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工程量变化后综合单价调整地探讨

关于某工程量变化后综合单价调整地探讨
关于某工程量变化后综合单价调整地探讨

关于工程量变化后综合单价调整的探讨Discussion on adjustment of comprehensive unit

price quantity change after

摘要:对建设工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综合单价是否需要调整,如何调整,应用成本会计的理论,同时结合工程量清单规范的规定,进行初步的分析、探讨。试图对实际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Summary: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contract process, engineering change,comprehensive unit price need adjustment, how to adjust, using the cost accounting theory, combined with the Code of bills of quantities and valuation for construction works, carries on the preliminary analysis, discussion. Try to be a reference for

practical work.

关键词:工程量变化综合单价调整

Keywords: Engineering , Changes , Comprehensive unit price, Adjustment

项目招标后,在施工中出现某一子目的工程量变化是常见情况。对于工程量变化后,子目的综合单价是否需要调整,如何调整,在实际工作中也时有争议。例如,某工程施工期间,由于设计变更,导致有的工程子目工程量变大很多。这时,基于此子目报价的高或低,甲方、乙方

往往会有不同的反映:原单价高了,甲方会要求增加部分的单价适当降低;而如果原单价低了,乙方会提出此子目投标时已亏本了,增加的量应重新定价。同时,基于日常生活的经验,大家的普遍认识里,还存在量大价低、量小价高的印象。那么,对于工程这一特殊的商品,它的“数量”变化后,单价是否应调整、如何调整呢?本文试图从成本会计的角度予以简要的分析,并对照国家规范的规定,进行初步的探讨。

工程量变化与单价调整之间是否存在必然关系呢?先从成本会计

的角度来看。日常生活中,我们有个印象,买的商品数量越大,就可以提出价格降低,而买得少,商家也会说量少,价格不好便宜。实际上就是量增价减、量减价增的概念。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每件商品的价格里都包含了利润。量大时,保持同样的利润总额不变,可以降低单价、减少利润率。从成本会计学的角度,商品的成本按其与业务量之间的依存关系,分为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固定成本是指其总额在一定时期和一定业务范围内,不受业务量增减变动影响而保持不变的成本,如固定资产折旧、管理人员工作等。变动成本是指其总额随着业务量的变动而正比例变动的成本,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包装材料等。总成本=固定成本总额+变动成本总额(单位变动成本×业务量)。而利润=销售额-成本总额=(单位售价-单位变动成本)×业务量-固定成本总额。因此,当单位售价-单位变动成本>0时(即边际贡献>0),业务量增大,如果适当的调低单位售价,仍然可以获得与较低业务量时相同的利润总额。而业务量减少时,如果要保持相同的利润总额,则需适当的提高单位售价。这就是量增价减、量减价增的原因。但是,如果单位售价

-单位变动成本<0时(即边际贡献<0),也就是每件产品都处于亏损状态。这时,业务量增大,则亏损越大,业务量减少,亏损也减少。情况与前面正好相反,因此此时就不再适用量增价减、量减价增的原则了。

以上道理,对于建设工程同样适用。某一工程发生工程量变化的子目,只有其边际贡献>0时,才具备量增价减、量减价增的条件。这时,其子目的报价相当于单位售价,而变动成本大略说,可以包括(以下各费用的含义参照《建标[2013]44号: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直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等随着工程量变动而正比例变动的项目。可以看出,某子目的投标单价最起码必须超过其施工所需的直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时,才具备“量增价减、量减价增”的基本条件。而是否一定能依据“量增价减、量减价增”进行单价的调整,严格讲,还必须看“边际贡献(投标单价-单位变动成本)×工程量”是否超过了该子目所需分摊的固定成本、超过了多少。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各建筑企业的各项成本虽然大致都在一定的范围内,但毕竟有浮动的空间。想准确的确定某一工程项目的某一子目的单位变动成本以及该工程所负担的固定成本,就必须熟悉、掌握该企业的人工消耗、材料消耗、机械消耗(相当于企业内部劳动定额)、以及管理模式、固定资产等等众多的企业内部财务资料。这对于甲方来说,几乎是难以做到的,其中的道理类似于要想判定投标价是否低于企业成本一样困难。

以上从成本会计的角度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工程量变化与单价调整是有关联的,但如何关联,很难断定。但可以明确的说:不能简单的理解“量增价减、量减价增”。

