必填年月日 3.申请人拟工作单位情况(本人或单位必填) 拟工作单位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准的单位法定第一名称一致) 单位行政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 县(区)邮政编码

拟工作科室1必填技术职称3必填 拟工作类别2必填职务4必填 1可填写:病房/门诊/中医病房/中医门诊/急诊室(科)/监护室/手术室/产房(助产)/社区护理/供应室/护理部/医院感染/医技科室/其他 2可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其他 3可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4可填写:护理部主任/护理部副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其他/无 4.申请人签名(本人必填) 5.申请人原工作单位意见(由工作单位填写) 工作单位意见: 同意□不同意□ 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应加盖医疗机构法定第一名称公章,且与执业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填写日期单位填年月日6.申请人拟工作单位意见(由工作单位填写) 工作单位意见: 同意□不同意□ 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应加盖医疗机构法定第一名称公章,且与提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上的名称一致) 填写日期单位填年月日7.注册机关意见(由注册机关填写) 准予变更注册□不准予变更注册□

2017年最新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注册申请表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 申请审核表 医师姓名: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事项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5.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或者公共卫生。 6.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7.“相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8.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填写表2、申请变更、多机构备案应填写表3. 9.填写栏目内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科目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职业分类填写。 10.取得执业助理后,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只填写执业医师证书编码。 11.业务水平考核机构或组织的名称、考核培训时间及结果栏目由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后申请首次注册者、或者是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医师、或者是申请重新注册的医师填写;考核或培训机构的证明另纸附上。 12.“执业范围”内容填写要求: (1)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表中由申请人填写的“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所属注册主管部门在审批核准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拟聘用的科目”和“聘用的科目”栏内。 (2)因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或需特别限制医师执业范围的,注册机关应当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目说明。 13.申请变更执业类别的,须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附上,并将原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交回原注册主管部门方可另行注册。 14.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护士变更注册制度1

护士变更注册制度 为了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根据《护士条例》,制定本办法。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1.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1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1.2护士执业证书; 1.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2.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2.1无精神病史;

2.2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2.3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2.4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3. 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4.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4.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5. 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6.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6.1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6.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7.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8.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

2020年度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最完整流程

2018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最完整流程 2017年医师资格证书领取的时间一般在3月份,相信很多考生比较关心如何注册?下面考中榜医考分享2018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流程完整版 注册流程 一、打印成绩单 2017年医师笔试成绩单将全部采用自行打印,并于2017年11月7日上午已开通打印入口,请广大考生尽快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打印成绩单。(特别提醒:成绩单是考试考试合格的成绩证明,请按时打印。) 二、合格材料领取 1、医师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由各个考点集中发放,通知考生领取,集中发放时间一般安排在三月份至六月份,每个地区的时间不尽相同,详情请关注新阳光教育医考培训微信公众号。 2、其它材料 在领取医师资格证的同时,各考点会发放如下材料: (1)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 三、注册相关问题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

(一)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二)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三)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不允注册情形如下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五)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业医师注册变更申请表填表说明

样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玲 : 周姓名 执业医师: 级别资医师格床: 临 类别: 201251110XXXXXXXXXXXXXXXXXX编师资格证书码医 : 11052000000XXXXX原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此栏由卫生行政部门填写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日填表时间月XX: XXXX年XX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监制明填表说、本表供变更医师执业注册事项使用。l 、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2. 3、封面、表1-2由申请人填写,表3-5由有关部门填写,封面的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由注册主管部门填写。 4、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填写封面的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5、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7、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口腔或公共卫生。 8、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9、“相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10、申请变更执业地点的,申请人需在拟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中填写拟变更的医疗机构的名称,登记号、地址及邮政编码。 11、填写栏目中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医师职业分类填写。 12、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X 本 近 出生年XXX X XX所学系、专XXX 家庭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 邮政编 专业技术职务任 XXXXXXXXXXXXXXXXXXXX 资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医原执业机构名称登记登记号XXXXXXXXXXXXXX 原执业机构地 XXXXXXXXXXXXXXXXXXXX邮政编XXXXXX 临床原执业类别执业医师原执业级别

医师变更注册(新完成)

医师变更注册 一、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 二、审批部门 核发拟聘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三、提交材料 (一)医师执业地点变更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1、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即时验返,复印件留存);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 7、医师定期考核证明(执业未满两年的除外)。(二)医师主执业机构变更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即时验返,复印件留存);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医师执业范围变更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即时验返,复印件留存);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业务培训考核证明》(在该机构进修拟注册专业连续两年以上)或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 (四)医师执业类别变更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申办医师执业变更注册承诺书

申办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承诺书 区(县)行政审批局: 本单位(人)于年月日向贵部门申请办理 事项审批,并按照规定要求递交了相关申请材料。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单位(人)已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了该项审批的有关要求,对有关规定的内容已经知晓和全面理解,承诺自身能够满足办理该事项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2、本单位(人)承诺完全按照贵部门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申请材料要求和标准,提交了全部申请材料。 3、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 4、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申请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5、本单位(人)承诺主动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6、本单位(人)承诺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被撤销行政审批

