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线买卖的技巧——多周期共振,长短交叉买卖法

短线买卖的技巧——多周期共振,长短交叉买卖法
短线买卖的技巧——多周期共振,长短交叉买卖法

短线买卖的技巧——多周期共振,长短交叉买卖法(旗帜)

昨天下午与画风写雨~聊天,设计到盘中买卖的分时短线技巧,其中设计了短线周期用中线指标,中线周期用短线指标的共振买卖技巧,她希望我能给大家写一些文字配图!盛情难却!无论是中线的投资者、还是短线的投资者都要涉及到具体哪一个价位买卖的问题,都希望能够低买高卖2个点,纵然中线投资者并不在乎2%,长期的交易也是一笔可观的费用,实际上稍微掌握一下就解决了!就以今天在QQ群里盘中告诉大家我买的一只股票为例吧!601866中海集运,是一只次新股,上市首日大阳线,随后振荡在9。60元-11。60元之间,12月26日一根大阳线突然放量突破上市首日高点创历史新高,随后缩量横盘振荡5个交易日,典型的上档盘旋的K线组合。

新股的首日高点是一个重要的压力位,这个点突破就意味着股性较强,再看一下60分钟15分钟的调整周期就更明白了,在决定购买一只股票后,什么价位买!什么时间买就是一个短线技巧了,我主张长线周期看短线指标,可以看高低类,摆动类指标。短线周期看中线指标。可以看趋势类指标。其中日线、120分钟线、60分钟线是长线周期,30分钟、15分钟、5分钟是短线周期。

如上图所示:这是60分钟K线图,突破后股价连续振荡21个小时,和日线的5天形成共振,相对高低的指标KD低位金叉,这是是短线指标,参数是9、3、3符合买如的要求。

再看15分钟的K线图。15分钟属于短周期,就要看均线趋势类指标了,可以看均线也可以看MACD,均线参数可以设置为18、38、68、98、128,上图不难看出四线出现粘合后股价突破,MACD出现低位的背离,符合买入的条件。

于是本人也就严格按照指标的提示坚决的买入,同时在QQ说我买入了这只股票,买入后10分钟果然多头资金开始动手了。全天最低价11。88元我的成交价是11。92元,基本买在启动点,短线买卖技巧,可以让我们在当天的操作中低买高卖,虽然不是决定性的技术,但是也是大家需要的技术。我8年前曾认识一位机构操盘手,是很注意盘面的技巧的,这位朋友短线实战技巧很高,3月以后我会介绍给大家认识的。

股民学校:如何真正掌握技术分析的要领以及建立自己的股票交易操作体系

股民学校:如何真正掌握技术分析的要领以及建立自己的股票交易操作体系 【核心提示】多数投资者在使用技术分析进行实战操作时会有两大困惑:第一,诸如指标的失灵、分析方法的片面等,这些问题让不少人产生了技术分析无用的论断;第二,不少投资者也相对懂得技术分析的意义和操作要领,但就是不能很好的运用于自己的实战操作之中。 多数投资者在使用技术分析进行实战操作时会有两大困惑:第一,诸如指标的失灵、分析方法的片面等,这些问题让不少人产生了技术分析无用的论断;第二,不少投资者也相对懂得技术分析的意义和操作要领,但就是不能很好的运用于自己的实战操作之中。 对于第一个问题,投资者要明白,真正的技术分析使用者使用技术分析的效果是非常良好的,那是他们了解所使用技术分析方法的真正核心和原理。 第二个问题,明朝大儒王阳明“知行合一”的观点应该对投资者有很大的启示意义。他认为,“知则必行,不行不足谓之知;真知则必行,不行终非真知。”知行合一的核心内容是知行本体合一,重点在于强调“行”。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那么,普通投资者如何才能真正掌握技术分析的要领呢?本文将从技术分析的核心讲起,让投资者学会正确的使用技术分析。 1、使用技术分析的核心和难点 每一个技术分析的指标和方法都有一定的缺陷,但是这并不能否定技术分析的价值。相反,技术分析不仅对股市具有分析(或预测)的价值,而且作为操作系统来使用更能发挥其作用。 1.技术分析的应用核心 a.将不同的技术分析方法结合使用,能更好的提高分析的准确度; b.运用技术分析方法来捕捉具体时间与精确点位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但把握中长期趋势的顶部区域和底部区域效果还是很好的; c.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情况建立起技术操作系统后,要坚持按系统规则来操作买卖,这样

