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反担保抵押合同)

编号:最高额反担保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反担保抵押对象

1.1鉴于(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编号为的《最高额委托担保合同》,委托乙方就主合同债务人与(以下简称主合同债权人)签署的授信协议及/或借款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在最高本金金额万元范围内提供保证。乙方根据主合同债务人委托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

针对乙方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的保证,甲方自愿以3.1条约定抵押物(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提供反担保抵押(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反担保涵盖的主合同最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其中人民币由甲方提供的抵押物进行反担保,但反担保抵押范围以第二条约定为准。

1.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保证合同、《最高额委托担保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上述

合同全部或部分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的,甲方仍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第二条甲方反担保抵押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1.3主合同、保证合同及《最高额委托担保合同》的变更不影响甲方的责任,甲方仍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第二条甲方反担保抵押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二、甲方反担保抵押范围

抵押物担保的范围包括:

a)乙方为主合同债务人所担保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b)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在《最高额委托担保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中约定主合同债务人应当支付的费用、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

c)乙方为代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及向主合同债务人追偿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与财产保全相关的费用、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以上a)、b)、c)三部分反担保范围构成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债权(以下简称乙方债权)。

三、抵押物

3.l甲方以附件《抵押物清单》中列明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抵押期限内用以担保第二条甲方反担保抵押范围内的所有或任一债务或费用等。

3.2抵押物价值:

抵押物评估价值人民币,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担保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3.3抵押物换发新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证书,导致附件《抵押物清单》或者乙方持有的抵押权权利凭证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或登记机关的登记簿相关记载不一致的,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受影响。甲方应当在换发新证书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3.4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抵押物上因添附、改建等原因而新增的物也作为乙方债权的抵押担保,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必要的抵押登记等手续。

3.5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经乙方同意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四、抵押登记和保险

4.l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及时配合乙方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方应于抵押登记完成之日将抵押权权利凭证原件交乙方持有。

4.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包括但不限于基本险等)、保险期限、投保金额办理抵押物的保险。保险公司应当具备法定资质和良好信誉并经乙方认可。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抵押物的保险单正本,并且在乙方预留有关保险索赔或保险权益转让所必需的文件。

4.3保险单上应特别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变更保险单应经过乙方书面同意;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保险单不得附有损害乙方权益的限制性条件。抵押物己保险的但保险单未注明上述内容的,甲方应促使保险人对保险单做出相应的批注或变更。

4.4甲方应确保保险连续有效,不得以任何理由致使保险中断、撤销、失效,或者致使保险人减免赔偿责任,或者不经乙方同意变更保险单。如果保险期间届满时,甲方担保的乙方债权未全部受偿的,甲方应当续保,对保险期间作相应延长。甲方不办理保险(含续保)的,乙方有权

代为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4.5就抵押物取得的保险赔偿金,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甲方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a)经乙方同意,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b)清偿或提前清偿乙方债权;

c)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保证金;

d)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并且经乙方同意后,由甲方处分。

五、抵押物的保管与处分

5.l甲方应妥善地对抵押物进行占有、保管和维修保养,合理使用抵押物,维持抵押物完好,按时缴纳与抵押物相关的各项税费。甲方同意随时接受并有效配合乙方及其委派的机构和个人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5.2甲方委托第三方占有、保管、使用抵押物的,应当告知该第三方乙方抵押权的存在,并要求其保持抵押物的完好、接受乙方对抵押物的检查以及不妨碍乙方实现抵押权。甲方不因此免除前款中的义务,同时应对该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责任。

5.3抵押物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乙方因此遭到索赔而承担了责任,或为甲方垫付了赔偿金,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5.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放弃、出借、出租(包括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赠予、转让、出资、重复担保、迁移、改为公益用途、与其他物添附或改建、分割。

5.5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处分抵押物而获得价款或其他款项应当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有权选择本合同第4.5条b)至d)项约定的任一方法对上述款项进行处理,甲方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六、抵押物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

6.l如果抵押物被国家征收、征用、拆除、没收,或者抵押物被第三方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留置、拍卖、毁损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及时采取制止、排除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担保。

6.2抵押物发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为乙方债权的抵押担保。甲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应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保证金。乙方有权选择本合同第4.5条a)至d)项约定的任一方法对上述款项进行处理,甲方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七、抵押权实现

7.1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甲方反担保抵押范围内,乙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主合同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的或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或部分、任一单笔或多笔债务,或违反主

合同、《最高额委托担保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对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或所有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7.2乙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支付变卖或拍卖过程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税费、国有十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优先用了满足乙方债权,剩余价款作为本合同项下未实现的乙方债权的保证金。

