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招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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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招标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管理制度

一、凡医院规定由基建维修管理部负责招标的基建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要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招标。

二、凡属基建维修管理部负责的医院基建工程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设备、材料及小型基建工程,由基建维修管理部提出计划,报医院基建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后劣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工作。

三、属基建维修管理部负责的医院基建工程,材料设备及小型工程在5万元以下的,由基建维修管理部先行进行市场调研,调研结果报医院基建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后以议标的形式提出3家信誉好的单位进行比较,选择其中1家优胜者。

四、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招标工作由基建维修管理部负责组织,医院基建招标领导小组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监督机构参与招标。

五、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每个项目招标都要成立专家组,由专家组进行评标并采取打分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定标。

六、专家组成员由医院基建招标领导小组采取即时从专家库中抽取的办法确定,并请审计部派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公开招标后由医院招标办签发中标通知书。

八、基建维修管理部根据中标通知书组织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或

工程承包、监理合同。

九、招标必须坚持公开、公上、公平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则,每项招标一般应由3家或3家以上投标单位竞争,招标时要对投标者进行资质审查,评标应以方案可行性、质量可靠性、技术先进性、报价合理性和售后服务可靠性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医院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

十、严格招标工作纪律。参加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不经招标或集体讨论而确定施工(供货)单位;严禁明招暗定、泄露标底、招标走过场。对违反规定者,要报医院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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