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

(一)1999年8月1日,北京A公司向美国B公司发出一份传真(“8月1日传真”),要求: 从B公司购买美国华盛顿州1999年产苹果3000吨,溢短装5%,单价每吨800美元,FOB西雅图,装运期1999年10月,目的地中国天津新港,与合同引起的所有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 B公司收到传真后,于8月10日回电并附上B公司一方强制的B公司标准合同格式文本(“8月10日回电”/“8月10日苹果合同文本”),该文本特别提到,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交巴黎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合同适用的法律是美国加州法律;合同文本的其他条款与A格式8月1日传真内容相同。A收到8月10日回电后,没有答复。 1999年10月,B格式在西雅图将3000吨苹果装上船运往中国天津新港。1999年11月5日货到天津新港,B公司通知A提货(“11月5日提货通知单”)。由于A经营不佳,再加上当时中国市场大量进口美国苹果,导致中国市场价格低靡。因此,A决定不接受这批货物,于是在11月8日电传B,表示不接受货物(“11月8日电传”)。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8月1日传真是() A.要约邀请 B.要约 C.反要约 D.承诺 (2)8月10日苹果合同文本是() A.要约邀请 B.要约 C.反要约 D.承诺 (3)11月5日提货通知单是() A. 要约邀请 B.要约 C.反要约 D.承诺 (4)11月8日电传是() A. 要约邀请 B.要约 C.要约拒绝 D.承诺 (5)如果A在收到B公司11月5日提货通知后三天,即11月8日到天津新港收取货物(“11月8日收货行为”)并在11月15日在北京予以转售(“11月15日转售行为”)。请问成立合同的要约是() A.8月1日传真 B.8月10日合同文本

多周期共振理论的买入和卖出

多周期共振理论的买入和卖出 多周期主要指的就是周,日,60分钟,30分钟,15分钟,5分钟这6个周期。 周,日,60分钟可划为一个周期 30分钟,15分钟,5分钟可划为一个周期。 多周期共振的含义就是指任何一个买点或卖点都必须有两个周期或两个以上的周期发出买点或卖点(当然越多越好),方能考虑进场买入或卖出,一个周期发出的买卖点是不予考虑的。 具体来说,就是周线图或者日线图发出买卖点时(这两个周期可划在一起,只要有一个发出买卖点就可以认可),这时候,它的60分钟图或者30分钟其中之一也要发出买卖点,方能考虑买入或卖出。如果60分钟和30分钟没有买卖点,那么即使周线或者日线发出买卖点也不应考虑,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周期发出买卖点,我们方能考虑进场。 如果是做短线,就是当日线图或者60分钟图发出买卖点时(这两个周期可划在一起,只要有一个发出买卖点就可以认可),这时候,它的30分钟图或者15分钟图其中之一也要发出买卖点,方能考虑买

