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人民法院决定书(退回减刑、假释建议书用) - 法律文书

___人民法院决定书(退回减刑、假释建议书用) - 法律文书
___人民法院决定书(退回减刑、假释建议书用) - 法律文书

___人民法院决定书(退回减刑、假释建议书用)-法律文书

( )___刑执字第___号

罪犯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和现服刑监所)。?

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作出( )___刑初字第____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____犯_____罪,判处________________(写明刑种、刑期)_____________(写明上诉、抗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和执行中刑种、刑期的变更情况)。执行机关_______(机关名称)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认为___________(简要写明经审核不符合法定减刑或者假释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或者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将_____号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退回___________执行机关(机关名称)。?

(院印)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附:

一、本样式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减刑、假释的条件和程序,对于执行机关所提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经审理认为不符合法定减刑或者假释的条件或者程序,供中级以上人民法院退回执行机关时使用。

二、本决定书只是将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和有关材料退回提请机关,不送达罪犯本人。?

三、在制作减刑或者假释刑事裁定书时,对于曾经被决定退回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的,在案件审理经过段,可以不作表述。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作用;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概念、文种之间的区别、写作格式和写作要求。重点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写作。 一、重、难点内容提示 (一)法律文书概述 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 (1)适用法律的严肃性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论证必须严密、理由充足,结论必须正确、符合法律要求,语言必须严谨、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另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程序法是确保各种实体法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必要条件。 (2)事实认定的客观性 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 (3)生效执行的权威性 法律文书由法律保证其生效执行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具体表现在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执行的强制性和解释的单一性三个方面:第一、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资格;第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文书的许多文种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以此来保证法律实施的权威性;第三、法律文书的解释必须是单一性的,不能有任何词语的歧义和模棱两可的提法。 (4)体裁格式的规范性

河南洛阳监狱提请减刑建议书

河南省洛阳监狱提请减刑建议书 (2019-1)豫洛监减字第0127号罪犯马书杰,别名马军强,男,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原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鲁山县。因犯抢劫、盗窃罪经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08月26日以(2010)平龙刑初字第50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刑期自2009年04月28日起至2022年10月27日止。该犯不服提出上诉,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于2010年10月09日以(2010)平刑终字第20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犯于2010年11月18日送入我狱服刑改造。 服刑期间刑期变动情况: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31日减刑一年三个月,刑期至2021年07月27日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6日减刑一年,刑期至2020年07月27日止。 该犯在近期悔改表现突出,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近期改造中,获得表扬7次,被评为监狱级罪犯改造积极分子1次。 该犯自上次减刑以来,能够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三课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劳动,在上机劳动岗位上,认真负责,积极肯干,

遵守劳动纪律,圆满完成各项劳动任务。 该犯自上次减刑以来,至本次提请减刑确定的考核截止日期2019年04月15日,共受到表扬7次,被评为监狱级罪犯改造积极分子1次。间隔期内改造评审档次优良率为5/5。该犯属末次减刑,改造质量评估等级为:好。 综上所述,该犯在近期悔改表现突出。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分监区集体研究、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后公示二个工作日、刑罚执行科审查、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公示五个工作日、监狱长办公会议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马书杰予以减刑九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章) 2019年05 月22 日附:罪犯马书杰卷宗材料共1卷1册

电大考试法律文书罪犯孙-桐提请假释建议书范文

电大考试法律文书罪犯孙*桐提请假释建议书范文 篇一:提请假释意见书孙x桐 XX中级人民法院 提请假释建议书 (19××)×劳字第×号 罪犯孙X桐,男,35岁,汉族,XX省XX县人,因盗窃罪经XX县人民法院于1997年10月10日以(1997)X刑初第81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6年,于1997年11月10日送XX监狱执行劳动改造。此时已服刑4年零4个月,所剩刑期还有1年零8个月。该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且已服够法定年限,具体事实如下:罪犯孙X桐人监以后,不仅认真改造自己,而且积极维护监规纪律,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2000年7月1日,新人监罪犯王X桦排队打饭,罪犯胡X氓不遵守纪律,加塞儿站在王的前面,王说:“你到后面排队去。”胡非但不听,反而举手就打王X桦,在场的罪犯知道胡X眠平时霸道,蛮不讲理,都有点惧怕他,因此无人说话。此时,目睹了眼前情景的孙X桐勇敢地站出来,上前制止了胡的非法行凶打人的行为,并将胡拉到监区办公室,交干警处理。同年10月5日,罪犯们都在紧张地劳动,忙着挖土抬土,抢修马路,惟有胡X眠坐在路边休息,小组长李X仁批评了他几句,他立即耍起了威风,对李拳打脚踢,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此时,孙X桐和其他几个罪犯一

