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

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
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

石人子乡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动物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法制意识,根据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宪法、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动物防疫的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高动物卫生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

第三条: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

第四条: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应根据执法工作法制建设的需要,结合上级要求及本单位实际,提出各阶段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建议,制定法律、法规宣传计划及贯彻实施意见,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应当制定宣传提纲,宣传的主要内容是:

(一)制定和实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意义;

(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及其特点;

(三)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执法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四)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上级机关部署要求的其它应宣传的内容。

第六条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必须坚持社会宣传和内部宣传相结合,定期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公共宣传和专业宣传相结合,实体法宣传和程序法宣传相结合。

第七条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的主要形式:

(一)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监察执法现场宣传;

(二)借助新闻媒体力量,开展宣传活动;

(三)利用板报、墙报和举办展览宣传;

(四)组织街头宣传点,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散发宣传资料,进行社会宣传;

(五)通过“以案说法”、专题讲座和利用培训、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

(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通过网站、内部刊物等载体大力宣传我大队执法工作及其成效;

(七)其它形式的宣传。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宣传(连载一) 解国家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监督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企业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第七十三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第一部分务工维权知识 一、进城务工须知 (一)进城务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进城务工农民要达到法定的年龄,即年满16周岁,并且要有劳动能力。 2、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不因外出务工而影响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二)不要盲目进城。盲目进城去寻找工作,至少有以下几个不良后果: 1、很难找到工作。 2、浪费自身的钱财。 3、容易上当受骗。 (三)进城务工需要有相关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16-49周岁的育龄妇女还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二、外出务工一定要签定劳动合同 1、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劳动合同的作用有哪些? (1)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2)劳动合同是我国公民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一种主要法律形式。

(3)劳动合同能够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劳动合同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能促进用人单位工作效率个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5)劳动合同可以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3、为什么外出务工者与用人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有利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管理机关的监督,发生劳动争议后也便于与时处理,能有效的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与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同时,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5、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 劳动合同期限应协商确定,用人单位不能强行规定期限。 6、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1)要认真阅读由用人单位拟定的劳动合同内容,注意劳动合同中是否有违背自己意愿或利益的内容。 (2)要注意弄清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积极参与协商拟定劳动合同。。

【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方案

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方案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专卖市场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提高专卖管理人员及行政相对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专卖依法行政,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基层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五五”普法核心内容,全面贯彻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通过积极开展宣讲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使行业管理实现“学法律、重责任、讲权利、尽义务”的基本要求,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理念,引导相关人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为构建和谐烟草和做好新形势下的专卖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基层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贴近实际、贴近工作原则。既要遵循法制建设的普遍规律,又要体现专卖管理工作的特点,适应宣教对象综合素质和接受能力,积极倡导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方式,采用通俗鲜活的语言,生动典型的事例,体现互动性和趣味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理论联系实际、资源整合原则。在对基层专卖管理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时,做到宣传与日常学习培训相结合,宣传与思想教育活动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为其提供了解和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教育和引导基层管理人员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理念,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3.务实高效原则。宣传活动要切实实现“学法规、学懂法规”的基本目标,努力提高被宣传对象的思想认识,强化法律意识,各项具体活动也要实实在在地解决管理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活动的组织者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咨询、时事调解、教育引导等多项服务活动,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三、组织要求 为切实做好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如期开展有关活动,要求基层专卖管理部门成立“法律政策宣传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法律政策宣传工作活动安排,落实工作任务,确定工作措施,通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县级局局长 副组长:县级局局长副局长 成 员:专卖股(科)长、副(股)科长、内勤人员及相关人员等。

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大家知道,现在从中央、国务院一直到基层的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个部门,都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所以请大家记住:“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在我们的大脑里要永远绷紧这根弦。人命关天,切不可以掉以轻心。 下面,我给大家首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部法律共七章九七条,于2002年的11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律。简单地说,这部法律提出了立法目的、基本方针、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四种监督方式、四个责任对象、监管部门四种职权和五种义务、三种处罚方式、三八种违法行为、从业人员八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条的规定,本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安全生产”一词中所讲的“生产”,是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各种产品的生产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以盈利为目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努力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生产经营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绝不能以牺牲从业人员甚至公众的生命安全为代价。事实上,如果不注重安全生产,一旦发生事故,不但给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生产经营者自身也会遭受损失,甚至会受到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甚至因此破产,还谈什么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保证生产安全,首先是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的责任,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生产经营者自身利益负责。同时,国家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也必须运用国家权力,对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

