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体系,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定、制定和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措施;

(二)依照职权制定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指导、监督和管理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

(四)监督、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五)建立物业管理诚信档案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备案和调整,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二)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

(三)依照职权制定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按照职权划分监督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五)组织开展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调查,建立相关物业管理档案;

(六)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活动;

(七)定期开展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做好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征集、核查和监管工作,并接受查询。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行政、民政、财政、环保、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工商质监(市场监管)、价格、人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并做好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三)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之间关系,调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

(四)协调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交接;

(五)协调和监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

(六)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违法决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物业管理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八条新建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者其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二万平

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2017年版)

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2016年12月23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业主和业主组织 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章物业使用和维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与政府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市、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等业主组织的选举,监督业主组织的日常活动,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市、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居民(村民)委员会、社区组织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受理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投诉、举报,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行为。

物业管理公司市场拓展体系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市场拓展 体系方案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市场拓展体系方案 依据《南京久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概要》,在未来5年内,拓展经营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拓展发展目标 1、定位 □面积定位:住宅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M2,,写字楼等商业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万建筑平方米。 □赢利定位:接管任何物业类型项目必须具备较强的赢利能力,能够做到基本的支付平衡。 □品牌定位:积极争取拓展各种物业类型有一定代表性项目,并在管理定位上塑立物业类型品牌管理的核心要求。 □领域定位:中高档市内交通便利型住宅、商业不动产项目、大型企业后勤(包括工业园区)。 □战略定位:在物业管理市场不成熟的前提下,不求多,只求精,以达到培养品牌和业务建设的目的;而在物业管理市场相对比较成熟的前提 下,可以适当依据品牌和义务多年的经验和资源,对外进行拓展。 □原则定位:

1、综合楼(高层)面积少于20000平方米项目不接,小区(多层) 面积少于50000平方米项目不接; 2、物业管理费用过低的不接; 3、业主委员会非原则问题与物业公司纠缠不清的项目不接(限于成 熟小区); 4、维修基金不足或不到位的项目不接(限于成熟小区); 5、物业管理配套设施不全,后续管理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的项目不 接; 6、档次过低的项目不接; 7、曾因工程问题引起业主公愤、被媒体多次负面爆光、在业内造成 不良影响的开发商的项目不接; 8、开发商或大产权主超过二家的项目不接; 9、公司资源配置达不到客户满意要求的项目不接。 2、区域原则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沿江开发区市内(二次高档物业) □江苏省内其他城市:连云港淮阴等一些经济发达的小城市 □湖南长沙:长沙市内及开发区 □南京周遍地区:安徽马鞍山等经济发展态势很好的二级城市 3、阶段目标量化(本目标为单独集团外拓展数字) □ 2006年——2007年:两年内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M2优秀项目 □ 2008年——2010年:三年内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M2优秀项目 二、组织构造

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一、我方对采购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首先进行了各项资格的自检,经自检我公司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我公司人员对本项目报价文件和补充通知及答疑文件进行反复研究和向招标单位、业主单位进一步深入了解物业要求后,根据我公司多年的物业管理经验对xx六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环境进行了排雷式考察,现已对托管的各项内容、物业管理标准和周边环境对学校物业管理可能带来的影响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将会在此物业管理方案中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提出合理化的管理方案。 一流的学校自然要求一流的物业服务与之相匹配。针对xx六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特点,我公司确立了“高超、高雅、高尚”的物业管理定位和“细致、细微、细密”的服务思路,享受细致入微的物业服务。 针对以上管理特点,xx的管理办法主要分为以下五大方面: 1、组建高素质的物业管理队伍,实行专业化的物业管理 xx经过近多年的物业管理磨练,造就了一支管理经验丰富,操作技术精湛的物业管理团队。自接管物业管理项目以来,我公司不断积累经验。针对xx六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xx从员工队伍中,好中选优,组建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专业齐全、能打善战、技术精湛的物业管理队伍,进驻该项目。并详细划分界定xx六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功能布局界限,统一调度,分片包干,把各个部位都纳入xx物业规范化管理的正确轨道,使进入项目内的各类人员和车辆,各行其