入或卖出。如果30分钟图或15分钟图没有买卖点,那么即使日线图或者60分钟图发出买卖点也不应考虑,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周期发出买卖点,我们方能考虑进场。 当然,如果周线图和日线图都有买卖点,那么说明后市的力度将会很大,一旦其60分钟图或者30分钟图发出买卖点,我们应重仓长线持股。 另外要强调一点:在这里,用什么指标是不重要的,我用MACD,你用KDJ都没什么关系,重要的是必须要几个周期发出买点。 进入股市后一个交易者或多或少都有些心得且亦难苟同别人的观点,但我想海之大只因纳百川,容百家之长才能形成自己的交易体系,多周期强势共振理论就是这样一个溶百家的理论。它是技术指标的多周期综合体系,主要指标理论包括:1k线理论2均线理论3量理论4kdj指标现在有许多人可能会对这些指标不屑一顾,实则错矣。试想这些指标能在市场流传上百年难道没一点道理?实际上除了每天的即时价格波动曲线是价格的真实描述,其他包括k线都是从价格派生出来的即属于指标范畴。k线只不过是对开盘收盘最高最低价的描述指标而已并不是对市场真实波动状态描述。这些是最基本的概念理解。当投资功力达到一定境界时就会对一些基本概念的理解有所突破。多周期共振是指各周期技术状态在某一时间段同时发出相同的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1 2003年9月,某资产管理公司聘请王某为其总经理,王某在商谈聘用合同时提出需要 解决住房问题,资产管理公司遂于当年10月购买了一套住宅低价租给王某使用,双方订立 了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5年,并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 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一年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王某能力有限,不能满 足资产管理公司对总经理管理水平的要求,遂提出不再聘请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但提 出房屋租期未满,不能交回房屋。资产管理公司多次要王某交房,遭王某拒绝,后资产管 理公司于2004年11月将该房卖给本厂职工李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当时并不知情, 事后才得知该房屋已出租于王某,但李某因急需住房,不愿再次买房,故其多次要求王某 搬出,王某不同意,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房屋。 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 租赁合同”,而事实是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不再聘请王某,并不是王某自己愿意辞职的,所以 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并没有解除,王某依然是合法的承租人。虽然李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王某仍然享有在其租赁期间内的房屋承租权,因而李某 没有权利要求王某搬出该房屋。 案例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04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月1日 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 000万元,第二期支付3 000万元,第三期则在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 时支付5 00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 000万元。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给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 记手续。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2004 年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对乙公司而言,由于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是应当同时履行的义务。由于本案中合同标的物是房屋,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动产买卖合同不同,不动产的买卖中出卖人除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当完成产权移转登记,才真正履行完给付义务。尽管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是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买受人不能因出卖人的交付而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办理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可见,在本案中,由于甲公司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乙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案例3.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 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 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 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 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 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 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V 合同效力未定,因钱某不是古董的所有人,其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

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

第四章国际货物买卖法 案例题目 案例 卖方的权利担保责任。年,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向一法国商人出售一批机床。法国又将该机床转售美国及一些欧洲国家。机床进入美国后,美国的进出口商被起诉侵权了美国有效的专利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专利人损失,随后美国进口商向法国出口商追索,法国商人又向我方索赔。问题:我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案例 年月日,中国隆源公司与加拿大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货条件为宁波;货物应于年月日之前装船;买方应于2000年月日之前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月日,买方开出了信用证。月日,卖方向承运人瑞典丙公司提交货物,并向英国丁保险公司投保。月日,承运人向卖方签发了提单。提单载明:承运人为瑞典丙公司;提单签发日期为年月日;本提单生效后为已装船提单。卖方即向买方发出货物已装船及已办理保险的通知。随后,卖方凭借提单及有关单据向议付行结汇。实际上,货物于月日才开始装船,至月日始装运完毕,船舶于月日抵达目的港。另外,在运输途中,由于遭遇台风和海啸,货物遭受部分损坏。接到卖方的通知以后,买方即与韩国戊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转售合同,交货日期为月日。但由于货物于月日才抵达目的港,买方无法如期向韩国戊公司交货;韩国戊公司解除了合同。由此,买方不但丧失了其预期利润,而且还承担了向韩国戊公司的损害赔偿,此外,由于市场行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买方只得以低价就地转售,又遭受了一笔损失。买方在查实情况后,即向法院起诉。但承运人丙公司提出:其所签发的提单只是一份备运提单,只有在货物实际装船以后,才能被认为是已装船提单,这是国际惯例。因此,买方的损失与其无关。 现问:()承运人丙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承运人丙公司签发上述提单构成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如何确定被告方的赔偿范围 案例 年月日我国某公司应荷兰商号的请求,报出某初级产品吨,每吨鹿特丹到岸价格