再让我们来看看规范是如何理解这个问题的。

先来看03规范: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的第4.0.9条是这样表述的: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可以看出,规范显示的信息有三条:一是综合单价是否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首先要先看合同是否有约定;二是约定调整的幅度范围也要有合同约定;三是只说了单价调整的程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但如何调整,没有说明。

再看08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做了改进,在其条文说明4.7.5条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可能有偏差,该偏差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将产生影响,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应在合同中约定。若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办理”“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应做调整。调整的方法是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

调整。”可以看出,08规范与03规范相比,明确了工程量变化的幅度:10%且造价超过0.1%。但是,同样没有提出如何调整。这里插一句题外话:包括现行的施工合同范本中,对于合同外子目变更价格的确定,都是表述为: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发包人)确认后执行。但是,怎样组价是适当的价格,工程师(发包人)又应根据什么原则来确认,也就是组价的游戏规则没有明确。所以,这样的表述仅是表达了变更价格申报、确认的程序,却缺少最核心的定价方法。因此,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审计单位就经常在结算时为如何确定变更价格而发生争议。

最后,来看13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了明显的变化:1、取消了03规范、08规范中“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应在合同中约定。若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办理”的表述,变成了:“第9.6.2条: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因本节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即首次提出了量增价减,量减价增的原则。但是,是不是每个工程子目,只要工程量变化超过15%,就一定要调高或调低呢?又如何调整呢?规范条文对此没有说,但是,与13规范配套的宣贯辅导教材(由规范编制组著)《2013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辅导》一书的第65页~67页,对此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首先,辅导书说明“工程量偏差过大,对综合成本的分摊带来影响”,“并

且,这给有经验的承包人的不平衡报价打开了方便之门”。然后,辅导书也认为“关键是确定新的综合单价”“确定的方法,一是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二是与招标控制价相联系”并给出了新单价计算的参考公式及示例。按其说明,要将投标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实际上就是标底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对比、根据两个价格的差别幅度大小,决定综合单价是否调整。规范给出了三个公式:①公式(2-3):当P0<P2×(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按照P2×(1-L)×(1-15%)调整;②公式(2-4):当P0>P2×(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按照P2×(1+15%)调整;③公式(2-5):当P0>P2×(1-L)×(1-15%)或P0<P2×(1+15%)时,(变更后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可不调整。

可以看出,2013规范对于工程量发生偏差后的单价调整还是很谨慎的。虽然9.6.2条文中说了量增价减、量减价增,但是首先,如何调整(即新单价的确定方法)可以双方协商;其次,对于合理区间内(标底价的(1+15%)~(1-报价下浮率)×(1-15%))的报价,基本上还是不予调整。只有投标单价畸高(P0>P2×(1+15%))或畸低(P0<P2×(1-L)×(1-15%))时,才需要调整单价。调整的思路也仅是,将畸高或畸低的单价调整至合理的范围,即控制价的(1±15%)左右。应该还是为了防止不平衡报价、减轻不平衡报价对甲乙方利益的不合理影响。

但是,规范在这里没有表述清楚,当投标价畸高、工程量减少时,与投标价畸低、工程量增或减时,这三种情况下单价如何调整。

以下,笔者试着用前面成本会计分析得出的结论,对此三种情况做一分析。

(一)投标单价畸高时:辅导书示例2,某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为350元,投标单价406元,按公式(2-4),得出单价应调整为:350×(1+15%)=402.5元。示例3、工程量增加超过15%,因此根据量增价减的原则,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调为:402.5元。以上是辅导书的例子。

但是,如果工程量减少超过15%,单价调不调呢?笔者认为,对于一个正常的招标项目而言,评标时比的是投标总价。在总价合理的情况下,有项目畸高,那么必然就有其他一个或数个项目的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而高单价项目工程量减少,就带来了投标人利润总额的下降。另一方面,工程量减少的责任不在承包人,因此,对应的利润损失就不应由承包人承担。规范9.3.3条对此也有相关的表述。如果此时再调低单价,将使得承包人的利润损失进一步扩大。故笔者以为此时不应再调整单价。

(二)当投标单价畸低时:辅导书对这种情况未举例说明。按前面分析,这时可以理解为单位售价-单位可变成本<0的情况,则此时量增价减、量减价增的原则已不再适用。可以看出,此时工程量越是增加,按原单价则亏损越大;工程量减少,则亏损反而减少。如前所说,工程量增减的责任不在承包人,那么对应的所扩大的损失也不应由承包人承担。因此,这种情况下,工程量如果增加,为不扩大承包人的损失,单