法律宣传标语

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口号 1、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2、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3、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4、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6、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8、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平安双清 9、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10、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区 11、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1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3、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4、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6、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1、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两周年; 2、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建立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构建健康和谐生活家园; 4、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5、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6、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是健康前提; 7、眼睛容不得一粒沙土,农产品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8、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严把农产品质量关; 10、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11、营造农产品安全氛围,创造农产品安全环境; 12、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13、质量安全警钟长鸣一,健康生活和谐馨; 14、生产优质农产品为荣,销售劣质农产品为耻; 15、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16、重视质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17、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18、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19、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 20、建立市场诚信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之法律法规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时间地点培训对象 学习内容培训内容: 一、培训的目的: 1、知法、懂法、遵法—提高法律意识; 2、提高职工维权法律意识和维权本领; 3、认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含义; 4、懂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5、懂得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责任 —提高遵法、守法自觉性; 二、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重点内容 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 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 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 安全职责。(第三条) 3.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按照安全生产管 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 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是明确各级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 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第九条、 第六十二条) 4.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 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 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八条) 5.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新法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 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教育实施方 案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 提升我州广大从业人员和公民的安全素质,根据20xx年4 月2日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 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安 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巩 固和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方式、方法,以正面宣传为主,弓l 导全社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推

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为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我州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推动各县市(区)、 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重视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和谐平安黔东南提供舆论保障。 2、通过强化全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使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承担安全生产主体

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111一林红叶一霜染,一场秋雨一地寒。一栏落霞一处忧,一卷诗情一夕游。一渡飞瀑半山下,一行白鹤越峰翔。一竿怅惘一蓑远,一船离愁一帆行。一梦十年一回首,一丝垂纶一苇轻。一枕乡思黄花瘦,一雁独行一弓惊。 111一林红叶一霜染,一场秋雨一地寒。一栏落霞一处忧,一卷诗情一夕游。一渡飞瀑半山下,一行白鹤越峰翔。一竿怅惘一蓑远,一船离愁一帆行。一梦十年一回首,一丝垂纶一苇轻。一枕乡思黄花瘦,一雁独行一弓惊。 基本农田“五不准” (一)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 (二)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三)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四)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才有法律保障土地是房屋的载体?也是财富的载体?业主在购买房产时?不仅是购买了房子?还有承载房屋的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土地?房屋只能是空中楼阁。 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房只有在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才允许进入二级市场交易?凡不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一方面土地权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其房屋无法转让。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核心我国人多地少?为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利用涉及全民族的根本利益?必须服从国家的统一管理。土地用途管制制

度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用途管 国家实行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 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不依法经过批准改变土地用途都是违辗转异地一衫泪,曾记当年一伞轻。西子湖畔一相逢,断桥一诺金山漫。 111 一林红叶一霜染, 一场秋雨一地寒。一栏落霞一处忧,一卷诗情一夕游。 一渡飞瀑半山下,一行白鹤越峰翔。一竿怅惘一蓑远,一船离愁一帆行。 一梦十年一回首,一丝垂纶一苇轻。一枕乡思黄花瘦,一雁独行一弓惊。 111 一林红叶一霜染, 一场秋雨一地寒。一栏落霞一处忧,一卷诗情一夕游。 一渡飞瀑半山下,一行白鹤越峰翔。一竿怅惘一蓑远,一船离愁一帆行。 一梦十年一回首,一丝垂纶一苇轻。一枕乡思黄花瘦,一雁独行一弓惊。 法行为。 使用集体土地的政策规定 严禁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是违法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 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 亩以上, (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5 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 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交通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交通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一、醉驾的标准及危害 “醉酒后驾车”的规定,即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驾。应当注意的是,醉驾不仅保险不赔,而且还要吊销驾驶并承担刑事责任(拘役及以上刑罚) 二、电动车认定为机动车的标准,如属于机动车,应有摩托车驾驶并购买保险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电动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kg。不符合上述标准,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 三、交通事故被扣车辆处理 30日内应提供合法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否则3个月后可拍卖或拆除报废。四、发生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日向上一级申请复核。需要指出的是,不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认定书一样可以生效。所以要及时申请复核。对赔偿问题可以由交交警调解,但调解不是强制性的,如不能协商一致或不能调解,可同时起诉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前,可以对司机的车辆或其它财产申请财产保全。 五、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六赔偿的主要项目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依据伤残等级确定)。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七、赔偿的标准如何确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016年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2016年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2016年6月30日 培训地点: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院医务人员 主讲人:院长黄回春 培训主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护士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是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一部分。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是国家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它可以表现为有管家立法权的法律,也可以表现为国务院及其所属的部、委员会发布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指示、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征 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正在构建之中。这个体系具有三个特点: 1 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 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 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作用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作为社会法的法律规范范畴,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具有政策性和科学技术性双重属性,发挥着以下作用。1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提供法律保障 2为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化管理提供依据

