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是指住宅项目完工后,有关方面对其进行全面的质量验收,并对合格的部位发放的一种合格证。此合格证是住宅建设的最后一个必要环节,也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维护住宅工程基本质量的重要手段。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一、验收标准

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可以参考《住宅质量验收规范》,其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结构

首先检查建筑结构的稳定性、结构材料、构件的尺寸等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对于新建住宅,检查建筑实体验收报告等文件,并结合完成工程的实际情况,客观评估其结构的稳定性。

2.塑钢门窗

对于塑钢门窗,应检查其门窗玻璃、五金件、密封条是否整齐、无损、无变形等。

3.室内装修

室内装修验收是住宅分户验收的重要环节,主要检查室内墙面、天花、地面、厨卫电器、水暖管道等方面。

4.电气、给排水设施

电气设施验收的主要依据是“住宅电气安装规范”,验收项

目包括线路敷设、电器接线、安全距离等方面。给排水验收主要依据《住宅给排水设计标准》,验收项目包括管道、阀门、接头等方面。

二、验收程序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签订验收协议:由开发商或施工单位与验收单位签订验收协议。验收协议应明确待验收的工程项目、验收标准和检测方法、验收期限等。

验收人员组织:验收人员一般由施工单位、物业服务公司等相关单位派遣。开发商有权自行派遣验收人员参与验收,但须事先通知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

验收调查:验收人员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记录,并建议处理方式。验收人员还应与施工方进行协商,对存在争议的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评估其影响及防范措施。

验收报告:验收人员根据验收情况撰写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包括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验收人员的签字等内容,并向业主进行公示或宣传。

合格证发放:验收合格后,验收单位应再发出“住宅工程

分户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

三、验收难点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过程中最大的难点在于工程质量的判断标准问题。一些开发商由于为了降低成本而采用了低标准的建筑材料和技术,导致工程的质量难以保证。在验收时,有的开发商可能会利用诸如换标准、偷工减料等手段欺诈,以便快速获得分户验收合格证。因此,对于要求高质量住宅的购房者,还应从工程建设质量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验收资质等方面进行筛选。

四、验收建议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环节是保障购房者权益、发挥开发商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因此,建议考虑以下几点:

1.加强监管。依托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监管,加

大对开发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方面的监管力度。

2.加强科技检测手段。采用科技检测手段,揭示工程中可

能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质量问题。例如,可采用热水放射线探伤、超声波检测等技术,压实验等手法。

3.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建议。促进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发挥职

能力量,建议施工方提高施工质量,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向更高水平发展。

总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也是维护购房者权益、维护住宅工程基本质量的重要手段。各方面应加强监管、加强技术检测手段、建立合理的监管机制,以确保万无一失。

廊坊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整套

廊坊市住宅工程 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1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住宅工程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根据《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廊坊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单位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套住宅的观感质量、使用功能进行的专门验收。 1.3 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和河北省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结合本市有关工程建设要求

进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做好分户验收工作。 1.4 廊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廊坊市规划区内的分户验收工作。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其行政区域内分户验收的实施工作。 2基本规定 2.1 分户验收程序 2.1.1 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内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技术人员进行。 2.1.2 当工程基本完工,已通水通电,具备分户验收条件,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分户验收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主体提出整改意见。并在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做好相关记录。分户验收内容全部符合国家、省现行标准和本地的相关规定要求的,建设单位方可组织住宅单位工程其他内容的竣工验收。

西安市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关于执行《西安市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四区两基地”规划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提高我市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减少质量投诉,积极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规范做好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切实解决分户验收中标识方法不统一、外窗(墙)淋水检查不到位等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西安市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西安市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请遵照执行。 附:《西安市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西安市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 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西安市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在对住宅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西安市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本细则要求,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套)及公共部位的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住宅工程质量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质量监督机构不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第四条质量分户验收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第五条西安市区范围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__DGJ32J103-2010

