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 四个账户概念介绍——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

企业年金 四个账户概念介绍——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
企业年金 四个账户概念介绍——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

企业年金受托人

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年金理事会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法人受托机构)。

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依法管理本企业的企业年金事务,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活动。企业年金理事会理事应当诚实守信、无重大违法记录,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

法人受托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三)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五)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托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二)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

(三)编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

(五)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并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六)接受委托人、受益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七)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关的记录至少15年;

(八)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账户管理人

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是指受受托人委托,并根据受托人提供的计划规划规则为企业和职工建立账户、记录缴费与投资运营收益、计算待遇支付和提供信息查询等服务的专业机构。

1账户管理人的条件

账户管理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三)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五)具有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信息管理系统;

(六)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账户管理人的职责

账户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2)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

(3)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状况;

(4)计算企业年金待遇;

(5)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6)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

(7)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档案至少15年;

(8)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企业年金托管人

托管人,是指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机构。

单个企业年金计划托管人由一家商业银行或专业机构担任。

什么是企业年金托管人

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净资产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

(三)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四)具有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条件;

(五)具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六)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业银行担任托管人,应当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二)以企业年金基金名义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三)对所托管的不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四)根据受托人指令,向投资管理人分配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五)根据投资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六)负责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

(七)及时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数据,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八)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

(九)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报告;

(十)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至少15年;

(十一)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投资管理人

投资管理人,是指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投资管理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受托投资管理、基金管理或资产管理资格的独立法人;

(二) 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投资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三) 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 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五) 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 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 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八)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资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

(二) 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

(三) 建立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

(四) 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投资管理报告;

(五) 根据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记录至少15年;

(六) 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投资管理人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且与托管人不的相互出资,持有股份。

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研究

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研究 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研究 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强,社会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传统的社会养老保险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日益扩大的养老需求。因此,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势在必行。大力发展企业年金,有重大的意义,一方面可以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水平,并且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可以减轻政府负担,有效的缓解政府公共财政压力,促进金融市场快速发展。 一、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且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论文联盟况,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二、企业年金投资的原则和管理模式 企业年金的管理,必须保证企业年金的安全,并确保其保值和增值。企业年金的投资,要遵循下列原则: 1.收益性原则。企业年金不仅要保值,更重要的是要增值,因此企业年金投资也要注重收益性原则,以提高其投资报酬率。企业可以选择股票、公司债券和投资基金等以提高回报率。 2.流动性原则。企业年金需要长期积累,未来支付时间、支付数额都是可以估计的,因此需维持适当的流动性资产以便应付日常开销以及一些突发情况,例如:投资适当比例的活期存款,短期债券,或者开放性基金。代写论文

3.透明性原则。企业年金的管理一般委托给专门的投资经理人员管理,由此就出现了一系列代理人问题。为了有效的控制并且防范风险,就要求其投资管理行为具有透明性。 现在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由政府直接管理。政府直接管理指的是政府制定统一的政策、制度和管理方法,来规定企业年金的投资领域和各种投资收益率。 二是通过养老基金会来管理。这是国外企业年金管理较为普遍的模式,在国外,养老基金会事实上只处理基金的行政事务,而将受托的基金委托给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管理。 三是通过基金公司来管理。该模式的特点是,参与养老保险计划者拥有各自个人账户,个人可自由选择基金管理公司。 三、我国企业年金的投资现状以及问题分析 1.企业年金的投资现状 企业年金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1991年政府首次提出企业实行。企业年金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规模也越来越大。从2000年到2007年,我国企业年金的投资累计结存达到1519亿元,8年间增长了将近7倍。世界银行预测2030年时,我国企业年金的规模要增至1.8万亿美元,大约合计15万亿元人民币,将成为世界第三大企业年金市场。换个角度分析,在来看规模,2000年至2007年末,全国已有3.2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职工人数达到929万人,规模也迅速壮大。思想汇报/sixianghuibao/ 2.企业年金的投资问题分析

企业年金工作流程XX..