3指导和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4保证生产经营单位的效益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 三、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构成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依据宪法的准准则、立法原制定的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集成,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次划分为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安全技术标准。 1安全生产法律 2安全生产法规 3安全生产规章 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 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既相互关系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集中表现,是上升国家和政府意志的一种行为准则。 2安全生产法律的地位和效力次于宪法,其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安全生产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3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4地方性法规的法律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

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2016年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2016年6月30日 培训地点: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院医务人员 主讲人:院长黄回春 培训主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护士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性规定

最新教育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教育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1、问:学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有那些义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问:什么时候送孩子入学? 答:《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九条规定:我省儿童的入学年龄为7周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6周岁入学。 3、问: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受怎样的惩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送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的,以及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辍学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 4、问:那些儿童可以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 答: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5、问:国家如何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场地、房屋和设备。禁止侮辱、殴打教师,禁止体罚学生。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问:什么叫辍学学生? 答:辍学学生是指除正常的毕业(结业)、升级、转学、死亡和按规定办理了休学手续以外,其他所有中途不再上学而离开学校的学生。 7、问: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做工的如何处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使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8、问:扫盲教育对象包括那些? 答:国家《扫盲工作条例》第二条规定:凡年满15周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公民,除丧失学习能力的以外,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均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9、问:文盲、半文盲不参加扫除文盲教育怎么处理? 答:国家《扫盲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在规定期限内具备学习条件二不参加扫除文盲学习的适龄文盲、半文盲公民,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入学,使其达到脱盲标准。 10、问:脱盲的标准是什么? 答:脱盲人员能用常用汉字书写300字以上的简单家信、收条、借条、取款单、包裹单等。能用计算器进行简单的加减乘除计算,家庭收支记账,掌握3-5门农村实用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和外出打工常识,了解家庭生活的基本常识(如卫生、子女教育、常见疾病防治、家庭急救等),懂得基本的法律法规。 11、问:什么是“两基”? 答:“两基”就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简称。 12、问:什么是“普实”? 答:“普实”就是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的简称。《三国演义》知识练习题及答案

档案法规宣传资料

档案法规宣传资料2011年9月23日星期五中央政府网新疆政府网巴州政府网若羌县政府网 首页 | 单位简介 | 办事指南 | 信息动态 | 领导之窗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政策法规 | 公文文件 | 表格下载 | 局长信箱 | 学习园地 | 计划总结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若羌县档案局 > 政策法规 > 正文 档案法规宣传资料 时间:2009-05-25 点击次数:1563 来源: 档案法规宣传资料 档案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人类文明进步的记录,保护档案人人有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哪一年通过?哪一年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由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87年9月5日通过,并于1988年1月1日起施行。1996 年7月5日,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共分六章二十七条,即总则、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法律责任和附则。其基本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了档案的特有属性和国家管理档案的范围。档案的特有属性是人类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国家管理档案的范围是针对其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2)、明确规定了我国档案和档案工作的管理原则。即: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档案由各级各类档案机构集中管理。 (3)、规定了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我国档案机构包括: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档案室。档案管理职责:各级各类档案馆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档案室负责本单位的档案工作。 (4)、规定了档案的开放和公布权限。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可延长期限开放。 (5)、对档案工作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6)、规定了法律责任。针对档案事务范围内特有的比较突出的一些违法行为,作了相应的规定。 3、《档案法》所称的档案概念是什么 《档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篇一:法律法规学习 2011年度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学习各部门:为了加强员工们的法律意识,更好的保障员工们的身心健康,使公司员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实现安监局对公司安全生产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一、学习培训的目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公司的很多员工对于自身权益的保障和违反的法律法规的后果还不是很清楚,因此是非有必要对适合我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二、组织领导公司的培训由专职安全员具体组织负责,制定培训的计划。各个班组和部门在定期召开的生产例会上必须要有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内容,并做好相关的记录。由站长对各个班组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班长的绩效直接挂钩。三、学习培训只要内容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我公司人员主要进行如下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四、学习培训形式由于我公司目前部门划分较小,企业规模人数还较少,因此,对于日常的学习以班组为单位在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上进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到车间和各部门的负责人,同时在制定公司级培训计划时,必须详尽的考虑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具体由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体现在公司的培训计划上。五、学习培训要求以车间为单位的学习小组每次学习法律法规、标准的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公司级的培训活动中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培训不得少于一个学时。站长负责对班组进行抽查和监督,对公司级的学习、培训要记录在案。同时各位员工还应该在空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附:部门班组学习计划二〇一一年一月三日部门和班组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篇二:医院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xxxxxx医院 2014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计划为了加强我院医务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更好规范我院的诊疗活动,也能使全院职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提升我院的医疗质量。现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的法律法规培训计