且不以放弃抵押权或必须先处分抵押物为前提条件。

7.3甲方与主合同债务人为同一人的,乙方可以对甲方的抵押物之外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且不以放弃抵押权或必须先处分抵押物为前提条件。

7.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妨碍乙方实现抵押权。

7.5无论乙方对乙方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乙方债权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主合同债务人自己所提供,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7.6如果甲方只对部分乙方债权提供担保,则甲方同意,即使因主合同债务人清偿、乙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乙方债权的部分消灭,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对尚未消灭的乙方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7.7如果甲方只为部分乙方债权提供价保,甲方在其承担担保责任后乙方债权仍未获完全清偿的,则甲方承诺,不向主合同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代位权或追偿权;如因任何原因,甲方实现了上述权利,则应将所获款项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乙方债权,其向主合同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

7.8甲方己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果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发生调整,导致主合同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甲方也承担担保责任。

八、甲方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兹此声明、保证并承诺如下(本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8.1甲方已明确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

8.2甲方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甲方在本合同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且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价位文件。甲方已经或将取得设置本合同约定抵押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设立本合同下担保不会受到任何限期或造成任何不合法的情形,

因甲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3甲方应对主合同债务人授信额度及/或借款使用情况(包括用途)进行监督,并按受乙方对甲方财产状况的监督。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收入证明资料、纳税证明、财产与存款证明等。甲方应当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甲方提交的复印资料需与原件相符。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8.4甲方应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物并非公益设施、禁止流通与转让的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抵押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8.5甲方提供的抵押物不应存在任何瑕疵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物为限制流通物、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抵押物存在拖欠购置价款、维修费用、建设工程价款、国家税款、士地使用权出让金、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抵押物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经乙方事先认可的除外)。

8.6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应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和有效。甲方提供本抵押担保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背甲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

8.7甲方或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有其它委托担保合同或担保合同,并且甲方或主合同债务人以同一或不同有形或无形财产、权利设置反担保抵押的,甲方应当保证抵押物及其他担保财产均以乙方为第一顺序抵押权人(经乙方事先认可的除外),或者至少保证乙方为优先于任何其他第三人的抵押权人,并以此原则承担担保责任。如抵押物因自然因素或者因第三人行为而毁损。灭失、被侵害、脱离甲方控制,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或权利证书(明)被注销,甲方均应立即通知乙方,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第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大于乙方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再次进行抵押,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8.8甲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8.9如甲方将抵押物出租的,需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10甲方未向乙方隐瞒在抵押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或债权。

8.11若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第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8.12抵押物为在建工程的,甲方承诺在该抵押物上不存在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如存在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甲方承诺使该第三人出具放弃优先受偿权的书面声明,并交乙方执管。

8.13抵押物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取得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和处置的书面材料及当地登记机关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14甲方承诺保证金的孳息归乙方所有。甲方或主合同债务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且乙方的担保责任解除或终止后,保证金方可退还。

九、违约责任

9.1甲方违反其与乙方的任一约定或承诺,或声明、保证与承诺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a)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b)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

c)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d)行使抵押权;

e)要求主合同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

f)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9.2如非因乙方原因,抵押物价值减少,或抵押物毁损灭失,或抵押权未设立或未有效设立,或者乙方未及时或未充分实现抵押权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明9.1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9.3未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大于乙方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再次进行抵押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照乙方为主合同债务人所担保的债务本金的百分之五确定,且不低于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9.4对甲方发生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十、其他条款

10.1甲方同意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并同意乙方将甲方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甲方并同意,乙方为业务需要也可以合理使用并披露甲方信息。

10.2乙方以其独立财产为限就本合同下可能产生的乙方的债务承担责任。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乙方的母公司、子公司、关联企业、董事、雇员、代理人、以及其它相关利益人,都不会就可能产生的乙方的债务承担任何责任。

10.3权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承担义务和责任。

10.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0.5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0.6甲方已阅读了主合同、保证合同、《最高额委托担保合同》及本合同所有条款,对上述合同中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条款

11.l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3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二、效力条款

12.l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包括乙方损失。

12.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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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反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最高额反担保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反担保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址): 电话: 为了确保甲方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为甲方履行主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除非本合同文义另作解释,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含义为: (一)借款合同:债权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 1 -

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连续办理的授信业务,将要在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的期间签订的一个或多个《借款合同》。 (二)主债权:根据债务人与债权人借款合同约定,在 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的期间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发放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的贷款累计本息余额。 (三)主合同: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甲方为债务人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的保证担保,甲方与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将要签订的多个《保证合同》均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第二章抵押担保范围 第二条乙方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全部债权、利息及由此产生的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一切支出、债务人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为追偿而支付的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查询费、登记费、差旅费等),以及甲方获得清偿前所产生的代偿款利息。 第三条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 2 -