起上去制止了胡X氓的违法行为。晚上召开罪犯小组会,在会上孙X 桐当面批评了胡的错误行为,维护了监规纪律的严肃性。干警和罪犯们一致赞扬孙X桐的行为。胡X氓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抢劫罪、盗窃罪,经数罪并罚,决定对他执行有期徒刑20年。胡入监几年来,非但不认罪悔罪,而且顶撞干警,不服从管教;经常打骂其他罪犯,违反监规纪律;劳动中投机取巧,耍滑偷懒,总之,是一个不愿意接受改造的犯罪分子,与孙X桐分在同一罪犯小组。 罪犯孙X桐人监后,经过教育,认清了自己的罪行,决定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重新做人,在学习和生产劳动中均有突出的表现。在政治学习中,能认真学习文件和报刊上的文章,积极发言,并联系自己的思想找差距,进行自我批评。在文化和技术学习中,能认真看书,努力做作业,在考试和考核中取得了优良的成绩。在生产劳动中,埋头苦干,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并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据统计近两年利用业余时间生产的砖坯达100万块,为国家创造了几十万元的财富。1999年和2000年孙X桐均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 20XX年10月8日,罪犯孙X桐路过X厂房时,忽然听到有人大喊:“失火了!”孙闻声后,立即跑到现场,将一床棉毯浸水后盖在油池上。但火势太猛,孙急中生智,让其他犯人关闭电源,自己驱车去仓库拉来灭火器。此时火势已蔓延到屋顶,十分危险。孙不顾个人安危,冒着浓烟,冲进厂房,与其他罪犯一起将易燃物品抢出厂房,用灭火器将大火扑灭。孙在此次救火中表现突出,受到了记功奖励。 综上所述,罪犯孙X桐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积极参加各

两高两部“关于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两高两部“关于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确保管制和缓刑的执行效果,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认为从促进犯罪分子教育矫正、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出发,确有必要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宣告禁止令。 第二条人民法院宣告禁止令,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原因、犯罪性质、犯罪手段、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一贯表现等情况,充分考虑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关联程度,有针对性地决定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一项或者几项内容。 第三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 (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二)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三)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四)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五)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第四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 (一)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三)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 (四)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1、申请撤诉书 2、和解协议书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3、申请复议书 4、民事申请执行书 5、提请批准逮捕书 6、呈请拘留报告书 7、起诉意见书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8、提请假释意见书 9、提请减刑意见书 10、××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11、(二审)刑事判决书 12、检察院起诉书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13、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14、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 15、(一审)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16、(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17、律师催告函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1、申请撤诉书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区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杜××,男,××岁,主任。 我单位诉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区办事处拖欠工程垫款人民币27756.71元的纠纷一案,已由你院立案受理。在此期间,农行××区办事处要求重庆市××区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19××年××月××日,在区政府朱××副区长参加下,由区政府农财办公室主任谭×

杰同志邀集农行××区办事处主任徐×同志、副主任张×、王××同志就上述拖欠工程垫款问题进行了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并形成了19××年××月××日会议纪要(见附件),清结了上述拖欠建筑工程垫款人民币27756.7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27条的规定,特向你院申请撤诉,请予批准。 此呈 重庆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区办事处 (盖章)(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 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法定代表人:杜×× 19××年×月×日 2、和解协议书 ××县人民法院: 国营××机床厂与××县××镇水泥厂因电动机产权纠纷一案诉请来院,已由你院受理。 4月10日在××机床厂的提议下,由××地区工业局副局长平×同志主持,进行了调解。双方本着兼顾国家、集体利益,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团结的精神,互谦互让,达成以下协议: 1.××县××镇水泥厂不附条件将争议的“奔马牌”电动机一台返还国营××机床厂。 2.国营××机床厂从19××年4月1日起将该电动机提供给××县××镇水泥厂使用。使用期限为三年(19××年4月1日至19××年4月1日)。 3.在使用期间内,××镇水泥厂负责保养、维修该电动机,并每月付给国营××机床厂电动机使用折旧费××元,租金×××元,合计×××元。该款通过银行托收,每月月底结清。 4.××地区工业局在19 ××年4月1日之前负责向××镇水泥厂提供×××马力电动机一台。等新电机购到后,××镇水泥厂即以新电机无偿返还国营××机床厂。××机床厂则将原“奔马牌”电动机产权正式移交××镇水泥厂。 5.19××年4月1日以前××镇水泥厂使用电动机的一切应支付的费用,××机床厂不再追究。但若至19××年4月1 日××镇水泥厂尚不能履行本协议第四项时,××机床厂有权向××镇水泥厂追索19××年4月1日到19××年4月1日期间的电动机所用租金(每月仍以×××元计算)并追付法定利息。 以上协议如无不当,请法院予以承认。 国营××机床厂(盖章) 法人代理人:张×× ××县××镇水泥厂(盖章) 法定代表人:林×× ××地区工业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平× 19××年×月××日附:本书一式四份,送交法院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地区工业局存一份。

