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走怎么办

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走怎么办

▲一、临时工合同到期不让走怎么办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约束力,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单位。如果利益受到侵犯,完全可通过法律维权。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职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除外)。因此,如果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太长),企业就有相当的主动权,可以避免承担因辞退引发的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期限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

临时工协议书7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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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有限公司 临时工用工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湖北爱义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现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需要,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性工作员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 二、经营(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乙方应按时完成劳动任务,并达到用工单位规定的质量标准。在合同期内甲方因调整经营(工作)任务,需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时,乙方需服从。 三、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劳保福利: (一)劳动时间:乙方需根据甲方的作息时间。 (二)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元(人民币)/月,甲方不再另计加班费及其它各项补贴或奖金给乙方,乙方承诺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等福利的权利。甲方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发放一次乙方工作报酬。 四、劳动纪律: (一)遵守甲方工作时间安排; (二)某些特殊工种需持《健康证》上岗,须严格遵守工作操作规程,保证完成工作任务; (三)因甲方经营地点为加油站内,因此乙方需遵守加油站内各相关安全规定,如乙方出现有在加油站内吸烟或接打电话的情况,甲方有权即时与乙方解除临时用工协议; (四)上班工作(经营)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听从指挥,服从调动; (六)未尽事宜,均以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辞职: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时交,了辞职信.公司自己伪造辞退书

篇一:面对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想辞职时怎么办? 面对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想辞职时怎么办? 许多劳动者进入一家单位后会遇到这种情况:不给签订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第十条、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 一是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许多人对此理解存在误区,认为只要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就支付双倍工资。其实不然。一般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找劳动者签,但是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也便索性不签了。这时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另外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导致约定的工作、报酬等和实际不符。这时用人单位也存在过错,也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双倍工资”。 劳动者如果想拿到因未签合同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应该收集好用人单位存在以上两种过错的证据,以便呈堂证供。 另外一个问题是双倍工资的计算。 1、“双倍工资”不是从未签合同当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支付的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因为法律给用人单位一个月的“缓冲期”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双倍工资”其实是单倍。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门应该扣除。 劳动者想辞职时,除了注意到自己的工资问题还应该要回押金(如果有的话)、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缴社保等。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证明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是非常关键的,这就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在你想辞职时,想用人单位书面提出就可以。 如果针对以上的工资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仲裁。 记住,从辞职开始算,仲裁的时效是一年。篇二:劳动者未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就离职的处理 劳动者未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就离职的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劳动者未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就离职如何处理呢? 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协商。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第二种:用人单位违法。 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即用人单位有以下行为,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离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简单的临时工劳动合同5篇

简单的临时工劳动合同5篇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下面是WTT收集整理的简单的临时工劳动合同5篇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简单的临时工劳动合同5篇(一)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主管部门: 地址: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民族: 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学历: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何时获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何时获何技工等级任职资格: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温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市级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聘用制临时职工,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1、试用期内每月工资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元。 2、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简单的临时工劳动合同5篇(二)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年。

做临时工多久签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做临时工多久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临时工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通常情况下临时工的待遇比较低,而且很多临时工都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很容易被辞退。那么临时工到底需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呢?临时工的劳动合同乂怎么签呢?下面,我们大家做简单的介绍。 一、临时工付出劳动理应签订劳动合同 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 临时工的本质是源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文推行 公务员制度改革。各省市各部门开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相对于有编制的“编内人员”,临时工被统称为“编外人员”。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临时工怎么签订劳动合同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 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临时工其实是很老的一个说法,其所针对的是固定工。在一九九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前,我们国家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其用工制度是将员工招入单位后就一直在该单位工作,直至退休,这就是固定工。相对于固定工,单位为了临时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员工就是临时工。由于固定工要做到退休,所以待遇福利方面在单位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通常较好;临时工是马上要走的,做不久的,所以待遇福利就相对较差。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出台则改变了在中国实施了几十年的传统用工制度,将劳动合同的概念推向了全国。之所以说其有如此的变革作用,是因为劳动合同制度改变了传统的在单位一做到底的旧观念。劳动合同提出一个合 同期限的问题,使得劳动合同会面临终止。当劳动合同终止 后,单位就可以当然地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了。 在这样的制度下,就无所谓什么固定工、临时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近10年时,已经很少听到临时 工的说法了,通常在一些国有企业及国有转制的企业还有。 单位用工,只要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应该视为是单位的正式员工,