最高额存单质押合同(反担保)

最高额反担保(存单质押)合同 出质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 电话:传真:邮编: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与抵押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因约定由质权人对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因受益人向被保证人连续提供信贷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保证,其最高额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新版

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反高质字第号 甲方(出质人): 乙方(质权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乙方欲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决算期内及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最高额范围内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依据我国《公司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 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质押人的章程、合同对质押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有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

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 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质押财产 2.1 甲方将其在公司享有的%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 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2.3 “该股权”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质押反担保范围 3.1 乙方代甲方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 借款担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

最高额质押合同(可参考)

最高额质押合同 随着经济的发展,最高额质押已大量出现,那么最高额质押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高额质押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最高额质押合同范文一 质权人(甲方): 出质人(乙方): 为确保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为甲方与乙方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权利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为乙方所拥有的全部电费收费权。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1、乙方为甲方与乙方自20xx年6月日至20xx年6月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而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称“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不超过人民币(下同)500,000,000.00元的租赁本金计及相应的租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处分质押权利所产生的评估、拍卖等费用及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2、乙方同意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间内可对主合同的租赁物、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内容作出变更,乙方作为出质人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继续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3、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不因甲方拥有乙方或其它任何人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其它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任何影响。 第三条质权的效力 本合同项下的质权效力及于质押权利的从权利和孽息。 第四条权利质押的办理和凭证的保管 1、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质押登记和其它法定手续,并及时将相关登记证明材料正本移交甲方保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质押权利转让、赠与或许可他人使用;经甲方同意,乙方所获的转让费、许可费、使用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对质押权利的收费标准、付款方式等作出变更。 第五条费用的承担 办理质押所需的登记、评估、公证费等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或出现可能影响收费权正常回款的情形的处理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质权人有权要求且出质人有义务就质押权利价值减少部分或根据质权人要求提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有权对质押权利行使质权: 1、在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原因可能使质押的收费权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 2、出质人与收费权债务人或其他第三方产生纠纷,导致收费权可能无法到期按时偿付; 3、由于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政许可等变化,造成收费权限、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发生变化,导致收费权价值减少或影响正常收费权收入; 4、出质人、收费权债务人出现其他可能导致收费权无法按时获得支付的情形。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为确保本合同的合法有效及顺利履行,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被不可撤销地完全履行或解除前: (1)出质人具有合法的承担担保责任的主体资格; (2)出质人有充分的权利签署本合同。 (3)出质人自愿为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完全了解《融资租赁合同》以及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 (4)出质人保证对质押权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无争议的处分权,保证质押权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质权人的他项权利、托管或共有等情

合同模板-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根据系统合同编号规则} 最高额 保证反担保合同 (适用于融资担保业务) {放款机构}

保证人(甲方):{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姓名}职务:{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职务} 身份证号:{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手机号} 通讯地址:{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地址} 邮政编码:{关联决议中的邮政编码} 电话:{关联决议中的反担保人座机} 受托人(乙方):{放款机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放款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通讯地址:{放款机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放款机构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 基于{关联决议中的委托人信息}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 {关联《最高额融资担保委托合同》的编号} ]的《最高额融资担保委托合同》(以下简称“《最高额委托合同》”),甲方自愿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在前述《最高额委托合同》确定的担保授信额度和使用期限项下: 1、乙方与委托人签订一个或多个单笔融资担保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单笔委托合同”),约定单笔融资担保的金额、期限、担保费、保后管理费等。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为前述《最高额委托合同》及其项下的全部单笔委托合同(以下统一简称“主合同”)。 2、委托人与一家或多家银行、信用社或其他合法借款主体(以下简称“融资机构”)签订融资合同(含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开立信用证协议/授信协议等,下同),向融资机构申请本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关联决议中的授信金额大写} 的融资(含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授信等,下同)。 3、乙方将与融资机构签订(或者向融资机构出具)一个或多个担保文件及其修订与补充,为委托人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不可撤销担保书、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及相应的保证金合同/协议等。担保文件的具体名称与前述名称不一致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以下将前述“担保文件及其修订与补充”统一简称“担保合同”) 本合同旨在担保乙方因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赔偿等责任后能够顺利实现追偿权,并担保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能够实现。 第一条主债权 1.1 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均为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就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和某项商品交易行为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额保证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为大家整理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最高额保证合同范文一 保证人:地址: 债权人:江苏银行地址: 为确保债权人与(以下简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订的金额为(币种) (大写) ,合同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人与债权人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愿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 第一条保证内容 保证人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向债权人保证,为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项下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债务人的实际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期限仅指贷款(各类授信业务)的发生期限,到期日不受期限约束。 第二条保证范围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