中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工作流程 (2016版) 为规范企业年金管理,确保账户、基金的数据安全、准确和有序操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建立和修订企业年金制度 二级企业申请建立或修订企业年金制度,应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批;三级及以下企业,应由所属二级企业审批,二级企业批复文件应抄送集团公司社保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备案。 (一)新成立企业 应报送《申请建立企业年金的请示》公文,含以下附件: 1.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2.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 (二)新收购企业 应报送《申请建立企业年金的请示》公文,含以下附件: 1.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2.企业盈利及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说明; 3.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证明; 4.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

(三)申请修订 应报送《申请修订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的请示》公文,含以下附件: 1.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2.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 二、开立企业年金账户 单位在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开立企业年金账户,应由二级企业统一与社保中心沟通。相关工作人员应参加并通过业务培训。 (一)社保中心根据申请单位的备案材料为其开立单位账户。 (二)申请单位在管理系统中录入本单位有关基本信息;将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决议存入管理系统“结算政策”模块,新收购企业同时存入企业盈利及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说明和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证明。 (三)除正常业务操作外,可在管理系统中补缴当年以前月份的缴费。如补缴以前年度的企业年金(企业财务应在拟补缴年度已提取了企业年金),经社保中心组织审核后,赋予该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的操作业务权限。 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单位,经二级企业申请、社保中心同意可先办理管理系统开户事宜。

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

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1)及其附件,以及甲、乙双方对该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1.2企业年金:指X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1.3企业年金基金或受托财产:指x企业根据《x企业年金计划》 所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所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委托投资资产:指x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的资产。 1.5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X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支付待遇。 1.6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双方声明与承诺 2.1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2.1.1甲方声明委托投资资产为甲方合法管理的资产,保证委托投资 资产的来源及用途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保证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条件妨碍乙方对该

委托投资资产行使投资管理权。 2.1.2甲方有完全及合法的授权委托乙方进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而且该项委托不会成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2.1.3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一切信息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2.1.4甲方承诺其用于指示和通知的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均为合法有效。 2.2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2.2.1 乙方声明具备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 务资格。 2.2.2乙方将选派具有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甲方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作。 2.2.3乙方承诺遵从诚信原则,以委托投资资产利益为重,运用科学的手段管理和控制风险,以专业的投资管理争取委托投资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2.2.4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一切信息资料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和误导。 2.2.5乙方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充分地向甲方介绍了投资管理业务,同时揭示了证券投资的风险。 2.2.6乙方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企业年金方案(标准版)

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第23号令)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04] 81号)以及《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粤劳社[2005] 98号)的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实施的补充养老计划,是企业职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本方案旨在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二条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 1、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 2、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企业根据员工的岗位和服务年限确定缴存和领取标准,并向廉洁奉公、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和优秀人才作适度倾斜。 3、公司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公司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水平的高低。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参加本计划: 1、本企业职工; 2、满足一定工作年限(一般为1年); 3、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条参加职工的权利: 1、有权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2、有权了解公司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 3、有权向内部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 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个人账户上的供款; 5、由于公司内部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背管理职责,处理管理业务不当致使企业年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参加职工的义务: 1、参加职工需如实向内部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 2、参加职工需根据本方案规定按时供款; 3、如果发生与企业年金管理有关的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公司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4、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资金筹集方式与缴费办法 第六条 企业年金基金缴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企业年金

17.关于北京市国有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国有企业 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 京国资考核字〔2006〕77号 各企(事)业单位: 为指导和规范市国资委监管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逐步建立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激励机制,改善企业薪酬福利结构,正确处理国有资产出资人、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现就市属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原则 (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原则 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应统筹考虑提高企业职工未来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与即期激励作用的发挥,应与企业人力发展战略、内部收入制度改革相结合,将完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与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企业凝聚力,完善激励机制。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覆盖企业全体职工,也要与职工个人的贡献挂钩,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持续增长。 (三)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原则 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应充分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不能互相攀比,不能加重企业的负担,不能损害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符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企业可以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具体要求如下:(一)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 1.企业盈利并完成市国资委核定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亏损企业以及未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企业在实现扭亏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之前不得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城市公用类企业在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可试行企业年金。 2.企业主业明确,发展战略清晰,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和年金支付能力。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及分配办法

关于印发《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及分配办法》的通知 筹建处所属各部门: 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根据大唐国际《关于印发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大唐电人[2004]33号)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的实际,特制定《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企业年金实施细则》、《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企业年金分配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2、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企业年金分配办法

二○○四年十一月一十七日附件1: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年金管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大唐电人[2004]33号)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全民员工。 第三条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职工按国家政策规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力行业原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延续和发展。 第四条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员工均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第五条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单位企业年金管理工作。 第六条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帐户实帐方式进行管理。

