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界定word资料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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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界定

一、中西部地区的界定:

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地区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十个省。

二、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具体如下:(共634个县、市)

(一)一类地区(204个县、市)

新疆(7个)

1.乌鲁木齐市

石河子市

昌吉州: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

2.内蒙古(43个)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阿尔山市

通辽市: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奈曼旗、库伦旗、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

乌兰察布盟:集宁市、察右前旗、丰镇市、凉城县、兴和县、卓资县

伊克昭盟:达拉特旗、东胜市巴彦淖尔盟:磴口县、临河市、五原县、乌拉特前旗

呼和浩特市:郊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

包头市:九原与石拐区、土默特右旗、固阳县

乌海市

赤峰市:松山与元宝山区、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

3.宁夏(11个)

银川市:贺兰县、永宁县

石嘴山市:市区、平罗县、惠农县、陶乐县

吴忠市:市区、青铜峡市、灵武市、中宁县、中卫县

4.甘肃(11个)

陇南地区:徽县

平凉地区:华亭县、灵台县、崇信县、泾川县

庆阳地区:合水县、宁县、正宁县、庆阳县

白银市:白银区

天水市:市区

5.云南(45个)

昆明市:东川区、寻甸县、石林县、禄劝县

昭通地区:昭通市、水富县、鲁甸县、盐津县、大关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

曲靖市:宣威市、会泽县、富源县、罗平县、师宗县

玉溪市:华宁县、易门县

红河州:石屏县、泸西县

文山州:文山县、砚山县、丘北县、广南县

思茅地区:思茅市、普洱县、景谷县、镇沅县、景东县

楚雄州:双柏县、南华县、大姚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

大理州:漾濞县、宾川县、永平县、云龙县

保山地区:昌宁县

临沧地区:风庆县、云县、临沧县、永德县

6.贵州(39个)

贵阳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盘县

遵义市:赤水市、习水县、正安县、道真县

安顺地区:普定县

黔南州:独山县、贵定县、龙里县、惠水县、长顺县

黔东南州:凯里市、黄平县、麻江县、施秉县、镇远县、三穗县、岑巩县、锦屏县

毕节地区: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

铜仁地区:松桃县、万山特区、石阡县、印江县、思南县

黔西南州:兴义市、兴仁县、贞丰县、普安县、晴隆县、安龙县

7.广西(30个)

南宁地区: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天等县、崇左县、扶绥县

柳州地区:象州县、武宣县、融安县、忻城县

贺州地区:昭平县、富川县

百色地区:百色市、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田林县

河池地区:河池市、宜州市、南丹县、天峨县、罗城县、环江县、东兰县

桂林市:灌阳县、资源县、恭城县

梧州市:蒙山县

防城港市:上思县

8.四川(6个)

攀枝花市:米易县

凉山州:西昌市、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

9.陕西(8个)

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

延安市:吴旗县、志丹县

榆林市:神木县、横山县、靖边县、定边县

10.重庆(4个)

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武隆县

(二)二类地区(274个县、市)

新疆(34个)

克拉玛依市

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托克逊县

哈密地区:哈密市

昌吉州:奇台县、吉木萨尔县

伊犁州:奎屯市

伊犁州伊犁地区:伊宁市、伊宁县、察布察尔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

伊犁州塔城地区:塔城市、乌苏市、额敏县、沙湾县

博尔塔拉州:博乐市、精河县

巴音郭楞州:库尔勒市、轮台县、焉耆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温宿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阿瓦提县

2.青海(8个)

西宁市:市区(含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

海东地区:民和县、乐都县、平安县、互助县、循化县

3.内蒙古(36个)

呼伦贝尔盟:海拉尔市、满洲里市、扎兰屯市、牙克石市、阿荣旗、莫力达瓦旗、鄂温克旗

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多伦县、正蓝旗、正镶白旗、镶黄旗、苏尼特左旗、西乌珠穆沁旗、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嗄旗、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右旗、二连浩特市

乌兰察布盟: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商都县、化德县

伊克昭盟: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前旗

巴彦淖尔盟:杭锦后旗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

包头市:白云区、达茂旗

4.宁夏(5个)

吴忠市:盐池县、同心县

固原地区: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

5.甘肃(51个)

兰州市: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嘉峪关市

金昌市:金川区、永昌县

白银市:景泰县、靖远县、会宁县

天水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

酒泉地区:酒泉市、玉门市、金塔县、安西县、敦煌市

张掖地区:山丹县、民乐县、张掖市、临泽县、高台县

武威地区:武威市、民勤县、古浪县

定西地区:定西县、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陇南地区:成县、武都县、文县、康县、宕昌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

平凉地区:静宁县、庄浪县

临夏州:临夏市、临夏县、永靖县、和政县、康乐县、广河县、积石山县

甘南州:合作市

6.云南(42个)