4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

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 为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员工依法、守法观念,提高守法行为能力,强化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法制意识,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大力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劳动保障的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的法律素质。 2、法制宣传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 3、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根据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需要,结合上级要求及本单位实际,提出各阶段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内容,制定法律、法规宣传计划及贯彻实施,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 4、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应当制定宣传提纲,宣传的主要内容是: 4.1制定和实施的法律、法规的意义; 4.2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及其特点; 4.3公民、法人知法守法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4.4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上级机关部署要求的其它应宣传的内容。 5、法律、法规的宣传必须坚持社会宣传和内部宣传相结合,定期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公共宣传和专业宣传相结合,实体法宣传和程序法宣传相结合。 6、法律、法规宣传的主要形式: 6.1现场专题宣传; 6.2借助新闻媒体力量,开展宣传活动; 6.3利用板报、墙报宣传; 6.4组织宣传教育,编制法律宣传资料宣传; 6.5通过“以案说法”、专题讲座和利用培训、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 6.6通过网站、内部刊物等载体大力宣传公司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及其成效; 7、其它形式的宣传。 8、利用专项培训、会议等形式进行的法律、法规培训或宣传活动,每季度应及时书面汇总,报送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8.1宣传提纲; 8.2宣传情况,包括宣传形式,参加人数、被宣传人数、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效果等;、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记录DOC

时间教育人培训地点 培训种类法律法规培训学时记录人 参加人员: 教育培训内容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总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3.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6.法律责任 7.附则 教育效果评价 通过学习,员工基本掌握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和要求,对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起到了保障和推进作用。

时间教育人培训地点 培训种类法律法规培训学时记录人 参加人员: 教育培训内容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总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3.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6.法律责任 7.附则 教育效果评价 通过学习,员工基本掌握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和要求,对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起到了保障和推进作用。

时间教育人培训地点 培训种类法律法规培训学时记录人 参加人员: 教育培训内容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总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3.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6.法律责任 7.附则 教育效果评价 通过学习,员工基本掌握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和要求,对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起到了保障和推进作用。

时间教育人培训地点 培训种类法律法规培训学时记录人 参加人员: 教育培训内容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总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3.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6.法律责任 7.附则 教育效果评价 通过学习,员工基本掌握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和要求,对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起到了保障和推进作用。

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

石人子乡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动物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法制意识,根据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宪法、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动物防疫的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高动物卫生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 第三条: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 第四条: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应根据执法工作法制建设的需要,结合上级要求及本单位实际,提出各阶段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建议,制定法律、法规宣传计划及贯彻实施意见,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应当制定宣传提纲,宣传的主要内容是: (一)制定和实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意义; (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及其特点; (三)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执法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四)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上级机关部署要求的其它应宣传的内容。 第六条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必须坚持社会宣传和内部宣传相结合,定期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公共宣传和专业宣传相结合,实体法宣传和程序法宣传相结合。 第七条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的主要形式: (一)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监察执法现场宣传; (二)借助新闻媒体力量,开展宣传活动; (三)利用板报、墙报和举办展览宣传; (四)组织街头宣传点,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散发宣传资料,进行社会宣传; (五)通过“以案说法”、专题讲座和利用培训、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 (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通过网站、内部刊物等载体大力宣传我大队执法工作及其成效; (七)其它形式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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