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管桩购销合同

管桩购销合同

需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管桩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技术要求

注:此单价包含货款、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不包括工地非供方原因造成的二次运输及装卸费。货款与运费分列发票。

二、质量保证及验收标准方法:

(一)、供方的产品(桩),保证符合国家GB13476-99的标准,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桩的检测报告。

(二)、供方产品质量保证需方在施打过程中,按规范及设计要求收锤不烂桩。

(三)、需方对运至现场的所有预应力管桩进行检查及验收,如果有不合格,必须退换。如退还原因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承担需方相应损失。

(四)、如果需方的业主有要求时,供方应提交水泥、石料、混合物及钢筋的实验报告单。

三、订货与发货方式:

(一)、需方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供部分配桩单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并根据需方安排提前订货,厂家提前生产15000-20000米(包括5000米D500*110mm桩)。

(二)、在供货中,供方每天确保3500米的供货量,需方每次要货时,至少提前24小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并写明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长度、卸货地点。

(三)、供货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客户名称、工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长度、总米数和出厂时间。

(四)、需方需要的管桩品种及数量超出20%以外,需方必须提前两天通知供方,并及时补签合同或委托书,否则供方不承担供货责任。(五)、需方负责提供供方运输车辆到堆场的安全通道和人员在卸货现场的安全环境,并保证卸桩场地的平整,有人指挥车辆。若需方指定的堆场供方车辆不能行驶和操作,误工损失超过3小时以上的由需方承担。

四、交货及验收方式:

(一)、供货期限:从2003年3月18日至2003年4月7日止(需方原因和和不可抗力除外)。

(二)、供方负责将产品送到合同内指定的深圳赛格三星扩建工程(桩基工程)工地现场,产品卸货即为交货完毕。

(三)、需方无正当理由退货、拒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四)、管桩运到指定地点后,需方应有指定的专人在送货单上负责签收,并保留存根作为对帐结算依据。

(五)、供方以合同总量为基础进行配桩,5M到13M的各种长度桩要齐全。8米以下(不含8米)属短桩,短桩按供桩总量的 10 % 以内搭配供应。9—12米属中桩,并按供桩总量的25%搭配供应。如超出搭配数量,超出部分按原单价每米增加:[Φ400×95mm(AB)桩:5-8米加价9元;9—12米加价5元];[Φ500×110mm(AB)桩:5-8米加价13元;9—12米加价8元。]

五、付款期限及结算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需方预付 80 万元人民币给供方,该预付款在供应完毕结算时直接扣除。

(二)、供方在供桩每10天结算一次,需方应付已供货款的80%给供方,供方继续供货,以此类推。最后一次款,双方应停止供货后的三天内结算完毕,需方在五天内付款到总货款的90%,余款10%在结算完毕20天内付清。

(三)、在供货过程中,因需方原因连续停止管桩超过10天,则需方在停止管桩施打后30天内付清全部货款给供方。

六、双方责任

(一)、供方责任

1、供方保证管桩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2、供方必须按合同和订单数量满足需方的要求,保证管桩供应的连续性和及时性。

3、供方供货时间为从定单到卸货24小时,供方每延误一次,罚款为

总货款的0.3%,总罚款不超过总货款的5%(需方原因造成或需方有桩可打除外)。

4、属于供方原因导致需方两次无桩可打,需方有权选择另一生产厂家。

(二)、需方责任

1、因需方运输、现场转运、拖桩造成断桩或因地质原因,施工操

作不当或违规施打造成的烂桩,均由需方承担责任。需方在施打过程后锯下来再施打的桩,造成的烂桩所引起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2、需方不按合同结算和付款时,供方有权中止供货和解除合同(停

货期间需方发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与供方无关),需方按总货款的每日0.3%支付违约金,总违约金不超过总货款的5%。

3、需方因工程缓建或其它原因造成供方停止供货,需方必须按实

际供桩数量在停货后的十天内一次性结清货款给供方。(三)双方责任:

1、需方按广东省DBJ/T15-22-98标准规范施工,如出现破损桩,

需方应在4小时内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如需方在4小时内未通知供方,破损桩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供方在8小时内未赶到现场处理,供方承担破损桩的损失。

2、破损桩经双方签订或权威部门鉴定后,属需方责任的由需方承

担;属供方责任的,供方按设计要求进行补桩。

3、供方出售的管桩,不充许与其它厂家的管桩混合施打,否则出

现烂桩供方不承担质量责任及赔偿损失。

4、若未经双方协商,单方无故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

责任方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向深圳市有关法院起诉解决。

本合同一式陆份,供需双方各持叁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供方:需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时间:时间:

如何跟进项目洽谈合同

如何跟进项目洽谈合同 一、如何跟进项目——通过分析客户购买决策因素来赢取合同订单 随着管桩市场越来越成熟,厂家越来越多,我们的客户有着更多的购买途径,有着更多的选择,他们最终是如何作出决定的? 客户最后的购买决策是建立在选择中得到什么(也就是商品价值)和付出什么(也就是采购成本)的比较之上,客户要对得到的利益和假设的成本进行比较。所以我们业务人员要全面分析客户的购买决定因素,进行有的放矢地跟进、谈判才能更好更有把握地赢取合同订单。 用我们平时跟进订单的例子来解释,假如我们在跟进一个房地产项目,同时竞争对手XX管桩厂的业务员也在跟进,我们都仔细地向该房地产公司的采购负责人介绍了我们的产品及公司,这位采购负责人采购的管桩是用于某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基础,并希望质量要好,不想发生有因质量问题造成断桩事故。通过他的比较和了解,当然也要通过我们业务人员的销售述说,他对我们厂的产品质量比较认可,通过考察,他也认为我们产量大供应能力强,所能提供的供应服务有优势,他还发现,我们的销售人员业务综合知识丰富,并且有责任心,最后他综合评定给建华管桩这个品牌形象上也打了高分,也就是他把商品的四种价值(产品、服务、人员、形象)加在一起认为,我们建华管桩所提供的商品价值较高。 那么,他会买我们的管桩吗?不一定!这位采购负责人还要对与建华管桩厂和XX管桩厂交易过程所要产生的采购成本进行比较,这个成本不仅指价格上的货币成本,还包括时间、精力和体力成本。客户最终还是要权衡商品价值和采购成本之间的比重来作出决定。可见价格作为货币成本只是客户购买决定因素的其中一点,虽然重要,但不是绝对,也不是无法取代。我们业务人员可以套用以上客户购买决策因素的分析架构从这以下三方面来跟进客户,从而引导并影响客户的购买决策:(一)我们可以通过阐述表达我们的产品、服务、人员、形象来提高客户对我们建华管桩的商品价值认识。

标砖购销合同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标砖购销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甲方: 乙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全责、标砖、空心砖等及必须符合国家现行 相关质量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三、交货地点、验收方式: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码整齐,由甲方工 地现场材料员及工长双人验收。 四、运输车辆及到达甲方工地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甲方按国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合格品要求验收,外形尺寸,规格必须符合样品和合同约定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产品,甲方有权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超过损耗比例不予结算。 六、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证书及附件: 乙方提供检验报告书,合格证书,认定证书、资质证书 等相关证明。 七、结算方式及付款方法: 以甲方收料单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先进行验收结算,不分规格型号,总数量每达到 _______ 万元结算一次,支付已供数量的 _______________ %的货款,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 _______________ 个月内一 次付清。 八、 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如乙方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误工,由乙方 承担责任;甲方不能及时付款造成误工由甲方自负。 九、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各自损失各自承担。 十、纠纷解决方式: 当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申诉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字人即合同责任人、负责工程结算等事宜。 本合同一 式 __________ 份,双方各执 ______________ 份,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 电话: 日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每批供货量损耗比例按 乙方账号及开户行:— 甲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 电话: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预制板沟盖板购销合同

工程 预制盖板采购合同 甲方(需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预制盖板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第二条、产品规格及单价(见附表1) 第三条、产品质量及验收 1、乙方所提供的预制盖板按甲方设计规范要求,预制盖板表面平整,无缺棱掉角、破损或断裂等质量问题。 2、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两天内必须退货并换货,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按甲方需求规格及数量及时供货。 2、交货地点:工程施工作业现场 3、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供货数量型号计划表(只做为参考),实际供货计划按照甲方施工进度确定,乙方材料到达甲方指定部位后由甲方材料员:(电话:)负责验收及数量确认,最终结

算数量以甲方材料员验收合格,签字确认的数量做为结算依据。供货期间,若甲方更换收货人,甲方将书面告知乙方。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暂定总价(大写:)。 2、本合同内所有材料供应完毕,经甲乙双方核实供货数量无误,办理完结算后一次性支付所有材料款。 3、付款通过银行转帐,凭发票进行支付;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本次付款金额等额的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甲方对发票的真伪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提交虚假发票或因该发票存在其他瑕疵而使甲方被税务机关处罚或受到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发票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若未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乙方仍需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按期组织人员验收。 2、对不符合要求的预制盖板有权要求换货,换货后仍不能到达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若因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按甲方要求的周期及质量标准送货。 2、按合同约定提前通知甲方到货时间。 3、严格按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及时间送货。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将预制盖板货运到甲方工地,如需临时堆放,应按甲方指定位置临时堆放; 5、乙方吊装预制盖板时,应服从甲方监督和指挥;