临时工没签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临时工没签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一、临时工没签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2013年7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是,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是指的这样一种。劳务派遣工跟所谓的我们习惯称的临时工还不完全一样,因为他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他的在劳务派遣公司。而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单位,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劳动法》第二条中“劳动者”其范围是很广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职工,也包括了临时工。因此,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时间,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均应享有。进城务工的农民,可不要认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别,而在享受《劳动法》所赋予的权益上不能依法去争取。 二、临时工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1、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临时工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合法性 临时工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性 在合法的前提下,临时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

签了3年的合同中途离职可以吗

签了3年的合同中途离职可以吗 签了3年的合同中途离职可以 一、与单位协商解除合同 这是首选的一种方案。如果与单位有协商的可能性,尽量去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无意在公司做下去的话,那么从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来说,留下这个员工其实也是有害无益的。 在协商解决的时候,员工要注意如下几点: 1、违约金 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员工提出离职的情况下,单位可能会向员工要求支付此违约金。在协商的时候,员工要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因为北京市地方法规明确规定有违约金不能超过员工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总额。超过部分,法律将不予认可。 2、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接单 交接单应该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个人各执一份。应当注意,员工应当拿到一份原份,而且此原件经过了双方的签订或者盖章的认可。 3、拿到退工单或者离职证明 需要注意的也是需要拿到原件。 二、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此解除权又称为预告解除权。这种解除权不需要单位的同意,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通知了单位,不管单位是否同意,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都已经解除。此解除权需要注意的事

项计有: 1、注意合同中有无双方所约定的提前通知金和脱密期规定 如果合同中有此规定的话,员工提前通知的时间就应当依照双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而不再是三十日了。此点需要注意。 2、通知的方式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并保留副本,要求单位签收。如果单位签收的话,则保留好签收件;如果单位不签收的话,建议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再向单位寄一份,保留好寄出的凭证,还要注意的是在寄出凭证上一定要写清楚寄出的是什么东西。 3、在通知期内一定要正常上班,不可旷工 4、积极办理交接 如果单位不与职工办理工作交接的话,就再向公司发一封函,告知办理交接的期限,过此期限则不对公司负交接不当的后果。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这种方式虽然可以达到离职的目的,但是,这种行为仍然是一种违约行为,最终仍然要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这种违约责任也是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为前提的。 三、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就对单位行使单方即时生效的解除权 此种权利的法律依据在于《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这些规定中有互相重复的地方。 行使此权利需要注意的事项为:

没签劳动合同如何离职

没签劳动合同如何离职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的相关问题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必须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现实生活中部分用人单位为逃避法律责任经常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形欲辞职的该办呢小编为您解答 一、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 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会得到些补偿呢?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 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 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 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 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 间的社会保险费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几天告知所在单位呢?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在试用期内员 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0天 以书面形式就行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 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上述介绍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同时签订与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 辞职与否无任何影响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定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小编提示劳动者只管放心地入职

临时工合同

临时工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方名称: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住址: 一:使用岗位及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按照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找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四:工作报酬 经双方约定乙方工资为,其奖金及工作期间病事假工资的扣发见《人事管理规定》。 五: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规定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使用条件的; 2、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三天 3、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公(工)附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培训后也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 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或终止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医疗期的; 2、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内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实行通知对方。