揭秘对付震荡行情的策略

揭秘对付震荡行情的策略 在证券期货投资市场上,趋势交易应该是交易操作理念的灵魂和核心;能够顺应大的趋势,交易将变得简单,也更容易赚到钱。但外汇市场是由千万个交易个体所组成的复杂系统,走势具有不确定性,在一定条件之下,行情走势可以从有序变成混沌,也可以从混沌变成有序,还可以从一种有序变为另一种有序而导致状态突变;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它通常运行于有序与无序之间的一个中间状态,一种模棱两可的状态,这种在市场中经常出现并存在的模棱两可的中间状态,就是震荡行情。 事实上,很多非常优秀的交易者就是因为没有对震荡行情的精细把握和识别,而牺牲在趋势大行情黎明前的黑夜,让人扼腕叹息!显然,对震荡行情的精确理解和把握就成为专业交易者不得不深入研究的课题。其实无论是股票、现货、期货,外汇的震荡行情都不可避免,怎么办?如何防震荡, 一、对震荡现像的理解 震荡既一种多空双方力量基本平衡的壮态或人们对价格的认识存在着 较大的分岐。从技术层面上来看首先是多空双方对价格的未来趋向有着不同的观点,当价格上涨到某一阶段时空方力量增加或是多方力量衰竭、当价格跌至某一阶段时多方力量增加,空方力量衰竭。 从而导对行情在一定的区间内上下波动,形成一种横向的趋势。则上涨与下跌没有主要的趋势性。

形成这种震荡行情的因素有很多,有些是因基本面所制,有些可能是因为美国外汇市场同类品种行情所制,无论是哪种因素都会给交易者还来利润的减少或流失。 那么通过学习本文的教学内容后,在以后的外汇价格运行到上次的高位或低位时我们都应访更加留意趋势的变化,或有提前做好震荡行情的防范工作,从而不至于蒙受损失。 震荡行情的分类 震荡行情事实上就是趋势的停顿,它是与趋势行情相对应的,也即通常所说的持续形态、中继形态或盘整行情,按照其调整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短期震荡、中期震荡和长期震荡。按照其形态分类,又可分为三角形、矩形、楔形、旗形、喇叭形和菱形等常见的整理形态。[page] 二、震荡行情的特征 1、价格通常运行在一个特定的支撑与阻力的区间; 2、在K线图表上,阴线和阳线交替出现; 3、成交量呈现不规则地放大和缩小; 4、持仓量往往经历一个"缩仓-平衡-增仓"的规律性特征; 5、均线有走平的倾向,且错综缠绕; 6、相对于持仓量,成交量有渐趋萎缩的特征。 三、在震荡行情中的对策 交易者必须要明白盘面力量的对比,必须知道市场是运行于趋势之中还是运行于整理状态之中。市场通常耗费大约70%的时间运行于某交易区间,其中的长线多头和空头都是反应性群体。当某市场呈现整理运行

合同法案例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法案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 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 所有,赵某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 1 年,租金人民币 1 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 5 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 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次年11 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 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 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 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1) 张某、王某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 (2) 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 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4) 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 (5) 李某主张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6) 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 (1) 张某、王某对卡车是按份共有关系。 (2) 有效。因为张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该合同初为效务待定合同,后经王某默认而得补正,转为有效合同。