全国2010年1月自学考试00262法律文书写作试题答案

中国 // ■蠹成方nn?而出 小提示:试题答案右侧红色文字是答案所在章节和教材页码,例如1」7表示:本答案在教材第1章第17页中. 全国2010年I月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 课程代码:0026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文书中属于法律文书的是(D) 1-1 A.大学录取通知书 B.国务院公报 C.人事任命书 D.通缉令 2.卜列机关中属于侦查文书制作主体的是(B) 210 A.纪律检査委员会 B.海关缉私机关 C.军事侦察机关 D.监察部 3.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 作的法律文书是(B) 3-96 A.呈请立案报告书 B.立案决定书 C.起诉意见书 D.提请批准逮捕书 4.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制作民事 抗诉书提出抗诉,要求再审予以纠正的司法机关是(A) 3-113 A.上级人民检察院 B.同级人民检察院 C.下级人民检察院 D.上级人民法院 5.凡由《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著作权法》、《合同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所产生的案件,涉 诉后均应适用(A) 5-152 A.民事裁判文书 B.民事裁定书 C,民事裁决书 D.民事判决书 6.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称为(A) 5-168 A.民事裁定书 B.民事裁决书 C.民事判决书 D.民事调解书 7.因为笔录忠实地记载了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的实际情况,能够证明某一事实的客观存在,故可作为(A) 10-270

狱政法律文书中的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

狱政法律文书中的提请减刑、假释意见 书 一、概念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是监狱等执行机关对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提出减刑或假释的意见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的文书。 这是提请减刑意见书和提请假释意见书的合称。尽管两者适用的对象、适用的法定条件不完全相同,但两者提请的主体和写作格式相同,所以,我们将两种文书合在一起讲述。 对上述概念,可作如下理解: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 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已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期刑,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刑期的限制。” 第二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这些是在押劳改犯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山东省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规范

山东省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保证刑罚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 法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适用、 变更社区矫正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再犯罪的社区矫正人 员及时依法处理。 第三条县(市、区)司法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执法工作。 第四条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 为准绳,遵循依法规范、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力协作 的原则。 第二章交付与接收

第五条对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监狱、看 守所应当核实罪犯的居住地,在向罪犯宣判时或者罪犯离 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 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以内到居住地县(市、区)司法 局报到,以及逾期报到或者不报到的后果,并及时通知居 住地县(市、区)司法局做好接收准备。 书面告知书一式三份,人民法院、监狱或者看守所留 存一份,随法律文书送达居住地县(市、区)司法局一份,发社区矫正人员一份。 第六条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应当在判决、裁定生 效后十日以内,向罪犯居住地县(市、区)司法局送达法 律文书,同时抄送居住地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送达刑 事起诉书(复印件)、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 记表、书面告知书、回执单等相关法律文书和材料。 对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送达或者 当面移交刑事起诉书(复印件)、刑事判决书、执行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罪犯病残鉴定表、书面告 知书、回执单等相关法律文书和材料;监狱、看守所应当 送达或者当面移交刑事起诉书(复印件)、刑事判决书 (复印件)、执行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审批表、罪犯病 残鉴定表、出监(所)鉴定表、书面告知书、回执单等相 关法律文书和材料。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2018年7月减刑假释裁定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2018年7月减刑假释裁定公告 序号姓名罪名原判刑期现刑期本考核期内获奖情况法院裁定结果提请机关 1 刘长启故意杀人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无期徒刑前进监狱 2 杨士丰强奸5年5年3个表扬奖励假释前进监狱 3 张国立职务侵占5年5年3个表扬奖励假释前进监狱 4 刘志平故意杀人5年5年3个表扬奖励假释前进监狱 5 张永忠故意伤害无期徒刑12年2个月4个表扬奖励假释前进监狱 6 赵金山故意伤害无期徒刑14年8个月4个表扬奖励假释前进监狱 7 王涛涛故意伤害15年12年3个月4个表扬奖励减刑9个月前进监狱 8 刘春晖强奸10年7年7个月3个表扬奖励减刑7个月前进监狱 9 黄立锁贩卖毒品10年8年9个月3个表扬奖励减刑6个月前进监狱 10 郭生强 贪污 受贿 挪用公款 单位受贿 20年19年6个月6个表扬奖励减刑6个月前进监狱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18)京清前进狱减字第018号罪犯刘长启, 男,1969年7月20日出生,汉族,文盲,原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24日作出(2015)一中刑初字第213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刘长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刘长启限制减刑。2016年1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2015)高刑复字第552号刑事裁定予以核准,死刑缓期执行起刑日期为2016年1月13日,2016年5月5日调入我狱服刑改造。 该犯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现已二年期满。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二款的规定,建议对罪犯刘长启予以减为无期徒刑。特提请裁定。 此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公章) 2018年5月4日 提请假释建议书 (2018)京清前进狱假字第034号罪犯杨士丰,男,1964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因犯强奸罪,北京市昌