昭通地区:巧家县、永善县、绥江县

曲靖市:马龙县

玉溪市: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

红河州:屏边县、河口县、金平县、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

文山州: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西畴县

思茅地区:江城县、澜沧县、孟连县、墨江县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

大理州:祥云县、南涧县、巍山县、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

保山地区:腾冲县、龙陵县

德宏州:潞西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

临沧地区:镇康县

丽江地区:永胜县、华坪县、丽江县、宁蒗县

7.贵州(26个)

六盘水市:水城县

遵义市:桐梓县、仁怀市、务川县

安顺地区: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

黔南州:平塘县、荔波县、三都县、罗甸县

黔东南州:丹寨县、雷山县、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剑河县、台江县、天柱县

毕节地区: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

铜仁地区:德江县、沿河县

黔西南州:册亨县、望谟县

8.广西(18个)

南宁地区: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凭祥市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一、目的:明确物品和人员出入放行程序,建立良好的放行规则,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 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东泰商业运营管理公司所有物品放行审批权限及所有进出公司人员、 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三、物品放行规则 1、物品放行的基本原则 1.1生活区和工作区物品分流、即非生活相关物品不进生活区,非工作物品不进工作区; 1.2任何本公司物品放行出门均须书面申报,获准并按规定接受保安检查;任何本公司物品不得被私人侵占或变相侵占后以私人物品方式放行出厂; 1.3任何人不得超越本文件的规定越权批准货物放行,任何进入本公司中转或暂放的其它非本公司物品,均须在进本公司时向值班保安员申报,并登记确认作为放行依据; 1.4任何物品放行均须遵守放行单描述的与实物一致的原则,任何物品放行后均有事后监督; 1.5除成品出货以外,其余物品放行严格实行放行单有效期制度,门禁人员只在该有效期内予以放行,过期无效,对于过期的行李物品放行条须重新请相关授权人员加签; 2、物品出入放行 2.1 A类:固定资产、模具; 2.2 B类:生产物料、成品、半成品、生产辅料; 2.3 C类:员工私人物品、行李箱及工务维修工具、材料; 2.4 D类:本公司公务车辆及租用车辆的放行管制; 2.5 A、B、D类物品放行时间不作限制;A、B类物品使用《物品放行条》(附件一)放行。 3、A类物品放行 3.1人力资源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A 类特定物品(制造部门机器配件、马达、电脑零配件、电话等小资产生或配件)外修放行,由负责维修人员填具《物品放行条》人力资源部经理核签后放行; 3.2固定资产出厂月报:保安队安排专人每月5日之前填报上月份《固定资产出厂月报表》(附件二),由人力资源部呈报副总经理以上审阅批示,人力资源部存档。 4、B类物品放行 4.1成品出由客服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商管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批准,由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出厂物品数量与放行单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2外发加工物料出厂由外发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一并出示物料《外发生产单》(附件三),值班保安人员核实物品出厂数量与 该放行条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3物料因品质异常需退回供应商返修时,由责任品管人员开具《物品放行条》,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提货人员出厂时一并出示《物品放行条》和《退货单》(附件四),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后放行; 4.4废料物品变卖,由公司指定人员和人力资源部专职人员(或保安人员)、仓储部各安排一人现场作业,严格把好验收、监称重量等手续,废料物品出厂时,由仓储部监称人开 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确认签批后,保安员凭条核实放行。

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目录 一、合同管理办法: (2) 二、施工质量控制办法 (3) 三、工期及进度控制办法 (5) 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8) 1、总则 (8) 2、管理机构与责任 (9) 3、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10) 4、安全风险与环境因素识别和控制措施 (11) 5、监督检查 (12) 6、工程事故处理 (13) 五、其他有关说明 (13)

一、合同管理办法: 1、为了规范合同签认程序,使现场施工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管理办法。 2、合同草案应由甲方起草,经双方共同讨论通过后先由乙方签字盖章。 3、工程中由总包单位自行分包工程,分包前应先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合同应由相关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 4、合同签署及审批人员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周密考虑及审查,以保证合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合同签订后,甲方留存一份原件,财务部、经办部门留存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留存合同的,由经办部门提供复印件。 5、合同内容应尽量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充分体现公司价值取向。 6、工程类合同执行过程及完毕后,投资预算部门应持合同相关文件报财务部门备案。当经济合同签订后出现补充或更改时,应进行详细的文字说明备忘。 7、工程材料、设备定货前应经甲方考察评比后签字确认方可购买使用。

二、施工质量控制办法 1、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应始终“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避免人的工作失误,使参建工程的每个人牢牢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优秀的工作质量创造优质的工程质量。 2、施工单位作为施工质量的自控主体,必须按合同及工程要求,配备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所需要的合格管理人员,并保证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流程。以上内容施工单位进场后应逐一检查。 3、甲方在施工现场担任施工总协调和总管理基础上,依托监理公司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采取“双控”,认真检查监理、施工方的工作质量,形成逐级控制的完整管理链。监理公司作为施工质量的监控单位,其人员配置必须符合监理合同中的要求。定期检查监理单位监理日记填写情况,是否对每日、每班的工作项目、部位、劳动力数量、天气、材料、质量、安全、现场质量检查情况等进行如实记载。 4、施工组织设计与承包合同条件的符合性审查,工程质量等级及质量措施要求不得低于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承诺。施工成本的增加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若引起合同内工程造价超过工程承包合同数额,必须经原批准工程承包合同的批准人书面批准。施工承包合同内规定可以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措施方法、增加合同外工程造价部分的措施费用应严格控制,必须采用的,应单独编制工程预算

