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

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有效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进一步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能力和救治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院内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组织管理工作,成立院内急救小组,负责院内急危重孕产妇的会诊、转诊及监护等医疗。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危重预警、汇报制度。

1、产科危重、重症标准:

(1)产科急重症: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子痫、羊水栓塞、脐带脱垂复、子宫破裂、肩难产、产后出血。(2)产科重症:重度子痫前期,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妊娠并发心脏病、重症肝炎、重症肺炎、重症胰腺炎、血栓性疾病(肺栓塞)或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3)一旦确诊为危重症患者应立即启动急预案,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病情,下发危重病通知书,以及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科主任必须亲自查看患者并相应处理,同时向医务科汇报病情,组织科内与院内危重病例讨论,必要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迅速安排相关专家参加院内大会诊。二、抢救制度

1、各级医护人员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仔细观察病情,明确诊断,及时处理。

2、抢救工作必须有本院副高以上的医师主持抢救,重大抢救必须由科主任、专家小组或领导小组主持,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积极配合。

3、抢救过程中遇到困难需要相关科室帮助时,应及时向医务科汇报,由医务科协调解决。

4、抢救记录由一线医护人员书写,要求及时、准确、清晰、简明、完整。如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记录时,在抢救后六小时内据实补充完整,主治以上医师必须严格审查抢救记录。

5、规范急救物品管理,保证抢救顺利进行。

6、抢救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操作常规,注意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以免造成医疗事故和交叉感染。

三、院内会制度。

1、因病情需要,应及时要求相关科室急会诊,情况紧急可先电话邀请后补会诊单。各科室主任接到协助抢救的会诊通知,应安排主治以上医师在10分钟内到现场,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如病情危重,由副高以上医师向医务科申请,启动院内危重症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3、会诊的科室有责任完善相应检查,收集所有检查结果,并整理备查。

四、相关科室全力协助救治的制度

1、各医技科室门诊部积极配合,全力协助,优先安排检查。

2、医技部门接到临床科室床边检查的紧急申请后,需在10

分钟内到达抢救现场,情况紧急时可电话联系补单,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送检标本上粘贴红色标记,原则上各类检验、检查报告30分钟内出。

4、如遇到病危患者经济拮据、无家属在现场或无法缴纳医疗费用时,由主治以上医师报告科主任,并向医务科申请开通急诊通道。医务科结合实际情况处理。

5、产科紧密合作,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新生儿窒息等危重疾病,有效降低围产儿发病率和死亡率。

6、血库优先保障急危重孕妇的抢救用血。

7、手术室优先安排危重孕妇进行急诊手术。

医务科

2017年1月20日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建立完善区域性危重孕产妇转会诊和救治网络,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保证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置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原则上依托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或产科实力突出且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了多学科诊疗协作机制的妇幼保健院或专科医院。 第三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承担辖区危重孕产妇的救治、会诊和转诊工作,并对下级救治中心开展技术指导和双向协作。 第二章区域组织管理 第四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择优确定、科学布局的原则。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区域医疗资源情况和危重孕产妇救治需求对区域内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数量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确定本级危重孕产妇救

治中心。省级应当建立若干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市、县两级均应当建立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第五条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以及地方实际情况,建立危重孕产妇转会诊和救治网络。省级和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依托产科实力和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或三级妇产医院设立;县级救治中心原则上依托已建有ICU病区,且产科实力和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医院设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配合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会诊和转诊工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要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床位,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原则上要设立重症监护室。 第六条承担危重孕产妇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较强的危重孕产妇临床救治能力。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具备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服务能力等基本条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服务能力基本要求见附件1)。产科床位调整应当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优先在医疗机构内部调剂。 第七条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保障母婴安全协调工作机制,

高危孕产妇转诊流程图剖析

高危孕产妇转诊流程图 急救领导小组 上级孕产妇急救机构 报告 督导 转诊 (急救中心)、县医院 县妇幼保健院 危重 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院 高危评分10-30分 报告 高危评5分 报告

正常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流程 村卫生所及社区负责收集辖区内待孕妇女的信息,以确定目标人群,同时对目标人群免费发放叶酸,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每次发放3个月的剂量,并做好登记。 通过各种形式对目标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同时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和登记。 待孕妇女也可凭身份证明或生育服务证直接到居住地所在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领取叶酸,按照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叶酸服用。 叶酸发放量为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如果发放叶酸6个月待孕妇女仍没有怀孕,将停止叶酸的发放工作,嘱其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流程妇幼保健站通过既往的出生缺陷儿登记信息,向各乡镇反馈近5年内曾经分娩过神经管畸形的孕妇名单,乡镇卫生院可以根据既往孕产妇系统管理记录及基层人员上报的信息最大限度地掌握高危待孕妇女的名单,并进行相应登记。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负责高危待孕妇女的健康教育及结果评价,并向高危待孕妇女免费发放叶酸。对领取叶酸的妇女按照要求进行登记。 高危待孕妇女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人每天4毫克剂量发放叶酸,每次发放2个月的剂量。 对高危待孕妇女的服药情况每2周要进行追访。 叶酸发放量为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如果发放叶酸6个月待孕妇女仍没有怀孕,将停止叶酸的发放工作,嘱其自行购买继续增加补叶酸。

