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工伤保险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模板】

XX县工伤保险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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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就医管理 (6)

第三章:目录管理 (8)

第四章:费用结算 (10)

第五章:信息系统 (11)

第六章:基础管理 (12)

第七章:违约责任 (14)

第八章:附则 (18)

为保障工伤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促进工伤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03号)、《XX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宿人社发[2019]1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工伤保险医疗(包含康复,下同)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双方义务】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卫生健康、药品监督和价格等相关政策规定,保证工伤人员享有工伤保险医疗保障服务和相关医疗待遇。

第二条【双方权利】甲乙双方有权监督对方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举报或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甲乙双方应当明确工伤人员的投诉渠道并向社会公布,对工伤人员维护合法权益、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应当及时核实、及时处理。

第三条【服务对象】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为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并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被经办机构确认为“待定工伤职工”。

第四条【服务范围】甲方根据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要求、基金支撑

能力和工伤人员实际需求,综合乙方医疗服务资质、服务规模、上期服务协议履行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乙方服务范围。

乙方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当在卫生主管部门许可的诊疗科目和执业范围内。

第五条【乙方资质】乙方应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军队医疗机构为《军队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事业单位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证照合法有效。

第六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及时向乙方通报工伤保险法规政策、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变化情况,接受乙方咨询。

(二)加强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及时审核并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当由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七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为全体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熟悉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和经办业务规范。

(二)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和卫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保障工伤人员的医疗需求,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规收费。

(三)按服务需求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终端,并配有符合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联网条件及网络安全环境要求的医疗管理信息系统。

(四)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范、人员配备等符合卫生主管部门管理标准,岗位职责、财务收支等管理制度健全完善。

(五)设立工伤医疗管理服务部门,明确机构负责人分管工伤保险工作,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严格履职尽责,做好工伤保险服务和管理工作。

(六)主动向前来就诊的工伤人员提供医疗费用查询服务和费用清单,明确告知工伤人员本机构工伤保险服务范围,引导工伤人员合理就医。

第八条【专家库】乙方提供符合资质的专家组成XX市工伤保险医疗专家库(包括康复专家库),并配合甲方做好工伤保险病案审核、职业病人住院审批、康复方案审批、康复效果评估等工作。

第九条【规范服务】乙方不得利用协议资格,为非协议医疗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不得以现金返还、赠送抵用券或生活用品等形式诱导工伤人员就医。

第十条【财务管理】乙方应严格执行相应主管部门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不得将医务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与其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第十一条【政策宣传】甲方应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乙方应在本机

构显要位置按甲方要求悬挂协议医疗机构标识,利用机构内部网站、电子屏、宣传栏等形式向工伤人员宣传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就医结算流程及医疗服务内容等。

第十二条【咨询投诉】甲乙双方均应为工伤人员提供相关的咨询与投诉服务,设置“投诉信箱”,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对工伤人员维护合法权益、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甲乙双方应及时核实、处理。工伤人员投诉乙方违反规定的不合理收费,乙方应尽快核实,若情况属实应及时退还。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甲方或受甲方委托的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执行工伤保险政策和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准确完整提供医疗服务有关的材料和数据。

甲方通过信息系统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及费用进行实时监控,必要时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乙方反馈监控和监督检查结果。

乙方应对甲方在监督检查中查阅工伤人员病历(包括电子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工作予以配合。对乙方提供的工伤人员病历信息资料,甲方应予以保密。乙方应确保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传输的医疗费用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因提供不实资料、传输虚假数据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甲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结算预留款拨付、协议续签等挂钩。

第十五条【通报处理】甲方可将乙方的医疗服务违约行为、医疗费用的对比分析情况、年度考核结果等向相关部门、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和公众媒体等进行通报。

第二章就医管理

第十六条【身份核验】乙方在工伤人员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核工伤人员身份和就诊病种,发现就诊者身份和就诊病种不符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不得按工伤险种结算。乙方应为工伤人员住院就医建立病案,并妥善保存备查。非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集、扣留工伤人员社会保障卡。工伤人员有骗保嫌疑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登记备案】乙方应在工伤人员入院当日(24小时内)完成入院信息录入,按日传输费用明细供经办机构联网审核。同时,乙方应填写《XX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住院登记表》,在工伤人员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将表格报送经办机构备案登记。

第十八条【报批制度】对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工伤人员,乙方应填写《XX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出具详细的治疗方案并经主任医师盖章确认,治疗方案应符合职业病及工伤康复诊疗规范。申请表和治疗方案报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安排工伤人员入院康复。

第十九条【规范治疗】乙方应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住院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为工伤人员提供就医服务。做到因

伤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规收费。凡超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应先征得工伤人员本人或家属同意,并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凡与工伤治疗无关的其它疾病产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住院标准】乙方应严格执行入院、出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不得推诿和拒绝符合住院条件的工伤人员住院治疗;不得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工伤人员收住院治疗;不得要求未达出院标准的工伤人员提前出院或自费住院;不得空床、挂床,收住院工伤人数应在本院核定的床位范围内并应按规定保持相关专业医护人员数与住院病人数的比例,不得超收治能力收治工伤人员。

第二十一条【及时转诊】乙方应建立健全双向转诊转院和转科制度,严格掌握统筹区外转诊转院标准。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工伤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工伤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对符合转诊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工伤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结算服务】乙方应规范提供财务票据,并主动向工伤人员或其家属提供准确、清晰的门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提供医疗费用查询服务,并承担解释责任。

