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小区名称:受检电梯编号:

检查人:

日期: 审核人:日

1、维保人员应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三不:不违章作业、不酒后作业、不冒险作业;否则处罚款: 50 元/次。如因酒后作业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行承担。

2、未按计划保养或应急维修,且未向上级和公司报告,处罚款: 20 元 /次。

3、如保养、维修及事故处理记录填写不真实,处罚 50 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公司规定时间交回维保单、工作记录,处罚 20 元/次的罚款。

4、维保员手机必须保持 24 小时畅通,不能有关机或电话无法接通,发生后处罚 20 元 /次(特殊情况除外)。

5、公司如接到投诉电话或回访客户时,客户抱怨维保人员维保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差,处罚款: 50 元/次。

6、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脱岗,处罚款: 50 元/次。脱岗时间超过 2 小时,视为旷工。

7、不配合公司处理日常事务,或不完成上级合理安排的其他工作,处罚款: 50 元/次。

8、上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有违者以收入的 3 倍进行

处罚。

9、每月月底对当月维保人员填写的维保单据进行核实,公司将不定时进行抽检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状况以及对当月报修情况进行统计(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结果直接汇入当月各人员评分

等级。

10.所有维保人员夜晚必须值班,不得出现值班人员未携带公

司钥

匙的情况。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二天早晨提前 20 分钟将公司门打开。

若出现一起在夜晚值班困人报修 20分钟达不到现场者每次处 200 元罚款!值班人员早晨未及时开门者每次处 50 元罚款。

11.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1.当月考核未达到 80 分者当月绩效降低 20% ,80--90 绩效不变。 90---95 之间当月绩效上浮 10% ;95---100 当月绩效上浮20% 。连续两个月考核在 90---95 之间当月绩效上浮 15% ;三个月达到 95---100 分之间当月绩效上浮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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