危重孕产妇评审 流程

佛山市孕产妇危重症评审示范会资料 危重孕产妇评审 一、评审对象的筛选 发生在医疗保健机构内,符合“孕产妇危重症鉴定标准”中任何一种危及生命状况的孕产妇危重症病例均可考虑为评审对象。 孕产妇危重症筛选标准 临床症状和体征: 1、休克 2、发绀 3、呼吸速率>40次/分钟或<6次/分钟 4、少尿或无尿 5、凝血功能障碍 6、心搏骤停 7、先兆子痫伴有黄疸 8、子痫抽搐 9、脑卒中 10、全身性抽搐持续状态 11、全身性抽搐持续状态 实验室检查 1、氧饱和度<90% 持续60分钟级以上 2、PaO2/FiO2<200mmHg 3、肌酐≥300μmol/l or≥3.5mg/dl 或50000/μl ) 4、胆红素>100μmol/l or>6.0mg/dl 5、PH<7.1 6、乳酸盐>5mmol/l(>45mg/dl) 7、血小板减少(<50×105/L 管理措施 1、持续使用血管活性药 2、因感染或出血行子宫切除术 3、输入≥5个单位的红细胞悬液或全血≥1000ml 4、非麻醉因素的气管插管 5、急性肾衰竭所致血液透析 二、评审内容和流程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基本要素的评审和医院管理其他要素两个方

面,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 一) 评审流程应用基本要点 1.回顾向该病人提供的医疗服务全过程针对评审对象所经历的每个医疗环节(从入院至出院),确定恰当或不恰当的医疗服务行为。 2.原因/因素分析分析不恰当的医疗服务行为产生的原因,是知识技能还 是管理水平问题。 3.提出改进措施明确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需要改进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比如医疗管理规范的制定和完善,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医疗文件设计 内容上的完善等。 4.总结成功经验在病例审评过程中,不仅要找出存在的不足之处,同时要总结成功经验和好的医疗服务实践,表扬和鼓励正确的、规范的医疗行为,以 便继续保持并给他人提供借鉴经验。 ( 二) 评审流程与步骤 Ⅰ.医疗服务基本要素的评审 1.入院 ●当孕产妇到达医院时,她当时的状况是否符合“孕产妇危重症病例筛选标准”?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是否有延误情况? 为什么? ●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 为什么? 2.诊断 ●首诊时对病人状况的了解是否正确、充分和全面? 包括: ①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是否全面? 为什么? ②入院时即为危重症者时,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 当时就医有无延误? 诊断是否正确? 是否给予相关处理? 治疗是否正确? 是否有延误?) ●相关辅助检查是否全面? 包括: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一、医疗服务基本要素得审评 1.入院 ●当妇女到达医院时,她当时得状况就是否符合“危重孕产妇病例筛选标准”?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就是否有延误情况?为什么? ●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为什么? 2.诊断 ●首诊时对病人状况得了解就是否正确、充分与全面?包括: ①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就是否全面? ②入院时为危重症者,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当时就医有无延误?诊断就是否正确?就是否给予相关处理?治疗就是否正确?就是否有延误?) ●相关辅助检查就是否全面?包括: ①就是否对所有必要得辅助检查开了医嘱?(如实验室检查,B超、心电图等) ②就是否做了所有必要得辅助检查?为什么? ③就是否所做得辅助检查就是必须得?为什么? ④做辅助检查与出结果报告时有无延误?为什么? ●做诊断得过程中有无延误?为什么? ●就是否对需要鉴别得问题给予了充分得考虑?为什么? ●诊断就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为什么?