第七条根据北京大唐发电企业年金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单位企业年金,交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管理。 第二章企业年金组成及内部管理 第八条企业年金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原则上按月组织实施。 第九条依据我处的年度经济效益和工资基金承受能力确定企业年金的年度企业供款标准。企业年金年度企业供款总额控制在本单位员工的工资总额的15%以内。 第十条企业年金是员工收入分配的组成部分,对企业年金企业供款总额的分配,应本着有效激励、兼顾保障的原则,根据员工业绩、工龄等因素,结合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企业年金员工个人缴费额与企业供款比例暂定为1:3。员工个人缴费额由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额和个人缴费额相应记入个人帐户。 第十三条年度企业年金变更时,按个人帐户核算年度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企业年金中企业缴费额从应付工资中列支,税收优惠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率的评估方法

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率的评估方法 杨长汉1时间加权收益率给出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的绝对表现,但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即企业和职工无法据此判断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业绩表现的优劣。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表现的优劣,需要通过相对表现才能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分组比较与基准比较是两个最主要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绩效评估的比较方法,也为委托机构、受托机构、受益人及其他相关机构最容易理解和接受。这两种方法各有优劣,需要综合运用,才能客观、公正评估投资收益率。 (1)分组比较法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分组比较法就是根据资产配置、风格、投资区域、投资时机、投资策略、投资目标的不同等,将具有可比性的相似企业年金基金或投资组合归类进行投资收益率的相对比较,比较结果通常以排序、百分位、星号等形式给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分组比较的基本思路是,通过恰当的分组,尽可能地消除由于类型差异对基金经理人相对业绩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客观、公正、科学地比较评估投资管理人的投资业绩。如果进行不分组的全域比较,很多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目标约束不同、投资策略不同、资金注入时间不同,即使进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的排序,排序结果并不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投资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和结果。尤其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在整个资产管理行业,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政策与其他资产管理如公募基金等不同,因此,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业绩与其他资产管理的业绩比较只能做参考而不具有可比性。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分组比较法在实践当中可以选取两类指标:可比性指标、参考性指标。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分组比较的可比性指标可以选取一支企业年金基金内部不同的投资组合的投资收益率、全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地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其他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中国企业年金基金指数、具有公信力的中介机构采集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等等。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分组比较的参考性指标可以选取全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股票基金投资收益率、混合型基金投资收益率、债券型基金收益率、货币型基金收益率、其他机构投资收益率等等。参考性指标的选用,只是对可比性指标的补充。由于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政策与参考性指标对应的基金的投资政策不同,参考性指标不能作为评价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的比较指标。 进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分组比较,必须建立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数据库,数据库应该包含上述可比性指标和参考性指标不同时期的数据,数据越全、时期越多越有利于评估,数据的出处必须是来自权威的专业的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包括政府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具有公信力的媒体和中介机构。数据的可得性、可靠性是分组比较的基础。 (2)基准比较法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基准比较法,即通过给被评估的企业年金基金定义一个适当的基准组合,比较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与基准组合收益率的差异,据此对企业年金基金及其各投资组合的表现加以评估。设置的基准组合必须是可投资的、未经管理的、与基金具有相同风格的组合。“通过基准组合,基金经理的实际投资收益就可以和专门构建的证券组 1文章出处:《中国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研究》杨长汉著 杨长汉,笔名杨老金。师从著名金融证券学者贺强教授,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教师、金融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经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公司年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健全长效人才激励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集体合同规定》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年金参加职工按国家政策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自主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 (二)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三方利益; (三)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四)高度安全与适度收益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第六条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组织研究、审定、报批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二)协调、决定企业年金重大事项; (三)监督、检查企业年金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战略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一)起草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 (二)负责公司企业年金的组织实施和资金收集; (三)定期向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报告企业年金工作; (四)负责指导公司所属各部门企业年金实施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企业年金事务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企业年金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一)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起草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协调企业年金的实施;企业年金缴费基数的确定;账户管理系统所需信息的采集、数据传输、运行维护;企业年金相关政策咨询及业务协调等; (二)财务中心主要负责企业年金资金的筹集与缴纳;企业年金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等; (三)战略中心负责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计划的审核及投资建议等,负责企业年金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实施范围和权利义务