上饶市九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1 总则 (3) 2 术语 (3) 3 基本规定 (4) 4 室内地面 (5) 4.1普通水泥楼地面(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5) 4.2 板块楼地面面层 (5) 4.3 木、竹楼地面面层 (5) 4.4 室内楼梯 (6) 5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7) 5.1 室内墙面 (7) 5.2室内顶棚抹灰 (8) 6 空间尺寸 (9) 7 门窗、护栏和扶手、隔断、玻璃安装工程 (10) 7.1 门窗工程 (10) 7.2 护栏和扶手工程 (11) 7.3 玻璃安装工程 (11) 7.4 橱柜工程 (11) 8 防水工程 (12) 9 安装工程 (13) 9.1 给水管道系统安装工程 (13) 9.2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13) 9.3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14) 10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15) 11 电气工程 (16) 12 智能建筑 (18) 13 通风与空调工程 (19) 14 其他 (19) 15 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20) 附录A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1) 表A.0.1 室内地面、室内楼梯、室内墙面、室内顶棚抹灰、门窗验收记录表 (21) 表A.0.2 室内空间尺寸、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防水工程验收记录表 (22) 表A.0.3 给排水工程、室内采暖系统、电气工程、智能建筑、 (23) 通风与空调工程验收记录表 (23) 表A.0.4 其他部位验收记录表 (24) 附录B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25) 附录C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26) 附录D 外门窗(墙)淋水试验方法 (27) 本规程用词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条文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于印发《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9]第105号 第一条为了完善本市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配套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建设单位是按照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组织实施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对实测数据、验收结论的真实性负责,交房时或在保修期内当小业主对实测数据、验收结论有异议时有建设单位负责解释、解决。 当工程实行项目管理的项目委托单位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组织实施与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一)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各(子)分部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已验收合格; (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和有关安全与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动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要求; (三)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已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室内地面(全装修在图纸上)已标识好暗埋水管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指控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已标识清晰。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程序与方法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具备分户验收条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分户验收的书面申请; (二)建设单位收到申请后,应根据有关规定成立分户验收工作组,实施和管理分户验收工作。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参加; 分户验收工作组分领导小组和检查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建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检查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任命。 (三)分户验收工作单位组应依照分户验收的内容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方案。验收方案应包含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检查数量、检查方法、人员分组、仪器设备配置(应注明仪器型号、标号、校准有效期)、不合格项的处理措施等内容。验收方案有检查小组编制,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验收方案应归入施工总包单位竣工资料内。 (四)分户验收以实物测量、观感目测方式为主,辅以功能性检测手段,逐户逐间对住宅工程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有条件的工作,建设单位可委托有相应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实物测量、功能性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出具检测报告; (五)验收合格的,验收人员应及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附表一、二),并予以签字确认; (六)对住宅工程套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要求的,分户验收领导小组应签发书面整改单,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七)分户验收全部合格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按户出具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表四)上分别签字并盖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加盖的为企业公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可加盖项目章; (八)《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应作为《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给住

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Adversity is an inevitable process of growth. People who can accept adversity bravely will grow stronger day by day.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 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第六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在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但粗装饰住宅必须包括:(1)房间尺寸(2)地面、墙面裂缝情况3)楼地面、天棚和墙面抹灰质量和防水质量(4)门窗安装质量(5)给排水及燃气工程质量6)通风与空调安装质量(7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工程项目涉及的范围很广,房屋建造、工厂拆迁、桥梁建筑等,由于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多数人的安危,故无论是企业还是国家都对工程的质量十分重视。一些项目还必须由国家相关机关审判之后才能施工。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的相关信息。 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本市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其配套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建设单位是按照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组织实施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对实测数据、验收结论的真实性负责,交房时或在保修期内当小业主对实测数据、验收结论有异议时有建设单位负责解释、解决。当工程实行项目管理的项目委托单位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组织实施与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一)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各(子)分部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已验收合格; (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和有关安全与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动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要求; (三)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已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室内地面(全装修在图纸上)已标识好暗埋水管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指控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已标识清晰。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程序与方法买房,购房,装修论坛,房产论坛. }" Z/ o4 R j% K

工程分户验收、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竣工预验收全过程345项内容清单(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必知)

工程竣工分户验收、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竣工预验收 全过程与345项内容清单 (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必知) 一、分户验收; 1、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验收工作;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一)室内地面、墙面、顶棚抹灰、门窗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1、普通水泥楼地面; 2、板块楼地面面层; 3、室内墙面; 4、室内顶棚; 5、门窗:开启、配件、密封、排水、进户门质量。 (二)室内空间尺寸、护栏、玻璃质量分户验收: 1、室内空间尺寸; 2、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 置;

3、玻璃的品种、观感质量。 (三)防水工程、公共部位分户验收: 1、外墙防水、外窗防水; 2、防排水楼地面; 3、屋面防水; 4、公共部位楼层梯段踏步及楼梯护栏; 5、地下室防水、通道; 6、其他:烟道、透气孔及通风道。 (四)安装工程分户验收: 1、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2、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3、室内采暖系统; 4、卫生器具; 5、电气工程; 6、智能建筑。 (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审核签字。 (六)成品合格证: 到市质监站购买成品合格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盖章后,一份张贴在户内明显处,合格证原件交付时交给业主。 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竣工预验收);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一)现场实物质量验收: 1、验收组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对照验收标准审查施工资料质量,抽查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进行工程观感质量检查。 对验收内容做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结论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 如果验收不合格,验收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重新组织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 如果验收合格,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2、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工程实物质量和工程资料进行监督抽查; 如发现有不满足验收条件及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参建方有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网上公示。