3.医疗/管理/监测 ●治疗原则就是什么?就是否符合医疗常规?为什么? ●最初采取了哪些处理?这些处理就是否恰当(如建立静脉通道并且保证了足够得静脉补液量?首次负荷剂量得硫酸镁应用等)?为什么? ●其后得处理就是否恰当(可能包括手术前、中、后准备与应对措施、对并发症或感染得药物治疗、输血等)为什么? ●就是否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得变化?为什么? ●在病情发生变化或由非危重症转变为危重症: ①原因就是什么?就是否适时评估? ②就是否进行危重症病例讨论? ③就是否调整治疗方案? ④调整治疗方案后得处理就是否适宜?为什么? ●对必要得处理开医嘱时有无延误?(包括等上级查瞧病人得延误或对治疗措施必要性认识上得延误) ●在执行医嘱时有无延误?(如以剖宫产为例,可将这个处理分为多个步骤:通知手术医生、通知麻醉师等其它人员、手术室接病人、术前准备、麻醉、手术等)为什么? ●血制品应用有无延误?为什么?(配血、取血、输血得过程) ●麻醉处理就是否正确?(麻醉方式、麻醉药应用与计量、术中情况监测与处理等)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为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 凡妊娠期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的孕妇称高危孕妇。 二、高危因素及范围 为了便于高危孕妇的管理和追踪,将高危因素及范围分为固定因素、环境与社会因素、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等。 1、固定因素和环境、社会因(1)孕妇的一般情况:年龄<18 周岁或≥35周岁;体重<40公斤或≥80公斤;身高≤145厘米; 骨盆狭小或畸形;胸廓、脊柱畸形;既往严重疾病史等。(2)异常孕产史:流产≥2次、早产史、围产儿死亡史、先天异常儿 史、阴道难产史、剖宫产史、产后出血史、不孕史等。(3)妇产科手术史:附件手术史、子宫肌瘤剜除术史、子宫破裂史 等。(4)母子血型不合史和特殊血型。(5)精神病;智力低 下。(6)珍贵儿:婚后2年以上不孕或输卵管吻合术后怀孕 者、辅助生育怀孕者。(7)致畸因素:孕妇本人及一级亲属 有遗传病史,接触可疑致畸药物、物理化学因素,孕早期病毒 感染或接受大量射线。(8)文盲、家庭中受歧视等。 2、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1)妊娠合并症:原发性高血压、心

脏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肾病、肝炎、肺结核、哮喘、血液病(贫血、血小板减少)、卵巢子宫肿瘤、恶性肿瘤等。(2)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肝内胆胆汁淤积症(ICP)、 胎位异常(臀位、横位、斜位)、先兆早产、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延期或过期妊娠、羊水过多或过 少、胎儿宫内窘迫(胎心<120次/分或>160次/分、胎动<20 次/12小时或<以往胎动的50%)、胎儿生长受限、多胎妊娠(双 胎、三胎等)、巨大儿(≥4000克)、胎膜早破等。(3)其 他:急性阑尾炎、性传播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癫痫、严 重感染、不明原因的发热等。 三、高危孕妇的筛选与评定方法 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开展围产保健建册服务工作时,通过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及有关辅助检查等手段进行高危妊娠因素的初筛选,以后每次产前检查时均要进行高危的评定。其他承担围产保健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在进行产前检查服务时,也应对每例孕妇进行高危评定,对基层上转的高危孕妇进行复评。各围产保健服务单位均应建立高危孕妇登记本,对筛选出的高危孕妇进行登记,在《孕产妇保健册》封面上记录高危评定等级及评分,并加盖高危印章。对所有高危孕妇均应做好追踪、随访和结案工作。 孕产妇妊娠风险预警评估体系,用5种相应颜色作为预警标识,对每位孕妇在孕早、中、晚期产前检查时发现的情况进行相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 为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 凡妊娠期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的孕妇称高危孕妇。 二、高危因素及范围 为了便于高危孕妇的管理和追踪,将高危因素及范围分为固定因素、环境与社会因素、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等。 1、固定因素和环境、社会因素 (1)孕妇的一般情况:年龄<18周岁或≥35周岁;体重<40公斤或≥80公斤;身高≤145厘米;骨盆狭小或畸形;胸廓、脊柱畸形;既往严重疾病史等。 (2)异常孕产史:流产≥2次、早产史、围产儿死亡史、先天异常儿史、阴道难产史、剖宫产史、产后出血史、不孕史等。 (3)妇产科手术史:附件手术史、子宫肌瘤剜除术史、子宫破裂史等。 (4)母子血型不合史和特殊血型。 (5)精神病;智力低下。 (6)珍贵儿:婚后2年以上不孕或输卵管吻合术后怀孕者、辅助生育怀孕者。 (7)致畸因素:孕妇本人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接触可疑致畸药物、物理化学因素,孕早期病毒感染或接受大量射线。 (8)文盲、家庭中受歧视等。 2、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 (1)妊娠合并症:原发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肾病、肝炎、肺结核、哮喘、血液病(贫血、血小板减少)、卵巢子宫肿瘤、恶性肿瘤等。 (2)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肝内胆胆汁淤积症(ICP)、胎位异常(臀位、横位、斜位)、先兆早产、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延期或过期妊娠、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窘迫(胎心<120次/分或>160次/分、胎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巧家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各相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与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与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朱庭炳院长 副组长:陈兴伦业务副院长 成员:孙贵涛医务科副科长 汪自敏护理部主任 王涵感控办主任 钟玉燕妇产科主任 全在芸妇产科护士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孙贵涛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与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长:陈兴伦外科副主任医师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钟玉燕妇产科主治医师妇产科主任