法律文书:罪犯出监鉴定表范本

监狱起诉意见书范本 提请假释建议书范本 ()字第号 罪犯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______族,原户籍所在地______,因____________罪经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以()____字第______号刑事判决书判处________________,附加__________________,刑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执行,现押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侦查,罪犯_______________在服刑期间涉_________________。主要事实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

- 1 - 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 社区矫正操作流程简图 分三步实施: 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 → 社区矫正的执行 → 社区矫正的终止解除 1、审前社会调查 2、矫正人员签具矫正保证书 3、送达法律文书 4、矫正人员报到 5、办理交接手续 6、宣布实施矫正 1、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 2 、成立矫正工作小组,签订监护协议书 3、制定矫正个案 4、日常监管和教育 5、考核奖惩 6、社区矫正人员几种情形的处理方法 1、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2、解除社区矫正宣告 3、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4、社区矫正人员死亡 5、被决定收监执行 6、被判处监禁刑罚 社区矫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 1、实施汇报制度 2、组织教育学习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三、社区矫正的终止解除 一、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

(一)第一阶段:社区矫正人员接收 1、审前社会调查。(责任单位:司法局、司法所) ①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在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委托市司法局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由市司法局指派被告人或罪犯居住地司法所实施。 ②司法所根据委托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 ③反馈评估意见。市司法局决定最后评估意见后,应当在接到委托调查函起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审前社会调查意见反馈函》。 2、签具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责任单位:法院、看守所、监狱) 法院、看守所、监狱对适用社区矫正的人员,在判决、裁定或作出决定时,应向其当面宣读《社区矫正告知书》(见附一),告知其到市司法局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同时应责令社区矫正人员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见附二),作出接受社区矫正的书面保证。(社区矫正人员系未成年人的,则应由其监护人作出接受社区矫正的书面保证)。 3、送达法律文书。(责任单位:人民法院、看守所、监狱) 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决定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判决、裁定生效后,应当于生效起3个工作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送达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同时抄送市检察院监所科、市公安局户政科。 社区矫正科在收到法律文书后,应认真查验文书材料的种类是否齐全(见附三),文书材料齐全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文书材料不- 2 -

提请减刑建议书

提请减刑建议书 提请减刑建议书 ()字第号罪犯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______族,原户籍所在地______,因____________罪经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以()____字第______号刑事判决书判处________________,附加__________________,刑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送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该犯在近期确有_______________表现,具体事实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请减刑建议书具体是什么

提请减刑建议书具体是什么 ▲提请减刑建议书是什么 提请减刑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对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罪犯,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时制作的文书。 一、提请减刑建议书 字[ ]罪犯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民族 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罪,被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以________[ ]________号刑事判决书判处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我所执行,现已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立功)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__________予以_______,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执行机关印) 年月日 附:罪犯_______档案共___________卷_____________页 本建议书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法院。 《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提请假释意见书孙x桐