价应适当调高,可以调为P2×(1-L)×(1-15%);工程量如果减少,由于量减少,亏损已经减少,所以单价可以不再调整、仍执行投标单价。

总结一下就是:一、标底价×(1+15%)>投标价>{标底价×(1-报价下浮率)×(1-15%)}时,无论工程量增减多少,均不调整综合单价;二、投标价>标底价×(1+15%)时,工程量增加,则调低单价、按{标底价×(1+15%)}执行;工程量减少,不调整单价。三、投标价<{标底价×(1-报价下浮率)×(1-15%)}时,工程量增加时,适当调高单价,可按{标底价×(1-报价下浮率)×(1-15%)}调整;工程量减少,不调整单价。

综合以上的学习、分析,笔者以为,在实际工作中,甲方、咨询单位,可以:1、在招标文件、合同中事先明示:未来任一子目的工程量都可能有不同幅度的调整,请投标人予以充分考虑,并对每一子目都合理报价,确保每一子目的合理利润。2、投标后,对投标报价、尤其是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的清标分析,对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子目,在合同签订时提前约定明确:将来工程量发生变化,单价是否调整、如何调整的详细计算方法,以免结算时争议、扯皮。3、考虑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的实际关联关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是简单的笼统理解“量增价减、量减价增”。

张雪宁南京华弘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3-9-22

参考书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008、2013);

2、《2013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辅导》;

3、《成本会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区别

工料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是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中的一种计价方法(与之对应的还有一种是综合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的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造价,其计费程序分三种: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是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中的一种计价方法(与之对应的还有一种是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风险因素(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再加计规费和税金,便可生成建筑或安装工程造价。 2.由于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比值)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一种,计算其综合单价。 (1)C>C0(C0为本地区原费用定额测算所选典型工程材料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时,可采用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此时应以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 (2)C

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相应价格确定(只是人、材、机)`。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建、安工程造价。 2、综合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风险因素。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合计后在加计规费和税金生成建、按工程造价。 3、简单的区分办法是:从取费的先后次序去理解掌握。 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工料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只包括直接工程费 工料单价法属于定额计价法,而综合单价法属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不管是哪种方法,计算工程造价的公式都是:先求出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然后乘以相应的分部分项单价,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然后求和得出工程的总费用 这里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的区别在于“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的构成不同! 在工料单价法中,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仅仅包括工、料、机的单价,我们称之为此种单价为“不完全单价” 而在综合单价法中,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不仅仅包括工、料、机的单价,还包括为完成此种分部分项工程所消耗的间接费、措施费、利润、风险费等,这样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我们称之为“综合单价或者完全单价”。 工料单价是以前基于定额基础上的报价方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耗人工、材料、机械等。汇总成为定额基价。在此基础上。乘以相应的费率汇总得出直接工程费。再加上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得到工程造价。 综合单价法是改革开放之后顺应市场需求。包含分部分项工程的人、材、机,管理费、措施费、等。包含着这一分部分项工程的所有费用。

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区别

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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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料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是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中的一种计价方法(与之对应的还有一种是综合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的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造价,其计费程序分三种: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3、以人工费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为计算基础。?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是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中的一种计价方法(与之对应的还有一种是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风险因素(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再加计规费和税金,便可生成建筑或安装工程造价。?2.由于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比值)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一种,计算其综合单价。 (1)C>C0(C0为本地区原费用定额测算所选典型工程材料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时,可采用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此时应以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 (2)C<C0值的下限时,采用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3)当该分项的直接费仅为人工费,无材料费和机械费时,可采用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对比一下: 1、工料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相应价格确定(只是人、材、机)`。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

工料单价法与综合单价法的区别

工料单价法与综合单价法的区别
工料单价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为直接工程费单价, 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对应分 部分项工程单价后的合计为单位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措施费、 间接费、 利润、 税金生成施工图预算造价。 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产生的方法不同, 工料单价法又可以分为 预算单价法和实物法。 工料单价法就是采用地区统一单位估价表中的各分项工程工料预算单价(基价)乘以相 应的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 求和后得到包括人工费、 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在内的单位工 程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可根据统一规定的费率乘以相应的计费基数得 到,将上述费用汇总后得到该单位工程的施工图预算造价。 预算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 算的基本步骤如下: ① 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② 熟悉图纸和预算定额以及单位估价表; ③ 了解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情况; ④ 划分工程项目和计算工程量; ⑤ 套单价(计算定额基价); ⑥ 工料分析; ⑦ 计算主材费(未计价材料费); ⑧ 按费用定额取费; ⑨ 计算汇总工程造价。 综合单价法是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中的一种计价方法, 综合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 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风 险因素(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 再加计规费和税金,便可生成建筑或安装工程造价。 由于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 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比值)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 择一种,计算其综合单价。 (1)C>C0(C0 为本地区原费用定额测算所选典型工程材料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合计的比例)时,可采用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此时应以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 (2) C