物资出入管理规定

物资出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工作,防止物资流失损害公司利益,根据企业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公司范围的所有物资的出门管理。 3.管理程序 3.1公司销售产品的出门 3.3.1公司销售的产品包括焊接成品车厢、车架等,指定的负责人按要求开具《随车发运单》并签字,值班保卫依据《随车发运单》对出门物资的物、单进行监督检查,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物、单相符的予以放行,签字并留存《随车发运单》出门联。换班前将当班《随车发运单》汇总统一交财务部。 3.2废旧物资出门 废旧物资是指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利用的废旧物品。废旧物资出门时,由公司指定的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开具《废旧物资销售清单》,列明废旧物资种类、数量;财务部出纳依据废旧物资收购协议,填写单价收取款项后,在《废旧物资销售清单》出门联上加盖出门专用章,并签字。值班保卫对出门物资的物、单进行监督检查,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物、单相符的予以放行,签字并留存《废旧物资销售清单》出门联。按日装订存档备查。 3.3维修出门 生产、生活各项设备因故障需外出维修时,需填制公司规定的《出门证》由各系统负责人签批后,财务加盖出门专用章,值班保安对出门物资的物、单进行监督检查,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物、单相符的予以放行,并留存《出门证》出门联。维修物品返厂时,由申请人在《出门证》返回日期处标注,值班保安进行监督检查,签名确认。按日装订存档备查。 3.4不合格品退货出门 3.4.1未入库的不合格品出门 由资材库开具不合格品《出门证》,经采购部物料配套员确认后,相关人员持不合格品《出门证》到财务上加盖出门专用章,值班保安对出门物资的物、单进行监督检查,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物、单相符)的予以放行,签字并留存不合格品《出门证》出门联。按日装订存档备查。

(完整版)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

物资出入库管理规定 为了使公司物资出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数据准确、质量完好、收发迅速、降低费用、有效使用公司资金,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物资采购 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合同及生产要求),填写采购计划,包括采购规格、名称、数量、单位、用途、预计价格、使用时间,以及可供选择的厂商等信息,经公司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负责询价并采购。 二、物资入库 物资验收入库时,库房管理员根据入库单检验实物。入库单及几种具体入库情况的要求: 1、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采购人员留存,一联库管员记账备查,一联同发票帐单交财务部。入库单要严格按材料分类分开填写。 2、入库单由采购人员填写,填写内容包括:入库时间,货物规格、名称、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填写不含税单价和金额),入库票由采购员,质检员,库管员三人签字后生效。 3、外购后直接发往现场的材料或配套产品物资,入库单由采购人员填写(同时办理出库手续),入库单由质检员、生产或使用部门负责人、库管员三人签字。 4、入库后,库管人员需对入库货物进行登记造册,详细填写每一入库货物的相关明细。 三、物资出库 材料物资出库时,库管员根据出库单发放实物,对出库单及几种具体出库情况的要求为: 1、出库单一式三联,一联领用部门留存,红联和绿联交库管员,库管员统计核实,红联记账留存备查,绿联按物资类别,统计后每月月底前交会计(入出库单统计截止日期为每月25日)。 2、物资出库时要统一填写出库单。填写内容包括:出库时间、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具体项目,出库单由领用人,领用部门主要

负责人,库管员三方签字。 3、出库物品要逐一登记,与出库单保持一致,且形成流水记录明细。 四、物资退库和盘存 1、余料退库:施工或使用部门所剩余料退库应填写《退料单》,在对应的栏目中详细填写品名、规格、数量及退料原因等。 2、质量不良退库:如果是因为质量方面引起的退料,必须经过检验员检验,并注明原因(生产或安装过程损坏、来料本身不良等)后方可退料。 五、仓库盘点管理规定 1、实行缺料盘点法,当某一物料的存量低于一定数量时,仓管员应及时盘点,核对数量与帐目是否相符。 2、实行循环盘点法,每月底由仓管员对库存物料逐一盘点,核对数量与帐目是否相符。 3、实行定期盘点法,每年一次,在年底进行,盘点完毕后在《物料管理明细表》(台帐)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注明“年底盘点”,经过仓库组长审核签字后交仓储部和分管领导。 六、库房管理暂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专人兼职负责。 七、并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天津中天公司 二○一七年元月十日 附:库存明细表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1.工作目标 规范对业户物品出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物业部管理员:确认业户身份,审核相关证件,开放行条。 门岗、进出岗、地库岗当值保安员:检查进入物品,核实搬出物品,确定放行与否。 3.工作指引 3.1业户物品进入小区的管理: 3.1.1业户进入小区物品的限制 a.严禁运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 b.严禁运入大量的易腐、散发厌恶气味的物品。 c.严禁未装袋的散装施工材料、物料运进。 d.液体物品不能用易碎、易破容器装载,否则不允许运进管理区。 3.1.2一般情况下进入物品的检验 在限制范围外的物品,只作一般性的检验,看看是否有限制条件内物品,如无或是已办施工手续的单位物品,出入口保安员即可放行。 3.2业户物品运出小区的管理: a.一般情况下,业户物品运出管理区都要办理放行条才能放行。 b.办理放行手续的主要证件:运出物品清单;业户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是单位的 可开具单位证明并盖章);代理人身份证或有关身份的证明文件。