决定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愿意自行承担。 7、本单位(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有效,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承诺人签字(盖章): 承诺时间:年月日 注: 1、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区(县)行政审批局存档,一份由申请人保存。 2、审批进件时,提交的该承诺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网上申报的,在网上录入承诺人姓名,领取决定书时,将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申请材料一并递交。 3、自然人作为申请主体的,必须由其本人签字;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申请主体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人在作出承诺前,必须仔细阅读,准确理解承诺书的内容,然后作出承诺,并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申请人一经签字、盖章即被视为作出承诺。 5、横线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范文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 表范文

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报日期:必填年月日1.申请人情况(本人必填) 2.申请人原工作单位情况(本人必填) 3.申请人拟工作单位情况(本人或单位必填)

1可填写:病房/门诊/中医病房/中医门诊/急诊室(科)/监护室/手术室/产房(助产)/社区护理/供应室/护理部/医院感染/医技科室/其他 2可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其他 3可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4可填写:护理部主任/护理部副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其他/无 4.申请人签名(本人必填) 5.申请人原工作单位意见(由工作单位填写) 6.申请人拟工作单位意见(由工作单位填写) 7.注册机关意见(由注册机关填写)

护士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姓名:证书编号:____________ 行政区域:材料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监制 填表说明(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第8项由发证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身份证照格式的相片两张。 10.拟聘用人工作单位意见中,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可以是职能部门负责人。 11.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延续注册。12.“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首页的填表说明(带﹡项均有说明)。 填报日期:年月日 1.申请人情况 2.拟聘用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情况﹡

(新版)医师注册及变更所需材料

二、医师变更申报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取消备案申请审核表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取消备案申请审核表 医师姓名: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事项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5.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或者公共卫生。 6.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7.“相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8.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填写表2、申请变更、多机构备案、取消备案应填写表3。 9.填写栏目内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职业分类填写。 1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只填写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11.业务水平考核机构或组织的名称、考核培训时间及结果栏目由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后申请首次注册者、或者是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医师、或者是申请重新注册的医师填写;考核或培训机构的证明另纸附上。 12.“执业范围”内容填写要求: (1)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表中由申请人填写的“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所属注册主管部门在审批核准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拟聘用的科目”和“聘用的科目”栏内。 (2)因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或需特别限制医师执业范围的,注册机关应当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中注明。 13.申请变更执业类别的,须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附上,并将原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交回原注册主管部门方可另行注册。 14.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护士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材料。 1、变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3)医疗机构人事主管部门任免文件; 4)法定代表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7) 法定代表人健康体检表。 8) 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所有复印件均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 2、变更负责人: 1)医疗机构人事主管部门任免文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负责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所有复印件均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

3、增设诊疗科目 1)业务用房的平面图及产权证明; 2)拟设诊疗科目医护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3)与拟设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清单。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所有复印件均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 4、变更医疗机构名称 1)相关批准文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所有复印件均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 5、变更床位(牙椅)数。 1)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是否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意见。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所有复印件均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 6、诊疗科目变更:需提供“许可证”正副本。诊室设置平面图,设备清单,执业人员聘用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变更执业地址:需提供“许可证”正副本;选址可行性报告,用房产权证或租赁证明,诊室设置平面图。

护士注册、变更等申请表格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材料审核登记表 审验人员签名:(单位)县(区)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审核材料 姓名: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广东省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第8项由发证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身份证照格式的相片两张。 10.拟聘用人工作单位意见中,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可以是职能部门负责人。 11.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 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延续注册。 12.“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医师申请变更注册

申请医师变更执业注册须知 一、许可事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二、审批程序受理–审核–审定–核发 (一)受理 申请人(指在经朝阳区卫生局设置审批的医疗机构或在其执业的医师)向区卫生局提出申请, 受理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签收《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送审核人员审核。 (二)审核 承办部门科室主管人员依据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审核标准对送审申请材料的齐全、规范、有效性进行审查,签署拟办意见,送复审人员复审。 承办部门科室负责人对送审材料和受理程序进行复审,签署核准意见,送主管局长审核。 (三)审定 主管局长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并签署审定意见。 (四)核发 局长按审定标准对审定意见进行审定并签署核批意见。 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师执业证书》; 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变更注册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到受理人员处领取《医师执业证书》或申请答复。 三、办理条件: 朝阳区卫生局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内工作的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类别医师。 四、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同意受理后30日完成。 六、提交材料 一、本区内申请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1、行政许可申请表(附件1)(每人一份); 2、授权委托书(附件2)(申请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

3、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3)》(一式两份);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6、《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7、《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A4纸复印件; 8、医师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9、《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0、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附件4); 1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注册执业范围应与该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相符; 二、本区向外省(市、区)申请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1、授权委托书(附件2)(申请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 2、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3、《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3)(一式二份); 4、医师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张);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三、外省(市、区)向本区申请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1、行政许可申请表(每人一份)(附件1); 2、授权委托书(附件2)(申请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 3、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3)(一式两份);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6、《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7、《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8、医师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张); 9、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附件4); 10、原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出据的变更通知书; 1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注册执业范围应与该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相符; 12、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审核表的照片相同); 四、军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医师(取得地方身份证的)申请变更执业注册: (一)首先要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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