商法案例分析

票据法案例分析 【案例1】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付款人为D 公司,汇票到期日为2003年11月30日。请分析本案存在那些票据行为?甲作为持票人享有那些票据权利?这些权利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分析] 丙公司的出票行为、丁公司的承兑行为、D公司的付款行为、乙公司的背书行为。 甲享有第一次请求权即付款请求权,请求付款人到期付款的权利;第二次请求权即追索权,行使条件为在第一次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向付款人以外的票据债务人(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保证人)要求清偿票据金额及有关费用的权利。 【案例2】汇票必须具备完全的各项,否则无效 中国一出口厂家,根据信用证向银行提交了汇票和有关装运单据。但是,该出口厂家所提交的汇票上,漏列了付款人和出票日期,因而遭到银行的拒付。在这种情况下,该银行是否有权进行拒付?答:有。因为按照“日内瓦统一法”和各国银行的惯例,汇票必须具备完全的各项,如果缺少其中一项就不能成立。而在本汇票中,由于出口厂家所提交的汇票漏列了付款人和出票日期,因此该汇票应视为无效,银行有权拒付 【案例3】A建筑公司从B钢铁厂购进一批钢材,数量20吨,价款5.6万元。钢材运抵建筑公司后,A为B钢铁厂签发一张以B厂为收款人的到期日在三个月后的商业汇票。一个月后,B厂从C金属公司购进一批冶金轧辊,价款6万元。B厂就把A公司开的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余下的4千元用支票方式支付完毕。汇票到期后,C公司把汇票提交A公司要求付款,A公司拒绝付款,理由是B钢铁厂供给的钢材不合格,不同意付款。请问:A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评析]A公司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票据法原理,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如果具备票据法上的条件,票据权利就成立,至于票据行为赖以发生的原因,在所不问。基于票据的无因性,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原因关系相分离。原因关系是否存在和有效,对票据关系不发生影响,票据债权人只要持有票据即可行使票据权利。我国《票据法》第十三条对此也有明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在本案中,B厂与A公司之间的钢材购销关系是本案汇票的原因关系。汇票开出后,A公司就与票据持有人产生票据关系。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是相互分离的。A公司提出钢材质量不合格是原因关系有瑕疵。其拒绝付款就是用原因关系来对抗票据关系。但现在票据已被背书转让,持票人不再是原因关系的当事人,所以A公司不得以钢材不合格为由来对抗C公司,A公司必须付款。付款后票据关系消灭,原因关系不消灭,A公司仍可根据原因关系的瑕疵请求B厂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一)要约和承诺 货物买卖法案例 一、北京某公司希望向一美国公司出口工艺品,于星期一上午10点以信函方式向美国纽约的一贸易公司发盘。公司原定价为每单位500美元CIF纽约,但是误报为每单位500人民币CIF纽约。那么,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应当如何处理?(1)如果当天下午发现问题;(2)如果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问题,客户还没有承诺;(3)如果第二天上午9点,客户已经承诺了。 答:(1)如果是在当天下午发现,该公司可以用更加快的通讯方式撤回发盘。根据公约的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但可以撤回。其前提是,撤回通知必须在发盘送到受盘人之前或同时达到受盘人; (2)如果在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还没有承诺,但是该公司要撤回发盘已经不可能了,只能撤销该发盘。根据公约规定,在没有订立合同之前,发盘可以撤销,只要撤销通知在受盘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盘人; (3)如果客户已经承诺,就是说合同已经成立。但是在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前,该公司还可以采用一些办法进行补救:1)向对方提供该公司最近与其他顾客达成交易的详细文件,证明确实的误报,争取对方谅解;2)许诺为对方在今后的交易中提供便利条件或额外好处,以便改正错误的发盘;3)如果对方拒绝该公司的请求,那么该公司只好“交学费”了,算作教训。 二、1995年,中国浙江省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出售一批原材料。电文为:“兹要约5万吨一级木材,每吨单价为2000美元CIF吉隆坡,装运期4/5月,即期信用证支付,须以货物尚未售出为准。”3月8日,接马来西亚回电,“你3月2日电承诺。”这时,因国际市场木材涨价,原要约的价格明显对出口公司不利。因此出口公司与日本一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按国际市场价售出木材。浙江省出口公司是否违约?