道,各得其所,各居其位,在互不干扰,互不影响,闹中取静,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环境中办公。 2、使用优良设备,工具,精心保洁,精心整理创造一流的校区 xx在项目合作中,曾创造过一流物业管理的佳绩。在这次项目中,决定使用最好的设备器材,专用工具,委派经过严格培训的保安恪守职责工作、保洁员工等多个保洁班组大力营造干净、整洁、明快、温馨的良好氛围。 3、强化安全管理,营造万无一失的安全办公、就学环境 针对xx六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部使用功能的特点,xx物业服务部委派警惕性高,反应灵敏,作风快捷的安全人员组成安保部进驻该项目。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出入口门岗,室外巡逻岗,安全监控和消防监控岗,昼夜24小时值勤巡查,监控,详细制订了各项应急情况处臵方案和防火防盗,防毁损破坏等有效措施,把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件件落实到实处,确保项目安全万无一失。 4、精心组织,精心操作,精心维修,精心养护 针对xx六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特点,xx选派富有高级智能化综合型工程设备运行、维护经验的工程师、技工组成项目工程部进驻。保证各种工程设备,楼宇在得到良好维护的同时,大大延长使用寿命。 5、树立超值性服务意识,提升学校形象品牌 学校是文明的窗口,xx管理公司在项目部的组织结构设臵上结合实际、合理搭配以确保最快的速度为全体业主开展全面服务。届时xx的全体员工将让领导及家长看到的是微笑,听到的是敬语,感受到的是热情,体会到的是温馨。享受到超值性服务的同时,大力提升学校的社会形象品牌。

2018年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18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业主大会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物 [2003]848 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物业管理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79 号令)、《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 2003] 130 号),结 合我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 第三条物业管理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或产权人。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可以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活动,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办法对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未经招标人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转让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投标人提供其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咨询服务。第四条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发布免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方法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 5 家以上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含前款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法。 资格预审后的投标人一般不少于 5 个。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及招标项目简介;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三)对投标人及投标书的要求; (四)评标方法和标准; (六)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 (七)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第七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之前,到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备案;业主大会招标的,到项目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备案时,招标人应填写《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备案表一》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招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产权证明或业主大会决议); (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三)招标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还应提交委托书。 第八条公开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 日。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招标人根据物业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投标申请人踏勘物业项目现场,并提供隐蔽工程图纸等详细资料。如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提出疑问的澄清内容造成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十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在开标前必须保密。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 第十一条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时限完成:

合肥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doc

2019年合肥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 新版) 合肥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 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深化,房屋的所有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公有住房逐渐转变成个人所有。原来的公房管理者与住户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逐渐演变为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服务与被服务关系。那么2018年合肥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发区管理机构受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以下统称为市、区、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建设、规划、工商、物价、公安、环保、市容、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下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区、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工作,并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市、区、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经常性的物业管理情况通报制度,并加强与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沟通。 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 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根据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规模经营、方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等因素进行。 新建物业,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开发建设的物业管理区域,其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向市、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要求。市、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 本条例实施前,物业管理区域已经自然形成且无争议的,可以继续作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新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

新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 本文是关于新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完整版)

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加强____ 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 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 区______ 路的 _____ 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

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 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正式版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正式版 Signing a contract can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avoid many unnecessary disputes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7493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正式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_______。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工作思路探析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工作 思路探析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工作思路探析 2014年彩生活服务上市成为行业的标志性事件,引领着中国物业管理行业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物业管理行业一时成为各路资本追逐的宠儿。2015年更多的物业企业加速市场化布局,包括万科物业、碧桂园物业等行业龙头企业,也顺势而为,走上市场化扩张的道路。2017年伊始,国务院取消物业管理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物业管理市场拓展工作必然面临新的情况和特点。 物业管理行业本身是一个年轻的行业,伴随着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物业管理行业也不断成长,焕发出生机与活力。从6年前的四万多家物业企业,到如今的超十万家;从最初基本的看门、扫地、修路灯,到现在赶上时代潮流,搭上“互联网+”、“O2O”的快车,迅猛发展,受到资本市场的热捧。本文结合市场拓展工作,对物业管理企业类型、物业企业产品类型、目标信息获取、目标评估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走市场化道路的物业管理企业类型 (一)具备房产企业背景的物业企业 物业管理本身就是伴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而逐渐规模化,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房产企业为了更好管理,或为了打造品牌,或为了售后服务,多数都选择成立自己的物业企业来管理自有项目,纵观物业管理企业百强排行榜,几乎所有靠前物业企业都有着房产企业背景。 此类物业企业在市场化的进程中,公司本身经济实力强、品牌价值高,坐拥关联公司开发的大体量物业管理面积,既可以在品牌上给合作方以影响,又可以在经营管理上让合作方省心,具备极为强大的市场竞争力。 (二)不具备房产企业背景的市场化物业企业 在物业管理发展的过程中,有一批没有房产企业母公司背景的物业企业,此类物业企业注定需要不断的拓展市场,外接项目,从而形成规模化。此类物业企业缺少房产企业的支撑,在管项目都是通过市场化竞争获取,所有的利润均来自于所接管的项目,因此在项目经营管理上也是精打细算,保持收益与品质的动态平衡。 此类物业企业在市场化的道路上有着与生俱来的动力与活力,哪里有机会就去哪里竞争,具备丰富的市场拓展经验,但是随着房产企业下属物业企业的竞争,此类物业企业的竞争优势将会被削弱,市场化竞争将会更加残酷。 (三)借助互联网平台与物业合作的互联网企业 物业企业上市,引来资本市场追逐,主要是因为物业管理搭上了互联网的快车,“互联网+”让物业企业站在风口浪尖风生水起,互联网公司难免会想借助“社区 O2O”、“社区金融”在资本市场获取利益,达到共赢。 此类企业利用自身互联网的优势,快速设计一款APP,以物业互联网+的理念快速在物业企业去推广。这类公司不需要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只需要项目的客户资源,因此针对一些小项目、老项目、物业管理本身水平跟不上的项目以及暂时还没有能力自己研发APP的物业企业来说,吸引力较大。 此类企业目标明确、推广速度快,当客户资源达到一定体量时,公司就会寻求上市,在资本市场获取效益。 二、走市场化道路的物业企业产品类型 (一)全委服务