临时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临时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是劳动者,一般来说,临时工是指没有约定劳动期限的职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临时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今天,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临时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过去,中国的劳动者有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分。但是,根据中国现行劳动法,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实行的都是劳动合同制度,因此,不再区分临时工和正式工,临时工的用工形式已不存在。 用人单位有义务与所有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使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聘者也可以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但是,这种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期限上与正式工作岗位上的工人有所区别。 劳动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指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2)工作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所从事劳动的种类和内容。 (3)劳动条件。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包括劳动保护条件和其他劳动条件。前者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后者主要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的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4)劳动报酬。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 (5)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违反纪律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处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有关劳动纪律的条款,也可原则约定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悖,否则为无效规定,不具有拘束劳动者的效力。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终结和撤销的条件,分为法定终止的条件和约定终止的条件。法定终止的条件是指法律直接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约定终止的条件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劳动合司终止的情形。一旦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约定终止条件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

临时工劳动合同新规定必知

临时工劳动合同新规定必知 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新规定1:劳务派遣企业注册要劳动部门审批 以前,劳务派遣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不少于50万元。新的《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劳务派遣企业的注册门槛,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另外,劳务派遣公司注册的前置条件也有所增加。以前劳务派遣公司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即可。而新的规定要求:“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也就是说,以后申请注册劳务派遣企业,要先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 新规定2:明确劳务派遣实施范围 以前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对于这三种工作岗位并没有明晰的定义。有些企业就钻了空子,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新《劳动合同法》对这三种岗位做了明确的规定,劳动部门在对劳务派遣进行认定时也就有了明确的依据:“临时性岗位”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辅助性”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岗位”则是因员工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段时间内,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

的岗位。 新规定3:用人单位要实行同工同酬分配办法 劳务派遣工和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这其实在以前的《劳动合同法》就已作出了规定。但由于劳务派遣工、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存在三方合同关系,由谁来实施,谁来负责就成了推诿扯皮的理由。 新《劳动合同法》再次强调了同工同酬的权利,并明确指出:“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同时,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也要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 临时工劳动合同书范本(短期)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受聘人的担保人(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中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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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xx导语:临时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要补偿?我为大家整理如下,下面是案例分析。【案情】李花原是山东省济南市一家饭店的服务员,2003年下岗后,她到离家不远的某园林绿化管理处当了一名园艺工。李花很想找份稳定的工作,所以提出跟某园林绿化管理处签订劳动合同。某园林绿化管理处表示,李花是临时工,单位暂时不能跟临时工签合同,要等领导开会决定再说。事后李花多次询问均未果。李花在某园林绿化管理处兢兢业业干了三个月后,一日清晨,李花正在马路边上修剪树木,突然一辆奔驰从其身旁飞驰而过,把她刮倒在地,肇事者逃之夭天。为此,李花住了一个月的院,花去医疗费用3782元。出院后,李花认为自己因工负伤,多次要求某园林绿化管理处报销其医疗费用,单位均以李花是临时工为由表示李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不久,某园林绿化管理处以单位人员富余为由,决定辞退李花,李花不同意,某园林绿化管理处便频繁做她的工作。李花心想,自己不走,某园林绿化管理处自然也会想办法赶她走,无奈之下只好答应辞职,但要求某园林绿化管理处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某园林绿化管理处认为解除劳动关系是双方协商同意的,而且李花是临时工,单位有权通过裁员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拒绝了李花的要求。李花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申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虽然李花未与某园林绿化管理处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李花与某园林绿化管理处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第2条的规定,某园

林绿化管理处虽是事业单位,但其工勤人员同样受《劳动法》调整,故李花在工作中受伤,其权益受相关劳动法律保护,某园林绿化管理处所谓临时工不享受工伤待遇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故裁决某园林绿化管理处向李花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并支付李花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案例分析】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而《劳动法》对两种劳动关系的保护是一致的,故无论是否签订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形成了《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都同样会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进而其权益受法律保护。某园林绿化管理处虽然为事业单位,但李花显然属于工勤人员,故同样受《劳动法》调整。本案中李花在园林绿化处的管理下工作,提供劳动,获取工资,故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案件基础事实是确定无疑的。本案中李花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符合法律规定的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故某园林绿化管理处应为其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并向其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某园林绿化管理处提出了两点理由,拒绝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一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所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观点显然没有法律依据。事实上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只要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而劳动者同意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不得超过劳动者12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劳动者工龄超过12年的,用人单位最多支付12个月的工资。二是因李花是临时工,所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事实上“临时工”这个概念至