XX中级人民法院 提请假释建议书 (19××)×劳字第×号 罪犯孙X桐,男,35岁,汉族,XX省XX县人,因盗窃罪经XX县人民法院于1997年10月10日以(1997)X刑初第81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6年,于1997年11月10日送XX监狱执行劳动改造。此时已服刑4年零4个月,所剩刑期还有1年零8个月。该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且已服够法定年限,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孙X桐人监以后,不仅认真改造自己,而且积极维护监规纪律,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2000年7月1日,新人监罪犯王X桦排队打饭,罪犯胡X氓不遵守纪律,加塞儿站在王的前面,王说:“你到后面排队去。”胡非但不听,反而举手就打王X桦,在场的罪犯知道胡X眠平时霸道,蛮不讲理,都有点惧怕他,因此无人说话。此时,目睹了眼前情景的孙X桐勇敢地站出来,上前制止了胡的非法行凶打人的行为,并将胡拉到监区办公室,交干警处理。同年10月5日,罪犯们都在紧张地劳动,忙着挖土抬土,抢修马路,惟有胡X 眠坐在路边休息,小组长李X仁批评了他几句,他立即耍起了威风,对李拳打脚踢,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此时,孙X桐和其他几个罪犯一起上去制止了胡X氓的违法行为。晚上召开罪犯小组会,在会上孙X桐当面批评了胡的错误行为,维护了监规纪律的严肃性。干警和罪犯们一致赞扬孙X桐的行为。胡X氓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抢劫罪、盗窃罪,经数罪并罚,决定对他执行有期徒刑20年。胡入监几年来,非但不认罪悔罪,而且顶撞干警,不服从管教;经常打骂其他罪犯,违反监规纪律;劳动中投机取巧,耍滑偷懒,总之,是一个不愿意接受改造的犯罪分子,与孙X桐分在同一罪犯小组。 罪犯孙X桐人监后,经过教育,认清了自己的罪行,决定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重新做人,在学习和生产劳动中均有突出的表现。在政治学习中,能认真学习文件和报刊上的文章,积极发言,并联系自己的思想找差距,进行自我批评。在文化和技术学习中,能认真看书,努力做作业,在考试和考核中取得了优良的成绩。在生产劳动中,埋头苦干,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并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据统计近两年利用业余时间生产的砖坯达100万块,为国家创造了几十万元的财富。1999年和2000年孙X桐均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 2001年10月8日,罪犯孙X桐路过X厂房时,忽然听到有人大喊:“失火了!”孙闻声后,立即跑到现场,将一床棉毯浸水后盖在油池上。但火势太猛,孙急中生智,让其他犯人关闭电源,自己驱车去仓库拉来灭火器。此时火势已蔓延到屋顶,十分危险。孙不顾个人安危,冒着浓烟,冲进厂房,与其他罪犯一起将易燃物品抢出厂房,用灭火器将大火扑灭。孙在此次救火中表现突出,受到了记功奖励。 综上所述,罪犯孙X桐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成绩优良;能完成生产任务,并能利用业余时间为国家创造财富;能遵守监规纪律,并能与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斗争;在火灾事故面前,不怕危险,勇于抢救国家财产,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对其实行假释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罪犯赵××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靠拢政府,积极改造,遵守监规纪律,能完成生产任务,在火灾事故面前,不怕危险,勇于抢救国家财产,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提请XX中级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对罪犯孙X桐予以假释。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监狱(公章)

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

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 一、司法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 (一)、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目录 1、调查评估意见书 2、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3、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 4、社区矫正宣告书 5、社区矫正责任书 6、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审批表 7、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居住地变更)审批表 8、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 9、社区矫正人员警告审批表 10、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 11、撤销缓刑建议书 12、撤销假释建议书 13、收监执行建议书 14、社区矫正人员减刑建议书 15、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审核表 16、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17、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18、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19、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 20、社区矫正人员死亡通知书

(二)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 文书1 调查评估意见书 ()字号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监狱): 受你单位委托,我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被告人(罪犯)进行了调查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综合以上情况,评估意见为 (公章) 年月日

文书2 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单位:编号:填表日期:

注:此表抄报居住地公安(分)局。

文书3 社区矫正人员报到通知单 单位:县(市、区、旗)司法局 注:送人民法院,抄送人民检察院、 公安(分)局,监狱(看守所)。

文书4 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人员: 你因罪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判处(同时宣告禁止)。年月日经人民法院(监狱管理局、公安局)裁定假释(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就对你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有关事项宣告如下: 一、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会客等有关规定(遵守人民法院宣告的禁止令),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 二、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三、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司法所为你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小组成员由 组成,协助对你进行监督、教育、帮助,你应积极配合。 特此宣告。 年月日 (公章) 社区矫正人员(签名):