桩基采购合同

篇一:预制桩基础采购合同 预制桩基础采购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第一条、工程名称:张掖市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工程(中继泵站) 第二条、工程地点:张掖市甘州区流泉中继泵站、变配电室 第三条、工程内容: 1、单桩深度暂定 9米,共约82 条,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750 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kn。 2、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按图纸技术要求预制),包打桩人工费,包施工用电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普通桩尖、包焊条等辅助材料。 ①打桩单价:400×400×9000方桩按元/米,此单价含桩材料费及辅材费、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普通桩尖(元/个),报验报监费用等一切费用含税金。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不宜多于3个3。 ②竣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自然地面计算到桩尖。送桩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现场书面通知为准:送桩深度不得超过甲方书面通知送桩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以上,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指浪费桩或送桩过深产生的接桩费用) 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为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1、自试桩之日起计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年月日前进场施工。并于年月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时,如因台风、暴雨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元补尝。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2000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乙方须持有加盖公司财务章收据及发票支取工程款。 (二)乙方在保质量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进度款报表后应在七天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及时支付进度款; 2、打桩完工,桩测试合格付到总工程进度款的70%; 3、余下30%工程款于桩基础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清。甲方须在乙方打完最后一根桩的三个月内完成桩基础验收工作;验收时间越过三个月,甲、乙双方视桩基础为合格工程,并同时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承包方式: 1、技术要求: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乙方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以静载法检测抽样试验结果为准。试桩合格,费用则甲方负责;试桩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返工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税金负责: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价格为含税价。

预应力管桩施工监理细则

预应力管桩施工监理细 则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青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工程项目特点及编制依据 (2)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及监理工作重点 (2)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 (4) 第四章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5) 第五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3) 第六章安全施工及注意事 项 (17) 第一章工程项目特点及编制依据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河滩淤积区域,且施工区域面积大,地形复杂,本工程场区土石填方量较大,施工范围内多水塘、冲沟、乱掘区等,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混凝土预制管桩,采用锤击法进行施工。 2工程特点 (1)由于预应力管桩是工厂化生产,离心法成型,故混凝土致密, 强度高,抵抗地下水和其他腐蚀的性能好。 (2)厂房静载和设备动载全部由桩基承受。 (3)管桩施工,必须满足设计单桩承载力的要求。 3编制依据: 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3)、建筑地基与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2; 4)、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6)、先张法预应力砼管桩GB13476-1999; 7)、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图集)03SG409. 8)、《地质勘察报告》 9)、设计施工图 10)、《监理合同》 11)、《监理规划》 12)、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及监理工作重点 第一节监理工作范围 1检查施工单位预应力管桩实施性组织设计和施工工艺设计落实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的原材料情况和桩机的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及分包单位资质情况; 4检查岗位作业人员的资质和持证上岗情况; 5测量复核桩位布置; 6检查预应力管桩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7旁站预应力管桩沉桩过程,终压值和收锤标准、控制管桩垂直度和焊接质量等成桩质量控制。以及桩帽施工质量控制、土工材料铺设质量控制。 第二节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附执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及承建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施工员、质检员、测量员、桩机司机、电工、焊工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移机时应配备至少1名指挥人员;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 2、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桩基专项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并并对其进行审批。 3、核查施工方提交进场设备报审表。

充电桩购销合同1

平凉宾馆立体车库充电项目智能充电 系统产品购销合同 买方(甲方):平凉惠民停车场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乙方):兰州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2 日 智能充电系统产品购销合同 买方(甲方):平凉惠民停车场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乙方):兰州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买卖双方为实现本合同目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平凉宾馆立体停车库充电项目 项目内容:智能充电系统的设计、制造、成套、包装、运输、调试。 一、标的、数量、价款

备注:以上充电系统必须满足充电计费功能,方便买方进行充电服务费的收取。 1、以上项目合计总计为(人民币大写):柒万元整(¥70000.00元)。 2、本合同价款包括智能充电系统的设计、制造、成套、包装、运输、调试、17%增值税,(不含到场卸货、安装施工费用,安装时卖方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无偿指导安装)。 3、本合同附件1(技术方案) 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一)、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由买方支付到卖方指定账号内。 2、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5%的预付额,计24500.00元。 2、充电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60%工程款,计42000.00元。 3、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额的5%,计:3500.00元的质保

