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doc

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doc
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doc

信阳市***********水毁修复工程

竣工验收

鉴定书

信阳市***********水毁修复工程

竣工验收委员会

2018年1月20日

前言

2018年1月20日,信阳市水利局主持,***县人民政府、***水利局、***财政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防汛办公室等单位代表和特邀专家组成信阳市******水毁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对信阳市******水毁修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工程建设管理局、*******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参加了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委员会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通过查看现场、听取参建单位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了竣工验收鉴定书。

一、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工程名称:信阳市******水毁修复工程。

位置:******镇。

(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

灌河地处淮河上游南岸,是淮河二级支流,史灌河一级支流,自上而下流经*******两县。2016年汛期发生了大洪水,致使灌河部分险工护砌段、漫水桥和提灌站发生水毁,为保证防洪安全和河道治理工程效益,对水毁工程进行修复和加固。

(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

2017年*月*日,信阳市水利局在***组织召开了《信阳市******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审查会。

2017年*月*日,信阳市水利局以***[2017]**号文对《信阳市***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予以批复。

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灌河是淮河流域白露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河道全长70.8km,流域面积500km2,流经固始、潢川县,于潢川县北庙集入白露河。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防洪标准》(SL252-2000),确定本工程为10年一遇防洪标准,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确定本工程防护等级为Ⅳ等,堤防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及导流建筑物等级均为5级。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

主要建设内容:2#漫水桥修复、加固工程,险工修复工程,提灌站防护工程。

建设工期:3个月。

4、工程投资及投资来源

工程总投资**万元。信阳市水利局以***[2017]**号文批复,资金来源于***。

(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局

设计单位:*******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机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运行管理单位:***水利局防办

(五)工程施工过程

1、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

该工程于2017年*月**日开工,2017年*月**日完工。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详见下表:

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表

分部工程名称开工时间完工时间

**提灌站进水口* *

**提灌站进水口* *

2#桥加固* *

上下游段护坡* *

险工顶冲段* *

2、重大设计变更

无。

3、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情况

无。

(六)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1、工程完成情况

2#漫水桥修复、加固工程,险工修复工程,提灌站防护工程;上述工程均已完成。

2、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土方开挖7320.57m3,土方回填3296.3m3,浆砌石砌筑3055.16m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47.97m3,铅丝石笼1381.49 m3。

(七)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

批复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0.36万元,已随工程建设完成。

(八)水土保持设施及环境保护工程

批复水保及环保部分投资6.28万元,实际完成3.92万元。

二、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

(一)分部工程验收

2017年8月*日,***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代表组成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对各分部工程进行了验收,5个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均为合格。验收结论已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核备。

(二)单位工程验收

2017年9月*日,由***工程建设管理局主持,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组成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对信阳市******水毁修复工程单位工程进行了验收,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验收结论已经***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核定。

(三)档案验收

该工程档案资料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归档资料基本做到了系统、完整、齐全,经项目法人验收,符合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工程运行管理需要。

三、历次验收及相关鉴定提出的主要问题的处理情况

无。

四、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监督

本工程由***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监督。

(二)工程项目划分

项目法人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了项目划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以*水质监站[2017]*号文对信阳市******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划分进行了确认,该项目共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5个分部工程。

(三)工程质量抽检

无。

(四)工程质量评定

该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事故,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合格,金属结构制造质量合格。施工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经***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核备,5个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核定1个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综合评定该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五、概算执行情况

(一)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

1、投资计划下达

2017年3月**日,信阳市水利局以***[2017]**号文对初步设计予以批复,批复该项目工程总投资**万元。

2、资金到位

到位资金**万元。

(二)投资完成及交付资产

1、投资完成。实际完成投资额**万元。

2、交付资产。实际形成交付使用资产**万元。

(三)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

1、土地复耕补偿、临时占地补偿

无。

2、移民安置

无移民安置。

(四)结余资金

到位资金**万元,实际完成投资额**万元,结余资金**万元。

(五)预计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

1、未完工程

无。

2、预留费用

预留费用为10,000.00元,用于竣工审计、验收等。

(六)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

2017年11月,***工程建设管理局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14)的要求编制了***灌河水毁修复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决算实际完成投资额**万元。