临时工劳动合同协议书

临时工劳动合同协议书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临时工劳动合同 劳鉴字()第号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省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现住址: 属于: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日工作制,每日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日元。加班工资:法定节日为元,公休假和平日为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元至元。如乙方从事的工作便于实行劳动定额考核经甲乙双方商定,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结算,具体办法双方约定为: 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乙方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养老保险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甲方负担元,乙方负担元。乙方缴纳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

员工自己不签劳动合同离职时要求双倍工资补偿怎么办361

员工自己不签劳动合同,离职时要求双倍工资补偿,怎么办? 主题描述 我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30日,有一名高管于2012年6月入职,从入职公司开始至13年12月没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费,我们多次催促,但他一直以各种原因不签合同,同时,他说他的社保在别的城市别的公司缴纳,公司让他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报销其应由公司承担的社保费,但至今也未提供。 经一再催促,于2014年1月他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申报上社保,今年10月,因业绩没达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想对他进行调整。他跟领导谈到,不论是辞职还是公司辞退,他都要求他入职公司没签合同14个月的双倍工资。 像这种情况该怎样处理? 一、一些关于二倍工资的法律分析? 1、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答:劳动者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用工之日起(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月内没有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的,则从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举例说明:不是说工龄满10年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龄满10年只是条件之一,另一个条件还要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拿出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如果劳动者同意签订的,则视为劳动者变更了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张,认定双方之间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导致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二倍工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备注:各位亲,上面这一段看明白了吗,没明白的,多看几遍,好好琢磨一下,嘿嘿) 2、二倍工资的最长支付期限? 答: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支付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之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无需再支付二倍工资。 所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期限:应当订立之日至实际签订之日或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之日止。 3、公司的筹备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答:《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根据该规定,劳动关

没有签劳动合同需要写辞职信吗

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可得到哪些补偿? 来电显示:从今年1月起,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至今,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 同,也没有买社保。我多次向公司提出签合同、买社保的要求,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辞。最近, 另一家公司愿意聘用我,并和我签正规劳动合同,购买保险。所以,我马上向现在的公司提 出辞职。但公司不同意我马上走,理由是我要走人应该提前一个月提出,让他们有时间招聘 其他人。请问公司的这种说法正确吗?假如我现在就走,能否(转载于:没有签劳动合同需要 写辞职信吗)得到经济补偿?张先生 附记: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回复,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 日(在试用期的需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但如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是因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 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如果张先生在辞职信中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公司未依法为 其购买社保,张先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 在这种情况下,张先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 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 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 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另外,张先生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该公司为其补缴劳动 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篇二:未签劳动合同,辞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未签劳动合同,辞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导读: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的时候没有依据,如果老板拖欠工资不发怎么办呢? 解决的方法有哪些?可以要求老板进行补偿吗?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 放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时老板拒绝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与老板协商解决; 2、到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应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 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 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 身份 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 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 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 商注 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 人 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计算规则:

单位与临时工是否要签劳动合同

单位与临时工是否要签劳动合同 单位与临时工是否要签劳动合同一、临时工付出劳动理应签订劳动合同 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 临时工的本质是源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文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各省市各部门开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相对于有编制的“编内人员”,临时工被统称为“编外人员”。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临时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无论是《劳动法》还是新的《劳动合同法》,均未以“临时工”与“正式工”来划分和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是规定双方都应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此来规范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同样应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与这些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法定的期限,就会面临支