水利工程结算书

水利工程结算书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201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 第**标段 合同编号:****2014-01-48 完工结算书 *********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 目录 一、完工结算报告编制说明 二、完工结算情况报告 三、合同内完工结算审核表及计算说明 四、变更项目完工结算审核表 五、合同合价项目审核表及说明 完工结算报告编制说明 本结算报告根据**县201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第**标段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2014-01-48)及其他相关文件编制,具体说明如下:1.工程量采用本工程实际发生工程量; 2.使用定额有 (1) 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 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布的《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3) 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4) ***省水利厅、发改委**水规计字【2004】71号文颁发的《******省水利水电工程补充预算定额》; 3.工程单价采用合同单价及故城县委托造价公司单价,未有部分据实调整。 **县201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 第**标段完工结算情况报告 一、建设内容及工程量: 1、工程建设内容 我公司承建***县201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第**标段工程,合同编号:****2014-01-48,由于设计变更,原协议中陆黄村坑塘工程量减少、在迎瑞坑塘施工中,县建设局规划为县城**公园项目,取消***坑塘工程。变更新增***坑塘隔离网、****坑塘隔离网、***1#坑塘隔离网、****5#坑塘1#.2#连接涵管、***渠引水管道、***渠清淤工程。 2、完成主要工程量 ***村坑塘土方开挖,警示牌5个;***坑塘土方开挖(施工部分);****坑塘防护栏(砖墙)共计、***防护栏(无砖墙)273m、***5#坑塘1#连接涵管71m、2#连接涵管262m、***渠引水管道935m、***渠清淤工程。 二、工程投资 该项目投标合同总价元。

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组价示例

. 附件二: 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组价示例 .

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组成公式及示例 一、当《计价规范》的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定额》一致,只与一个定额项目对应时,其计算公式如下: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定额项目综合单价 例1:某工程现浇混凝土框架柱工程量清单如下: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略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 1 A.4混凝土及钢筋砼工程 2 010********* 现浇砼矩形柱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 3 3.2 3 010********* 现浇混凝土钢筋φ10以园钢t 0.2 4 010********* 现浇混凝土钢筋φ10以上螺纹钢t 0.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略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 单位 工程 数量 定额编号 综合单价 (元) 其中(元)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 1 010********* 现浇砼矩形柱C30 m3 3. 2 AD0065 246.39 53.38 161.89 4.89 26.23 2 010********* 现浇砼钢筋φ10以内园钢t 0.2 AD0897 3315.84 378.88 2735.64 21.26 180.06 3 010********* 现浇砼钢筋φ10以上螺纹钢t 0.8 AD0899 3088.41 190.16 2722.17 62.42 113.66 .

二、当《计价规范》的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定额》一致,工程内容不一致,需几个定额项目组成时,其计算公式如下: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定额项目综合单价) 例2:某工程天棚抹灰工程量清单如下: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略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 020********* 天棚抹混合砂浆板底刷107胶水泥浆,面抹混合砂浆(细砂),刮滑石粉混合胶水腻子 二遍。 m210.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计算表 项目编码:020********* 计量单位:m2 项目名称:天棚抹混合砂浆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7.18元/m2 序号定额编号工程内容单位数量综合单价 (元) 其中(元)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 1 BC0005 混合砂浆天棚面m 2 1 12.45 5.32 3.88 0.05 3.19 2 BE0289×2 满刮腻子二遍m2 1 4.7 3 1.75 1.8 4 1.13 3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7.18 7.07 5.72 0.05 4.32 三、当《计价规范》的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定额》不一致时,其计算公式为: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该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各定额项目工程量×定额综合单价)÷该清单项目工程量 清单项目合价=(∑该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各定额项目工程量×定额综合单价) .