(七)审计

竣工财务决算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11月对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核定实际完成投资额为***万元。审计意见为:***工程建设管理局能够严格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财政部、水利部财基字〔1999〕39号《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办理财务收支核算。坚持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执行会审会签制度。工程项目的完工不仅确保了河道安全,而且保护了下游村镇农田及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工程尾工安排

无。

七、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一)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

管理机构为***防汛办公室,人员和经费由***财政负责。

(二)工程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防汛办公室管理。

八、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

(一)初期运行管理

工程初期运行管理正常。

(二)初期运行效益

初期运行达到预期的工程效益。

(三)初期运行监测资料分析

初期运行正常,未发现异常现象。

九、意见和建议

1、运行管理单位加强监测与管理,保障河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河道治理工程综合效益。

2、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3、按照有关规定,合理使用结余资金和预留费用。

4、工程质保期间及期满后,及时清偿债权、债务归档财务会计资料。

十、结论

信阳市******水毁修复工程建设内容已完成,工程质量合格,财务管理基本规范,投资控制基本合理,竣工决算已通过审计,档案已通过验收,工程初期运行正常,社会和经济效益初步发挥。

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信阳市******水毁修复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十一、保留意见

无。

十二、验收委员会成员和被验单位代表签字表

赠送以下资料

工程结算申请书

工程竣工结算申请报告

(甲方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兹有我司与贵司签订工程合同,现工程已完成,特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其中工程合同造价为

元,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签证份,增(减)工程造价为元;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份,增(减)工程造价为元;增(减)工程造价合计为元,申报工程结算造价为元,请贵司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手续。

公司(盖章)

年月日

附下述结算资料(请在已有资料上打“√”)

分项工程验收报告结算对帐单

合同工程造价预算书增(减)工程造价预算书

已完成审核的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变更签证汇总表

水、电表安装确认单水、电表拆除确认单

结算书1(自定,合同内)结算书2(自定,合同外)

结算工作联系人手机号码:

填写说明:凡结算书中有与合同及审定的预算报价不符的施工或供货内容、数量、单价、取费标准的情况,必须提供有效依据。结算内容必须一次报全,一经上报,不再增补。上报结算书中有漏项或计算错误,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负。以上文件全部要求提交盖章文件的原件,除结算书不少于2份,其余文件不少于一份提交至成本部。

水利水电工程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标准格式]

**工程 单位工程 验 收 报 告 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 **工程验收小组

**工程 单位工程验收报告 验收主持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验收日期:2011年10月08日 验收地点:**工程项目部

前言 一、单位工程概况 二、单位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三、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一)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三)工程质量检测情况 (四)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 四、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六、意见和建议 七、结论 八、单位工程验收参加成员签字表

前言 ****工程于2011年7月20日开工,于2011年9月20日竣工。经施工单位申请,业主**于2011年10月8日在进行“****工程”单位工程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

一、单位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建设内容:修复河堤967m、原河堤挡土墙加高110m、新建护坡120m等。 工程开工日期:2011年7月20日 工程完工日期:2011年9月20日 二、单位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工程已全面竣工:开挖土石方14157m3,土石方回填8246.18 m3,新建M10浆砌块石挡土墙12324.81 m3。 三、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一)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工程分6个分部工程:河堤修复土石方分部、河堤修复浆砌石分部、河堤加高浆砌石分部、护坡土石方分部、护坡碎石垫层分部、护坡浆砌石分部工程,经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均合格。 (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果:总分80分,实得68.7分,得分率85.88%。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30号发布 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令第4 6号第一次修改 2016年8月1日水利部令第48号第二次修改 2017年12月22 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三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完整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223—2008 2008-06-03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前言 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 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进行修订。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共9 章15 节146 条和25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验收工作的分类;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验收后工程的移交和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对SL 223—1999 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 ——对规程结构进行调整; ——增加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章节; ——调整单位工程验收内容; ——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