孙贵涛:急诊科主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 成员:全在芸妇产科主管护师妇产科护士长 许绍全内科副主任医师内儿科主任 周德才麻醉科医师麻醉科主任 王奉祥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影像科主任 李龙祥检验主管技师检验科主任 孙雨华主治医师B心室主任 徐仲举外科副主任医师 吕永梅妇产科主治医生 尹燕群妇产科医师 杨远清妇产科医师 汪庆敏妇产科医师 李琳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与组长(副组长)。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与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为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危重孕产妇,提高应急抢救能力,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在我院内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的抢救。 二、组织机构 (一)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院的孕产妇抢救工作。人员组成:组长:,副组长:,成员:。抢救领导小组下设急救专家组及科室抢救小组人员。(二)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组。负责制定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负责院内孕产妇的抢救评估和报告。人员由分管院长、产科、ICU、内科、外科、麻醉科、相关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组成。 三、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待产孕妇患有重度高危因素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400ml,经半小时积极处理后病情无明显好转或出血量继续增多的,应立即报告科室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进入预警状态。 Ⅱ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院期间患有各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800ml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住院期间患有各种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或处于危重状态或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上报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联系朝阳危重孕产妇绿色通道,及时转诊患者或请相关专家进行抢救。 四、启动及抢救、转诊程序 (一)应急响应启动:符合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首诊院内科室和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启动院内抢救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小组成员接到启动响应电话,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了解病情,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工作。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及时报告相应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以及朝阳区妇幼高危管理办公室,危急解除时也应及时上报朝阳区妇幼高危管理办公室。 (三)院内抢救:接诊危重孕产妇后,各科必须积极进行抢救,视医院条件和病情需要确定就地抢救或转诊,必要时请上级专家电话或现场会诊。病人确需转院的,应做好转院途中的人员、物资保障。 上级会诊专家到达之前,做好输血、手术或转诊的各项准备。专家到达之后,双方积极配合进行抢救。 (四)上级专家会诊:在院内抢救时如需要会诊,首先联系朝阳区高危孕产妇电话呼叫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库相关专家进行电话会诊。如病情需要,可请求市级专家到现场参与抢救。 (五)转诊治疗:危重孕产妇抢救原则上实行首诊负责制,就近抢救,合理转运。如我院医疗设备或技术条件确实不能承担进一步救治要求,并应先联系朝阳区危重孕产妇抢救电话,按照朝阳区高危转诊程序,安不同的病情实施转诊。 接诊与转诊要求: 1、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接诊危重孕产妇时,应及时诊治。在孕产妇不宜搬运时,我院首诊科室应负责在上级专家指导下继续救治。 2、建立绿色通道。对危重孕产妇实行无条件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停药。如有借故