第二十三条【院外费用】工伤目录范围内检查、治疗,乙方不得要求工伤人员住院期间到门诊缴费或药店购药。因乙方条件限制需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治疗时,应于检查治疗前为工伤人员办理外检外治手续并登记备案,经甲方同意后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发生的检查、治疗和用药费用,乙方应计入工伤人员此次住院费用中。

第二十四条【检查互认】乙方对工伤人员在其他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检验结果,应按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实行互认,避免重复检查,增加工伤人员负担。

第三章目录管理

第二十五条【目录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为工伤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基本医疗服务。超出目录和标准范围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六条【目录维护】甲方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建立工伤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材料以及疾病病种。

甲乙双方均应明确专人对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特殊医用材料库进行维护和管理。甲方负责中心目录库项目品种和支付标准的维护。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负责维护本机构目录库,确保HIS 系统目录库一致。甲乙双方因维护、衔接工作不及时等造成失误的,双方各负其责。

第二十七条【收费标准】乙方为工伤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药品、诊疗项目、特殊医用材料等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进销存账】乙方应保存真实完整的药品及医用材料的购进和使用记录,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进销存台账。药品、医用材料的购进记录应包含名称、规格、剂型(型号)、产地、批准文

号、数量、价格、生产日期、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进日期等信息,确保其使用的可追溯性,甲方可根据工伤保险管理的需要调查了解上述信息。

第二十九条【处方管理】工伤职工出院带药仅限口服药。出院带药量或门(急)诊开药量,一般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5天,品种不得超过3个,并将药品品种和数量在出院小结中详细记录。超量带药、带与工伤治疗无关的药、带检查和治疗项目出院,其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条【用药原则】医师开具西药处方须符合西医疾病诊治原则,开具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处方须遵循中医辨证施治原则,对于药品目录中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

乙方应采取措施鼓励医师按照先甲类后乙类、先口服制剂后注射制剂、先常释剂型后缓(控)释剂型等原则选择药品,鼓励药师在调配药品时首先选择相同品种剂型中价格低廉的药品。

第三十一条【药品限定】乙方对工伤人员用药应当遵循药品说明书,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症、缺乏相关依据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二条【检查治疗】乙方应严格掌握各种检查和治疗项目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不得将临床特殊检验(如CT、MRI等)等列为常规检查,不得将临床“套餐式”检验作为常规检查。

第四章费用结算

第三十三条【费用管控】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共同管控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相协调。

乙方严格按照省、市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等规定进行收费。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不得收费,不得套用、提高收费标准或分解收费。

第三十四条【即时结算】乙方应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工伤人员提供即时结算医疗费用的服务。

第三十五条【指标管控】乙方应加强内部科室和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定费用管控具体措施,促使其提供合理诊疗服务,严防过度医疗。

第三十六条【医疗纠纷】工伤人员与乙方发生医疗纠纷并涉及工伤保险费用结算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在医疗纠纷处理未完结之前,相关医疗费用甲方暂不予以支付。经鉴定确认乙方有责任的,乙方责任范围内及后续治疗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七条【费用审核】甲方可通过组织第三方专家评审等方式对乙方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甲方发现乙方申报费用有不符合工伤保险支付规定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甲方建立病案审核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对乙方的病案进行审核,确保病案审核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因乙方不及时提供病案及相关资料影响审核的,甲方将暂缓结算相关费用。

甲方与乙方及时沟通审核情况,乙方将查证意见集中反馈至甲方,相关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结合乙方的反馈意见,经会审确认后,形成最终处理意见并告知乙方。

第三十八条【费用拨付】每月结算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甲方按核定资金的90%与乙方结算,预留款待年度考核后按规定拨付。

乙方因涉嫌违规,被调查处理期间,甲方可暂停拨付乙方结算费用,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五章信息系统

第三十九条【人员配备】乙方应当指定部门及专人负责工伤保险信息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合理设置管理权限,并将专职管理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甲方根据需要组织乙方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四十条【系统对接】乙方应按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技术和接口标准,开发HIS系统,配备计算机、密码键盘、打印机、交换机、信息点等联网设施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实现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有效对接;乙方与甲方连接的信息系统在与其他外部网络联网时要采用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保证乙方的网络与互联网物理隔离。乙方需要因升级、硬件损坏等原因重新安装本机构HIS系统时,须到甲方备案,并经甲方重新验收后方可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对接。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将非协议定点的分支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纳入联网结算。

第四十一条【信息传输】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传输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及其他相关信息,并保证上传信息及时、完整、真实。

第四十二条【信息安全】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省信息系统

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双方应协调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保障网络畅通、系统稳定运行,确保数据传输高效、参保人员结算方便快捷,保证工伤人员基本信息和结算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双方不得泄露工伤人员就医信息。

第六章基础管理

第四十三条【合法执业】乙方应合法执业、合规有效服务,在本服务协议履行期间:

(一)保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证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证照合法、有效;

(二)服务内容与经卫生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范围一致。

第四十四条【服务承诺】服务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对纳入协议管理的相关服务能力要素承诺如下:

(一)执业场所面积不少于相关准入文件标准,执业医师人数不低于本机构执业类别设置标准;

(二)仅限在卫生主管部门许可的本医疗机构执业地点提供工伤保险服务,不在其他经营地点上传本机构费用。

第四十五条【变更备案】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的单位名称、执业地址、所有制形式、法人代表、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主要医疗设备设施、银行结算账户、工伤保险管理服务部门负责人等