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及其投资管理策略

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及其投资管理策略国泰基金治理有限公司李春平 上世纪90 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实行了一系列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措施,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借鉴国际体会,建立起一个由“国家差不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商业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共同构成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确实是企业年金打算,是由企事业单位为职员提供的福利保证打算。到今年年初,我国建立年金的企业有近1.6 万家,参加的职工约为500 万人,积存基金近200 亿元(约合20.5 亿美金),要紧投资于国债和银行储蓄。在美国被称为401K 打算的企业年金,已吸引了30 万家企业、四千余万名企业职员的参与,目前资产总额高达 1.7 万亿美元,有一半投资于各类共同基金,占共同基金总资产的11%。 我国在企业年金层面上已连续出台了一些改革措施,如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统一规范为“企业年金” ,规定企业年金实行“个人帐户” 治理、享受税收优待等等,它在专门多方面都与美国401 (k)的运作机制 存在相似之处。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进展以及有关法律、税收政策的出台,企业年金必定会进入高速成长的时期,研究报告显示,以后3 年我国企业年金市场每年将增加1000 亿元,到2010 年,企业年金的市场规模将达1 万亿元。毫无疑咨询,为保证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所采取的投资治理策略,将成为核心咨询题。 对国内的基金治理公司来讲,国内企业年金市场积存的资金存量,将成为基金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因此,未雨绸缪,深入研究和借鉴国外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抓紧研究我国企业年金的投资治理策略,为以后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作出基金治理公司应有的奉献,是我们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一、国外及我国香港地区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在国外,“企业年金”称为雇主发起养老打算( Employer-sponsored p ension plan),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要紧采纳个人帐户方式治理,国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待、实行市场化运营。对雇主而言,作为对职员的一项福利措施,可增加企业薪酬方案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在规定限额内还可享受延迟纳税待遇。对企业职员而言,帐户在规定限额内可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一航局三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企业养老保险体系和长效人才激励机制,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交一航局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中的企业年金,指企业在依法参加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民主协商和自愿的原则: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决定是否建立企业年金,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集体协商通过后实施;员工可自愿选择参加。 (二)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本办法充分考虑企业员工未来基本生活保障,同时根据企业长期发展战略、人力资源配置及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完善激励机制和薪酬分配制度。 (三)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员工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大小来分配企业缴费的资金,考虑员工的职级(职称、技能等级)、特殊贡献和工作年限等因素,适当向关键岗位和优

秀人才倾斜,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性。 (四)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的原则:由中交股份选择具备资格的专业管理机构运作,确立规范的合同关系,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五)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和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施办法。 第二章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公司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 企业盈利并完成一航局有限公司下达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时,可以试行企业年金制度。 当企业在上年度出现亏损或停业等情况,暂时无法履行缴费义务时可以暂停缴费,待经济状态好转并开始盈利后,恢复缴费义务。 (二)具备较强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 企业不得因试行企业年金制度而造成人工成本大幅度增加,影响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三)基本养老规范、民主制度健全 企业应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试行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方案应按规定民主程序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鄂劳社办[2001]317号) 杨长汉1 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增加企业凝聚力,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政协发[1995]1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实行企业年金的原则 按国务院国发[2000]42号文件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企业年金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由企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为职工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水平应根据企业经济效益状况,与基本养老保险水平统筹考虑确定。 二、实行企业年金的范围和对象 1、实行企业年金的范围:凡本省辖区内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各类企业,均可实行企业年金。 2、企业年金对象:由实行企业年金的企业自主确定,可以全员参加,也可以在部分人员中实行。 三、实行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 1、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生产稳定,经营状况良好; 3、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比较健全,民主管理基础较好。 四、企业年金的筹资渠道 1、企业职工缴费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按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相同比例提取企业年金。 2、按省政府鄂政发[1995]111号文件规定,盈利多的企业,可在当年收益中按照一年不超过本企业平均工资一个半月标准提取企业年金,在“劳动保险费”项下列支。 3、企业也可用自有资金为职工办理企业年金。 4、企业年金也可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但职工个人负担部分一般不超过1本文由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教师、金融学博士杨长汉(笔名杨老金)编写

完整版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范本) (××单位并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参加人员 (5)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7) 第四章账户管理 (11) 第五章权益归属 (12) 第六章基金管理 (13)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4) 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5)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6) 第十章附则 (17) 附件①: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18) 附件②: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9) 附件③: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20)

释义 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单位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1。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符合条件的职工。单位缴费分配在体现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1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的表述为:××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单位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单位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附件1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 (范本) (××单位并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目录 释义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参加人员 (3)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5) 第四章账户管理 (8) 第五章权益归属 (9) 第六章基金管理 (10)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1) 第八章方案的调整和终止 (12)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 第十章附则 (14) 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5)

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6)