金(从总价中扣留,质保金不计息)。质保期限为两年,质保期满后经买方组织检查验收,确认若无任何问题,质保金于验收后五日内支付。 4、付款前卖方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卖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5、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总价有变更,则按变更后的总价付款,付款进度与比例不变。 三、交货地点、期限及安装完成期限 1、交货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公园路以西(甘肃平凉宾馆原锅炉房旧址) 2、交货期限:卖方在签订合同后25日内交货; 3、安装完成期限:卖方确保充电系统于2018年1月27日前交货(交货时卖方需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无偿指导工作);2018年1月29日前指导买方完成所有充电系统安装(安装期间卖方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驻现场指导,但因买方提供的施工队伍、电力接入等导致的工期延误,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买方安装完成后,2018年1月30日卖方完成所有充电系统调试。 四、买方责任 1、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向卖方支付合同款; 2、指定专人接受卖方充电系统安装、使用的相关培训; 3、负责充电系统卸货、保管、安装;

预制管桩购销合同-三方合同

合同编号:****-采购(管桩)-20 ******项目 预制管桩采购供货合同 需方:需方单位全称 供方:供方单位全称 运输方:运输方单位全称 日期:二○年月日

预制管桩采购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采购(管桩)-20 】 需方:需方单位全称 供方:供方单位全称 运输方:运输方单位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三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管桩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技术要求 注:此单价包含管桩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费及0%运输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装卸费等。长度小于10米为短桩,单价增加15%。 二、质量保证及验收标准方法: (一)、供方的产品(桩),保证符合国家GB/T13476-20 的标准,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桩的检测报告。如有新规范,按最新规范执行。 (二)、供方产品质量保证需方在施打过程中,按规范及设计要求静压/收锤不烂桩。 (三)、需方对运至现场的所有预应力管桩进行检查及验收,如果有不合格,必须及时退换。如退还原因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承担需方相应损失。 (四)、如果需方的业主有要求时,供方应提交水泥、石料、混合物及钢筋的实验报告单。 三、订货与发货方式: (一)、需方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供部分配桩单给供方,供方组织运输方安

排运输车辆将管桩安全送达施工现场,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并根据需方安排提前订货。 其中:试桩数量及供货时间以需方现场确定数量为准。试桩合格之后,合同继续执行。 (二)、在供货中,供方每天确保不少于1000米的供货能力,需方每次要货时,至少提前24小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并写明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长度、卸货地点。 (三)、供货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客户名称、工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长度、总米数和出厂时间。 (四)、需方负责提供供方运输车辆到堆场的安全通道和人员在卸货现场的安全环境,并保证卸桩场地的平整,有人指挥车辆。 四、交货及验收方式: (一)、供货期限:从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止(需方原因和不可抗力除外)。不含试桩及检验时间,具体供货时间以需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供方负责将产品送到合同内指定的工地现场,产品卸货到地面即为交货完毕。 (三)、需方无正当理由退货、拒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四)、管桩运到指定地点后,需方应有指定的专人在送货单上负责签收,并保留存根作为对帐结算依据。 项目地址: (五)、供方以合同总量为基础进行配桩。 (六)、供方提供需方采购的管桩,提供检验所需全部桩身抽芯材料。 五、付款期限及结算方式: (一)、根据需方施工安排,供方在收到该批次款项后发货到现场。 (二)、最后一批次配桩前,供方与需方积极配合,避免出现数量欠供或超供现象。如出现该现象时,不论多少,供方应将欠供桩补齐或将剩余整桩收回,管桩供货费用按实际使用量及合同单价结算。甲方支付补桩费用,乙方退还收回桩费用。 (三)、在供货过程中,因需方原因连续停止管桩超过天,则需方在停止管桩施打后天内付清全部货款给供方。 六、各方责任

标砖购销合同范本

材料购销合同书 编号: _________ 甲方:陕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全责、标砖、空心砖等及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三、交货地点、验收方式: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码整齐,由甲方工地现场材料员及工长双人验收。 四、运输车辆及到达甲方工地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甲方按国标GB13544-2000《烧结空心砖》合格品要求验

收,外形尺寸,规格必须符合样品和合同约定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产品,甲方 有权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每批供货量损耗比例按0. 5 %,超过损耗比例不予结算。 六、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证书及附件:乙方提供检验报告书,合格证书,认定证书、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 七、结算方式及付款方法: 以甲方收料单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先进行验收结算,不分规格型号, 总数量每达到—万元结算一次,支付已供数量的70%的货款,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一次付清。 八、其它约定事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如乙方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误工,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能及时付款造成误工由甲方自负。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各自损失各自承担。 十、纠纷解决方式:当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诉。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字人即合同责任人、负责工程结算等事宜。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乙方账号及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销售合同(八)实用版