建设工程固定综合单价的解释及适用范围和应对措施

建设工程固定综合单价的解释及适用范围和应对措施 一、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定义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 在固定单价施工合同中,承包商将承担价格风险,发包方将承担整体量的风险。承包合同在国际贸易当中的工程承包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的实际总价的工程承包合同。 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特点和依据 (一)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特点 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时,按招标投标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的单位价格(最好固定、封闭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造价。 (二)实际工程中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依据 按照固定单价方式编制招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中规定了“根据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以及“工程量清单”的提供、工程量的核实确认等,都表明了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方式和特点。 三、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意义 (一)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方式是开展招投标工作的需要 一些工程由于施工图纸不齐等原因,在招标条件不具备,又急于开工的情况下,使招投标工作难以开展。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采用单价、费用报价的方式,也就是固定单价的方式,既坚持了招标方向,又结合了实际情况,节省了时间,加速了

施工,保证了投资效果的提前实现。作为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市场科学竞争的需要;企业进入市场的需要;市场管理的需要,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有独特的优势。 (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可以使建设单位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控制工程造价,实现经济效益是建设单位(业主)的追求目标。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把单价固定后,签订了施工合同,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建设单位再在设计和工程量核实的环节上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就可以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三)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可以使施工单位改善经营管理、节省物耗、降低成本。 施工企业推向市场,其生存主要靠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而投标竞争本质上是一种商业行为,目的就是为了盈利。在日益激烈的竞争情况下,施工企业只有采取低标才能中标,而低报价的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已固定的情况下,又要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提高工艺水平,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消耗和成本。 (四)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是完善施工合同管理的需要如不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在遇到图纸不齐的情况时,合同管理和签订时往往同意实行预算法的方式确定合同造价。实际上,这仅是说明了确定造价的原则,并无控制造价的任何具体措施,最后容易形成“钓鱼工程”、“胡子工程”,敞口花钱的情况,失去了发挥施工合同,约束工程造价的意义。采用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方式则弥补了施工合同管理的不足,完善和推进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四、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操作和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和核实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通常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按照预算定额的分项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的工程量,留出投标者填写单价和合

工程量清单计价复习题

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水建分院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工程量清单计量与计价》期末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规费,并考虑风险因素。 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预留金: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零星工作项目费:是指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的费用。 工程量清单的主要表格: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工程施工图及有关标准图集;施工现场情况及施工条件;国家规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划分、计量单位等。二、单项选择题 1.工程量清单为投标者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由(B )统一提供。 A.工程标底审查机构 B.招标人C.工程咨询公司 D.招投标管理部门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闭口清单,这是指( D )。 A.投标人若认为清单内容有遗漏可以自行补充B.投标人对清单内容的调整要通知招标方 C.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若干清单项目合并计价 D.未经允许投标人对清单内容不允许作任何更改变动 3.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其他项目清单一般包括( B )。 A.预备金、分包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B.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 C.总承包管理费、材料购置费、预留金、风险费 D.预留金、总承包费、分包费、材料购置费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由12位组成,其中的( D )位由清单编制人设置。 A.八到十 B.九到十一C.九到十二 D.十到十二 5.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若出现《计价规范》中措施项目一览表未列的项目,编制人(C )。 A.不得对措施项目一览表进行补充B.可以考虑将其并人其他措施项目中 C.可以对措施项目一览表进行补充D.可以认为其综合在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6.投标人应填报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如未填报则( A )。 A.招标人应要求投标人及时补充 B.招标人可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的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C.投标人应该在开标之前补充D.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后提出索赔