台州市住宅工程施工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质量平安和使用功能,落实工程建立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务院"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工程质量标准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建立单位组织工程建立相关主体在对住宅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和本细则要求,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套〕进展验收。 分户验收的围不包括住宅楼的楼道、电梯厅、车库、地下室等公用设施、设备和小区配套的公用设施、设备、商铺等非居住建筑。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的商品住宅工程,其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视管理,适用本细则。 住宅工程质量未经分户验收,建立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质量监视机构不出具工程质量监视报告,建立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省、市工程质量验收规、技术标准、技术规定、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施工合同等进展。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根底和主体构造平安可靠的根底上,以检查工程 . z.

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主要包括以下容: 〔一〕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栏杆安装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室空间、构件尺寸; 〔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其它和省有关规定、标准要求分户检查的容。 第六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按以下要求进展: 〔一〕分户验收由建立单位组织实施,建立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分户验收小组,编制分户验收方案。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参加住宅分户验收工作。 〔二〕设计单位应介入分户验收过程,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三〕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进展,并做好记录。验收具体容应按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容及要求"〔表1〕进展。 分户验收后,如实填写"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2〕由建立单位〔工程〕负责人、施工单位工程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及物业公司工程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方有效公章。 对于建立单位有其他特殊质量要求的住宅工程及精装修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容及所用表格可自行确定。 - -可编修-

住宅工程验收内容和要求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减少工程质量投诉,进一步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小编认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须具备和符合如下内容及要求: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分户质量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分户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按照分户验收条件要求,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检查每户住宅及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并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或者分公司)质量技术部门负责人、项并在验收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其他参验人员由建设单位确定,应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方案中予以明确。验收内容涉及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已选定物业的,物业公司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1、室内楼地面; 2、室内墙面与顶棚; 3、室内空间尺寸; 4、门窗、玻璃、护栏与扶手; 5、防水工程; 6、给排水管道安装; 7、卫生器具安装; 8、电气工程; 9、智能建造与公共部份; 10、合同中规定的其他验收内容。 分户验收前,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应根据住宅工程特点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1、根据分户验收的内容、质量要求和住宅具体情况,确定每户检查部位、数量,窗台高度、栏杆高度、开间进深尺寸、室内净高全数检查;检查部位应在户型平面图中明确标注. 2 、检查方法、标准和需携带的检查测量工具。 3、参加分户验收的单位和人员名单与分工. 4、验收时间、程序和步骤. 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自检验收合格,相关检测标识齐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根据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与交底;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做好屋面、洗手间等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蓄淋水试验准备工作;在室内楼地面上弹线标识好水、电管线走向及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晰.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随着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住宅工程建设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部分。住宅工程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人民的居住环境和安全生产,因此,住宅工程质量的管理和保障显得尤为重要。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就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住宅工程质量和居民利益的重要文件。 什么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呢?它是指在住宅工程建设中,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经过工程实测和验收,对住宅工程分户进行检查,认定住宅工程的质量合格,并由建设单位向业主出具的质量验收文件。合格证明书保证了住宅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提高了住户居住安全系数,使业主更加放心地居住。可以说,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的出具对于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和住宅工程质量等各方面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的出具会受到很多的影响因素。首先,建设单位需要按照《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逐户验收,对住宅工程的各项内容进行评估,判定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同时,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住宅工程符合的标准要求进行精细比对,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查,从而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其次,在验收合格证的出具过程中,还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包括合同规定、工程交付、质检报告、验收结论和收款等

具体步骤。建设单位还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动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流程,确保合格证明的出具真实准确可靠。 最后,对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的管理也有着严格的要求,包括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的保存和管理、经过验收的房屋的交付管理等方面。这些管理具体细则在实践中需要建设单位与业主携手合作,共同制定完善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范,不断完善不足,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 总的来说,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是保证住宅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严格的验收流程、合理的程序和科学的管理,住宅建设的质量才能得到有效控制,从而保证业主的权益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在住宅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一定要重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的操作,不断提升住宅工程质量,为人民创造更好的居住环境。

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附件1 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其他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手册》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四条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总 - 3 -

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的质量、技术人员进行。 第五条分户验收主要检查以下项目: (一)起居室、卧室、书房、独立餐厅等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三)门窗质量; (四)栏杆、护栏质量; (五)室内防水工程质量; (六)给排水及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九)其他规定或合同中要求分户验收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省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缺陷,适时调整分户验收检查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分户验收检查内容。 第七条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出的分户验收申请后,组织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建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质量、技术人员参加的分户验收组,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分户验收方案内容应当包括:验收组成员及分工、分户验收内容和检查数量、检查器具、验收日程安排等。检查的部位、数量根据分户验收的内容和具体情况确定。已经预选物业公司的项目,物业公司应当派人参加分户验收。 - 4 -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__DGJ32J103-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J11638-2010 DGJ32/J103-2010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nit Quality of Housing Engineering 2010年5月14日发布2010年7月1日发布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