——调整阶段验收内容,增加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调整竣工验收内容,取消初步验收,增加竣工验收自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以及竣工技术预验收; ——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章节。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 184—86 ——SL 223—1999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淮委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 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利部淮委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涛韦志立司毅军伍宛生江瑞勇何建新 宋崇能王韶华宋彦刚邓良胜张忠生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何文垣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 目次

常用水利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常用水利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1)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2)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15) (3) 《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2014) (4) 《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 (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⑹《水利水电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201A SL637-2012 SL638-2014 SL639-2013)共9 本 (7)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260-2014) (8) 《碾压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13) (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10)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11) 《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 (GB/T50769-2012) (12) 《水利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1033-2014) (13) 《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 (SL317-2015) (14) 《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 (SL432-2008) (15) 《水电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 (GB50766-2012) (16)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SL381-2007) (17)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 (SL105-2007) (18) 《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SL36-2016) (19) 《水闸施工规范》( SL27-2014) (20) 《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 (SL17-2014)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范.doc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时间:1999-3-19 文号:水国科[1999] 118号 1 总则 2 分部工程验收 3 阶段验收 4 单位工程验收 5 竣工验收 附录A 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格式 附录B 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C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D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E 竣工验收主要报告编制大纲 附录F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附录G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资料目录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验收的性质,可分为投入使用验收和完工验收。 1.0.4 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 1 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 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3 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4 总结工程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并对工程作出评价。 5 及时移交工程,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1.0.5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1.0.6 工程进行验收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的规定。利用外资项目还必须符合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0.7 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或有关责任主体(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应依据本规程,并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编制验收计划,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0.8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1.0.9 工程进行验收时必须要有质量评定意见: 1 按照水利行业现行标准SLl76—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进行质量评定。 2 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应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价意见。 3 竣工验收必须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竣工验收委员会在其基础上鉴定工程质量等级。 1.0.10 验收工作由验收委员会(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有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1.0.11 验收委员会(组)成员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验收委员(组员)的保留意见应在验收鉴定书或签证中明确记载。 1.0.12 工程验收的遗留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组)所提要求,负责按期处理完毕。 1.0.13 工程项目中的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组织验收,并由验收主持单位提前向该工程验收委员会提交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报告。没有提交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报告的,不予竣工验收。 1.0.14 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项目法人的要求及时完成。验收所需提供资料见附录F,所需备查资料见附录G。 1.0.15 有关验收报告、鉴定书及签证纸张规格统一为16开(787mm×1092mm)。正本不得采用复印件。 1.0.16 验收所需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由项目法人列支。 返回 2 分部工程验收 2.0.1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_条文说明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_条文说明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目次 1 总则 (88) 3 分部工程验收 (88) 4 单位工程验收 (89) 5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89) 6 阶段验收 (89) 6.1 一般规定 (89) 6.2 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90) 6.3 枢纽工程下闸蓄水验收 (90) 6.5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90) 6.6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91) 86

附录Q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内容格式 (94) Q.1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94) Q.3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95) Q.4 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95) Q.5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96) Q.6 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报告 (96) Q.7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96) Q.8 工程安全监督报告 (97) 附录T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97) 87