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有关部门批准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持相关变更证明材料至甲方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第四十六条【备案事项】乙方基础信息变更备案事项分为:

(一)主要事项: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机构级别、机构地址、诊疗科目、住院床位数等;

(二)专业事项:工伤职业病、康复医疗机构的专业医护人员情况、专门住院床位数等;

(三)其他事项:乙方银行结算账户、工伤保险管理服务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第四十七条【变更时限】

(一)乙方申请主要事项变更的,甲方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二)乙方申请其它事项变更的,甲方受理时当场予以办结。

第四十八条【变更材料】乙方办理有关事项变更时,应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军队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四十九条【变更管理】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纳入协议管理时相关服务能力发生变化的,纳入年度考核;导致服务能力显著下降较大

的,按违约责任处理。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甲方违约】甲方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可要求甲方纠正,或提请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督促甲方整改:

(一)未及时告知乙方工伤保险政策、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变化情况的;

(二)未按本协议规定进行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的;

(三)为医疗费用结算、拨付设置不合理条件的;

(四)甲方及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乙方违约】根据违约情节和性质的轻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对乙方作出工作约谈、拒付(追回)费用、暂停协议、解除协议等相关处理。

第五十二条【工作约谈】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但未造成工伤保险基金损失的,甲方可对乙方作出工作约谈、限期整改、暂停拨付等处理。

1.未按本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或实现服务承诺的;

2.医疗费用异常增长过快的;

3.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纸质或电子资料,造成甲方无法审核的;

4.未保障工伤人员知情同意权,不向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出院病情证明等资料或不履行知情同意手续的;

5.未及时处理工伤人员投诉和社会监督反映问题的;

6.主要事项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服务要素发生重大变化,不能履行服务承诺的;

7.推诿工伤人员或诱导工伤人员到甲方处理问题的;

8.未将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工伤人员按规定联网结算;

9.其他违反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定,需要工作约谈的情形。

第五十三条【拒付费用】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拒付处理,对已支付的违规费用予以追回:

1.对甲方工作约谈的问题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2.未有效核验工伤人员就医凭证,造成被他人冒名顶替就医的;

3.康复机构开展的康复治疗项目超出《XX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审批内容范围的;

4.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范围开展工伤医疗服务的;

5.未按要求及时、准确、真实上传工伤医疗服务信息或提供审核资料的;

6.有重复、分解、过度、超限制范围等违规诊疗或收费行为的;

7.工伤保险药品库、诊疗目录库对照管理混乱,未建立药品、医用材料进销存台账或台账不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

8.提供的票据、费用清单与处方、医嘱、检查结果及病程记录等不吻合,或与实际使用情况不一致的;

9.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医疗事故,该次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涉及的费用;

10.空挂床及其他违反社保、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政策规定的行为,符合拒付费用的情形。

第五十四条【暂停协议】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对已支付的违规费用予以追回,暂停乙方服务协议1~6个月。

1.发生第五十二条情形,没有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2.发生第五十二条情形,情节严重的;

3.虚构医疗服务,实际情况与上传数据不符,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

4.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医疗服务设施或生活用品、保健滋补品等费用串换为工伤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申请工伤保险结算,骗取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的;

5.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其他机构,并以乙方名义开展工伤医疗服务发生费用结算的;

6.违反信息管理相关规定,私自联网发生费用结算或为非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结算服务的;

7.其他违反政策规定,符合暂停协议的情形。

第五十五条【解除协议】

(一)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对乙方作出解除协议处理,且两年内不再接受乙方提出的协议管理申请,对已支付的违规费用予以追回。

1.采取虚构、篡改申请材料等不正当手段成为协议定点或协议续签医疗机构的;

2.发生第五十三条情形,没有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3.一个协议周期内被两次查实存在违规行为,且一次被暂停协议的;

4.协议期内两次及以上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协议医疗机构提供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的;

5.协议期内发生三次及以上医疗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其他违反政策规定,符合本款约定的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对乙方作出解除协议处理,且三年内不再接受乙方提出的协议管理申请,对已支付的违规费用予以追回。

1.违反协议管理规定,存在以药易药、易生活用品、以项目换项目等,提供虚假消费(虚构医疗服务信息),骗(套)取工伤保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

2.违反行业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执照的;

3.涉嫌违规,阻挠或拒不配合事实调查的;

4.经举报或媒体曝光,查实存在违规行为,涉及工伤保险金额较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违反政策规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符合本款约定的情形。

第五十六条【处罚建议】乙方违反相关行政处罚规定的,甲方提请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内容调整】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调整的,应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暂停服务】乙方经主管部门批准暂停服务的,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保留服务协议,经批准同意,可暂停服务协议6个月。超过6个月未恢复正常服务的,自动终止服务协议;待乙方恢复正常服务后,按规定重新申请协议管理。

服务协议有效期届满时,乙方仍处在本协议约定暂停协议或暂停服务期间的,不得续签服务协议。

第五十九条【终止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一)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三)协议期满,非甲方原因未与甲方续签协议的;

(四)法律、法规及省、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协议履行期间,双方需终止协议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协议明确立即终止的除外)。终止、解除、缓签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共

同做好善后工作,保证工伤人员正常就医。

第六十条【退费处理】工伤人员或用人单位到甲方办理零星报销(未纳入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纳入协议管理。甲方经审核发现乙方有乱收费、多计费及不合理检查治疗等违反服务协议行为的,出具退费单,乙方在收到退费单后应做退费处理。