水利工程项目费用的组成及计算

水利工程项目费用的组成及计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主要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93)第894号文颁布的《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精神,在我部水规(1991)43文及水建文(1994)284号文基础上修订的。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二、本标准适用范围于中央投资或地方投资路中央补助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三、本标准的管理和解释单位为水利部建设司。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可参照本标准,另行制订适合本地区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费用标准。第二章费用构成 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费用,由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它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组成。二、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1、直接工程费(1)直接费(2)其它直接费(3)现场经费2、间接费(1)企业管理费(2)财务费(3)其它费用3、计划利润4、税金三、设备费(1)设备原价(2)运杂费(3)运输保险费(4)采购及保管费。四、临时工程费,其费用构成同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五、其它费用,由建筑管理费、生产工艺及管理单位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其它费用组成。1、建设管理费(1)建设单位开办费(2)建设单位经常费(3)工程监理费(4)项目建设管理费(5)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6)联合试运转费2、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1)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场费(2)生产职工培训费(3)管理用具购置费(4)备品备件购置费(5)工器具及生产家俱购置费(6)管理单位运行启动费。3、科研勘测设计费(1)科学研究试验费(2)勘测设计费4、其它费用(1)技术装备补贴费(2)施工企业基地建设补贴费(3)定额编制管理费(4)工程质量监督费(5)施工期运行费(6)供电贴费(7)工程保险费(8)其它税费六、预备费1基本预备费2价差预备费七、建设期还贷利息八、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1)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2)城镇及集镇迁建补偿费(3)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费(4)防护工程费(5)库底清理费(6)其它费用(7)预备费(8)有关税费(9)环境影响等补偿费。 第三章直接工程费 一、直接工程费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费、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一)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指生产工人的标准工资和构成基本工资的工资性津贴,如地区津贴、施工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夜班津贴、节日加班津贴等。 (2)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附加费和探亲假期的工资。因气候影响停工的工资附加费,女工哺乳期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3)工资附加费,指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劳动保险

预算综合单价法

预算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生成工程发承包价。 由于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比值)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一种计算其综合单价。 (一)当C >C0(C0为本地区原费用定额测算所选典型工程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合计的比例)时,可采用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备注 1 分项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 间接费⑴×相应费率 3 利润(⑴+(2))×相应利润率 4 合计⑴+⑵+⑶ 5 含税造价⑷×(1+相应税率) (二)当C

造价构成基本知识及成本控制综合案例

1.建筑工程造价的构成 建设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造价 流动资产投资——流动资金 建设投资 建设期贷款利息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工程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土地使用费 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 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 涨价预备费 图1.1.1 我国现行建设项目总投资构成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直接费 间接费 利润 税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是指建设单位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的全部生产费用。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 直接费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种费用,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是揩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措施费包括内容: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

河南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河南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2008)》"E 园林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2年)》及《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园林绿化分册》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现行的施工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是反映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园、游园、广场、道路、生活区等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土方工程,打桩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构件运输,装饰工程和措施项目共10个分部。 其中,YE.4、YE.5、YE.6、YE.7、YE.8、YE.9为扩展的分部工程。 四、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和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参考。 五、园林绿化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六、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是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详见表1。 七、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码和项目编码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扩展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按附录六执行。以"501"列编的项目名称顺序码,仅供组价参考,不得作为独立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 八、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

关于综合单价法

一、概念 综合单价法是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中的一种计价方法(与之对应的还有一种是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在GB50500-2013中综合单价是指除措施费、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之和,即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费用的总合。 在国际通行惯例中,综合单价的指的是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间接费(管理费、规费、财务费)、利润及税金。全费用综合单价法能较好地与工程量清单衔接,便于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建设管理,是我国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的发展方向。 二、计算方法 全费用综合单价=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

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 措施性费用包括专门性措施和一般性或小型措施费用,前者应在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单独列项计费,后者在”其他直接费“中计取。 对于部分费用综合单价,与全费用综合单价计算方法类似,只是其中的部分费用被单另挪出计价(如规费、利润、税金等)。 三、综合单价法与工料单价法的区别 1、工料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相应价格确定(只是人、材、机)`。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建、安工程造价。 2、综合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风险因素。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合计后在加计规费和税金生成建、安工程造价。

3、简单的区分办法是:从取费的先后次序去理解掌握。 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工料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只包括直接工程费 工料单价法属于定额计价法,而综合单价法属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在国标综合单价法中,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不仅仅包括工、料、机的单价,还包括为完成此种分部分项工程所消耗的间接费、利润、风险费等,现在国内工民建行业所使用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是不包含措施费的。这样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我们称之为“综合单价或者完全单价”。 工料单价是基于定额基础上的报价方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耗人工、材料、机械等。汇总成为定额基价。在此基础上。乘以相应的费率汇总得出直接工程费。再加上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得到工程造价。

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区别

工料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就是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中得一种计价方法(与之对应得还有一种就是综合单价法),就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得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得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造价,其计费程序分三种: 1、以直接xx计算基础; 2、以人工费与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就是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中得一种计价方法(与之对应得还有一种就是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得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与风险因素(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得合价汇总后,再加计规费与税金,便可生成建筑或安装工程造价。 2、由于分部分项工程中得人工,材料,机械含量得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得比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比值)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一种,计算其综合单价。 (1)C>C0(C0为本地区原费用定额测算所选典型工程材料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得比例)时,可采用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得间接费与利润。 此时应以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 (2)C

