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部就业规章制度

系部就业规章制度
系部就业规章制度

系部就业规章制度

【篇一:6.2毕业生就业管理制度】

毕业生就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使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的方针,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和“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引

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急需

人才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第三条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毕业生就业本着公正、公平、择优、自愿的原则,在学校统一组织、管理和指导下,通过与用人

单位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委培或订单培养的毕业生按合同约

定就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院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在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

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统筹管理。各系部成立相应的毕业生就业管

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学生的就业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院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

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招生就业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

办公室、团委、各系部的负责同志等,就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就业办公室工作职责:在学院党政的领导和指导下,认

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意见,全面负责我院毕业生就业管理的各项工作:

1、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就业管理工作细则;

2、负责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和相关用人单位报

送毕业生信息情况;

3、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就业市场调研,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不断

开发毕业生就业市场;

4、开展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

5、收集需求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负责

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6、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统计上报就业率;

7、完成主管部门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开展其它与学生就业指导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各系部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定本系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2、负责本系毕业生资格的初审工作;

3、进行毕业教育和具体的就业指导工作;

4、组织学生参加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择优推荐毕业生;

5、负责毕业生推荐表的审核;

6、负责学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的审核鉴定;

7、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就业指导相关工作。

第三章就业方式和程序

第九条国家按计划任务招收的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在国家就业

方针、政策指导下,经学校和各级政府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

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委培生和定单培养生

按合同就业。

第十条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从新生进校开始,贯穿整个大学学习期间,每个学期的指导侧重点不同。

第十一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程序分为:制订工作计划、就业指导、收集发布信息、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等。

第十二条就业指导和毕业生联系就业等活动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

育教学秩序。

第四章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毕业生鉴定

第十三条学院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指导的重点是对

学生进行就业政策、就业法规与就业形势的宣传,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择业观和职业道德观教育,以及求职择业技巧和职业生涯

规划等训练。

第十四条毕业生就业指导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各系、各专业特点,注意针对性和实效性,采用授课、报告、讲座、咨询和实践训

练等多种形式来开展。

第十五条就业指导与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相结合,教育学生正确处理好国家需要与个人发展的关系,积极投身基层建设,到祖国最需

要地方去工作,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第十六条各系部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对毕业生做出毕业鉴定。毕业鉴定主要包括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基本

情况。各系要认真组织,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毕业生

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综合能力等方面情况做出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

第五章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

第十七条学院实行学生就业信息登记制度。凡需录用应届毕业生的用人单位,需到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办理需求信息登记。招生就业

办公室通过网站、宣传信息栏、广播等多种途径,及时向全院毕业

生公布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

第十八条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是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方式。招生就业办公室和各系可通过信函、电话、信息网络和走访等

多种形式积极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广泛收集就业信息,积

极拓宽就业渠道,组织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洽谈会,为毕业生择业

与用人单位择人创造条件和提供服务。

第十九条毕业生必须如实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它推荐材料。学习成绩由所在系审核盖章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毕业生持学校统一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推荐材料参加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毕业生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落

实工作单位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就业协议书。

第六章就业协议

第二十一条就业协议书是由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的,是毕业生就业派遣和户口迁移的重要依据。就业协议书一

式四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

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就业协议书是由学生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应将双方

的信息准确完整的填写,同时学生本人和用人单位要签名、盖章,

需要按协议书直接派遣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档案接收部门)需要签字盖章。

第二十三条就业协议书签订程序如下:

学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将

协议书及时交回所在系部,经系部审核后交到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由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交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备案,作为考察我院毕业生就业率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采用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由责任方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派遣

第二十五条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会同教务处和有关部门,按规定认真

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并及时上报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第二十六条学院将根据学生提供的就业证明材料和与用人单位签订

的就业协议书编报就业派遣方案,经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审核后,签发报到证。

第二十七条在规定的时间内暂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院招生就业办

公室按规定将其派遣到户籍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到当地的人社局或人才交流

中心报到。

第二十八条在派遣过程中确因特殊情况,毕业生要求调整改派的,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提出改派申请,具体请参照安徽省大中专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的改派流程图。