第六十一条【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未果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第六十二条【协议时效】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后,因甲方原因未签订新协议前,原协议继续履行。

第六十三条【协议备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协议签订名单报同级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存档。

第六十四条【服务范围】乙方提供的工伤保险服务范围,由甲乙双方商议后确定。

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看守所与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障协作机制,方便甲方患者在乙方就医、服务好这部分患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 本协议所称的医疗保障服务包括 1、乙方对甲方在押人员或嫌疑人进行健康检查 2、急重病人救治 3、住院治病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和医疗保障。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绿色通道,完善相关医疗服务流程,确保对送至乙方医疗工作场所的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优先进行健康检查或医疗救治。需进一步检查项目,由甲方体检单要求或医务人员根据病情确定。乙方医务人员根据检查结果做出诊断或总检结果。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邀请,对甲方医务人员或民警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开展急救技能训练,掌握急救设备和药品的使用方法提高医务人员或民警的基本急救能力。 四、乙方参与在押人员健康检查或医疗救治的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诊疗常规和规范,严禁泄露相关案件和在押人员或嫌疑人

信息,诊疗过程中形成的医疗文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违规并造成不良后果时当事人负责。乙方医护人员发现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五、对甲方送至乙方医疗工作场所住院治疗的在押人员或嫌疑人,如条件允许,乙方应提供相对独立的病房,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住院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提供的医疗保障服务费用(包括挂号费)由乙方按规定确定。乙方医护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后,应如实填写《医疗保障服务登记表》《医疗保障服务费用确认表》,经双方工作人员签名确认后,做为结算医疗保障服务费用的依据 七、费用结算: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医疗保障服务费用当月结清(转账方式结算) 八、甲、乙双方应分别指定联系人,并设立专用联系电话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代表签名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全市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0]149号)和《晋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晋市政发[2010]27号)、《晋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晋市政发[2009]10号)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定如下协议(医院中门诊及分院如财务收支不是一个帐户,要另签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及各项配套规定。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实行总额控制。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自我管理和费用控制,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好机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住院医疗费用实行总额控制与按项目、按病种付费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坚持年终考核、激励约束、风险共担的原则,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

疗保险的各项规定,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积极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信誉等级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乙方必须明确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乙方要成立医保科(医保办),并制定医保领导组职责、医保审核制度、医保科职责、医保处理违规制度,与甲方共同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资料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的病历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保就医人员的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要在本单位显要的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和举报电话”、“导医服务台”、公布门诊和住院流程,公布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名称和价格,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保证参保人员的消费知情权。各种清单要及时、清晰、准确、真实。甲方对乙方要进行不定时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六条乙方应根据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实现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直接结算,做好医院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服务委托协议书

医疗服务委托协议书2-1 医疗服务委托协议书 甲方:温州市XX公司(委托方) 乙方:温州市XX医院(受托方) 为了保证本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和更好的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乙双方就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约定合作范围 (一)合作进行医疗服务方面的宣传: 1、乙方可利用甲方公司向甲方员工进行医疗服务的宣传,乙方可在甲方公司内进行宣传布展、发放宣传册、与甲方合作举办针对甲方公司员工的健康讲座等进行自身宣传。 2、乙方可利用甲方的各种企业文化宣传活动做医疗服务的宣传。 3、甲方在各项对公司员工的服务宣传中义务为乙方进行医疗服务产品方面的推介。(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内容 1、乙方每季度一次定期为甲方员工进行常规血压、心肺肝脾检查等常规健康体检服务。 2、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医疗服务方面的优待; 3、甲方员工在乙方就诊享受优先和乙方的优惠价格,具体事宜按乙方对外承诺处理。 3、方定期或不定期为甲方进行员工的医疗急救知识和卫生常识方面的义务培训。 4、发生各种公共卫生紧急情况如“非典”“甲型H1N1流感”等疫情时,乙方应及时、优先地为甲方进行防范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优先为甲方员工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三)双方约定的其它合作范围: 1、双方约定在甲方公司区域内合作推广各种基本医疗服务产品,比如针对公司员工的健康体检、上门集中免疫防保接种等。由乙方提供的服务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予以相应优待;具体服务类别和形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2、甲方选定乙方为定点医疗单位,向乙方转送需就医的本单位员工等;在企业经营和管理中,优先采用乙方的各种医疗服务资源,具体合作办法按国家、省市或各自的规定处理。 3、双方约定:乙方对甲方急救医药箱药品配置内容予以指导,以便甲方员工需要。 4、双方开展各种友谊的联谊活动,加强往来与联系。互可邀请和选派人员参加对方的各种文体娱乐和企业文化活动,互可利用对方的相关设施设备和人力资源进行类似活动。

委托检验合同标准协议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委托检验合同标准协议正 式版

委托检验合同标准协议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有关委托检验阅读协议 委托方:____ 检验方:____ 一、____公司(以下简称检验方)接受委托方书面检验委托。委托检验申请单(以下简称委托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以委托方代表人在委托单上签名盖章,检验方加盖受理骑缝章后生效。 二、委托方应如实填写委托单,如有必要,还应根据检验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单据及相关资料。 三、检验方按委托方在委托单上填明