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案

评审内容与流程 (一)评审内容基本要点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基本要素得评审与医院管理其她要素两个方面,涉及以下四个方面 得内容。 1、回顾医疗服务全过程针对评审对象所经历得每个医疗环节(从入院至出院),确定其环节中 恰当或不恰当得医疗服务行为。 2。原因/因素分析分析不恰当得医疗服务行为产生得原因,就是知识技能还就是管理水平问题。3。提出改进建议明确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需要改进得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与措施。比如医疗管 理规范得制定与完善,相关知识技能得培训以及医疗文件设计内容上得修改与完善等。 4、总结成功经验在病例审评过程中,不仅要找出存在得不足之处,同时要总结成功经验与好 得医疗服务实践,表扬与鼓励正确得、规范得医疗行为,以便继续保持并给她人提供借鉴经验。 (二)评审流程与步骤 “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流程”简称“评审流程”,内容丰富、涵盖了对危重孕产妇从入院至出院得医 疗管理各环节因素。它得使用不仅就是对专业知识技能进行评估,而且也就是对产科管理质量 得检验、它就是指导各级评审专家组对所评审病例得每个医疗环节进行有条不紊、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全面细致得探讨与分析,避免专家在评审中因跳跃性与过度发散性思维而遗漏所需 评审得内容或影响评审速度。下面详细介绍改“评审流程”得具体内容、 1。医疗服务基本要素得评审 1、1入院 ·当孕产妇到达医院时,她当时得状况就是否符合“孕产妇危重症筛选标准”?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就是否有延误情况?为什么? ·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为什么? 1、2诊断 首诊时对病人状况得了解就是否正确、充分与全面?包括: (1)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就是否全面?为什么? (2)入院时即为危重症者,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当时就医有无延误?诊断就是否正确?就是否 给予相关处理?治疗就是否正确?就是否有延误?为什么?)。 ·相关辅助检查就是否全面?包括: (1)就是否对所有必要得辅助检查开了医嘱?如实验室检查,B超、心电图等。 (2)就是否做了所有必要得辅助检查?为什么? (3)所做得辅助检查就是否就是必须得?为什么? (4)做辅助检查与出结果报告期间有无延误?为什么? ·做诊断得过程中有无延误?为什么? ·就是否对需要鉴别得问题给予了充分得考虑?为什么? ·诊断就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为什么? 1。3医疗/管理 ·治疗原则或诊疗计划就是什么?就是否符合医疗常规与临床路径?为什么? ·最初采取了哪些处理?这些处理就是否恰当?为什么?(如医嘱就是否正确?就是否建立静脉 通道并且保证了足够得静脉补液量?首次负荷剂量得硫酸镁应用就是否正确等)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 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 【法规类别】妇幼卫生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2.08 【实施日期】2017.1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建立完善转会诊和救治网络,提高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切实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要求,我委制定了《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年12月8日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建立完善区域性危重孕产妇转会诊和救治网络,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保证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置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原则上依托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或产科实力突出且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了多学科诊疗协作机制的妇幼保健院或专科医院。 第三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承担辖区危重孕产妇的救治、会诊和转诊工作,并对下级救治中心开展技术指导和双向协作。 第二章区域组织管理 第四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择优确定、科学布局的原则。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区域医疗资源情况和危重孕产妇救治需求对区域内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数量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确定本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省级应当建立若干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市、县

(完整word版)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一、医疗服务基本要素的审评 1.入院 ●当妇女到达医院时,她当时的状况是否符合“危重孕产妇病例筛选标准”?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是否有延误情况?为什么? ●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为什么? 2.诊断 ●首诊时对病人状况的了解是否正确、充分和全面?包括: ①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是否全面? ②入院时为危重症者,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当时就医有无延误?诊断是否正确?是否给予相关处理?治疗是否正确?是否有延误?)●相关辅助检查是否全面?包括: ①是否对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开了医嘱?(如实验室检查,B超、心电图等) ②是否做了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为什么? ③是否所做的辅助检查是必须的?为什么? ④做辅助检查和出结果报告时有无延误?为什么? ●做诊断的过程中有无延误?为什么? ●是否对需要鉴别的问题给予了充分的考虑?为什么? ●诊断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为什么?

3.医疗/管理/监测 ●治疗原则是什么?是否符合医疗常规?为什么? ●最初采取了哪些处理?这些处理是否恰当(如建立静脉通道并且保证了足够的静脉补液量?首次负荷剂量的硫酸镁应用等)?为什么? ●其后的处理是否恰当(可能包括手术前、中、后准备与应对措施、对并发症或感染的药物治疗、输血等)为什么? ●是否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的变化?为什么? ●在病情发生变化或由非危重症转变为危重症: ①原因是什么?是否适时评估? ②是否进行危重症病例讨论? ③是否调整治疗方案? ④调整治疗方案后的处理是否适宜?为什么? ●对必要的处理开医嘱时有无延误?(包括等上级查看病人的延误或对治疗措施必要性认识上的延误) ●在执行医嘱时有无延误?(如以剖宫产为例,可将这个处理分为多个步骤:通知手术医生、通知麻醉师等其它人员、手术室接病人、术前准备、麻醉、手术等)为什么? ●血制品应用有无延误?为什么?(配血、取血、输血的过程) ●麻醉处理是否正确?(麻醉方式、麻醉药应用和计量、术中情况监测与处理等) ●医务人员之间的病情交流有无延误?(如医生与护士或上级医生与下级医生或值班人员之间),为什么?