c.业户或委托人办理物品放行时,须经业主同意,并向管理处提供有效证明,否则 拒绝开物品放行条。 d.在保安主管或物业部其它人员查验证件后,开放行条,经办人签字,门岗验证、 验物品无误后,回收放行条,给予放行。 e.装修施工材料的放行须经装修或施工负责人确认方可放行。 f.在特殊情况下,一时无法找到物业部管理员(或值班人员),同时也无法找到物业 部领导的时候,门岗保安人员可立即叫来当班值班班长,班长可按以上原则当即确定是否放行,并记录在《值班日志》。 4.质量记录 《业户物品放行条》 5.参阅文件、资料

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物资帐物管理,物资出入库管理,物资出入厂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各材料库、成品库。 2.2.适用于本公司各种物资的出厂。 2.3.适用于对违反物资出入管理各种行为或仓库现场管理的处理或处罚。 3.职责 3.1.物流部经理对仓库设备条件、合理布局的策划、人员规划等全面管理负责,对物资出入库合法性的审批、物资出门合法性手续的核查、审批。 3.2.仓库保管员(以下简称仓管员)对所管辖物资的入库、出库的依据有效性负责;对物资的保管、盘点负责;对ERP系统业务操作负责,同时对库存信息准确性和更新及时性负责;对月度、季度、年度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3.3 财务部对物资的价格负责审核,对供应商发票负责审核,对物资的分类负责界定,对定额领料管理办法负责制订。 3.4 各领料部门负责人对领料的手续的批准负责。 3.5相关部门或经办人对需要出门的物资办理合法性手续。 3.6 ERP推进工作小组负责对ERP物资编码、权限的管理、软件运行管理、流程变更的管理。 3.7 门卫对出厂物资的手续进行验查。 4.物资的入库 4.1成品库仓管员每日根据车间产品上的品保部的合格检验章来进行入库,如果没有合格标识,不得入库;在入库时,需要确定ERP系统的产品编号对应的产品与线盘上的标识是否一致,电子称表头上的重量显示是否与系统里显示的重量一致,同样定重的产品重量是否差距较大等情况,当有异议时需终止入库,待查明原因方可继续。如果还没有检验要紧急发货时,物流部把要紧急发货的信息传递到物品保部经理处由其联络质检科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4.2材料仓管员根据收到的物资、供货方或送货人提供的送货单(或发票)、采购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 强化监理职能,保障工程部的执行力,使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单 位的监理管理权限授权书、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合于华府春天工程建设项目的总包及各分包施工单位。 第三条实施办法 (一)总监对所有施工单位(含总包,甲包,甲指分包,分包)在权责范围 内施工方面不符合合同,规范,约谈记录的行为,过程,结果,有一万元以下的 处罚权,并知会甲方,甲方将在本月进度款中扣除。 (二)总监对每月进度款支付有审核与签字权,对于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 总监有权在进度款中将工程量给予暂扣,对于重大问题总监不签署进度款,甲方 不予以支付当月进度款。 (三)现场所有施工材料,监理有权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设计,甲方要 求,规范等问题的材料,监理有权要求退场并给予处罚。 (四)监理有权自行组织现场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及现场问题 协调的专项会议及例会,会议要求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于施工单位班组级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及配合,不符合监理及甲 方要求,监理有权指正,并要求其退场及更换人员或班组。 第四条处罚管理细则 一、土建部分 1、模板工程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1—0101 模板轴线、标高,截面尺寸,墙柱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要求50—100元/处1—0102 因模板刚度差或支撑间距过大导致砼鼓凸50—100元/处1—0103 接缝不严、缝隙过大,卫生不干净、拆模后影响砼观感50—100元/处2、钢筋工程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1—0201 钢筋类型、级别、直径不符合设计要求500/根1—0202 钢筋长度,锚固长度不够,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100元/根1—0203 保护层偏差超过规范要求50元/处1—0204 箍筋未按要求位置设置,箍筋间距过大50元/处1—0205 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过多200元/处1—0206 钢筋遗漏500元/根