1 总则 (2)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室内地面 (4) 4.1普通水泥楼地面(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4) 4.2 板块楼地面面层 (4) 4.3 木、竹楼地面面层 (4) 4.4 室内楼梯 (5) 5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6) 5.1 室内墙面 (6) 5.2室内顶棚抹灰 (7) 6 空间尺寸 (8) 7 门窗、护栏和扶手、隔断、玻璃安装工程 (9) 7.1 门窗工程 (9) 7.2 护栏和扶手工程 (9) 7.3 玻璃安装工程 (10) 7.4 橱柜工程 (10) 8 防水工程 (11) 9 安装工程 (12) 9.1 给水管道系统安装工程 (12) 9.2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12) 9.3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13) 10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14) 11 电气工程 (15) 12 智能建筑 (17) 13 通风与空调工程 (18) 14 其他 (18) 15 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19) 附录A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0) 表A.0.1 室内地面、室内楼梯、室内墙面、室内顶棚抹灰、门窗验收记录表 (20) 表A.0.2 室内空间尺寸、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防水工程验收记录表 (21) 表A.0.3 给排水工程、室内采暖系统、电气工程、智能建筑、 (22) 通风与空调工程验收记录表 (22) 表A.0.4 其他部位验收记录表 (23) 附录B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24) 附录C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25) 附录D 外门窗(墙)淋水试验方法 (26) 本规程用词说明 (27) 条文说明 (28)

河北省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房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单位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户(套)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含商品住宅楼、商住楼、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拆迁安置房等。 第三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市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县区质监站负责本辖区内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的质量、技术人员进行。 第五条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六条分户验收应当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重点对每户住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房屋室内空间尺寸;

(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三)门窗、护栏安装质量; (四)室内防水工程质量; (五)给排水及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六)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七)其他规定要求分户验收检查的内容。 第七条分户验收检查的具体内容、方法和数量,应当符合本办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引》(附件1)的规定。 建设单位可以按照约定,合理增加分户验收检查内容。 第八条分户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分户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所含(子)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主要功能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二)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后,成立由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内的建设、施工、监理人员参加的分户验收组,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分户验收方案内容应当包括:验收组成员及分工、分户验收内容和检查数量、检查用具准备、验收日程安排等。 (三)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应参加分户验收工作,已选定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应参加分户验收。 (四)建设单位应在分户验收前3天,将分户验收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告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分户验收的过程进

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 分户验收治理方法 第一条为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减少住宅工程质量投诉,保障竣工住宅使用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方法?、?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21〕291号〕及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工程,必须进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活动及其监督治理,应当遵守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参建各方,将单位工程中的每户住宅、公共局部的走廊〔含电梯间、楼梯间〕及地下车库划分为假设干个质量验收单元,对每个验收单元分不进行专门质量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分户验收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每一个具备质量验收条件的验收单元均可单独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相应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所有验收单元验收合格

后,建设单位方可按照相关,标准标准的,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分户验收应当在确保工程地基根底和主体结构平安可靠的根底上,以检查工程瞧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分户验收应以验收时可瞧瞧到的工程瞧感质量和碍事使用功能的质量为要紧验收工程。 第五条初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内容要紧包括以下十类,具体检查工程见?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附表〕: 一、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栏杆、护栏安装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室内要紧空间尺寸偏差 六、采热系统安装质量 七、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_JT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J11638-2010 DGJ32/TJ103-2010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nit Quality of Housing Engineering 2010年5月14日发布2010年7月1日实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室内地面.................................................................. 4.1普通水泥楼地面(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 4.2 板块楼地面面层....................................................... 4.3 木、竹楼地面面层...................................................... 4.4 室内楼梯............................................................. 5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5.1 室内墙面............................................................. 5.2室内顶棚抹灰 .......................................................... 6 空间尺寸.................................................................. 7 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 7.1 门窗工程............................................................. 7.2 护栏和扶手工程........................................................ 7.3 玻璃安装工程......................................................... 7.4 橱柜工程............................................................. 8 防水工程................................................................. 9 给排水工程................................................................ 9.1 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9.2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9.3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 10 室内采暖系统............................................................. 11 电气工程................................................................. 12 智能建筑................................................................. 13 通风与空调工程........................................................... 14 其他..................................................................... 15 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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