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第三条保证最高额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保证最高额为最高不超过(币种) (大写) 。在此,保证最高额仅指在本合同第一条中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及合同期间内债务人实际使用贷款或授信总额(指扣除保证金部分的授信敞口额度)扣除已还部分所形成的贷款(授信)本金余额,并未包括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除贷款(综合授信)本金之外的利息、复利、罚息等各项应付款项,但保证人对该部分款项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保证人同意债务人可循环使用主合同项下贷款(授信)额度,保证人同意债务人可以调剂使用其在主合同项下的综合贷款(或授信)额度内各类贷款(或授信)业务额度,且保证人在担保总额内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已全面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应保证人要求,债权人已就主合同及本合同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 保证人已经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签署本合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保证人对主合同及本合同的订立及履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充分认识,对其涉及有关保证人的义务予以完全确认。

2021年反担保合同范本

2021年反担保合同范本 反担保合同1 交通银行__________分行: __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_____(下称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就________项目签订了第___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第______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的第__________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 )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以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义务而获得的求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

房屋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抵押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邮编: 抵押人(以下称乙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电话:传真:邮编: 债务人(以下称丙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的约定,抵押权人作为保证人为债务人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申请的人民币(大写)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综合授信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为确保《委托保证合同》中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现抵押人以其所有的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反担保。抵押权人、抵押人、债务人为了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确保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设定合法、有效,保障抵押权实现无障碍,以达到本合同提供反担保的目的,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约定或者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含义界定如下: 1、甲方(抵押权人): 2、乙方(抵押人): 3、丙方(债务人): 4、抵押物:乙方所拥有的,详见抵押物清单。 5、银行: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6、主合同:指债务人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 7、《委托保证合同》:指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号《委托保证合同》。 8、还款期:指主合同规定的丙方偿还债务的期限。 第二条抵押反担保的债权 1、为了确保主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为主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所提供的反担保。 2、乙方自愿以所有权人的身份并且将本合同记载的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的反担保。 第三条抵押权利的内容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利为乙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 2、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状况描述:详见抵押物清单。 3、抵押物价值:甲乙双方约定抵押物的价值为人民币万元,抵押反担保的债权范围是主合同项下债权中的人民币万元。但前述关于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甲方依据本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对甲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甲方实现抵押权时实际处置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抵押物的清点和登记 1、清点: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列出清单,由双方在清单上签字(个人)/盖章(单位)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抵押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有关权证交由甲方存管。 2、登记:抵押物依法可向有关部门登记的,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由乙方交纳登记费用。 第五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代丙方向银行偿还的资金总额和利息(自甲方实际支付代偿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最高贷款利率计算); 2、《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担保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鉴证费、财产保全费等); 3、甲方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鉴证费、财产保全费等); 4、其他甲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最高额反担保(专利权质押)合同

最高额反担保(专利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 电话:传真:邮编: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与抵押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质权人对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因受益人向被保证人连续提供信贷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保证,其最高额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出质人同意在上述期间内的任一时点,只要受益人对被保证人尚未收回的债权余额不超过该最高额,抵押人在该最高额内对质权人向受益人提供的保证担保均提供抵押反担保,而不论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也不论被保证人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是否超过上述期间。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人陈述与保证 1.1出质人是本合同项下出质专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2完全了解被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为其提供质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本合同项下专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出质存单 2.1出质专利详见《专利权质押清单》(附件)。 2.2《专利权质押清单》对质押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质权人依本合同对出质专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质权人行使质权的任何限制。 2.3出质专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当事人确认封存后,由出质人交与质权人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质押反担保范围 3.1出质人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借款合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约定的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

抵押反担保合同协议(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抵押反担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邮编: 抵押人(以下称乙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电话:传真:邮编: 债务人(以下称丙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的约定,抵押权人作为保证人为债务人向______________申请的人民币(大写)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综合授信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为确保《委托保证合同》中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现抵押人以其所有的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反担保。抵押权人、抵押人、债务人为了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确保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设定合法、有效,保障抵押权实现无障碍,以达到本合同提供反担保的目的,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约定或者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含义界定如下: 1、甲方(抵押权人): 2、乙方(抵押人): 3、丙方(债务人): 4、抵押物:乙方所拥有的,详见抵押物清单。 5、银行: 6、主合同:指债务人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 7、《委托保证合同》:指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号《委托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139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最高额保证合同标准版 本