物资出入厂区管理规定xgd

绍东能函字﹝2011﹞XX号物资出入厂区管理规定 绍兴东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制度由绍兴东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物资出厂管理规定 1.总则 1.1制订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物资的出厂管理,堵塞漏洞,杜绝和降低因非正常原因所造成损失。 1.2本规程所指的物资,涵盖所有需从厂区内移到厂区外的公司财物、职工个人财物以及第三方单位或个人的财物等。主要有: (1)发出的公司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成品、半成品。 (2)生产或生活过程产生的库存积余物资或经报废处理后的有价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成品半成品(含次品)、固定资产、原辅材料、设备和机工具、办公设备、试制品、固定装置及设施等,需销售、变卖、转让或馈赠给公司职工或第三方的。 (3)生产或生活过程产生的无利用价值或无变卖价值的积余物资、或在办理了报废处理手续后无利用价值或无变卖价值的库存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报废产品,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原辅材料,报废设备、机工具、办公设备、试制品、固定装置及设施等。 (4)生产或生活过程已经消耗或报废的可变卖或回收的废品或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纸板箱、废旧纸袋、废旧塑料、废旧塑料袋、废旧塑料桶、废铁桶、废铁屑、废锌块、食堂剩饭菜等。 (5)生产或生活过程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垃圾。 (6)外运到公司其他办公地点、住宿点或经营点使用或维修的公司物资。 (7)外借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的公司物资。 (8)公司职工个人随身或随车携带进厂的物资需出厂的。 (9)搭拼于本公司的货物一道购入后运送到本公司、但所有权不属本公司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原辅材料、设备、机工具等),需从厂区运到该第三方搭拼单位或个人的。 (10)租赁在本公司厂区内的第三方单位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产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机工具等),以及其他第三方单位(主要指从事土木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水改工程、设备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等各种类型的施工单位)因工程施工或维修需要,由其携带或购入进厂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备、机工具及原辅材料等;或宾客到公司访问时随身或随车携带进厂的物资。 1.3厂区内任何物资需出厂的,除1.2条中第(5)类的“不可回收垃圾”、第(8)类的“职工个人随身或随车携带物”以及第(11)类的“宾客到公司访问时随身或随车携带进厂的物资”的出厂直接到门卫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可以直接出厂外,其他类别的物资均须事先到总务处办理《物资出厂证》后,由出货人持《物资出厂证》及相应的附单方准出厂。不符合手续的物资不得出厂,或补办相关手续直至符合后方准出厂。具体规程详见第2章到第13章。 1.4《物资出厂证》由发货单位(人)或承载单位(人)提出,总务课保卫主管负责办理,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办理。发货单位(人)或承载单位(人)须向办证员提供第2~12章中所规定的附单或其复印件(详见附表十五)等的证明材料,办证员须妥为保管这些附单。《物资出厂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总务课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1为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本制度所称,外来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大武口洗煤厂内部建筑、维修、改造、设备检修、安装等施工项目。 3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由厂保卫科负责。 4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施工管理由机电管理科与工程科负责。 5外包单位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承包工程资质,特殊项目的工程承包必须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证明。 6外包施工单位应具备施工简历和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技术素质要符合工程要求。 7承包方必须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8建筑施工承包单位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9为了落实安全与经济承包挂钩,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到安全管理科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协议书要明确应负的安全责任和处罚条款),办理有关开工手续。10施工单位应遵守大武口洗煤厂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安全管理科的监督和指导,对安全管理科提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对情节严重者有权立即停止工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负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大武口洗煤厂安全管理科。 11施工管理部门应对外包工程安全施工负责,负责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派专人办理有关工作票手续,进行施工监督,并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应有双方签字,并到安全部门备案。 12在危险性的区域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管道爆破、塌方、水淹或因气候变化等易引起人身伤害的场所作业,施工承包单位应制定完善的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后监督实施。 13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档案,施工档案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资质证书、三年以上的施工安全证明、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安全交底书面材料、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等。 14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得乱动、乱碰运行设备,不得乱接水源、电源、气源,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15施工期间凡承包方违章作业,按大武口洗煤厂安全奖惩规定进行处罚,给发包方造成财产损失者,承包方应负责赔偿。因承包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人身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16施工结束后应当到安全部门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的终止手续。 17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将考试成绩报安全管理科备案,经安全管理科审核合格后方可准许施工。 18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前应接受安全管理科的入厂安全教育。 19施工人员应到门卫办理人员入厂登记、出入证件等有关手续方可进厂。 20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范使用。 21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发生的违章行为,与本单位员工同等处罚对待。 22施工管理部门指派的监理人员,应熟悉生产现场,监理人员确实做到始终如

公司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工作胸卡的使用规定: (一)员工进入公司,应提供工作胸卡以资识别。 (二)工作胸卡不得转借他人。 第四条打卡规定: (一)员工上下班按时在门卫处刷卡。 (二)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刷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刷卡 (三)员工上下班如忘记刷卡,应及时到门卫处登记。 (四)上班时间因事外出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提出外出申请,经核准后,“员工出门证”交门卫处,门卫登记出入时间。因公事外 出可不刷卡,因私事外出需刷上下班卡。 第五条外来洽谈业务人员出入公司时,填写“会客登记表”,以便于门卫管理。 第六条参观人员出入生产区规定: (一)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由相关部门接待,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门卫登记参观人员出入时间。 (二)参观时间以日班的上班时间为限,事先通知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