付双倍公司和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三、临时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防控 对于企业招用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企业有四种方式可以选择: 1、选择标准的劳动用工,采用这种方式用工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1个月的用工需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2、选择非全日用工,采用此类方式,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需要缴纳工伤保险)。但需要确保员工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累计每周不超过24小时。 3、选择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采用这种方式,用人单位只需要选择合作的劳务派遣单位,将所需员工的条件要求告知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员工,然后派遣至本单位。 4、选择劳务用工,采用这种方式,不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而是按照民事法律的规定,由单位与劳务工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但在管理方面,劳务用工方式常有不便,因为劳务关系的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隶属与被隶属的关系。 总体而言,以上四种方式各有利弊,企业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选择。 四、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没有签合同辞职说走就走给工资吗

没有签合同辞职说走就走给工资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走人,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去新单位工作! 没有签合同辞职,公司应该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

付清劳动者工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通过上面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看到,劳动合同对于员工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东西,所以在大家入职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老板说没听说临时工还要签劳动合同协议书

老板说没听说临时工还要签劳动合同协议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老板说:“没听说临时工还要签劳动合同” 为上海深蓝物资公司打工的刘红点在工作中遭遇车祸受伤,该公司 以与其没有劳动关系为借口,拒绝给予工伤赔偿和相应待遇——— 人民日报讯日前,河南禹州人刘红点向本报反映,自己在上海深蓝物资公司打工遭遇车祸后,公司推脱责任,拒不支持他的工伤认定和赔付的问题。 据刘红点反映,他于2004年5月12日受上海深蓝物资公司指派驾车从上海送货到江苏宜兴,为了不让车空返回沪,公司又指派他赶往苏州工业园区深蓝化工有限公司拉货回上海。下午4时左右,因操作失误,刘的车在312国道苏州境内与一辆大货车迎面相撞。发生车祸后,刘红点被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诊断为右股骨骨折、右髋骨骨折,住院并动了手术。 “上海深蓝”老板吴佳令让“苏州深蓝”出面支付刘的医疗费,并处理交通事故。据了解,吴也是“苏州深蓝”的股东,占有该公司50%的股权。6月7日,“苏州深蓝”拒绝再往刘住的医院账号上交钱,刘被

迫出院。此后,“上海深蓝”不再给刘发工资。8月,苏州市交巡警支队工业园区大队事故科认定,刘在该起交通事故中负全责。 按照《工伤条例》,在工作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应该享受工伤待遇。据刘红点反映,他拄着拐杖多次找吴佳令,要求解决其工伤待遇、继续治疗骨折的问题,以防落下残疾,并要求发还其工资,但吴不再理会。 刘红点说:“即便依法我要对公司方面的损失承担责任,也不能因此剥夺我应该享受的工伤待遇的权利。” 2004年9月21日,刘红点向上海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办公室提起工伤认定申请时,“上海深蓝”否认刘和该公司有关系,使刘陷入工伤无法认定的危机。 日前,记者电话采访了吴佳令,他说:“刘红点是在我们的关联企业‘苏州深蓝’开过车,但不是‘上海深蓝’的职工。企业承认他是工伤,已花去医疗费和车辆赔款共四五万元。因为上海方面的工伤认定赔偿要远高于苏州,所以,刘红点坚持说自己是‘上海深蓝’的工人。” 记者问:“你们有劳动合同吗?”

员工离职协议书(完成)

员工离职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个人原因,向甲方提出离职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乙方自年月日起正式离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自动离职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安排乙方办理工作交接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在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提交交接清单,甲方根据公司的离职交接手续为乙方办理财务结算、开具离职证明。否则,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 2、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资至年月日。甲方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至年月停止。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公积金费用至年月停止。 3、乙方完成工作交接后,甲方将在月工资发放日(日)支付乙方最后一期工资。 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 (¥)元。此金额为唯一的及最终的对乙方的所有补偿。经济补偿金将在甲方支付乙方最后一期工资时一起发放。 5、其他款项说明(如竞业禁止补偿金) 6、乙方离职后,甲方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保关系终止手续。

7、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承诺: (1)乙方对甲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得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2)不以任何方式做出对公司,在职或离职员工有负面影响的言论及行为。 8、本协议书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9、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均应视为违约,未违约方有权主张赔偿损失。 11、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 1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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