的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四、委托方必须注明要求使用的检验方法。 五、检验方的检验时间根据检验内容而定,原则上以检验方公布的时间为准,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委托单上注明。 六、检验方检验收费按有关规定计价。对于批量样品如需减免检验费用的,委托方应在委托时与检验方协商确定,并在委托单上“备注”栏内注明。要求加急服务的,需支付加急费。 七、检验方接受委托方自送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仅对样品负责。 八、对于某些项目,检验方需要分包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2020版)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38546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2020 版) 甲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乙方:医疗机构 为保障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以下称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有效利用工伤保险基金,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7号),甲方确定乙方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关于工伤保险的各项具体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有权就工伤保险管理和工伤医疗事项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的有关规定,并在当地有关媒体公布乙方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机构。 第四条乙方应有一名机构负责人负责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工作,并要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乙方应结合本机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及时向

本构人员和工伤职工宣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 第五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保职工姓名、性别、所在单位等基本情况,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六条乙方应利用计算机手段管理,并根据自己有信息按规定做好工伤职工医疗服务、工伤旧伤复发诊断以及提出辅助器具配置建议等工作,及时向甲方据实提供工伤职工的就医信息。 第二章就医管理 第七条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到乙方就医,未持工伤证件或尚未进行工伤认定的,乙方应视同工伤职工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所需费用原则上向用人单位收取。 第八条工伤职工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乙方应认真审查其工伤证件,发现就诊者与所持证件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账,暂扣有关证体制改革,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工伤职工就医实行医疗服务费用明细制度,乙方应建立工伤职工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工伤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伤病情、诊疗与支出情况等信息。住院诊疗者还应包括入院时间、出院时间、科别、床号等信息。 第十条工伤职工就医,乙方应按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管理,并使用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工伤保险医疗专用双联处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保存年限按照卫生部印发的《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及时为符合出过条件的工伤职工办理出院手续。工伤职工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工伤医疗记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章第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2条甲方聘请乙方为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3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4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5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6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某某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7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8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9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10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11条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12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章第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13条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14条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15条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16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16.1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16.2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16.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医疗服务协议书模板

编号: YL-2021047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医疗服务协议书模板 Party A and B have reached an agreement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 to conclude the following contract.

[标签:titlecont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会员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专业性公司,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服务对象,下同)成为甲方的_________会员,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一次性交纳会费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服务对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西医查体、心理测评、健康史调查(查体医院及项目详见附件1)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3)为乙方建立详尽、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食品产品检验委托协议书范文2篇

食品产品检验委托协议书范文2篇Sample text of food product inspection entrustment agreemen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食品产品检验委托协议书范文2篇 前言: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 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 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本文档 根据协议书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 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 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食品产品检验委托协议书范文 2、篇章2:食品产品检验委托协议书模板 篇章1:食品产品检验委托协议书范文 委托方:______________ 检验方: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检验方)接受 委托方书面检验委托。委托检验申请单(以下简称委托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以委托方代表人在委托单上签名盖章,检验方加盖受理骑缝章后生效。

二、委托方应如实填写委托单,如有必要,还应根据检验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单据及相关资料。 三、检验方按委托方在委托单上填明的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四、委托方必须注明要求使用的检验方法。 五、检验方的检验时间根据检验内容而定,原则上以检验方公布的时间为准,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委托单上注明。 六、检验方检验收费按有关规定计价。对于批量样品如需减免检验费用的',委托方应在委托时与检验方协商确定,并在委托单上备注栏内注明最新委托检验协议书范本最新委托检验协议书范本。要求加急服务的,需支付加急费。 七、检验方接受委托方自送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仅对样品负责。 八、对于某些项目,检验方需要分包检验的,检验方应以书面或电子媒体形式通知委托方。除委托方或上级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外,检验方为分包方的工作对委托方负责。

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2014年)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2014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协议书 甲方:XXXXXX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 为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保障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特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工作协议书》,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应认真抓好各项合作医疗制度的落实。协调好与各部门的关系。解决合作医疗运行过程中的问题。 二、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法规的培训,及时向乙方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信息。 三、甲方要注意处理好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在服务监管时,有权行使以下权力: (一)加强审核与监管,有权到现场看望病人,了解、核对情况,调阅、查询参合病人的病历(案)、处方、医嘱、收费清单和收费票据等有关资料。随时采取现场抽查、事后回访、网络监管等方式,对乙方提供的 医药费用报销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督察。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时封存参合病人的有关资料。 (二)对定点医疗机构送审的帐、表、卡、册、处方、病例等按要求认真审核,协助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合作医疗兑付资金下拨给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先拨付补偿款的95%,扣留5%,年中或年底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奖惩拨付。 (三)对参合农民投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有关问题,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向乙方负责人及当事人了解与新农合有关的医疗服务和费用结算等情况。 四、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例均费用、补偿比例、目录外用药、药