第七条公司车辆出厂时,应持有供销副厂长签核的“汽车出差单”。如装运有关物资出厂时,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八条非本公司车辆出入按以下办理: (一)入厂: 1.交货车辆凭“送货单”填写“会客登记表”。 2.提运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填写“会客登记表”。 (二)出厂: 1.交货车辆卸货后出厂时,经门卫查验后签注出厂时间。如有他厂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须进入公司前在“会客登记表”中注明。 2.装运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九条任何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进入生产区。经办公室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条外来物品入厂:外来人员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应由其填具“外来人员物品清单”,一式二联,经门卫核对后签注入厂时间、留存第二联,第一联由其自存,作为物品出厂的凭证。

最新工厂进出管理制度

篇一:《员工进出厂管理制度》 目的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规范公司人员和外来人员出入,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及外来访客的管理。权责 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修定及执行的监督,经理核准执行。 2保安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相关任务,并将违反规定的情况及时提报至行政部。 3大门岗执勤保安对外来访客按流程进行登记,询问需拜访者人员或部门,并征得同意 后方可通行。流程 1人员进出管理 1员工出入公司时,保安员督导公司员工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厂牌。对违纪且态度 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由行政部处理; 2外来人员因公进入公司,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 至《来访登记表》,并发放来访证后方可进入; 3主管(含副主管)级以下员工因公但无需派车外出的,应填写《请假/外出单》,经 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将批准后的《请假/外出单》交由保安验证后放行,若无放行条,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因公但无需派车外出的,应填写《请假/外出单》,报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审批,并将批准后的《请假/外出单》交由保安验证后放行;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以电话形式向公司副总经理报批,经副总经理同意后,可由保安先予放行,后补办外出手续; 5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未安排加班,保安员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 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予以放行; 6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在厂内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7保安对员工出入厂,须严格监督检查,并如实、及时地做好登记。

8公用车辆外出时,需持填写完整并经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的《用车申请单》交至保安 处,方可放行,保安还需将车辆出入信息填写至《车辆出入登记表》中。 2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无正当手续,严禁任何人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厂; 3员工携带物品(含原纸、废纸、行李、维修物品等)出厂,须出示所属责任部门开 具的《物品放行条》,并经保安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物品放行单审批权限对应表,详见附件一; 4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需由前台代收发,前台应及时做好代收发工作,并 将信息登记至《信件登记表》中。 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未经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同意接见的来访人员;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边吃东西边走者; 3不正确佩戴厂牌者; 4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5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6已离职者。违纪处理 1员工违反以上规定,私自强行外出的,给予记过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罚; 2员工拒不配合保安检查,态度恶劣,漫骂或打人的,视情节,分别给予严厉警告、记过、记大过或开除处罚,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保安人身伤害的,依法追究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3保安违反以上规定,擅自放行的,第一次给予记过处罚,第二次给予记大过处罚,第三次给予开除处罚; 4保安监守自盗的,一律开除,涉及到刑事案件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表单1《来访登记表》 2《用车申请单》 3《车辆出入登记表》 4《物品放行条》 5《请假 /外出单》 6《信件登记表》

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基本条款) M8线项目管理部 2003年9月28日

编制说明 根据市政质监站七月份质量安全大检查和M8线上半年度的检查情况,发现不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现有的规章制度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尚有一段差距,由于M8线工程主要围绕地下车站和盾构推进这两个内容,而且都实行施工设计总承包,工程施工有许多共同点,可以互相借鉴。 为此,为进一步完善M8线参建各方的基础管理工作,决定由M8线项目管理部牵头,编制统一的管理制度的基本条款。 为此:8月20日~9月20日各参建单位按上述规范要求,自行整理编制规章制度;9月21日~9月30日各参建单位派一名编写人员携带自己编制的规章制度和软盘,到M8线项管部集中研讨,取长补短,形成M8线施工、监理管理制度最基本的条款和内容;10月1日~10月15日各参建单位回去根据这些最基本的条款,重新修订具有自己企业特色的规章制度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贯彻落实;10月下旬以后,开始检查各参建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作为下半

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 另对于“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的“项目风险管理”、“信息管理”和“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大部分单位未进行编制,这次我们把Ⅸ标段和西藏路桥编制的附在后面,供大家借鉴。“项目风险管理”要求从施工质量和安全方面二个“危险源”,认真寻找可能出现的“险情”,并找出预防措施,制订紧急预案,防止险情发生,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本制度仅限于M8线工程使用。另“项目分配与奖励制度”不作任何规定,由各单位自行制订政策。 M8线项目管理部 2003年9月29日 目录 1、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第 4 页) 2、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①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制 度…………………………………………(第 7 页) ②技术交底制 度………………………………………………………(第 8 页)