(3)当该分项得直接费仅为人工费,无材料费与机械费时,可采用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该分项得间接费与利润。对比一下: 1、工料单价法,就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得消耗量及相应价格确定(只就是人、材、机)`。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建、安工程造价。 2、综合单价法得分部分项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与风险因素。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合计后在加计规费与税金生成建、按工程造价。 3、简单得区分办法就是:从取费得先后次序去理解掌握。 综合单价法就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与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工料单价法得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只包括直接工程费 工料单价法属于定额计价法,而综合单价法属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不管就是哪种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得公式都就是:先求出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然后乘以相应得分部分项单价,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然后求与得出工程得总费用 这里工料单价法与综合单价法得区别在于“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得构成不同! 在工料单价法中,分部分项工程得单价仅仅包括工、料、机得单价,我们称之为此种单价为“不完全单价” 而在综合单价法中,分部分项工程得单价不仅仅包括工、料、机得单价,还包括为完成此种分部分项工程所消耗得间接费、措施费、利润、风险费等,这样得分部分项工程得单价我们称之为“综合单价或者完全单价”。 工料单价就是以前基于定额基础上得报价方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耗人工、材料、机械等。汇总成为定额基价。在此基础上。乘以相应得费率汇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综合单价计价应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全部费用。根据我国实际,综合单价包括规费以外的全部费用,它不但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序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等。 ①编制标底的综合单价计算编制标底时,一般选用《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作为计价依据,并参考当地主管部门制定的“计价管理办法”计算。例如: 人工费=∑(分项工程量×定额人工费) 材料费=∑(分项工程量×定额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分项工程量×定额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率 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利润率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 ②编制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如果是投标报价,首先需要核实清单所给的工程量、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在此基础上按照本企业编制的《企业定额》,计算综合单价。如果企业还没有自己的定额,也可参考《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确定。但需要注意《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与《企业定额》的定额水平差。 《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反映的是全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生产力的平均水平,而《企业定额》则反映的是企业自身的生产力水平和管理水平。所以,投标报价时,如果利用《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可以通过测算确定一个合理的符合本企业实际的折算系数计算。例如: 人工费=∑(分项工程量×定额人工费)×折算系数 材料费=∑(分项工程量×定额材料费)×折算系数 机械使用费=∑(分项工程量×定额机械使用费)×折算系数 管理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率 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利润率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 .1

各种建设工程其他费费用的计算方法

各种费用的计算方法 1)、勘察费:一般民用建筑6层以下按3—5元/m2计算,高层建筑按8—10元/m2,工业建筑按10—12元/m2。 2)、工程保险费:民用建筑(住宅楼、综合性大楼、商场、旅馆、医院、学校等)为建筑工程费的0.2%—0.4%,其他建筑(工业厂房、仓库、道路、码头、水坝、隧道、桥梁、管道等)为建筑工程费的0.3%—0.6%,安装工程(农业、工业、机械、电子、电器、纺织、矿山、石油、化学及钢铁工业、钢结构桥梁)为安装工程费的0.3%—0.6%。 3)、施工机构迁移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5%—1%计算。 4)、工程承包费:无规定时,一般工业建设项目为投资估算的6%—8%,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建设)和市政项目为4%—6%。 5)、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可按总设计费的10%计算,单项工程可按预算总价的0.3%计算。 6)、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新建项目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计算,该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小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6%计算。 7)、工程监理费一般占所监理工程概算或预算的0.03%—2.5%计,对于单工种或临时性项目可根据参与监理的年度平均人数按3.5—5万元/(人〃年)计算。8)、《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03版)中缩短工期措施费、优良工程增加费按单位工程计取,同一建设项目包括多个单位工程的分别计取。 9)、单独承发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安装项目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02版)按工程类别三类计取。