YF-ED-J874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销售合同(八)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销售合同(八)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供方: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一、产品名称、选用图集、规格型号、数 量、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构件名称选用图集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 单价金额备 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 (大写) 万仟佰拾元角分

¥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根据需方提出的技术条件生产,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 三、付款方式及有关事项 1.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合同生效。余款在需方有关领导和技术人员提货_____天前到厂家进行验收数量、质量合格后付清全部货款或分层分期先付款,否则供方不予发货。 2.需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供方每天加收需方总货款_____%滞纳金。 四、供(提)货方式、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双方约定事项 1.供方对产品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安装前如出现问题,供需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标准

管桩购销合同

管桩购销合同(总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管桩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管桩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 甲方因工程的需要,现向乙方订购PHC管桩一批。 1、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标准; 2、乙方负责所购材料的售后服务工作。 三、交货方式 1、管桩材料运输到甲方收货地点,经甲方指定签收人或甲方其他书面委托人验查后在管桩厂家提供的《产品出仓单》上签字或盖章即为验收完毕。交货数量以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签认的《产品出仓单》或《销售结算清单》的数量为准。甲方指定签收人或甲方其他书面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收货地点:; 3、收货方法:; 4、运输方式:。

5、如遇恶劣天气、道路不通或不可抗力影响,交货期限顺延。 四、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 A、先付款后提货。若甲方逾期付款,则合同单价按上调元/米结算。 B、材料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先预付,在每运桩米到工地结算一次并由甲方天内付清货款给乙方,最后一批不够米的管桩货款,甲方应在最后一批桩到工地后天内付清给乙方,若甲方逾期付款,则合同单价按上调元/米结算。 C、按进度付款:每运桩米到工地结算一次并由甲方天内付清货款给乙方;如天内运桩不够此数量则以天为限结算一次并由甲方付清货款给乙方。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回已发管桩款;最后一批不够米的管桩货款,甲方应在最后一批桩到工地后天内付清给乙方。若甲方逾期付款,则合同单价按上调元/米结算。 D、其它方式: 2、支付方式: 五、结算说明 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交《销售结算清单》,甲方在收到后七天内完成核对、签认手续,超过期限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出具的《销售结算清单》所有数据。 六、双方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上报管桩使用计划、不按本合同规定收料(含便道不畅通和场地容量不足)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合同按时支付货款给乙方,如因甲方逾期付款,乙方不承担因停工待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终止合同。 3、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规范的管桩产品给甲方,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递交给甲方。 七、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除本页外凡涉及乙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的任何形式之条款、协议,无论任何人出具均以乙方盖章为准,未盖章无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管桩采购合同

管桩采购合同 需方:永州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湖南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HC 500AB-125)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管桩标准、规格、数量、单价及合同总价 1、执行标准。 1.1、产品符合 GB13476-1999 图集质量标准。 1.1.1、具体规格、数量以甲方、乙方、监理方、桩基施工单位盖章确认的 配桩方案为准。 1.1.2、乙方应确保在桩基工程施工中因断桩、补桩、设计变更而需增加的 管桩的供应。 1.1.3、桩基工程完工后未使用完的管桩乙方应给予以退回,并核减合同价款。 2、PHC 500AB-125管桩单价: 9m(含)以上管桩单价为215元/米。 9m 以下管桩单价为230元/米。 2.1、管桩单价不因实际供应数量增减及其它任何原因而调整。 2.2、合同暂定总价以配桩方案的规格和数量确定。 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陆佰陆拾伍万元(¥6650000.00)整。

第二条管桩供应要求 1、乙方保证其供应的管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第一条规定 的质量标准。 2、乙方应负责将管桩运送至工程现场甲方或桩基施工单位指定的工作区 域内。管桩供、卸货应及时、为保证管桩的卸货、乙方必须派吊机驻现场。 3、乙方保证将按甲方的实际需求量供应管桩,无论供应数量是超过或不 到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暂定总量。 4、乙方应随货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5、乙方供应管桩完成后,应提交完整的管桩资料给甲方。 6、乙方应配合监理单位、桩基施工单位对管桩质量的检测。 第三条管桩供货时间 1、管桩的供货时间暂定为2017年 6月 26日至2017年 9月30日,具体 以桩基施工单位的供桩计划为准。 2、每次具体的供货数量由各桩基施工单位与乙方联系确定,乙方应在收 到供货通知后24 小时内将管桩运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供货通知应由各桩基施 工单位签发并由甲方人员签字确认。 第四条管桩价款及支付 1、合同第一条所列之管桩单价为包干价,将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包括 管桩运输至交货地点并通过甲方验收前乙方应支出的费用、成本以及质量保证 期间的保修费用、利润等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成本、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维修费、利润、税收等。 2、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价款 2.1、预付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元整(¥3310000.00元),供方从本合同签 订后按月向需方提供管桩,需方在每月内收到的管桩货款均应于当月全部结清。