高危孕产妇转诊流程图

高危孕产妇转诊流程图 上级孕产妇急救机构急救领导小组 报告督导转诊 ,急救中心,、县医院 危重 高危评分10-30分高危评5分 县妇幼保健院村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报告报告 急救电话:县妇幼保健院 6322289 商南县医院 6325120 正常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流程 个村卫生所及社区负责收集辖区内待孕妇女的信息~以 确定目标人群~同时对目标人群免费发放叶酸~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每次发放3个月的剂量~并做好登记。 通过各种形式对目标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同时对健康教 育效果进行评价和登记。 待孕妇女也可凭身份证明或生育服务证直接到居住地所 在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领取叶酸~按照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叶酸服用。 叶酸发放量为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如果发放叶 酸6个月待孕妇女仍没有怀孕~将停止叶酸的发放工作~嘱其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流程

妇幼保健站通过既往的出生缺陷儿登记信息~向各乡 镇反馈近5年内曾经分娩过神经管畸形的孕妇名单~乡镇 卫生院可以根据既往孕产妇系统管理记录及基层人员上报的信息最大限度地掌握高危待孕妇女的名单~并进行相 应登记。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负责高危待孕妇 女的健康教育及结果评价~并向高危待孕妇女免费发放叶 酸。对领取叶酸的妇女按照要求进行登记。 高危待孕妇女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由乡镇卫生院、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人每天4毫克剂量发放叶酸~每次发 放2个月的剂量。 对高危待孕妇女的服药情况每2周要进行追访。 叶酸发放量为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如果发放 叶酸6个月待孕妇女仍没有怀孕~将停止叶酸的发放工作~嘱其自行购买继续增加补叶酸。 子病抢救流程图 子病 了解病史开放静脉路一般处理 记录生命体征平卧、侧头、覆开口 器 4、扩容 2、解痉硫酸镁5g 3、甘露醇1、控制抽搐冬4、降压 白蛋白、血低右 Mgs04 16ml+5%GS 250ml vight 眠一号半男~拉贝洛尔 20mliv,冲击速尿 20—安定10—20ml 400mgiv 胼苯 20g~MgSO4 40mgiv 哒索12.5-25mg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XXXXXXXXXXXXX医院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卫生计生委《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实施方案》、《XXXX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实施方案》XX卫计发〔XXXX〕XX号文件要求,我院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救治对象 在我医院辖区内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 二、强化组织管理 (一)行政管理。 为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获得及时有效救治,及时协调救治相关工作,成立XXXXXX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组织、协调我院辖区范围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XXXXXX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

。 (二)机构内部管理 根据职能任务和服务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医疗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XXXX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验收标准》和《XX市产科质量建设标准》要求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纳入医院整体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并报属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建立“全院合作、多科联动”的救治机制,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绿色通道”,规范高危管理和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转运,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三、完善急救网络 我院作为XXXX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严格按照《XXXX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验收标准》和《XXXX市产科质量建设标准》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心职责,加强产科、新生儿科质量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人才培养,落实技术规范;确保达到省级建设要求;挂救治中心牌匾,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切实承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救治保障任务。 四、成立专家组

危重孕产妇评审流程图

危重孕产妇评审流程 一、医疗服务基本要素的审评 1.入院 ?当妇女到达医院时,她当时的状况是否符合“危重孕产妇病例筛选标准”?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 是否有延误情况?为什么??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为什么? 2.诊断?首诊时对病人状况的了解是否正确、充分和全面?包括: ①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是否全面? ②入院时为危重症者,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当时就医有无延误?诊断是否正确?是否给予相关处理?治疗是否正确?是否有延误?)?相关辅助检查是否全面?包括: ①是否对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开了医嘱?(如实验室检查,B 超、心电图等) ②是否做了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为什么? ③是否所做的辅助检查是必须的?为什么? ④做辅助检查和出结果报告时有无延误?为什么??做诊断的过程中有无延误?为什么??是否对需要鉴别的问题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为什么??诊断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为什么? 3.医疗/管理/ 监测?治疗原则是什么?是否符合医疗常规?为什么? ?最初采取了哪些处理?这些处理是否恰当(如建立静脉通道并且保

证了足够的静脉补液量?首次负荷剂量的硫酸镁应用等)?为什么??其后的处理是否恰当(可能包括手术前、中、后准备与应对措施、对并发症或感染的药物治疗、输血等)为什么? ?是否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的变化?为什么? ?在病情发生变化或由非危重症转变为危重症: ①原因是什么?是否适时评估? ②是否进行危重症病例讨论? ③是否调整治疗方案? ④调整治疗方案后的处理是否适宜?为什么??对必要的处理开医嘱时有无延误?(包括等上级查看病人的延误或对治疗措施必要性认识上的延误) ?在执行医嘱时有无延误?(如以剖宫产为例,可将这个处理分为多个步骤:通知手术医生、通知麻醉师等其它人员、手术室接病人、术前准备、麻醉、手术等)为什么? ?血制品应用有无延误?为什么?(配血、取血、输血的过程)?麻醉处理是否正确?(麻醉方式、麻醉药应用和计量、术中情况监测与处理等) ?医务人员之间的病情交流有无延误?(如医生与护士或上级医生与下级医生或值班人员之间),为什么? ?在病情危重或发生变化时,是否有良好的医患沟通?4.护理、监测和随后的处理 ?对病人所开的医嘱是否恰当、充分?(如护理级别、脉搏、血压、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服务能力基本要求