(完整word)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书

XXXX公司 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书 (范文)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发生工伤的员工凭甲方出具的证明信(需加盖专用章)到乙 方就诊,乙方及时给予处置;重症患者应立即进入“绿色通道” 抢救,所发生费用由收费处记账后即可做检查、治疗、用药、住院等一切与伤情有关的医疗服务。 2.甲方发生工伤的员工需住院治疗时,乙方予以优先办理入院手续。 (急诊入院可两日内补足押金)如出现住院押金补足时,病人可先行出院,甲方须七日内结算费用。 3.乙方提供病房按工伤保险的价格以普通病房为标准结算。 4.甲方受伤员工住院治疗时,乙方应提供最好的专家或专科医生予 以治疗,如因病情需要可提供科内会诊,院内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服务。 5.乙方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承诺严格执行河北省医疗服务价 格《河北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合理检查、用药及收费。如病情需要用《河北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及特殊检查时,需双方协商签字后方可进行(紧急抢救除外)。如发生滥用药、大处方乱收费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甲方如遇有急、危、重患者而有使用救护车需要时,乙方应及时 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可免收救护车费用。 7.甲方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发生与此次工伤病情无关的其他疾病, 乙方应及时通知工伤职工及甲方。乙方对工伤职工其他疾病治疗的费用必须单独列项并单独结算。此项费用由工伤职工本人负责,甲方对此费用不予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预交押金贰万元整,用于紧急医药费用储备。 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便捷、便利的医疗服务,并接受甲方关于 医疗服务及费用的相关查询和确认监督。 3.在出现重大工伤事故时,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医疗建议 或适当的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以维护甲方的利益。 4.乙方负责为工伤职工救治建立门诊、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一切 就诊治疗记录,此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妥善保存备查。5.乙方因限于技术或设备条件下不能诊治的工伤职工,应及时通知 甲方代理人。并为该工伤职工及时、快速的办理转诊、转院或外请专家等手续,并全力配合甲方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一年。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内容如有变更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任何一方擅自改变协议内容,都将视为无效,任何一方违背以上约定,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滦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指定联系人:指定联系人: 手机:手机:

食品产品检验委托协议书模板2篇

食品产品检验委托协议书模板2篇 Food product inspection commission agreement templat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食品产品检验委托协议书模板2篇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食品产品检验委托协议书模板 2、篇章2:食品产品检验委托协议书样本规范版 篇章1:食品产品检验委托协议书模板 委托方:______________ 检验方: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检验方)接受委托方书面检验委托。 委托检验申请单(以下简称委托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本协议以委托方代表人在委托单上签名盖章,检验方加盖受理骑缝章后生效。

二、委托方应如实填写委托单,如有必要,还应根据检验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单据及相关资料。 三、检验方按委托方在委托单上填明的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四、委托方必须注明要求使用的检验方法。 五、检验方的检验时间根据检验内容而定,原则上以检验方公布的时间为准,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委托单上注明。 六、检验方检验收费按有关规定计价。 对于批量样品如需减免检验费用的,委托方应在委托时与检验方协商确定,并在委托单上备注栏内注明最新委托检验协议书范本最新委托检验协议书范本。 要求加急服务的,需支付加急费。 七、检验方接受委托方自送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仅对样品负责。 八、对于某些项目,检验方需要分包检验的,检验方应以书面或电子媒体形式通知委托方。

2016年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书

二0 一六年度城镇基本医疗、生育 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书 甲方:绥德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医院 为保证参保职工、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按照〈〈榆林市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和〈〈榆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榆政办发[2008]6号)、榆林市卫生局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配合分级诊疗制度推行调整全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障报销政策的通 知》(榆政卫发[2015]383号)及其配套政策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为了明确责任和义务,现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及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制定的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白觉遵守医疗保险 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要成立医疗保险科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设立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并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医保定点医疗服务工作中接受甲方指导和管理;乙方不得对外承包科室,承包

科室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真实材料和票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按甲方要求实施网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 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院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每年年终甲方将按〈〈榆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考核办法》(榆市医保发[2012]7号)和本协议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不良后果的定点医疗机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停止其定点资格。 第二章就诊 第六条乙方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 第七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白事故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年度内乙方发生两次以上医疗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八条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患者本人)和证 件识别,其中身份证、医保证、IC卡是患者就医时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发现就诊者与所持身份证、医保证、IC卡不符时应拒绝以医保患者身份收治住院或实施特殊慢性病治疗,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定点医院承担。

XX医疗服务协议(完整)

医疗服务协议书 甲方:XX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XX所有五保老人均能就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本着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其相关规定。 第二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关规定为甲方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制定执行基本医疗服务的相应内容及措施,为甲方老人就医提供便利;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甲方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并成立协调小组,配备2名以上有临床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协助甲方做好老年人的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档案及健康追踪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服务相关的资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相关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负责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政策规定、门诊和住院流程、主要服务收费项目、药品价格等相关信息;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老人个人信息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就诊

第五条老人须持甲方开具的有效证明在乙方就诊,乙方收治甲方患者住院必须严格入院准入标准,认真核对身份,甲方经核实乙方有收治冒名顶替行为者,将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六条甲方老人在就诊、就医期间在住院及治疗方面应给予适当优惠、优待。 第七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者推诿甲方老人前来就诊,由此造成病人病情加重、致残、致死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应依病开药,不得开具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开具药品必须符合规定。 第九条甲方老人因病住院治疗时,乙方应及时登记,从登记之日起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登记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条乙方对住院甲方老人的医疗费用,必须实行一日清单制,并由患者、家属或护理员每天签字认可。一日清单作为乙方结算的必备依据,甲方应按规定存档,无一日清单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诱导甲方老人接受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外的服务。如病情确实需要,须征得甲方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签字认可。 第十二条乙方要按甲方规定按时、准确交接有关业务数据,保证信息的准确与完整。因乙方未按规定及时有效交接数据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甲方老人有急性病或其他病症引起行动不便情况下,乙方有义务派专人出诊,对老人的情况进行紧急处理。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委托检验协议书