3 第二章 案例分析及习题答案

第二章案例分析及检测练习习题答案 【案例分析2-1】 答:1)“佳佳”和“乖乖”是曾经风靡台湾市场的小点心的商标。 2)“佳佳”上市时广告宣传策略中将销售对象确定为青少年,特别是恋爱中的男女,包括失恋者,广告语含有“失恋的人爱吃佳佳”,其产品口味为咖喱味,并采用大包装。 3)“乖乖”上市时广告宣传策略中将销售对象确定为儿童,广告语含有“吃”“吃得个个笑足颜开”,其产品口味为甜味,并采用小包装。 4)他们之所以会有差距之分,是因为他们所实行的方案不同,所运用的策略不一样。 乖乖面对的消费群体是小孩子,他们给这部分的消费群体的认识针对了小孩子的消费心理及本身资金来考虑,并且也考虑到了大人对小孩的情感,没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的啦,孩子要吃父母肯定会买,而且乖乖食品味道也引起了小朋友对新出来的食品的兴趣。而且这些也可以拉近孩子和父母之间的亲密的关系,因为小孩子时单纯的,父母帮自己买好吃的东西,孩子肯定会更加听话,这样父母会不买嘛。乖乖公司他们采取的方式不仅只推向了小孩子,也间接性的推向了大人。 佳佳他却运用了广告语,推销的对象是热恋中得男女及失恋的人,这样本就自相矛盾了,这样不仅不能让其意义发挥,反之让人有所误会,并且他们对这样的消费群体的认识不够,没有意识到他们的推向方向只有多大,也没有了解其情感,本乖乖和佳佳就是差不多系列的食品,而且像大人恋爱又会有多少人去买小孩子吃的东西,这样的食品对他们来说有什么意义,连失恋的人都可以吃,难道要恋爱的人吃了就失恋然后再吃吗?就算真的味道真的好,只要想到这样的含义有谁还想吃了。 所以在消费的时候,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是统一的,少了哪一项都不行,因为在很多时候我们买东西有时候买的不单单是味道还有意义及对它的认识,所以我们的购买行为就是靠这三合一而成的。 【案例分析2-2】 答:1)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一般过程分为购买前的准备阶段(包括购买动机的取舍、购买目标的确定、购买方式的选择及购买计划的制定等)、执行购买决定和评价购买决定阶段等。 2)茵茵购买手机时遇到的困难主要是来自妈妈的反对。 3)茵茵在有了明确购买手机的目标后,虽然有妈妈的反对,但她借助于姥姥的力量,克服了这一干扰,顺利实现了购买行为。当购买决策实施阶段她受到了爸爸及其朋友的建议

短线的最高境界是不停的追逐涨停

大家好,我是岑若曦。知道我的人一定知道,不知道的也不必知道了。今日受天涯斑竹邀请,给大家写一篇股票知识的文章。我琢磨着写什么好呢?讲技术太多啦,我即使从现在写到明天这个时候也写不完。既然我是短线投机者,主贴名叫:短线的最高境界是不停的追逐涨停。那么我今天就给大家讲下短线操盘的思维与理念。我是个粗人,语言不够书面化,话语中难免有不文明的语言,诸如“特么的”,“说个屁”之类,那都不是针对任何人,仅仅是口头语罢了。请大家多包涵哦。 一、很多人无数次问我,短线究竟是什么?一开始我也不懂,给不出具体的定义。从2007年到2016年,历经9年的股市沉淀,现在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大家:短线就是交易,就是成千上万次,数以往复的交易。短线的故事就是交易的故事。一笔交易,只要你是低买高卖的,就是一笔成功的交易;反之,只要你是高买低卖的,就是一笔失败的交易。短线高手,无非就是成功的次数多,失败的次数少罢了。 这里你要反驳我2个问题。 1.中线、长线不也是交易啊?也无非是低买高卖或者高

买低卖呢?对!只是频率不同。短线的交易频率非常大,其核心就是交易。中长线的交易频率非常低,其核心应该是持股。 其次,动机不同。短线是主动寻求交易,你是迫切的希望交易。中长线期间的涨跌都是忽略的,都不会主动寻求交易,只希望未来某一天达到预期目标结束这一笔交易。 最后,交易所耗时间不同。短线交易,短则一夜情,多则10天以内。中长线短则半个月,多达1-2年。无论短、中、长,都是猜未来预期。当你准备买一只股时,你总是希望它未来能涨。你不认为它将来会涨,你会买它吗??无非是,短线我猜未来1-5天,中线你猜1个月--1年。我觉得1-5天比1个月-1年好猜,所以我玩短线。你若觉得1个月以上的时间好猜,那你玩中线。 2.若一个人成功了9次,每次只盈利1个点。结果做错了一笔交易,亏损10%。那他交易成功率非常大,可依然不赚钱,这样的交易有意义?也能称之为短线高手??这里就涉及一个短线核心问题:止损。我的老师当初教我,以及我现在给同学上课时,都讲:止损是短线的第一必修课。一个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一、判断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 某建筑公司施工过程水泥短缺。同时向A水泥厂和B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XX水泥现货,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 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A水泥厂先行发货100吨,建筑公司接受了货物。B水泥厂后发货100吨,遭到拒绝。因为建筑公司仅需100吨水泥,称发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不成立。 分析: 本案函件内的信息符合一个有效要约的构成条件,所以构成要约,在有效期限内,该建筑工程公司应收到该要约的约束。B水泥 厂以该建筑工厂公司函件规定的承诺方式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 使得在该建筑工程公司和B水泥厂之间成立了一份水泥购销合同。 所以当事人要切实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 《合同法》 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 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21条承诺要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书上没有签字或盖章