管桩施工流程

一、桩基的基础知识 1、桩基础 桩基础是深基础中应用最多的一种基础形式,它由若干个沉入土中的桩和连接 桩顶的承台或承台梁组成。 2、桩的作用 桩的作用是将上部建筑物的荷载传递到深处承载力较强的土层上,或将软弱土 层挤密实以提高地基土的承载能力和密实度。 3、桩的分类 (1)按受力情况分类 端承桩:是穿过软弱土层而达到坚硬土层或岩层上的桩,上部结构荷载主要 由岩层阻力承受;施工时以控制贯入度为主,桩尖进入持力层深度或桩尖标高 可作参考 . 摩擦桩:完全设置在软弱土层中,将软弱土层挤密实,以提高土的密实度和承载能力,上部结构的荷载由桩尖阻力和桩身侧面与地基土之间的摩擦阻力共同承受,施工时以控制桩尖设计标高为主,贯入度可作参考 (2)按施工方法分类 预制桩:根据沉入土中的方法,可分打入桩、水冲沉桩、振动沉桩和静力压桩等。 灌注桩:是在桩位处成孔,然后放入钢筋骨架,再浇筑混凝土而成的桩。灌注 桩按成孔方法不同,有钻孔灌注桩、挖孔灌注桩、冲孔灌注桩、沉管灌注桩等。 二、预应力管桩 1、管桩的适用范围 (1)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代号PHC)、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代号PC)适 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基础。铁路、公路与桥梁、港口、水利、市政、构筑物 等工程的基础设计也可使用。 (2)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代号PTC)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基础。 (3)PHC桩、PC桩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7度的地区;若使用于抗震设防烈度较高的地区,则需另行验算。 (4)PTC桩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小于7度的地区,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的地区 需另行验算;PTC桩不得用于抗震设防烈度大于7度的地区。 (5)当基础工程的环境、地质条件对管桩有侵蚀性时,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 (6)管桩主要考虑承受竖向荷载。

PHC管桩购销合同

PHC管桩购销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地点: 工程名称: 签约时间:年月日 需方因工程需要向供方购买PHC管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注:1).上表数量为暂定,结算时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2).上述单价包括成品构件费、桩车费、运输费(含损耗)、卸车费、税金等 一切费用。 3).单价已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综合单价将在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供货结算期间内包定。 2、交货的时间:2010年6月22日开始供桩,实际供桩周期和日供量由甲方现场工程项目部与 乙方直接联系,以服从和配合甲方工期要求为准。 3、交(提)货地点、方式: 3.1交货方式:乙方送至工地现场。

3.1交货地点:青浦镇公园东路/华浦路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3.2 卸(装)车责任方:卸(装)车由乙方负责。 4、制作技术标准: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产品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GB13476-1999)和设计图。图集号:03SG409 5、验收标准: 5.1 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CBl3476-1999)。 5.2 质量等级:合格。 5.3 验收方法:施工现场验收,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一份,甲方按规范进行验收。 5.4 质量保证书:供货的同时按批量提供质量保证书。 5.5保修责任:合同乙方对供应的所有桩体质量负责;乙方提供的PHC K属于结 构件,虽然工程未预留保修金,但不免除合同乙方对合同甲方所供PHC桩 在建设单位合理使用年限期间(50年)的质量保修责任,合同乙方承担由于PHC桩的质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的损失,并负责工程的维修。 6、付款方式 6.1 款到发货; 7、结算: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8、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违约方应按经济合同法规承担责 任,并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A. 管桩必须由供方自行生产,如发现有非合同供方生产的PHC桩等冒用现象,一旦发现, 以一罚十; B. 供方必须按照本供需合同对供桩进度、质量保证,如每天供桩数量不足,按2元/m* 天予以处罚;