仓库物品出入管理规定范文

仓库物品出入管理规定范文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 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 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 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 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 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 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 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 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 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 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 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二、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 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三、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 照国家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 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 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 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 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 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贵州汉泰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为使我司各建设工程项目能够顺利开展,结合我司对各项目形象进度等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严格要求各参建单位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一、施工单位实施本项目由我司总工办、工程部全过程管理监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并由监理单位督促实施监理管理。 二、在招标签定合同阶段,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条件分析。项目投标活动及签订施工合同的策略、项目管理目标和项目组织结构、项目质量目标、施工总进度计划、成本目标、项目现场管理和施工平面图。 三、在开工之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包括内容: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资源供应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平面图,技术组织措施计划,项目风险管理、信息管理、技术经济指示分析。 四、在项目实施前,为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要求编制项目进度计划控制、目标质量计划控制、项目安全控制和项目成本控制。 1、项目进度计划控制:包括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通过编年、季、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实现,同时应逐级落实,最终通过施工任务书由班组实施,施工进度计划要常检查和及时调整。 2、项目质量计划控制:确定项目质量目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实现项目质量计划,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3、项目安全控制:确定施工安全目标,编制项目安全目标保证计划,项目安全计划的实施,项目安全计划的验证,持续改进,安全检查。 4、项目成本控制:项目成本预测、编制,成本计划,实施成本计划,进行成本核算,成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 管理规定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一、目的:明确物品和人员出入放行程序,建立良好的放行规则,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 品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东泰商业运营管理公司所有物品放行审批权限及所有进出公司人 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三、物品放行规则 1、物品放行的基本原则 1.1生活区和工作区物品分流、即非生活相关物品不进生活区,非工作物品不进工作区; 1.2任何本公司物品放行出门均须书面申报,获准并按规定接受保安检查;任何本公司物品不得被私人侵占或变相侵占后以私人物品方式放行出厂; 1.3任何人不得超越本文件的规定越权批准货物放行,任何进入本公司中转或暂放的其它非本公司物品,均须在进本公司时向值班保安员申报,并登记确认作为放行依据; 1.4任何物品放行均须遵守放行单描述的与实物一致的原则,任何物品放行后均有事后监督; 1.5除成品出货以外,其余物品放行严格实行放行单有效期制度,门禁人员只在该有效期内予以放行,过期无效,对于过期的行李物品放行条须重新请相关授权人员加签; 2、物品出入放行 2.1 A类:固定资产、模具; 2.2 B类:生产物料、成品、半成品、生产辅料; 2.3 C类:员工私人物品、行李箱及工务维修工具、材料; 2.4 D类:本公司公务车辆及租用车辆的放行管制; 2.5 A、B、D类物品放行时间不作限制;A、B类物品使用《物品放行条》(附件一)放行。 3、A类物品放行 3.1人力资源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A 类特定物品(制造部门机器配件、马达、电脑零配件、电话等小资产生或配件)外修放行,由负责维修人员填具《物品放行条》人力资源部经理核签后放行; 3.2固定资产出厂月报:保安队安排专人每月5日之前填报上月份《固定资产出厂月报表》(附件二),由人力资源部呈报副总经理以上审阅批示,人力资源部存档。

公司门卫管理及物资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门卫管理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了强化门卫 管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物品、车辆管理有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入公司的人员、物品、车辆。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承担门位职责。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及厂区内,建立门卫值班制度。门卫属公司生产部领导。 第三章门卫管理制度 第四条门卫要严格遵守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第五条门卫要做到24小时轮流值班,夜班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 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 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第六条门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门卫室吸烟。无关人 员不得在门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 节轻重,严肃处理。门卫执勤人员态度应热情,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故意刁难员工 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正常上班后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确需外出,应 报填写“出厂放行条”经领导批准并如实填写员工出入登记。不符合上述手续者, 门卫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生产部,并详细做好记录。 第八条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需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 在门卫室内进行会客。 第九条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需与被访人电话联系后,经过确认,并准确填写“来 访登记表”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记录离开时间。严禁闲杂人员或与公司工 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第十条门卫人员对进出公司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所有物品要进行查 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公司。外来人员出门时,对物 品进行核对无误可放行。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本企业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企业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施工单位,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 第3条释义 以下“甲方”指建设单位,“甲方项目部”指建设单位派驻本项目的现场项目部,“甲方项目经理”指建设单位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监理”指监理公司派驻本项目的监理组,“施工单位”指 施工企业派驻本项目的现场项目部。 第二章施工单位的进场规定 第4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按时进驻施工现场。第5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3日内,施工单位需通过监理向甲方项目部办理《入场许可证》,所有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甲方项目部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办理入场许可证需提供 的资料: (1)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营业执照、资质。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备案证明 (5)拟派驻现场的施工组织架构、入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通信联络表、项目经理证书,安全员、质量员的证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所有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结束后原件退还。 第6条所有分包单位(无论甲分包和乙分包)进驻现场必须通过监理向甲方项目部申请办理《入场许可证》。 第7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范围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所有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服从监理的管理。 第三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第8条现场的文明管理需按照国家相关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和合同约定执行,施工单位的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初审后报甲方项目部,甲方项目部将审核意见反馈监理 后监理再行审批。 第9条施工单位需按照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责任范围为建筑外边线外延30m,工地总平布置包括必要的经硬化的施工通道、临建搭设位置、材料堆放场地等内容,场地雨 水须有组织排放,临电必须使用电缆。 第10条施工现场管理 1)工程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四周必须利设置连续封闭的围墙,并设置统一样式的施 工标牌。施工围档和标牌符合第11条的规定。 2)原则上一个施工现场只能开设一个大门供人员和施工车辆出入,设立门卫。 3)工地大门内必须按第11条规定规定设置图牌。 4)库房材料的管理要规范化,除水泥、钢筋、沙石料外,所有的施工用料都要实行上架、分类摆放,水泥、钢筋、沙石的摆放要成方成垛。 5)施工现场应根据根据需要配置适量、有效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道路的畅