10)、附属工程中以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多个主体单位工程中最高的工程类别计算。 11)、附属工程中以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按三类取费标准计算。附属工程中以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随建筑工程主体发包的按主体建筑工程类别计算,单独发包的按二类建筑工程类别计算。 12)、工期计算(工期定额2000): ①工期定额(2000)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如工期定额是按现场搅拌的方式编制的,如果实际现场不用现场搅拌的,而是采用预拌混凝土的话就可以根据当地自行调整(调整幅度在15%以内)的进行计算。 ②单项(位)工程层数超出本定额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最高相邻层数的工期差值增加。 ③单项(位)工程建筑面积超出本定额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所列建筑面积最大档次计算,超出不再增加面差工期。(因为建筑面积达到某一水平后,可以根据分段施工或者流水作业的方法施工,与关键线路是平行的关系,所以工期不再增加) ④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2个以上(含2个)单项(位)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位)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单项(位)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加一个乘0.35系数;加2个乘0.2系数;加3个乘015系数;加4个以上的单项(位)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坑底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综合单价计价应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全部费用。根据我国实际,综合单价包括规费以外的全部费用,它不但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序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等。 ①编制标底的综合单价计算编制标底时,一般选用《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作为计价依据,并参考当地主管部门制定的“计价管理办法”计算。例如: 人工费=∑(分项工程量×定额人工费) 材料费=∑(分项工程量×定额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分项工程量×定额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率 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利润率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 ②编制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如果是投标报价,首先需要核实清单所给的工程量、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在此基础上按照本企业编制的《企业定额》,计算综合单价。如果企业还没有自己的定额,也可参考《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确定。但需要注意《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与《企业定额》的定额水平差。 《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反映的是全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生产力的平均水平,而《企业定额》则反映的是企业自身的生产力水平和管理水平。所以,投标报价时,如果利用《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可以通过测算确定一个合理的符合本企业实际的折算系数计算。例如: 人工费=∑(分项工程量×定额人工费)×折算系数 材料费=∑(分项工程量×定额材料费)×折算系数 机械使用费=∑(分项工程量×定额机械使用费)×折算系数 管理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率 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利润率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问题汇总

200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B装饰部分)问题汇总 200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A建筑、B装饰部分)问题汇总 编者按:《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于2008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定额解释工作中,我们在所受理的建设工程中发现了许多问题,通过我办专业人员的研究讨论,对其中产生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汇总,并以此作为解释的统一口径为来访人员提供服务,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交流,如与省定额站随后发布的《2008综合解释》规定不同的,按照《2008综合解释》的规定执行。如遇类似问题而未达成一致意见的,请前往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咨询。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在2008版定额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和我们联系并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我们,以便及早解决,方便大家的使用。 1、合同约定执行《08综合单价》,在套用子目时,建筑装饰定额中没有相应子目,但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定额中有相应的子目是否可借用? 答:各专业分册取费基数均为人工费,且人工费单价和取费费率均相同,如建筑装饰定额缺项的子目,可以借用。 2、豫建设标〔2011〕5号文中明确人工费差价只计营业税,不计取费用,怎么理解? 答:“营业税”应改为“税金”。 3、规费中定额测定费于2009年1月1日已经停止征收,在计价程序中是否取消此项? 答:取消。 4、《综合解释》第23页第14条中“付给主体承包单位的费用可按第11条计算”,第11条是指那一条? 答:改为“付给主体承包单位的费用可按本页的第13条计算”。 5、《综合解释》中13中综合工日为3.22,定额工日为8.22,是否有误? 答:综合工日应改为8.22。 6、机械挖桩间土是否适用“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的规定? 答:桩间土执行定额中相关规定,不适用本条规定。 7、基坑内换填级配砂石,如何套用子目? 答:借用1-58基坑内换3:7灰土子目,将3:7灰土换为级配砂石,材料消耗量不同时允许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8、定额中有回填土子目1-126、1-127,《综合解释》中又补充了回填土子目13、14,这些子目如何区别套用? 答:定额中的回填土子目中已经包括回运100米的费用,补充子目中不包括运土。 9、凿截桩子目(1-591-62)能否规定该费用包含的凿截桩长度,实际操作过程中,如需凿截的桩太长,需分段凿截,如何增加费用? 答:建施双方确定凿截次数,按现场签证处理。 10、“锚杆支护”说明第二十二中“基坑深度大于6米时,人工乘以系数1.3”,同分部中的“土钉支护”是否也适用该说明? 答:适用该规定。 11、基坑支护工程碎石微型桩(150以内)执行什么子目? 答:执行补充子目,(见附表1)设计材料消耗量不同时可调整。 12、现浇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复合压浆执行什么子目? 答:执行补充子目,(见附表2)设计材料消耗量不同时可调整。 13、三轴水泥深层搅拌桩执行什么子目? 答:执行补充子目,(见附表3)设计材料消耗量不同时可调整。 14、凿截水泥灰土搅拌桩执行什么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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