空心砖购销合同

空心砖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重庆市安鑫建材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经过共同协商,现就香漫溪岸项目工程所用烧结页岩空心砖采购达成以下协议: 建筑面积:43000㎡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产品名称、规格、质量、单价如下表: 名称规格、型号(mm) 计量 单位暂定数 量 单价(元/m3强度等级 (mpa) 容重 kg/m3 烧结页岩空心砖 190*200*115 (内墙) m3 5500 148 ≦3.5 800 烧结页岩空心砖 190*240*100 (内墙) m3 1000 155 ≦3.5 800 暂估工程总金额970000.00元大写:玖拾柒万元整 第二条:质量及其它约定 (一)、乙方供给甲方的所有烧结页岩空心砖质量执行GB13545-2003,GB6566-2010等技术指标合格品。乙方每批供货产品须附上产品合格证,如质量不合格、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质量造成给甲方的损失。 (二)、乙方负责全部烧结页岩空心砖运输至甲方工地指定堆放位置,由乙方负责上、下车费。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符合国家环境环保要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乙方将烧结页岩空心砖运至甲方指定位置后,由甲方收货人在供货单上三人签字为准,收货人李建国、收货人冯海、收货人曹杨、并由项目经理杨志签字后生效。 (四)、供货时间及供货计划:甲方工程要用砖时,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提出的空心砖采购计划,乙方必须优先保证供应甲方。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供货要求、则甲方有权选择另一家厂家供货,如价格有高出部分、由乙方补贴,也可以由乙方负责调货,保证甲方现场施工需要。 (五)、合同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工程所有砖砌体分项工程完工结清货款后自然终止。

预制混凝土构件销售合同(标准模板)

预制混凝土构件销售合同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根据需方提出的技术条件生产,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 三、付款方式及有关事项 1、需方应于时向供方支付预付款。自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合同生效。需方有关领导和技术人员提货天前到厂家进行验收,数量、质量合格后付清全部货款或分层分期先付款,否则供方不予发货。 2、需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供方每天加收需方总货款%滞纳金。 四、供(提)货 方式:

时间: 五、双方约定事项 1、供方对产品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安装前如出现问题,供需双方严格遵守国家《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的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如达不到标准,确实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的,可以调换或退货,但不负责其他方面的经济损失。 2、由于停水、停电、降雨、交通运输中车辆事故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需方的工期适当顺延。 3、TY-大跨度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由需方负责调拱。 六、其他约定事项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 2、由于需方款项不及时到位影响工期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3、在合同生效后,所订构件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如有变化而未及时通知供方时,造成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合同壹式份,执份,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静压管桩施工工艺流程

静压管桩施工工艺流程 定桩位(测量、编号、复合)→压桩机到位(确定型号、标定技术参数)→吊桩、对中(控制吊点、垂直度)→焊桩尖(查焊接)→压第一节桩(确保桩垂直度)→焊接接桩(查电焊工资质、焊条、焊序、焊接层数、质量、自然冷却时间等)→压第N节桩(进行全过程测量、调控)→送桩、终桩(对送桩压力与标高进行双控)→移机(地压耐力、压桩顺序)→截桩(锯桩器截割)→记录、核查压桩及桩基检测相关资料。 3.2静压高强预应力管桩施工 施工单位安排1台YZ-160型静力压桩机和QY-16 t吊车各1台,并配置2台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电焊机进场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配制齐全并全部就位。业主和监理成立5人监督小组,对压桩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并对每根桩的桩身质量、沉桩和收桩过程进行旁站检查。 沉桩过程中,粉质粘土层中有一层1m左右厚含砾中粗砂,当桩头进入后,力表读数便快速上升,并且机身开始抖动,有少部分桩出现断桩。后来通过加大桩机配重,并在遇砾砂层时及时调整静力,采取忽停忽压的冲击施压法,使桩缓慢下沉穿透砾砂层。另外,有一部分场地⑤层土起伏较大,当桩头遇岩层压力加大、使桩的侧向受力加大时,侧向受力会造成桩头突然折断。针对这种情况,施工人员采取相应措施,要求主机在桩头接近⑤层土时放慢沉桩速度,当压力表值快速上升时及时调低压力,用较小压力反复压平桩头土层,待桩头进入⑤层土后,再加压力值至终压值。 3.3静压高强预应力管桩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3.3.1压桩前的质量控制 1)审核施工方案。主要看其施工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选用的压桩机型是否符合场地地质情况、是否符合设计图纸中选用的管桩规格及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的要求;压桩顺序安排是否符合建筑桩基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是否到位等。 2)现场检查压桩机是否安装调试好,油压表是否按期检测,配重是否满足大于1.2~1.5倍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的要求,是否会产生沉机、走位等现象;边桩、角桩是否有足够压桩位置和是否会对邻近建筑物产生侧向挤压影响;施工现场架空和地下障碍物是否已经处理。 3)管桩进场时应检查其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和产品说明按不同规格、长度及施工顺序合理堆放在坚实平整的地上(一般宜单层堆放,叠层堆放时不得超过4层),并采用可靠的防滚、防滑措施。 4)检查电焊条、焊丝、桩尖等其他进场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并现场核对实物。 5)复核轴线、桩位、控制标高的准确性。桩位复测允许存在偏差值,单桩为10 mm,全桩为20mm。桩位可用打人短钢筋、系上红色胶带和洒一圈白石灰水来做醒目标志。 6)正式压桩前应组织设计、地质、建设、监理、质监和施工等单位在现场共同进行工艺性试压桩,以确定持力层强度、桩长、终压值、复压次数和复压时沉降量等收桩标准的重要参数。 3.3.2压桩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桩在起吊时应保持平稳,保护桩身质量,避免砸、撞、拖造成断裂,起吊时同时检查桩身有无裂纹,是否完好,对断裂桩进行报废处理,桩在现场翻运后堆放平整。 2)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顺序应考虑群桩的挤土