附件1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服务能力基本要求 一、机构基本能力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酌情调整。 二、人员基本技能 (一)救治中心相关医护人员应当接受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须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质,能够胜任对危重孕产妇进行各项监测与治疗的要求。 (二)救治中心相关医师应当经过相关学科轮转培训,完成专科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救治中心相关医师应当具备高危妊娠和重症医学相关理论知识。掌握重要脏器和系统的相关生理、病理及病理生理学知识、救治中心相关的临床药理学知识和伦理学概念。

(四)救治中心妇产科医师应当掌握高危妊娠的基本理论知识:1.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胎儿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静脉血栓形成及肺栓塞症等);2.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多脏器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3.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4.阴道助产技术;5.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6.危重孕产妇救治需要的其他知识。 (五)救治中心重症医学医师应当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基本理论知识:1.复苏;2.休克;3.呼吸功能衰竭;4.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5.急性肾功能不全;6.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7.严重肝功能障碍;8.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9.急性凝血功能障碍; 10.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11.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12.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13.镇静与镇痛;14.严重感染;15.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16.免疫功能紊乱。 (六)救治中心相关医师应当掌握孕产妇危重症诊疗和救治的基本技能:1.分娩期并发症包括子宫破裂、羊水栓塞、重度子痫前期、子痫及其并发症、胎盘早剥、前置胎盘及其并发症等处理措施;2.产后出血及失血性休克防治措施;3.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各种救治技能;4.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及早产儿处理:5.危重孕产妇救治需要的其他技能。 (七)救治中心相关医师除一般临床监护和治疗技术外,应当具备独立完成以下监测与支持技术的能力:1.心肺复苏术;2.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3.机械通气技术;4.纤维支气管镜技术;5.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 6.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 7.胸穿、心包穿刺术及胸腔闭式引流术; 8.电复律与心脏除颤术; 9.床旁临时心脏起搏技术;10.持续血液净化技术;11.

市危重孕产妇评审实施方案

**市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实施方案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是评价和改善产科服务质量的一种手段,可以作为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的补充,对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提高产科服务质量起到良好的促进效果,将孕产妇死亡控制工作前移。根据浙江省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要求,在全市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特制订**市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实施方案,以便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整体提高我市孕产妇危重症救治水平。 一、评审目的 (一)有助于提高医务人员对孕产妇危重症的早期识别、及时正确综合干预和救治能力。 (二)有助于提高医疗管理者对产科服务质量管理的认识与重视,增强对产科建设的投入和管理。 (三)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保健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广行之有效的适宜技术和管理经验。 (四)提高孕产妇危重症的生存质量和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二、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局 1、领导、组织、监督和协调本辖区内评审工作。

2、制定本级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3、负责组建辖区内评审专家组,为评审工作落实经费。 4、将评审工作纳入辖区内产科质量管理日程及产科质量考核内容。 5、依据评审结果,建立或完善相应的医疗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6、组织评审专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二)市妇幼保健院 1、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本辖区内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 2、负责收集、审核本辖区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孕产妇危重症病例相关信息,督促医疗保健机构内部开展评审工作,并定期组织辖区内的评审工作。 3、定期撰写辖区内的评审工作总结,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并向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反馈评审结果。 4、根据评审发现的问题,组织专家组进行分析和研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议。 5、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重点技术问题,组织专家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6、定期组织专家评估本辖区和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评审工作。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府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第二条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基层培训和指导等。 第三条妇产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及时进行院内会诊。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及时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第四条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 第五条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第六条转诊程序 (一)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原则上应转往上级妇幼保健医院。 (二)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三)转送医务人员必须携带我院转诊反馈单,并如实填

写,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第七条管理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不得推诿。 (二)对于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我院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或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确认后,对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 妇幼保健院急危重症孕产妇急会诊转诊流程图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人员基本技能要求

附件4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人员基本技能要求 (一)救治中心相关医护人员应当接受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须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质,能够胜任对危重孕产妇进行各项监测与治疗的要求。 (二)救治中心相关医师应当经过相关学科轮转培训,完成专科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救治中心相关医师应当具备高危妊娠和重症医学相关理论知识。掌握重要脏器和系统的相关生理、病理及病理生理学知识、救治中心相关的临床药理学知识和伦理学概念。 (四)救治中心妇产科医师应当掌握高危妊娠的基本理论知识:1.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胎儿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静脉血栓形成及肺栓塞症等);2.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多脏器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3.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4.阴道助产技术; 5.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 6.危重孕产妇救治需要的其他知识。 (五)救治中心重症医学医师应当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基本理论知识:1.复苏;2.休克;