释义 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单位决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大多数职工,对不同类别的职工可以在单位缴费分配上区别对待,但差距不宜过大,在体现公平、普惠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自愿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职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 (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

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1)及其附件,以及甲、乙双方对该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1.2企业年金:指X宏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白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1.3企业年金基金或受托财产:指x金业根据〈〈x宏业年金计划》所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所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委托投资资产:指X宏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的资产。 1.5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X金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支付待遇。 1.6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X金业年金 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双方声明与承诺 2.1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2.1.1甲方声明委托投资资产为甲方合法管理的资产,保证委托投资资产的来源及用途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保证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条件妨碍乙方对 该委托投资资产行使投资管理权。 2.1.2甲方有完全及合法的授权委托乙方进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而且该项委托不会成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2.1.3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一切信息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2.1.4甲方承诺其用于指示和通知的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均为合法有效。 2.2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2.2.1乙方声明具备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 2.2.2乙方将选派具有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甲方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作。 2.2.3乙方承诺遵从诚信原则,以委托投资资产利益为重,运用科学的手段管理和控制风险,以专业的投资管理争取委托投资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2.2.4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一切信息资料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和误导。 2.2.5乙方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充分地向甲方介绍了投资管理业务,同时揭示了证券投资的风险。 2.2.6乙方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公司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公司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凝聚力,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厅〈河南省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公司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在册职工。不含临时聘用人员、季节用工等。 第四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第五条企业因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受经济效益的影响,无力实行企业年金时,可暂时终止。条件允许后,可再续保。 第二章缴费标准和原则 第六条公司所有参保职工保额均为16万元,增值部分不计入保额。

第七条为了体现企业年金对我公司原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因政策调整转为企业身份后,退休待遇下降的补偿,2000年8月8日前(含8月8日)正式调入公司系统的职工,个人不缴费,企业年金全部由单位缴纳;个人已缴纳费用不计入保额,单位已为其缴纳的费用计入规定保额中,公司将按照其与16万元的差额及缴费年限进行缴费。 第八条2000年8月8日改制后进入公司系统的职工,前5年公司不为其办理企业年金,从第6年起,根据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和劳动贡献等情况,公司按照在本企业工龄的不同,单位与个人的缴费比例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本企业工龄6-10年的,单位缴纳60%,个人缴纳40%; 第二阶段:本企业工龄11-15年的,单位缴纳70%,个人缴纳30%; 第三阶段:本企业工龄16-25年的,单位缴纳80%,个人缴纳20%; 第四阶段:本企业工龄26年以上的,单位缴纳90%,个人缴纳10%。 企业身份的职工,已缴纳的所有费用(含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均计入规定保额中,公司将按照其与16万元的差额及缴费年限进行缴费。 第九条:已经按照其他保额标准投保企业年金的公司职工,或在原单位已经投保的新调入职工,投保额不足16万元的,根

年金投资管理合同范本

年金投资管理合同范本 https://www.360docs.net/doc/757975116.html,2006-2-16 企业年金网 : ×公司 ×银行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营业范围: 组织形式: 营业期限: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为了贯彻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所必须遵循的谨慎和分散风险的原则,在保证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和专业化管理,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计划》和《××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此项投资管理业务。 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委托企业年金基金资产(以下简称“委托投资资产”)的管理、投资运作以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委托投资资产的安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及其附

件,以及甲、乙双方对该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1.2 企业年金: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1.3 企业年金基金或受托财产:指××企业根据《××企业年金计划》所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所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 委托投资资产:指××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的资产。 1.5 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支付待遇。 1.6 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双方声明与承诺 2.1 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2.1.1 甲方声明委托投资资产为甲方合法管理的资产,保证委托 投资资产的来源及用途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保证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条件妨碍乙方对该委托投资资产行使投资管理权。 2.1.2 甲方有完全及合法的授权委托乙方进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而且该项委托不会成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中国建设银行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个人自助查询服务手册

中国建设银行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个人自助查询服务手册 二○一二年

一、网站自助查询 中国建设银行互联网站可为您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进行账户基本信息查询、明细查询及打印、下载。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57975116.html,),点击首页左侧“账户查询服务”中的“企业年金查询”进入账户查询页面,输入您的个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或企业年金客户号、查询密码和附加码进行查询,其中您的企业年金客户号可通过95533查询获得,初始查询密码为您参加企业年金计划时登记的个人身份证号后六位,首次查询后您可通过95533电话银行进行修改。 在网站查询过程中无须重复登录,可进行年金账户基本信息、计划信息、缴费信息、支付信息、权益信息、投资信息等明细情况的查询。 图1.中国建设银行互联网站页面展示