物业管理条例2018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2018全文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随着物业公司规章制度的完善,保洁的要求也在逐渐增强,那作为保洁领班在2018年的工作中是怎样进行的呢?下面是X精心为您整理的“2018物业保洁领班年终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您喜欢!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2018物业保洁领班年终工作总结1 一年来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经过部门员工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公司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业主的认可。 保洁只不过是物业服务管理行业中的一个行当。它体现着行业单位的态洁形象,同时,也经业主、使用视觉感观留下第一印象。俗话说:进门看地面,坐下摸板凳。这就是人们审视卫生状况的习惯心理常态。

回顾一下,我们是这样做的: 一、保洁标准化 在去年的基础上,在新细化工作内容,严格考评大分标准。不同区域,不同部位都有具体的分值考评。这样,便于操作,利于检查。 1.按标准培训,针对岗位轮换和新员工入职较多的实际,实行例会讲理论,在岗做示范的方法进行培训。 班长手把手教,熟练工传、帮、带,发挥班长的业务技能长,调动熟练工的积极性。这样做受培训者也容易接受和掌握,即提高了受培者的技能,有拉近了同事间的距离,一举两得,相得益彰。严把培训关,讲清操作要领要点,做到眼勤手快(即:眼勤看手快做);先粗后细,一步到步,人走物清(即:一次做彻底,人走垃圾、杂物、工具全带走)。 2.按标准去做。 分二,责任到人,签定目标责任书,让员工胸中有标准,日工作表上排列有顺序,操作起来有个准。周师傅就是突

出的一位,大厅的玻璃大门,玻璃幕墙洁净透明,茶几、沙发一尘不染。袁师傅发扬着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楼层保洁清洗垃圾桶,与男性相比,毫不逊色,保持了主楼卫生洁净度。 xx现在是装修期间,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几位师傅也拿标准来要求自觉,向标准去靠拢,尽量接近和达到标准。对他们的工作,只有这样来描述:扫地荡身灰,拖地一身汗。较突出,调人员积极行动,毫无怨言。老范师傅责任的区域是目前最彻底,较洁净的一块,从装修阶段而言,是难以见到的标准典范。 3.按标准去查。 在检查工作中,不去过场。杜绝一糊二混,发现问题即使提出,注意预期轻重,尽量不伤和气,出现反常,多方协助。目的只有一个,标准不放弃。技之一恒的日检查,是保洁标准化不可缺少的措施,只有这样,墙上贴的才不会是一纸空文,区的卫生也才能赢得业主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2017版)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2017年版) (1999年3月30日西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5月27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4年6月30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5年6月30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5年7月30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9年12月30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 2010年3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2016年10月25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2016年11月24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一节业主大会 第二节业主委员会 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四节其他规定 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章物业服务与管理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六章物业保修金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四条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物业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0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 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 第三章前期物业 第四章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 第二节业主委员会 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五章物业服务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依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非住宅物业管理参照执行。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行管理或者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人的形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单位和其他物业管理人。 第三条本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 推动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第四条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应当遵守权责一致、质价相符、公平公开的物业服务市场规则,维护享受物业服务并依法付费的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物业管理。 第五条本市支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及有关共有部分利用和管理等事项。 第六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监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开展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四)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培训制度; (五)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和相关标准; (六)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信用信息、业主电子共同决策等信息系统; (七)指导行业协会制定和实施自律性规范; (八)实施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