某单位将一空房出租给江某,江某将合同打印后即签名并盖章。然而单位法人不在,单位财务收了江某的租金和合同书。后来,江 某准备入住时,该单位要提高租金。江某表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单位辩称合同并无单位签名和盖章,合同不成立。 分析: 合同书上只有江某的签名,仅就合同书的形式要件而言,是有 欠缺的。但江某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交租金时,单位已然 接受,而并非拒绝,说明单位已经接受江某的履行。双方履行与接 受履行的行为,足以认定合同成立。 法律: 《合同法》 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 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 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里的条款并非都是有效的 案例: 某小区物业与业主签订了管理合同,每个月住户缴纳60元管理费,物业负责小区的卫生、治安,但车辆丢失的,物业概不负责。 李某的摩托车放小区内被偷,物业以合同实现约好为由,决绝赔偿。分析: 物业没有履行“提醒注意”及“维护治安”的义务,也没有对 合同进行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构成违约。合同免除了物 业的责任,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 的条款。物业应向被盗者赔偿,可以向盗车者追偿。

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

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

第四章国际货物买卖法 案例题目 案例1 卖方的权利担保责任。2006年,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向一法国商人出售一批机床。法国又将该机床转售美国及一些欧洲国家。机床进入美国后,美国的进出口商被起诉侵权了美国有效的专利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专利人损失,随后美国进口商向法国出口商追索,法国商人又向我方索赔。问题:我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案例2 2000年4月1日,中国隆源公司与加拿大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货条件为CIF宁波;货物应于2000年5月1日之前装船;买方应于2000年4月10日之前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4月5日,买方开出了信用证。4月24日,卖方向承运人瑞典丙公司提交货物,并向英国丁保险公司投保。4月27日,承运人向卖方签发了提单。提单载明:承运人为瑞典丙公司;提单签发日期为2000年4月27日;本提单生效后为已装船提单。卖方即向买方发出货物已装船及已办理保险的通知。随后,卖方凭借提单及有关单据向议付行结汇。实际上,货物于5月5日才开始装船,至5月15日始装运完毕,船舶于5月25日抵达目的港。另外,在运输途中,由于遭遇台风和海啸,货物遭受部分损坏。接到卖方的通知以后,买方即与韩国戊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转售合同,交货日期为5月15日。但由于货物于5月25日才抵达目的港,买方无法如期向韩国戊公司交货;韩国戊公司解除了合同。由此,买方不但丧失了其预期利润,而且还承担了向韩国戊公司的损害赔偿,此外,由于市场行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买方只得以低价就地转售,又遭受了一笔损失。买方在查实情况后,即向法院起诉。但承运人丙公司提出:其所签发的提单只是一份备运提单,只有在货物实际装船以后,才能被认为是已装船提单,这是国际惯例。因此,买方的损失与其无关。 现问:(1)承运人丙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2)承运人丙公司签发上述提单构成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3)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4)如何确定被告方的赔偿范围?

多周期共振macd指标通达信指标公式源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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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二)

合同法案例分析(二) 【案例一】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试分析:(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案例二】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2)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 【案例三】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1)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2)为什么? 答题要点:(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2)依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于不要式合同,不采取书面形式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依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时起生效。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生效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理应按照《合同法》合同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则,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买卖合同例子

买卖合同例子 篇一:汽车买卖合同的案例分析 汽车买卖合同的案例分析案例: 甲与某工厂订立了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底将一部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天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工厂晚交车1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1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合同订立后,该卡车因外出运货耽误,未能在6月底前返回。7月1日,卡车途径山路时,因遇暴风雨,被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头受损,工厂对卡车进行了修理,于7月10日交付给甲。10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经过大修理。遂请求退还卡车,并要求工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6000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营业收入损失3000元。另有人向甲提出,甲可以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工厂意识到对自己不利,即提出汽车没有运输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 分析:合同的含义 此案例中的合同指。。 合同的特征在该案例中,工厂提出汽车没有运输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因此我们首先得明白该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合同法》第