1 总则 1.0.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颁布以来,在规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行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不断深化,验收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2006年水利部颁发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该规定第四十七条要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应具备的条件、验收程序、验收主要工作以及有关验收资料和成果性文件等具体要求,按照有关验收规程执行”。按上述要求对原规程进行修订,形成本规程。 1.0.2本规程的适用范围虽限定在财政参与投资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但其他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大中小型具体划分标准执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有关规定,或按照国家依据工程投资规模划分大中小型工程的标准执行。 小型工程在参照执行时,验收资料制备可以适当简化,或将有关报告内容合并,在保证验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1.0.3按验收主持单位进行验收工作的分类,主要是为了落实验收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 1.0.4项目法人作为施工合同主体,其验收工作应以施工合同作为依据。 1.0.5 比原规程增加了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的要求。 1.0.9现实中,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就将工程投入使用,造成重大事故的实例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出现,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本条强调必须要经过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或进行下阶段施工。 1.0.12 提供资料是指需分发给所有技术验收专家组专家和验收委员会委员的资料;备查资料是指按一定数量准备,放置在验收会场,由专家和委员根据需要进行查看的资料。 1.0.13原规程关于验收资料的纸张规格为16开。按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本条明确采用国际标准A4的纸张规格。 3 分部工程验收 3.0.1本条与原规程的主要变化是,为明确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将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由必须参加验收,改为自愿参加验收。 88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你县我水库灌区渠道一期工程 渠道二标段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你县我水库灌区一期工程左干二标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 2011年11月12日

验收主持单位:你县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你县水务局 项目法人: 你县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运行管理单位:你县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验收时间:2011年11月12日 验收地点:你县

前言 你县我水库灌区渠道一期工程渠道二标,全长1332.2m,于2006年03月19日开工建设,2007年03月06完成审批建设内容。 根据0公司的申请,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6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有关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你县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于2011年11月12日在你县主持召开了我水库灌区一期工程渠道二标单位工程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你县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你县水务局、四川南充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倍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0公司、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会议成立了你县我水库灌区一期工程渠道二标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成员和参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审查了单位工程验收资料,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单位工程验收鉴定意见如下: 一、单位工程概况 (一)单位工程名称及位置 单位工程的合同名称为你县我水库灌区渠道一期工程渠道二标,合同编号为: HLDZG/C-Ⅱ。建设地点位于你县回水乡的三叉河村。 (二)单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你县我水库灌区渠道一期工程渠道二标起止桩号为1+702.5~3+034.7,全长1332.2m,包括建筑物有明渠、暗渠、隧洞、倒虹管和小型渠道建筑物。(三)单位工程建设过程 工程于2006年03月19日开工,2007年03月06日完工,在施工中依据施工设计图纸,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做到了施工秩序正常化、作业规范化,按时圆满地完成了合同工程建设任务。 二、验收范围 你县我水库灌区渠道一期工程渠道二标起止桩号为1+702.5~3+034.7,全长1332.2m,包括的建筑物有明渠、暗渠、隧洞、倒虹管和小型渠道建筑物。 2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

郎溪县2014年凌笪乡独山水库小流域水土保持施工1标单位工程验收 郎溪县2014年凌笪乡独山水库小流域水土保持 施工1标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 2015年8月25日

验收主持单位:郎溪县水务局 项目法人:郎溪县水务局 设计单位:宣城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施工单位:安徽省中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监督机构:郎溪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运行管理单位:凌笪乡人民政府 验收时间:2015年8月25日

验收地点:郎溪县水务局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水土保持工程验收工作指南》及相关水利工程建设规定规程,2015年8月25日,郎溪县水务局在郎溪县主持召开了郎溪县2014年凌笪乡独山水库小流域水土保持单位工程验收会议。郎溪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郎溪县水务局、凌笪乡人民政府、宣城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中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与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郎溪县2014年凌笪乡独山水库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施工1标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成员察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质量监督等单位的工作汇报,查阅了工程档案资料, 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鉴定意见如下:

、合同工程概况 (一)合同工程名称及位置 合同工程名称:郎溪县2014年凌笪乡独山水库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施工1标合同工程。 置:独山水库小流域位于凌笪乡独山村境内。 (二)合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郎溪县2014年凌笪乡独山水库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主要内容为:主要包括生物措施治理、基本农田建设和工程措施治理,总投资100万元。生物措施包括封山育林、水保林、经果林。治理规模为300hm2建设水保生态防护系统。其中封禁治理234hm2水保林58hm2经果林8hm2基本农田建设是坡改梯,规模为2hm2计划修建水保工程18处:其中拦砂坝1座,护岸1处,沉砂池15座,塘坝整治工程1座。 (三)合同工程建设过程 1、施工准备:2015年2月5日?2015年3月9日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搭建临时设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购原材料,组织施工机械进场。 监理单位组织设计等有关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组织各单位进行了项目划分,办理工程有关报建手续。 2、本单位工程自2015年3月10日正式开工,2015年7月28日完工。 3、施工过程 2015年3月10日开始董树头塘坝整治工程,6月12日塘坝整治工程完工。2015年6月8日开始铺设草皮,6月12日草皮铺设完成。2015年3月23日,开始挡墙加固工程,5月15日挡墙加固完工。3月26日开始拦砂坝建设工程,4月7日工程完工。4月5日坡改梯建设工程,7月15日改造完 成。4月16日沉砂池开始施工,7月24日施工完毕。2015年7月28日工程完工。 二、验收范围 郎溪县2014年凌笪乡独山水库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即塘坝整治工程、拦砂坝工程、沉砂池工程、坡改梯工程共4个分部工程。 三、合同执行情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 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2006 年12 月18 日水利部令第30 号发布2014 年8 月19 日水利部令第 4 6 号第一次修改2016 年8 月1 日水利部令第48 号第二次修改2017 年12 月22 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三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 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 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 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 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 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 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 的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自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 表及专家参加。

19990401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Acceptance on Water Resources an Hydroelectric Development SL223-1999 主编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网页制作:中国水利科技信息网 1999-03-19发布199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1999的通知 水国科[1999] 118号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主持,以淮河水利委员会为主编单位修编完成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1999。 原《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试行)》SDl84—86同时废止;《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J275—88在水利行业停止使用。 本标准自1999年4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 前言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是对原SDl84—86《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试行)的修订。

修订SDl84—86《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试行)的主要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74号); ——《水利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计建设[1990]1215号);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计建设[1996]1105号);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7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建[1995]128号);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 16号);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想定》(水建[1997]339号); ——SL01—97《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 ——SLl76—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验收工作的分类;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取得的成果; ——如何制备验收文件和资料。 对SDl84—86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扩大适用范围,修改名称; ——对结构进行调整; ——增加单位工程验收,修改并补充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内容; ——增加和修改有关验收报告和鉴定书的编写规定; ——增加有关验收资料清单目录; ——取消竣工图纸资料编写的规定。 本规程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规程主编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唐涛宁远曹为民张立争吴健 目次 1 总则 2 分部工程验收 3 阶段验收 4 单位工程验收 5 竣工验收 附录A 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格式 附录B 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C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办法

XX市中小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办法(试行) 1 总则 1.0.1 为规范我市中小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管理,简化我市中小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程序,并保证工程验收质量,依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XX市中小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办法》。 1.0.2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总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开工审批的中小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含堤防工程)的验收。对省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开工审批的省管基建工程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的“竣工验收”的规定执行。 1.0.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 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政府验收包括: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由省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开工审批的省管基建工程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开工审批的中小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含堤防工程)的竣工验收等。 1.0.4 工程验收以下列文件为主要依据: 1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2 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3 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4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5 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6 法人验收还应以施工合同为依据。 1.0.5 工程验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 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 3 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紫云自治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工程 竣工验收鉴定书 紫云自治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紫云自治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工程 竣工验收鉴定书 验收主持单位: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法人:紫云自治县松山镇人民政府、水塘镇人民政 府、猴场镇人民政府、猫营镇人民政府、板 当镇人民政府、白石岩乡人民政府、宗地乡 人民政府、大营乡人民政府、四大寨乡人民 政府、坝羊乡人民政府、火花乡人民政府、 达邦乡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紫云自治县建筑设计室 施工单位:四川隆昌乾亨建设总公司紫云分公司……等 30余支施工单位。 主管单位:紫云自治县委组织部 质量监督单位:紫云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接受单位:紫云自治县松山镇人民政府、水塘镇人民政 府、猴场镇人民政府、猫营镇人民政府、板 当镇人民政府、白石岩乡人民政府、宗地乡 人民政府、大营乡人民政府、四大寨乡人民 政府、坝羊乡人民政府、火花乡人民政府、 达邦乡人民政府 竣工验收日期:2010年 8月30日 竣工验收地点:紫云自治县委组织部三楼会议室