第二十九条学校积极帮助残疾学生等确有就业困难的群体联系就业,对毕业半年后未就业并自愿申请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重点

协调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就业。

第三十条报到证遗失,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下列手续补办:

1、个人写出申请;

2、在原派谴单位所在地新闻媒体上声明遗失;

3、提供报到证第二联复印件;

4、到招生就业办公室办理;

5、持相关材料到安徽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办理。

第八章违反规定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毕业生

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省就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由学院将其档案转至家庭户籍所在地,按社

会待业人员处理。

1、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的;

2、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3、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用人单位退回的;

4、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第三十三条对利用职权干涉毕业生就业工作或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

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或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情

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二:就业服务部管理制度】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会

就业服务部管理制度

一、部门简介:

就业服务部配合学院老师完成毕业生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引导学生

树立就业观念、开展各类就业创业活动、讲座等工作全面服务学生

就业与创业。并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

让毕业生掌握更多的就业知识和技巧。部门对内开展团队建设活动,比如聚餐和游戏活动等。对校外,我们负责联络接待公司企业人员。对其他部门,协助其他部门组织,与其他部门合作举办活动,比如

开学初协助办公室部门,部门新闻信息员向新媒体工作部推文至微

信公众号平台,向外联部获取办活动所需的赞助。对学生,负责的

就业类活动主要针对毕业生,新生文化节系列活动中准备搞思政讲

坛活动,针对大一新生。

二、组织结构:

部门结构=部长(1个)+副部(1个)+副部(1个)+干事(4-5个)+信息员(1个)

干事:听从部长副部安排,具体落实工作。

信息员:信息员与干事工作基本相同,其他干事要辅助信息员工作,信息员负责写部门活动的新闻稿,与新媒体部门对接。

三、部门职能:

1、安排部门成员去办公室值班,每个月安排部员参加学生会例会;

2、收集相关的就业信息和国家对毕业生提供的一些优惠政策并及时

发到毕业生的qq群里。负责把一些重要的国家政策和就业信息及时

推送到数计学院的网页与公众号上;

到工作;

4、为了提升未毕业生的就业优势,拓展学生的素质,在新生文化节系列活动中准备搞思政讲坛活动。比如互联网+比赛,本部需做好相

应的宣传工作,鼓励学院学生积极参与,支持赛事圆满召开;

5、收集学院学生对考研方面的问题,定期开展考研动员大会、考研交流会等与考研相关的活动;

6、毕业季协助学院老师做好各项毕业生的工作,如如联系公司企业人员,发并核实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生的档案整理、毕业生的离

校工作等。

7、每年四月是就业指导服务月,本部负责该校级的活动(详见见附表);

8、合其他部门,比如在开学初调用部门人员分担办公室部门一部分工作,减轻办公室部门的压力。

四、部门考核:附表

金点子策划书就业指导服务月

【篇三:系就业工作例会制度】

矿业工程系就业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做好我系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把握国家的就业政策和就

业形势,沟通信息,广开就业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内容

1.传达、贯彻、执行国家、省、校有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2.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

3.根据具体学科研究、拟定系里就业工作目标和就业工作计划,布置、组织开展就业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公布就业率。

5.研究就业工作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6.分析现阶段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就业动态以及各阶段到校招聘

的用人单位的性质、规模、待遇、发展前景等,对已就业学生的优势、劣势,未就业学生的原因,心态等进行分析,认真谋划、组织

未就业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毕业生洽谈会或提出相应的措施及解决

的办法。

7.交流就业工作信息,通报与用人单位联系情况及用人单位反馈情况,现阶段各系部就业工作进展情况,毕业生就业率,毕业生跟踪

调查等情况。

8.及时了解、沟通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做好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工作。

9.完成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例会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如遇特殊情况或有临时任务则随时召开会议。

每年3月份至6月份除按时召开例会外,每月发一期就业工作简报,发布就业信息、通报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布各专业就业率。三、参加人员

参加例会的人员: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大学生就业指导中

心成员、毕业班辅导员等,必要时可扩大至全系各教研室。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