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车辆买卖合同效力,主要是依据一般合同效力的条件来认定的,买卖双方只要达成合意、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买卖合同即成立生效。车辆的过户登记并不是买卖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而是物权变动的要求。过户登记办理与否,影响的是标的物异动是否依法转移的问题,而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应当明白,车辆变更登记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中规定的,该规定属于行政规章性质,目的是对车辆进行管理的需要,这与车辆买卖当事人之间确立的车辆买卖合同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就是说,车辆买卖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未经过户登记而买卖是一种违反有关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受行政法规调整,而不能以此否定车辆买卖合同的效力。目前汽车买卖不过户合同不生效的规定仅出现在国家工商管理局的一个规定里面,但该规定不是法规,故只要车辆买卖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法律又无另有规定,尽管未登记过户也不影响车辆买卖合同的效力。 对于案例中甲的请求,要求退还卡车,这是可以的,因为根据《合同法》111条的规定,受害人有权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因此甲有权要求退车。但对于甲要求工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6000元违约金的请求,则是不可以的,因为根据《合同法》116条的规定,不能同时选择两种罚则。因此甲要么。。要么。。。 案例中提到甲可以请求工厂赔偿经营损失这也是可以的。因为根据

合同法经典案例范文

合同法经典案例范文 合同法经典案例一 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元或CD机。 试分析: 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第58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买卖行为。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赵某或补交4000元货款或返还CD机。

合同法经典案例二 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4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万元货款。后乙冰箱厂想在甲商场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4月起至次年4月止,月租金2万元,共计24万元。由乙冰箱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7月份乙冰箱厂通知甲商场,称用应收甲商场的10万元冰箱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4月至7月的租金。 试分析:乙冰箱厂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乙冰箱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本案中,甲商场与乙冰箱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商场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 合同法经典案例三 xx年1月20日,某建筑公司向某钢铁厂购买了钢材2000吨,每吨价款1000元,并签定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由钢材厂于5月20日和10月30日分两批将2000吨钢材送到该建筑公司在甲地的施工现场,货到后一个星期之内,该建筑公司支付货款。5月20日,该钢材厂将1000吨钢材运到了该建筑公司在乙地的施工现场。

经典法律案例分析

经典法律案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房屋买卖合同 一、查证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二、房屋面积的条款 1.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具体做法: a,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b,公摊面积: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c,其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另外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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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况强势,背靠支撑开多;市况弱势,背靠阻力开空。震荡盘整市,逢阻力开空,见支撑开多,左右逢源。严守这一规则,交易就如行云流水。市况强势,跌穿支撑也不要轻易追空;市况弱势,上破阻力也不要轻易追多. 交易中用心对待你的每一笔交易.盘中行情在出现大的变化时要急时修正你看盘的方向 期货系统操盘几大规则 一买卖点位提示的运用方法 系统出买入信号,说明大盘即将转变,在整体涨势中,可以大胆做多,反之卖出信号是要看交易周期的跌势。如果不能确定多空的强弱,那就需要观望,根据相应的盯盘周期,选择的时间是不同的,一分钟周期盯盘就需要1-分钟左右来等待信号的确定,15分钟就要等待10分钟左右,具体操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要看蜡烛图的强弱,一般是VIP全息解盘的正三角表示,正三角代表强势,反之代表弱势,强势开出买入信号也可大胆开多仓,弱势可根据阻力支撑位选择触顶回调做空,反之做空思路是一样的。根据系统提示需要注意的就是以上几点,严格执行,宁可错过,不能盲目。 二阻力支撑线的运用规律 阻力支撑线是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集成了各技术分析而生成,全盘即时提示阻力支撑点位,这是判断,自买卖点位开仓后,是否盈利最大化的关键。阻力,影响并左右期价的上涨,称其位压力线,期价到此必然受阻,一般期价会技术性回调,选择短线做空是不错的选择哦,上穿阻力线,表示多方强势,多仓可继续持有。VIP阻力支撑系统,根据不同周期,制定多层次的结构,第一压力位,第二压力位等等,让你在持仓后,能很直观的面对趋势的发展,作出相应的加仓,减仓等操作。支撑线的运用如出一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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