人员、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厂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外单位施工人员。 一、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1、有施工人员要进入厂区施工时,负责联系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工作卡片。 2、外部人员、车辆要求进入厂区时,门卫要上前询问,之前联系好的,门卫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将其带入厂区。没有联系过的,须厂区负责人同意方可进入。 3、门卫对进入厂区的非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认真填写《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 (二)物品管理 1、出入厂区物品本着宽进严出的原则,凡不属于违禁物品都可带入厂区,只需在离开厂区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2、公司员工携物外出,必须持有本部门负责人员签字的出门条。 3、外单位施工人员携物外出,必须持有部门负责联系人员签字、厂区负责人签字的出门条。 4、车辆携物外出,必须开门检查、核对。 5、大量物品外出时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施工人员带入物品(工具、施工材料等)都应在进入厂区前向门卫出具所带入物品的明细单,由门卫核对无误后,收取单据备案,准许进入。除需要施工的区域可以进入外,其他区域不得进入。 7、施工人员携物离开厂区,必须按照公司制度运送。并出具与物品名称、数量相符的出门条。

8、门卫有权对所有的出厂区物品进行核实检查,所有携物外出人员都要给予配合。 9、当班门卫若不按制度检查核实物品,不履行岗位职责或携物外出人员拒绝检查,不予配合,一经查实,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10、外单位通过领导借用物品离开厂区时,由出借部门负责人签字及厂区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离开厂区。 11、当班门卫必须每周将出门条上交办公室留存。 二、记录 《出门条》

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制度(20200515202730)

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1.人员入厂管理制度 入厂人员必须自备安全帽,如因故未携带安全帽可在门卫处借用,并交纳50元押金,出厂时将安全帽返还门卫,由门卫将押金退还。 安全帽如丢失或损坏,押金则作为赔偿款不予退还。 在施工现场长期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胸卡,凭胸卡入厂。 临时来厂办事人员必须在门卫处办理相应的登记,并经门卫与办 事部门联系验证后方可放行。 上级领导检查或者参观,各参建单位接待部门应提前到工程公司 综合事务部备案,凭接待胸卡进出厂门,也可由接待人员凭胸卡带领集体进出厂门。 特殊时期应依据特殊的管理规定、办法执行(如火灾、事故、疫情、重大活动等)。 无胸卡或未经验证登记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进出人员严禁攀爬场区围墙(围栏)和厂区大门。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照提示牌指示从主道路通行,严禁擅自 穿行各施工区域。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流动吸烟,应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吸烟。 严禁赤背、穿高跟鞋、拖鞋、露脚趾后脚跟的凉鞋、裙子进入施 工现场。

严禁在厂区随地便溺。 酒后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参加各种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注意各类警示、提示牌,远离危险区域。 2.车辆入厂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办公用车辆必须按要求办理“车辆通行证”或“特别 通行证”,“车辆通行证”必须经门卫查验后方可通行,“特别通行证”可免检通过。 临时来厂的车辆必须在门卫办理相关登记和抵押驾驶证手续,并 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临时车辆通行证” 在车辆离场时必须退回门卫。 “车辆临时通行证”由门卫负责办理,办理时要求登记来厂事宜、 相关联系人、车牌号,经与相关联系人验证并抵押驾驶证后,发放相 应的车辆临时通行证。 无相关车辆通行证件的车辆严禁入厂。 严禁自行车、摩托车进入厂区,应按照门卫指示停放到指定位置, 门卫人员不负责对自行车、摩托车进行保管。 客运车辆必须由#1门(进厂大道门)出入,货运车辆及工程作业 车辆必须由#2门(混凝土搅拌站大门)出入。 所有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行驶,限速为15公里/小时。 3.物资器材出厂管理制度 物资、材料出厂必须按要求办理物资器材出门证,出门证在承包 商内部的审核按照承包商相关管理规定和程序进行,并加盖承包商公章后,到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由相关主管进行审核,最后由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盖章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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