紫云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改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07]289号)精神,2007年8月30日,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持,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国土局、规划局,紫云县委组织部、发改局、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在紫云县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对紫云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委员会依据国家工程验收有关规定,经过现场查看、查验竣工资料和会议讨论,形成了紫云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紫云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紫云县; (三)建设依据:安顺市发改委安发改投资(2007)308号文《关于紫云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的批复》; (四)建设规模:共102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每个活动场所建筑面积9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9180平方米,其中:松山镇9个(大桥村、摆山村、红光村、青河村、青山村、白河村、岜易村、星红村、同心村),猫营镇18个(长兴村、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附件8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前言(简述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参加单位、验收时间与地点等)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设计批准单位及文号、批准建设工期、工程总投资、投资来源等,叙述到单位工程。 (三)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包括建设、设计、咨询、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质量监督等单位。 二、工程建设情况 (一)工程开工日期及完工日期 包括主要项目的施工情况及开工和完工日期、施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二)工程完成情况和主要工程量 包括实际完成工程量和批准的初步设计工程量对比情况等 (三)(三)建设征地补偿 包括征地批准数和实际完成数等 (四)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执行情况 三、概算执行情况及投资效益预测 包括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概算及调整、工程竣工决算及审计情况等。 四、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启动试运验收及工程移交情况 五、工程质量鉴定 包括审核单位工程质量、鉴定工程质量等级。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包括竣工验收遗留质量问题处理责任单位、完成时间、工程存在问题的处理建议等。

七、验收结论 包括对工程规模、工期、质量、投资控制、能否按批准设计投入使用,工程建设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等作出明确的结论(对工期使用提前、按期、延期,对质量使用合格、优良,对投资控制使用合理、基本合理、不合理,对工程建设规模使用全部完成、基本完成、部分完成等应有明确术语)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 主持单位(盖章):主任委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最新版】

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使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根据国家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水电局、县财政局<关于绍兴县新时期治水工程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全县“新时期治水工程”建设年度计划任务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河道清淤清障、河道砌坎、河道(溪流)清草保洁、农田水利建设、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小流域治理、农村饮用水工程、农村小水电、水库小流域清淤清障、水土保持、塘闸岁修加固、水文设施维护等工程建设项目。重点建设工程参照部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执行。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 第三条全县面上小型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县水利水电局、县财政局联合组织。经县发改局立项的,由县发改局会同县水利水电局、县财政局按照部颁验收规程联合组织验收。

第四条县水利水电局、县财政局联合组建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由县水利水电局徐世红副局长任组长,县水电局纪工委书记韩德利、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毛国森任副组长,县水利水电局各科室长为成员。 第五条竣工验收实行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重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局纪工委派员参加,各项目负责人为协调员;小型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小组相关成员主持,各项目联系科室负责协调。 第三章竣工验收条件 第六条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批准设计或下达项目计划全部完成; 2、各专项验收、阶段性验收已经通过; 3、质量监督等工作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4、工程竣工决算已编制完成;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实施 2008-06-032008-03-03发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SL223-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223-2008替代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Acceptance code of practice on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号22008年第现予以公布。为水利行业标准, (SL223-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二○○八年三月三日 言前 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30 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进行修订。的要求,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SLl准编写规定》—2002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条和23 本规程共9章15节145——验收工作的分类;——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SL223 对—1999——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 ——对规程结构进行调整; ——增加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章节;——调整单位工程验收内容;——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 ——调整阶段验收内容,增加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调整竣工验收内容,取消初步验收,增加竣工验收自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以及竣工技术预验收;——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章节。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SL184--86——1999——SL2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批准部门: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本标准解释单位: 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设计研究院)本规程主编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总站本标参编单位: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出版、发行单位: 何建新宋崇能王韶华宋彦刚邓良胜张忠生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唐涛韦志立司毅军伍宛生江瑞勇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何文垣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 次目 总则1 工程验收监督管理2 分部工程验收3 单位工程验收4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5 阶段验收6 一般规定 6.1 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6.2 水库下闸蓄水验收 6.3 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 6.4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6.5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6.6 专项验收7 竣工验收8 一般规定8.1 竣工验收自查8.2 工程质量抽样检测8.3 竣工技术预验收8.4 竣工验收8.5 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处理9 工程交接 9.1 工程移交 9.2