物业市场拓展与方案

物业项目拓展方案 为保证公司物业项目拓展工作的有序及正常进行,提高物业项目拓展工作效率,特制定该方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与项目拓展有关的组织及其组织行为。 二、职责 (一)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项目拓展工作目标。 (二)市场拓展部负责组织物业项目拓展工作,并对物业拓展工作进行指导和评审。 三、公司物业对外拓展的优势 (一)公司物业服务品牌文化效应; (二)在**市拥有20多个项目,500万平米的管理规模,具有强大后备技术、资源的支持力; (三)健全的管理制度; (四)规范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五)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基础服务的推行; 四、拓展发展目标 (一)定位 1、数量定位:公司各部门按照公司要求,有能力、有机会的要争取接管更多项目。 2、模式定位:外接项目模式包括项目全权委托、全面顾问咨询等模式,不管采用何种模式对外拓展管理,均属于外接项目有效管理面积。 3、领域定位:中高档型住宅、商业项目、政府机关办公大楼、学校教学楼、医院及大型企业后勤(包括工业园区)等。 4、战略定位:依据星海物业品牌和多年的经验和资源,对外进行项目拓展,不求多,只求精,以达到培养品牌和业务建设的目的。 5、盈利定位:接管任何物业类型项目必须以盈利为前提,根据物业类型及面积的不同进行盈利测算。 (1)建筑面积小于1万平米时,利润不得低于成本测算的15%(含税金); (2)建筑面积在1-----5万平米时,利润不得低于成本测算的12%

(不含税金); (3)建筑面积在5-----10万平米时,利润不得低于成本测算的10%(不含税金); (4)建筑面积在10----20万平米时,利润不得低于成本测算的8%(不含税金); (5)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米时,利润不得低于成本测算的5%(不含税金); (6)工业园区及后勤项目依据项目服务内容洽商实际情况进行测算,但利润不得低于成本测算的10%(不含税金)。 (二)拓展原则: (1)具有一定盈利的各类物业项目,包括住宅、商业、政府办公楼及学校等,要积极争取接管; (2)普通项目但对星海品牌发展有一定影响力的,在能保证合同期内收支基本平衡的,也要积极争取接管; (3)个别盈利不高或略有亏损的项目,但对品牌发展有一定影响力的,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可以接管; (4)在对外拓展项目中,要积极主动将星海模式引入到项目现场管理中,促进对外拓展项目管理形成常态化; (5)物业管理配套设施不全,后续管理需投入大量资金的项目不接;(6)外接项目管理,物业服务签约期限不得少于1年,一般建议2-3年,若管理稳定正常,争取延长或续签管理年限; (7)曾因工程问题引起业主公愤、被媒体多次负面爆光、在业内造成不良影响的开发商的项目不接; (8)业主委员会非原则问题与物业公司纠缠不清的项目不接(限于成熟小区); (9)以客满意为基础,建立品牌核心价值,规划品牌系统,塑造品牌形象。 五、拓展业务范围 (一)物业管理全委托 服务方式:全委托管理,从物业的前期介入、物业的入伙到物业的日常管理如客户服务、秩序维护、环境管理、公共房屋维护管理、共用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业主大会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新 西安物业管理条例细则 全文

西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最新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有什么变化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四条 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市政、民政、市容园林、公安、价格、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第七条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是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组织,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物业服务规范,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科学、规范、和谐发展。 第二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八条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的物业管理。 第九条

北京物业管理办法

北京物业管理办法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4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他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 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停车管理、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等专项服务的 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依法按照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以及和谐社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 处理纠纷。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房屋前,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物业管理 区域,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物业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住宅区和非住宅区原则上应当划 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条业主共同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分立或者合并的,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 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确需调整的,予以确认 并公告。 第七条新建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包括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 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用房的坐落位置(具体到楼栋、房号)。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其中地上房屋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至60平方米。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验收过程中,应当审查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位置、配置等是否符合规划 设计指标。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时应当核查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情况。 第八条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销售房屋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物业服务是否收费、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标准的约定应当符合本市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可以将全部专项服务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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