减刑假释最新规定细则最新版

减刑假释最新规定细则最新版 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减刑假释最新规定细则,办理减刑,假释具体的法律规定》相关资讯,希望对您有帮助.供参考.如有变动,以官方公布为准.最新消息,请关注学习啦。 (1991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19次会议通过) 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前减刑、假释工作的实践经验,对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减刑、假释的条件问题 1.什么是确有悔改表现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是确有悔改表现,即:认罪服法;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对罪犯在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要一概认为是不认罪服法。 .什么是确有立功表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是确有立功表现,即:揭

发、检举监内外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制止他犯逃跑、行凶、破坏等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已救人的;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表现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突出事迹的。 对被劳改单位评为省级劳改积极分子的罪犯,可视为有立功表现。 .什么是“不致再危害社会”和“特殊情节” “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改期间一贯表现好,确已具备本条第1项所列情形,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 “特殊情节”一般是指,原工作单位因重要生产、重大科研的特殊需要,请求保释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二、关于死缓犯的减刑以及减刑后能否假释的问题 死缓犯的减刑,是一种法定的特殊形式的减刑,它与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减刑不同。 1.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不属于抗拒改造情节恶劣、查证属实的,二年期满以后,经过教育,可减为无期徒刑,在执行无期徒刑期间再减刑时应从严控制,在减刑幅度上应适当缩短,间隔时间也应适当延长。

各类法律文书写作(全是干货)

法律文书写作串讲笔记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 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 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类别: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一一侦查文书 (原称预审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第二节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1 )制作的合法性; (2 )形式的程式性; (3)容的法定性; (4 )语言的精确性。 第三节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第四节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1 )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2 )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3 )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4 )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5 )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6 )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7 )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8 )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 ——侦查文书 第一节概述 侦查文书的概念: 侦查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检察机关、海关缉私 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第二节立案、破案文书 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概念: 呈请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 后,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呈请 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经的法律程序,它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便成为制作立案决定书的依据。

提请假释建议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提请假释建议书 篇一:提请假释建议书及其正文部分内容 提请假释建议书及其正文部分内容 提请假释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对在服刑改造期间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罪犯,建议法院审核裁定假释时制作的一种文 提请假释建议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的内容包括: (1)事实依据。先写明事实结论,然后叙明罪犯悔改的具体事实或者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2)假释的理由。 (3)法律依据和建议事项。 篇二:10.分析并指出“提请假释建议书”中存在的问题doc 分析并指出“提请假释建议书”中存在的问题 罪犯李某,现年28岁,河南省安阳县人。因盗窃罪经河南省安阳县中级人民法院于1992年12月26日以(1992)

豫法刑字第33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7年。 该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立功表现,具体事实如下:罪犯李某在监狱干警的耐心教育和启发下,从两次获得政府减刑一年的刑事奖励后,进一步端正了服刑态度并积极投入改造。一年多来,干警分配该犯担任维修组的小型农机具维修工作,经常单独劳动,从未发现过该犯有违反监规的现象。 该犯劳动态度端正,经常加班加点,保证了监区小刑农机具的正常运作。由于罪犯李某积极改造,在1996年四个季度的“双百分”考核中均无扣分,并受到监狱表扬三次,记功一次的奖励。 罪犯李某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犯服法,加强思想改造,遵守监规纪律,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为此,根据《刑法》第78条和《监狱法》第29条的规定,同意对罪犯李某予以假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年12月18日 篇三:狱政法律文书:狱政法律文书中的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 一、概念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是监狱等执行机关对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提出减刑或假释的意见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的文书。

提请减刑建议书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18)豫北减字第237号 罪犯赵国超,男,1982年4月23日出生,汉族,原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滑县,因盗窃罪经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4月26日以(2011)滑刑初字第184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刑期自2010年10月20日起至2019年10月19日止,于2011年6月15日送入河南省豫北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刑期变动情况:2014年6月24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自2010年10月20日起至2019年4月19日止。 该犯自上次减刑以来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近期改造中,能够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14年8月、2015年1月、2015年6月、2015年10月、2016年3月、2016年8月、2017年1月累计表扬7次,2016年11月被评为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该犯考核期内半年评审情况为:2014年下半年良好;2015年上半年优秀;2015年下半年优秀;2016年上半年优秀;2016年下半年优秀;2017年上半年一般;2017年下半年良好。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监区全体警察集体评议后公示二日、刑罚执行科审查、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公示五个工作日、监狱长办公会议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赵国超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章)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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