工程验收鉴定书

隆回县荷香桥镇桐木桥 破巷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隆回县荷香桥镇破巷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竣工验收工作组 2017年4月25日

验收主持单位:隆回县荷香桥镇人民政府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隆回县水务局 项目法人:隆回县荷香桥镇破巷水库管理所 设计单位:洞口县华禹水利电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南龙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山立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运行管理单位:隆回县荷香桥镇破巷水库管理所验收时间:2017年4月25日 验收地点:隆回县荷香桥镇聂家村破巷电站

前言 验收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设计及审批文件、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组织机构: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监、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组成验收小组。 验收过程:有关人员通过查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提问等方式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工程施工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最后研究形成共同验收意见。 一、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 ㈠合同工程名称及位置 隆回县荷香桥镇桐木桥破巷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隆回县荷香桥镇聂家村)。 ㈡工程主要任务及作用 工程建设任务为单一发电。 ㈢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⑴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 2015年5月,洞口县华禹水利电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电站业主隆回县荷香桥镇破巷水库管理所的委托,编制完成《隆回县荷香桥镇桐木桥破巷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2015年6月,隆回县水务局以隆水字[2015]19号文对《破巷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批复,同意工程改造方案。 ⑵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水利工程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水利工程单位工程验收 鉴定书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2015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项目 城阳区城阳街道***社区花卉大棚工程竣工 验收 鉴定书 2015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项目 城阳区城阳街道***社区花卉大棚工程验收组 2016年 4 月 10 日

2015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项目城阳区城阳街道***社区花卉大棚工程竣工验收 鉴定书 验收主持单位: 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质量监督机构:长沙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单位工程验收 鉴定书 ×年×月×日,××××项目工程在×××主持下召开了××××单位工程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水利局、××设计院、××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堤委会等单位的代表组成,长沙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派员列席了会议。 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工程参建单位工程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查阅了有关工程档案资料,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视情况选写)和工程设计文件,对××××单位工程进行了验收。 一、单位工程概况 (一)单位工程名称:本次验收为××××单位工程,位于长沙市××县(市)××地(流域等),。 (二)单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按照工程设计和实施计划,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三)单位工程建设过程: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完工。施工中采取的主要措施为:。 二、验收范围 本次子单位工程验收范围包括:。

水利工程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2015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项目城阳区城阳街道***社区花卉大棚工程竣工 验收 鉴定书

2015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项目城阳区城阳街道***社区花卉大棚工程验收组 2016年4 月10 日 2015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项目城阳区城阳街道***社区花卉大棚工程竣工验收 鉴定书 验收主持单位: 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质量监督机构:长沙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单位工程验收 鉴定书 ×年×月×日,××××项目工程在×××主持下召开了××××单位工程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水利局、××设计院、××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堤委会等单位的代表组成,长沙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派员列席了会议。 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工程参建单位工程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查阅了有关工程档案资料,依据《水

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视情况选写)和工程设计文件,对××××单位工程进行了验收。 一、单位工程概况 (一)单位工程名称:本次验收为××××单位工程,位于长沙市××县(市)××地(流域等),。 (二)单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按照工程设计和实施计划,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三)单位工程建设过程: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完工。施工中采取的主要措施为:。 二、验收范围 本次子单位工程验收范围包括:。 三、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该单位工程已按设计和实施计划完成,完成的主要工程量有:。甩项:。 四、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㈠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该单位工程共划分×个分部工程,均已完成分部工程验收,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情况如下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