最高额保证合同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合同编号:()银保字第____号 保证人: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银行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债务人: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户: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为

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人和债权人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定义 最高额保证,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就债务人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额度,由保证人在此最高额度内对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保证。该最高额度是指债务人在债权人处的各项债务(含或有负债)的总余额。 第二条被保证的主债权 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因债权人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综合授信合同向债务人授信(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为()银授字第______号)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度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最高额质押合同(示范文本)

小额贷款公司示范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最高额质押合同 出质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编: 质权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编:

为了确保债权确定期间内债务人(以下均称“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内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包括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确定的需要并入本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义务得以切实履行,甲方愿意提供不可撤销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下列第种(可多选)清单所列之财产或权利(以下统称“质押财产”)提供质押。 A、附件一:质押财产清单(动产) B、附件二:质押权利清单(权利凭证) C、附件三:质押应收帐款清单 本合同所附“质押财产清单(动产)”及“质押权利清单”、“质押应收帐款清单”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质押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孳息(包括质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甲方就质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以及质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等。 第二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依据中国法律具有担保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质押担保,并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和)处分权。

二、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担保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其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三、完全了解主合同债务人的融资用途,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四、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并确认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等情况已经充分了解。 五、在债权确定期间债务人与乙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如果没有在有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中明确不是由本合同作质押担保的,均视为由本合同作质押担保。 六、如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债务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担保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第三条最高限额及被质押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一、最高限额是指双方为明确甲方依据本合同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而约定的额度标准,甲方在最高限额内就在债权确定期间发生

反担保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20285 反担保合同模板(标准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反担保合同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 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____银行: 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

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最新(官方版)

编号:QJ-HT-0790 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最 新(官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最新(官方 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

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合同协议(样本)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质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抵押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担保权人:(以下简称“丁方”) 负责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担保人为自然人时请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处填写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为了确保 (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丁方主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乙方愿意以其财产为主合同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丙方愿意以其财产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甲方、乙方、丙方统称为担保人。 第一部分 第一章担保主债权 第1条担保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为如下第种方式: 1.1主合同债务人与丁方签署的编号为的《》(该合

同与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丁方全部债权(包括或有负债);前述合同中的授信期间即为最高额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 1.2. 丁方与主合同债务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主债权的发生期间)签订的所有合同(该类合同与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下的丁方全部债权(包括或有负债)。 1.3 编号为的《》(该合同与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下的丁方的尚未得到清偿的全部债权。前述合同中的授信期间即为最高额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 1.4 其他:。 主债权的发生日应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内,但履行期限不限于该期限。发生日在借款业务项下是指借款发放日,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业务项下是指丁方承兑、贴现或保函开立日。第2条最高债权额 2.1 担保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大写)(小写),币种为。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乙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2.2该最高债权额为尚未清偿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具有以下含义: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仅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在本金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担保范围内所有应付款项,担保人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章保证 第3条甲方自愿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 第三章质押 第4条乙方以下列第项附件约定的质押财产对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丁方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质押财产详见附件一: 4.1权利质押清单; 4.2动产质押清单; 4.3卡内定期存款账户(特户,下同)质押清单; 4.4应收账款质押清单; 4.5其他:。 按照丁方要求,乙方□须要□无须(采用的在□中打“√”,不采用的在□中打“X”,)为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办理保险。如乙方无须为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办理保险,则本合同相关保险条款不适用。 第5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权利质押的为权利凭证),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交付丁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质押或转让时应当背书的权利凭证,乙方在交付前应当在权利凭证上背书并注明“质押”字样。

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

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 保证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 电话:传真:邮编: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与债权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债权人对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因受益人向被保证人连续提供信贷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保证,其最高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为了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证人同意在上述期间内的任一时点,只要受益人对被保证人尚未收回的债权余额不超过该最高额,保证人在该最高额内对债权人向受益人提供的保证担保均提供反担保保证,而不论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也不论被保证人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是否超过上述期间。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人陈述与声明 1.1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有足够的能力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为其提供保证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如被保证人未按主合同项下每笔借款合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债权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索,保证人无任何异议。 第二条保证方式 2.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权履行期届满,被保证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范围 3.1保证人保证反担保的范围包括: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借款合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约定的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上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2当被保证人不履行主债务时,无论被保证人或第三人是否向债权人提供其他反担保,债权人均有权首先要求保证人对上述全部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书范本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307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书范本标准版本

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书范本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借款人: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 保证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 _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 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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