食品出厂检验委托协议书 委托方: 法人代表(负责人):职务: 受委托方: 法人代表(负责人):职务: 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相距公里。 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经协商,就产品质量检验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受委托方抽送样品,受委托方负责对委托方生产的产品依据《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规定,对出厂检验项目委托部分进行检验。 二、委托检验产品及频次:双方协商确定委托检验的产品及品种为,委托方生产的每个批次的产品送到受托方检验合格后出厂,受委托方一年约需检验委托方的批次的产品(产品批次的确定:根据委托方的产品生产工艺特点,按照同一次投料或同一班次生产为一个批次的原则,由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共同研究、合理确定产品的生产批次,确保产品批批抽送样受检,受委托方必须为委托方批批出具检验报告)。 三、委托方委托受委托方检验产品的范围及内容:

四、检验费用及交付方式: 受委托方检验一个批次委托方产品的成本约元,一年预计检验委托方批次产品,总成本预计为 元。协议签定后,委托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向受委托方支付检验费。本协议期限为年,检验费为元/(半)年,委托方可一次或按支付检验费用。 五、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 1、如实向受委托方介绍本协议所涉及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情况; 2、按约定的检验频次,配合乙方抽(送)样工作,并

保证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 3、依法使用检验合格标识,不得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上使用合格标识; 4、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交纳检验费用; 5、及时改进受委托方检验报告明示的质量问题,并将改进结果告知受委托方。 6、协议期间若改变生产工艺、产品配方时,应及时告知受委托方,以便及时跟踪检验,确定改变的有效性。 (二)受委托方: 1、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检验费用; 2、保守委托方生产经营和技术秘密; 3、按约定对委托方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并在(送)样后__日内向委托方提交书面检验报告,并保证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4、根据检验结果,帮助、指导委托方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 5、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委托方委托其检验产品的产品检验结果。 六、违约责任: 1、委托方、受委托方双方中的一方未履行本协议内容,

医疗服务保障协议

医疗服务保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高效、快捷的医疗服务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甲方作为乙方的医疗服务定点合作单位,将承担乙方客户及员工发生在甲方业务范围内的紧急医疗救治工作。 第二条乙方有医疗需要时拨打电话告知甲方达到时间,甲方指定的人员在接到电话的第一时间安排相关科室及医务人员做好迎接准备,保障乙方客户及员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三条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绿色就医通道,乙方有医疗需要时,如果情况紧急,只需提供相应的就医证明或者乙方电话通知证实其确系乙方客户及员工,甲方立即予以零费用直接救治患者,乙方承诺在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门诊费用及住院预交费,并在出院之日结清住院款项。 第四条甲方将协助乙方进行客户及员工安全、急救知识培训。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工伤职工的入院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等,需要甲方协助提供的材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第六条甲方对乙方参保客户及员工,应尽可能使用工伤目录范围内的治疗设施及药品,减少自费项目,确因伤情需要使用自费项目的甲

方应告知乙方,该费用由乙方出院时向甲方结算。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客户提供个性化体检服务,体检职工可以派专车接送,体检报告汇总后直接送达乙方,并统一结算费用。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24小时就诊咨询;咨询电话:(西区);(东区)。 第九条乙方客户及员工出现伤病时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告知甲方受伤人员伤情,必要时做好预处理工作。 第十条乙方客户及员工的伤病超出甲方医疗业务范围的或者超出甲方医治能力无法继续治疗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可行方案供乙方选择。 第十一条甲方接诊医师应将患者就诊情况准确、完整、真实的记录在病历内,不得简单书写“病史同前”等模糊字句;病历记录要求字迹清晰、完整,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医师名章或者医师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第十二条接诊医师开出的门诊处方、检查治疗单等应于门诊病历记载保持一致,西药、中成药、中药要分别开具处方,准确书写药品的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等,不得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并得加盖接诊医师名章或者医师签名。 第十三条甲方接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用药情况,认真查阅病历,对在较短时间间隔内重复开药或者大剂量开药等情况,甲方应严格审核。对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在符合使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发生工伤的员工凭甲方出具的证明信(需加盖专用章)到乙方就诊,乙方及时给予处置;重症患者应立即进入“绿色通道”抢救,所发生费用由收费处记账后即可做检查、治疗、用药、住院等一切与伤情有关的医疗服务。 2.甲方发生工伤的员工需住院治疗时,乙方予以优先办理入院手续。(急诊入院可两日内补足押金)如出现住院押金补足时,病人可先行出院,甲方须七日内结算费用。 3.乙方提供病房按工伤保险的价格以普通病房为标准结算。 4.甲方受伤员工住院治疗时,乙方应提供最好的专家或专科医生予以治疗,如因病情需要可提供科内会诊,院内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服务。 5.乙方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承诺严格执行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河北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合理检查、用药及收费。如病情需要用《河北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及特殊检查时,需双方协商签字后方可进行(紧急抢救除外)。如发生滥用药、大处方乱收费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甲方如遇有急、危、重患者而有使用救护车需要时,乙方应及时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可免收救护车费用。 7.甲方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发生与此次工伤病情无关的其他疾病,乙方应及时通知工伤职工及甲方。乙方对工伤职工其他疾病治疗的费用必须单独列项并单独结算。此项费用由工伤职工本人负责,甲方对此费用不予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预交押金元整,用于紧急医药费用储备。 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便捷、便利的医疗服务,并接受甲方关于医疗服务及费用的相关查询和确认监督。