水泥方桩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方式:网络扫描件打印 购买方: 销售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必须注明所用标准代号) 1、质量要求: 钢筋砼管质量要求执行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国家标准GB11836-2009。 2、质量负责期限:一年 第三运输方式和运杂费承担 1、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2、运杂费用承担:运输、装车、过路过桥、载途风险等费用以及其他连带责任均有乙方负责 第五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第六条货物验收 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后,三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逾期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验收标准:按温州质监部门规定抽检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时,甲方应在_二_天内书面通知乙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由乙方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货物,由乙方在_二_天内予以补齐。 4、验收内容:尺寸、外观、标牌、原材料质保书、质保书、产品合格证。 5、验收问题处理:质量不达标,甲方拒收,乙方负责退换货处理。 6、工程数量根据甲方通知发货,工程最终如有多余货物,乙方不接受退货。 第七条提出异议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先妥善保管,应在七天内向供方(电话)书面提出异议;在付款期内,需方有权拒付此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处理,否则,视为违约。 第八条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定金元整。 2、货到卸车后、待乙方出具正规发票、收款收据后甲方通过银行支付剩余货款金额。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若甲方不及时将材料供应计划提供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出现以下任何一项则视为违约:(1)、未按甲方计划时间和数量及时供应;(2)、供应物资不符合质量标准;(3)、在合同供货期和供货数量内,乙方不能随意调整价格。 由于乙方造成的任何一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需承担甲方全部损失。损失由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如乙方货款不足以承担甲方损失,甲方保留继续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因一方违约或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方式 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企业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订立年月日订立

建华管桩购销合同

管桩购销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就福建省立医院金山一期(桩基)工程的管桩材料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福建省立医院金山一期(桩基)工程 二、工程地址:福州金山金榕南路 三、协议约定事宜: 1、合同单价:PHCФ500×125AB桩每米元;PHCФ500×125A 桩每米元; 2、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并得到供方书面确认后天内发货;由供方负责合理配桩,单桩位桩长为米。 3、本合同签订后需方在天内开始履行则有效,超过此期限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管桩原材料或运输成本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供需双方有权要求对价格进行合理调整,经双方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合同自行终止。 4、供方将管桩运至合同约定地点,经需方指定签收人或需方其他书面委托人检查后在供方提供的《产品出仓单》上签字或盖章即为验收完毕,交货数量以需方或需方委托人签认的《产品出仓单》或《销售结算清单》的数量为准。 5、需方应保证全天侯有上列条款约定之签收人或其他书面委托

人在交货地点验收供方运到的管桩,若供方送货车到达以上人员不在场则视作需方退货,由此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他损失由需方承担。 6、当需方对供方产品提出质量异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需方应提交双方认可的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与供方交涉,如确系供方管桩质量问题造成断桩,供方按烂桩原用桩米数1:1给予赔偿,其它损失供方不予承担。 7、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烂桩,需方应在桩机未离开桩位时通知供方,共同处理对责任归属问题的界定,否则供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8、本合同单位含供方代垫运杂费,货款与运杂费按实际发生额分别开具发票(自提除外),运杂费发票由运输公司直接开具。需方应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因场地因素造成的二次转运及其他费用由需方承担,转桩的运卸费为元/吨。工地完工后剩余的完好桩由供方负责退回,并按照元/吨计算向需方收取运卸费。 9、如果恶劣天气、道路不通或不可抗力影响,交货期限顺延。 10、付款方式(本合同货款不得以现金实物支付):款到发货。 11、如需方需用短桩(指桩长为5-8米桩),Ф400管桩加收元/米,Ф500管桩加收元/米,Ф600管桩加收元/米结算。供货过程中短桩配比在5%以内不加收价款。 12、结算说明:供方在结算时应向需方提交《销售结算清单》,需方在收到后七天内应完成核对、签认手续,超过期限视同需方认可供方出具的《销售结算清单》所有数据。 13、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若需方违约采购其他厂家的管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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