图2.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查询登录页面 二、网上银行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可为您提供7×24小时的个人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信息的查询及自助服务。建设银行个人网银客户(签约客户或非签约客户),由建设银行完成开立建行企业年金账户并开通外部查询渠道后,您即可登录个人网上银行,点击“我的账户”—“其它账户服务”—“追加企业年金账户”,输入年金客户号、账户密码,确认提交,匹配性校验通过后,即可开通个人网银年金服务。 开通个人网银年金服务后,可查询本人年金信息包括:员工基本信息、计划信息、缴费信息、支付信息、权益信息、投资信息。其中,投资信息包括投资明细信息和历史净值信息。 对于签约个人网上银行客户,开通个人网银年金服务后,可在所属企业在企业网银设定的员工个人可修改权限内在线实时进行本人部分年金信息的修改提交。 个人网上银行查询流程如下:

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一、企业年金的类型 (一)一般来说,企业年金基金可分为设定缴存基金和设定受益基金,不同的基金类型所遵循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 1、设定缴存基金 设定缴存基金为每个计划参与者提供一个个人账户,并按照既定的公式决定参与者的缴存金额,并不规定其将收到的福利的金额;将来在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时,个人所收到的养老金福利仅仅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的缴存金额、这些缴存金额的投资收益以及可被分摊到该参与者账户的其他参与者罚没的福利。这样基金的主办者(企业)承担了按预先的协议向职工个人账户缴费的责任。当职工离开企业时,其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随之转移,进入其他企业的企业年金账户,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职工更换工作的成本,促进了人力资源的流动。设定缴存基金的会计处理较为简单。因为企业仅承担按期向账户缴费的义务,不承担职工退休后向职工支付养老金的义务,也不承担与企业年金基金有关的风险,这些风险将由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机构或基金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此,企业向基金管理者缴存的资产不再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企业当期应予确认的养老金成本是企业当期应支付的企业年金缴存金,确认的养老金负债是按照基金规定,当期及以前各期累计的应缴未缴企业年金缴存金。 2、设定受益基金 设定受益计划是基金主办者(企业)按既定的金额提供养老金福利的企业年金;福利的金额通常是一个或多个因素的函数,如参加者的年龄、服务年数或工资水平;该福利既可以是一笔年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在这一基金下,按期足额支付养老金的责任由基金主办者承担,如果到期不能按照原先的约定支付养老金,则违约责任亦应由基金主办者承担,换言之,基金主办者承担了不能足额支付的风险、投资失败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一系列风险;而该基金的参与者如果提前离开企业,则他过去服务所赚得的养老金福利很有可能部分、甚至全部丧失。由于设定受益基金需要涉及大量的精算假设和会计估计,如职工未来养老金水平、领取养老金的年数、剩余服务年限、未来工资水平、能够领取养老金的职工人数的折现率等,故其会计处理比较复杂。企业当期应确认的养老金成本除当期服务成本外,还涉及过

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和托管实施办法

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和托管实施办法 (试行修订) 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x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企业年金管理工作,明确年金基金管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和托管的业务流程,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20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11号令)以及集团企业年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与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银行”)签署的《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账户管理合同”)和《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经双方共同协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参加集团企业年金计划的各级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和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受托人是指集团企业年金理事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账户管理人是指根据账户管理合同,为集团企业年金计划提供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服务的xx银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托管人是指根据托管协议,为集团企业年金计划提供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服务的xx银行。xx银行指定其资产托管部作为集团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承办机构。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人是指接受理事会委托,为集团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管理的专业机构。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计划是指集团经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方式集体协商审议通过,报国资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为员工提供补充养老的制度。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集团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受益人是指自愿参加集团企业年金计划并享有受益权的公司员工。 第十条集团养老金专属客户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指供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各级企业进行企业年金信息管理的系统,与养老金综合管理系统(仅供账户管理人使用)和托管系统(仅供托管人使用)共同完成集团企业年金业务。服务平台的管理用户指通过客户证书登陆服务平台进行企业年金各类业务处理的集团各级企业年金经办人员。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保留账户是指员工因离职(含被企业开除)等原因,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集团继续为其保留的个人年金账户。 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封存账户是指员工因升学、参军或因其他原因,未离职但暂停缴费处理的个人年金账户。 第十三条账户转保留后,对相关年金资产进行归属核算;账户封存后,对相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