3.呼吸功能衰竭; 4.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 5.急性肾功能不全; 6.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 7.严重肝功能障碍; 8.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9.急性凝血功能障碍;10.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11.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12.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13.镇静与镇痛;14.严重感染;15.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16.免疫功能紊乱。 (六)救治中心相关医师应当掌握孕产妇危重症诊疗和救治的基本技能:1.分娩期并发症包括子宫破裂、羊水栓塞、重度子痫前期、子痫及其并发症、胎盘早剥、前置胎盘及其并发症等处理措施;2.产后出血及失血性休克防治措施;3.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各种救治技能;4.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及早产儿处理:5.危重孕产妇救治需要的其他技能。 (七)救治中心相关医师除一般临床监护和治疗技术外,应当具备独立完成以下监测与支持技术的能力:1.心肺复苏术;2.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3.机械通气技术;4.纤维支气管镜技术;5.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6.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7.胸穿、心包穿刺术及胸腔闭式引流术;8.电复律与心脏除颤术;9.床旁临时心脏起搏技术;10.持续血液净化技术; 11.疾病危重程度评估方法。 (八)救治中心相关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省级或省级以上重症医学相关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的学习,不断加强知识更新。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实施办法................................................................- 2 - 高危妊娠评分标 准 ..................................................................... ......- 2 - 高危妊娠管理程 序 ..................................................................... ......- 2 - 高危妊娠管理的职 责 ..................................................................... ..- 5 - 高危孕妇评分标 准 ..................................................................... ......- 8 - 高危孕产妇转诊流 程 ..................................................................... - 11 - 高危孕产妇转诊通知 单 .................................................................- 12 - 危重孕产妇转运工作规范..............................................................- 13 - 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 度 ..........................................................- 17 - 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制度...............................................- 19 - 产科临床科主任职 责 .....................................................................

XX省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案(全套资料含6个附件附表)

XX省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方案 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是由多学科专业人员应用“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流程”对在医疗机构救治的孕产妇危重症病例进行全程的回顾性分析、评审,直接快速获得充分、真实的医疗服务信息,增强多学科交流,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按照国家《孕产妇危重症评审规范》及《XX省孕产期保健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孕产妇危重症救治水平,保障母婴安全,特制定本评审方案。 一、评审目的 (一)分析孕产妇危重症在发生和诊治过程中存在的医疗服务和管理问题,总结成功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二)加强专家与参与救治的医护人员的直接交流,提高医护人员对孕产妇危重症的早期识别、干预和救治能力,规范孕产期保健和产科服务流程,有效降低孕产妇危重症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 (三)加强对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提高管理层对产科服务质量管理的认识与重视,增强产科与其它相关科室的协作和应急能力。 (四)促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辖区内妇幼健康管理,为制定降低孕产妇死亡干预措施提供依据,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改善产妇妊娠结局。 二、评审原则

(一)保密原则。参与评审人员不能将评审过程、内容、结论对外披露、传播。 (二)提升服务质量的原则。评审的目的是为了改进服务质量,评审结论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过错鉴定和处理依据。 (三)多学科人员参与的原则。评审专家组要涵盖不同专业领域,参与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应该在评审现场,鼓励其他医务人员到场听评。 三、评审内容与流程 (一)评审对象 发生在设有二级以上产科的医疗机构、妊娠至产后42天内,妊娠风险评估为橙色和红色的病例或因妊娠并发症或和合并症导致孕产妇一个或多个脏器功能受损甚至危及生命的病例,且符合“孕产妇危重症病例筛选标准”(详见附件2)要求的病例。 (二)回顾分析孕产妇危重症医疗服务全过程 对孕产妇危重症就医至出院的7 个环节(入院、诊断、医疗/管理、监测与随后的处理、出院、病历记录的信息、转诊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如孕产妇危重症到达医院后,医生接诊是否及时;孕产妇危重症诊断是否及时、正确;医疗处理是否恰当;护理、监测是否及时、正确;出院时间是否恰当;随访事宜是否向病人交代清楚;转诊是否规范等。 (三)分析不恰当的医疗服务行为产生的原因 对医疗服务的6 个影响因素(医务人员、设备、药物、医疗常规/治疗指南、组织和管理、病人及其家庭)进行分析,如医务人员的资质、技能、上下级之间沟通和管理,医疗常规执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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