共建社区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书参考样本

社区医疗服务合作 框架协议书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市第一人民医院 为完善社区物业管理配套服务,提高物业社区的医疗服务水平,实现医疗服务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决定在社区医疗服务方面进行全面友好的合作,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1-0合作总则 1-1甲方本着“至诚务实、业主至尚”的企业经营宗旨,为提高所管理的物业社区的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业主和客户的医疗服务需求,与乙方进行友好合作,将乙方良好的医疗服务资源引入所负责物业管理的××社区。 1-2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双方本着互惠互赢的原则,在××社区共建社区医疗服务的合作样板,并将此样板在甲方所管理的其他物业区域推广,进行深入合作。 2-0双方约定合作范围 2-1合作进行社区医疗服务方面的宣传:

2-1-1乙方可利用甲方所管理的小区面向甲方客户进行医疗服务的宣传。乙方可在社区进行宣传布展、发放宣传册、与甲方合作举办针对社区居民的健康讲座等进行自身宣传。 2-1-2乙方可利用甲方的各种社区文化活动做医疗服务的宣传。 2-1-3甲方在各项对客户的服务宣传中义务为乙方进行社区医疗服务产品方面的推介并无偿提供场所。 2-1-4乙方负责制作“社区医疗联络站”(暂定名)铭牌悬挂于甲方所管理的物业区域(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2-1-5乙方应甲方要求或双方协商定期为甲方客户和员工进行义务医疗知识咨询或培训。现暂定为每季度一次,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2乙方为甲方客户和员工提供医疗服务方面的优待: 2-2-1乙方救护车24小时随时负责免费接送需就诊的甲方客户或员工入院就诊。 2-2-2甲方客户或员工在乙方就诊享受优先和乙方的优惠价格。具体事宜按乙方对外承诺处理。 2-2-3乙方为甲方管理人员和高级客户提供贵宾式医疗服务。包括免费咨询、部分项目的免费医疗检查、条件允许下的出诊、以及对社会承诺的同等条件下更优质优价的服务。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 2-2-4乙方定期或不定期为甲方免费进行员工的医疗急救知识和卫生

食品的产品检验委托协议书

食品的产品检验委托协议书 托付方应积极配合受托付方抽送样品,受托付方负责对托付方生产的产品依据《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规定,对出厂检验项目托付部分进行检验。 食品的产品检验托付协议书范文1 托付方:______________ 检验方: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检验方)同意托付方书面检验托付。托付检验申请单(以下简称托付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以托付方代表人在托付单上签名盖章,检验方加盖受理骑缝章后生效。 二、托付方应如实填写托付单,如有必要,还应依照检验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单据及相关资料。 三、检验方按托付方在托付单上填明的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四、托付方必须注明要求使用的检验办法。 五、检验方的检验时刻依照检验内容而定,原则上以检验方发布的时刻为准,特殊事情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托付单上注明。 六、检验方检验收费按有关规定计价。关于批量样品如需减免检验费用的,托付方应在托付时与检验方协商确定,并在托付单上备注栏内注明最新托付检验协议书范本最新托付检验协议书范本。要求加急服务的,需支付加急费。 七、检验方同意托付方自送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仅对样品负责。 八、关于某些项目,检验方需要分包检验的,检验方应以书面或电子媒体形式通知托付方。除托付方或上级治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外,检验方为分包方的工作对托付方负责。 九、检验方在同意托付时,须详细审核托付单内容。在确认托付方的托付及要求后,应填写托付单同一页上的领证凭条交付托付方,托付人凭此查询及索取检验报告。 十、检验方的检验报告有固定的格式,并仅提供唯一正本。如对检验报告有特殊要求,托付方应在托付单上备注栏内注明。 十一、检验报告通常采纳中文书写。如需采纳其他语种,托付方应在托付单备注栏内注明,并用相应语种填写有关内容。 十二、托付方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须在一具月内凭检验证书原件向检验方要求复检,检验方应于十日内安排复检。复检结果维持原检验结果的,托付方须按规定向检验方支付复检费 最新托付检验协议书范本合同范本。复检结果确认原检验结果有误的,检验方别再收取复检费。托付方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双方协商别成时,应与检验方书面协议,托付仲裁机构仲裁。 十三、托付方对本协议及托付单有别明之处,应在填写托付单时,向检验方工作人员问。协议自填单之日起生效。 托付方:____________ 检验方:____________ 食品的产品检验托付协议书范文2 托付方: 受托付方: 托付方与受托付方经协商,就产品质量检验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托付事项:为加强质量治理,提高产品质量,托付方托付受托付方负责对托付方生产的产品依据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或相关的标准的规定,对出厂检验项目托付部分进行检验。

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委托管理协议书(标准版)

编号:HT-202157343 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委托管理 协议书(标准版) This contract is applicable to clearly dividing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during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effectively restraining the behaviors of both parties and ensuring that the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infring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委托管 理协议书 甲方:县市区人民政府 乙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支公司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 施意见(试行)》的精神,切实做好县市区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组织的参保率达到%以上的乡镇、街道,乙方同意接受该乡镇、街 道保障基金的管理,否则乙方可以不予受理。 二、乙方为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建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当年所 收的保障基金扣除支付的保障补偿金后,余额转入下一年度。 三、甲方应在《农村居民住院医疗保障基金实施细则》确定的保障基金收 取入库日前,将当期应收的保障基金全部划入乙方保障基金专户,以确保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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